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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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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星期后,温宁对着程晴千交代万交代,又不放心地检查了冰箱里的半成品食物一次,这才拎着简单的行囊,和同学们上车走了。

    这次的寄宿家庭活动,莫妍也参加了,不过令温宁有些意外的是,那个老是跟在她身边的大陆男生竞没有跟着一块儿来。

    见她独自一个人若有所思的模样,他也没多问,倒是在看见满车只有他和莫妍两个亚洲人后,体贴地坐到了她身边。

    莫妍对他感激地笑了笑。

    一路上他本来还在担心着程晴到底会不会懒得烧饭结果饿了肚子,但路上美丽的秋天景色却渐渐吸引了他,让他暂时忘却了对程晴的担忧。

    车子驶在乡间的小道上,虽然颠簸,但空气清新,风景宜人。路旁高大的温带树木已经红了树叶,棕红脆黄的枝叶在晴朗蓝天下交错相映,一阵风吹过便刷刷刷地落下一大把叶子,全扑在慢慢行驶的厢型车上,不少还落进了开着的窗户内。

    一片卵状的黄色叶子被风吹落在温宁脸上,然后就像沾了黏胶一样,紧紧贴在他脸上不放。他失笑地将这片顽皮的树叶拿下,左看右看,分辨不出来这是什么植物。拿在鼻前嗅嗅,只有属于植物的淡淡清香,还掺着一点点的秋意。

    远方已经半是枯黄的草地上,雄起了一捆捆农家准备过冬的牧草,几头白身黑头的羊儿仍不死心地在近乎光秃的草地上埋头苦啃,像是要吃足一个冬天的分量才肯罢休。

    出生在热带地区的他,哪里见过这样四季分明的景色!

    他一时看得痴了,直到手里那片叶子又被一阵金风吹走,他这才回过神来。

    “阿宁?阿宁?”莫妍忍不住轻轻戳了戳他。“你在想什么?”

    “在想阿晴会不会忘了煮鱼汤的时候,鱼片要先炒熟汤才不会有腥味。”

    他一半的心思在眼前美景上,被莫妍这一问,便毫不犹豫地将心里另半在想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她眨眨眼,好像被他这么诚实的回答给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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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宁租莫妍被分在同一户人家,屋主是史密斯太太,丈夫已经去世了,三个孩子都离家生活,儿子在西班牙经商,大女儿在澳洲教书,小女儿则在伦教当职能治疗师。

    史密斯太太是个精神奕奕的女人,虽然有些驼背,但身材维持得还不错,不像很多英国女人老了便发福得不像样,连走路都很困难。

    他们到达史密斯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时分了,史密斯太太热情地招呼他们,带着他们去附近的树林逛逛走走后,便回厨房准备做晚餐给他们吃。

    温宁本想自告奋勇地帮忙,却被史密斯太太给推了出来。

    她说:“哎哎哎,厨房是女人的地盘,你进来做什么?叫妍妍进来帮忙就好了。”

    莫妍带着胜利的微笑和史密斯太太进去厨房。

    十分钟过后,莫妍也被史密斯太太请了出来。

    她一看见温宁便伸伸舌头,然后警告他“不准问为什么,也不准说出去喔!”

    温宁用心知肚明的眼神看着她,乖乖地闭嘴什么都没问。

    晚餐是在厨房的大木头桌上吃的。

    史密斯家的厨房相当有历史,没有电炉,只有一个大大的落地灶炉,想要煮东西的时候,还得把烧得红透的木炭移到灶炉底下。

    晚餐吃得很简单,英国道地的乡村派、烤红萝卜和一道甜布丁,还有一些自制的全麦面包。

    温宁每吃一样东西便沉思一会,想着这道菜应该是什么样的做法。

    莫妍却是吃得高高兴兴,最后还和他抢最后一块乡村派,说什么都不肯放手!

    史密斯太太见他们俩这么捧场,把自己做的菜全部扫干净,乐得阖不拢嘴。

    吃完了饭,史密斯太太便把他们赶去睡觉,说明儿个一大早隔壁的琼斯先生要带他们去附近的大教堂做弥撒。

    温宁住的房间是史密斯太太儿子的房间,里头还有一些他的书、吉他乐谱,甚至是小时候的玩具。

    房间一角的直立台灯散发出柔和的光芒,温宁躺在床上,忍不住想着这房间的主人是什么模样?他在这间房里是怎么度过那最青涩的年少岁月的?

    他在台湾老家的房间,现在已经变成老爸老妈堆积东西用的仓库,他小时候使用过的东西,丢的丢,送人的送人,留下来的也没几件。

    看见这个房间几乎维持原样,他心里有些感慨。

    史密斯家位在英格兰的乡村地区,晚上非常安静,静得连木头家具因为温度改变而冷缩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迷迷糊糊中,温宁提醒自己一件事

    明天得去问问史密斯太太,那道乡村派是怎么做的?尝起来虽然奶味重了点,不过要是能稍加“改良”一下,应该会是程晴喜欢吃的口味,如果能再加点鸡汤调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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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翻来覆去想着那道乡村派的做法,加上会晚上都没睡好,直到天快破晓时才昏昏睡去,结果自不起来,莫妍只好自己一个人和琼斯先生去教堂做弥撒,温宁直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来。

    他连忙刷牙洗脸,匆匆跑下楼梯想要去教堂的斯家里空无一人,他喊了老半天,才在前院的香草园里听见史密斯太太的应答声。

    “你啊!睡得像小猪一样,早上我怎么喊都喊不醒,妍妍只好自己和琼斯先生去教堂了。反正现在也快中午了,待会你先吃点午饭,下午我带你去附近的人工湖逛逛走走吧!”史密斯太太挽着一篮刚摘下的香草,走进门对他说。

    “史密斯太太,不知道能不能请教你昨天那道乡村派的做法?”他鼓起勇气问。

    “乡村派?你也有兴趣?”

    嗯?什么叫“他也有兴趣”?难道也有别人问吗?

    “妍妍也说想要看我做这道派呢!”

    “妍妍?”

    “是啊!如果我没记错她名字的话。中文名字真难记啊!像你的名字,温温什么的?”

    “温宁,史密斯太太。”

    “是啊!温宁,念念倒像一个瓷器牌子呢!”她慈祥地笑了起来。

    “接待过这么多学生,你还是第一个想学这道派的男生。”

    “是吗?”他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妍妍说她要看着我做,不过她和琼斯先生去了教堂做弥撒了,下午还要去苹果农场看人家做苹果酒,大概四、五点才才会回来吧,嗯”她想了想。“你要不要先学点别的?”

    “别的?”

    温宁想了想,昨晚的菜色除了这道乡村派比较有特色以外,其他的都是些水煮的根茎类食物,只要切块丢进水里煮熟就行,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

    史密斯太太提议“我还有一道拿手点心想不想学?”

    “点心?”努力想,可是程晴好像很少吃点心的样子。

    “怎么?在想心上人喜欢吃些什么点心吗?”史密斯太太在旁仔细观察他的表情。

    “嗄?没有没有没有。”他连忙否认,耳朵却一阵阵微热。

    心上人?程晴哪里是他的心上人,只不过是同住在一起,他想让她也吃点好吃的东西罢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要看到好吃或难得一见的料理,他都想学起来,回家后做给程晴吃吃看。如果她喜欢,称赞几句,他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很快乐,连睡觉时也会不知不觉地带着微笑。

    要是她没说什么,只是笑笑,那他就会开始紧张,不知道是哪边做得不好不合她的胃口了,太咸?太淡?太软不够有弹性?煮得太老还是半生不熟

    总之他会一直胡思乱想,自己不断偷偷试验改进,直到程晴吃了露出心满意足的神情,他才会松一口气。

    和之前的满不在乎比起来,现在的他反倒细心过了头,几乎无时无刻都在想着今天要做些什么菜,程晴才会喜欢吃。

    “温宁?”史密斯太太见他这么专心地思考了三分钟,专心到两片落叶掉在他头上都浑然不觉,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你到底要不要学啊?”

    “要。”他回过神来,本能地直接回答要学。过了一会他才想到要问:“要学什么?”

    史密斯太太笑了出来“橙酒起司蛋糕,我先生以前最爱吃的。”

    “你先生?”

    “是啊!”她回头望了望屋后的林地。“他去世已经好久了呢

    唉!自从他走了以后,我就很少做这道点心了。”

    。--。--。--

    奶油起司、奶油、细砂糖、消化饼干、鸡蛋,杏仁角、葡萄干和柳橙酒,一字排开在厨房桌上,温宁拿出小笔记本,二记了下来。

    “一般做起司蛋糕,都是用莱姆酒来泡葡萄干,因为我先生喜欢喝柳橙酒,所以我改成用柳橙酒来浸泡,没想到味道更浓郁,他爱吃得不得了”

    史密斯太太一面将材料搅匀,一面不禁回想起很久以前的往事。

    那个时候日子很苦,三个孩子都还在念书,每一个人的生活花费都是一笔为数不小的开销。他们没有钱去买现成的蛋糕,她就只好自己学着做。

    丈夫喜欢喝酒,却也只能喝自家酿造的柳橙酒,而且每次只能喝一点,舍不得喝太多。于是她便想出了这道点心,将柳橙酒放人蛋糕中,些微的量便能弥漫在香浓的起司中,丈夫吃得赞不绝口,有时候还会和三个孩子争着吃呢

    遥远的记忆在熟悉的食物香气中一段段涌现,等到她发觉的时候,一滴眼泪已经不小心滴落在起司糊里头。

    “喔!对不起!”她揉了揉眼睛,不好意思地说:“你可不可帮忙一下?我有些累,想休息一下。”

    “没问题。史密斯太太,你还好吧?”温宁静静地问。

    “没事没事,老毛病而已。来,你把这些消化饼干压碎,把杏仁角、奶油混合在一起,然后压在这个模子底部。”

    她递给他一个圆形的模子。

    “好了以后再撒上葡萄干。不过再等等,这葡萄干要浸上半小时左右才会人味。麻烦你了喔!”

    说完她在自己的围裙上擦了擦手,快步离开厨房。

    温宁一直在旁边看着。

    原本他正很用心地记下做蛋糕的用量和手续,但突然有一种淡淡的哀伤气氛涌现,让他不由自主地停下笔,转过头去看着史密斯太太脸上的表情。

    她在微笑。

    一会儿又眼眶含泪。

    她脸上的表情很遥远,好像她人已经不在这个厨房里,而在一个她曾经熟悉的时空里。

    那里有她的丈夫、有她年幼的孩子,还有热闹的笑语声。

    可是她的手依然没停下,做蛋糕的记忆仿佛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即使人神游不知到何处了,双手仍能凭着以往的记忆操作着,一丝一毫都不会出错。

    直到—滴眼泪滑落在起司糊里,在上面留下一个浅浅的凹痕。

    她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在做这道橙酒起司蛋糕?这蛋糕里面,想必含有许多她和丈夫、孩子的共同记忆吧?所以她才会猛然跌进时光隧道里,忽喜忽忧,一时无法自拔。

    那他,又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来学这道点心?

    原来每一道自己亲手做出来的食物,都含有不同的意义。

    爱情、亲情、友情各种情感不一而是,但背后相同的却是那一份希望对方能感受咱己心意的真情。

    史密斯太太的蛋糕,是做给她的丈夫和孩子们吃的,所以即使过了很久,当她再做这道点心的时候,她依然觉得这是做给他们吃的。

    那是属于她的丈夫、她的孩子们的橙酒起司蛋糕。

    而他,是要做给程晴吃的。

    把葡萄干从浸泡的橙酒中拿起,然后一粒粒铺在已经压碎的消化饼干上,水果酒的香气飘溢出来,淡淡地涌满整个厨房。

    如果有一天,程晴不在了,那他做这份蛋糕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像史密斯太太一样,跌入那曾经温暖的记忆里?

    他不知道,而那种未知的感觉让他心里一阵闷,又有一点慌张,好像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就近在眼前,他迟疑着不敢去拿,却又害怕被别人抢先一步。

    闷闷地拿着手上剩下的几粒葡萄干丢进嘴里,橙酒的香气瞬间涌入舌尖,酒气薰上,他脸一阵通红。

    走出厨房,他看见史密斯太太在温室里抽着烟。

    他走了过去,本想问起司蛋糕的饼底他已经弄好了,接下来该怎么做?但走到史密斯太太面前,他突然觉得眼前的老太太有一种遥远的美感,虽然白发苍苍,皱纹满面,但那双蓝色的眼睛却清澄一如大海。

    她年轻的时候,该是个美人吧?

    这样的念头他没说出口。他只是静静地站着,看她吞云吐雾,抽完了大半根烟。

    史密斯太太转过头,对着他笑了笑“这家里现在还真安静呢!你说是吗?”

    他点点头,没有回答。

    “我想我该去伦教看看我那小女儿了,这里是乡下,交通又不方便,老是期盼他们回来也不是办法。而且他们又忙,哪有空专门回来看我这个老人家。”

    她摁熄了烟,往厨房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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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起司糊从高处倒人烤模,轻轻敲打底部逼出气泡后,以一百六十度隔热水烘烤,四十分钟后拿出来,放凉后再冷藏。

    厨房里飘散着淡淡的水果酒香与奶香,萦绕不去。

    史密斯太太说她累了,想休息一下。

    “这屋子后面是个很大的人工湖,四周种满了树,秋天到了,满地都是落叶。你要不要去踩踩落叶?那儿空气清新,人烟稀少,是个很适合沉思的地方。”

    离开前,史密斯太太这样对他说。

    于是他一个人走到屋后的人工湖,那湖里的水是用来供应邻近大城市的民生用水的。湖的四周种满了他认不出名字的大树,在浓浓秋意下全染成了鲜艳的红色与橘色,枝叶倒映在清澈湖水中,宛如湖中也生着这般艳丽的颜色。

    树枝上虽然仍旧红叶茂密,但地上却已铺满了厚厚一层脆黄的落叶,越往湖的尽头,落叶堆积得越厚。

    天空、湖水、地上全被秋意染红,橘红色系的色彩由浓至淡不规则地包围着整个湖区。

    他从没见过这样的美景。

    他踩在落叶上,沙沙的声音起先让他觉得很新鲜,踩得久了,心里却有一种舍不得,仿佛这每一脚都是踩在一个即将消逝的生命上头。

    又仿佛,是踩在脆弱的心上,一踩便碎了,只剩下残余的肢体被大地吸收,回归自然最原始的怀抱。

    一阵风吹来,满天红叶飞舞,婆娑的枝叶中穿插着倦鸟的身影,成双成对。

    他突然想起了程晴。

    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好好吃东西?自己出门前为她准备好的炒饭炒面吃了没?合不合她胃口?那些菜够不够她吃?

    想着想着竟入了神,一个人呆呆地在站在湖边,看着远方变幻的云朵,慢慢在夕阳余晖下染上温暖的色彩

    回到史密斯太太家,他考虑了很久,终于拿起电话。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就想打个电话给程晴。

    他也不知道电话接通后,要说些什么。

    只是那股想听听她的声音的渴望是如此汹涌,仿佛他再不拿起话筒付诸行动,便要被那股他从未体验过的思念给淹没。

    电话响了快半分钟依然没人接,他很失望地放下电话。

    程晴跑哪去了?

    他歪着头又想了一会。他为什么要那么在意呢?说不定她只是去了学校找教授,或者是在图书馆念书而已。

    大门突然被打了开来,莫妍抱着满怀的苹果酒走进来,一看见他就开心地喊“阿宁,你没去苹果农场真可惜,苹果酒的做法很有趣呢!而且那儿的苹果酒都是自己酿造的,很好喝喔!你看我买了这么多,有没有兴趣尝尝?”

    “是吗”

    他定了过去,从她身上拿起一瓶酒,看了半天却说:“这酒精浓度那么高,适不适合做起司蛋糕啊?”

    “嗄?”莫妍会不过意来。

    “没事,没事没事。”温宁自己也发现失言。怎么他一看到任何和食物有关的东西,尽想着要怎么利用才能做出好吃的东西讨程晴欢心?他是不是有点走火人魔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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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厨房里,挤了三个人。史密斯太太仔细示范乡村派的做法,温宁在旁用心记着笔记,一面不时要求自己亲手做一次,莫妍却只拿着数位相机拍个不停,不动手做也不动口问,十足的旁观者。

    “妍妍,这到底有什么好照的?”史密斯太太一面将煮熟的马铃薯加上奶油和牛奶搅拌压成泥,一面忍不住问。

    “没有啦!只是要照回去给某个人做参考用的。”她边说脸上便露出甜甜的笑容。“我对做菜一窍不通,要是我动手,这间厨房八成十分钟内会起火灾。”

    “呵呵呵,谁这么苦命啊?”史密斯太太也笑了起来。

    她另起了锅子,把红萝卜和牛肉倒了进去拌炒,然后加水炖了起来。

    “命苦?才不命苦呢!我肯教他做菜,可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呢!”

    温宁忍不住插嘴“你不是才说自己不会做菜的吗?怎么教人家!”

    “用嘴巴教啊!”她回答得理直气壮。“我虽然不会做菜,可是对食物的味道却记得一清二楚,吃过一次就不会忘喔!反正我怎么说,他就怎么做,直到我吃了对味为止喽!”

    “真是大小姐喔!”他不客气地回嘴过去。

    莫妍只是吐吐舌头,然后继续专心地用数位相机拍摄下制作乡村派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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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天,温宁在史密斯太太的客人留言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还留下了一句小小的感想

    史密斯太大的乡村派,有家的味道;而她拿手的橙酒起司蛋糕,却充满了遥远的思念。

    莫妍在旁歪着脑袋看着,突然说:“温宁,你好像变了耶!”

    “变了?”他没什么在意地问:“哪里变了?”

    “嗯”她想了半天,却答不上来。

    那种改变其实是很难去形容的吧?因为太细微,因为改变的地方不是外在,而是在最深的内心里。

    史密斯太太开车送他们俩到集合的地点,虽然仅有三天,但温宁却觉得好像已经认识史密斯太太很久了似的,竞起了舍不得的感觉。

    “康宁?”史密斯太太停好了车,走过来喊他。

    “史密斯太太,是温宁,不是康宁。康宁是一个瓷器的牌子。”莫妍掩着嘴替温宁回答。

    “唉!我又忘了!看看我这老糊涂。不过你们每次都只来上一、两天,一下子又走了,有时候我还真舍不得呢!”史密斯太太摇摇头。“你们啊!圣诞假期要是没事的话,也可以来看看我喔!”

    “放心,史密斯太太,我会的。”她马上拍胸脯打包票。“不过我可以带朋友来吗?”

    “欢迎,当然欢迎喽!是不是就是那位要做乡村派给你吃的先生?”

    “呵呵”她笑笑,没有回答。

    史密斯太太与他们两人各自拥抱道别,然后微微红着眼,目送他们两人上车。

    “保重啊!妍妍康宁”她依依不舍地在车窗下向他们俩挥手道别。

    “是温宁啊!”温宁不死心地提醒她,一面和她挥手道别。

    “唉,不都一样吗?名字只是个代号,我只要记得你的人就好了。”

    史密斯太太并不在意。

    车子驶得远了,史密斯太太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不见了,莫妍突然静静地说:“她好寂寞呢!”

    “是啊!”他也静静地回答。

    “阿宁,你知道吗?其实我想我们现在都很幸福。”

    他转过头来看她,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思?”她笑笑。

    温宁听懂了,笑着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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