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双耳不闻窗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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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恩,那个破屋子里的十四岁男孩,葛罗亚画了那么一个魔法阵让他的身体暖烘烘的,再感觉不到寒冷的气息,他打开袋子,里面是黄灿灿的金币,上面躺着葛罗亚留下的戒指。
他把戒指放到一边,把金币全倒了出来,望着一小堆金币冰冷的脸上看不出丝毫喜悦,他一枚一枚的数,数到一百五十九枚时,外面天色变黑,天空传来一声闷响,他仅仅是朝外瞥了眼,然后继续默默地数。
三百枚金币,整整三百枚。好大一笔飞来横财。
他的心已经有如铁石,看破尘世,正如对葛罗亚说的我不相信怜悯!我不相信幸运!我更不相信善良!我只相信痛苦!我只相信恐惧!只相信死亡!
三“不相信”三“相信”幼小心灵被无情和残忍淹没,就在这个北方偏荒之地,他见过太多血腥和欺压的事了。他七岁时,父亲贪生怕死,任人带走了漂亮的母亲,不止不阻止还推波助澜,导致母亲一头撞上利剑,在他面前惨死,还记得母亲临死前向他伸出的苍白右手,逐渐失去色彩的双瞳充满不舍、怜爱、悲痛、伤心当时,他没有任何表情,眼泪默默地流。等长到十三岁,他用一块石头把沉睡的父亲拍死,不停地拍,整整拍了一天,累了休息一下,休息好了继续拍,边拍边哭,整整一天,从搬起石头的紧张、愤恨和害怕,到面无表情心硬如铁,用了一整天的时间。
那一晚,他彻夜无眠,哭了整整一晚,从那一晚开始,他纺再不流一滴眼泪。
案亲只是个可怜的胆小表,真正的仇人还在强抢女人欺压城中少得可怜的民众,莫丁那坎特公爵,当今皇帝撒旦一世龙在天的叔叔,他知道,要杀莫丁那除非有强大的实力,他没有,甚至没有任何机会去成为强者,因为他没有钱,哪怕一个铜币都没有。在杀死父亲一年的时间里,他讨饭,捡吃的,学会了捉藏在地下的老鼠,学会了如何吃米粒大小的虫子,坦桑城的人都叫他讨厌可怜的小乞丐。
就这样,他活到了现在。
现在,地上有了三百枚金币,他的心突然之间升起希望。
“想发泄怨恨和怒火,想报复一切曾经带来的伤害,拿着戒指去帝都魔法学院找希伯来老家伙,他会收容你。除了希伯来,不要让任何人看到我给你的戒指。”
耳边又一次响起那个快死的老家伙的话,他把金币装好,又拿起戒指,想了想,拿着戒指的手伸进裤子里,把戒指塞进了屁股中间的洞!从他全身上下和家来看,那里是唯一最安全的地方,最宝贵的东西当然应该藏在最安全的地方,戒指是他的希望,也就是最重要的东西。
如果葛罗亚灵魂有知,不知道会怎么想?
门口响起一片马踏冰地的轻脆声音,一队士兵骑马过去,当先一人裹一身纯白俅毛绒衣,骑一匹白马,脸色阴沉,正是莫丁那坎特公爵。
那个老家伙死了吗?
基恩有这样的感觉,刚才逃诏地摇,天色昏暗,房顶几块砖瓦也飞上了天,多出几个破洞,他都以为天要崩塌了,心里却不害怕,反在想让这个世界见鬼去吧,可随后,他看到了一圈美丽的光圈散射,天地恢复了正常,他失神了片刻,拿起一枚金币放在身上,把二百九十九枚金币放进袋子里,然后埋进墙角。
当基恩正在做这些的时候,屋子中地面慢慢现出一个红色图案,正是葛罗亚吐血的位置,红色图案越来越亮,最后烧了起来,一只小小的火蝇从中间钻了出来,火焰随之熄灭,图案跟着消失,火蝇原地飞了一圈,寻找某种气息,然后贴地直朝基恩飞过去,基恩一无所觉,火蝇从他跪下的双腿间飞过,钻进衣服。
基恩突感肚脐一疼正是葛罗亚所绘魔法阵的阵中心。他连忙察看,却哪有什么异常。他没有多想,把金币埋好,然后又缩进草堆,拉出小老鼠,想来想去,最终没有放生。
草堆里摸出点火之物,几根枯枝,点燃,又用一根铁线穿过老鼠,一缠,丢进了火中。
小老鼠“吱吱吱”乱叫,基恩不为所动,又用两根细棍子夹起来,在火的上方烤,直到小老鼠没了声音,火渐渐熄灭,他取下铁线,把半生不熟的老鼠整个丢进口里咀嚼,骨头一点点吐到掌心,吃完却又把骨头重丢回口中使劲咬,咬碎,吞下。
基恩摸摸肚子,这个时候莫丁那坎特公爵的队伍回转过来,他从门缝处看到了士兵抬着的尸体,莫丁那坎特浓眉紧锁,心不在焉。他想:那个老家伙果然死了啊。
“虽然我和你素不相识,但是念在你给了我好处的份上,我帮你杀了莫丁那坎特。”
他把葛罗亚的死归在了莫丁那坎特公爵身上,反正是要杀莫丁那坎特的,多一个理由也没有关系“也算是对得起你了。”他这样想着,想到了那本书。
他还是第一次看书,还是魔法书籍,由于从小没有学习,所以他不识字,上面密密写的什么一个不认识,只是随手翻翻,翻到后面,全是各式各样的图案,和死去的老家伙在身上画的差不多,他知道,那一定是魔法阵了。
翻了会没什么意思,把葛罗亚魔法笔录也藏进了金币埋藏点,同时把身上那枚金币也放了进去。之前他想拿着金币去城里的酒馆好好吃上一顿,可转念一想,人家要是有个什么歹意,弱小的自己可是全没有反抗的能力,结果只会有一个。
所以,他决定还是过以前的生活,等到大雪初融商贸往来开始,跟着商队到帝都去,每年,都会有那么一、两个商队到帝都,然后他就去找帝都魔法学院的院长希伯来,在那里学习魔法。
时间还有五个月,现在的问题是:要活下去。
好在对生命最大的威胁寒冷不存在了,没有这一条,他可以找到更多吃的东西,比如埃斯百德森林里的树根!埃斯百德森林有种低矮的树叫肥根这是他取的名字,滋多根粗,就是带有很浓的涩味,不是很容易下咽,不过吃一次可以管好多天。唯一可惜的是,肥根不能存贮,有一次他吃了一半留了一半,一夜之后,剩下的肥根就那么不见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他带上一根用来挖掘的臂粗尖木棍出发了。
基恩,那个破屋子里的十四岁男孩,葛罗亚画了那么一个魔法阵让他的身体暖烘烘的,再感觉不到寒冷的气息,他打开袋子,里面是黄灿灿的金币,上面躺着葛罗亚留下的戒指。
他把戒指放到一边,把金币全倒了出来,望着一小堆金币冰冷的脸上看不出丝毫喜悦,他一枚一枚的数,数到一百五十九枚时,外面天色变黑,天空传来一声闷响,他仅仅是朝外瞥了眼,然后继续默默地数。
三百枚金币,整整三百枚。好大一笔飞来横财。
他的心已经有如铁石,看破尘世,正如对葛罗亚说的我不相信怜悯!我不相信幸运!我更不相信善良!我只相信痛苦!我只相信恐惧!只相信死亡!
三“不相信”三“相信”幼小心灵被无情和残忍淹没,就在这个北方偏荒之地,他见过太多血腥和欺压的事了。他七岁时,父亲贪生怕死,任人带走了漂亮的母亲,不止不阻止还推波助澜,导致母亲一头撞上利剑,在他面前惨死,还记得母亲临死前向他伸出的苍白右手,逐渐失去色彩的双瞳充满不舍、怜爱、悲痛、伤心当时,他没有任何表情,眼泪默默地流。等长到十三岁,他用一块石头把沉睡的父亲拍死,不停地拍,整整拍了一天,累了休息一下,休息好了继续拍,边拍边哭,整整一天,从搬起石头的紧张、愤恨和害怕,到面无表情心硬如铁,用了一整天的时间。
那一晚,他彻夜无眠,哭了整整一晚,从那一晚开始,他纺再不流一滴眼泪。
案亲只是个可怜的胆小表,真正的仇人还在强抢女人欺压城中少得可怜的民众,莫丁那坎特公爵,当今皇帝撒旦一世龙在天的叔叔,他知道,要杀莫丁那除非有强大的实力,他没有,甚至没有任何机会去成为强者,因为他没有钱,哪怕一个铜币都没有。在杀死父亲一年的时间里,他讨饭,捡吃的,学会了捉藏在地下的老鼠,学会了如何吃米粒大小的虫子,坦桑城的人都叫他讨厌可怜的小乞丐。
就这样,他活到了现在。
现在,地上有了三百枚金币,他的心突然之间升起希望。
“想发泄怨恨和怒火,想报复一切曾经带来的伤害,拿着戒指去帝都魔法学院找希伯来老家伙,他会收容你。除了希伯来,不要让任何人看到我给你的戒指。”
耳边又一次响起那个快死的老家伙的话,他把金币装好,又拿起戒指,想了想,拿着戒指的手伸进裤子里,把戒指塞进了屁股中间的洞!从他全身上下和家来看,那里是唯一最安全的地方,最宝贵的东西当然应该藏在最安全的地方,戒指是他的希望,也就是最重要的东西。
如果葛罗亚灵魂有知,不知道会怎么想?
门口响起一片马踏冰地的轻脆声音,一队士兵骑马过去,当先一人裹一身纯白俅毛绒衣,骑一匹白马,脸色阴沉,正是莫丁那坎特公爵。
那个老家伙死了吗?
基恩有这样的感觉,刚才逃诏地摇,天色昏暗,房顶几块砖瓦也飞上了天,多出几个破洞,他都以为天要崩塌了,心里却不害怕,反在想让这个世界见鬼去吧,可随后,他看到了一圈美丽的光圈散射,天地恢复了正常,他失神了片刻,拿起一枚金币放在身上,把二百九十九枚金币放进袋子里,然后埋进墙角。
当基恩正在做这些的时候,屋子中地面慢慢现出一个红色图案,正是葛罗亚吐血的位置,红色图案越来越亮,最后烧了起来,一只小小的火蝇从中间钻了出来,火焰随之熄灭,图案跟着消失,火蝇原地飞了一圈,寻找某种气息,然后贴地直朝基恩飞过去,基恩一无所觉,火蝇从他跪下的双腿间飞过,钻进衣服。
基恩突感肚脐一疼正是葛罗亚所绘魔法阵的阵中心。他连忙察看,却哪有什么异常。他没有多想,把金币埋好,然后又缩进草堆,拉出小老鼠,想来想去,最终没有放生。
草堆里摸出点火之物,几根枯枝,点燃,又用一根铁线穿过老鼠,一缠,丢进了火中。
小老鼠“吱吱吱”乱叫,基恩不为所动,又用两根细棍子夹起来,在火的上方烤,直到小老鼠没了声音,火渐渐熄灭,他取下铁线,把半生不熟的老鼠整个丢进口里咀嚼,骨头一点点吐到掌心,吃完却又把骨头重丢回口中使劲咬,咬碎,吞下。
基恩摸摸肚子,这个时候莫丁那坎特公爵的队伍回转过来,他从门缝处看到了士兵抬着的尸体,莫丁那坎特浓眉紧锁,心不在焉。他想:那个老家伙果然死了啊。
“虽然我和你素不相识,但是念在你给了我好处的份上,我帮你杀了莫丁那坎特。”
他把葛罗亚的死归在了莫丁那坎特公爵身上,反正是要杀莫丁那坎特的,多一个理由也没有关系“也算是对得起你了。”他这样想着,想到了那本书。
他还是第一次看书,还是魔法书籍,由于从小没有学习,所以他不识字,上面密密写的什么一个不认识,只是随手翻翻,翻到后面,全是各式各样的图案,和死去的老家伙在身上画的差不多,他知道,那一定是魔法阵了。
翻了会没什么意思,把葛罗亚魔法笔录也藏进了金币埋藏点,同时把身上那枚金币也放了进去。之前他想拿着金币去城里的酒馆好好吃上一顿,可转念一想,人家要是有个什么歹意,弱小的自己可是全没有反抗的能力,结果只会有一个。
所以,他决定还是过以前的生活,等到大雪初融商贸往来开始,跟着商队到帝都去,每年,都会有那么一、两个商队到帝都,然后他就去找帝都魔法学院的院长希伯来,在那里学习魔法。
时间还有五个月,现在的问题是:要活下去。
好在对生命最大的威胁寒冷不存在了,没有这一条,他可以找到更多吃的东西,比如埃斯百德森林里的树根!埃斯百德森林有种低矮的树叫肥根这是他取的名字,滋多根粗,就是带有很浓的涩味,不是很容易下咽,不过吃一次可以管好多天。唯一可惜的是,肥根不能存贮,有一次他吃了一半留了一半,一夜之后,剩下的肥根就那么不见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他带上一根用来挖掘的臂粗尖木棍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