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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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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在陌生的环境里,听陌生人,将陌生的知识,冷漠地描绘给你听,没有一点斩钉截铁的精神,真是坚持不下来。

    但范青稞匆匆吞下的安眠药,不可抑制地发生作用。她很想让腾医生讲下去,但在膝医生的故事里软弱无能的药物,子夜时分,打倒一个正常人的神智,却绰绰有余。她的眼皮间距越眯越小。

    我谈得很枯燥,请原谅。谢谢你耐心地听这些空洞无趣的东西,我们以后再接着谈。滕医生很有风度地结束了讲授。

    很好可惜没讲完,戒毒启蒙教育谢谢,以后范青稞困得前言不搭后语。

    凡是我值夜班的时候,继续讲。膝医生应允。

    范青稞跌跌撞撞往病房走。以前偶尔也吃过镇静剂,但从没有这样灵验过。“请朋友吃饭,东西要越新鲜越好”不知怎的,脑海里冒出了这句广告词。看来戒毒医院的安眠药也比别处的劲头大。

    睡了一个极好的觉。也许是听了悲惨的往事,相比之下,自己生活中虽有种种的不快,但是你不吸毒,这就是幸福。

    早起,范青稞心情好起来。想到这屋里的人,席子除外,都在毒品的炼狱里煎熬,前面还有戒毒的磨练,优越感油然生起,随之滋生出同情。心想这里的病人毕竟是自愿来戒毒的,良心中还有未泯的星光。

    昨晚上,你没听到什么吧?大姐。庄羽心虚地说。

    没听见。什么都没听见。范青稞恨不指天为誓。

    庄羽聪明过人,从欲盖弥彰里感觉了她的好意。心想这个一直板着脸、小心翼翼察看别人的大姐开始合群了。

    大姐,远亲不如近邻。咱们得互相多帮衬。庄羽甜得腻人。

    你们这样恩爱的夫妻,在奸人里,也不多

    范青稞话没说完;自己脸先红了。这话里至少有两处埋伏着影射。一是昨天晚上的响动,刚才还矢口否认,此刻不打自招。其二是“奸人”虽说吸毒的人,不能算奸人,但当着人家的面这样说,终是不妥。

    敏惑的庄羽却全不计较。此是范青稞多虑,吸毒的人,廉耻淡如纸。再者,范青稞讲“奸人”的时候,把自己算在奸人里面。庄羽不知她有诈,大家彼此彼此,并无含沙射影的感觉。

    支远心事重重的样子,起床后默不作声地出去各处查看,好像侦查地形。席子到水房去洗主人换下的衣服袜子,只剩范青稞庄羽对坐。

    庄羽闲着无聊,问;大姐,你怎么染上这玩艺的?

    范青稞便把昨日说过的故事,又照本宣科了一遍。庄羽哈欠连天,范青稞惭愧自己的简单乏味。

    几分钟,她的经历就讲完了,百无聊赖地坐在那里,呆呆地看庄羽化妆。

    我说你这个大姐,我辛辛苦苦听你说了半天,你就不肯关心关心我?也太瞧不起人了,好歹有个礼尚往来,是不是?庄羽的眉毛只描了一条,回过头来,气哼哼地说,一张阴阳脸滑稽地耸动着。

    范青稞发觉,吸毒人的思维逻辑,受毒品干扰,发生畸变。比如一般的人,以吸毒为耻,生怕自己牵连进去,谁要说他吸毒,必得咆哮如雷,洗净耻辱。一旦吸了毒,事情就颠倒了,觉得这正是自己显著地与众不同之处。你漠视他的特长,就是大不敬。

    范青稞惶惑了一下,随机应变道,看你正化妆呢,怕你一说话把嘴唇画歪了。

    荷!这算什么打搅?我乐意给你讲我的故事,比你的好听多了。要是编成电视连续剧,保证能演50集!

    范青稞心里想听,故意装做不相信的模样说,是吗?

    庄羽极强的表现欲被催得如火如荼。

    她化好妆,点燃一支烟,缓缓地说我可是奸人家的女儿。父母都是革命军人,高干。高干这个词,现在叫人给说俗了,是人不是人的,都说自己家高干。高干是那么好叫的吗?真正的高干,就是文革以前的十三级干部,原装红色贵族。至于以后什么司长局长的,爵是到了,我信他们捞的实惠,比文革前的老干部海去了,可他们的后代永远没有以前高干子弟那种派,那种纯洁高傲的劲头、优越到头发梢的感觉是先天的,学不会,像麝香一样,得从肚脐那儿散出来。按说我这个年龄段里不配有什么真正的高干子女了,父母早更年期了。但我妈比我爹年轻,在文革挨斗的时候,还怀了我。

    要是平常日子,我妈一定不能让我生下来。她也是领导干部,为了精干工作,肯定毫不犹豫把我做了。真要感谢那些革命造反派,他们根本不给我妈上医院的机会,我妈也不知道我来了,还以为自己天天受刺激,生理不正常了。

    我是在干校生的。来的那么不容易再加上不是时候,父母反倒给了我极大的溺爱。

    有一个故事说一个犯人,在他临死的时候,对法官说,他想见他妈。法官就让他见了。没想到他一见了他妈,就把他妈的奶头,给咬下来了。我第一次听这结尾,就特恶心。这一定是男人编出的故事,他们就想当着众人,说那个结尾,心里就满足了。你一人犯罪,关你妈什么事?又不是幼儿园小孩,这不是株连吗?

    对了,我都说到哪儿了?对了,关于妈。他们溺爱我,我至今感谢,给了我一个快乐无比的童年。现在人们一说文革就是多么痛苦,我可真是只有高兴,无忧无虑地玩,蓝天白云大地野花我想,以后的城里孩子,再没有那么自由的日子了。

    后来平反,回城。要是我父母一直受难,我也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哪个大文豪说过,从小康堕人贫困,好像是很悲惨的事。我觉得他说的可不准,他只过了那一种生活,就以为这是天下最惨的事。其实更惨的是靠了外力,从贫困进入富裕,简直就让你精神上得疟疾打摆子,一会儿冷,一会儿热。

    从小康下来的人,多半有出息,他们就不停地讲自个儿那点故事,大家就信。从贫困上去的人,多半都毁灭了,没人知道他们的下场,知道了也不同情,他们才是最惨的。

    不说这个了。还说我的吸毒史吧。

    别一听说女人,特别是漂亮年轻的女人吸毒,就想起打工妹、娼妓什么的。她们什么层次?她们哪里吸得上毒?毒是随便的人就能消受的吗?就是吸了毒,也是傍上大款以后,才洋起来的。旧社会,还真有些穷人吸毒。那会儿大烟便宜啊,有人干脆自产自销,贫民也能闹两口吸吸过瘾。不是有个电影,叫突破乌江,白军冲锋的时候,一个胖军官在后面挥着枪喊,弟兄们,给我冲!谁冲上去,我赏二两大烟土!二两啊,乖乖,差不多100克了,什么价钱?按时价,就是8万块钱啊!就算是小秤,也够吓人。

    回到城里,我开始读书。不是吹,我的书一开始读得不错,后来是体育害了我。

    因为从小在庄稼地里跑,我的体格比一般城里女孩,壮多了。学校就60米跑,100米跑,200米低栏,400米接力都安排我上。那时幸好还没有女子马拉松、中长跑,要不马家军也会挑上我。

    我给学校挣了很多荣誉,自然也耽误了我不少工夫,学习落下来了。不过那时我一点都不害怕。学习为的什么?不就是升学吗?我是体育特优生,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从没为考学犯过愁,都是一路绿灯,顺风直上。

    我现在算明白了,体育保送生,是非常残害人的制度,学校为了自己的利益,图虚名,把学生引进火坑。那时候小呵,不懂这个道理,看到同学苦苦读书,自己还特得意。偶尔也发愁,碰到区里来检查考试,正好又要打比赛,功课做不出来,挺丢人的。我就说,不去比赛了,我这回要得个100分,叫那些说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大跌眼镜。

    校长好言好语劝我,说,一次考试有什么了不起,你想要多少分,说吧,我就给你填多少分好了。

    我说,我不单单要分,还要我那张卷子。那时真傻,在我的小心眼里,认为分数是假的,卷子是真的。

    当时马上要打全市比赛,学校把我像神仙似的供着。

    校长立刻对一个老师说,你马上给她做一张卷子。

    于是,就在我面前,那位我平日最佩服的数学老师,拿出一张卷子,端端正正地写上了我的名字,然后替我写完了整张卷子

    我这一生,当然现在说一生这个词,好像还早了一些。但吸毒的人,也算是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不定哪天腿一蹬就死了。所以我用“一生”这个词,也算比其他我这个年纪的人,有资格了。

    这辈子,我有过许多万念俱灰的时候,要不,我不会染上白粉。可我最大的绝望,是站在代我写卷子的老师面前那几分钟。我特别恨她,如果我有机会再见到那个女老师,我会把她杀了。

    她亲手把一个女孩子心中非常美好的东西,毁了,毁得连渣滓都没剩一点,还挖了个大坑,把它永远地埋葬了。

    我突然对体育,充满了仇恨。是它,让我处在一种古怪的地位。一面学校非常宠着你,因为还得指着你为学校争光呢。另一面,大家全都看不起你,觉着你不是凭真本事考进来的,是骗子,人们的脸色和眼光,像水银柱似的随着时间变化。

    赛季来临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春风拂面。比赛一过,我把奖杯刚一交到校长手里,马上就冷若冰霜。我恼火极了,干脆报复他们一下,一次比赛,故意跑得一塌糊涂。这下可好,倒是表里一致了,全都横眉冷对,好像我是一个大骗子,根本就没有夺冠实力,整个一个滥竽充数。

    轮到下一次,我发了狠,非要拔个头等,给那些斜眼看我的人,狠狠一棒,打他们个脑震荡。

    我跑得出奇的好。从来就没有那么好过,简直是把鹿蹄子剁下来安我脚腕子上了。从那一刻我才知道,爱给人的力量,绝没有恨的劲头大。

    我以后再也没跑过那样好了。那一次,把我一生的速度,都用完了。

    比赛结束之后,我很趾高气扬了一阵,每天雄赳赳气昂昂地在说我坏话的人面前,走来走去。有一天,我突然泄了气。我就这样一直做个体育花瓶混吗?

    当时就要考大学了。中国最著名的学府,已经要去了我的档案材料,他们才不在乎我的学习成绩怎么样,只求我跑得快。只要别在他们录取之前摔断了腿,我就会成为万人向往的名牌大学学生。

    校园里到处是苦读的身影,我像骄傲的企鹅一样乱逛,感到极度的空虚和厌烦。

    滚他妈的的蛋吧!体育!滚他妈的蛋吧!大学!我对自己说。

    我老爹后来到特区工作。他的老战友常到我家作客。一天,爹妈正在夸耀我一定能考进名牌大学时,我说,我要当兵。

    就像谁往客厅里扔了一瓶酒精,空气都烧蓝了。

    孩子,干什么都要顺应潮流。在我和你爸爸那个年代,当兵闹革命就是潮流。现在的潮流是上大学。一个人不能逆着潮流动,知道吗?过去是打仗的年代,会干革命就行了,革命就是我们的手艺。现在你必须有一门技术,上大学就是去学饭碗。首长伯伯说。

    我特喜欢听爸爸和他的老战友谈天。和冠冕堂皇的场合不同,他们在家里说真话,很坦率的话,外面绝对听不到。就像祖传的宝贝,只有自己家的人才能看到,外人是不配看的。

    我说,伯伯,您说得很对。可我到了大学,也学不到手艺,是他们利用我的手艺。我不想给他们卖命了。当年,不是也有许多富贵人家出身的青年,背叛了自己的阶级吗?我不想按照预定的路线走了,我要造反。

    伯伯笑了,说,你是小姐身子丫环命。

    父亲斥责我,说丫环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你除了体育;还能做什么?!

    如果他不说这个话,我还下不了最后的决心。他这么一说,我才知道连我的亲爹,也看不起我。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依然背着书包照常出门,家里人以为我上学去了,其实我在街上乱逛。我经常比赛,停学是常事,学校居然也没有人计较。我平安地混到了正式高考的日子。

    那天父母要用公家的小卧车,送我到考场,我说,别摆那谱了。我晕车,你们也不是不知道。要是把我的脑浆颠开锅了,只怕连最低的优待线也过不了。他们只好作罢。

    拒绝考试,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伟大最光明的事。

    考场我还是去了。就像一个人临死前,要告别生养他的村庄,虽然他憎恶它。我看到学校门口挤着黑压压的人群,都是送行的家长。

    报上总是说,家长不应该不放心孩子,干嘛老像探监似的围在街上?我真奇怪那些大报小报的记者,怎么连这么简单的一个事,都搞不清楚!哪是家长愿意守在考场,是老师说了,告诉你们的爹妈,考试那几天,别尽惦记着几个奖金,一定从早到晚呆在门口。教室那么小.满屋子挤着赶考的举子,真热昏一个两个的,谁负得了这个责任?自己家人外面守着,中暑了拖出去的时候,好快送医院

    我见同学们被家里人包围着,千叮咛万嘱咐,生离死别有一种很隔膜的感觉,好像隔着玻璃缸,在看一群抢食吃的鱼。

    后来,人渐渐地稀了。年轻的脸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片苍白的头颅,我看了一下表,马上就到开考时间了。我的眼珠仿佛有透视功能,能透过墙壁看到挤得罐头似的考场里,我的同学一个个脸色惨白,心跳起码二百多下。

    心情很矛盾,几乎想一下子冲进考场。就算气喘如牛,一切还来得及。我不能这样亲手毁了我的前程。

    我拼命掐着自己的合谷穴,就像牙疼时教练帮我们快些麻木时那样。在这种强烈的自我迫害中,感到献身般的壮烈和自豪。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很想赶快跑掉,这样心灵可以少受些煎熬。但是,我不!我命令自己盯着我的考场窗户,慢慢地品尝着自己的痛苦。我从小没受过什么苦,这种奇异而缠绵的感受,让人很过瘾。

    当半个小时最后一秒钟过去的时候,我的眼泪哗的一下流出来。我知道,我再也没有资格进考场了。半个小时以内,还可以算你迟到,现在就什么都完了。我终于亲手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将来毁了,别提多痛快!

    我按考生的钟点,不露声色地回到家。从那时,我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可干大事的人,我撒起谎来,一点都不慌张,滴水不漏。撒谎也是需要天才的。

    连考三天。我都照方抓药。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比我站在领奖台上,还要得意得多。

    出成绩的那天,父母对着我五科拒考的记录,一齐犯了心脏病。

    没什么可说的了,他们乖乖地送我到部队。这回不是我要求,是他们主动安排的。他们不能看见我在面前晃,没法同所有认识我家的人,解释这件事。我是家中的耻辱,要把我坚壁清野。

    到了部队,我觉得外界对部队的传说,很没道理。老说它是个大学校什么的,其实它的规则和学校一点也不相干。一定要找一个比喻,它像一座封闭的庄园。

    家里人以为把我送进熔炉,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熔炉里出钢也出渣子,他们疏忽了。

    别以为我在部队表现很坏,那印象可不对。队伍里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劳动和训练,拼的是体力。平常总是说干部子女和城市兵怎么不好,是因为他们不能干活。

    农村出来的基层干部,评论起人来,有点像衡量阿q的标准,能吃能做就好。这很对我的脾气,我是干什么的?参加过女子铁人运动,查查市里运动会的成绩,至今有若干项还保持在我的纪录上。平时那点跑步出操越野拉练,对我实在不足挂齿。他们就说我不怕苦,不怕死。我一个劲解释,这实在小莱一碟,也不管事。后来我就心安理得了,因为他们夸我的时候,实际上夸的是他们的看家本领,跟我没关系。

    还有服从。

    运动员是很讲服从的,对我不是难事。但后来我也忍不了,因为教练让你服从他,一般的情形下,都是他比你高明。就是你暂时看不出奥妙在哪里,跟着做,好处也就显出来了,但连里水平可不是这样,有时完全是瞎指挥,你还发不得一点怨言。后来我才明白,什么叫服从的最高境界,就是听一个比你蠢的人命令,还得面带笑容。

    刚开始我受不了,后来我当了班长,也就渐渐想通了。比我官大的,一个连不过才几个人,比我官小的,可有十几个兵。你们训我,我就训他们。像传送带,一级压一级呗,心里就平衡了。

    这样当了几年兵,我够了。我说要回家了,领导说,我们发展你入党。我吓了一跳说,就我这个样子,哪里能入党,这不是往党脸上抹黑吗?他们说,你一直也不透露家长的情况,就把你当一般人对待了。现在才知道背景,说什么也要把你留在部队。以后单位有个什么事,方便多了。亲不亲,家乡人,你怎么也和老单位有感情。

    我的入党申请书,又一次是别人帮我写的,就像当年那张卷子。

    我真的从来不好意思跟人说,我曾经是个党员。我不配。后来到了特区,我就把组织关系和一些蝴蝶标本夹在一起,不知放哪儿了。我这算自动脱党吧?我觉得这才是尊重伟大的党,别玷污了它。特别是吸上了白粉,我更是坚决否认入过党。

    我不想让连队用每月几百块钱的薪水,养一个备用的后门。就死活要求复员了。

    当了老百姓,穿上花花绿绿的时装,我才知道自己多么有魅力。

    我到特区去了。不是我父亲所在的那个地方,但我仍能感到他的余光。我开始学做生意。中国的生意人简单极了,初级阶段,包括赚钱和捣鬼,哪怕是作案,也都是七侠五义的水准,没劲透了。假如有一天我要作一个案子,保证让它充满了梦幻和科学的色彩,非同凡响。

    我瞧不起那些伎俩,但我干得比谁都欢,比如搞批文、以权谋私等等。因为我会干这些,我就更看不起它。发财人赚第一个100万,多半凭的是胆子,轮到第二个100万的时候,才多少有些计策含量。奸人一般没胆子,所以先发的都是些什么人,不必多说。和这些人打交道,阅尽人间丑恶。

    每天压力很大,不知怎样才能让神经松懈下来。

    有人介绍我上歌厅,唱卡拉ok。

    我刚开始不喜欢那种黑暗的光怪陆离的气氛,还有那么多的鸡混迹其中。鸡太多的地方,女人就贬值。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你就不由自主地会想,她是不是鸡?

    但我很快地发现卡拉ok的绝妙所在,就是人都有嚎叫的欲望。人是从野兽变来的,世界是一个动物园。其实兽叫也是很美的事,比如虎啸猿啼,还有黄鹏鸣翠柳、蛙声一片等等,都是入了诗的。人进步了,却被剥夺了嚎叫的权利,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到处都让你讲究淑女风范,你就更没机会大喊大叫。

    真羡慕文化大革命那会儿的年轻人,年老的也包括在内,每天都可以大声地呼喊口号,打倒谁,拥护谁,狂轰滥炸一番。这就像今天的ktv,有伤感的也有激烈的,既可以缠绵也可以声嘶力竭,心里有多少不痛快的事,都宣泄出去了。文革那时免费,现代人没这个福气了,只好花了钱,到歌厅里乱吼,平衡自己快要爆炸的心。

    卡拉ok这东西,最令人丧失自知之明,再说得不客气些,就是大肆公开地鼓励人不要脸。

    你明明不是歌手,大庭广众下,唱什么?逼别人贡献出耳朵,供你蹂躏?有的人说什么,他不管别人爱不爱听,要的是自我实现胡扯淡!你没看有的歌厅,音响设备什么都好,迎宾小姐也靓,就是因为没有人听歌,大家不去?所以,我要是歌厅的老板,就要特地招聘一拨能忍受噪音的人,高薪养着一批耳朵,花小钱,挣大钱。

    我每天都去唱,还给了老板一笔钱,叫他雇人给我献花。

    有一天,朋友家举行化妆卡拉0k舞会。我为了穿什么衣服这件事,思考了整整一天。我喜欢惊世骇俗,让人对我刻骨铭心。

    那天,我在脸上涂满了厚厚的橙黄色粉,用新鲜的翠绿色画了眼线,眉毛的头部是墨绿色的,再用淡绿由深向浅地往眉尾蔓延,直到过渡成娇弱的鹅黄色,眉弓上方点的是紫左蓝色,整个眉毛就像一条刚刚苏醒的青蚕。

    嘴唇我用的是柿红色,很集中紧凑,像一枚辣椒。

    最要紧的是发型和装饰。这是我化妆的精华。

    我让保姆到街上去买刚砍下来的卷心菜。她买回来,我发了一大顿脾气,差点把她给炒了。她说,是按您的意思买的呀,新鲜极了。我说,蠢话!光是新鲜就行啦?这么小,怎么用?要大!

    第二次,她买回来的菜吓了我一跳,菜叶大得像雨伞。

    我把头发结成长长的两条辫子,盘在头上,然后从菜心剥了几片又大又软的叶子,看似随意实则非常讲究地包裹在头上,像一条别致的绿叶头巾。从最外层的莱帮上,挖下一个半边嫩白半边老绿的圆形,贴在额头正中,菜筋笔直地对准鼻梁。从前额的刘海中分出一小缕发丝,绕成小圆圈,好像黄瓜的卷须,随着每一次呼吸飘动。

    我用樱桃做了一对耳环;用切成象骨块的胡萝卜连缀成手链,用油菜叶做了一件蓑衣样式的披肩,活像一块活动菜园子。

    万事俱备。这套行头穿在身上,清凉无比。

    我对着镜子反复欣赏,真漂亮!但看得久了,觉得死板点,到了临上车的最后关头,终于又找到了新的灵感。我用黑眼线液在脸蛋上,精心画了一条大毛虫,邪恶地仰着头,想吃我的花冠。真是画龙点睛之笔啊,整个脸马上神采飞扬。

    那天晚上我出尽了风头。但是轮到我唱卡拉ok的时候,女人们都嫉妒我不给我鼓掌。男人们看我总是不理睬他们,也要给我点教训,居然十分冷落。我很丧气,这时一个浑身穿着缀满金属片衣服化装成13世纪女巫的人,走过来对我说,小姐,你哪儿都很现代,只是有一点落伍了。

    我忿忿地说,一点落伍算什么,要的是全面落伍,一落几千年,成了件活古董,做个汉代的美人,那才叫风光。

    她自我介绍说叫英姊,当地人,说话大舌头。她说,你的嗓子今天有些沙哑。

    你知道,要是有人说我生意做得不好,我根本不理会,因为我原本就不打算好好做,不过是用了我爹的面子,混事罢了,要是有人说我长得不靓,我也蛮不在乎,那是诅咒。但我在乎唱歌这个事,它真是我的爱好。我为哑嗓子难过。

    英姊突然说,你上不上洗手间?

    我知道她有要事对我说,就随她去了。

    这真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的地方。男人从没有结伴上厕所的,他们只听自己膀胱的指挥,尿憋了,起身就走。女人不,她们把厕所当成一处公园样的地方,可以慢慢地在那里面说知心话。也许因为她们要在里面补妆,那是她们社交的后台

    哎呀,今天就说到这吧,马上就要大查房了,我累了。那个蔡生,给我开的不知是些什么迷魂药,搞得我老想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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