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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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短暂却闹得满城风雨的假期即将结束,拖着行李箱站在宿舍门外,身心疲惫的溪川突然有种害怕面对明樱的心理。
总是拖累她。
在两个人并肩的战场上,总是她努力得多一些,而自己往往在拖后腿。
更何况,那条“我有事问你”的短信也让人忐忑不安。
抬不起敲门的手。摸了摸包里,果然丢三落四的自己没有带钥匙。对她太过依赖,这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正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门却突然自动开了。
一瞬间像被雷电当头劈下。开门的人不是明樱,居然是一个男生。导致溪川当时脑海里第一个念头就是——认错门了?
溪川是把任何事情都写在脸上的简单女生,疑惑一目了然。
男生笑着说:“柳溪川吧?我认识你,你却不认识我。看来明樱还真是绝情。完全没有提到过我吗?”
溪川一头雾水。
男生不太介意地伸出手:“我是轩辕辙。”
电光石火。无数破碎的记忆在脑海中重叠起来。轩辕财团的少东,轩辕辙。mr。x,轩辕辙。l-ether的灵魂,轩辕辙。
起初听辛安说到这层关系的时候就忍不住震惊,现在真人现身倒更像是梦境。
换作一两年前,溪川肯定会一蹦三尺高跳着恳求签名,但现在没有这种心情。
因为最重要的联系,是好朋友的前男友。
刚经历一次变故的溪川不敢再触动更多雷区。
“不进来吗?”轩辕的话打断了思绪。
思维跟不上进度的溪川勉强挤出个难看的笑容,脑子里依然在想别的事。
“明樱和gin去公司了,大概下午回来吧”
进了门的溪川一眼就看见了沙发上的被子和枕头,有点感慨地转身对男生说:“你可以睡我的房间啊。”
“还是免了,”轩辕随和地摆摆手“睡女生房间会很别扭。”
不过,既然来了,不应该和明樱睡一起吗?
愣神的当下,男生已经体贴地将溪川的行李箱拎进房间安置完毕。溪川不是没有感动,到底是一点没错——
“帅气、开朗、有魅力也有才华,更重要的是懂得讨女生欢心,再加上是轩辕集团的‘太子爷’,成为无数女生公认的白马王子般的人物,也是当时l-ether中最具人气的。”
可是
“为什么会跟明樱分手呢?”
明明看上去不是背叛明樱的那种人,千里迢迢从香港飞到北京来陪她过年。那么,为什么当初要分手?
疑惑脱口而出。
轩辕一怔,转而又笑起来,同样是耸着肩,近似悲哀的腔调,令溪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明樱从来没有爱过我啊。”
仿佛整个世界坍塌在身后,却还要装出遥遥事不关己的轻松。
那么那么的悲哀。
[二]
如果你是l-ether的fan,不可能不知道韩棕吧?
那是明樱的初恋男友,也是她唯一爱过的人,至少我这么认为。
和我不同,韩棕少言寡语,有着与年龄不太一致的沉稳,又是绝对优等生,所以在组成l-ether之前我根本不会相信这样的人有玩乐队的激情。
从小到大,每个班级都少不了几个这样的男生:总是独来独往,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与周围大部分以打架、打游戏为乐趣的男生不同,他们好像从小就注定了“冷静腹黑”的气质。
第一次在寝室里见到韩棕时,我只是略微在心里念了遍“和我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别无他感。刚刚摆脱混乱的初中生活的我,对朋友的定义还维持在“能分享关于游戏与女生的经验”的基础上。显然韩棕乍一看就是那种没什么可与人分享的人。
但是,最初看似不会有交集的那些面孔,总会随时间的推移逐渐缩短距离,最终变成无法从生活里轻易割舍的熟悉。
高中最开始的那些日子,实在太无聊。
身为刚刚在中考的战役中胜出的佼佼者,那所市重点高中的高一新生身上兼具着大难不死的侥幸与享受后福的安逸。
盛夏的操场上,只剩三三两两打球的零碎身影。阳光把地面烤得反射着刺眼的白光。
篮球敲击在水泥地的球场上,发出咚咚咚单调而冗长的音节,一下又一下,少年的身影被长长地投射在地上,轮廓拍出熠熠的光。
我拿着球在场边慢慢行走,找寻聚集少一些人的球筐。韩棕是一个人在打球的。
那时的校园,是无论如何都生气不起来的。像是被一灰白色的浓厚的阴影笼罩,密得透不过气来。偶尔几只飞鸟从头顶仅能透出的一小块天空飞过,不过几秒就消失不见。
太无聊。
几番对阵之后,那个戴眼镜的寡言的男生最后转过头对我说:“不如组个乐队吧。”
最初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以为是勉强拼凑起来的组合,却在日后的合作中逐渐发现对方是无可替代的。处在键盘手那个位置的,还有人能比韩棕更强吗?我认为不会存在。
就像对于主唱位置而言,明樱也是无人可替代的。
同样无可替代的是他们俩在彼此心里的位置。
[三]
每个美少年的背后都会有一些奇怪的组织,声势浩大不可小觑,她们能够无孔不入地出现在一切你可能出现的地方,办到一切令你头痛或感动的事,深刻地镶嵌进你的世界。
像韩棕这样兼具外貌和智慧的男生拥有一两支亲卫队在高中时代并非稀奇事。其中人数最多、最为出名的是同年级女生应艺组成的那支。
韩棕与明樱的关系最初起源于和应艺的联系。
应艺是自己亲卫队的队长,这点韩棕想不知道都难。
而明樱和应艺从小学到初中再延续到高中的漫长斗争史,全校也没有几个人不知道。
在两个女生的针锋相对中,韩棕变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学校里很快出现了一个稀有组织——anti韩棕联盟。不用想也知道这联盟的组织者就是明樱。
明樱对韩棕的anti绝不只停留在口号上,凡是韩棕亲卫队出现的地方,明樱必定大张旗鼓地与应艺对垒。
明樱长得漂亮,个性又活跃,在学校里很受男生们欢迎,所以anti韩棕大联盟中的成员多为男生,一部分是明樱的死忠追求者,另一部分则是没才华却又嫉妒韩棕的心理阴暗者。
总之,那段时间因为这两个组织的大肆活动,整个学校性别观念极为鲜明,大部分男生和女生在生活学业的各方面进行持续不断的斗争,有时事关韩棕,有时只是借题发挥。但明樱不同,她任何时候都很清楚自己的anti目标,很少和别的女生过不去。
可怜的韩棕莫名其妙成为了她唯一的打击对象。
应艺与韩棕不同班,明樱却和韩棕冤家路窄。这直接的后果是,韩棕受到打击的几率要比受到保护的几率大无穷倍,日子过得比较艰辛。
上课被叫起来发言后再坐回去时碰不到椅子。
考试时莫名其妙被纸团砸中然后被诬陷为作弊。
大扫除过程中被哪个角落飞来的抹布直接盖住脸。
眼镜会时不时被放在处心积虑计算过一定会被自己坐到的位置上。
打完篮球后想坐下来喝口水却直接被灌在矿泉水瓶里的白醋烧得胃痛。
某天中午广播台突然传出“有些男生以为自己长得帅又成绩好就能得到全世界的爱,真的非常可笑,只有肤浅的人才会爱那种空皮囊”这类明显隐射性质的抒情。
这些都是毛毛雨。
最过分的一次,韩棕竞选学生会主席,刚开口演讲了没几句,广播里突然响起了名侦探柯南的插曲——就是每集抓到犯罪分子时放的那首激昂版配乐。
无厘头唱了大约一分多钟才被上楼到控制台去关音响的老师截断。
但显然已经找不回最初描绘就职后宏伟蓝图的感觉。被这么一搅和,本来就简短的演说被思绪神游的韩棕完成得支离破碎。
虽然第二天广播台播出了一名叫季明樱的女生“不小心碰到播放键导致播送事故”的诚挚道歉,但韩棕从学生会主席的不二人选掉到学生会副主席的位置上,这也是已经无法改变的事实。
[四]
起初把明樱圈进l-ether并不完全是被她在学校广播台工作时的声音所吸引,更重要的原因是,韩棕认为,应该和敌人做朋友。
要和敌人做朋友是许多商人信奉的法则,但韩棕的这种做法怎么说呢,我和辛安打一开始就有点隐隐不安。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也证明了在明樱这样特立独行的女生面前,很多法则都要自动失效。
由于明樱对待朋友的态度,决定了这两人之间根本拍不出文艺片,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灾难片。当然,所谓灾难片的定义仅仅针对韩棕而言。
明樱的处世原则恰恰是:对待与自己越亲密的人,越是虐待倾向严重。
每次练习或者live,明樱以体贴之心做出的便当都恐怖到让人闻风丧胆的地步。我和辛安往往能侥幸逃脱,但韩棕很少有幸免的可能。
“啊啊啊,就吃一点吧!不是说我们是共患难的兄弟吗?(被辛安插嘴:你说对了共患难)为什么连我做的便当都不肯支持?韩棕啊,(勾过对方的脖子)上次做的你不是吃得很开心吗?(韩棕:哪里开心?)不是还给出‘不错’的评价吗?(韩棕:不那么说能活到现在吗?)这次你一定会给出‘很赞’的评价的。来,试一下嘛!”通常她会这么说。
经不住明樱的威逼利诱,韩棕每次试尝一口后,面部表情就完全可以拍一部电影。
而偏偏明樱非常固执地硬要目睹韩棕每一口都吞下去才肯罢休。
通常这种惨绝人寰的活动都会被推到练习或live之后,因为不敢保证韩棕吃完那盒便当还能自如地操纵乐器。
并不是夸张,明樱的脱线和霸道体现在含“食用‘有毒便当’”的各方面,总是以“我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才会这么做呀”为借口实施迫害。
韩棕的个性是不爱与人争执,比较超脱,可以说是相当好脾气的人,所以才会任由明樱反复折磨。
当然,即使在和韩棕“成为最好的朋友”之后,明樱依然挂着“anti韩棕联盟会长”的头衔与应艺对立着,有时甚至将韩棕直接挟为人质。
韩棕无奈:“我没见过这样相处的朋友。”
“正是因为把你视为最重要的,所以才用你来要挟应艺呀!”好像还说得理所当然。
“你觉得那种因果关系合理吗?”
“嗯,韩棕啊,你真是太可恶了,完全不能理解我的心!”开始表演苦情戏。
“呃——”
在所有人眼里,韩棕都不是个软弱可欺的角色,甚至明樱的老爸第一次见韩棕时给出过“有点道貌岸然”的评价。(唉,减分的眼镜)但不知为什么,在明樱眼里完全是一个脸上写着“快来虐我”的存在。
明樱大概是以为能够永远欺负韩棕的,没想过两者的关系会因韩棕喜欢上自己而逆转。
所以说这两人都太特别了,对于朋友和女友,韩棕的态度也是截然相反。
[五]
高一时英语课比较有趣,总会有许多“衍生物”其中之一是童话舞台剧。
每个班经过排练最后会参加全年级汇演。角色的分配在我们班是以抽签的方式决定的,但签的制作者是担任班长的明樱,于是很显然,抽签会在明樱的小聪明主宰下变成有计划的安排。
以明樱的智商,做些小小的手脚,便可达到自己的目的。
抽签之前有一次练习时,韩棕去买饮料了,明樱得意地向我和辛安宣布她的计划:一定要让韩棕饰演灰姑娘。
事实上韩棕那个广为流传的“校花”称号就是拜明樱长期宣传所赐。
随便登陆学校论坛的哪个版面都能找到明樱使用各种马甲发表的诸如“韩棕真美丽啊”“小棕是小弱受”“韩棕和轩辕是王道啊”(通常我也会受连累)等等此类言论。
其实我们也很渴望看到韩棕的女装扮相,所以没有走漏任何风声。但韩棕并不是低智商的角色,看看平时明樱的所作所为,再加上那段时间对自己奇怪的打量和偷笑,立刻就猜到阴谋所在。
以往的韩棕只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随她捉弄,但真正被喜欢的女生算计成“灰姑娘”成何体统?
要论腹黑指数,韩棕绝对在明樱之上。
所以,最后抽签时,明樱自己并没有按计划抽到“路人甲”的角色,而是抽到了——
王子?
众所周知,王子是那种不仅戏份重、对白多而且需要不停跳舞的劳工式角色,最让明樱不能容忍的是要和韩棕跳舞。
什么和什么啊?
“我绝对不干!”教室里传出作茧自缚的明樱的咆哮。
“那这么说来,我也可以不接受这个角色咯?”韩棕颇为得意地扬了扬自己手中写着“cinderella”的纸条。
但是韩棕可能没意识到经过明樱长期的宣传自己的女装扮相有多么令人期待,以至于众人一致决定牺牲掉身为领导的明樱:“怎么可以不接受啊?这就是上天的安排啊,就这么定了!”
总之最后,两个人都只有硬着头皮登台,不管怎么说,那两人除了身高上的不合理之外还真的非常切合角色。韩棕温柔寡言的小女仆形象为我们班的英语舞台剧夺得最高人气,而明樱的异域型帅哥形象从此也完全深入人心,致使全校男生为之汗颜。
无论性别怎样倒置,韩棕和明樱的绯闻还是风生水起。那的确是当时全校连训导主任都没勇气站出来反对的绝佳情侣。
但明樱却不这么想,一门心思要撮合我和韩棕。经常以疑似小摊小贩的口吻问韩棕:“你要男朋友吗?”
如果得到无视的“答复”就立刻得寸进尺接着推荐:“轩辕很不错哦!”而韩棕最后忍无可忍的“我知道了,要你管!”通常会遭来“哦,我错了,我不该插手,原来你们已经是一对啦”的抢白。
[六]
韩棕对明樱的喜欢一目了然,但却是不会轻易说出口的,而明樱贪玩恶搞的性格则完全让人看不见她的真心。
如果不是应艺的功劳,两人不知要暧昧到什么时候,虽然她的手段有点不堪而且并非出于善意。
当应艺拿着一叠ps合成的艳照威胁明樱时,并不知道韩棕在楼梯转角处正听得一清二楚。
“如果你不想我把这些照片放到校园论坛上去就离韩棕远点。”
明樱看着自己的脑袋被安在av女优的身体上时感到异常可笑:“你认为传上去会有人相信吗?”
“不会。可是不需要。”
明樱愣住了。
应艺的脸上露出甜腻的笑容:“不可否认,你确实是男生们的梦中情人那一型,可是你知道他们在心里幻想过多少次你的裸体吗?不管是不是真的,都会非常好地满足他们的想像。这就够了。人与人的身体还能有什么差异呢?噢,我忘了,也许你还不及她们身材好呢。”
“你尽管上传好了。”男生的声音意外地传来“遇到这样的挫折,明樱才会依赖我,留在我身边。”
应艺的脸猛地垮下来,不仅为男生的突然出现,也为他的话感到震惊“你你你说什么?”
“没错啊。”男生语调平静,自然地当着应艺的面牵起明樱的手,手心叠着手背,一点点不寻常的温度扩散开“我正巧想和明樱交往呢。”
应艺应该是一直喜欢韩棕的,受不了打击哭着跑开。
男生望着她的背影叹了口气,收拾起被不慎留下的艳照:“赌得好惊险啊。”
“什么?!”呆掉的明樱这才回过神,怒不可竭地吼道“你居然在拿我的名誉做赌注!”说着一拳打上来,被早有准备的男生晃开。
“不这么说的话,怎么从她手里把艳照拿回来?我也是为了你好嘛!”一副“狗咬吕洞宾”的责备神态。
“那也不能随便乱说啊!什么交往不交往的,本来外面就在瞎传”
明樱的话被韩棕突如其来的动作截断——
鞠躬?握手?
“我是说真的,请你和我交往吧。”
“有病吧!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明樱气急败坏地一脚踢在男生小腿胫骨上。
这次没能侥幸躲开。
男生被踹倒在地,一脸无辜的表情。
明樱与他大眼瞪小眼僵持数秒才反应过来:“你、你不会说真的吧?我会拒绝的哦。”
“为什么?”男生不解。
“因为,因为你对我一点都不了解。”好俗套的八点档肥皂言情剧对白。
“怎么会?”韩棕的腹黑指数果然不可小觑,扬了扬还捏在手里的照片“我可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了解了啊!”“去死吧!”
我怀疑,类似螳螂夫妻般的开端,像这样恶毒又曲折地算计与斗争的情侣不要说在我们学校,就是全市的高校也是数一数二的奇特典型。
总之,单看好的一面,他们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七]
可是以应艺的个性根本不会退到一旁任由这对情侣自然发展幸福,总不时会制造点误会。
明樱是这样的女生,自我并且任性,占有欲强,绝对不能容忍男友的目光有片刻不在自己身上。爱吃醋的习惯也使得两人的交往并不顺利,经常针尖对麦芒。
第一学期结束的那天,住校生开始往家里搬东西,书太多的女生遇到不小的困难,站出来帮忙搬运解决困难的通常是要好的男生。应艺或者是故意的,或者是真的一直全心关注韩棕而没有结交过任何男性朋友,总之落得亲自搬运力不从心的下场。
偏偏让韩棕看见了。
毕竟是追了自己那么久的女生,不可能完全视而不见,韩棕心肠好,从她手里接了一大半书过去,帮忙送到学校外车站。
明樱原本就奇怪不见韩棕的踪影,发现那两人说着话一起搬着书并肩而行后立即小宇宙爆发。幸好我发现得早扯住她。
“人家又没怎么样,你这样冲出去和无理取闹的泼妇有什么不同?”
一句话让明樱冷静了下来,却领会错了方向。
对啊,看上去又没怎么样。
如果抓到他们真的怎么样的话,再冲出去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听到她完全误入歧途的喃喃低语,我感到内心无力。没想到她还真的立刻付诸实行,戴着不知从哪儿瞬间找来的帽子、墨镜、口罩,鬼鬼祟祟地跟在韩棕和应艺身后。
跟踪吗?
那也太扯了点。
好歹明樱也是校园偶像级的人物,你以为自己乔装得那么奇怪后大家就不认识你了吗?
所以说,明樱实在是个活在异次元、完全不可理喻的生物。
最后一天在校日,所有的学生都张罗着回家,相对而言能拦到的出租车少得可怜。等了许久,韩棕才体贴地把应艺送上了出租车。没抓到什么ooxx镜头的明樱有点郁闷,见韩棕转过身慌张地躲到站牌后面。
听见男生用“被你彻底打败了”的无奈口吻对自己说道:“可以出来了。”
是对自己说吗?
明樱顺着目光确认了一下,落点的确在自己身上。
只好尴尬地站出来:“你怎么发现的啊?”
“你当我是白痴吗?你身后浩浩荡荡跟几十人没觉察,难道我会和你一样迟钝?”
明樱莫名其妙,揣测了男生的话半晌才终于明白过来,回过头一看,的确呢。这就是所谓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在明樱大张旗鼓地“跟踪”韩棕的同时,无数路人甲乙丙丁被她奇怪的装束吸引在后。
从这件事看来,两人交往之后,原本势均力敌的平衡局面发生了严重倾斜。韩棕的腹黑冷静倒没变,明樱却越来越往幼齿化、缺心眼的方向发展。
[八]
一冷一热的两人在恋爱期间总是爆笑不断,要一一细数的话,大概是个几天几夜都没法结束的话题。
我喜欢明樱的时间不比韩棕短。
可是,在看到幸福的两个人之后,没理由不为他们祝福。
但,有人并不这么想。
[九]
从高一进校不久就一直厮混在一起,l-ether里辛安和明樱两个女生,没有不成为挚友的理由。
只是,我始终认为,女生们若要好得过了火候,一定会出现糟糕的结果。
糟糕的结果从她们两人为了证明彼此间的友谊而交换日记就已经酿成了。
明樱发现,辛安居然也喜欢着韩棕。
尽管辛安坚持说只是刚进校时迷恋了一小会儿,现在已经不喜欢了,但对于明樱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让她内疚的事了。
她在日记里写下这样的话:
看完之后不晓得自己什么心情
就觉得可惜
也不知道自己可惜什么
一直以为很多事情自己看不清
原来真的是看不清
估计还是太笨了
我当时对这一切一点也不知情,只知道表面上事情看似发展得有些残忍。
明樱不由分说地向韩棕提出分手,没有任何正当的原因,甚至突然得令韩棕感到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韩棕做不到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放手,总想着无论做错什么只要她说出来解决了就好,但事情不像他想像的那么简单。
反复被伤得透彻。
而明樱,几乎背负了外界所有人(包括我)的指责,误以为她是背叛韩棕的变心者。
因为这个原因,l-ether的第一张专辑差点胎死腹中。
几经曲折,最后韩棕和明樱两人终于能做到分手后释然相待,维持着不算太坏的朋友及合作者的关系,冥冥才得以横空出世。
那件事过去后,明樱的性格好像有了点不易觉察的微妙转变。
明樱表现出的心情,被坚硬的外壳包裹着,看不见内核。但很久以后知道了真相,我似乎才能感觉到,她在近乎残忍地折磨自己。
l-ether重新聚合起来,是因为韩棕和辛安在一起了。
这个突转太令人难以接受,我恰恰是从这里开始怀疑并探究明樱和韩棕分手的真正原因。
[十]
事实上,只要我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追究这件事,完全可能比当事人自己看得更清。
当我将从各方面搜刮来的消息拼合成完整的真相时,更多更新关注蜗牛小说下载站实在令我倒抽了一口冷气。
可是,当时我没有对任何人说。
主要原因应该有两个。
第一,我喜欢的人是明樱。
看到明樱和韩棕在一起,也许潜意识里我并不是那么快乐的。
第二,我深爱l-ether这个团体。
一旦我说出真相,也许l-ether立刻就会陷入支离破碎的危机,并且土崩瓦解。
后来我们四个人共同经历了一些变故,l-ether也终于因为明樱个人的原因解散,我们依旧是好朋友,可是却不再需要用虚假的谎言彼此牵绊。
我告诉了明樱,在她感到内疚执意要和韩棕分手的那段时间里,辛安充当了一个见缝插针、处心积虑的不光彩的角色。
以安慰韩棕为名义不断约他出来。
在韩棕面前编造了许多明樱的花边新闻。
最后甚至对韩棕说,如果想继续留在明樱身边,就只能和自己交往。
完全不像一个真心的朋友的所作所为。
如此这般,把韩棕拴在自己的世界里,并始终自欺欺人——他已经爱上了自己。
我永远记得明樱知道真相后那错愕的眼神,她什么也没有说,只给我留下了一个疲惫的背影。
第二天,她和辛安的友情依旧。那一晚我的话,她从来没有当着辛安与韩棕的面提及,甚至还竭尽全力促进辛安与韩棕的感情发展。
这些事情,在我看来简直是发疯的行为。
我直到现在也无法理解明樱的心理。
[十一]
至于我自己,只不过在她遇到困难时曾为她填补过一段时间感情上的空白,在高中最后的日子与大学最初的时光里陪伴过她。
而那种扶助,明樱也许仅仅把它当作朋友间的支持。
在明樱心里,我所占的空间无法和韩棕相提并论。我从来没有办法走进她的世界里。
[十二]
当天夜里,溪川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无法入眠。
辛安曾说过的故事,刻意省略了明樱与韩棕的那段联系,而那段时光,恰恰是所能获知的明樱最轻松快乐的日子。
溪川和轩辕一样,难以理解明樱为什么被辛安背叛后还能这样从容并倾尽全力地维护这份摇摇欲坠的友谊。而且她心知肚明,这份友谊很可能只是自己单方面的一厢情愿。
辛安说的那些话,听上去真诚得让溪川曾那样感动过。
但是,现在想来,已经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溪川找不到分水岭。
那么,轩辕的话呢?可能句句属实吗?还是也隐瞒了对自己不利的部分,编造了一些粉饰太平的片断?
即使日后亲口听明樱说自己的曲折经历,也未必能触摸到完整的真相。
溪川不知道谁可以完全相信。
因为无法入眠而开始的胡思乱想,终于在天色即将泛白时找到了问题的关键。
辛安所谓的鼓手涟在是个在轩辕的叙述中从未出现的角色,就连辛安自己的叙述也很少提及。究竟是太离群、太平凡不值得提及,还是那根本就是他们公认的禁语?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便罢了。
重要的是,她出现在了与whisky的合照里,并且在whisky口中,她叫做辛安。
那么,辛安自己呢?whisky是否认识?
思绪像一团被弄乱了的毛线,肆意纵横在脑海里。理不清头绪。
突然,一个从未出现过的疑惑冒了出来。
并不是只有明樱才拥有音乐的耳,身为同一组合搭档的溪川也不可能太逊色。作为l-ether乐队最早的一批粉丝之一,溪川可以说完全把那张唯一的专辑冥冥听得烂熟,每一首歌、每一个音符都记得清清楚楚,熟悉到面前只需一架钢琴点播哪首就能弹唱哪首。
最显而易见却最容易忽略的就是真相。
l-ether有——
一名主唱,女声,音色空灵清绝。
以及——
一名吉他手,和一名键盘手。演奏技术都相当纯熟,可谓一流。
从没有听出过鼓点的声音。
那是因为,l-ether并不是“主唱+吉他手+键盘手+鼓手”这种组合,而是“主唱+吉他手+键盘手”的组合。
从来就没有鼓手。
那么,那个女生,到底是谁?
也许这就是走进明樱的世界的关键路径。
[一]
短暂却闹得满城风雨的假期即将结束,拖着行李箱站在宿舍门外,身心疲惫的溪川突然有种害怕面对明樱的心理。
总是拖累她。
在两个人并肩的战场上,总是她努力得多一些,而自己往往在拖后腿。
更何况,那条“我有事问你”的短信也让人忐忑不安。
抬不起敲门的手。摸了摸包里,果然丢三落四的自己没有带钥匙。对她太过依赖,这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正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门却突然自动开了。
一瞬间像被雷电当头劈下。开门的人不是明樱,居然是一个男生。导致溪川当时脑海里第一个念头就是——认错门了?
溪川是把任何事情都写在脸上的简单女生,疑惑一目了然。
男生笑着说:“柳溪川吧?我认识你,你却不认识我。看来明樱还真是绝情。完全没有提到过我吗?”
溪川一头雾水。
男生不太介意地伸出手:“我是轩辕辙。”
电光石火。无数破碎的记忆在脑海中重叠起来。轩辕财团的少东,轩辕辙。mr。x,轩辕辙。l-ether的灵魂,轩辕辙。
起初听辛安说到这层关系的时候就忍不住震惊,现在真人现身倒更像是梦境。
换作一两年前,溪川肯定会一蹦三尺高跳着恳求签名,但现在没有这种心情。
因为最重要的联系,是好朋友的前男友。
刚经历一次变故的溪川不敢再触动更多雷区。
“不进来吗?”轩辕的话打断了思绪。
思维跟不上进度的溪川勉强挤出个难看的笑容,脑子里依然在想别的事。
“明樱和gin去公司了,大概下午回来吧”
进了门的溪川一眼就看见了沙发上的被子和枕头,有点感慨地转身对男生说:“你可以睡我的房间啊。”
“还是免了,”轩辕随和地摆摆手“睡女生房间会很别扭。”
不过,既然来了,不应该和明樱睡一起吗?
愣神的当下,男生已经体贴地将溪川的行李箱拎进房间安置完毕。溪川不是没有感动,到底是一点没错——
“帅气、开朗、有魅力也有才华,更重要的是懂得讨女生欢心,再加上是轩辕集团的‘太子爷’,成为无数女生公认的白马王子般的人物,也是当时l-ether中最具人气的。”
可是
“为什么会跟明樱分手呢?”
明明看上去不是背叛明樱的那种人,千里迢迢从香港飞到北京来陪她过年。那么,为什么当初要分手?
疑惑脱口而出。
轩辕一怔,转而又笑起来,同样是耸着肩,近似悲哀的腔调,令溪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明樱从来没有爱过我啊。”
仿佛整个世界坍塌在身后,却还要装出遥遥事不关己的轻松。
那么那么的悲哀。
[二]
如果你是l-ether的fan,不可能不知道韩棕吧?
那是明樱的初恋男友,也是她唯一爱过的人,至少我这么认为。
和我不同,韩棕少言寡语,有着与年龄不太一致的沉稳,又是绝对优等生,所以在组成l-ether之前我根本不会相信这样的人有玩乐队的激情。
从小到大,每个班级都少不了几个这样的男生:总是独来独往,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与周围大部分以打架、打游戏为乐趣的男生不同,他们好像从小就注定了“冷静腹黑”的气质。
第一次在寝室里见到韩棕时,我只是略微在心里念了遍“和我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别无他感。刚刚摆脱混乱的初中生活的我,对朋友的定义还维持在“能分享关于游戏与女生的经验”的基础上。显然韩棕乍一看就是那种没什么可与人分享的人。
但是,最初看似不会有交集的那些面孔,总会随时间的推移逐渐缩短距离,最终变成无法从生活里轻易割舍的熟悉。
高中最开始的那些日子,实在太无聊。
身为刚刚在中考的战役中胜出的佼佼者,那所市重点高中的高一新生身上兼具着大难不死的侥幸与享受后福的安逸。
盛夏的操场上,只剩三三两两打球的零碎身影。阳光把地面烤得反射着刺眼的白光。
篮球敲击在水泥地的球场上,发出咚咚咚单调而冗长的音节,一下又一下,少年的身影被长长地投射在地上,轮廓拍出熠熠的光。
我拿着球在场边慢慢行走,找寻聚集少一些人的球筐。韩棕是一个人在打球的。
那时的校园,是无论如何都生气不起来的。像是被一灰白色的浓厚的阴影笼罩,密得透不过气来。偶尔几只飞鸟从头顶仅能透出的一小块天空飞过,不过几秒就消失不见。
太无聊。
几番对阵之后,那个戴眼镜的寡言的男生最后转过头对我说:“不如组个乐队吧。”
最初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以为是勉强拼凑起来的组合,却在日后的合作中逐渐发现对方是无可替代的。处在键盘手那个位置的,还有人能比韩棕更强吗?我认为不会存在。
就像对于主唱位置而言,明樱也是无人可替代的。
同样无可替代的是他们俩在彼此心里的位置。
[三]
每个美少年的背后都会有一些奇怪的组织,声势浩大不可小觑,她们能够无孔不入地出现在一切你可能出现的地方,办到一切令你头痛或感动的事,深刻地镶嵌进你的世界。
像韩棕这样兼具外貌和智慧的男生拥有一两支亲卫队在高中时代并非稀奇事。其中人数最多、最为出名的是同年级女生应艺组成的那支。
韩棕与明樱的关系最初起源于和应艺的联系。
应艺是自己亲卫队的队长,这点韩棕想不知道都难。
而明樱和应艺从小学到初中再延续到高中的漫长斗争史,全校也没有几个人不知道。
在两个女生的针锋相对中,韩棕变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学校里很快出现了一个稀有组织——anti韩棕联盟。不用想也知道这联盟的组织者就是明樱。
明樱对韩棕的anti绝不只停留在口号上,凡是韩棕亲卫队出现的地方,明樱必定大张旗鼓地与应艺对垒。
明樱长得漂亮,个性又活跃,在学校里很受男生们欢迎,所以anti韩棕大联盟中的成员多为男生,一部分是明樱的死忠追求者,另一部分则是没才华却又嫉妒韩棕的心理阴暗者。
总之,那段时间因为这两个组织的大肆活动,整个学校性别观念极为鲜明,大部分男生和女生在生活学业的各方面进行持续不断的斗争,有时事关韩棕,有时只是借题发挥。但明樱不同,她任何时候都很清楚自己的anti目标,很少和别的女生过不去。
可怜的韩棕莫名其妙成为了她唯一的打击对象。
应艺与韩棕不同班,明樱却和韩棕冤家路窄。这直接的后果是,韩棕受到打击的几率要比受到保护的几率大无穷倍,日子过得比较艰辛。
上课被叫起来发言后再坐回去时碰不到椅子。
考试时莫名其妙被纸团砸中然后被诬陷为作弊。
大扫除过程中被哪个角落飞来的抹布直接盖住脸。
眼镜会时不时被放在处心积虑计算过一定会被自己坐到的位置上。
打完篮球后想坐下来喝口水却直接被灌在矿泉水瓶里的白醋烧得胃痛。
某天中午广播台突然传出“有些男生以为自己长得帅又成绩好就能得到全世界的爱,真的非常可笑,只有肤浅的人才会爱那种空皮囊”这类明显隐射性质的抒情。
这些都是毛毛雨。
最过分的一次,韩棕竞选学生会主席,刚开口演讲了没几句,广播里突然响起了名侦探柯南的插曲——就是每集抓到犯罪分子时放的那首激昂版配乐。
无厘头唱了大约一分多钟才被上楼到控制台去关音响的老师截断。
但显然已经找不回最初描绘就职后宏伟蓝图的感觉。被这么一搅和,本来就简短的演说被思绪神游的韩棕完成得支离破碎。
虽然第二天广播台播出了一名叫季明樱的女生“不小心碰到播放键导致播送事故”的诚挚道歉,但韩棕从学生会主席的不二人选掉到学生会副主席的位置上,这也是已经无法改变的事实。
[四]
起初把明樱圈进l-ether并不完全是被她在学校广播台工作时的声音所吸引,更重要的原因是,韩棕认为,应该和敌人做朋友。
要和敌人做朋友是许多商人信奉的法则,但韩棕的这种做法怎么说呢,我和辛安打一开始就有点隐隐不安。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也证明了在明樱这样特立独行的女生面前,很多法则都要自动失效。
由于明樱对待朋友的态度,决定了这两人之间根本拍不出文艺片,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灾难片。当然,所谓灾难片的定义仅仅针对韩棕而言。
明樱的处世原则恰恰是:对待与自己越亲密的人,越是虐待倾向严重。
每次练习或者live,明樱以体贴之心做出的便当都恐怖到让人闻风丧胆的地步。我和辛安往往能侥幸逃脱,但韩棕很少有幸免的可能。
“啊啊啊,就吃一点吧!不是说我们是共患难的兄弟吗?(被辛安插嘴:你说对了共患难)为什么连我做的便当都不肯支持?韩棕啊,(勾过对方的脖子)上次做的你不是吃得很开心吗?(韩棕:哪里开心?)不是还给出‘不错’的评价吗?(韩棕:不那么说能活到现在吗?)这次你一定会给出‘很赞’的评价的。来,试一下嘛!”通常她会这么说。
经不住明樱的威逼利诱,韩棕每次试尝一口后,面部表情就完全可以拍一部电影。
而偏偏明樱非常固执地硬要目睹韩棕每一口都吞下去才肯罢休。
通常这种惨绝人寰的活动都会被推到练习或live之后,因为不敢保证韩棕吃完那盒便当还能自如地操纵乐器。
并不是夸张,明樱的脱线和霸道体现在含“食用‘有毒便当’”的各方面,总是以“我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才会这么做呀”为借口实施迫害。
韩棕的个性是不爱与人争执,比较超脱,可以说是相当好脾气的人,所以才会任由明樱反复折磨。
当然,即使在和韩棕“成为最好的朋友”之后,明樱依然挂着“anti韩棕联盟会长”的头衔与应艺对立着,有时甚至将韩棕直接挟为人质。
韩棕无奈:“我没见过这样相处的朋友。”
“正是因为把你视为最重要的,所以才用你来要挟应艺呀!”好像还说得理所当然。
“你觉得那种因果关系合理吗?”
“嗯,韩棕啊,你真是太可恶了,完全不能理解我的心!”开始表演苦情戏。
“呃——”
在所有人眼里,韩棕都不是个软弱可欺的角色,甚至明樱的老爸第一次见韩棕时给出过“有点道貌岸然”的评价。(唉,减分的眼镜)但不知为什么,在明樱眼里完全是一个脸上写着“快来虐我”的存在。
明樱大概是以为能够永远欺负韩棕的,没想过两者的关系会因韩棕喜欢上自己而逆转。
所以说这两人都太特别了,对于朋友和女友,韩棕的态度也是截然相反。
[五]
高一时英语课比较有趣,总会有许多“衍生物”其中之一是童话舞台剧。
每个班经过排练最后会参加全年级汇演。角色的分配在我们班是以抽签的方式决定的,但签的制作者是担任班长的明樱,于是很显然,抽签会在明樱的小聪明主宰下变成有计划的安排。
以明樱的智商,做些小小的手脚,便可达到自己的目的。
抽签之前有一次练习时,韩棕去买饮料了,明樱得意地向我和辛安宣布她的计划:一定要让韩棕饰演灰姑娘。
事实上韩棕那个广为流传的“校花”称号就是拜明樱长期宣传所赐。
随便登陆学校论坛的哪个版面都能找到明樱使用各种马甲发表的诸如“韩棕真美丽啊”“小棕是小弱受”“韩棕和轩辕是王道啊”(通常我也会受连累)等等此类言论。
其实我们也很渴望看到韩棕的女装扮相,所以没有走漏任何风声。但韩棕并不是低智商的角色,看看平时明樱的所作所为,再加上那段时间对自己奇怪的打量和偷笑,立刻就猜到阴谋所在。
以往的韩棕只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随她捉弄,但真正被喜欢的女生算计成“灰姑娘”成何体统?
要论腹黑指数,韩棕绝对在明樱之上。
所以,最后抽签时,明樱自己并没有按计划抽到“路人甲”的角色,而是抽到了——
王子?
众所周知,王子是那种不仅戏份重、对白多而且需要不停跳舞的劳工式角色,最让明樱不能容忍的是要和韩棕跳舞。
什么和什么啊?
“我绝对不干!”教室里传出作茧自缚的明樱的咆哮。
“那这么说来,我也可以不接受这个角色咯?”韩棕颇为得意地扬了扬自己手中写着“cinderella”的纸条。
但是韩棕可能没意识到经过明樱长期的宣传自己的女装扮相有多么令人期待,以至于众人一致决定牺牲掉身为领导的明樱:“怎么可以不接受啊?这就是上天的安排啊,就这么定了!”
总之最后,两个人都只有硬着头皮登台,不管怎么说,那两人除了身高上的不合理之外还真的非常切合角色。韩棕温柔寡言的小女仆形象为我们班的英语舞台剧夺得最高人气,而明樱的异域型帅哥形象从此也完全深入人心,致使全校男生为之汗颜。
无论性别怎样倒置,韩棕和明樱的绯闻还是风生水起。那的确是当时全校连训导主任都没勇气站出来反对的绝佳情侣。
但明樱却不这么想,一门心思要撮合我和韩棕。经常以疑似小摊小贩的口吻问韩棕:“你要男朋友吗?”
如果得到无视的“答复”就立刻得寸进尺接着推荐:“轩辕很不错哦!”而韩棕最后忍无可忍的“我知道了,要你管!”通常会遭来“哦,我错了,我不该插手,原来你们已经是一对啦”的抢白。
[六]
韩棕对明樱的喜欢一目了然,但却是不会轻易说出口的,而明樱贪玩恶搞的性格则完全让人看不见她的真心。
如果不是应艺的功劳,两人不知要暧昧到什么时候,虽然她的手段有点不堪而且并非出于善意。
当应艺拿着一叠ps合成的艳照威胁明樱时,并不知道韩棕在楼梯转角处正听得一清二楚。
“如果你不想我把这些照片放到校园论坛上去就离韩棕远点。”
明樱看着自己的脑袋被安在av女优的身体上时感到异常可笑:“你认为传上去会有人相信吗?”
“不会。可是不需要。”
明樱愣住了。
应艺的脸上露出甜腻的笑容:“不可否认,你确实是男生们的梦中情人那一型,可是你知道他们在心里幻想过多少次你的裸体吗?不管是不是真的,都会非常好地满足他们的想像。这就够了。人与人的身体还能有什么差异呢?噢,我忘了,也许你还不及她们身材好呢。”
“你尽管上传好了。”男生的声音意外地传来“遇到这样的挫折,明樱才会依赖我,留在我身边。”
应艺的脸猛地垮下来,不仅为男生的突然出现,也为他的话感到震惊“你你你说什么?”
“没错啊。”男生语调平静,自然地当着应艺的面牵起明樱的手,手心叠着手背,一点点不寻常的温度扩散开“我正巧想和明樱交往呢。”
应艺应该是一直喜欢韩棕的,受不了打击哭着跑开。
男生望着她的背影叹了口气,收拾起被不慎留下的艳照:“赌得好惊险啊。”
“什么?!”呆掉的明樱这才回过神,怒不可竭地吼道“你居然在拿我的名誉做赌注!”说着一拳打上来,被早有准备的男生晃开。
“不这么说的话,怎么从她手里把艳照拿回来?我也是为了你好嘛!”一副“狗咬吕洞宾”的责备神态。
“那也不能随便乱说啊!什么交往不交往的,本来外面就在瞎传”
明樱的话被韩棕突如其来的动作截断——
鞠躬?握手?
“我是说真的,请你和我交往吧。”
“有病吧!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明樱气急败坏地一脚踢在男生小腿胫骨上。
这次没能侥幸躲开。
男生被踹倒在地,一脸无辜的表情。
明樱与他大眼瞪小眼僵持数秒才反应过来:“你、你不会说真的吧?我会拒绝的哦。”
“为什么?”男生不解。
“因为,因为你对我一点都不了解。”好俗套的八点档肥皂言情剧对白。
“怎么会?”韩棕的腹黑指数果然不可小觑,扬了扬还捏在手里的照片“我可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了解了啊!”“去死吧!”
我怀疑,类似螳螂夫妻般的开端,像这样恶毒又曲折地算计与斗争的情侣不要说在我们学校,就是全市的高校也是数一数二的奇特典型。
总之,单看好的一面,他们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七]
可是以应艺的个性根本不会退到一旁任由这对情侣自然发展幸福,总不时会制造点误会。
明樱是这样的女生,自我并且任性,占有欲强,绝对不能容忍男友的目光有片刻不在自己身上。爱吃醋的习惯也使得两人的交往并不顺利,经常针尖对麦芒。
第一学期结束的那天,住校生开始往家里搬东西,书太多的女生遇到不小的困难,站出来帮忙搬运解决困难的通常是要好的男生。应艺或者是故意的,或者是真的一直全心关注韩棕而没有结交过任何男性朋友,总之落得亲自搬运力不从心的下场。
偏偏让韩棕看见了。
毕竟是追了自己那么久的女生,不可能完全视而不见,韩棕心肠好,从她手里接了一大半书过去,帮忙送到学校外车站。
明樱原本就奇怪不见韩棕的踪影,发现那两人说着话一起搬着书并肩而行后立即小宇宙爆发。幸好我发现得早扯住她。
“人家又没怎么样,你这样冲出去和无理取闹的泼妇有什么不同?”
一句话让明樱冷静了下来,却领会错了方向。
对啊,看上去又没怎么样。
如果抓到他们真的怎么样的话,再冲出去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听到她完全误入歧途的喃喃低语,我感到内心无力。没想到她还真的立刻付诸实行,戴着不知从哪儿瞬间找来的帽子、墨镜、口罩,鬼鬼祟祟地跟在韩棕和应艺身后。
跟踪吗?
那也太扯了点。
好歹明樱也是校园偶像级的人物,你以为自己乔装得那么奇怪后大家就不认识你了吗?
所以说,明樱实在是个活在异次元、完全不可理喻的生物。
最后一天在校日,所有的学生都张罗着回家,相对而言能拦到的出租车少得可怜。等了许久,韩棕才体贴地把应艺送上了出租车。没抓到什么ooxx镜头的明樱有点郁闷,见韩棕转过身慌张地躲到站牌后面。
听见男生用“被你彻底打败了”的无奈口吻对自己说道:“可以出来了。”
是对自己说吗?
明樱顺着目光确认了一下,落点的确在自己身上。
只好尴尬地站出来:“你怎么发现的啊?”
“你当我是白痴吗?你身后浩浩荡荡跟几十人没觉察,难道我会和你一样迟钝?”
明樱莫名其妙,揣测了男生的话半晌才终于明白过来,回过头一看,的确呢。这就是所谓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在明樱大张旗鼓地“跟踪”韩棕的同时,无数路人甲乙丙丁被她奇怪的装束吸引在后。
从这件事看来,两人交往之后,原本势均力敌的平衡局面发生了严重倾斜。韩棕的腹黑冷静倒没变,明樱却越来越往幼齿化、缺心眼的方向发展。
[八]
一冷一热的两人在恋爱期间总是爆笑不断,要一一细数的话,大概是个几天几夜都没法结束的话题。
我喜欢明樱的时间不比韩棕短。
可是,在看到幸福的两个人之后,没理由不为他们祝福。
但,有人并不这么想。
[九]
从高一进校不久就一直厮混在一起,l-ether里辛安和明樱两个女生,没有不成为挚友的理由。
只是,我始终认为,女生们若要好得过了火候,一定会出现糟糕的结果。
糟糕的结果从她们两人为了证明彼此间的友谊而交换日记就已经酿成了。
明樱发现,辛安居然也喜欢着韩棕。
尽管辛安坚持说只是刚进校时迷恋了一小会儿,现在已经不喜欢了,但对于明樱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让她内疚的事了。
她在日记里写下这样的话:
看完之后不晓得自己什么心情
就觉得可惜
也不知道自己可惜什么
一直以为很多事情自己看不清
原来真的是看不清
估计还是太笨了
我当时对这一切一点也不知情,只知道表面上事情看似发展得有些残忍。
明樱不由分说地向韩棕提出分手,没有任何正当的原因,甚至突然得令韩棕感到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韩棕做不到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放手,总想着无论做错什么只要她说出来解决了就好,但事情不像他想像的那么简单。
反复被伤得透彻。
而明樱,几乎背负了外界所有人(包括我)的指责,误以为她是背叛韩棕的变心者。
因为这个原因,l-ether的第一张专辑差点胎死腹中。
几经曲折,最后韩棕和明樱两人终于能做到分手后释然相待,维持着不算太坏的朋友及合作者的关系,冥冥才得以横空出世。
那件事过去后,明樱的性格好像有了点不易觉察的微妙转变。
明樱表现出的心情,被坚硬的外壳包裹着,看不见内核。但很久以后知道了真相,我似乎才能感觉到,她在近乎残忍地折磨自己。
l-ether重新聚合起来,是因为韩棕和辛安在一起了。
这个突转太令人难以接受,我恰恰是从这里开始怀疑并探究明樱和韩棕分手的真正原因。
[十]
事实上,只要我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追究这件事,完全可能比当事人自己看得更清。
当我将从各方面搜刮来的消息拼合成完整的真相时,更多更新关注蜗牛小说下载站实在令我倒抽了一口冷气。
可是,当时我没有对任何人说。
主要原因应该有两个。
第一,我喜欢的人是明樱。
看到明樱和韩棕在一起,也许潜意识里我并不是那么快乐的。
第二,我深爱l-ether这个团体。
一旦我说出真相,也许l-ether立刻就会陷入支离破碎的危机,并且土崩瓦解。
后来我们四个人共同经历了一些变故,l-ether也终于因为明樱个人的原因解散,我们依旧是好朋友,可是却不再需要用虚假的谎言彼此牵绊。
我告诉了明樱,在她感到内疚执意要和韩棕分手的那段时间里,辛安充当了一个见缝插针、处心积虑的不光彩的角色。
以安慰韩棕为名义不断约他出来。
在韩棕面前编造了许多明樱的花边新闻。
最后甚至对韩棕说,如果想继续留在明樱身边,就只能和自己交往。
完全不像一个真心的朋友的所作所为。
如此这般,把韩棕拴在自己的世界里,并始终自欺欺人——他已经爱上了自己。
我永远记得明樱知道真相后那错愕的眼神,她什么也没有说,只给我留下了一个疲惫的背影。
第二天,她和辛安的友情依旧。那一晚我的话,她从来没有当着辛安与韩棕的面提及,甚至还竭尽全力促进辛安与韩棕的感情发展。
这些事情,在我看来简直是发疯的行为。
我直到现在也无法理解明樱的心理。
[十一]
至于我自己,只不过在她遇到困难时曾为她填补过一段时间感情上的空白,在高中最后的日子与大学最初的时光里陪伴过她。
而那种扶助,明樱也许仅仅把它当作朋友间的支持。
在明樱心里,我所占的空间无法和韩棕相提并论。我从来没有办法走进她的世界里。
[十二]
当天夜里,溪川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无法入眠。
辛安曾说过的故事,刻意省略了明樱与韩棕的那段联系,而那段时光,恰恰是所能获知的明樱最轻松快乐的日子。
溪川和轩辕一样,难以理解明樱为什么被辛安背叛后还能这样从容并倾尽全力地维护这份摇摇欲坠的友谊。而且她心知肚明,这份友谊很可能只是自己单方面的一厢情愿。
辛安说的那些话,听上去真诚得让溪川曾那样感动过。
但是,现在想来,已经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溪川找不到分水岭。
那么,轩辕的话呢?可能句句属实吗?还是也隐瞒了对自己不利的部分,编造了一些粉饰太平的片断?
即使日后亲口听明樱说自己的曲折经历,也未必能触摸到完整的真相。
溪川不知道谁可以完全相信。
因为无法入眠而开始的胡思乱想,终于在天色即将泛白时找到了问题的关键。
辛安所谓的鼓手涟在是个在轩辕的叙述中从未出现的角色,就连辛安自己的叙述也很少提及。究竟是太离群、太平凡不值得提及,还是那根本就是他们公认的禁语?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便罢了。
重要的是,她出现在了与whisky的合照里,并且在whisky口中,她叫做辛安。
那么,辛安自己呢?whisky是否认识?
思绪像一团被弄乱了的毛线,肆意纵横在脑海里。理不清头绪。
突然,一个从未出现过的疑惑冒了出来。
并不是只有明樱才拥有音乐的耳,身为同一组合搭档的溪川也不可能太逊色。作为l-ether乐队最早的一批粉丝之一,溪川可以说完全把那张唯一的专辑冥冥听得烂熟,每一首歌、每一个音符都记得清清楚楚,熟悉到面前只需一架钢琴点播哪首就能弹唱哪首。
最显而易见却最容易忽略的就是真相。
l-ether有——
一名主唱,女声,音色空灵清绝。
以及——
一名吉他手,和一名键盘手。演奏技术都相当纯熟,可谓一流。
从没有听出过鼓点的声音。
那是因为,l-ether并不是“主唱+吉他手+键盘手+鼓手”这种组合,而是“主唱+吉他手+键盘手”的组合。
从来就没有鼓手。
那么,那个女生,到底是谁?
也许这就是走进明樱的世界的关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