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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缘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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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嫁人的感觉其实也没有多么好,仿佛大考前夕,焦虑,忙乱,紧张。但无论如何,总是要比被人甩掉或者甩掉别人的感觉好多了。

    ——沈安若的blog

    那天沈安若下班后到程少臣那里只是为了找一把大概遗忘在那儿的钥匙,她白天曾打电话请他帮忙找,他却兴致不佳,冷冷淡淡地说:“不清楚。我没空,你自己过来找。”这么没有绅士风度,沈安若怨念了几句,却只能亲自前往。

    屋里黑着灯,他一向在外面吃饭,估计还没回来。沈安若开灯后却发现那把钥匙已经放在玄关柜子上。她收好钥匙本想立即走,突然心生疑问,换了鞋向室内走去。这幢开放空间的住宅,虽然没被屏障遮挡时显得明亮宽敞,但在此刻视线昏暗之下就如迷宫,每每绕得她晕。她转到卧室去瞧了瞧,果然不出所料,床上有一团朦胧的影子,她过去掀开被子,见程少臣外套没脱,连领带都没解下,就缩在被子里熟睡。她下意识地摸一下他的额头,热得发烫。

    沈安若把程少臣弄醒,结果他恶形恶状。

    “别碰我。”推开她的手,蒙了头继续睡。

    “你病了怎么不说一声?看医生了吗?至少把张阿姨请过来照顾你啊。”这人竟没自理能力。

    “我没病,你才病了呢。”

    “你没吃饭吧?想吃点什么?”沈安若放柔了声音。

    “我不饿。别管我。”

    “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我不去,你走开。”

    跟病人一般见识太小家子气了,沈安若是温柔善良有气质有修养的淑女,所以只能努力无视他的恶劣态度。

    这人生病的时候的确不可理喻,她替他脱衣服时遭遇了不大不小的抵抗,喂他吃药时连哄带骗几乎要用勺子撬开他的嘴,水也洒出来。她帮人照看婴儿时也没这么无奈过,打不得骂不得,偏偏他比婴儿难搞多了,弄出她一身汗。

    还好,他折腾累了终于沉沉睡去。沈安若又替他盖上一床被子,坐在一旁咬着拇指看着他发呆,她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总会无意识地做这个动作。

    是谁说过,男人生病与睡着时最能显露本性。如果这句话正确,这个人心管平日里精明又深沉,本性却分明是个孩子,而且是个小孩子。

    她自己也没吃饭,找了一盒泡面凑合着吃了,又去替他煮了一锅粥。晚上八点沈安若本与同事有约,她坐在床沿,看着温度计已经显示体温正常,于是给他在床头柜上留了一张纸条,叮嘱他按时吃药,记得喝粥,还不舒服就去看医生,然后拿了包准备离开。她都已经带上了门,终究没忍心走掉,又折了回来。

    整个晚上沈安若都坐在客厅里看几乎静音的娱乐频道,又每过半小时便去测他的体温,心中不免觉得可笑,都准备要散伙了,这算什么跟什么呢,又不打算讨好他,这样纠缠做什么。

    总归是她天性善良,平生最同情弱势群体,即使不爱小动物,仍是看到路上的流浪野猫都不免心下恻然,何况这样的一个熟人。平日里越是强势的人,一旦沦落到平阳,就越发显得可怜,她怎么能够走开,太不具有人道主义精神了。于是她觉得释然了许多。

    他屋里只一张床,沈安若只好和衣在他身边躺下。他翻来覆去,她也睡得不安稳,时时起来替他盖被子,试体温。结果到了半夜里,程少臣又发起烧来,一直烧到三十九度多,沈安若急出一身汗来。她没有照顾病人的经验,凭着直觉用温毛巾替他一遍遍擦着身体,找药棉蘸了高度的白酒替他轻轻地搓手心与腋窝,据说这样可以降温。那高烧的人竟然怕痒,病了也不老实,反抗时几乎抓伤她的手。

    沈安若正琢磨着这时候打120急救电话会不会显得夸张,却听程少喃喃地说“对不起”她顿了顿,反应过来他在说梦话,只听他又含含糊糊地说:“你不要走。”

    她的脑子蒙了一下,意识到即使无意中窥人隐私也算不得厚道,决定避让一下。她走出很远,又听到他轻轻地呢喃:“外婆,外婆。”她回头望一眼,突然有些心疼,原来像他这样看似滴水不漏无坚不摧的人,到底心里也藏着不能说出的秘密与情感,在身体最脆弱的时刻,才找到了宣泄的裂隙。沈安若慢慢挪回他的床边,轻轻握住被子里面他的手,被他反手使劲地抓住,挣都挣不开。

    后来她在桌上找到了社区医院的值班电话,医生很快赶到,称只是急发性感冒,替他打了吊针,叮嘱一番,便离开了。很多袋药液,沈安若整个下半夜都一心一意地盯着药袋里的药液沿着透明的塑料管一滴滴流下,竟也没了睡意。他很显然不常打点滴,手一直乱动,她只好轻轻按住他的手,感到他身体热度渐退时,手指与掌心也冰冷。她找不到热水袋,便找了袋装牛奶用热水烫过后,用毛巾包起来垫到他的手下面。

    她其实很担心程少臣再说什么梦话。他们相处这么久,他明明从来都没有这样的习惯。她无心窥视别的人隐密,尤其是他的。还好,他一直沉沉地睡着,睫毛长长地覆着,偶尔忽闪一下,紧紧抿着唇,再没发出任何声音,连呼吸声都轻弱。

    沈安若是耳朵突然吃痛才醒来的,发现自己趴在床沿上睡着。程少臣揪着她的耳朵说:“到床上睡。你的睡姿真不雅,口水都流到我胳膊上了。”

    他看起来神清气爽,好像闹腾了一整夜的人根本不是他,沈安若松口气。若不是因为眼皮发涩很难把眼睛睁大,其实她很想瞪死他。

    既然他已经好了,她便不打算再理他,决定到公司去上班,看看时间已经不可能按时到达,于是打电话给部长说明要迟到一会儿。

    她重新去煮了很稠的稀饭,又做了极嫩的鸡蛋羹给他,在餐桌对面坐下吃自己的饭。程少臣用勺子拨弄了半天:“我好像有二十几年没吃过这玩意儿了。”

    “这是婴儿食品,不吃就倒掉。”沈安若没睡好时精神和心情都会很差,又见他气色太好,于是就更懒得应付他。

    她正埋头吃,结果程少臣突然伸出手来,越过桌子捏住她的脸:“善良的小姑娘,真是可爱又可怜,一夜没睡吧,脸上都长痘了。我该怎么报答你?”

    他手劲儿可真不小,她的脸被捏得生疼,疑心要红红紫紫一片没法见人了,于是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结果反而打疼了自己的手:“一边儿去,谁用你报答,我只不过同情心偶尔发作而已。小时候我家的阿宝病了,我还守了它两天两夜呢,何况你昨晚病得比我家阿宝更重。”

    她指桑骂槐,程少臣也不反驳,扬着嘴角笑笑,见她不回应,于是低下头吃饭,把一碗蛋羹都吃掉了,又喝了两碗粥。他抽了纸巾仔细地擦拭嘴角与手指,沈安若感觉到他一直在看她,于是抬眼与他对视。

    大概没料到她会突然抬头,程少臣的视线没来得及避开。他眼里似乎闪过一丝迟疑,但瞬间不见,而是变成清清软软的一汪水。

    他柔声说:“沈安若,我有个提议我们结婚吧。”

    “程少臣,你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

    “我很认真,不是开玩笑。”程少臣慢慢敛起笑容。

    “一点苦肉计就能让你以身相许?你也太容易被收买了吧。”沈安若口气不善。

    “沈安若,我很喜欢与你在一起的感觉,你也并不讨厌我吧。难道你没想过我们会结婚这个问题吗?”

    “没有,没想过。”

    程少臣似乎被她噎了一下,沉默了很久,终于又开口,语气是他对付客户时惯常的淡淡悠悠,听不出任何情绪:“沈安若,其实我很想知道,像你这样的女子,跟我不清不白地在一起,到底是想求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他用这种危险语气说话时,沈安若总会异常的警惕:“我也没完全想好。也许是等你甩了我以后,付我一笔大方的分手费,好作为我的嫁妆?”她朝他嫣然一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媚。

    沈安若本以为他会恼,结果程少臣却浅浅地笑起来,似乎心情又好了:“那你嫁给我不是更实惠?我的全部都是你的。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要分开,你不觉得离婚所得会更丰厚吗?”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那你是否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我的建议?”见沈安若面无表情,又补充“或者你认为我的求婚不够正式或者不够诚意?你也喜欢鲜花钻石那一套吗?”

    “不,我只是觉得你头脑不清,思维混乱,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其实她真的没有太在意他的求婚,只当成一个笑话,过了几天就忘了。也许没有真的忘记,但她尽量地不去在意。

    很小的时候,小伙伴们一起背着大人偷偷去山上捉蚱蜢,隔壁家的黄亮亮为了救她而摔破额头。她自己也摔伤,仍在诊所里抱着他大哭,一直说“如果你将来因为变丑娶不到老婆,我愿意嫁给你”全然忘记几天前她刚把黄亮亮列为比蟑螂更讨厌的人类之一,这事一直成为大人们的笑谈,使她直到如今回娘家时见到黄亮亮都想绕道走。

    大学毕业前,实习归来的贺秋雁得了一场重感冒,那时她的舍友们都没返校,于是沈安若住到她们宿舍照顾她。见她来时,贺秋雁说:“幸好是你。知道不?一上午我躺在床上,连倒水的力气都没有,于是心中下了一个决定,如果此刻有哪个男生给我一丁点的温暖,我要以身相许作为报答如果他已经有了女友,我也要把他抢过来。”

    瞧,人在身心脆弱的时候总会做出一些冲动事,但总要有人保持清醒,不要一起犯糊涂。

    后来程少臣没再提结婚的事,但他们依然常常不清不白地混在一起,同吃同睡。有时周末他也看文件看到很晚,她就捧一本小说缩在书房的另一张软椅上,一直看到打盹,迷迷糊糊不知何时睡去,最后被他抱回床上去。偶尔他也陪她看半截儿又雷又白的爱情文艺片,很谨慎地不发表意见,只是鬼鬼地笑。

    沈安若觉得如今这种状态若能一直停留下去其实也不错,所以她在心里拒绝任何的改变,她深知连蝴蝶翅膀轻轻扇动这样的微小改变都能引发暴风雨,何况这种质变的事情。不过她又明白的知道,静止总是相对的,运动才是永续的,什么东西也终究会变质。

    那天她又第n次看傲慢与偏见,bbc电视台1980年的版本,拍得一板一眼,十分忠于原著,她觉得这是目前改编得最好的一部,但在论坛上每每争不过95bbc版的推崇者,只好寂寞地独自享受。可惜连中文字幕都没有,她英文听力从不是强项,看得勉强。

    一直都觉得,伊丽莎白的遭遇是巧合式的童话,夏洛蒂的才是现实。所有人都同情她,可殊不知,她自己所选择的全然在预料之中的人生,又怎么会不幸福?

    屏幕上演到柯林斯先生正在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还兴高采烈地说:“我知道,但凡淑女第一次被人求婚,就算心里再愿意,也是要拒绝的,有时还会拒绝个两三次。”

    程少臣正躺在沙发上假寐,拿她的腿当枕头,突然就闷笑了一声。沈安若低头,见他正神色诡异地盯着自己瞧。她被瞧得全身不自在,将视线飘开,仍感到被注视,于是扯过靠垫使劲捂住他的头。程少臣也不反抗,等她手劲松了就把垫子扔到一边去,继续闭目养神。再后来,达西求婚也被拒,伊丽莎白坚定无比地说:“就算全世界只剩你一个男人,我也不打算嫁给你。”这一位达西先生冷峻削瘦极有贵族气质,沈安若正替帅哥心痛着,突听程少臣幽怨地问:“沈安若,若全世界只剩我一个男人,你应该会嫁给我吧。”

    她被他的声音碜得直起鸡皮,赶紧说:“会,应该会。”

    大概程少臣觉得这个回答很令人满意,拖过靠垫抱在怀里,安静地继续睡。

    沈安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咦,程少臣,你英文好像不错啊,起来起来,不介意帮我翻译一份材料吧。”那是比她英文更破得多的贺秋雁扔给她的作业题。

    程少臣出差两周多才回来,周末里他们俩又混作堆。

    沈安若是被阳光照到眼皮上才醒的。她翻了个身,拖过被子蒙住头,趴在床上枕着胳膊继续睡,但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转来辗去调整着睡姿,再也睡不着。突然有东西硌着她的脸,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右手无名指上不知何时被戴上一枚戒指。窗帘被半打开,阳光正照过来,那反射的强光晃得她睁不开眼。

    沈安若从被子里爬起来,揉了揉眼睛。饶是她对钻石很不感兴趣,也小小地吸口气,真是够大颗,镶在造型奇特的底座上,又辅了无数碎钻,很雅致,也够变态。坐起来后她才发现床头堆了粉色玫瑰,巨大的一捧,全是未开的花苞,层层叠叠不透缝隙。

    沈安若本来就坐在床的最边缘,一受惊就几乎要掉下去,结果被人抱住,薄被却滑落到地上了。程少臣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她手忙脚乱地推开他,抓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起来,才强作镇定地瞪向程少臣。

    他一向起得比她晚许多,结果今日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副随时都可以出门的样子,并且笑得很是惬意。他捧了玫瑰重新放到她面前,又从被子里把她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抽出来,仔细地打量几眼:“尺寸合适吧,看来我的目力还真是准。”

    “我觉得戴着它不出一个月我的手指就能得关节炎。”

    “重一点才能体现诚意啊。你不妨当坠子戴,一会儿我们再出去买一枚轻巧一点的好了。”

    她简直无言以对。

    “那么,沈安若小姐,我现在很正式地”某人深抿着酒窝严肃地说。其实沈安若疑心他已经快暗笑出内伤了。

    “程先生,你不觉得为了体现你的正式,你至少该先让我穿上衣服去洗脸刷牙?”她很不给面子地将他还没说完的话给打断了。

    “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这样子应该比较没有戒备心,我的成功概率会大些。”程少臣无辜至极申辩,从床边站起来,四下里望了望。

    “程少臣,等一下。”

    “呃?”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

    “那怎么可以?我是非常有诚意地”

    “我答应我会认真考虑你非常有诚意的提议,请给我时间。但是现在,可否请你让一让,先让我穿上衣服?”沈安若觉得大脑的体积在渐渐膨胀。

    “你要考虑多久?”

    “一年。”看了看他的脸色“半年好了。”

    “三个月。”程少臣伸出三只手指在她眼前晃呀晃。

    沈安若打掉那只手:“三个月就三个月。但我可以申请展期吗?”

    程少臣的回应是一个缺乏温柔的霸气至极的吻,她挣扎了许久才得以喘口气:“走开,我还没刷牙呢。”

    “三个月,时间长到足够你做一个项目调研。”他用手将沈安若散到脸上的头发一一梳到耳后“到时候你若还在这个问题上这么别扭,我就真的要心灰意冷地考虑娶别人了。”

    他明明是一脸恶作剧的神色,但沈安若偏偏觉得他的最后那句话才十分的可信。三个月后,要么签了无限期的合约,要么就一拍两散,多么干脆果决,比她所预想的结局还多了一种选择。她一直认定他是谈判高手,如今终于见识到。

    那天她又蜷在沙发上一个人看黑白老电影,想起儿时看过的好莱坞旧日八卦,年代太久远,久到她已经不能确认主角的名字,某一对天才导演与天才演员,二人本是冤家,片场里频频过招,硝烟弥漫,表现在电影中则是灵感的火花飞溅,结果大导演却发现自己爱上这位女明星,写了求婚信,但她在经历了一场场风波终于静下心来并且发现那封信时,求婚却已经过了最后的期限,那男人已经娶了别的女人。于是二人终生错过,成就了无数佳片以及一段惆怅而美丽传说。谁说感情无法测量,总有无形的尺子与秤,一毫毫,一分分,小心翼翼地度量,你付出几毫升的真心,我回报几毫克的爱意,天平两端总要基本平衡,状态才能达到稳定。沈安若儿时也曾为这个故事感到遗憾,而如今却觉得,错过便错过,倘若当年真的在一起,未尝不是又一对怨偶,只会令人更加遗憾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她仍是在所有日历月历以及年历的三个月后的那一天认真地作了标记。

    能再次见到江浩洋实在意外,按说他目前所在的部门与她的工作无交集,结果她去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却见他在主席台上做主持人。距离太远,她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但他的声音透过市府礼堂极好的音响清清楚楚地传到耳里。

    正洋离市中心远,中午赶不回去,沈安若到附近一家快餐店去吃午饭。她进了餐厅,见着似曾相识的布置,忆起这里是她与江浩洋以前常来的地方。那阵子他常加班,有时约好六点见面,结果他六点半也赶不到。再后来,她就乘班车到这边来,东转转西逛逛,有时也会买一份杂志,点一份饮料,安静地等他现身。

    其实离最后一次来这里也没有过太久,但仿佛久违了,竟然看见店名都没记起来。沈安若犹记得这里的蟹黄包十分可口,瘦肉粥也煮得最入味。时间已经有点晚,就餐人不算太多,她安静地低头吃着饭,吃了许多,快要吃完时,觉察到有人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她抬头看时,意识到自己的嘴里塞得鼓鼓的,觉得不好意思,歉然地笑笑,于是对面的男人取了面纸递过来。

    一时间倒也没什么话可讲。她准备低下头继续吃,想了想,觉得失礼,于是问:“你吃过饭吗?”

    “吃过了。安若,好久不见。”

    “没有很久吧,刚才我还在台上看见你。”沈安若含混不清地说,突然觉得这个笑话真是冷,自己先打个寒战。

    还好江浩洋及时地笑了笑,令场面没有更加的冷,却没有起身要走的意思,但也没说话。

    沈安若突然失了胃口,看看已经吃得差不多,于是拿了包去前台结账。江浩洋对老板娘说:“算到我的账上吧。”沈安若张了张嘴,终究没出声,结果老板娘却似乎认出她:“咦,姑娘,好久没见着你了。你们”到底是机灵的生意人,大约想到了不妥之处,于是顿住话,转而向江浩洋笑着说“你也好像很久没来了,上次预交的那些钱,还剩很多呢。”

    “没关系,放在这儿吧。”

    又是春天,草木返青,连风都柔软,只是空气还是十分凉。他们走出来,外面是这个城市最好的一片绿地广场,附近有一家极好的影楼,每天总有新人在取景拍照。

    每对新人后面都有几个跟班在忙前忙后,一组照片拍毕,立即有人冲上去披外套,有人递手机,有人吆吆喝喝,也有刚刚镜头下巧笑嫣然的新娘子,转眼摆脸色给新郎瞧。本是神圣美好的场面,看起来有点滑稽,倒像在拍电影,华楼玉宇的背面本是模型板材,而镜头面甜甜蜜蜜的情侣“cut”之后就形同陌路。

    后来她见着一对老人,头发花白,也一板一眼地穿着白色婚纱与礼服,路都走不稳,互相搀扶着,认真地摆造型。这个场面其实才真正的滑稽,已经有路人在嬉笑着指指点点,但老人旁若无人,依然笑得灿烂。沈安若仿佛被轻轻地触动了心里最柔软的底部,都没意识到自己正扬着嘴角看着他们温柔地笑。

    她站在那里看了他们很久,直看得两位老人在换场地时也朝她笑着招手,才发现自己失了神。

    “你的好事也快近了吧。”

    江浩洋的声音蓦地在耳边响起时,沈安若几乎吓一跳,才发现她竟然忘了江浩洋还在她身后。

    “你打算参加我的婚礼吗?”沈安若尽量用轻松的口气说。

    “会,如果你邀请我。”

    “好的,我会记得给你发请帖。”

    多么无可挑剔的对话。

    下午到了下班的时间,沈安若仍在外面奔波。公司近日有一项大的活动,她整个下午都在检查各处协作单位的进度。工作做完时,天还大亮着,离天黑的时间还甚长。

    她突然很想见程少臣,拨了电话过去,听他压低了声音说:“正在开会,晚上有客户。我晚些时候打给你。有事情吗?”

    “没事,你忙吧。”

    她有点百无聊赖,发现大概下午走路太多的缘故,鞋底裂了一点缝,其实补一下就好,但还是去商场买了一双新鞋子,把旧鞋直接扔进垃圾桶后,想想那双旧鞋其实她极喜欢,买的时候又很贵,还后悔了一阵子。

    后来索性在附近一家咖啡馆里发了很久的呆,吃了一个匹萨和三份冰淇淋,一直吃到全身发冷。

    看了看时间,真的很晚了,她住的地方离这儿又远。程少臣的房子距这里倒是只有不足十分钟的车程,到那里去混一夜比较好。不过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正准备招手打车,却看见一家店面做得很特别的音像店。

    本来只想随便地逛逛,但店里放着怀旧的爵士乐,平时很少听到,于是她在店里流连了很久,淘到一大堆版本极好的影碟,最后拿不过来,要抱着去付款。

    她有强迫症般的癖好,喜欢重复地收她所喜欢的电影的各种版本,明明就没有什么差别。

    其间程少臣打来了电话,他那边听起来仍然很杂乱,背景音乐里有一些暧昧不明的意味。她正盯着一张碟发呆,疑心他此刻正在夜总会,突然觉得无趣至极,随便敷衍他几句,称自己在家里看影碟,就把电话挂掉了。

    结账时,那方才一直在滔滔不绝讲电话的健谈小伙子一边往电脑里输入编码,一边兴致极高地跟她聊:“哎,淘家啊,一次买这么多?你要看到几时啊?哎,这张饮食男女,简直要闷死人,对了,结尾怎么着了,我都想不起来这电影讲的什么事了。”

    “吴倩莲受了点刺激,冒着雨去敲男友家的门,决定接受他的求婚,结果发现他不爱她。”

    “咦,怎么是这个结局?我明明记得这片子是喜剧”小伙子自言自语。

    她出门时,竟然看见程少臣的车停在门口。

    “说谎的小女孩,小心鼻子变长。”他身上有隐隐的酒气与烟味,但眼神依然明亮,连头发、领带都没乱。

    “酒后驾车的无良大叔,警察哥哥怎么不来抓你。”沈安若朝他扔白眼,但还是乖乖地跟他回了家。

    她本来已经睡着,但做了几个奇怪的梦,莫名其妙就醒了。床头灯光仍然柔和地亮着,程少臣倚在床头翻一本杂志。

    “程少臣。”她的声音迷迷糊糊。

    “嗯?”

    “你怎么会知道我在那家音像店?”

    “你猜。”

    “猜不出来。”

    “真笨,我就不告诉你。”

    “哼,小气鬼。不说就不说,难道我很稀罕啊?”

    她混混沌沌地几乎又要睡着,感觉到程少臣已经关灯躺下。屋内窗帘遮光非常好,她睁大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

    “程少臣,你真的想娶我吗?”她的声音含含糊糊。

    “你不会一直都觉得我在逗你玩吧?”程少臣的声音也有点飘忽。

    沈安若默不做声。

    “你终于想明白,决定要嫁给我了?”

    静默片刻。“嗯,突然觉得,嫁给你好像也不错”

    程少臣在黑暗里闷笑:“这样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倒像是至高无上的夸奖。今天发生什么事了?”

    她顶着困意勉强想了想:“今天看见一对白发老人在拍婚纱照,受了点感动,突然很想穿婚纱。”

    “就这么简单?”

    真不好打发。“你聪明能干英俊潇洒并且有钱呃,有前途,我不好好珍惜机会,以后肯定会追悔莫及的,做人不能跟自己过不去,你说对不对。”

    程少臣几乎要笑出声来。“虽然这话听起来这么别扭,不过我还是觉得很受用。还有吗?难得你夸我一回,索性多夸几句吧。”

    “没有了。”沈安若翻了身准备睡觉,结果方向选择错误,恰好翻进他的怀里去,感觉到他绵绵细细地吻着自己的额头、眼睛还有鼻子。

    大概因为他甚少这样举止温柔又古怪,于是她的神经也有点犯抽,贴着他的脖子,用耳语般的声音说:“其实今天我突然发觉,如果你娶了别人,我真的会有点伤心。”

    “才伤心一点点?”程少臣把唇贴在她的耳朵上更小声地说,弄得她痒得要命,于是沈安若顺便在他脖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好吧,不止一点点。我会十分十分的伤心,伤心欲绝,痛彻心肺,痛不欲生。这样你满意了吧。”

    “基本还算满意吧。”程少臣挪出一只手抚着脖子,丝丝地抽着气说“沈安若,你的口才真的很差,连哄人的套话竟然都讲得这么蹩脚。”

    “你去死!”她想踢他一脚,结果双脚都被他的腿缠住了。她又打算掐他,结果手也被迅速地捉住。她扭来扭去挣脱不开,两人笑闹作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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