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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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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黎莎打开礼拜堂的门,向里面望去。

    齐瑞荷举行婚礼时花团锦簇的摆饰都撤去了,祭坛只有一只大花瓶,拥着的百合散发出阵阵幽香。

    她慢慢走上通道,就在公爵常坐的雕花座前跪了下来。

    望着美丽肃穆的祭坛,不禁想起自己那安静的婚礼,她开始祈祷。

    “感谢上帝,”她说“把我从丹恩·史诺比的手中解救出来,让我嫁给公爵请帮助我带给他快乐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但我要他忘却以往的痛苦,再度快乐起来就象我卧室中那幅画像一样请帮助他还有我。”

    那是发自她内心深处的祈祷,当她跪着的时候,不禁想起前晚与公爵的对话

    他们在一块儿进餐,公爵跟她谈着话,看上去比以往要显得愉快、有活力多了。

    她可以感觉得到:每天有她陪在身边,公爵不再冷傲,而且有很多两个人同样感兴趣的话题让他们开怀。

    用完餐后回到客厅,公爵又坐在他经常坐的位置上,孟黎莎不象以往一般坐在他对面,却在炉边地毯上坐了下来,一身绿色长裙蓬蓬地摊开,就象碧波荡漾。

    天侯虽然已至五月,太阳下山后却仍然有点清冷,壁炉内的火光熊熊燃烧着。

    孟黎莎望着燃烧的火焰已经好一阵了,接着象是不经意地问了出来:“你愿不愿意谈谈当年为什么没有和宝兰结婚?”

    说着她又感到自己未免太过好奇了,公爵会不高兴的。

    “谁告诉你这件事的?”公爵沉吟了一会儿才问。

    “米杜夫人第一次带我参观房间时,告诉我你订过婚,”孟黎莎回答“我常常注意看我房里你的画像,总觉得你那时看起来十分愉快,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你?”

    她知道公爵这时有点紧张,又说:“请原谅我我不该这么问你的我实在没有权力这么问的。”

    “以我妻子的身份,”公爵缓缓地说“你的确有权问我,我愿意告诉你,孟黎莎,这也是我第一次向别人谈起这件事。”

    孟黎莎惊讶地望着他,想到不知他会说些什么,又是自己打开了这个话题,不知是否会使他有受伤害的感觉,脸上不禁泛起红晕。

    “我刚满二十一岁没多久就遇到了宝兰,”他说“她的美貌人人称赞,而且和我同年。”

    “他那么漂亮吗?”孟黎莎低声问。

    “确实非常漂亮,”公爵回答“这点不需要我再说,而且认为她漂亮的也绝不只我一个人,差不多贵族中一半以上合格的单身汉都向她求过婚,但她的父亲一向对她十分溺爱,让她率性行事,自然那些求婚者都被拒绝了。”

    孟黎莎的眼睛望着公爵,他又继续说:“我也和太多数朋友一样,拜倒在宝兰的石榴裙下,当我向她诉说着仰慕崇拜的话语时,完全没有一点儿夸张的意思,对我来说她就成了美的化身,不只是她的脸,还有她的性情也十分引人,她总是那么愉快机智,能够妙语如珠地使整个宴会充满情趣,每个人都在她的魅力笼罩之下。总之,她实在既柔媚又有女人味,那迷人的气质真是难以形容。”

    孟黎莎凝神侧听,几乎屏住呼吸,不知道为什么,听公爵用这样的口气生动地刻画另一个女人,似乎使她有一种难言的痛苦。

    “宝兰接受了我的求婚,”他继续说“这么一个漂亮迷人的、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女孩居然选择了我,真让我难以置信,我的头顶仿佛有云彩飞扬,走起路来飘飘然的,觉得自己真是个最幸运的男人,她无形中赋予了我无比的男性气概。”

    顿了半晌,公爵又冷冷地用自嘲式地说:“那时候我真是太年轻、太容易受到伤害,也实在是太傻了!”

    孟黎莎惊奇地望着他,过了一会儿他才说:“宝兰的家在离伦敦大约二十里外的乡间,她父亲身为候爵,拥有大批产业,还有一幢融合了好几世纪以来建筑之美的爵邸,看上去真够漂亮!”

    “在婚前一个礼拜照预定计划我该去侯爵家筹备了,很意外地我可以比预定计划早一天离开军团,就先去伦敦买了件特别礼物给宝兰作订婚纪念,打算给她一个惊喜。”

    鲍爵停了一会儿,似乎在回顾那遥远如云烟的岁月。

    “不知道是什么人说过,年轻人最富浪漫色彩,譬如西班牙的男子会在窗外唱情歌给他仰慕的女子听,希望打动芳心;威尼斯人会鼓起勇气爬到阳台上一亲爱人的芳泽;匈牙利人会不辞千里,赠送爱的礼物。”

    “这些都点燃了我丰富的想象力,我决定不只是要让宝兰知道我有多爱她,更要让她觉得我也很浪漫。”

    “带上了象征我无限情意的订婚礼物,还有一束采自山谷的百合花,那是她最爱的花朵,我从伦敦跨马直奔而来,到侯爵爵邪的时候大约是晚上十一点。”

    “我知道宝兰一定还没睡觉,她常跟我说临睡时她爱看看书;有时候我也写写诗,还为了配合她的习惯,写了些抒情诗给她,希望她在睡前欣赏。”

    “我把马系在灌木丛中,走过草地,对这附近的每一寸土地我都非常熟悉,接近爵邸时我看得到宝兰的房中还有灯光,我想她一定正在想我,就象我想她一样。”

    “她常常告诉我她有多爱我,否则她怎会嫁给我呢?虽然我父亲的名衔、身份十分尊贵,但还是有许多同样显赫的求婚者。”

    “我到了屋子外边,顺着一株紫藤向上爬,很容易就爬到宝兰房前的阳台上,我跨进栏杆,看到她房内点着一盏灯。”

    “进入她卧房的两扇门都是敞开的,她床边天花板上的吊灯正亮着,我静悄悄地向窗户走近,就在快到房间时听到什么声响,我马上停了下来。”

    “如果是宝兰的女仆还在房内或是她父亲来向她道晚安,倒也不令我惊异,然而我却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要回去了。’“他的声音消失后,我听到宝兰说:‘我结婚以后会非常想念你。’‘你结婚以后会不会常常回来?’男人的声音在问。

    ‘结婚以后总是不一样了,不是吗?’‘得了!上帝!’那男人回答,‘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只是有一个爱你爱得你死心塌地的丈夫还有一打以上象我这样的傻瓜!’‘我从不觉得你傻过,吉姆,’宝兰轻声说,‘你很热情,虽然有时候有些粗野,但从来就不傻。’”

    鲍爵神情迷惆地说:“当时我痴立在那里,脚似乎生了根,不辞千里盼望带给她的惊喜完全消失了只有一种十分嫌恶的感觉。”

    “我知道和宝兰在一起的是谁了,宝兰,这个我倾慕崇拜的女人,对我来说是那么高高在上,就象来自天堂的安琪儿一样,却和一个她父亲雇用的下属泡在一起!”

    鲍爵的声调变得非常尖刻:“他是侯爵马场里的总管,精通马经,也是个杰出的骑师,以马童起家。”

    鲍爵不再说什么,一阵令人心悸的沉寂。接着孟黎莎似乎不大能控制得住自己,问道:“那当时你怎么办?”

    鲍爵的声音似乎十分飘渺,象完全沉浸在迅遥往日,忘了她在身边。

    “我的手上捧着礼物和花,”过了一会儿他才说“就在她窗前,但她看不到我,因此我又从阳台上爬了下来,然后转身骑马离去。”

    “从来你没有跟她谈起吗?”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公爵回答“我在报上登了一则启事声明我们的婚礼取消,然后就出了国。”

    “你的父亲和亲戚一定会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没有多作解释,”公爵回答“宝兰当然了解其中根由,也没有要求我解释,不久就嫁给一个爱尔兰贵族,就在当地定居下来。”

    “她现在还在那里吧?”孟黎莎问,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感到宝兰对她的快乐似乎是种威胁。

    “不,她已不在人世了。十年前她出外打猎时遭到意外。”公爵回答。

    接着又是一阵令人难以忍受的沉默,孟黎莎喃喃地说:“我很抱歉抱歉又惹起了你伤心的回忆。”

    “那时我显得太荒谬痴愚,太感情用事了!”公爵说“当然,从那时候开始就治愈了我不着实际的浪漫思想!”

    “并不是所有女人都象那样的。”过了一会儿孟黎莎才进出这句话,因为他的声调中又带着冷冷的嘲讽意味,那是一直令她心悸的,现在她希望能把他从遥远年代中有关宝兰的记忆里带回现实。

    然而她又告诉自己:也许把多年积压心中的往事说出来,不再一个人受尽煎熬,反而要好得多,毕竟一个不忠的女人对爱她的男人来说会造成多大伤害!

    “你要我告诉你事实真相,”公爵说“也许,现在你很满意了吧?”

    说着他站起身来,走出了客厅。

    孟黎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十分愕然。

    看来宝兰不只是伤害了他的骄傲,也摧毁了他的理想,她似乎从坟墓中伸出了手,使他变得愈来愈冷漠、傲然、讽刺、讥嘲。

    “我恨她!”孟黎莎心想“我恨她!”

    后来公爵又回到餐厅,带了本他们在进餐时讨论过的书,又开始款款而谈,似乎他从没有谈起过什么不幸的遭遇、不愉快的回忆一样。

    要分手时,公爵又象往常一样捧着她的手轻吻一下。

    孟黎莎的手指紧触着他的唇。

    “你有没有生我的气?”她低声问。

    “我向你保证不会生气的。”他回答。

    “我正害怕你生气了。”她低语着。

    “你不需要怕什么,”公爵说“相信我。”

    她抬起头来望着他,他眼中似乎有着什么一时使她难以呼吸。

    接着,他低下头来,轻吻着她的肌肤。

    “我们是朋友,孟黎莎,彼此应该坦然而了无恐惧地相处。”

    “是的朋友。”她应了一声。

    他关上门离去,孟黎莎躺在床上,却一直思潮汹涌,她多希望自己能有一根魔杖,把宝兰遗留在他心上的伤痕治愈。

    她更感觉到自己还是太年轻无知了对男人,她又知道些什么?象宝兰这样的女性在她看来更是不可思议。宝兰跟父亲的仆人勾搭在一起,根本就不是对他倾心相爱,这会如何伤害到他的自尊与骄傲!就算那时他年轻快活没什么心眼,但贝拉家族长久以来的优越感一定使他觉得被贬抑了;就算没有人知道这回事,他也难以忘怀,无法忍受。

    “请让我帮助他上帝!”孟黎莎祈祷着。

    然而,她又不免感到自己毕竟力量太微弱了!

    他们结婚以后,公爵对她表现出令她难以置信的仁慈,但两人之间却并不够体已与深入。

    他凡事总是顺着她,带着她四处看看自己的产业,接见一些雇工、管理员、甚至佃农,有时也带着她到一些农户访问,他也经常驾着轻快的马车载她驰过田野,使她有着难以言喻的欢乐,他十分精通马经,技术纯熟,姿态美妙,由于从小生长在喜欢打猎骑马的乡间,她知道一个男人若是在马上有好身手总被人当作英雄人物看待。

    他上马时那矫健的英姿,还有驾驶马车的高超技术都令她看得入神屏息.称羡不已,这样不凡的身手真是少见!

    “一个礼拜以内我们要去伦敦一趟,”公爵说“我想出去走走对我们来说比较好一点、而且也可以使我们增进对彼此的了解,再说你也可以趁此见见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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