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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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半径10cm以内当你迫切渴望拥有什么的时候,只要全心全意地把它反复写上几遍,你就能够实现这个愿望,这是外婆告诉我的。
所以,我现在正在写,花,孩子,还有你“您的手腕有轻微骨折,大概需要四周左右的时间才能完全恢复,这段时间您最好小心一点儿,尽量避免使用右手。”
听到医生用惯常的语气宣布自己在接下来的四周时间里都不能使用右手,信宇的眉头不禁微微皱了皱。对于一个以使用右手为主的人来说,禁止他使用右手就等同于——而且还是漫长的四周时间——这对他来说实在是场灾难。而站在他身旁把这一切都看到眼里的灾祸的始作俑者——他的妻子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对,对不起,都是我不好”虽然她嘴上不住地说着对不起,但心里却不禁觉得奇怪。
‘怎么可能我从上面掉下来,却莫名其妙地把他的手腕弄骨折了呢?’但现在毕竟不是怡静追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姜信宇因为韩怡静而弄伤了右手,这可算是个晴天霹雳了,而这个被雷霹中的男人则一脸可怕的神情,现在看来怡静最好马上向他认错,并请求他的原谅。
“是我不好!对不起!都是恩珠,她说想尝试一下电影公司的工作,觉得很新奇,我只是跟着她来看热闹的,可这里突然又说需要替身演员,所以我就”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总该说句话吧,可信宇却始终紧闭着嘴保持缄默,这种可怕的沉默充斥在两个人之间,真是比一百句话更可怕。过了一会儿,怡静耳边终于响起了信宇的声音。
“你当然对不起我了,不过你,是不是真知道自己哪儿做错了才来认错的呢?”
此刻的怡静只顾着低头认错,根本不敢抬眼看他,但听到他的这个问题,怡静便不由自主地抬眼望向信宇的方向,迎接她视线的是信宇的脸。
“下次不要再这样了!”
什么?是说下次不要再把他的手腕弄骨折吗?还是说不要继续和恩珠一起开花店?
怡静正在暗自猜测着,不一会儿,耳边再次响起了信宇怒气冲冲的咆哮声。
“我是说以后不许你再做这么冒险的事了!你以为你的身体只是你自己的吗?你的身体是我的!从头到脚彻头彻尾都是我的!所以不许你随便瞎折腾把自己弄伤!”
信宇在电影拍摄现场接住了从梯子上失足落下的怡静,这整个过程不过只有短短的几秒钟而已,但信宇却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几乎要倒流了,他实在不想再体验这种千钧一发的危险时刻了,绝对不想了。但是突然,信宇意识到妻子在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盯着自己看,就像他刚才说过的,那表情就像个傻子一样呆滞。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吗?”
“没有,没什么。”
听到怡静同样呆滞的回答,信宇无奈地耸了耸肩,随后转身朝自己的车子等候着的停车场走去。没走出几步,信宇便发现自己的妻子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你还不走?”
听到信宇有些神经质的催促,怡静终于反应过来,连忙迈开脚步跟在他后面,边走还边偷偷观察信宇那张自以为是的侧脸。还是老样子,一张总像寒风迂回盘旋般冷酷的脸,实在难以想象这就是刚才亲口大声喊出‘你的身体是我的’这句肉麻台词的男人。
‘真是个怪人。’不过几天前有资格发脾气的人还是我,这么快居然就攻防转换了,让他占尽了气势。刚才他明明是在说我傻瓜,可怎么听在我耳朵里像是在说我对这个人很重要的意思呢?是我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还是这个男人原本就是个怪人?
怡静低头注视着摆放在自己面前这一排明晃晃的刀子,紧张得狠狠咽了口吐沫,信宇则在一旁用气鼓鼓的声音说道。
“不行的话就算了,明天上班前我可以顺道去办公室附近的地方解决。”
可怡静却当即一脸坚决地拒绝了信宇的提议。
“不,我要做,当然应该由我来做了。”
“那就赶快开始吧!”
“嗯,好。”
只见怡静哆哆嗦嗦地伸出双手,先用温水将坐在自己面前的丈夫的头发弄湿,把洗发香波打出泡沫,然后开始小心地帮他洗头。
“泡沫没有跑进眼睛里去吧?会不会很疼?”
“没事儿。”
其实还是有一些泡沫跑到他眼睛里去了,有些疼,但他还是回答她说没什么,一阵困意伴随着怡静不断抚摸在自己头上的感觉而来,信宇觉得浑身软绵绵的。妻子用不冷不热正合适的水和上洗发香波小心仔细地帮他洗头发,一直到泡沫完全消失,可奇怪的是信宇并不讨厌怡静那双反复抚过自己头发的手。
“我刚才看的好像是说刮胡子的最佳时间是在脸打湿之后的三分钟?”
怡静一边自言自语似的认真念叨着这些原本一点儿也不复杂的内容,一边开始紧张地往信宇的脸颊和下巴处涂剃须膏。
“剃须膏要顺着胡子生长的反方向涂抹均匀。”
很快,信宇的下半张脸都被涂满了挂着泡沫的白色剃须膏,活像一个圣诞老人,现在到了最紧要的时刻——用剃须刀刮掉他脸上的胡子。这可是怡静生平第一次拿起如此锋利的剃须刀,她开始小心翼翼地将刀锋贴到信宇的脸上。
“从最软的脸颊处开始,脸的边缘部分,然后是脖子,嘴,下巴,还有鼻子”
听到怡静一直这样口中念念有词的,信宇不禁板着脸问道。
“你这些东西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怡静的回答更简单。
“网,网上查的。”
如果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夫妻,那么现在她应该至少已经帮丈夫刮过一次胡子了吧,也是这样把冰淇淋一样的白色剃须膏涂在脸上,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把刀贴上去。可是在过去的两年里,怡静除了晚上睡觉和偶尔帮信宇系领带之外,几乎从未如此接近过他身边。可现在,韩怡静却已经进入到姜信宇周边半径10厘米以内的范围,怡静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而且是非常非常紧张。
“从最软的脸颊处开始,脸的边缘部分,然后是脖子,嘴,下巴,还有鼻子”
似乎是为了摆脱这种紧张的情绪,怡静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同时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摸着信宇的脸,生怕还有一些地方没有完全刮干净,怡静可是全神贯注地在帮他刮胡子,格外小心地按住刀锋,怡静的紧张情绪却恰巧通过这把刀传到了信宇的皮肤上,这股紧张劲儿似乎超过了信宇第一次要求和怡静一起睡觉的时候。
一阵几乎令人窒息的沉默终于被信宇突然的呻吟声打断了。
“啊!”就在这一瞬间,刚才还如冰淇淋一般雪白的剃须膏泡沫上,有一部分逐渐被染成了粉红色,因为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怡静手中锋利的剃须刀割破了信宇的脸。
“啊!对,对不起!怎,怎么办啊”信宇只是面无表情地注视着镜子里代替自己大喊救命的怡静,此刻的她手里仍旧举着那把锋利的剃须刀,但脸色却比被自己割破脸的信宇还要苍白。
过了一会儿,只见信宇一边伸出完好无缺的左手擦掉脸上的剃须膏泡沫,一边用平静的声音对她说道。
“对不起就说到这里吧,凉水。”
怡静还是生平第一次把别人的皮肤弄出血来,她用颤抖的双手接了一盆冷水递给信宇,信宇接过水盆,开始慢慢冲洗自己光滑的脸,冷水触碰到伤口虽然有些刺痛,但很快,伤口的血被止住了。
“可千万不能留下伤疤啊。”
这可是韩怡静走进姜信宇周边半径10厘米范围内承担起的第一项工作,居然就发生了流血事件,已经把他的右手弄骨折了还嫌不够,现在居然又在他脸上留下伤口,我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怡静心里是又抱歉又担忧,正在她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傻站在那里时,耳边响起信宇不以为然的声音。
“我,不会吃了你的。”
“嗯,啊?”
“我不会因为这一点小伤口就跟你要医疗费的,你也不用那么胆战心惊的了,先出去吧,剩下的事我自己会想办法完成的。”
信宇似乎真想按自己说的尝试一下,只见他伸出左手,费力地开始重新往脸上涂剃须膏。虽然说把他的脸被弄破了是怡静的错,但看到信宇这样的态度,怡静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上来。
‘你是说我做不了就别在这里碍事?要我出去?他肯定,肯定又把刚才在他面前紧张得要命的我看成是傻瓜了。’借着这一股无名的怒火,怡静捡起刚刚掉在地上的剃须刀,用一种完全不同于刚才的沉着声音说道。
“我说我来做。”
“平时我在你身边走来走去都会让你那么讨厌,怎么了?还想在我另外一边脸上也留下一道伤口吗?”
姜信宇此刻的眼神怪里怪气的,他似乎早就知道韩怡静只要走进他周边半径10厘米的范围内就会变得紧张起来,所以才如此嘲弄她的,可是怡静也并不示弱。
“别话里有话了!原本你就很讨厌我的嘛!”
没错,我之所以到现在为止还会在你面前感到紧张,并不完全是我自己的原因,就像我当初发现你根本不是我曾经想象中的那种好男人时大失所望的感觉一样,你也从来没有真正把身边的位置腾出来给我。
丈夫和妻子就这样用同样一种心情,同样一种意思将对方从自己的身边推了出去。
可是直到现在,这个男人似乎还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错,认为我是个胆小鬼,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也许是这股莫名的愤怒给了怡静勇气,只见她伸出手,用平日里无法想象的力气将那个目前身体有些行动不便的男人重新按回到椅子上,然后抢过他停在鼻翼处的锋利的剃须刀。
“别乱动,不然我可能真的会割伤你另外一边脸。”
面对妻子突如其来的凶猛气势,信宇也只是面无表情地吹了声口哨,然后回应她说。
“如今你也懂得如何威胁别人了啊?翅膀硬了嘛,韩怡静。”
“是啊,还有你,现在居然也会刮胡子了,你也长大了嘛,姜信宇。”
怡静一边故意模仿信宇那种嘲讽的语调反击他,一边重新在他的鼻翼处涂上剃须膏,突然,信宇的视线径直盯着面前的镜子——镜子里的自己鼻翼处满是白色的剃须膏泡沫,样子可笑极了,还有身旁那个得意洋洋的女人,那一刻,信宇盯着镜子,眉头微妙地扬了扬。
‘这女人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
可此刻的他根本没办法开口说话,所以不能亲口问问她,只能默默忍受着怡静放在他脸上的剃须刀,因为他知道,如果惹急了眼前这个手里拿着刀的女人,自己一定没有好果子吃,又或者是因为此刻怡静面朝自己微笑的表情实在是太好看了——这可是千载难逢,也是千金难买的一笑啊。
生平第一次,怡静按住男用须后爽肤水的瓶盖用力旋转,瓶盖打开了,一股清爽的香味调皮地钻进了她的鼻子。
“香味很不错嘛。”
信宇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是板着脸用左手吃力地整理着自己的头发,怡静半蹲着挪到了信宇跟前,将他故意避开自己的脸扳过来朝向自己,随后便把爽肤水倒在手掌上,再用手掌轻拍他的脸,直到爽肤水完全被皮肤吸收。
“舒服吧?”
那一瞬,信宇其实很想这么回答她。
‘滚开。’还说什么舒服,怡静的手掌每接触一次他的脸,爽肤水里的酒精成分就会趁机钻进他的伤口里,脸上就跟着热辣辣地疼,可他还是选择了沉默,只是痛苦地皱着眉头,本想将头别向一侧,试图躲开妻子的手,可怡静居然改变了主意,伸手抢过他手里的毛巾,开始帮他擦起半干的头发来。
“就算是用吹风机也一定要把头发彻底吹干才行,不然的话这种天气最容易感冒了。”
不知她是哪儿来的那么大力气,尽管信宇一个劲儿地挣扎表示反抗,可怡静用力按住信宇的头,继续仔细擦着。就这样,怡静帮信宇洗头发,刮胡子,还帮他擦干头发,也算是很亲近了,可对于如此亲近自己的怡静,信宇倒觉得有些怪怪的。
“就算是你把我的手腕弄骨折了,这种服务态度好像也有点夸张了吧?要是真懂事了就不要把钱浪费在买那些闪闪发光的破石头上,砍下一根手指来给我就可以了。”
一切又回到了原点,每次两人之间的气氛稍微和谐一些,信宇一定会适时地站出来和她重新划清界线,听到信宇这句嘲弄的话,怡静不由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单眼皮的大眼睛里掠过一丝淡淡的阴霾。
不过这停顿只有短短几秒钟,怡静的手很快又继续开始工作了,同时用一种相对平淡的口吻说道。
“其实你不说话的时候是个挺不错的男人,也许当初我就是因为这样才会喜欢上你的吧,谁知道世界上还会有像你这么心术不正的人呢。”
当初怡静没有机会真正认识信宇,所以就单纯被他英俊高大的外表吸引,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他,爱到只要亲口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连同‘我这样一个女人曾经深深爱过你’的告白一起,她就心满意足了,就算将来在别的男人身边慢慢老去,她也会永远记得自己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初恋。可是当我真的亲口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自从他记住我的名字开始,我却开始越来越讨厌他,就因为他是个和我想象中有天壤之别的男人,所谓的爱情,所谓的人之间的感情原来是如此自私,如此出乎人意料的东西。
“那时我是怎么也想不到真能和你结婚的,更没想到你会这么讨厌我,讨厌到恨不得每天拿着刀威胁、虐待我。”
怡静一边不停用手擦拭着他的头发,一边用极其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信宇则怔怔地望着她。从前他也听到过怡静说起类似的话,但他对当时的怡静的确是一无所知,曾经年幼的她,是用怎样的一种表情,怎样的一种心情远远注视着当时同样年幼的自己呢?在那个春日的傍晚,在身穿丁香色连衣裙的她出现在自己面前以前,姜信宇根本不认识韩怡静这个人,这件事实在是有些蹊跷,但信宇的确对曾经的那个韩怡静充满了好奇。
‘如果,如果我在那时就认识了这个女人,在我认识那个现在偶尔仍然会牵挂的女人之前就认识了眼前这个女人的话,那么我现在的生活应该会有很大不同吧?’我应该不会像现在这样矛盾,即使在内心偶尔感觉到瞬间的安定的时候,也无法相信这份已经近在咫尺的平和,仍旧让自己深陷紧张之中,我也许能成为一个正直坦诚的人,那种舒服时就尽情享受安逸,并将那种感觉表达出来的人吧?也许还会以那样一种坦诚的心态和眼前这个喜欢花草和孩子的傻女人相识、相爱,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也许她就不用花费漫长的两年才走进我周边半径10厘米之内的范围吧。
刚想到这里,信宇不禁在心里对自己摇了摇头。
‘谁知道,也许结果还是和今天一样呢。’最终的结果就是——想象终究是想象,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不是真正的爱情,把他们两人的生活联系起来的是他胆大妄为的‘抢婚’,于是,他决定不再理会那些自己想也想不明白的事,而是把自己最清楚的事实讲出来。
“其实我,并不讨厌你。”
信宇说这话时的声音出乎意料的低沉,还略带一丝尴尬,完全不像他平时说话的语气,在这间只有他们两人的客厅里,这个低沉的声音清晰地传进怡静的耳朵里。怡静不禁瞪大了眼睛望着信宇,而信宇则又重复了一遍自己刚刚说过的话。
“我说我并不讨厌你,现在。”
眼前这个男人头发还是湿润的,刚刚刮过胡子,脸上干净而光滑,怡静就这样无言地望着信宇看了很久。
‘我应该怎么回答?对这个结婚两年了才告诉我其实他根本不讨厌我的男人?这到底是不是该高兴的事呢?我现在的心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怡静在接下来很短的时间里想了很多,终于,她决定不再继续瞎琢磨了,只是用一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
“好了,都弄好了,哇,真是清秀啊,我们家新郎很漂亮嘛。”
这是信宇生平第一次听到如此没头没脑的赞赏,他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
‘漂亮?看来这女人今天的确是吃错药了?’信宇本打算马上回敬她一句的,但怡静的动作还是快他一步。刚刚怡静还像给小孩子抹油一般往信宇脸上涂爽肤水,现在的她则像是在亲吻那个刚刚涂好油的小孩子的脸颊,就那样在他光滑的脸上——确切地说,就是刚刚她在他脸上留下伤口的位置上——留下了一个轻轻的吻,就像两年前,怡静第一次在他的脸上印下那个吻的时候一样,这就是她现在能给他的回答,这就是全部。
想象毕竟只是想象,他们两人的开始原本就不是正常的恋爱,而是抢婚,那现在呢?
半径10厘米。
只要伸出手就能触碰到对方,刮胡子的过程中还会弄伤他脸上的皮肤,一时兴起还可以在脸颊上印下轻轻一吻,他们就位于这样一段距离的两端,半径10厘米,一段暧昧的距离。
如果不是现在自己的右手有伤动不了,信宇说不定可以伸出手去一把将眼前这个正在往自己脸上的伤口处贴创可贴的女人搂进怀里,可遗憾的是,信宇还不太适应只用左手来完成的拥抱。
“喝杯茶休息一下再继续做吧。”
怡静边说边把滚烫的开水倒进玻璃做成的透明茶杯里,很快,茶杯里的茶叶缓缓浮上了水面,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
“香味很独特啊?是什么茶?”
“茉莉花茶,听说累的时候喝一杯可以起到安神的作用。”
对于这种茶中隐藏的故事,怡静彻底省略掉了,只是这样简单地回答道。信宇也并没有多想,只是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滚烫的茶,视线重新又移回电脑显示器画面。就算是手腕骨折了,他还是有一大堆的事情需要处理。
一个男人正在用生疏的左手代替骨折的右手艰难地敲打着电脑键盘,女人则守侯在距离他几步远地方,随时准备回应他因为左手的不便而需要帮助的事,两个人就这样在他的书房里一起度过了漫长的晚间时光,直到深夜。
咔嚓,咔嚓,啪,啪。诺大的房间里只有两种声音伴随着时间安静地流淌着,一个是墙上的时钟指针的声音,另外一个则是信宇偶尔用左手手指敲击电脑键盘的声音,两人之间没有任何交谈。虽然对两人来说,这种沉默已经是习以为常了,但现在这种沉默和从前的沉默似乎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原来弥漫在两人之间的沉默是尖锐,而且沉重的,而今天的沉默则是圆润,而且让人舒服的。
久久陶醉在这种沉默中的信宇突然将视线转向怡静,此时的怡静正趴在那里认真地写着什么。
“写什么呢?”
尽管地上铺了地毯,怡静还是我行我素的直接趴在了地板上,肚子就贴在地上,信宇只不过是想问她摆出这种姿势是在干什么,可怡静显然是被吓了一大跳。
“啊?啊,没写什么啊!”太可疑了,实在是太可疑了,于是信宇强行将怡静竭力想要藏起来的小本子抢了过来,然后他看到了——那些写在她刚才一直在摆弄的那张纸上的一段新奇的文字,内容大致如下。
必需品。
米——在去hanaromart的路上顺便买回来。
洗发香波,lux。面粉(买多用途的那种)
咖啡(蓝山)
比从前略微亲近的信宇,花,我们的孩子,花,孩子
看着这些又像家用帐簿,又像某种暗号似的文字,信宇不禁露出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觉察到信宇的神情,怡静马上恶狠狠地从他手里夺回自己的本子。
“都说了不让你看的嘛!”
“那是,什么呀?”
“没什么,是我的家用帐簿兼便条纸。”
可信宇望着怡静的表情分明是在说‘看起来那并不是事实的全部哦’,终于,怡静认输了,只见她红着脸简短地坦白道。
“其实这个本子的确是我的家用帐簿,但它也是我的日记本,还是我的咒语书。”
“咒语书?”
对于这个自己生平第一次听到的词汇,信宇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于是怡静便把自己的本子抱在怀里,然后坐到信宇的脚边,开始仔细解释给他听。
“这是从前我外婆教给我的,她老人家说当你迫切渴望拥有什么的时候,只要全心全意地把它反复写上几遍,你就能够实现这个愿望,这也可能是从前经常出入寺庙的外婆的外婆教给她老人家的吧,不是有很多人都会把佛经反复抄写很多遍嘛,可是我外婆不怎么识字,特别是佛经那种难懂晦涩的东西,她老人家一看就头疼,所以就更没办法抄写了,这才发明了这种方法作为临时替代品,我小的时候就常看到外婆用那种练习本来写,顺便做帐簿用。”
啊,直到这时信宇才做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怡静的外婆,那位被华震集团排挤了三十年的粥棚老人,信宇在老人家在世的时候未能亲自拜见她,只有在最后的葬礼上才看到了她的尸体和遗像,如此看来,今天是妻子第一次在自己面前说起外婆的事。
“那真的有效吗?”
如今已经是21世纪信息化时代了,还有什么咒语书?信宇的问话中明显带有一丝嘲笑的意味,怡静却带着异常认真的表情用力点了点头。
“当然有效,我被带到我父亲家里以后,我的外婆,因为太想我了,所以就在本子上反复写我的名字,写了有一千多遍呢,后来外婆告诉我她大概写到一千遍的那天,我就蹦蹦跳跳地跑到粥棚去看她了,我当时是用平时攒起来的零用钱坐出租车去的,当然,还没待到一天就被父亲抓回去了。”
望着眼前这个女人以一种异常兴奋的语调讲述着自己的光荣历史,信宇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他不禁暗自思忖道。
这个女人,看来从小就有很突出的逃跑前科啊,岳父岳母一家一定没少费心。而且,她就因为那一次偶然性的一致便笃定地相信什么咒语的存在,居然还在写什么咒语书,看来这女人只是外表看来像个女人,其实内心还是个没有长大成熟的小女孩。
另外还有一点。
按照她咒语书上所写,她的确是很想要一个孩子,还很想拥有那个正如她所描写的那样——略微亲近的我,很想拥有一个属于我们俩的孩子,还有她的宝贝花,就算只能是写在这本所谓的咒语书上的愿望,她仍然那么恳切,那么恳切地祈求着,尽管写在这些咒语旁边的多用途面粉、原豆咖啡显然有些杀风景,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期望,盼望着。突然,信宇忍不住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孩子?这个嘛,要个孩子怎么样?’一个幸福的家庭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信宇对此并没有任何具体的概念,即使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在世的时候,他所生活的那个家庭离‘幸福’这两个字仍旧是相去甚远,此刻的信宇突然想起母亲生前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就因为我现在的身体不行了,你就可以如此无视我的存在吗?你家能有今天的繁荣昌盛当初都是托了谁的福!你难道都忘了?现在居然还用依靠我家挣来的钱给那个狐狸精买钻石,买这买那!”
父亲和母亲的关系在信宇出生前就已经开始疏远了,尽管母亲是个气度不凡、矜持骄傲的女人,但她的身体却很不争气,母亲对自己虚弱的身体感到很绝望,于是便开始成天地无理取闹,所以父亲很早就开始到别的女人那里去寻求安慰,最后居然选中了和母亲同龄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信宇的父亲作为一个企业家来说是绝对值得别人尊重的,但作为子女的父母,他是绝对不配拥有丝毫尊重的人,母亲经常苦于如何向这样的父亲表达自己那种又爱又恨的感情,终于在信宇十五岁那年黯然离开了人世。在那以后,父亲的那个情人像是等了很久似的,终于占领了母亲的房间。
“我也知道让你接受这件事有些困难,但我们这么大一个家不能永远没有一个把持的人啊,你也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我相信你是能理解的。”
在信宇的记忆中,即将再婚的父亲当时大概就是扔给自己这样一个解释,那时的信宇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已经清楚地知道所谓的世事无常,很多事就在你眨眼之间就能变得面目全非,所以年幼的他并没有觉得吃惊,但对于父亲在母亲去世不到一年的时候就忙着再婚,甚至还希望得到自己的理解,信宇还是觉得很不爽,但这种不爽他也只能自己一个人发泄,反抗是幼稚的,也是无济于事的,他很清楚,所以他决定选择沉默,假装已经理解了这一切。
所以他并不知道幸福究竟是什么,但在一段很短暂的时间里,他曾经错以为自己为一个女人的出现而感受到了幸福,但后来的结果证明那的确只是他自己的错觉罢了。
‘那这个女人呢?’如今,反正怡静的咒语书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她也就索性不再遮遮掩掩的了,继续趴在地上自顾自地写着什么,信宇用一种新奇的目光凝视着她。
他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自己到这个女人家去求婚的那天,韩家老奶奶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
“哎哟,你这孩子,实在是太让我吃惊了,怎么可能?是啊,我们家静珍或静采怎么能合你姜家大少爷的口味呢?从现在开始就当我什么都听不见吧。”
对于那位老奶奶来说,她的长孙女从一开始就是被当作外人看待的,信宇自己至少托高贵的母亲的福,直到十五岁为止还是可以肆意撒娇耍赖的,可这个女人还在襁褓中便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之后便被人当作一棵杂草般薄待,所谓的爱情,除了她一个人胡思乱想的单恋之外,和那个园丁小子在一起享受到的没有丝毫营养成分的爱情就是她感情生活的全部了。
‘拉拉手,亲亲嘴,这种中学生式的爱情大概就是她恋爱史的全部内容了吧。’在关于爱情和幸福的问题上,姜信宇意识到自己还比那个倒霉的韩怡静幸运一些,可是奇怪的是,这个女人似乎还对所谓的爱情或者幸福抱有憧憬似的幻想,不久以前他还曾经对怡静孩子般的态度给予了无情的嘲笑,可望着眼前的怡静,他不禁产生了另外一个想法。
‘应该也不错吧?如果和这个女人在一起生活的话。’如果是这个女人,她似乎不会对孩子产生反感,更不会对孩子发脾气,因为她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是健康健全的,而且她太想有个孩子了,甚至把这写进了她的咒语书,她一定会像刚才对我那样对她的孩子,会帮他洗头发,帮他擦干,然后再帮他往脸上涂爽肤水之类的东西吧,这看起来似乎并不坏。
突然,他的视线越过怡静的肩头,落在了对面墙上悬挂的时钟上。
“2点50分,时间也很合适嘛。”
“什么?”
怡静一直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咒语书,所以根本没有听懂信宇在说什么,刚刚还只能听到时钟指针声和信宇敲击电脑键盘声的书房里突然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那是信宇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的声音,随后是他朝某个方向挪动脚步的声音,最后是信宇按下书房一侧的音响开关,塞进唱片的声音。
“lookatme(看着我)。”
最后,当悠扬婉转的音乐声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怡静终于抬起头来望向信宇。
i‘mashelpleasakittenupatree
我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猫伏在大树上
can‘tyouseethatyou’releadingmeon?
你难道不知道他正在引诱我吗?
柔和温馨的歌声,这就是怡静曾经试图在强迫信宇配合自己的那天晚上作为背景音乐制造气氛的那首歌,可是现在这个男人为什么要放这首歌给自己听呢?
信宇将唱片塞进音响之后,便一步一步地缓缓朝怡静走过来,随后竟然一屁股坐在了地毯上,而且就在怡静的身边,距离近到两人几乎可以鼻子碰鼻子。
“正好2点50分,我们开始吧。”
“什么?开始什么?”
这个男人的目光看起来居然像虎视眈眈盯着老鼠的猫一样,他现在到底想干什么?信宇早已读懂了怡静表情里的这些疑问,只见他两眼闪闪发亮,嘻嘻笑着对怡静说。
“孩子啊,你不是说2点50分挺合适的吗?那我们就开始吧,现在就开始。”
can‘tyouseethatyou’releadingmeon?andit‘sjustwhatiwantyoutodo。他一定会承认他是在诱惑我吧?可这诱惑正是我一直期盼着的。
在流淌着柔和歌声的书房地板上,正如信宇所表达的那样,他们做到了。
就算铺着地毯,这里也毕竟是书房的地板啊,实在是有些尴尬,为什么偏偏是ellafitzgerald的misty?为什么偏偏是在书房的地板上?对于怡静的这一系列问题,信宇只简单地回答了一句话。
“因为我想这样。”
如果按照他这么说,那么billyholyday显然太过忧郁,而sarahvaughan又因过于花哨而变得过犹不及,所以ella是最合适的,而且有这种最恰当的背景音乐做烘托,人会自然而然地更想做那件事。
尽管这次信宇仍旧占据了绝对主动,但奇怪的是怡静并没有因此而发脾气,只是觉得这次起码后背靠的是相对柔软的棉质地毯,这一点还是值得庆幸的。
后背接触到的棉质感触不知为何和平日完全不同,怡静只觉得阵阵寒意,身上不禁冒出了很多鸡皮疙瘩,但也许出现这种反应的原因是来自于边低头俯视着她边脱去她衣服的这个男人。
信宇光滑的舌头探进了怡静的嘴里,她立刻觉得浑身软绵绵的,信宇反复抚摸着她的胸部,她的大腿,在恰倒好处的前戏之后最终迎来了高潮的片刻,他会根据气氛的不同时而剧烈疯狂,时而温柔细腻地掀起她的阵阵狂澜,随着时间的推移,信宇达到了高潮,整个过程走向了结束。尽管这种事情根据气氛和心情的差异,所需要的时间和热度也会略有不同,但这的确是件相对单纯的事,可坦白讲,对于这个在过去两年间重复过几百遍的单纯过程,怡静仍然没能完全适应。
‘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的学习能力太差?还是我患上了传说中的性冷感?’如果这两个原因都不对的话,那就是我仍然无法忘记第一次和这个男人肌肤相亲时的那种屈辱感?
虽然怡静搞不清楚到底是因为这三种原因之中的一种,还是这三种原因同时存在,但她可以肯定的是,每当这个男人的手触碰到自己身体的时候,韩怡静就会因为紧张而觉得脖子一阵阵发紧。曾经,怡静只是用嘴唇碰到他曾经喝过的茶杯就会心里一阵悸动,面对这样一个曾经让我如此心跳加速的男人,我为何会害怕他的抚摸和触碰?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一样,不,是好像自己曾经爱过的那个男人和现在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是同一个人似的。
别人,不认识的男人,陌生人,我不爱的人。
所以,直到现在为止,他还是那么讨厌碰我。但是今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就发生在这个两人第一次躺到棉质地毯上的这个晚上,就发生在这个流淌着六十年前黑人女歌手吟唱的歌声的书房里,而怡静也是第一次没有对信宇的抚摸产生恐惧。
can‘tyouseethatyou’releadingmeon?andit‘sjustwhatiwantyoutodo。他一定会承认他是在诱惑我吧?可这诱惑正是我一直期盼着的。
‘是因为第一次打开的bgm?还是因为眼前正低头俯视我的那张干净光滑的脸上那个不协调的创可贴,那个我一手造成的伤口?又或者是因为他不同于往日的动作,小心翼翼地抚摸着我的脸颊?’想到这里,怡静不禁在心中暗暗对着自己大叫‘别再想了!’,然后便闭上眼睛等待着他温热的双唇。可是,一,二,三直到她数到七,还是没有等到他的嘴唇。
数到八的时候,怡静终于感觉到了信宇的嘴唇,但这次他的嘴唇却移到了自己的耳际,怡静很想知道他到底想说些什么,整个人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听到了信宇的声音,但那只是他的呼吸声,而随后,传来了这样的话语。
“我的新娘,你的爱是那么美好,你的爱比葡萄美酒还要甜蜜,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香水能够和你散发出的香气比拟。”
怡静始终闭着眼睛,在什么也看不到的一片漆黑中,唱了六十年爱情歌曲的黑人女歌手低声吟唱着,在她歌声的间隙,又加入了一个新的声音,那是一个低沉的声音,像是在祈祷,又像是在歌唱,歌词直白得幼稚,怡静不由自主地睁开双眼,顿时,这个声音的主人英俊的脸庞便映入她的眼帘。
“好像从前也曾经有个男人娶了一个像我这样浑身散发香气的女人哦。”
信宇听了这话便立刻将头埋进怡静的脖颈深处仔细闻了闻,像是要检验她说的是不是事实。
“从前?是在书里看到过的吗?是什么书?”
此刻的怡静已经比刚才放松多了,她带着一脸温柔的神情问道,可是一直把头埋在她脖颈深处的信宇听到她问话的那一刹那不禁浑身僵住了,不过那只是很短暂的瞬间,很快,黑暗中传来他的回答。
“阿该书,可以说它是普通宗教经传书籍无法比拟的那种色彩浓重的爱情作品吧。”
“你还看过圣经?”
姜信宇这家伙居然读过圣经?太出乎她的意料了,眼前这个天上地下惟我独尊的姜信宇曾经对那种信仰宗教的人十分嗤之以鼻,认为他们是整天沉浸在虚无幻想里的懦弱的世俗人,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怡静瞪大眼睛盯着自己,脸上带着一丝难以置信的神情,信宇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别开玩笑了,我怎么会看那种书?我只不过突然想起一个曾经一度热中于那个什么阿该书,还因为爱上某个人就变得像疯了似的,爱得死去活来的朋友罢了。”
每当他说起‘爱’这个字的时候,那一瞬间,他的声音里总会搀杂着一丝微弱的寒意,还有一丝淡淡的绝望,但不过几秒钟之后,轻柔地落在她脖颈上的嘴唇绝对比他的声音要温柔得多。
很快,怡静又感觉到奇怪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了,结婚两年来,怡静第一次没有对他的触摸感到反感,不仅如此,她的内心甚至还因为这种触摸而悸动不已。
—我的新娘,你的爱是那么美好,你的爱比葡萄美酒还要甜蜜,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香水能够和你散发出的香气比拟。
刚刚信宇说过的话反复回荡在怡静的脑海里,在他湿润的双唇和温柔的抚摸下,怡静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只觉得两腿之间有一股温热的气息流动,很快,怡静闭上眼睛,同时用自己的双臂环住了信宇的脖子,悄无声息地,也是炽热如火地。
分不清自己的左脚和右脚,分不出哪个是手套和帽子,只是不停地流眼泪,我似乎再一次身陷爱河了,这一次同样无法自拔。
音响里传出的柔和旋律久久弥漫在静谧的房间里,歌声中的女人反复吟唱着爱的告白,信宇扬面躺在书房的地板上,眼睛盯着天花板,耳朵则被这歌声填满,他听了一遍又一遍,突然,他不由自主地小声嘟囔出一句感想。
“真该死,这歌词怎么这么肉麻。”
还有更让他郁闷的事——如此肉麻的歌词居然和他此刻的心情恰倒好处地吻合了,不过一小时前,他只是为了让这个死心眼的女人乖乖躺到书房的地板上,是为了哄骗她才选了这么一首歌。
‘该死,该死,真是该死!我怎么可以在短短一小时的时间里就彻底改变初衷了呢?’突然,信宇的视线转向此刻躺在自己身边的怡静,熟睡中的她发出均匀的呼吸声,这首让他辗转反侧无法入眠的歌对这个女人来说居然起到了相反的催眠效果,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而且她睡得是那么香甜,像个孩子一样,又或者是一只喝饱牛奶后心满意足的小猫,紧闭双眼沉入了梦乡。
“这个自私的女人。”
可是这句话连信宇自己听起来都觉得可恶,这种责备实在是无理取闹,让怡静如此疲倦地沉入梦乡的人正是信宇自己啊,刚才的他就像是第一次触碰到女人的身体一样,他疯狂地抚摸她,亲吻她,试探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因为她实在是太甜美,太诱人了,由水分、骨头和肉组成的人的身体居然会如此芳香,如此甜美,信宇觉得这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妙事。
突然,信宇再一次将自己的脸贴到怡静的脖颈处,猛吸了几口气,用力地闻着她身上的体香。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香水能够和你散发出的香气比拟。’
信宇此刻觉得这句话实在是太真实了,没错,从她第一次对他表白说‘我喜欢你’,然后踮起脚尖莫名其妙地在他脸上印下一吻的那个时候起,这个女人就是如此芳香甜美的,而且他似乎也是在那个时候下定决心要彻底占有这个女人的。
“这么看来,我似乎是很早以前就已经不知不觉被你征服了嘛。”
信宇对着熟睡中的怡静低声耳语道,声音里带着一丝苦涩,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心意,信宇不禁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不可以,怎么可以这样呢?我,我怎么会被这个女人征服呢?”
自从发生那件事情之后,我已经下了狠心,从此不再让自己拥有任何珍贵的东西,再也不让自己因为失去那些珍贵的东西而流泪伤心,再也不要那种整天提心吊胆,担心会失去的东西,那种让我变得脆弱的东西。虽然人们都说拥有的东西越多越好,但真正在乎的东西则是越少越好,这个道理我可是用自己刻骨铭心的教训换来的,而我现在怎么可以这样?
信宇越想越觉得郁闷,总觉得自己什么地方很委屈,他很想立刻摇醒身边熟睡的这个女人,大声告诉她‘我绝对不是被你征服了!’,但最终,尽管他心里对这件事很是恼火,但现实中他也只是将视线转向怡静,只见她白皙的肩膀在阵阵寒意中微微颤抖着,信宇下意识地伸出右手,将自己的衬衣轻轻盖在了她的肩上。
如果用姜信宇的方式归纳出结论的话,那应该就是下面这句话。
我恋爱了,爱到已经分不清自己的左手和右手。
信宇怔怔地望着自己伸向怡静的右手——他错以为那是自己的左手,在那首重复诉说了几十遍自己陷入爱情的歌声中,信宇的左手不由自主地开始抚摸怡静的秀发,随后他弯下身子,依次将自己的脸贴在她的头发上,脸颊上,脖颈上,最后停在了她胸前左侧心脏的位置上,耳边传来怡静有节奏的心跳声,伴随着ella那首描述身陷爱情的美妙感觉的歌声,温柔地包裹着他的耳朵,还有他的心。
“你,现在真正完完全全地属于我了。”
一旦做出最终的决定,信宇马上感觉到自己的心,还有自己的头脑都一下子轻松起来,直到这时,信宇才想起自己还有今天必须确认并回复的工作信件没有看完,于是他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站起身来,生怕吵醒睡梦中的怡静。
“虽然我也不忍心,但看来一会儿确认完邮件之后还是得叫醒你了,也许我这一只左手还可以应付敲打电脑键盘的活,但要我一只手把你抱到床上去,似乎还是有些难为我啊”话说到这儿,信宇的声音突然停在了半截,准确地说应该是从他打开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的那一刻开始。
from金嘉妍—to姜信宇信宇怔怔地坐在那里,目光许久没能从打开的电子邮件信箱画面上移开,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他的目光长时间地停留在显示在自己邮箱画面中的那个名字上。
“嗯,好冷”
听到身后传来微弱的声音,信宇的视线才从电脑屏幕上转向仍然躺在地板上熟睡的妻子,看到如孩子般沉入梦乡的怡静,信宇僵硬的表情才略微缓和了一些。在那之后的5秒钟里,电脑鼠标的箭头始终游移在那封突如其来的电子邮件附近,最终,信宇没有打开那封令人不快的邮件,而是直接把它拖进了垃圾筒。
走入半径10cm以内当你迫切渴望拥有什么的时候,只要全心全意地把它反复写上几遍,你就能够实现这个愿望,这是外婆告诉我的。
所以,我现在正在写,花,孩子,还有你“您的手腕有轻微骨折,大概需要四周左右的时间才能完全恢复,这段时间您最好小心一点儿,尽量避免使用右手。”
听到医生用惯常的语气宣布自己在接下来的四周时间里都不能使用右手,信宇的眉头不禁微微皱了皱。对于一个以使用右手为主的人来说,禁止他使用右手就等同于——而且还是漫长的四周时间——这对他来说实在是场灾难。而站在他身旁把这一切都看到眼里的灾祸的始作俑者——他的妻子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对,对不起,都是我不好”虽然她嘴上不住地说着对不起,但心里却不禁觉得奇怪。
‘怎么可能我从上面掉下来,却莫名其妙地把他的手腕弄骨折了呢?’但现在毕竟不是怡静追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姜信宇因为韩怡静而弄伤了右手,这可算是个晴天霹雳了,而这个被雷霹中的男人则一脸可怕的神情,现在看来怡静最好马上向他认错,并请求他的原谅。
“是我不好!对不起!都是恩珠,她说想尝试一下电影公司的工作,觉得很新奇,我只是跟着她来看热闹的,可这里突然又说需要替身演员,所以我就”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总该说句话吧,可信宇却始终紧闭着嘴保持缄默,这种可怕的沉默充斥在两个人之间,真是比一百句话更可怕。过了一会儿,怡静耳边终于响起了信宇的声音。
“你当然对不起我了,不过你,是不是真知道自己哪儿做错了才来认错的呢?”
此刻的怡静只顾着低头认错,根本不敢抬眼看他,但听到他的这个问题,怡静便不由自主地抬眼望向信宇的方向,迎接她视线的是信宇的脸。
“下次不要再这样了!”
什么?是说下次不要再把他的手腕弄骨折吗?还是说不要继续和恩珠一起开花店?
怡静正在暗自猜测着,不一会儿,耳边再次响起了信宇怒气冲冲的咆哮声。
“我是说以后不许你再做这么冒险的事了!你以为你的身体只是你自己的吗?你的身体是我的!从头到脚彻头彻尾都是我的!所以不许你随便瞎折腾把自己弄伤!”
信宇在电影拍摄现场接住了从梯子上失足落下的怡静,这整个过程不过只有短短的几秒钟而已,但信宇却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几乎要倒流了,他实在不想再体验这种千钧一发的危险时刻了,绝对不想了。但是突然,信宇意识到妻子在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盯着自己看,就像他刚才说过的,那表情就像个傻子一样呆滞。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吗?”
“没有,没什么。”
听到怡静同样呆滞的回答,信宇无奈地耸了耸肩,随后转身朝自己的车子等候着的停车场走去。没走出几步,信宇便发现自己的妻子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你还不走?”
听到信宇有些神经质的催促,怡静终于反应过来,连忙迈开脚步跟在他后面,边走还边偷偷观察信宇那张自以为是的侧脸。还是老样子,一张总像寒风迂回盘旋般冷酷的脸,实在难以想象这就是刚才亲口大声喊出‘你的身体是我的’这句肉麻台词的男人。
‘真是个怪人。’不过几天前有资格发脾气的人还是我,这么快居然就攻防转换了,让他占尽了气势。刚才他明明是在说我傻瓜,可怎么听在我耳朵里像是在说我对这个人很重要的意思呢?是我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还是这个男人原本就是个怪人?
怡静低头注视着摆放在自己面前这一排明晃晃的刀子,紧张得狠狠咽了口吐沫,信宇则在一旁用气鼓鼓的声音说道。
“不行的话就算了,明天上班前我可以顺道去办公室附近的地方解决。”
可怡静却当即一脸坚决地拒绝了信宇的提议。
“不,我要做,当然应该由我来做了。”
“那就赶快开始吧!”
“嗯,好。”
只见怡静哆哆嗦嗦地伸出双手,先用温水将坐在自己面前的丈夫的头发弄湿,把洗发香波打出泡沫,然后开始小心地帮他洗头。
“泡沫没有跑进眼睛里去吧?会不会很疼?”
“没事儿。”
其实还是有一些泡沫跑到他眼睛里去了,有些疼,但他还是回答她说没什么,一阵困意伴随着怡静不断抚摸在自己头上的感觉而来,信宇觉得浑身软绵绵的。妻子用不冷不热正合适的水和上洗发香波小心仔细地帮他洗头发,一直到泡沫完全消失,可奇怪的是信宇并不讨厌怡静那双反复抚过自己头发的手。
“我刚才看的好像是说刮胡子的最佳时间是在脸打湿之后的三分钟?”
怡静一边自言自语似的认真念叨着这些原本一点儿也不复杂的内容,一边开始紧张地往信宇的脸颊和下巴处涂剃须膏。
“剃须膏要顺着胡子生长的反方向涂抹均匀。”
很快,信宇的下半张脸都被涂满了挂着泡沫的白色剃须膏,活像一个圣诞老人,现在到了最紧要的时刻——用剃须刀刮掉他脸上的胡子。这可是怡静生平第一次拿起如此锋利的剃须刀,她开始小心翼翼地将刀锋贴到信宇的脸上。
“从最软的脸颊处开始,脸的边缘部分,然后是脖子,嘴,下巴,还有鼻子”
听到怡静一直这样口中念念有词的,信宇不禁板着脸问道。
“你这些东西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怡静的回答更简单。
“网,网上查的。”
如果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夫妻,那么现在她应该至少已经帮丈夫刮过一次胡子了吧,也是这样把冰淇淋一样的白色剃须膏涂在脸上,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把刀贴上去。可是在过去的两年里,怡静除了晚上睡觉和偶尔帮信宇系领带之外,几乎从未如此接近过他身边。可现在,韩怡静却已经进入到姜信宇周边半径10厘米以内的范围,怡静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而且是非常非常紧张。
“从最软的脸颊处开始,脸的边缘部分,然后是脖子,嘴,下巴,还有鼻子”
似乎是为了摆脱这种紧张的情绪,怡静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同时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摸着信宇的脸,生怕还有一些地方没有完全刮干净,怡静可是全神贯注地在帮他刮胡子,格外小心地按住刀锋,怡静的紧张情绪却恰巧通过这把刀传到了信宇的皮肤上,这股紧张劲儿似乎超过了信宇第一次要求和怡静一起睡觉的时候。
一阵几乎令人窒息的沉默终于被信宇突然的呻吟声打断了。
“啊!”就在这一瞬间,刚才还如冰淇淋一般雪白的剃须膏泡沫上,有一部分逐渐被染成了粉红色,因为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怡静手中锋利的剃须刀割破了信宇的脸。
“啊!对,对不起!怎,怎么办啊”信宇只是面无表情地注视着镜子里代替自己大喊救命的怡静,此刻的她手里仍旧举着那把锋利的剃须刀,但脸色却比被自己割破脸的信宇还要苍白。
过了一会儿,只见信宇一边伸出完好无缺的左手擦掉脸上的剃须膏泡沫,一边用平静的声音对她说道。
“对不起就说到这里吧,凉水。”
怡静还是生平第一次把别人的皮肤弄出血来,她用颤抖的双手接了一盆冷水递给信宇,信宇接过水盆,开始慢慢冲洗自己光滑的脸,冷水触碰到伤口虽然有些刺痛,但很快,伤口的血被止住了。
“可千万不能留下伤疤啊。”
这可是韩怡静走进姜信宇周边半径10厘米范围内承担起的第一项工作,居然就发生了流血事件,已经把他的右手弄骨折了还嫌不够,现在居然又在他脸上留下伤口,我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怡静心里是又抱歉又担忧,正在她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傻站在那里时,耳边响起信宇不以为然的声音。
“我,不会吃了你的。”
“嗯,啊?”
“我不会因为这一点小伤口就跟你要医疗费的,你也不用那么胆战心惊的了,先出去吧,剩下的事我自己会想办法完成的。”
信宇似乎真想按自己说的尝试一下,只见他伸出左手,费力地开始重新往脸上涂剃须膏。虽然说把他的脸被弄破了是怡静的错,但看到信宇这样的态度,怡静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上来。
‘你是说我做不了就别在这里碍事?要我出去?他肯定,肯定又把刚才在他面前紧张得要命的我看成是傻瓜了。’借着这一股无名的怒火,怡静捡起刚刚掉在地上的剃须刀,用一种完全不同于刚才的沉着声音说道。
“我说我来做。”
“平时我在你身边走来走去都会让你那么讨厌,怎么了?还想在我另外一边脸上也留下一道伤口吗?”
姜信宇此刻的眼神怪里怪气的,他似乎早就知道韩怡静只要走进他周边半径10厘米的范围内就会变得紧张起来,所以才如此嘲弄她的,可是怡静也并不示弱。
“别话里有话了!原本你就很讨厌我的嘛!”
没错,我之所以到现在为止还会在你面前感到紧张,并不完全是我自己的原因,就像我当初发现你根本不是我曾经想象中的那种好男人时大失所望的感觉一样,你也从来没有真正把身边的位置腾出来给我。
丈夫和妻子就这样用同样一种心情,同样一种意思将对方从自己的身边推了出去。
可是直到现在,这个男人似乎还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错,认为我是个胆小鬼,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也许是这股莫名的愤怒给了怡静勇气,只见她伸出手,用平日里无法想象的力气将那个目前身体有些行动不便的男人重新按回到椅子上,然后抢过他停在鼻翼处的锋利的剃须刀。
“别乱动,不然我可能真的会割伤你另外一边脸。”
面对妻子突如其来的凶猛气势,信宇也只是面无表情地吹了声口哨,然后回应她说。
“如今你也懂得如何威胁别人了啊?翅膀硬了嘛,韩怡静。”
“是啊,还有你,现在居然也会刮胡子了,你也长大了嘛,姜信宇。”
怡静一边故意模仿信宇那种嘲讽的语调反击他,一边重新在他的鼻翼处涂上剃须膏,突然,信宇的视线径直盯着面前的镜子——镜子里的自己鼻翼处满是白色的剃须膏泡沫,样子可笑极了,还有身旁那个得意洋洋的女人,那一刻,信宇盯着镜子,眉头微妙地扬了扬。
‘这女人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
可此刻的他根本没办法开口说话,所以不能亲口问问她,只能默默忍受着怡静放在他脸上的剃须刀,因为他知道,如果惹急了眼前这个手里拿着刀的女人,自己一定没有好果子吃,又或者是因为此刻怡静面朝自己微笑的表情实在是太好看了——这可是千载难逢,也是千金难买的一笑啊。
生平第一次,怡静按住男用须后爽肤水的瓶盖用力旋转,瓶盖打开了,一股清爽的香味调皮地钻进了她的鼻子。
“香味很不错嘛。”
信宇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是板着脸用左手吃力地整理着自己的头发,怡静半蹲着挪到了信宇跟前,将他故意避开自己的脸扳过来朝向自己,随后便把爽肤水倒在手掌上,再用手掌轻拍他的脸,直到爽肤水完全被皮肤吸收。
“舒服吧?”
那一瞬,信宇其实很想这么回答她。
‘滚开。’还说什么舒服,怡静的手掌每接触一次他的脸,爽肤水里的酒精成分就会趁机钻进他的伤口里,脸上就跟着热辣辣地疼,可他还是选择了沉默,只是痛苦地皱着眉头,本想将头别向一侧,试图躲开妻子的手,可怡静居然改变了主意,伸手抢过他手里的毛巾,开始帮他擦起半干的头发来。
“就算是用吹风机也一定要把头发彻底吹干才行,不然的话这种天气最容易感冒了。”
不知她是哪儿来的那么大力气,尽管信宇一个劲儿地挣扎表示反抗,可怡静用力按住信宇的头,继续仔细擦着。就这样,怡静帮信宇洗头发,刮胡子,还帮他擦干头发,也算是很亲近了,可对于如此亲近自己的怡静,信宇倒觉得有些怪怪的。
“就算是你把我的手腕弄骨折了,这种服务态度好像也有点夸张了吧?要是真懂事了就不要把钱浪费在买那些闪闪发光的破石头上,砍下一根手指来给我就可以了。”
一切又回到了原点,每次两人之间的气氛稍微和谐一些,信宇一定会适时地站出来和她重新划清界线,听到信宇这句嘲弄的话,怡静不由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单眼皮的大眼睛里掠过一丝淡淡的阴霾。
不过这停顿只有短短几秒钟,怡静的手很快又继续开始工作了,同时用一种相对平淡的口吻说道。
“其实你不说话的时候是个挺不错的男人,也许当初我就是因为这样才会喜欢上你的吧,谁知道世界上还会有像你这么心术不正的人呢。”
当初怡静没有机会真正认识信宇,所以就单纯被他英俊高大的外表吸引,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他,爱到只要亲口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连同‘我这样一个女人曾经深深爱过你’的告白一起,她就心满意足了,就算将来在别的男人身边慢慢老去,她也会永远记得自己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初恋。可是当我真的亲口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自从他记住我的名字开始,我却开始越来越讨厌他,就因为他是个和我想象中有天壤之别的男人,所谓的爱情,所谓的人之间的感情原来是如此自私,如此出乎人意料的东西。
“那时我是怎么也想不到真能和你结婚的,更没想到你会这么讨厌我,讨厌到恨不得每天拿着刀威胁、虐待我。”
怡静一边不停用手擦拭着他的头发,一边用极其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信宇则怔怔地望着她。从前他也听到过怡静说起类似的话,但他对当时的怡静的确是一无所知,曾经年幼的她,是用怎样的一种表情,怎样的一种心情远远注视着当时同样年幼的自己呢?在那个春日的傍晚,在身穿丁香色连衣裙的她出现在自己面前以前,姜信宇根本不认识韩怡静这个人,这件事实在是有些蹊跷,但信宇的确对曾经的那个韩怡静充满了好奇。
‘如果,如果我在那时就认识了这个女人,在我认识那个现在偶尔仍然会牵挂的女人之前就认识了眼前这个女人的话,那么我现在的生活应该会有很大不同吧?’我应该不会像现在这样矛盾,即使在内心偶尔感觉到瞬间的安定的时候,也无法相信这份已经近在咫尺的平和,仍旧让自己深陷紧张之中,我也许能成为一个正直坦诚的人,那种舒服时就尽情享受安逸,并将那种感觉表达出来的人吧?也许还会以那样一种坦诚的心态和眼前这个喜欢花草和孩子的傻女人相识、相爱,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也许她就不用花费漫长的两年才走进我周边半径10厘米之内的范围吧。
刚想到这里,信宇不禁在心里对自己摇了摇头。
‘谁知道,也许结果还是和今天一样呢。’最终的结果就是——想象终究是想象,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不是真正的爱情,把他们两人的生活联系起来的是他胆大妄为的‘抢婚’,于是,他决定不再理会那些自己想也想不明白的事,而是把自己最清楚的事实讲出来。
“其实我,并不讨厌你。”
信宇说这话时的声音出乎意料的低沉,还略带一丝尴尬,完全不像他平时说话的语气,在这间只有他们两人的客厅里,这个低沉的声音清晰地传进怡静的耳朵里。怡静不禁瞪大了眼睛望着信宇,而信宇则又重复了一遍自己刚刚说过的话。
“我说我并不讨厌你,现在。”
眼前这个男人头发还是湿润的,刚刚刮过胡子,脸上干净而光滑,怡静就这样无言地望着信宇看了很久。
‘我应该怎么回答?对这个结婚两年了才告诉我其实他根本不讨厌我的男人?这到底是不是该高兴的事呢?我现在的心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怡静在接下来很短的时间里想了很多,终于,她决定不再继续瞎琢磨了,只是用一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
“好了,都弄好了,哇,真是清秀啊,我们家新郎很漂亮嘛。”
这是信宇生平第一次听到如此没头没脑的赞赏,他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
‘漂亮?看来这女人今天的确是吃错药了?’信宇本打算马上回敬她一句的,但怡静的动作还是快他一步。刚刚怡静还像给小孩子抹油一般往信宇脸上涂爽肤水,现在的她则像是在亲吻那个刚刚涂好油的小孩子的脸颊,就那样在他光滑的脸上——确切地说,就是刚刚她在他脸上留下伤口的位置上——留下了一个轻轻的吻,就像两年前,怡静第一次在他的脸上印下那个吻的时候一样,这就是她现在能给他的回答,这就是全部。
想象毕竟只是想象,他们两人的开始原本就不是正常的恋爱,而是抢婚,那现在呢?
半径10厘米。
只要伸出手就能触碰到对方,刮胡子的过程中还会弄伤他脸上的皮肤,一时兴起还可以在脸颊上印下轻轻一吻,他们就位于这样一段距离的两端,半径10厘米,一段暧昧的距离。
如果不是现在自己的右手有伤动不了,信宇说不定可以伸出手去一把将眼前这个正在往自己脸上的伤口处贴创可贴的女人搂进怀里,可遗憾的是,信宇还不太适应只用左手来完成的拥抱。
“喝杯茶休息一下再继续做吧。”
怡静边说边把滚烫的开水倒进玻璃做成的透明茶杯里,很快,茶杯里的茶叶缓缓浮上了水面,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
“香味很独特啊?是什么茶?”
“茉莉花茶,听说累的时候喝一杯可以起到安神的作用。”
对于这种茶中隐藏的故事,怡静彻底省略掉了,只是这样简单地回答道。信宇也并没有多想,只是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滚烫的茶,视线重新又移回电脑显示器画面。就算是手腕骨折了,他还是有一大堆的事情需要处理。
一个男人正在用生疏的左手代替骨折的右手艰难地敲打着电脑键盘,女人则守侯在距离他几步远地方,随时准备回应他因为左手的不便而需要帮助的事,两个人就这样在他的书房里一起度过了漫长的晚间时光,直到深夜。
咔嚓,咔嚓,啪,啪。诺大的房间里只有两种声音伴随着时间安静地流淌着,一个是墙上的时钟指针的声音,另外一个则是信宇偶尔用左手手指敲击电脑键盘的声音,两人之间没有任何交谈。虽然对两人来说,这种沉默已经是习以为常了,但现在这种沉默和从前的沉默似乎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原来弥漫在两人之间的沉默是尖锐,而且沉重的,而今天的沉默则是圆润,而且让人舒服的。
久久陶醉在这种沉默中的信宇突然将视线转向怡静,此时的怡静正趴在那里认真地写着什么。
“写什么呢?”
尽管地上铺了地毯,怡静还是我行我素的直接趴在了地板上,肚子就贴在地上,信宇只不过是想问她摆出这种姿势是在干什么,可怡静显然是被吓了一大跳。
“啊?啊,没写什么啊!”太可疑了,实在是太可疑了,于是信宇强行将怡静竭力想要藏起来的小本子抢了过来,然后他看到了——那些写在她刚才一直在摆弄的那张纸上的一段新奇的文字,内容大致如下。
必需品。
米——在去hanaromart的路上顺便买回来。
洗发香波,lux。面粉(买多用途的那种)
咖啡(蓝山)
比从前略微亲近的信宇,花,我们的孩子,花,孩子
看着这些又像家用帐簿,又像某种暗号似的文字,信宇不禁露出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觉察到信宇的神情,怡静马上恶狠狠地从他手里夺回自己的本子。
“都说了不让你看的嘛!”
“那是,什么呀?”
“没什么,是我的家用帐簿兼便条纸。”
可信宇望着怡静的表情分明是在说‘看起来那并不是事实的全部哦’,终于,怡静认输了,只见她红着脸简短地坦白道。
“其实这个本子的确是我的家用帐簿,但它也是我的日记本,还是我的咒语书。”
“咒语书?”
对于这个自己生平第一次听到的词汇,信宇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于是怡静便把自己的本子抱在怀里,然后坐到信宇的脚边,开始仔细解释给他听。
“这是从前我外婆教给我的,她老人家说当你迫切渴望拥有什么的时候,只要全心全意地把它反复写上几遍,你就能够实现这个愿望,这也可能是从前经常出入寺庙的外婆的外婆教给她老人家的吧,不是有很多人都会把佛经反复抄写很多遍嘛,可是我外婆不怎么识字,特别是佛经那种难懂晦涩的东西,她老人家一看就头疼,所以就更没办法抄写了,这才发明了这种方法作为临时替代品,我小的时候就常看到外婆用那种练习本来写,顺便做帐簿用。”
啊,直到这时信宇才做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怡静的外婆,那位被华震集团排挤了三十年的粥棚老人,信宇在老人家在世的时候未能亲自拜见她,只有在最后的葬礼上才看到了她的尸体和遗像,如此看来,今天是妻子第一次在自己面前说起外婆的事。
“那真的有效吗?”
如今已经是21世纪信息化时代了,还有什么咒语书?信宇的问话中明显带有一丝嘲笑的意味,怡静却带着异常认真的表情用力点了点头。
“当然有效,我被带到我父亲家里以后,我的外婆,因为太想我了,所以就在本子上反复写我的名字,写了有一千多遍呢,后来外婆告诉我她大概写到一千遍的那天,我就蹦蹦跳跳地跑到粥棚去看她了,我当时是用平时攒起来的零用钱坐出租车去的,当然,还没待到一天就被父亲抓回去了。”
望着眼前这个女人以一种异常兴奋的语调讲述着自己的光荣历史,信宇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他不禁暗自思忖道。
这个女人,看来从小就有很突出的逃跑前科啊,岳父岳母一家一定没少费心。而且,她就因为那一次偶然性的一致便笃定地相信什么咒语的存在,居然还在写什么咒语书,看来这女人只是外表看来像个女人,其实内心还是个没有长大成熟的小女孩。
另外还有一点。
按照她咒语书上所写,她的确是很想要一个孩子,还很想拥有那个正如她所描写的那样——略微亲近的我,很想拥有一个属于我们俩的孩子,还有她的宝贝花,就算只能是写在这本所谓的咒语书上的愿望,她仍然那么恳切,那么恳切地祈求着,尽管写在这些咒语旁边的多用途面粉、原豆咖啡显然有些杀风景,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期望,盼望着。突然,信宇忍不住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孩子?这个嘛,要个孩子怎么样?’一个幸福的家庭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信宇对此并没有任何具体的概念,即使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在世的时候,他所生活的那个家庭离‘幸福’这两个字仍旧是相去甚远,此刻的信宇突然想起母亲生前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就因为我现在的身体不行了,你就可以如此无视我的存在吗?你家能有今天的繁荣昌盛当初都是托了谁的福!你难道都忘了?现在居然还用依靠我家挣来的钱给那个狐狸精买钻石,买这买那!”
父亲和母亲的关系在信宇出生前就已经开始疏远了,尽管母亲是个气度不凡、矜持骄傲的女人,但她的身体却很不争气,母亲对自己虚弱的身体感到很绝望,于是便开始成天地无理取闹,所以父亲很早就开始到别的女人那里去寻求安慰,最后居然选中了和母亲同龄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信宇的父亲作为一个企业家来说是绝对值得别人尊重的,但作为子女的父母,他是绝对不配拥有丝毫尊重的人,母亲经常苦于如何向这样的父亲表达自己那种又爱又恨的感情,终于在信宇十五岁那年黯然离开了人世。在那以后,父亲的那个情人像是等了很久似的,终于占领了母亲的房间。
“我也知道让你接受这件事有些困难,但我们这么大一个家不能永远没有一个把持的人啊,你也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我相信你是能理解的。”
在信宇的记忆中,即将再婚的父亲当时大概就是扔给自己这样一个解释,那时的信宇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已经清楚地知道所谓的世事无常,很多事就在你眨眼之间就能变得面目全非,所以年幼的他并没有觉得吃惊,但对于父亲在母亲去世不到一年的时候就忙着再婚,甚至还希望得到自己的理解,信宇还是觉得很不爽,但这种不爽他也只能自己一个人发泄,反抗是幼稚的,也是无济于事的,他很清楚,所以他决定选择沉默,假装已经理解了这一切。
所以他并不知道幸福究竟是什么,但在一段很短暂的时间里,他曾经错以为自己为一个女人的出现而感受到了幸福,但后来的结果证明那的确只是他自己的错觉罢了。
‘那这个女人呢?’如今,反正怡静的咒语书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她也就索性不再遮遮掩掩的了,继续趴在地上自顾自地写着什么,信宇用一种新奇的目光凝视着她。
他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自己到这个女人家去求婚的那天,韩家老奶奶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
“哎哟,你这孩子,实在是太让我吃惊了,怎么可能?是啊,我们家静珍或静采怎么能合你姜家大少爷的口味呢?从现在开始就当我什么都听不见吧。”
对于那位老奶奶来说,她的长孙女从一开始就是被当作外人看待的,信宇自己至少托高贵的母亲的福,直到十五岁为止还是可以肆意撒娇耍赖的,可这个女人还在襁褓中便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之后便被人当作一棵杂草般薄待,所谓的爱情,除了她一个人胡思乱想的单恋之外,和那个园丁小子在一起享受到的没有丝毫营养成分的爱情就是她感情生活的全部了。
‘拉拉手,亲亲嘴,这种中学生式的爱情大概就是她恋爱史的全部内容了吧。’在关于爱情和幸福的问题上,姜信宇意识到自己还比那个倒霉的韩怡静幸运一些,可是奇怪的是,这个女人似乎还对所谓的爱情或者幸福抱有憧憬似的幻想,不久以前他还曾经对怡静孩子般的态度给予了无情的嘲笑,可望着眼前的怡静,他不禁产生了另外一个想法。
‘应该也不错吧?如果和这个女人在一起生活的话。’如果是这个女人,她似乎不会对孩子产生反感,更不会对孩子发脾气,因为她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是健康健全的,而且她太想有个孩子了,甚至把这写进了她的咒语书,她一定会像刚才对我那样对她的孩子,会帮他洗头发,帮他擦干,然后再帮他往脸上涂爽肤水之类的东西吧,这看起来似乎并不坏。
突然,他的视线越过怡静的肩头,落在了对面墙上悬挂的时钟上。
“2点50分,时间也很合适嘛。”
“什么?”
怡静一直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咒语书,所以根本没有听懂信宇在说什么,刚刚还只能听到时钟指针声和信宇敲击电脑键盘声的书房里突然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那是信宇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的声音,随后是他朝某个方向挪动脚步的声音,最后是信宇按下书房一侧的音响开关,塞进唱片的声音。
“lookatme(看着我)。”
最后,当悠扬婉转的音乐声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怡静终于抬起头来望向信宇。
i‘mashelpleasakittenupatree
我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猫伏在大树上
can‘tyouseethatyou’releadingmeon?
你难道不知道他正在引诱我吗?
柔和温馨的歌声,这就是怡静曾经试图在强迫信宇配合自己的那天晚上作为背景音乐制造气氛的那首歌,可是现在这个男人为什么要放这首歌给自己听呢?
信宇将唱片塞进音响之后,便一步一步地缓缓朝怡静走过来,随后竟然一屁股坐在了地毯上,而且就在怡静的身边,距离近到两人几乎可以鼻子碰鼻子。
“正好2点50分,我们开始吧。”
“什么?开始什么?”
这个男人的目光看起来居然像虎视眈眈盯着老鼠的猫一样,他现在到底想干什么?信宇早已读懂了怡静表情里的这些疑问,只见他两眼闪闪发亮,嘻嘻笑着对怡静说。
“孩子啊,你不是说2点50分挺合适的吗?那我们就开始吧,现在就开始。”
can‘tyouseethatyou’releadingmeon?andit‘sjustwhatiwantyoutodo。他一定会承认他是在诱惑我吧?可这诱惑正是我一直期盼着的。
在流淌着柔和歌声的书房地板上,正如信宇所表达的那样,他们做到了。
就算铺着地毯,这里也毕竟是书房的地板啊,实在是有些尴尬,为什么偏偏是ellafitzgerald的misty?为什么偏偏是在书房的地板上?对于怡静的这一系列问题,信宇只简单地回答了一句话。
“因为我想这样。”
如果按照他这么说,那么billyholyday显然太过忧郁,而sarahvaughan又因过于花哨而变得过犹不及,所以ella是最合适的,而且有这种最恰当的背景音乐做烘托,人会自然而然地更想做那件事。
尽管这次信宇仍旧占据了绝对主动,但奇怪的是怡静并没有因此而发脾气,只是觉得这次起码后背靠的是相对柔软的棉质地毯,这一点还是值得庆幸的。
后背接触到的棉质感触不知为何和平日完全不同,怡静只觉得阵阵寒意,身上不禁冒出了很多鸡皮疙瘩,但也许出现这种反应的原因是来自于边低头俯视着她边脱去她衣服的这个男人。
信宇光滑的舌头探进了怡静的嘴里,她立刻觉得浑身软绵绵的,信宇反复抚摸着她的胸部,她的大腿,在恰倒好处的前戏之后最终迎来了高潮的片刻,他会根据气氛的不同时而剧烈疯狂,时而温柔细腻地掀起她的阵阵狂澜,随着时间的推移,信宇达到了高潮,整个过程走向了结束。尽管这种事情根据气氛和心情的差异,所需要的时间和热度也会略有不同,但这的确是件相对单纯的事,可坦白讲,对于这个在过去两年间重复过几百遍的单纯过程,怡静仍然没能完全适应。
‘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的学习能力太差?还是我患上了传说中的性冷感?’如果这两个原因都不对的话,那就是我仍然无法忘记第一次和这个男人肌肤相亲时的那种屈辱感?
虽然怡静搞不清楚到底是因为这三种原因之中的一种,还是这三种原因同时存在,但她可以肯定的是,每当这个男人的手触碰到自己身体的时候,韩怡静就会因为紧张而觉得脖子一阵阵发紧。曾经,怡静只是用嘴唇碰到他曾经喝过的茶杯就会心里一阵悸动,面对这样一个曾经让我如此心跳加速的男人,我为何会害怕他的抚摸和触碰?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一样,不,是好像自己曾经爱过的那个男人和现在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是同一个人似的。
别人,不认识的男人,陌生人,我不爱的人。
所以,直到现在为止,他还是那么讨厌碰我。但是今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就发生在这个两人第一次躺到棉质地毯上的这个晚上,就发生在这个流淌着六十年前黑人女歌手吟唱的歌声的书房里,而怡静也是第一次没有对信宇的抚摸产生恐惧。
can‘tyouseethatyou’releadingmeon?andit‘sjustwhatiwantyoutodo。他一定会承认他是在诱惑我吧?可这诱惑正是我一直期盼着的。
‘是因为第一次打开的bgm?还是因为眼前正低头俯视我的那张干净光滑的脸上那个不协调的创可贴,那个我一手造成的伤口?又或者是因为他不同于往日的动作,小心翼翼地抚摸着我的脸颊?’想到这里,怡静不禁在心中暗暗对着自己大叫‘别再想了!’,然后便闭上眼睛等待着他温热的双唇。可是,一,二,三直到她数到七,还是没有等到他的嘴唇。
数到八的时候,怡静终于感觉到了信宇的嘴唇,但这次他的嘴唇却移到了自己的耳际,怡静很想知道他到底想说些什么,整个人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听到了信宇的声音,但那只是他的呼吸声,而随后,传来了这样的话语。
“我的新娘,你的爱是那么美好,你的爱比葡萄美酒还要甜蜜,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香水能够和你散发出的香气比拟。”
怡静始终闭着眼睛,在什么也看不到的一片漆黑中,唱了六十年爱情歌曲的黑人女歌手低声吟唱着,在她歌声的间隙,又加入了一个新的声音,那是一个低沉的声音,像是在祈祷,又像是在歌唱,歌词直白得幼稚,怡静不由自主地睁开双眼,顿时,这个声音的主人英俊的脸庞便映入她的眼帘。
“好像从前也曾经有个男人娶了一个像我这样浑身散发香气的女人哦。”
信宇听了这话便立刻将头埋进怡静的脖颈深处仔细闻了闻,像是要检验她说的是不是事实。
“从前?是在书里看到过的吗?是什么书?”
此刻的怡静已经比刚才放松多了,她带着一脸温柔的神情问道,可是一直把头埋在她脖颈深处的信宇听到她问话的那一刹那不禁浑身僵住了,不过那只是很短暂的瞬间,很快,黑暗中传来他的回答。
“阿该书,可以说它是普通宗教经传书籍无法比拟的那种色彩浓重的爱情作品吧。”
“你还看过圣经?”
姜信宇这家伙居然读过圣经?太出乎她的意料了,眼前这个天上地下惟我独尊的姜信宇曾经对那种信仰宗教的人十分嗤之以鼻,认为他们是整天沉浸在虚无幻想里的懦弱的世俗人,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怡静瞪大眼睛盯着自己,脸上带着一丝难以置信的神情,信宇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别开玩笑了,我怎么会看那种书?我只不过突然想起一个曾经一度热中于那个什么阿该书,还因为爱上某个人就变得像疯了似的,爱得死去活来的朋友罢了。”
每当他说起‘爱’这个字的时候,那一瞬间,他的声音里总会搀杂着一丝微弱的寒意,还有一丝淡淡的绝望,但不过几秒钟之后,轻柔地落在她脖颈上的嘴唇绝对比他的声音要温柔得多。
很快,怡静又感觉到奇怪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了,结婚两年来,怡静第一次没有对他的触摸感到反感,不仅如此,她的内心甚至还因为这种触摸而悸动不已。
—我的新娘,你的爱是那么美好,你的爱比葡萄美酒还要甜蜜,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香水能够和你散发出的香气比拟。
刚刚信宇说过的话反复回荡在怡静的脑海里,在他湿润的双唇和温柔的抚摸下,怡静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只觉得两腿之间有一股温热的气息流动,很快,怡静闭上眼睛,同时用自己的双臂环住了信宇的脖子,悄无声息地,也是炽热如火地。
分不清自己的左脚和右脚,分不出哪个是手套和帽子,只是不停地流眼泪,我似乎再一次身陷爱河了,这一次同样无法自拔。
音响里传出的柔和旋律久久弥漫在静谧的房间里,歌声中的女人反复吟唱着爱的告白,信宇扬面躺在书房的地板上,眼睛盯着天花板,耳朵则被这歌声填满,他听了一遍又一遍,突然,他不由自主地小声嘟囔出一句感想。
“真该死,这歌词怎么这么肉麻。”
还有更让他郁闷的事——如此肉麻的歌词居然和他此刻的心情恰倒好处地吻合了,不过一小时前,他只是为了让这个死心眼的女人乖乖躺到书房的地板上,是为了哄骗她才选了这么一首歌。
‘该死,该死,真是该死!我怎么可以在短短一小时的时间里就彻底改变初衷了呢?’突然,信宇的视线转向此刻躺在自己身边的怡静,熟睡中的她发出均匀的呼吸声,这首让他辗转反侧无法入眠的歌对这个女人来说居然起到了相反的催眠效果,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而且她睡得是那么香甜,像个孩子一样,又或者是一只喝饱牛奶后心满意足的小猫,紧闭双眼沉入了梦乡。
“这个自私的女人。”
可是这句话连信宇自己听起来都觉得可恶,这种责备实在是无理取闹,让怡静如此疲倦地沉入梦乡的人正是信宇自己啊,刚才的他就像是第一次触碰到女人的身体一样,他疯狂地抚摸她,亲吻她,试探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因为她实在是太甜美,太诱人了,由水分、骨头和肉组成的人的身体居然会如此芳香,如此甜美,信宇觉得这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妙事。
突然,信宇再一次将自己的脸贴到怡静的脖颈处,猛吸了几口气,用力地闻着她身上的体香。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香水能够和你散发出的香气比拟。’
信宇此刻觉得这句话实在是太真实了,没错,从她第一次对他表白说‘我喜欢你’,然后踮起脚尖莫名其妙地在他脸上印下一吻的那个时候起,这个女人就是如此芳香甜美的,而且他似乎也是在那个时候下定决心要彻底占有这个女人的。
“这么看来,我似乎是很早以前就已经不知不觉被你征服了嘛。”
信宇对着熟睡中的怡静低声耳语道,声音里带着一丝苦涩,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心意,信宇不禁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不可以,怎么可以这样呢?我,我怎么会被这个女人征服呢?”
自从发生那件事情之后,我已经下了狠心,从此不再让自己拥有任何珍贵的东西,再也不让自己因为失去那些珍贵的东西而流泪伤心,再也不要那种整天提心吊胆,担心会失去的东西,那种让我变得脆弱的东西。虽然人们都说拥有的东西越多越好,但真正在乎的东西则是越少越好,这个道理我可是用自己刻骨铭心的教训换来的,而我现在怎么可以这样?
信宇越想越觉得郁闷,总觉得自己什么地方很委屈,他很想立刻摇醒身边熟睡的这个女人,大声告诉她‘我绝对不是被你征服了!’,但最终,尽管他心里对这件事很是恼火,但现实中他也只是将视线转向怡静,只见她白皙的肩膀在阵阵寒意中微微颤抖着,信宇下意识地伸出右手,将自己的衬衣轻轻盖在了她的肩上。
如果用姜信宇的方式归纳出结论的话,那应该就是下面这句话。
我恋爱了,爱到已经分不清自己的左手和右手。
信宇怔怔地望着自己伸向怡静的右手——他错以为那是自己的左手,在那首重复诉说了几十遍自己陷入爱情的歌声中,信宇的左手不由自主地开始抚摸怡静的秀发,随后他弯下身子,依次将自己的脸贴在她的头发上,脸颊上,脖颈上,最后停在了她胸前左侧心脏的位置上,耳边传来怡静有节奏的心跳声,伴随着ella那首描述身陷爱情的美妙感觉的歌声,温柔地包裹着他的耳朵,还有他的心。
“你,现在真正完完全全地属于我了。”
一旦做出最终的决定,信宇马上感觉到自己的心,还有自己的头脑都一下子轻松起来,直到这时,信宇才想起自己还有今天必须确认并回复的工作信件没有看完,于是他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站起身来,生怕吵醒睡梦中的怡静。
“虽然我也不忍心,但看来一会儿确认完邮件之后还是得叫醒你了,也许我这一只左手还可以应付敲打电脑键盘的活,但要我一只手把你抱到床上去,似乎还是有些难为我啊”话说到这儿,信宇的声音突然停在了半截,准确地说应该是从他打开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的那一刻开始。
from金嘉妍—to姜信宇信宇怔怔地坐在那里,目光许久没能从打开的电子邮件信箱画面上移开,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他的目光长时间地停留在显示在自己邮箱画面中的那个名字上。
“嗯,好冷”
听到身后传来微弱的声音,信宇的视线才从电脑屏幕上转向仍然躺在地板上熟睡的妻子,看到如孩子般沉入梦乡的怡静,信宇僵硬的表情才略微缓和了一些。在那之后的5秒钟里,电脑鼠标的箭头始终游移在那封突如其来的电子邮件附近,最终,信宇没有打开那封令人不快的邮件,而是直接把它拖进了垃圾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