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孙士杰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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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微亮的时候,孙士杰习惯性的从床上爬起,今天早上没有号声,这让他很不习惯。因为,他现在在异界。
收好帐篷装进大迷彩帆布背包,孙士杰把背包绑在全地形车前面的车架上。一转眼,他看到了车后架上的弹葯箱,打开看了一下,他很快统计出自己的资本。
95式突击步枪一只,有加装白光瞄准镜。昨天打了56发子弹。(孙士杰看了一眼不远出那头火龙的尸体,努力不去想它的存在是多么不合理。)除了自己身上剩下的七个弹夹210发子弹,弹葯箱里还有400发子弹。一共是614发子弹。
92式九毫米手枪三把,其中一把有有激光瞄具。除了自己携带的两把以外,还有狙击手阮胖子的那把,阮胖子把所有的东西到放在全地形车上了。子弹很多,除了自己带的90发,阮胖子的75发,还有给老五带的冲锋枪子弹,有四百发,能与手枪通用。总共有565发。
12.7毫米长距离狙击枪一把。这是阮胖子的枪,还属于试验阶段,孙士杰打过。是把牛枪。只是子弹太少,只有55发。一时间用不着,孙士杰从架子上拆下来放进专用箱子里。
格斗匕首两把。
高爆手榴弹原本有3个,其中一个拿去暴了火龙的头。催泪弹两个,闪光弹最多,有五个。
战术防弹衣有两件,自己和阮胖子的,可惜自己的那件被龙血染了。
防弹头盔一个,带着防风眼镜。
双眼夜视仪一个。
长距离测距望远镜一个,阮胖子的。
军用水壶两个。
打火机一个。
指北针一个,已经恢复正常,还能用。
全球定位系统和通讯器都没用了,孙士杰把它们塞到背包的最里面,异界可没有卫星这种东西。
野外求生背包,里面有工具,葯品等等。
一个不到一米长的细长迷彩布袋,里面装着自己的个性装备。
还有一个就是昨天得到的,装满金币与宝石的皮口袋。这是火龙的宝藏,因为是他打倒了火龙,所以拿了大头。里面有五百多枚金币和一定数量的宝石。
对了,还有这辆全地形车。
装备可以说是万全,孙士杰一屁股坐在全地形车上。
“唉”
“我多愁善感的伙计孙士杰,你为什么叹气呢?”从胸前的水晶金字塔里传来万能翻的声音。
“这和你没关系。”
“哦,我无情的伙计孙士杰,说出来有什么关系嘛”
孙士杰没理他。
‘估计部队现在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千万不要被当成携枪逃跑才好。老爸,你可要相信你儿子呀。’孙士杰苦恼的想。孙士杰母亲早逝,家里剩下两个哥哥和父亲。
晨曦的微风带来清新的空气,孙士杰使劲的做了几个深呼吸。这里可比地球的空气好多。
突然,孙士杰看到克罗特从帐篷里出来了,他没有看到孙士杰,直直的向火龙庞大的尸体走过去。早上的训练没了,孙士杰无所事事,他打算过去看看。
从近处看,孙士杰也只能感叹,好大的生物!
尽管没有了头部,这头火龙仍然有十二米的长度,躺倒在地时的高度也有七米以上。翼展大概有十四米或者更长,尸体看上去和小山包一样。
“喂!你在干吗?”孙士杰问站在尸体旁的克罗特。
克罗特回过头,发现是孙士杰,不过他没搭理他,转头继续看着火龙的尸体。
“喂?我和你说话呢!”
“我想剥点皮拿去卖钱。龙皮是制造高级铠甲的最好材料。”
大概是因为有救命之恩吧,克罗特也不好再保持沉默。
“怎么?你不是贵族吗?怎么还缺钱?”孙士杰好奇的问。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是由贵族和王家掌权的,他们应该都是有钱的主儿啊。
“不是所有的贵族都很有钱的,我们斯克里斯特家族是由军功晋身贵族的,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而且很多贵族都并不富裕”
克罗特淡淡的说道,同时拔出长剑开始剥皮。不知怎么的,孙士杰总觉得他对自己并不友好。
孙士杰掏出匕首帮忙,到底是现代军工产品,虽然克罗特手中的银剑割起龙皮已经很快,但孙士杰的匕首割龙皮简直就象在割兔皮。
龙皮是非常的坚韧的,一般的兵器根本伤不了它,克罗特的银剑是家传兵器,名字是“卡德拉里尔”意思是无坚不摧,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但孙士杰的匕首显然更胜一筹。
卡罗特注意到了孙士杰的匕首,定定的盯着猛看。
“你昨天是怎么抓住我的?很奇妙的招式,我完全没力气反抗。”
看到孙士杰熟练的割着龙皮,卡罗特终究忍不住问。昨天他突然被孙士杰制住,这让他这个有名誉骑士候称号的天才剑士深感屈辱。
孙士杰一边回味着以前在野外生存时剥兔皮的感觉,一边回答:“是擒拿手。”
“擒拿手?没听说过。”卡罗特想了想,不知道这种东西。
孙士杰把一块两平米大小的龙皮裁下来放好,这种皮很硬,估计也只能做铠甲。
“是我们家乡的武技。”
“你昨天是偷袭,我要求再比一次。堂堂正正的用剑进行较量。”
卡罗特脸红了,他知道如果孙士杰用那些被他称为枪的东西攻击,自己真的一点胜算也没有,天知道龙血改造过的身体能不能挡的住那个子弹。那可和平民使用的那种硫磺枪完全不一样。
卡罗特握着剑面对孙士杰站好。
但凡练武的人,听到别人的挑战都会心痒难搔,孙士杰也不例外,他也想知道异界的武技到底怎么样。
“我不会用剑”
“那你有用的顺手的武器吗?”
“我用铁棒做武器。”
原来异界流行白刃战,孙士杰不想托大,乐颠颠的跑去拿那个迷彩布袋。打开布袋,里面是两支不到一米长,直径为三公分的金属短棍。其中的一个顶端略细,上面有十公分的粗螺纹。
两条短棍合并为一条一点七米长的铁棒,孙士杰双手握棒,兴奋的说:“来吧,咱咱俩练练。”
说到为什么孙士杰会用棍,这里还有个小插曲。刚到部队的时候,孙士杰完全是个愣头青。本来被挑到特种兵让他十分高兴,不想到部队一看,喝,好家伙,队友们个个都是身怀绝技之辈,只有自己什么都不会。
孙士杰着急了,觉得自己应该练个什么。拳脚工夫有部队教,兵器可不行。他常听老人们说:一个月的棍,三年的刀,十年的剑,百年的枪。刀,剑,枪练起来太费时间,孙士杰为了图快,最后选了练棍。
说来也巧,连队罗指导员是个练棍术的,人虽然有些娘娘腔,但下手生猛,一根齐眉棍舞的是勇猛泼辣,密集如雨,气势如虹。年少的孙士杰被棍的艺术所吸引,从此深深的迷恋上了这种艺术。
除了长棍,他还特地上网学了菲律宾短棍,一种以实用为最高的棍法,适合在狭窄的地方使用。
为了方便作战时携带,孙士杰特地制作了了这跟特殊的棍。表面看上去,这根棍只是普通的两只短铁棍接合在一起的,但实际上,这根棍的内部暗藏玄机。实在是相当阴险可怕的一根棍子。棍子有个响亮的名字“鬼武神。”为了降低重量,棍子的内部是空心的,即使是这样,整根棍子仍然有三十斤重,一但被打中,下场相当危险。
天刚微亮的时候,孙士杰习惯性的从床上爬起,今天早上没有号声,这让他很不习惯。因为,他现在在异界。
收好帐篷装进大迷彩帆布背包,孙士杰把背包绑在全地形车前面的车架上。一转眼,他看到了车后架上的弹葯箱,打开看了一下,他很快统计出自己的资本。
95式突击步枪一只,有加装白光瞄准镜。昨天打了56发子弹。(孙士杰看了一眼不远出那头火龙的尸体,努力不去想它的存在是多么不合理。)除了自己身上剩下的七个弹夹210发子弹,弹葯箱里还有400发子弹。一共是614发子弹。
92式九毫米手枪三把,其中一把有有激光瞄具。除了自己携带的两把以外,还有狙击手阮胖子的那把,阮胖子把所有的东西到放在全地形车上了。子弹很多,除了自己带的90发,阮胖子的75发,还有给老五带的冲锋枪子弹,有四百发,能与手枪通用。总共有565发。
12.7毫米长距离狙击枪一把。这是阮胖子的枪,还属于试验阶段,孙士杰打过。是把牛枪。只是子弹太少,只有55发。一时间用不着,孙士杰从架子上拆下来放进专用箱子里。
格斗匕首两把。
高爆手榴弹原本有3个,其中一个拿去暴了火龙的头。催泪弹两个,闪光弹最多,有五个。
战术防弹衣有两件,自己和阮胖子的,可惜自己的那件被龙血染了。
防弹头盔一个,带着防风眼镜。
双眼夜视仪一个。
长距离测距望远镜一个,阮胖子的。
军用水壶两个。
打火机一个。
指北针一个,已经恢复正常,还能用。
全球定位系统和通讯器都没用了,孙士杰把它们塞到背包的最里面,异界可没有卫星这种东西。
野外求生背包,里面有工具,葯品等等。
一个不到一米长的细长迷彩布袋,里面装着自己的个性装备。
还有一个就是昨天得到的,装满金币与宝石的皮口袋。这是火龙的宝藏,因为是他打倒了火龙,所以拿了大头。里面有五百多枚金币和一定数量的宝石。
对了,还有这辆全地形车。
装备可以说是万全,孙士杰一屁股坐在全地形车上。
“唉”
“我多愁善感的伙计孙士杰,你为什么叹气呢?”从胸前的水晶金字塔里传来万能翻的声音。
“这和你没关系。”
“哦,我无情的伙计孙士杰,说出来有什么关系嘛”
孙士杰没理他。
‘估计部队现在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千万不要被当成携枪逃跑才好。老爸,你可要相信你儿子呀。’孙士杰苦恼的想。孙士杰母亲早逝,家里剩下两个哥哥和父亲。
晨曦的微风带来清新的空气,孙士杰使劲的做了几个深呼吸。这里可比地球的空气好多。
突然,孙士杰看到克罗特从帐篷里出来了,他没有看到孙士杰,直直的向火龙庞大的尸体走过去。早上的训练没了,孙士杰无所事事,他打算过去看看。
从近处看,孙士杰也只能感叹,好大的生物!
尽管没有了头部,这头火龙仍然有十二米的长度,躺倒在地时的高度也有七米以上。翼展大概有十四米或者更长,尸体看上去和小山包一样。
“喂!你在干吗?”孙士杰问站在尸体旁的克罗特。
克罗特回过头,发现是孙士杰,不过他没搭理他,转头继续看着火龙的尸体。
“喂?我和你说话呢!”
“我想剥点皮拿去卖钱。龙皮是制造高级铠甲的最好材料。”
大概是因为有救命之恩吧,克罗特也不好再保持沉默。
“怎么?你不是贵族吗?怎么还缺钱?”孙士杰好奇的问。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是由贵族和王家掌权的,他们应该都是有钱的主儿啊。
“不是所有的贵族都很有钱的,我们斯克里斯特家族是由军功晋身贵族的,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而且很多贵族都并不富裕”
克罗特淡淡的说道,同时拔出长剑开始剥皮。不知怎么的,孙士杰总觉得他对自己并不友好。
孙士杰掏出匕首帮忙,到底是现代军工产品,虽然克罗特手中的银剑割起龙皮已经很快,但孙士杰的匕首割龙皮简直就象在割兔皮。
龙皮是非常的坚韧的,一般的兵器根本伤不了它,克罗特的银剑是家传兵器,名字是“卡德拉里尔”意思是无坚不摧,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但孙士杰的匕首显然更胜一筹。
卡罗特注意到了孙士杰的匕首,定定的盯着猛看。
“你昨天是怎么抓住我的?很奇妙的招式,我完全没力气反抗。”
看到孙士杰熟练的割着龙皮,卡罗特终究忍不住问。昨天他突然被孙士杰制住,这让他这个有名誉骑士候称号的天才剑士深感屈辱。
孙士杰一边回味着以前在野外生存时剥兔皮的感觉,一边回答:“是擒拿手。”
“擒拿手?没听说过。”卡罗特想了想,不知道这种东西。
孙士杰把一块两平米大小的龙皮裁下来放好,这种皮很硬,估计也只能做铠甲。
“是我们家乡的武技。”
“你昨天是偷袭,我要求再比一次。堂堂正正的用剑进行较量。”
卡罗特脸红了,他知道如果孙士杰用那些被他称为枪的东西攻击,自己真的一点胜算也没有,天知道龙血改造过的身体能不能挡的住那个子弹。那可和平民使用的那种硫磺枪完全不一样。
卡罗特握着剑面对孙士杰站好。
但凡练武的人,听到别人的挑战都会心痒难搔,孙士杰也不例外,他也想知道异界的武技到底怎么样。
“我不会用剑”
“那你有用的顺手的武器吗?”
“我用铁棒做武器。”
原来异界流行白刃战,孙士杰不想托大,乐颠颠的跑去拿那个迷彩布袋。打开布袋,里面是两支不到一米长,直径为三公分的金属短棍。其中的一个顶端略细,上面有十公分的粗螺纹。
两条短棍合并为一条一点七米长的铁棒,孙士杰双手握棒,兴奋的说:“来吧,咱咱俩练练。”
说到为什么孙士杰会用棍,这里还有个小插曲。刚到部队的时候,孙士杰完全是个愣头青。本来被挑到特种兵让他十分高兴,不想到部队一看,喝,好家伙,队友们个个都是身怀绝技之辈,只有自己什么都不会。
孙士杰着急了,觉得自己应该练个什么。拳脚工夫有部队教,兵器可不行。他常听老人们说:一个月的棍,三年的刀,十年的剑,百年的枪。刀,剑,枪练起来太费时间,孙士杰为了图快,最后选了练棍。
说来也巧,连队罗指导员是个练棍术的,人虽然有些娘娘腔,但下手生猛,一根齐眉棍舞的是勇猛泼辣,密集如雨,气势如虹。年少的孙士杰被棍的艺术所吸引,从此深深的迷恋上了这种艺术。
除了长棍,他还特地上网学了菲律宾短棍,一种以实用为最高的棍法,适合在狭窄的地方使用。
为了方便作战时携带,孙士杰特地制作了了这跟特殊的棍。表面看上去,这根棍只是普通的两只短铁棍接合在一起的,但实际上,这根棍的内部暗藏玄机。实在是相当阴险可怕的一根棍子。棍子有个响亮的名字“鬼武神。”为了降低重量,棍子的内部是空心的,即使是这样,整根棍子仍然有三十斤重,一但被打中,下场相当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