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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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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天后莉丝和瑞迪抵达伦敦的国王十字路车站。

    她设法说服爷爷的一个朋友艾德华老先生时而抽空照管他们的老屋。交换条件是她做樱桃派时会送给他吃。这看来是颇公平的交易。其实,在她手头较为宽裕请得起人之前,这也是唯一的办法。

    她未在尼可面前完全坦白她的经济窘状,不过他也已经了解得够清楚。她真的无力改善环境。她赚的钱即使省吃俭用,再加上爷爷留下的那一点钱,仅仅勉强够应付他们的日常生活所需。

    雷尼可离开之后,她想了又想,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成功律师。

    他一定设想过她可能有异议,所以一定要她以瑞迪的前途为重。她从来没有被人说服过去做她不喜欢做的事,这回却不得不向现实环境低头,必须为了瑞迪牺牲自尊,选择到伦敦寄人篱下。

    要不是瑞迪兴致勃勃,一再催促,她可能还没有勇气打电话给尼可,告诉他,她同意接受他的建议。

    他说她必须为他工作,她强烈地感觉到那只是为了抚平她自尊心的另一种施舍方式。

    他真的在乎是否伤害到她的自尊吗?还只是不甘见到不受他欢迎的客人在他家贪安好逸?

    他已经表明了接他们到他家去是他爷爷的命令,连他也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一定不高兴他们去打搅他的生活,只好塞给她一个工作让她赚钱打发自己的开销。

    他是否以为他们会像两只无耻的寄生虫,缠著他爷爷不放,故意利用他爷爷的慷慨?

    想到他不知以何等轻视的眼光看他们,她就后悔来伦敦。要不是为了瑞迪,她再穷也要穷得清白,穷得有尊严,绝不依赖别人。

    此刻站在拥挤的月台上。周遭的人全都衣履光鲜,手提公事包穿梭,她愈发觉得来错了,他们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小镇上的悠闲从容,和这裹的人形色匆忙,直有天地之别。

    扁是她在月台上所看到的人,就已超过他们全镇人口的总数。在约克郡。人人都是熟人,人人遇到别人都会停下脚步打招呼,这里的人却只和火车打交道。在约克郡任何人要是看到他们提著行李,一定会自动上前帮忙。在这裹没有人肯浪费一秒钟多看他们一眼。

    她弟弟兴高彩烈地东张西望,对任何事都感到很新奇。伦敦车站出他想像中大了好几倍。比较起来,他们小镇上的车站寒酸得可怜。

    莉丝爱怜地看着他。叫他去找一台推车来。

    “推车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你去找找看。我们如果要站在这裹等人家帮我们提行李,恐怕要等到头发发白。”

    他听话地走开去找推车,留下她一个愈想愈怀疑是否来对了。她小时候来过伦敦一次,那时瑞迪还只是个奶娃娃。她对伦敦几乎没有印象。原以为雷尼可会如言来车站接他们,没想到他食言了。如果他们姐弟俩必须拖著沈重的行李,自己坐计程车去他家,那不啻是一场噩梦。

    噢!上帝!当初她怎会同意搬来伦敦?她不属于这个地方,在他们宁静安详的小镇上,人们唯有在特殊的场合才会盛装赴会,而最吵杂的地方是市常在这里每个人都穿得时髦摩登,高跟鞋和正式的套装随处可见。男人们西装笔挺地提著小手提箱,宛如人人都是不可一世的大人物。她不记得普经看过爷爷穿西装,不过她相信他至少有一套以备不时之需。

    她有戴帽子的习惯,因为她只要晒多了太阳,脸上的雀斑就会变得明显。现在她恨不得没带帽子来。她是车站数千人中唯一戴遮阳帽的,别人看了一定会想:那个女孩多滑稽呀!

    瑞迪推著推车回来了,他们又花了好一会儿的功夫才找到出口。走出车站和里面一样拥挤,人群熙来攘往,令人眼花撩乱。

    “哇!”瑞迪叫道:“姐,你看过这么多的人吗?”

    “你应该问我喜欢看这么多的人吗?”

    “别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嘛。”瑞迪蹙眉看她。

    “我没有可怜兮兮,我只是觉得空气里缺氧。”

    “我不觉得。”

    “我知道你不觉得。你好像觉得可以来伦敦玩像中了大奖似的。”

    她笑着点头,她也跟著微笑,用手环著他,发现他竟然感到尴尬。难道他这么快就入境随俗,觉得在大都会的街上,公开表达姐弟间亲密的感情是不应该的?

    她还抱著点希望,希望能看到雷尼可。随即听到他低沈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你们安然抵达,没有遇到困难吧!”

    她旋过身。发现那对亮晶晶灰眸把她浑身上下打量了一遍,目光似乎能穿透她的衣棠。

    她面河邡赤,几乎想用帽子遮掩自己。

    “没有困难,”她说。既然来了,最起码她得做个有礼貌的客人,但也没必要太友善。

    为了瑞迪的前途,即使将有任何不快。她也必须隐忍。

    “很好,”他提起她的行李箱,轻若无物似的,迈开大步领路。莉丝匆匆跟著他,一手抓紧帽子,一边欣赏他走路的优雅模样。手提沈重的行李箱,他却没有不平衡的问题,臂力不可低估,从背影看来,他也像个运动健将。

    他边走边和瑞迪聊天,回答所有能令瑞迪兴奋的问题。两个人谈得好不愉快,就像是一对交往多年的朋友。他对瑞迪显然没有敌意,只有她一个人是他的冤家。

    她得警告瑞迪别被五光十色的伦敦迷惑。他们只是伦敦的过客,他必须记住自己是个乡下孩子,千万别改变本性,瑞迪见到雷尼可的那辆积架,和第一次见到时一样兴奋。

    “瑞迪,这也只不过是部车。”莉丝故泼瑞迪冷水,她也故意忽略雷尼可过来扶她的手,迳自上车。“车子只是有四个轮子的代步工具,只要能走、能发挥功效,什么车不都一样?”她坐在前座,假装漫不经心地浏览车内的装备,暗暗抚摩豪华的椅座。

    “有很多女人对这辆四个轮子的车感兴趣。”尼可喃喃道。

    她知道他的眼睛在瞄她,但是佯装不知,也佯装脉搏没有加快。“真的?”她望着窗外,心情复杂。“我真不懂为什么,以我来说,我不可能以一个人的车评判这个人。

    同理可证,他住的房子、穿的衣服也与他的人格无关。”她真正想说的是:不管你多有钱,都与我无关,我重视的是一个人的品格与才华。

    “你对男人感兴趣过吗?”

    莉丝抿紧嘴没有回答,这点更不关他的事。

    “没有。”瑞迪自后座发出声音“自从她跟狄史丹分手之后,已经好几年没有交男朋友了。”

    “瑞迪,我的私事用不著你广播,要不是你已经比我高了,我会打你一顿屁股。”

    她寒著脸警告。

    瑞迪对她扮个鬼脸,每次他顽皮挨骂,却又不服气时就对她扮鬼脸。一旁的尼可看得愉快地笑了起来。

    懊死的性感笑容!

    她换成甜甜的声音说:“你开这种车就是为了使女孩对你感兴趣吗?”

    “我是不和女孩约会的”

    她一楞,他该不会同性恋吧!

    “我只和女人约会,而且我也不必用车子加深她们对我的印象。”

    哼!她不想问他是用什么吸引女人。光是他低沈磁性的嗓音就可以迷倒一般女人了。

    幸好她不是一般的女人。她不禁想像他温柔地对她耳语一个喇叭声适时惊醒她,她坐直,回到现实,握紧拳头全神戒备,不敢再大意任想像飞驰。

    他应瑞迪的要求,载著他们在市区里兜风,将几栋较具象徵性的建筑和古迹指给他们看。车内只有他和瑞迪对话,有好一段时候。他们好像忘了她的存在。

    她静静聆听他导游般的解说,不懂他为什么能对瑞迪和颜悦色,谈笑风生,对她却像防贼似的,不给好脸色。不过尽管他是在跟瑞迪开玩笑,她也不觉莞尔。反正既来之则安之,管他对她的态度如何,等瑞迪上完技术学院,她就不必忍受雷尼可了。

    过了一个钟头,车子才驶进雷约翰爵士的家园,他们在伦敦的花园没有他们旧时在约克郡的大。她想伦敦的地价当然不比约克郡,在伦敦能拥有这样花园的人或许不多。

    他们的房子倒是不小,气派非凡,窗子很多,她光想到要如何保持窗玻璃的乾净手就酸了。

    瑞迪大声吹口哨,无法置信他将住进如此正点的房子似的。

    “你们家比我们镇上最大的旅馆还大。”她说。

    “我还以为你不在意别人住什么房子。”尼可说。

    “我不在意。只是在陈述事实。这里只有你和你爷爷住吗?”

    “差不多是,我爸妈每年冬季回来住两个月,家里还有几个帮佣的人。”

    车子停到屋子门口,莉丝下车。双手抓著帽子,左右转头打量她的新住处。她没有绑头发,长发自然散落在肩上,随著她的转动而晃动。

    尼可就站在她背后几尺的地方,看她看呆了。然后他摇摇头,彷佛不赞同白己方才失神,他快步经过她,用钥匙打开上了两道锁的门。

    门内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上前迎接他们,帮他们提行李,另一个中年妇女也从里间的一扇门走出来,等著带领他们去房间。

    莉丝慢慢走着,不想马上上楼。她仔细地欣赏这间乳白色的大房子,墙上的画和几处墙角的大盆植物,配色恰到好处,给了寂静的房子些许生气。

    瑞迪提著他的两箱行李,兴冲冲地两步并做一步,踩著深紫色的地毯,随仆人上去他的房间,一下就不见人影。莉丝回头一看,尼可还在,似乎已经默默观察了她好一会儿。

    “我好像还没有谢谢你!”要向他致谢的困难度比她预期还高“虽然是你爷爷邀请我们来的,我还是得谢谢你帮忙。瑞迪很高兴能有机会来伦敦上技术学院。”

    “从你的声音听得出来,你不像他那么兴奋。”

    “是的。”她便声回答。若非被迫,她才不会来打搅他。

    “你可以一直留在约克郡,让你们那间老房子的整修费用花光你的钱,而我想你那份图书馆的薪水大概只够糊口。”

    “即便如此,如果不是为了瑞迪的前途著想,我不会来这里。”

    “不过,你还是来了,”冷冷的灰眸不友善地扫射著她“不必再装作你不喜欢改变环境,真正的受害者不是你。我会插手管你们的事全是因为我爷爷的缘故。”

    “你的意思是你本人并不欢迎我们来?”

    “我的意思是你们来此可以脱离困境”

    “我应该感激。”她帮他把话说完。她本来想保持礼貌,但是这个男人又开始激怒她。

    “你不该感激吗?”

    “我感激。”她紧声说。心不甘情不愿地感激。现在她掉进他的陷阱,他可以随时捉弄她,随时提醒她该感激。

    “我并不要求你感激,只是不想见到你一副殉难者的模样。你想上楼休息一下吗?”

    “好,我的房间在哪?”

    “我带你去。”他上楼,莉丝跟著他走。

    他这个人的言行举止,都蕴含著一种逼人的傲气。他和她过去认识的男孩都不同,她最好牢牢记住他们是不同类型的人,不管任何时候都不能大意。

    他谈起他爷爷,说他奶奶死后,他爷爷改变很多。“他几乎足不出户,他说他剩下的日子不多了,只是在等死。除了有时候下楼来用餐,或到书房里找书看,平常他都把自己关在房襄。”

    莉丝听了好难过。她爷爷是个精力充沛、活动力很强的老人。即使在他死前几个礼拜,已经病痛难当了,他还坚持要像平常一样走路运动,生活琐事全部自理。

    它的卧室在三搂,也就是顶楼,瑞迪的房间隔壁。尼可开门,她走进去,它的行李已经放在雅致的老衣橱旁边。房间里的家具都很陈旧了,梳妆台、椅子,无一不是古董,最醒目的是一张四柱床。

    “好棒!”她轻叫道。暂时忘记他们之问的敌意。伸手摸摸家具,走进浴室看一看,里面挂著成旧的浅绿色毛巾和浴巾。住在最舒服的大饭店也不过如此。

    尼可本来靠在门上,现在他走进房间,浏览一下,耸耸肩,边走向窗子边说:“我已经习惯住在古董堆裹。”

    “当然啦,你是富家子弟,有些人奋斗了一辈子,都还无法使一家温饱。”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把人分类。”

    “我哪有把人分类?”

    尼可在她还来不及躲避之前就走到她面前,和她面对面。他的手指插进她发中,逼她抬头看她。“你是我所见过最爱吵架、最固执的女人,而我所见过的女人不在少数。”

    莉丝凝视著他英俊的脸庞,想解释平常她不是个爱吵架的人,可是她的喉咙好乾,乾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的身体因为他的靠近而发热,她的呼吸因为他热烈的眸光而急促,所有的意识和坚强的戒心即将融化,幸好她及时眨眨眼回到现实。

    “我一点都不希望成为其中之一。”

    她握紧双拳,但仍便不出力气把自己由他身边拔开,他有一种摄人魂魄的力量,一不留神,她就可能失心失魂,敲门声响起,瑞迪跳进来。尼可突然放开她的头发,魔咒消失。

    她返到她的皮箱旁,把皮箱抬到床上,和瑞迪聊天,尽量显得自在。假装她几分钟之前不留被尼可的魔力迷惑祝瑞迪的兴致很高,恨不得能马上游遍伦敦的每个角落。他说他的行李都已经整理好了:她可以想见他只是把所有的衣物往抽屉、衣橱里随便乱丢,就准备出去玩了。他游说尼可带他去见识皮卡狄圆环,而且还要搭地铁去。莉丝想像尼可被夹在拥挤火车里的样子,不觉莞尔。

    “尼可可能必须回去上班。”她说。试著收敛笑容。

    “噢!”瑞迪叫道:“你不能放一天假吗?”

    “瑞迪!”她斥道,他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

    “没关系。瑞迪,我已经放自己一天假,预备让你尽快认识伦敦。”

    瑞迪高高兴与地跳回他的房间,莉丝则觉得好累,不懂他怎么那么有精力。

    尼可转向她。“你愿意跟我分享你的秘密吗?”

    “秘密?什么秘密?”

    “刚才使你微笑的秘密。”

    莉丝拂开脸上的一撮头发。“那也没什么,我只是想像你被挤在火车里动弹不得,像只沙丁鱼。”

    “哦?我也想像你被挤在火车里哀叫,早知道你就要留在约克郡。”

    “我要是没来,你不是失去嘲笑我的机会吗?”

    他一走出房间。她就赶紧去洗澡。放松全身紧绷了很久的细胞,泡在温暖的浴白里。

    在过去的数周里,她很少有时间思考;如今在这个安静的房间里,回想最近发生的

    事,简直难以相信她已置身伦敦,在一间巨宅里泡热水澡。她有化身为灰姑娘的感觉,虽然她并非自愿当灰姑娘,也没有华丽的衣服和玻璃舞鞋。

    她突然想到:她带来的衣服合适吗?印花布洋装、凉鞋、牛仔裤,在小镇里人人都这么穿,在这里她同样这么穿可能被当作是异类。她耸耸肩,告诉自己何必在意,如果一个人仅从穿著来评判她,那么便是不值得交往的人,她又何必为这个问题伤脑筋。

    稍后等她换好衣服预备下楼去用餐,她看看衣橱,这一回意志不再那么坚定。她的衣服都旧了,实在找不出一件能今人满意的来。爷爷死后,她不曾逛街买新衣服,即使所有的旧衣服都已洗得褪色。她刚换上的绿色洋装算是她最好的衣服了,今天晚上要和电约翰爵士见面,她希望能给他一个好印象。

    尼可出去吃饭了,可能会往他们用餐完毕喝咖啡时才回来。

    她审视镜子里的自己,犹豫著是否该化妆,最后决定还是不要。只要他在场她就紧张,上了妆也没有用。

    她几分钟后下楼,发现约翰爵士在起居室里等地。她介绍瑞迪跟爵士认识,在他俩寒暄时,趁机打量爵士。她几乎不认得他了。他比她爷爷大不了几岁,可是看起来比她爷爷生前老多了。蓝眸失去了往日的光采,眼角和嘴角满布皱纹。所有的线条都下垂的老脸明明白白题示著他不快乐。

    他转头跟她说话。连他的声音都变得粗粗哑哑的。他为没能早一点跟他们见面而致歉。

    “我的医生不准我太累,我大部份的时间都在看书、休息。”

    听起来他健康堪忧,医生才会限制他活动。她礼貌地点头,和他谈她爷爷。她每讲两句话,瑞迪就插嘴,抢著叙述有关爷爷的一切。不一会儿爵士脸上的线条超了变化。

    嘴角也向上弯了。

    “皆栖年轻的时候是个大众情人呢!”约翰爵士笑道。

    莉丝笑着说:“不只是年轻的时候,从我有记忆以来,他一直是个大众情人。”

    “他很有女人缘。”瑞迪笑道。

    “真的吗?”

    莉丝点头。“他常常请女客人来家裹喝咖啡,如果他真的喜欢她”

    瑞迪抢过去说:“他就会送她自己做的小玩艺儿,他的手很巧。”

    莉丝望着弟弟,两个人相视而笑。

    “有一次有位女士,鲍尔太太,她是个寡妇”瑞迪还没讲完就笑得眼角湿润。

    “瑞迪!约翰爵士不会想听有关鲍尔太太的事。”

    “我想听,继续讲下去,年轻人。”

    “鲍尔太太是一位很文静的女士”莉丝说。

    “她是假正经!”瑞迪说。

    “爷爷第二次请她来家里喝咖啡时,听说她拚命把咖啡吹凉,然后假装不小心泼在身上,把衣服弄湿,再明说她烫伤了,飞快地把衣服脱下来。”莉丝笑得说不下去。

    “我和莉丝听到她的叫声跑去厨房看时,她正要脱下身上仅剩的内裤。”

    约翰爵士第一次笑出声:“她一定以为你们不在家。”

    他们一边用餐一边聊皆栖的趣事,老人好像很久没这么快乐过,频频笑着摇头说他好羡慕皆栖的生活。

    “听起来你们祖孙相处得其乐融融。我爱我的孙子尼可,可是他常常不在家。我则不出门。外面的世界怎么改变,我也不想知道,反正我的日子不多了。”

    莉丝轻握他的手,正想引他去回忆约克郡美丽的乡村景色时,门开了。她回头看见尼可穿著正式的礼服,更频得仪表出众。

    然后才看到他背后有人。一个女人。她大剌剌地走进起居室,艳丽得令莉丝为之瞠目。

    这是莉丝第一次亲眼见到一个性感尤物。她高躺、身材曼妙,也明白自己有本钱,一袭黑色洋装紧紧包裹着身体,曲线毕露。胸口开得之低,今莉丝咋舌。

    她身上唯一的饰物是一条粗粗的金项链,看起来相当名贵。事实上她整个人看起来都相当名贵。剪得短短的黑发造型很俏丽,那对深色的大眼睛经过完美的化妆,莉丝唯一能挑出的缺点是她的眼种太冷。可是尼可一定不觉她冷,事实证明当那个女人瞟向他时,冷冷的目光就变热了。

    “约翰爵士,时候不早了,你还没睡呀!”女人穿若非常高的高跟鞋,微挂著臀部走近,她定定地看了莉丝一下,慢慢绽开笑容,似乎觉得莉丝不会对她构成威胁所以放心了。

    “莉丝和瑞迪,”尼可介绍道。他坐到沙发上伸开长腿。“这位是汤西卡小姐。”

    他松开领带拉下来,再打开衬衫的第一颗扣子“很高兴认识你。”莉丝站起来,礼貌地伸出手。汤西卡和她握一下手马上放下,彷佛觉得和她握手是一件既无聊又幼稚的事情。

    瑞迪就聪明一点,他只说声:“嗨!”无意与汤西卡握手,便趁机告退。

    莉丝也想告退,可是约翰爵士留她,要她坐回椅子;他自己则预备站起来,同时拒绝尼可扶持。

    “噢!达令,你还是扶他站起来吧!”汤西卡嗲声道。约翰爵士不领她的情,反而嗤之以鼻“你知道你可怜的爷爷身体多虚弱。”

    约翰爵士对莉丝挤了眼睛,逗得她不禁失笑。

    “爷爷,你要睡了吗?”尼可问。他让爷爷自己慢慢站起来。

    “是呀!”

    尼可扶约翰爵士走出起居室。莉丝坐著苦思想找话说,可是看汤西卡那副根本不把她看在眼里的样子,恐怕没兴趣和她聊天。

    “尼可把你的事情都讲给我听了。”汤西卡坐下来,叠起修长的双腿。“你看起来比我想像的还年轻。如果我不知道你的真实年龄,会猜你只有十四岁。”

    莉丝提醒自己,她是这个象的客人,要对主人的朋友有礼貌。她咬了咬牙,浅笑道:

    “真的吗?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恭维我,就当作是耶!”私底下她相信汤西卡小姐是在暗讽她幼稚、不成熟。

    “噢!你想到哪去了?我当然是在恭维你罗。”汤西卡的腔调更今莉丝怀疑。“不过,说句老实话,你看起来年轻又天真,不像是爵士家的客人,倒像是管家找来帮忙打扫的佣人。”

    莉丝脸上礼貌的微笑僵住了,如果她缺少教养的话,会拿起那杯已经凉了的咖啡往汤西卡脸上泼去。

    “你可别以为我故意损你,我只是好意,想帮你和你弟弟适应伦敦的生活。”

    “我们会适应得很好。”莉丝紧声说。

    “我相信你会,可是呀!伦敦不比乡下,到处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棍,你们得小心。”

    “我会记祝”

    “你想在这里待多久?”汤西卡检视自己指甲上的蔻丹,装作随意发问,莉丝却觉得汤西卡很在乎她的回答。

    她耸耸肩。“我也不知道。”

    “真的吗?”这回汤西卡盯著莉丝看,似乎想看清她是否说谎。

    莉丝点头。

    “那你的花费要从哪里来?”汤西卡发问的动机不像是出自关心。

    “尼可要我帮他工作。”

    汤西卡挑高眉毛,显然不高兴听到这个消息,不过她立即又皮笑肉不笑地说:“尼可就是这么个好人,他总不能眼看着你和你弟弟饿死。他那个人外冷内热。心肠其实很软。”她娇笑起来。“你想像不出他热情时的疯狂劲儿吧!”

    莉丝的血往脑门冲。她站起来,几乎无法控制怒气。“对不起,我想去和瑞迪道晚安,我自己也累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她其实才不管汤西卡介不介意,她再留下来任汤西卡贬损的话就要爆炸了。要是她发起脾气,恐怕大家都会很难看。

    这位无礼的小姐和高傲的雷尼可真是绝配。是他告诉她,他可怜他们姐弟即将饿死,所以才要他们来伦敦投靠他爷爷吗?他还对汤西卡说了什么?

    汤西卡也站起来,她穿著高跟鞋,比穿著平底鞋的莉丝高了不少。“你们乡下人一定都早睡惯了吧!尤其第一次进城,兴奋过后自然会觉得特别累。”

    莉丝在心里暗笑,这个蠢女人真以为伦敦以外的人,晚上七点喝杯好立克便关灯就寝?

    “是的。”她压制著怒气简短地回答。

    “尼可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喜欢成视诋事的女人,你懂吗?男人都喜喜欢吃熟透了的红苹果,不喜欢吃酸涩的青苹果。也许等长大一点你就会懂了。”

    莉丝瞪著她。够了!她的忍耐度已至极限。她用冰冷的声音,掩饰怒气。“如果你是怕我跟你抢他的话,放心吧!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不管他是红苹果还是青苹果,他都是你的。”

    她转身,头仰得高高的。双手握拳,走出起居室,差点撞上尼可。

    “你要睡了吗?”他注视著她被怒气涨红了的脸。

    “我们乡下人都很早睡觉,不习惯夜生活。”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说完,快步冲上楼回到房间。

    她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也从来没有受过这种侮辱。换了睡衣躺上床关了灯,怒气仍未消。她太傻了,干嘛任汤西卡欺负她?今天晚上她本来和约翰爵士聊得很愉快的,现在好心情全被汤西卡破坏掉了。

    太可笑了!汤西卡居然以为她会跟她抢尼可。哼!那种傲慢的男人送给她她都不要。

    汤西卡如果能抓得住尼可的心,别人想抢也抢不走。真是莫名奇妙!她要管也该管好她的男人。欺负她一个无辜的乡下女孩算什么都会英雌!下次汤西卡再敬骑到她头上,她一定要让她知道乡下女孩也不是好惹的。

    她气得好累,在跌入沈沈梦乡之前,警告自己以后要离雷尼可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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