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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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家的伙食开始还可以,渐渐地愈来愈糟。钟书饮食习惯很保守,洋味儿的不大肯尝试,干酪怎么也不吃。我食量小。他能吃的,我省下一半给他。我觉得他吃不饱。这样下去,不能长久。而且两人生活在一间屋里很不方便。我从来不是啃分数的学生,可是我很爱惜时间,也和钟书一样好读书。他来一位客人,我就得牺牲三两个小时的阅读,勉力做贤妻,还得闻烟臭,心里暗暗叫苦。
我就出花样,想租一套备有家具的房间,伙食自理,膳宿都能大大改善,我已经领过市面了。钟书不以为然,劝我别多事。他说我又不会烧饭,老金家的饭至少是现成的。我们的房间还宽敞,将就着得过且过吧。我说,像老金家的茶饭我相信总能学会。
我按照报纸上的广告,一个人去找房子。找了几处,都远在郊外。一次我们散步“探险”时,我偶见高级住宅区有一个招租告白,再去看又不见了。我不死心,一人独自闯去,先准备好一套道歉的话,就大着胆子去敲门。开门的是女房主达蕾女士———一位爱尔兰老姑娘。她不说有没有房子出租,只把我打量了一番,又问了些话,然后就带我上楼去看房子。
房子在二楼。一间卧房,一间起居室,取暖用电炉。两间屋子前面有一个大阳台,是汽车房的房顶,下临大片草坪和花园。厨房很小,用电灶。浴室里有一套古老的盘旋水管,点燃一个小小的火,管内的水几经盘旋就变成热水流入一个小小的澡盆。这套房子是挖空心思从大房子里分隔出来的,由一座室外楼梯下达花园,另有小门出入。我问明租赁的各项条件,第二天就带了钟书同去看房。
那里地段好,离学校和图书馆都近,过街就是大学公园。住老金家,浴室厕所都公用,谁喜欢公用的呢?预计房租、水电费等种种费用,加起来得比老金家的房租贵。这不怕,只要不超出预算就行,我的预算是宽的。钟书看了房子喜出望外,我们和达蕾女士订下租约,随即通知老金家。我们在老金家过了圣诞节,大约新年前后搬入新居。
我们先在食品杂货商店订好每日的鲜奶和面包。牛奶每晨送到门口,放在门外。面包刚出炉就由一个专送面包的男孩送到家里,正是午餐时。鸡蛋、茶叶、黄油以及香肠、火腿等熟食,鸡鸭鱼肉、蔬菜水果,一切日用食品,店里应有尽有。我们只需到店里去挑选。店里有个男孩专司送货上门;货物装在木匣里,送到门口,放在门外,等下一次送货时再取回空木匣。我们也不用当场付款,要了什么东西都由店家记在一个小账本上,每两星期结一次账。我们上图书馆或傍晚出门“探险”路过商店,就订购日用需要的食品。店家结了账送来账本,我们立即付账,从不拖欠。店主把我们当老主顾看待。我们如订了陈货,他就说:“这是陈货了,过一两天进了新货再给你们送。”有了什么新鲜东西,他也会通知我们。钟书槐聚诗存一九五九年为我写的诗里说什么“料量柴米学当家”无非做了预算,到店里订货而已。
我已记不起我们是怎么由老金家搬入新居的。只记得新居有一排很讲究的衣橱,我怀疑这间屋子原先是一间大卧室的后房。新居的抽屉也多。我们搬家大概是在午后,晚上两人学会了使用电灶和电壶。一大壶水一会儿就烧开。我们借用达蕾租给我们的日用家具,包括厨房用的锅和刀、叉、杯、盘等,对付着吃了晚饭。搬一个小小的家,我们也忙了一整天,收拾衣物,整理书籍,直到夜深。钟书劳累得放倒头就睡着了,我劳累得睡都睡不着。
我们住入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拙手笨脚”的钟书大显身手。我入睡晚,早上还不肯醒。他一人做好早餐,用一只床上用餐的小桌(像一只稍大的饭盘,带短脚)把早餐直端到我的床前。我便是在酣睡中也要跳起来享用了。他煮了“五分钟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这是他从同学处学来的本领,居然做得很好(老金家哪有这等好茶!而且为我们两人只供一小杯牛奶);还有黄油、果酱、蜂蜜。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早饭!
我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钟书有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给我吃。每晨一大茶瓯的牛奶红茶也成了他毕生戒不掉的嗜好。后来国内买不到印度“立普登”茶叶了,我们用三种上好的红茶叶掺合在一起做替代:滇红取其香,湖红取其苦,祁红取其色。至今,我家里还留着些没用完的三合红茶叶,我看到还能唤起当年最快乐的日子。
我联想起三十多年后,一九七二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我晚上把煤炉熄了。早起,钟书照常端上早饭,还赺了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赺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我们搬入达蕾出租的房子,自己有厨房了,钟书就想吃红烧肉。俞大缜、大姻姊妹以及其他男同学对烹调都不内行,却好像比我们懂得一些。他们教我们把肉煮一开,然后把水倒掉,再加生姜、酱油等作料。生姜、酱油都是中国特产,在牛津是奇货,而且酱油不鲜,又咸又苦。我们的厨房用具确是“很不够的”买了肉,只好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然后照他们教的办法烧。两人站在电灶旁,使劲儿煮———也就是开足电力,汤煮干了就加水。我记不起那锅顽固的犟肉是怎么消缴的了。事后我忽然想起我妈妈做橙皮果酱是用“文火”熬的。对呀,凭我们粗浅的科学知识,也能知道“文火”的名字虽文,力量却比强火大。下一次我们买了一瓶雪利酒,当黄酒用,用文火炖肉,汤也不再倒掉,只撇去沫子。红烧肉居然做得不错,钟书吃得好快活唷。
我们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从此一法通,万法通,鸡肉、猪肉、羊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我把嫩羊肉剪成一股一股细丝,两人站在电灶旁边涮着吃,然后把蔬菜放在汤里煮来吃。我又想起我曾看见过厨房里怎样炒菜,也学着炒。蔬菜炒的比煮的好吃。
一次店里送来扁豆,我们不识货,一面剥,一面嫌壳太厚、豆太小。我忽然省悟,这是专吃壳儿的,是扁豆,我们焖了吃,很成功。店里还有带骨的咸肉,可以和鲜肉同煮,咸肉有火腿味。熟食有洋火腿,不如我国的火腿鲜。猪头肉,我向来认为“不上台盘”的;店里的猪头肉是制成的熟食,骨头已去净,压成一寸厚的一个圆饼子,嘴、鼻、耳部都好吃,后颈部嫌肥些。还有活虾。我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我刚剪得一刀,活虾在我手里抽搐,我急得扔下剪子,扔下虾,逃出厨房,又走回来。钟书问我怎么了。我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钟书跟我进道理,说虾不会像我这样痛,他还是要吃的,以后可由他来剪。
我们不断地发明,不断地实验,我们由原始人的烹调渐渐开化,走入文明阶段。
我们玩着学做饭,很开心。钟书吃得饱了,也很开心。他用浓墨给我开花脸,就是在这段时期,也是他开心的表现。
我把做午饭作为我的专职,钟书只当助手。我有时想,假如我们不用吃饭,就更轻松快活了。可是钟书不同意。他说,他是要吃的。神仙煮白石,吃了久远不饿,多没趣呀,他不羡慕。但他作诗却说“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方”电灶并不冒烟,他也不想辟。他在另一首诗里说:“鹅求四足鳖双裙”我们却是从未吃过鹅和鳖。钟书笑我死心眼儿,作诗只是作诗而已。
钟书几次对我说,我教你做诗。我总认真说:“我不是诗人的料。”我做学生时期,课卷上作诗总得好评,但那是真正的“押韵而已”我爱读诗,中文诗、西文诗都喜欢,也喜欢和他一起谈诗论诗。我们也常常一同背诗。我们发现,我们如果同把某一字忘了,左凑右凑凑不上,那个字准是全诗最欠妥帖的字;妥帖的字有黏性,忘不了。
那段时候我们很快活,好像自己打出了一个天地。
我们搬入新居之后,我记得一个大雪天,从前的房东老金踏雪赶来,惶惶然报告大事:“国王去世了。”英王乔治五世去世是一九三六年早春的事。我们没想到英国老百姓对皇室这么忠心爱戴,老金真的如丧考妣。不久爱德华八世逊位,钟书同院的英国朋友司徒亚忙忙地拿了一份号外,特地赶来报告头条消息。那天也下雪,是当年的冬天。
司徒亚是我家常客,另一位常客是向达。向达嘀咕在休士牧师家天天吃土豆,顿顿吃土豆。我们请他同吃我家不像样的饭。他不安于他所寄居的家,社交最多,常来谈说中国留学生间的是是非非,包括钟书挨的骂。因为我们除了和俞氏姐妹略有来往,很脱离群众。
司徒是同学院同读b.litt学位的同学,他和钟书最感头痛的功课共两门,一是古文书学,一是订书学。课本上教怎样把整张大纸折了又折,课本上画有如何折叠的虚线。但他们俩怎么折也折不对。两人气得告状似的告到我面前,说课本岂有此理。我是女人,对于折纸钉线类事较易理解。我指出他们折反了。课本上面的是镜子里的反映式。两人恍然,果然折对了。他们就拉我一同学古文书学。我找出一支耳挖子,用针尖点着一个个字认。例如“a”字最初是“a”逐渐变形。他们的考题其实并不难,只要求认字正确,不计速度。考生只需翻译几行字,不求量,但严格要求不得有错,错一字则倒扣若干分。钟书慌慌张张,没看清题目就急急翻译,把整页古文书都翻译了。他把分数赔光,还欠下不知多少分,只好不及格重考。但是他不必担忧,补考准能及格。所以考试完毕,他也如释重负。
我们和达蕾女士约定,假后还要回来,她将给我们另一套稍大的房子,因为另一家租户将要搬走了。我们就把行李寄放她家,轻装出去度假,到伦敦、巴黎“探险”去。
这一学年,该是我生平最轻松快乐的一年,也是我最用功读书的一年,除了想家想得苦,此外可说无忧无虑。钟书不像我那么苦苦地想家。
老金家的伙食开始还可以,渐渐地愈来愈糟。钟书饮食习惯很保守,洋味儿的不大肯尝试,干酪怎么也不吃。我食量小。他能吃的,我省下一半给他。我觉得他吃不饱。这样下去,不能长久。而且两人生活在一间屋里很不方便。我从来不是啃分数的学生,可是我很爱惜时间,也和钟书一样好读书。他来一位客人,我就得牺牲三两个小时的阅读,勉力做贤妻,还得闻烟臭,心里暗暗叫苦。
我就出花样,想租一套备有家具的房间,伙食自理,膳宿都能大大改善,我已经领过市面了。钟书不以为然,劝我别多事。他说我又不会烧饭,老金家的饭至少是现成的。我们的房间还宽敞,将就着得过且过吧。我说,像老金家的茶饭我相信总能学会。
我按照报纸上的广告,一个人去找房子。找了几处,都远在郊外。一次我们散步“探险”时,我偶见高级住宅区有一个招租告白,再去看又不见了。我不死心,一人独自闯去,先准备好一套道歉的话,就大着胆子去敲门。开门的是女房主达蕾女士———一位爱尔兰老姑娘。她不说有没有房子出租,只把我打量了一番,又问了些话,然后就带我上楼去看房子。
房子在二楼。一间卧房,一间起居室,取暖用电炉。两间屋子前面有一个大阳台,是汽车房的房顶,下临大片草坪和花园。厨房很小,用电灶。浴室里有一套古老的盘旋水管,点燃一个小小的火,管内的水几经盘旋就变成热水流入一个小小的澡盆。这套房子是挖空心思从大房子里分隔出来的,由一座室外楼梯下达花园,另有小门出入。我问明租赁的各项条件,第二天就带了钟书同去看房。
那里地段好,离学校和图书馆都近,过街就是大学公园。住老金家,浴室厕所都公用,谁喜欢公用的呢?预计房租、水电费等种种费用,加起来得比老金家的房租贵。这不怕,只要不超出预算就行,我的预算是宽的。钟书看了房子喜出望外,我们和达蕾女士订下租约,随即通知老金家。我们在老金家过了圣诞节,大约新年前后搬入新居。
我们先在食品杂货商店订好每日的鲜奶和面包。牛奶每晨送到门口,放在门外。面包刚出炉就由一个专送面包的男孩送到家里,正是午餐时。鸡蛋、茶叶、黄油以及香肠、火腿等熟食,鸡鸭鱼肉、蔬菜水果,一切日用食品,店里应有尽有。我们只需到店里去挑选。店里有个男孩专司送货上门;货物装在木匣里,送到门口,放在门外,等下一次送货时再取回空木匣。我们也不用当场付款,要了什么东西都由店家记在一个小账本上,每两星期结一次账。我们上图书馆或傍晚出门“探险”路过商店,就订购日用需要的食品。店家结了账送来账本,我们立即付账,从不拖欠。店主把我们当老主顾看待。我们如订了陈货,他就说:“这是陈货了,过一两天进了新货再给你们送。”有了什么新鲜东西,他也会通知我们。钟书槐聚诗存一九五九年为我写的诗里说什么“料量柴米学当家”无非做了预算,到店里订货而已。
我已记不起我们是怎么由老金家搬入新居的。只记得新居有一排很讲究的衣橱,我怀疑这间屋子原先是一间大卧室的后房。新居的抽屉也多。我们搬家大概是在午后,晚上两人学会了使用电灶和电壶。一大壶水一会儿就烧开。我们借用达蕾租给我们的日用家具,包括厨房用的锅和刀、叉、杯、盘等,对付着吃了晚饭。搬一个小小的家,我们也忙了一整天,收拾衣物,整理书籍,直到夜深。钟书劳累得放倒头就睡着了,我劳累得睡都睡不着。
我们住入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拙手笨脚”的钟书大显身手。我入睡晚,早上还不肯醒。他一人做好早餐,用一只床上用餐的小桌(像一只稍大的饭盘,带短脚)把早餐直端到我的床前。我便是在酣睡中也要跳起来享用了。他煮了“五分钟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这是他从同学处学来的本领,居然做得很好(老金家哪有这等好茶!而且为我们两人只供一小杯牛奶);还有黄油、果酱、蜂蜜。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早饭!
我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钟书有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给我吃。每晨一大茶瓯的牛奶红茶也成了他毕生戒不掉的嗜好。后来国内买不到印度“立普登”茶叶了,我们用三种上好的红茶叶掺合在一起做替代:滇红取其香,湖红取其苦,祁红取其色。至今,我家里还留着些没用完的三合红茶叶,我看到还能唤起当年最快乐的日子。
我联想起三十多年后,一九七二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我晚上把煤炉熄了。早起,钟书照常端上早饭,还赺了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赺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我们搬入达蕾出租的房子,自己有厨房了,钟书就想吃红烧肉。俞大缜、大姻姊妹以及其他男同学对烹调都不内行,却好像比我们懂得一些。他们教我们把肉煮一开,然后把水倒掉,再加生姜、酱油等作料。生姜、酱油都是中国特产,在牛津是奇货,而且酱油不鲜,又咸又苦。我们的厨房用具确是“很不够的”买了肉,只好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然后照他们教的办法烧。两人站在电灶旁,使劲儿煮———也就是开足电力,汤煮干了就加水。我记不起那锅顽固的犟肉是怎么消缴的了。事后我忽然想起我妈妈做橙皮果酱是用“文火”熬的。对呀,凭我们粗浅的科学知识,也能知道“文火”的名字虽文,力量却比强火大。下一次我们买了一瓶雪利酒,当黄酒用,用文火炖肉,汤也不再倒掉,只撇去沫子。红烧肉居然做得不错,钟书吃得好快活唷。
我们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从此一法通,万法通,鸡肉、猪肉、羊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我把嫩羊肉剪成一股一股细丝,两人站在电灶旁边涮着吃,然后把蔬菜放在汤里煮来吃。我又想起我曾看见过厨房里怎样炒菜,也学着炒。蔬菜炒的比煮的好吃。
一次店里送来扁豆,我们不识货,一面剥,一面嫌壳太厚、豆太小。我忽然省悟,这是专吃壳儿的,是扁豆,我们焖了吃,很成功。店里还有带骨的咸肉,可以和鲜肉同煮,咸肉有火腿味。熟食有洋火腿,不如我国的火腿鲜。猪头肉,我向来认为“不上台盘”的;店里的猪头肉是制成的熟食,骨头已去净,压成一寸厚的一个圆饼子,嘴、鼻、耳部都好吃,后颈部嫌肥些。还有活虾。我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我刚剪得一刀,活虾在我手里抽搐,我急得扔下剪子,扔下虾,逃出厨房,又走回来。钟书问我怎么了。我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钟书跟我进道理,说虾不会像我这样痛,他还是要吃的,以后可由他来剪。
我们不断地发明,不断地实验,我们由原始人的烹调渐渐开化,走入文明阶段。
我们玩着学做饭,很开心。钟书吃得饱了,也很开心。他用浓墨给我开花脸,就是在这段时期,也是他开心的表现。
我把做午饭作为我的专职,钟书只当助手。我有时想,假如我们不用吃饭,就更轻松快活了。可是钟书不同意。他说,他是要吃的。神仙煮白石,吃了久远不饿,多没趣呀,他不羡慕。但他作诗却说“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方”电灶并不冒烟,他也不想辟。他在另一首诗里说:“鹅求四足鳖双裙”我们却是从未吃过鹅和鳖。钟书笑我死心眼儿,作诗只是作诗而已。
钟书几次对我说,我教你做诗。我总认真说:“我不是诗人的料。”我做学生时期,课卷上作诗总得好评,但那是真正的“押韵而已”我爱读诗,中文诗、西文诗都喜欢,也喜欢和他一起谈诗论诗。我们也常常一同背诗。我们发现,我们如果同把某一字忘了,左凑右凑凑不上,那个字准是全诗最欠妥帖的字;妥帖的字有黏性,忘不了。
那段时候我们很快活,好像自己打出了一个天地。
我们搬入新居之后,我记得一个大雪天,从前的房东老金踏雪赶来,惶惶然报告大事:“国王去世了。”英王乔治五世去世是一九三六年早春的事。我们没想到英国老百姓对皇室这么忠心爱戴,老金真的如丧考妣。不久爱德华八世逊位,钟书同院的英国朋友司徒亚忙忙地拿了一份号外,特地赶来报告头条消息。那天也下雪,是当年的冬天。
司徒亚是我家常客,另一位常客是向达。向达嘀咕在休士牧师家天天吃土豆,顿顿吃土豆。我们请他同吃我家不像样的饭。他不安于他所寄居的家,社交最多,常来谈说中国留学生间的是是非非,包括钟书挨的骂。因为我们除了和俞氏姐妹略有来往,很脱离群众。
司徒是同学院同读b.litt学位的同学,他和钟书最感头痛的功课共两门,一是古文书学,一是订书学。课本上教怎样把整张大纸折了又折,课本上画有如何折叠的虚线。但他们俩怎么折也折不对。两人气得告状似的告到我面前,说课本岂有此理。我是女人,对于折纸钉线类事较易理解。我指出他们折反了。课本上面的是镜子里的反映式。两人恍然,果然折对了。他们就拉我一同学古文书学。我找出一支耳挖子,用针尖点着一个个字认。例如“a”字最初是“a”逐渐变形。他们的考题其实并不难,只要求认字正确,不计速度。考生只需翻译几行字,不求量,但严格要求不得有错,错一字则倒扣若干分。钟书慌慌张张,没看清题目就急急翻译,把整页古文书都翻译了。他把分数赔光,还欠下不知多少分,只好不及格重考。但是他不必担忧,补考准能及格。所以考试完毕,他也如释重负。
我们和达蕾女士约定,假后还要回来,她将给我们另一套稍大的房子,因为另一家租户将要搬走了。我们就把行李寄放她家,轻装出去度假,到伦敦、巴黎“探险”去。
这一学年,该是我生平最轻松快乐的一年,也是我最用功读书的一年,除了想家想得苦,此外可说无忧无虑。钟书不像我那么苦苦地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