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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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楼里住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十年前我在美国,有天夜里睡不着觉,坐在厨房里看书,情形就是这样的。那座房子是座摇摇晃晃的木板楼,板缝里满是蟑螂,杀不净打不光。那间厨房点着一盏惨白的灯,冷冷清清,灯光下有个庞大的电冰箱,不时发出嗡嗡的声音。说句实在话,我的脑袋也在嗡嗡地响,声音好像比冰箱还大。困得脑袋嗡嗡响时,谁部会觉得头大。这使我觉得自己没长脑袋,长了一个涂着白瓷漆的ge冰箱
响了半天以后,门开了,是用钥匙打开的。有人上了楼梯,一步三登地走上楼来。在一团漆黑之中又轻又稳地走上一道摇摇晃晃的木楼梯,说明此人有一双很强壮的腿。此人必是住在三楼的小宋:这孩子高考时一下考中了两所大学:一所是成都体院,另一所是东北工学院。后一所不说明什么,前一所则说明他能把百米跑到十一秒多,而且一气能做一百多个俯卧撑——这真是叫人羡慕的本领,但最后他还是上了后一所大学,毕业后到这里来留学。我朝书本俯下身来:叫他看见我的正脸不好。小宋和我不坏,我没有汽车时,常搭他的便车去买东西,他还带我上考过驾照算是个朋友吧,虽然也没有什么真正的交情。我觉得他该去当贼,因为他走路这么轻。再说,他跑得很快,别人也逮不注他,我要是有这么一双快腿,肯定不念书了,去当贼——当然,这是夜里两点钟的想法
小宋念了工科——这原也不坏,而且他还要读博士。这样就加入了我们这一群。假如你还年轻,请听听我的劝告:你别去念文科和理科,最好人念点别的。不管念哪一科,千万别读博士。念博士旷日持久久,总是毕不了业——就像我老婆那样,好不容易把学分读够,该答辩论文了,她又要撒癔症。博士这个词,意思就是倒霉蛋我有十几年没有小宋的消息,他的博士拿到了吧。我猜他现在正做博士后,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学问大了不好找事做:美国是这样,中国也足这样。现在言归正传,说说那天夜里的事:脚步声经过我的门口停住了,等了一会还没有动静。我无可奈何地转过身来——果然是小宋。我真不愿意看到他——我也不愿意看到任何人。夜里两点钟不睡,坐在厨房里,这不是什么好景象。他戴着白边眼镜,镜上反着白光,表情呆滞——这也不足为怪,夜里两三点钟,谁不困。他先是呆呆地看着我,然后小声说道:嗨。我也说:嗨。夜里两点钟,打过这样的招呼就够了。但他悄悄地走了进来,在我对面坐下,看看我的样子,说道:明天考试吗?我说:不。我老婆明天要答辨论文。如果他再问,我就告诉他:我老婆每隔半分钟就要翻一次身,差不多是在床上打滚。天一黑她就睡下了,一直滚到了现在。自从插队回来,很少见到驴,所以很少见到谁这样翻滚。每隔十分钟她都要问一句:现在几点了,听声音毫无睡意,所以我才到厨房里来熬夜。告诉他好一些,免得他以为我们两口子打架了。但小宋没有再问,他拿起那本霍夫曼看了看,说道:这本书现在在你这儿了
有关这本霍夫曼,有个典故。准要是上了数学系的代数课,谁就需要这本书,因为它是课本。有两个途径可以得到它:其一是到书店上买一本。这本书着实不便宜,要花掉半个月的饭钱,另一个途径是到图书馆借。图书馆只有这么一本,谁先借到准就能把它霸住。先惜到的人有资格续借,没借到的人只好去买了。我很不愿意回想起这件事:我三十六岁时还在学校里念书——这个年龄比尔盖茨已经是亿万富翁了——所用的教科书还是借的。排在我后面的人借不到书,就指着我的名字骂
小宋拿着这本书,看了一会儿(我觉得他很怪:这又不是金庸古龙的小说,是个教科书,有这么拿着看的吗?)又把它小心地放在桌面上,小声问道:有喝的吗?我朝冰箱努了努嘴。于是他找出了那瓶可乐,一口就喝掉了半升——喝别人的饮料就是这么过瘾。下回我也找个由头到三楼上逛逛,把他的可乐也喝掉半瓶——我猜他是在系里带实验课,有学生实验做不完,他只好陪着,一直陪到了后半夜——这份助教的钱挣得真是不容易。他又何必读博士呢?读个硕士就去找工作,比受这份罪不强得多——活又说回来,我又何必要念这个霍夫曼,我是读文科的,学数学系的代数干什么这件事说起来窝心:那年代闲着没事,修了数学系的代数和数学分析学的时候还明白,现在全忘了,等于白修——那一年我三十六岁,不是二十六岁。要是这么胡扯,就没了边际。还是说说小宋带实验的事吧。假如他对学生说:别做了,早点去睡吧。学生必然不乐意:工科的学生实验要算分的,没做出结果就是零分。这个毛头小子必然答道:我交了学费了!美国人在这方面很庸俗,什么事都要扯到钱上去——既然交了学费,就有权利使用试验室。他才不管你困不困。假如你说:我教给你怎么做;或者干脆说:拿过来吧,我给你做!那个不知好歹的东西还要说:不,谢谢你,我要自己做出来。于是你只好眼睁睁地看这个手比脚笨的家伙在实验台上乱捅。在十二点之前,你恨不得拿刀子宰了他。到了十二点以后,你就没这份心了。你会找东西靠着,睁着眼睛打盹。说起来也怪,我这颗脑袋困得像电冰箱一样嗡嗡响,冒出来的念头还真不少。喝完了可乐,他在我对面坐下了,看来他是想找我聊天,好啊,聊罢,夜里两点,真是聊天的好时候。但他又不说话,只管傻愣愣地看着我,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有什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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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楼里住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十年前我在美国,有天夜里睡不着觉,坐在厨房里看书,情形就是这样的。那座房子是座摇摇晃晃的木板楼,板缝里满是蟑螂,杀不净打不光。那间厨房点着一盏惨白的灯,冷冷清清,灯光下有个庞大的电冰箱,不时发出嗡嗡的声音。说句实在话,我的脑袋也在嗡嗡地响,声音好像比冰箱还大。困得脑袋嗡嗡响时,谁部会觉得头大。这使我觉得自己没长脑袋,长了一个涂着白瓷漆的ge冰箱
响了半天以后,门开了,是用钥匙打开的。有人上了楼梯,一步三登地走上楼来。在一团漆黑之中又轻又稳地走上一道摇摇晃晃的木楼梯,说明此人有一双很强壮的腿。此人必是住在三楼的小宋:这孩子高考时一下考中了两所大学:一所是成都体院,另一所是东北工学院。后一所不说明什么,前一所则说明他能把百米跑到十一秒多,而且一气能做一百多个俯卧撑——这真是叫人羡慕的本领,但最后他还是上了后一所大学,毕业后到这里来留学。我朝书本俯下身来:叫他看见我的正脸不好。小宋和我不坏,我没有汽车时,常搭他的便车去买东西,他还带我上考过驾照算是个朋友吧,虽然也没有什么真正的交情。我觉得他该去当贼,因为他走路这么轻。再说,他跑得很快,别人也逮不注他,我要是有这么一双快腿,肯定不念书了,去当贼——当然,这是夜里两点钟的想法
小宋念了工科——这原也不坏,而且他还要读博士。这样就加入了我们这一群。假如你还年轻,请听听我的劝告:你别去念文科和理科,最好人念点别的。不管念哪一科,千万别读博士。念博士旷日持久久,总是毕不了业——就像我老婆那样,好不容易把学分读够,该答辩论文了,她又要撒癔症。博士这个词,意思就是倒霉蛋我有十几年没有小宋的消息,他的博士拿到了吧。我猜他现在正做博士后,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学问大了不好找事做:美国是这样,中国也足这样。现在言归正传,说说那天夜里的事:脚步声经过我的门口停住了,等了一会还没有动静。我无可奈何地转过身来——果然是小宋。我真不愿意看到他——我也不愿意看到任何人。夜里两点钟不睡,坐在厨房里,这不是什么好景象。他戴着白边眼镜,镜上反着白光,表情呆滞——这也不足为怪,夜里两三点钟,谁不困。他先是呆呆地看着我,然后小声说道:嗨。我也说:嗨。夜里两点钟,打过这样的招呼就够了。但他悄悄地走了进来,在我对面坐下,看看我的样子,说道:明天考试吗?我说:不。我老婆明天要答辨论文。如果他再问,我就告诉他:我老婆每隔半分钟就要翻一次身,差不多是在床上打滚。天一黑她就睡下了,一直滚到了现在。自从插队回来,很少见到驴,所以很少见到谁这样翻滚。每隔十分钟她都要问一句:现在几点了,听声音毫无睡意,所以我才到厨房里来熬夜。告诉他好一些,免得他以为我们两口子打架了。但小宋没有再问,他拿起那本霍夫曼看了看,说道:这本书现在在你这儿了
有关这本霍夫曼,有个典故。准要是上了数学系的代数课,谁就需要这本书,因为它是课本。有两个途径可以得到它:其一是到书店上买一本。这本书着实不便宜,要花掉半个月的饭钱,另一个途径是到图书馆借。图书馆只有这么一本,谁先借到准就能把它霸住。先惜到的人有资格续借,没借到的人只好去买了。我很不愿意回想起这件事:我三十六岁时还在学校里念书——这个年龄比尔盖茨已经是亿万富翁了——所用的教科书还是借的。排在我后面的人借不到书,就指着我的名字骂
小宋拿着这本书,看了一会儿(我觉得他很怪:这又不是金庸古龙的小说,是个教科书,有这么拿着看的吗?)又把它小心地放在桌面上,小声问道:有喝的吗?我朝冰箱努了努嘴。于是他找出了那瓶可乐,一口就喝掉了半升——喝别人的饮料就是这么过瘾。下回我也找个由头到三楼上逛逛,把他的可乐也喝掉半瓶——我猜他是在系里带实验课,有学生实验做不完,他只好陪着,一直陪到了后半夜——这份助教的钱挣得真是不容易。他又何必读博士呢?读个硕士就去找工作,比受这份罪不强得多——活又说回来,我又何必要念这个霍夫曼,我是读文科的,学数学系的代数干什么这件事说起来窝心:那年代闲着没事,修了数学系的代数和数学分析学的时候还明白,现在全忘了,等于白修——那一年我三十六岁,不是二十六岁。要是这么胡扯,就没了边际。还是说说小宋带实验的事吧。假如他对学生说:别做了,早点去睡吧。学生必然不乐意:工科的学生实验要算分的,没做出结果就是零分。这个毛头小子必然答道:我交了学费了!美国人在这方面很庸俗,什么事都要扯到钱上去——既然交了学费,就有权利使用试验室。他才不管你困不困。假如你说:我教给你怎么做;或者干脆说:拿过来吧,我给你做!那个不知好歹的东西还要说:不,谢谢你,我要自己做出来。于是你只好眼睁睁地看这个手比脚笨的家伙在实验台上乱捅。在十二点之前,你恨不得拿刀子宰了他。到了十二点以后,你就没这份心了。你会找东西靠着,睁着眼睛打盹。说起来也怪,我这颗脑袋困得像电冰箱一样嗡嗡响,冒出来的念头还真不少。喝完了可乐,他在我对面坐下了,看来他是想找我聊天,好啊,聊罢,夜里两点,真是聊天的好时候。但他又不说话,只管傻愣愣地看着我,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有什么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