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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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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停在一间老旧的闽式房子前。

    红瓦屋顶、白色水泥墙,大门只是两侧院墙加两个抿石子圆柱形成的缺空,没有门,往内望去,有个磨石子地中庭,中庭再进去才见到两扇木门,门上绘着已斑驳的门神。

    “这里是?”席宝琳下车,好奇地东张西望。

    “进来吧。”苗子齐打开后车厢,抱了个白色收纳塑胶箱出来,径自往屋里头走。

    “咿”地一声,木门被推开。

    “没锁?”席宝琳跟着他,惊讶问道。

    “因为里面没有值钱的东西。”他哈哈一笑,将收纳箱搁在客厅里的木椅上,打开自屋顶悬吊而下的日光灯。

    “你住这里?”她跨过大门门槛,见他如此熟悉,猜测。

    “嗯,心烦的时候就回来住蚌一、两晚。现在几点了?”

    她看看表。“快十一点四十分了。”

    “嗯。”他走往后方厨房,她只得跟着他,见他打开收纳箱,拿出啤酒和一包包用报纸包着的不知什么东西。

    “碗盘在那边的橱柜里,拿两个碗、三个盘子出来。”他指挥着。

    “喔。”她还搞不清楚状况,不过,很听话。

    “冰块在冰箱里,酒就倒在碗里。”他又说。

    “啊?”

    “没用过碗公喝酒啊?”他笑。

    “是没有”她偏着头,不过,愈来愈觉得新奇古怪。

    依照他的指示,她把碗盘洗净后,将冰块放进厚实古朴的小碗公里再倒入啤酒。“好了。”

    “一碗给你,一碗给我。”他在瓦斯炉上架起炒锅,弯身点火。

    “喏。”她递了一碗给他,再捧起自己的。

    “干杯,圣诞快乐。”他用粗碗口轻碰她的,然后,豪迈地一口饮尽碗中的啤酒,用袖口抹去嘴边的白色泡沫。

    她看得目瞪口呆,真的就这样喝?!

    他也没催她喝,在热锅中倒入些许油,接着打开报纸,开始准备今晚的下酒菜。

    她呆站在一边,看看他,又看看手里的碗。

    见他专心炒菜,她偷偷地小口啜着那泡沫丰富的淡黄透明酒液,只是碗口大,酒液很容易溢出嘴角,泡沫一下子就覆在唇瓣上,喝一小口便要用食指仔细擦干唇边。

    冰冰凉凉的,很解渴,在这寒凉的冬日里,特别刺激感官。

    喝了几口,很麻烦,末了,她干脆也学他,手一抬,头往后仰,咕噜咕噜地大口将酒灌进喉里。

    “咳、咳”一不小心便呛到了,酒喷了一地。

    “哈哈”她那些小动作,他全从眼角瞄见了,就知道这女人,没那么胆小。

    只是,太谨慎了。

    “喂”她拚命拍胸口,瞪他一点也不知怜香惜玉,不安慰她就算了,居然笑得那么乐。

    “这样喝很过瘾吧!多练习几次就会了。”

    “”她不应他,不过,是真的很有趣。

    她总是优雅的,无论坐、无论行,无论说话语气还是笑声,这是从小的教养,也是习惯,身边的人待她都是温和轻言,没人像他,如此鲁莽,更不可能这样使唤她。

    见他轻松地握起锅把,开大火,快速将锅里的食材翻炒几下,香味立即四溢。

    “盘子。”他右手一伸,她连忙将碗搁下,把盘子递给他。

    “先擦干。”他又龟毛道。

    “喔。”慌忙抽几张厨房纸巾,快速擦干。

    苗子齐将炒得干香酥脆的辣炒丁香盛盘,又命令她。“端到大厅的折迭桌,小心烫。”

    “是”她双手捧着盘缘,心想,这家伙指挥起人倒很顺口。

    走回大厅的途中,她突然笑了出来。

    莫名其妙地被载来这个奇怪的地方,莫名其妙地成了他厨房助手,还第一次用碗公喝啤酒她真是被他的不按牌理出牌给打败了,不管怎么设计,就是整不到他。

    不过现在的她已经不再想这些事了,开始感觉这会是一个十分愉快,十分特别的圣诞节。

    他没带她到人山人海的拥挤舞厅,没带她到浪漫精致的酒店,更不是开著名贵跑车带她兜风、看夜景,他,让人无法预料,也让人无法持续坚持着讨厌他的感觉。

    “宝琳第二道菜,来端。”他在后头喊着。

    “来喽”她停下思绪,赶紧钻回厨房。

    “一样,小心烫。”

    “嗯”这次,她端得心甘情愿,其实,她明白,这才是他的别出心裁,才是他的用心。

    在商人的包装下,只要有钱,没有什么浪漫是买不到的,她却喜欢这样温暖的、家庭的庆祝方式。

    最后,苗子齐快炒了一个九层塔炒蛤蜊,加上前面的辣炒丁香和菜脯蛋,再家常不过,都是小时候父亲和左右邻居叔叔伯伯饭后在院里乘凉,闲聊浅酌的下酒菜。

    两人合力将折迭桌抬到前院,他再搬出两张塑胶椅。

    “大功告成!”他看看手表。“可惜,过十二点了。”

    “有什么关系,开心就好,没人规定过十二点就不能庆祝圣诞节。”她主动帮忙倒酒,坐到椅上,高高举碗,准备再干一次。

    自从父亲过世,家里剩她一个人后,节日对她而言已无任何意义,今晚,却令她感动。

    他微微一笑,看见她笑容满面,一切便觉值得了。

    “你说得对,开心就好。”他碰碰她的碗,大叫:“圣诞快乐、新年快乐、生日快乐”

    “噗关生日快乐什么事”她噗哧一笑,爽快饮完酒,抹抹唇瓣,快意地仰头一望。

    满天星斗,好安静、好美。

    “小时候我就住这里国中的时候我父母担心继续住在山上,以后我跟我大哥会娶不到老婆,就卖了果园,全家搬到板桥,跟我大伯他们一起经营水果卖场。”

    “骗人,怎么可能是担心你们娶不到老婆”明知他胡扯,她还是笑弯了腰。

    “啧你偶尔让我骗骗会怎样,每次都拆穿我。”他挤起眉头,怪她太聪明。

    “哈!那你也编个高明一点的谎言,我没办法降低自己的智商。”她爽朗大笑,跟他抬杠起来了。

    这时,苗子齐才稍稍感觉和她的距离拉近了些,这种成就感与满足感,无法言喻。

    “那后来,这里就一直空着?”她问。

    “这是我爷爷盖的房子,是我们家的根,不能卖的,我们搬家后就托前面那间杂货店的大婶有时间帮我们打扫一下,每个月给她几千块津贴。”

    “这样也不错,当作度假小屋。”

    “你如果想暂时离开拥挤的台北,就自己开车来,这里的门不锁的。”

    “嗯谢谢。”虽然机会不大,但她还是谢谢他的心意。

    他又喝了碗酒,聊起小时候在这里的生活,她听得津津有味,所有的困顿和不方便,从他口中描述出来,全都变得生动有趣。

    “你呢?家里还有兄弟姐妹吗?”不经意地,他将话题转到她身上。

    “喔算有吧。”提到家里的事,她特别敏感,仅模糊带过。

    “不喜欢让人知道你家里的事?”

    “”她不知该如何回答。

    “有个人了解你,在他面前可以自在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样不是很好吗?”

    她只是淡淡一笑,但是,他的话却在她心中逐渐发酵。

    “知道我在追你吧?”他突然开门见山地问。

    “你是吗?”她不答反问。

    他笑了笑,这是她习惯的回答方式,将球做回给对方,以静制动。

    “我是,不过,我也不一定要追到你。”他给了一个很奇怪的答案。

    “怎么说?”

    “追求美丽的女子是男人的本能,其实,做朋友也可以,反正,追到了,有一天还是要分手,不如做朋友来得长久。”

    “矛盾。哪有还没交往就想到分手,那为什么还要追?”根本是一开始就打算始乱终弃。

    “因为女人一旦认真爱上一个人,很可怕”他露出阴森森的表情,戏剧效果十足。“我觉得维持在一开始的暧昧阶段就好,比较有吸引力。”

    她思索着他的话。

    “你们女人也一样,别轻易答应男人的追求,只要没正式交往就没责任,见到好男人就约会去,男人啊,只会在追求的时候献殷勤,一旦交往了,就开始变得很乏味,老是吃饭看电影,无聊死了。”

    “呵你是在教我怎么应付你吗?”她笑了,这人的怪理论还真不少。

    “没错,千万别认真爱上我,想等我定下来,那是五年、十年后的事,不值得用大把的青春换取一个不确定的答案。”

    “呿你也太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她啐他一声,心底却有了股异样的波动。

    他坏得彻底,也坏得坦白,不知怎的,反倒解除了她之前对他的防备,令她莫名其妙地信服他。

    或许是相信他说的朋友比情人更久长,或许是相信自己也不会真的喜欢他,打开天窗说亮话,省去了猜疑,不必担心未来会牵扯不清,心境竟轻松明亮了起来。

    撇开是不是好情人这部分,他确实是个有趣的人,做朋友,肯定是不错

    夜渐渐深了,三盘下酒菜在边浅酌边闲聊间已盘底朝天,啤酒也一罐一罐地被捏扁了。

    席宝琳好久好久没说这么多话,好久好久没这么心情愉快了。

    “喂,女人,你酒量很可怕啊”拉开最后一罐啤酒,分别倒入两个碗公内,苗子齐惊讶地发现,十几瓶啤酒,两人几乎平均分摊,她居然一点醉态也没有。

    “很可惜吗?没被你灌醉。”她笑笑说。这酒量,她可是从小就跟老爸对饮训练出来的。

    “灌醉?这种下三滥的招数我可是不用的啊!”他马上澄清。“不过,跟你喝酒很痛快,约定了,以后咱们就是酒伴,有空就约出来喝个几杯,乱哈啦,聊些八卦。”

    “好啊!那也别再说什么追不追我,我们就做朋友,做酒伴。”以往,在外面她是不碰酒的,但是“酒伴”这说法很亲切,像结识一、二十年的多年好友,没事就拎着酒瓶、带着几两花生,串门子去,这种感觉,多好。

    她的朋友,其实不多。

    苗子齐望着她唇角淡淡的笑容和不易察觉的落寞,有些失神。这时的他真的也忘了最初积极设计这一切的目的,甚至不在乎能不能追到她,而是,希望真正走进她的心里,了解她,让她快乐

    “喂干么盯着我?”微醺下,两人谈开了,不必再尔虞我诈,用尽心机,这令她有一种解放后的轻松,她并不喜欢时时必须谨慎提防着别人的感觉。

    “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

    “什么事?”

    “现在,我可能没办法开车送你回去了,如果不怕的话,在这里瞇一下,明天早上再下山?”

    她想了下,知道酒后开山路危险,他白天也累了一天,干脆信他信到底了。“那喝完这碗就睡觉吧!”

    “还有,我们家就一间房间,大通铺,不过有两床棉被,没关系吧?”

    “有关系也来不及了,我又不知道怎么回去。”她耸耸肩,什么都不去考虑了,这样的经验,或许以后也不会再有了。

    “好,最后再干一碗,谢谢你陪我度过一个美丽的夜晚。”

    “我也是,谢谢。”她微笑饮酒。

    多么不可思议的夜晚,她和他,竟就从紧张对立的关系,变成可以把酒言欢,同床共眠的“酒伴”?

    喝完最后一口酒,两人合力将垃圾清干净,桌椅抬进屋里,洗净碗盘,闩上大门,走进屋里唯一的房间。

    苗子齐从木制衣柜里抱出棉被和枕头,往通铺一扔。

    “这棉被平常都有洗过、晒过,很干净的。”

    “我又没说什么,啰嗦。”她顶他一句。

    她是过惯优渥的生活,硬邦邦的木板床可能睡得不好,可是这样的体验,她很珍惜。

    “厚”他往她脖子一揽。“我是体贴,你居然嫌我啰嗦,愈来愈不像名门淑女了喔!”

    “我讨厌做什么名门淑女”她闪躲地缩起脖子,说了心里话。

    他听见了,不过,没刻意问她为什么,只哄着:“那快点上床睡觉,小心明天黑眼圈。”

    “知道了啦!老头子。”她脱下披风,爬上木板通铺,钻进厚重扎实的红花大棉被里,心里暖烘烘的,好久,没这样被赶上床睡觉了。

    苞着,苗子齐也解开衬衫钮扣,只剩一件白色紧身内衣,边喊冷边缩进另一床棉被。

    两人面对面,望着,又新奇又压抑,这对她、对他,都是很不一样的感受。

    他从没试过和一侗女人躺在床上,盖棉被纯聊天,但是,他不想惊吓她,不想破坏此时和谐的感觉。

    从朋友开始,也是一种追求的模式。

    “要不要关灯?”他问。

    “嗯。”他裹着棉被,爬起来拉下日光灯的炼条,四周一下子陷入黑暗。

    待眼睛适应了黑,银白皎洁的月光从床边的小窗子透了进来,映入两人眼底,一闪一闪的。

    “噗哧”她偷笑。

    “笑什么?”他问。

    “好奇怪”她竟和一个才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人睡在同一张床上,还是一个连自己也承认花心的男人,而她,居然一点也不担心。

    “是很奇怪”他也很佩服自己为了追求她,居然能从风流的性格直接升华到坐怀不乱的境界。

    她将棉被拉到下巴,沈甸甸的,很暖,也很有安全感。

    “快睡。”他从棉被里伸出手,揉揉她的头发。

    “嗯,晚安。”她听话地闭上眼,嘴角还挂着笑。

    虽然贪看她那晶莹无瑕的美丽脸庞,他也命令自己快点睡,以免一时兽性大起,所有苦心毁于一旦。

    宁静的半山腰,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拥挤的人潮,只有两颗赤诚纯净的心,毫无欲念地彼此信赖,彼此取暖,不可思议得像一则童话

    忙了一天的活动,也喝了不少酒、说了不少话,苗子齐很快便昏昏欲睡。

    朦胧中,感觉席宝琳翻了几次身,似乎睡得不安稳。

    他勉强自己睁开眼,发现她眼睛张得大大的,望着天花板发呆。

    “床太硬,睡不习惯?”他沙哑问道。

    她偏过头看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有点不过,已经很累了,等一下就会睡着了。”

    “那我说个故事给你听,你闭上眼睛听,放轻松,听着听着就会睡着了。”

    “嗯。”她转身面向他,像小时候睡前,期待父亲描述他到国外游历遇到的新奇故事。

    “从前从前有一个王子”他忍着睡意,用低沈性感的声音,开始说故事。

    “王子到处旅行,一心想娶位真正的公主为妻,旅途上他拜访很多国家,也见过了很多自称是公主的人,但是,王子总觉得这些公主都不是他要寻找的对象”

    虽然席宝琳小时候就看过这个“豌豆公主”的童话故事,但是她还是闭上眼,倾听他温柔迷人的嗓音,从他口中再听见这个故事,感觉很不一样。

    她脑海中有了画面,这个王子便是他。

    “某天,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有一位全身淋得湿透的美丽女孩急急地敲打王子的城堡大门,她自称是一位公主”

    很快,像被催眠般,她放松了下来,开始涌上睡意,但仍旧努力想听他说故事。

    “王子的母后为了测试这个女孩是不是真正的公主,便在给这女孩睡觉的床上放了一颗豌豆,豌豆上迭了二十层床垫和二十条鹅毛被。隔天一早,皇后问女孩睡得好不好,女孩回答说,她一晚都无法入睡”

    敌不住睡意,席宝琳耳边只剩他如鹅毛般轻飘飘、断断续续的声音,不久,跌入甜甜的梦乡里

    “王子终于找到了一位真正的公主,从此王子与真正的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苗子齐一直将故事说完才发现她早已睡着了。

    为她掖掖棉被,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不到一分钟,他也跟着进入梦里。

    席宝琳是被后院里吱吱啾啾的麻雀叫声给唤醒的。

    睁开眼,发现苗子齐不但起床了也早已将棉被折好,整个人慵懒地侧靠在棉被上,看着她睡觉。

    天一亮,少了黑夜的遮蔽,他那张因精神饱满而益发俊逸的脸庞,不觉令她突然一阵心悸,下意识地将棉被“咻”地拉起来往脸上一盖,闷闷地在里头说:“早安。”

    “呵早安。”他把她的棉被扯下。“快去尿尿,洗把脸,我们得飚车下山了。”

    “尿?!你说话怎么这么粗鲁”她脸一红,掀起棉被,骨碌溜下床去。

    一晚上没起床上厕所,他倒是清楚她很急。

    是说既然赶时间,怎么不叫醒她?

    叩!叩!

    他在厕所外面敲门,害得她憋着一口气,不敢方便。

    “洗手台旁边那条毛巾是干净的。”他喊道。

    “知道了!你走远一点啦!”她胀红了脸,尖细地叫着。

    “哈哈昨晚不是说不当淑女了,现在倒害羞起来了。”

    听见他的笑声愈走愈远,她才松了一口气。

    这个人喔,有时体贴得像绅士名流,有时又无礼得像市井流氓。

    洗脸时,她不禁回想和他之间奇妙的相处气氛,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连原本讨厌他的小伟,一天不见,便被他收买了。

    他有种让人不知不觉便放松心情,感到亲切的特质,什么人到他眼中,就是朋友,他不做作,不矫饰,想无赖就无赖,体贴的时候,便体贴到人家的心坎里。

    用毛巾擦干脸,揉揉夜里喝了太多啤酒,略微浮肿的眼皮,没想到她竟在陌生的环境里睡得这样香甜。

    离开浴室回到卧房,棉被枕头都已收拾好。

    “你的行动电话响了好几次,可能是家里打来的,快去回个电话,我怕他们真的报警找人了。”他爬上通铺将门窗关上,提醒她。

    “好,谢谢”惨了,隆叔该不会整夜都等着她回去,重点是,她居然睡得像猪,连电话响也没听见,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她走到前庭,才拨电话回家报平安,果然,隆叔急疯了。

    币断电话,回头,苗子齐已经拉上门准备离开。

    “走喽!”他将她的皮包递给她,看样子真的很急。

    她也不磨蹭,跟在他后头上车。

    车子往前开了约一百公尺,停在杂货店前。

    “你等我一下。”

    苗子齐去谢谢邻居大婶帮他照顾房子,一并将清洁的费用交给对方。

    那大婶送他出来,一对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坐在车里的席宝琳瞧,一副就是这小兔崽子终于带女朋友来了的乐和样。

    席宝琳只好低着头,这时候,就算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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