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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感谢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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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贵原本应该配家里的远房表妹李香香。不想共产党给了贫苦农民王贵深造的机会,尽管王贵高考的时候数学吃了鸭蛋,但凭着傲人的英语和语文成绩,堂而皇之地进了省城大学的外语系,主修英国文学。

    那时候安娜是落魄的凤凰。刚下放回来,坚持着没嫁给村长的儿子,没和群众打成一片。调回城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六七的大龄女青年了,被分在省城的皮革厂做了一名臭皮匠。

    安娜原本不信命,但经过几年上山下乡的洗礼,她已经彻底成为宿命论者。当年她在省城里是科技大学预科班的班长,满脑子就是当科学家和出国留学的梦想。没想到毛老先生一句话,就把她一生的理想葬送了。她觉得自己的命如同一架滑翔机,从出生起就在走下坡路。她小时候是有奶妈的,在大上海被黄包车拉着看包厢沪剧。沪剧界响当当的头牌花旦是她的小奶奶,给她爷爷做小。她家以前在上海有一栋大洋房,她和姐姐住在顶楼一间尖顶、有半圆阳台的欧式阁楼上,和叔叔婶婶们的孩子一起跟奶奶生活。妈妈则每天招三姑六婆打麻将。这些都是听她妈妈我的外婆讲的,她自己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自己曾经有一件白纱软缎的衣裳。

    不过幸福的回忆总不久长,余韵是颗泡泡糖,还没咂出甜味就过去了。没多久安娜就跟着爸爸妈妈到安徽那个穷地方支援建设。她常说,这都是命啊!当年很多人往香港台湾逃的时候,她爹已然在香港混上了一官半职,却因舍不得上海如花似玉的老婆和几个伶俐孩子,硬是逆流而上回了上海。于是也省却了一段两地分隔的日子,要苦大家就苦在一起,不必挨到90年代才能去中央电视台"天涯共此时"里寻亲。安娜每每看到电视里"刘老先生寻找失散多年的女儿,他是1949年去台湾的,当时女儿只有两岁"的时候,就感叹爹当年还不如带她去了香港算了,现在再回头寻找她姐姐,也不会有我们这两个讨债鬼。

    安娜到安徽的时候才十一岁。想当初,那里穷乡僻壤,连个正经砖瓦房都没有,街上稀稀落落没几个人。她非常怀念上海的小笼馒头和鳝糊。如今牛奶是吃不到了,反要自己种菜。安娜每天把一马桶的粪抬去菜地的时候,就开始恶心,幼小的心里自然而然地埋怨新社会。安娜的抵触情绪是发自内心的,是刻骨铭心的,是到死都不会原谅的。她的口头禅就是,要是没有新社会,我怎么会到安徽来?要是没有新社会,我怎么会下放?要是没有新社会,我怎么会跟了那个乡巴佬王贵?安娜的妈妈倒是随遇而安的很,到哪里都是个家——以前做大户人家的太太,她就安然地由佣人伺候着,后来穷了,她也非常适意地下厨房。老头子被贬安徽,她原本可以和一群小孩子留在上海,但她毫不犹豫就跟来了,连上海的那种漆红漆的木箍马桶都一起带了来,摆定一副要扎根的样子。事实上,安娜的妈妈的确是扎根了,以前在上海的洋房里共生养了九个,到了安徽的草棚又再接再厉生出了老十来。安娜是老六,是妈妈当时带来的老大。娇小姐从天上到地下,开始承担保姆的责任——替妈妈带孩子。

    安娜骨子里十足的小资。即便穿着短两寸的衣服,即便吃着榨菜炒青菜,她也会把生活安排得妥妥帖帖。她给妹妹扎冲天辫子,并且穿上妈妈仅剩的一件水红色高档旗袍在镜子前扭来扭去。她看的书都是不合时宜的,是被时代批判的。什么红与黑啊,牛虻啊,哈姆雷特啊,还有安娜卡列尼娜。她常发的哀叹就是与安娜同病相怜,她唏嘘的就是安娜最后毅然决然奔向火车的壮烈。最动人的死法,就是一头撞向火车、四分五裂的不妥协。

    高中的时候安娜遭遇了她的初恋:高大英俊的涡轮司机,她的同班同学,也是一个会拉小提琴的小资。那个涡轮司机好像更不幸。父亲以前是蒋光头的贴身医生,留德回来的。只因陈果夫看中了他美貌的老婆,就很恶毒地将他和孩子扔在了大陆,席卷了他夫人而去。两个同命人在一起擦出了倍儿亮的火花。涡轮司机甚至教安娜德语,相约大学毕业后一起到德国的歌廷根大学去读博士。只可惜十年浩劫把两人原本读博士的时间都拿去种地放牛了。在安娜皱着眉头用手团着牛粪、烘干了当过冬柴禾的时候,涡轮司机正在山间的水田里噼里啪啦使劲儿地把蚂蟥拍出小腿肚子。

    安娜回城的时候,第一次觉得以前憎恨的省城竟这样可爱;和乡下的煤油灯比起来,这里的电灯像个小太阳。她早已忘记了大上海的霓虹灯。

    安娜进厂当学徒没两天,厂里人事科长就很有私心地将自己的表侄子介绍给她。原因是安娜在一群刚从乡下出来的老姑娘里出类拔萃,皮肤雪白,说话儒糯,相貌嗲得像周旋。安娜到现在还跟我说:"我是害怕周扒皮报复我,如果我不跟他侄子谈,他就不给我转正。"王贵的表叔就姓周。

    安娜看王贵第一眼就打退堂鼓了。安娜一直嘲笑王贵是"相貌堂堂的天蓬元帅"。王贵因为是我爸,我一直不觉得他难看,魁梧敦实,很气派嘛!

    安娜看王贵学英国文学,就跟他侃起了十四行诗。谁知王贵对这很不感冒,王贵最喜欢的是河南梆子,可以一个人又扮男又扮女唱一整台。安娜当下心就凉了半截。王贵的审美观点坚持了三十年不变,到现在还是喜欢听梆子和豫剧,后来洋气一点了,就喜欢邓丽君的靡靡之音,能把"美酒加咖啡"整曲连过门都不落地唱下来。每当安娜在家听施特劳斯的时候,王贵就说弹棉花的又来了,那算什么呀,连个歌词都没有,怎么记得住?

    安娜见了王贵两次以后就决定断绝关系。起因是王贵请安娜看电影,之前很愚蠢地一起去吃了碗面。王贵是见饭不要命的主儿,以前在家乡饿惯了,到大学里才开始吃饱饭,能有碗阳春面吃,一定是连点油渣都不剩的。安娜见王贵并不推让,用筷子夹起一大缕面条,往空中径直拉起,还在筷头上快乐地抖几下,哧溜哧溜吸进肚里,声音大得像喂猪一样,顿时凤颜大变。她用脚踢踢王贵,小声说,慢点儿吃。王贵居然回答,慢就凉了,凉就不香了,并不理睬安娜的劝告,风卷残云般消灭了面条,吃到鼻尖冒汗。安娜大失所望。根据她的小资论调,吃相即教养,她实在无法跟这样一个毫无教养可言的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特别是无法想像今后的孩子的模样,脑海里浮现三个字:种不好。以后安娜每每看我不顺眼的时候,都牵扯到王贵,最后的总结发言定然是:唉,不怨你,实在是我选的种不好。

    安娜哭着跟妈妈说要跟那乡巴佬一刀两断。妈妈甚是老谋深算,不动声色地说,你带他来见见我。

    王贵的圆滑与乖巧在见老丈母的时候充分体现了出来。虽然只见了安娜三面,却一进门就冲丈母喊妈,其亲热程度让丈母眉开眼笑,没有理由怀疑他不是发自肺腑。经历了前次面条风波,看着安娜毫不留情地负气而走后,王贵这回学乖了。丈母做了顿红烧肉,他只礼貌地夹了一块,并且连连点头夸妈妈手艺好。后来我问王贵,就那么一块,你吃出味道了吗?王贵说,刚进口就化了,心里痒痒的,回去以后三天都在回味那红烧肉的味道。我晕!你相信吗?当个年代,只一块红烧肉就可以压过小周旋的魅力!他脑子里想的不是玉女,却是红烧肉!

    丈母手一挥,就把安娜的终身定下了。丈母说:"人家是三代贫农,出身多正?高中入党,底子多硬?学的是洋文,以后你就吃香的喝辣的吧。眼光放远一点,好看有什么用?不能当饭吃。想想你的年龄,看看你的出身,不过是个臭皮匠,有人不嫌弃你肯要你,算你走运!"安娜一腔悲愤,委屈地嫁了。在现实面前,爱情的幻想成了幼时珍藏的鹅卵石,让人喜欢却一文不值。

    安娜嫁过去后没多久王贵就援外了。我是在大家的羡慕中出生的,当时王贵在非洲坦桑尼亚做翻译,帮助修建坦赞铁路,常常寄奶粉衣服和钱回来,安娜还拿着两个人的工资,小日子很是滋润。我从小就相貌俊美,人家都夸赞"还好不像爸爸"。安娜也为此得意了好久,认为基因分配很成功,把有害的那一部分略去了。直到我大了以后,安娜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她每次骂我,都说:"长了一副猪脑子,像极了你爸爸!"上帝对dna的分配的确是公平的,他给了我小周旋的容貌,也把天蓬元帅的脑子给我了。不过如果叫我选,我还是不希望自己拥有天蓬元帅的外貌。至少,现在我比较容易嫁掉,只要找副大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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