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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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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于是我就闭了,果真天黑了,接着我还见到了周公、还有吃的正当我正要吃到一香鸡腿还是肯德基的时,突然鸡腿消失了,我睁开双眼,原来是石岚用胳膊肘搡了我一下。

    于是我下意识地理了下散乱的头发,接着听课。这节课是分析化学,老师是个讲师,即专门讲课的老师。她上了几次课后,就追赶潮流,烫了个方便面头发,卷得除了让人想到方便面还是方便面,听她讲课,我会不自觉地把眼球抛向她的头发,起到“望发止饥”的作用。她讲第一章我就走神了,所以我干脆眼不见心不烦,连课也不听了。她讲第二章我睡觉,讲第三章我看第一章,讲第四章我看第二章

    我叫蓝齐儿。

    六岁那年,我坐姐姐的自行车时打瞌睡,把脚放进轮胎,致使脚修养了一段日子;七岁那年,我爬树捣鸟窝,被邻居家的狗狗追得死去活来;八岁那年,我开夜车打游戏机,成绩一落千丈,老师在全班同学前批评我,骂得唾沫横飞我是一个女孩子,总的来说,我还是很善良的,还是好孩子,没有走上邪魔歪路,因为我上大学了。

    2005年的艳阳高照的一天,蓝齐儿我手持一包、手拖一行李箱单枪匹马闯进我的大学,开始风风火火地过我魂牵梦绕的大学生活。我做梦也没想到我居然成了一混混,混着怎样混过考试,怎样混过这看似忙碌的大学生活。

    2

    今年是2006年。白驹过隙,我都成学姐了。

    上完课吃完饭回宿舍,在宿舍楼的楼梯口,我就能听到延依用她那深厚的内功吼着“虾虾”那是宿舍一群八卦女生帮我起的绰号,因为我实在像虾,身体像虾,行动像虾,连思想也像虾。

    延依是我们班的女班长,也是我们的老大,天晓得,有个温柔似水的名字,却是咱寝最具男性魅力的女生。所以说,看人不要看名字,它是经常会让人产生错觉的。见过很多学生的名字,大多逃不开“聪”“亮”“熟”“飞”“帅”“丽”之类的,最让我惊讶的是,女生名中“亚男”“胜男”占1%,可见父母对她们的希望多大,要胜过男生,不行的话也要仅次于男生。世界人口众多,但最终只划分为两类--男和女。我疑惑的是:是不是只有两种选择--胜过男生和亚于男生?难道还有其它情况?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但父母似乎给这个代号承载了太多,希望还是压力?最后,这个代号将是代沟的开始。

    我应了延依一声,然后狂奔向宿舍,石岚还是在后面慢悠悠地。还是宿舍像个人呆的地儿,像个温暖的家,学校的其它地方都像冰窖,奇怪的是一年四季都寒冷,从来没出现过太阳。

    延依看到我回来了,立马就给了个热烈的微笑:“虾虾,你终于回来啦!”我疲倦了应了一声“是啊”然后又回过神来“老大,才一顿饭的时间没见就想我啦,嘿嘿”“才不是呢,我等着你回来扫地呢”我差点喷饭,原来我在延依的心中就是一打扫的,说白了就是一扫把,说不定连扫把也不如呢。于是我假装悲哀,顺便把刚刚的想法尽情表达出来。延依哈哈大笑,拍着书桌冒出四个字“就是就是”我不担心延依的手,只担心那书桌会不会承受不住压力。

    延依就是这样一个豪爽的女孩子,像武侠片里的女侠,使命就是帮助有需要的人,就比如我吧,帮助我解决生活上的一些白痴问题以及心理上的一些不白痴问题。和延依闹完后,我就径自爬上床去睡觉,这才发现平果已在床上了,只是她已闭上了眼,还有呼吸。

    平果本名非如此,只因超级喜欢吃aapple,所以被大家光荣地冠上这个可爱的名字,她也很欣然甚至带着点兴奋,还经常边吃苹果边笑嘻嘻地说:“a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事实上,她并不是一天一个苹果,只要她身边有幸存的苹果,她就会一并解决,直到撑到不行。她一次最多能吃掉4个苹果,我们看了都甘拜下风,因为她吃苹果的功力我们不及。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我每天早上醒来都这么对自己说。事实上,我并不喜欢阳光灿烂的天气,相反我喜欢有雨的天气,缠绵细雨或是暴风骤雨我都喜欢,只要有雨就行,或许是因为我属兔,雨总能让我闻到浪漫的气息。但我偶尔也会在霏霏霪雨几天后期盼太阳的出现,因为衣服已经晒了数天了,太阳再不出来,衣服就要发臭了。一想到那味道我就接近崩溃,这可不是我要的浪漫啊。

    起床后,我依然开始过每天重复单调而有规律的生活。今天的分析课,我又走神了,看到代表溶液体积的v,我竟然想到了v字仇杀队,然后脑海里便浮现一张面具,然后是厮杀的场面,再然后就被血腥慢慢覆盖。有时,我会疯狂地想,我的脑子真是一个特好的电影院,想放什么电影就放什么,只要有储备。所以,未雨绸缪,我要多看电影,每次我去看电影时我就如是安慰自己。我也明白这是一种自欺欺人,但没办法啊,我就是喜欢看电影。别人学习时我玩,别人玩时我更加毫无顾忌地玩。偶尔我也会替自己感到悲哀,但那种感觉只是瞬间的,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快。

    上完半天的课,我们一群人像饿疯了的小鸡去食堂抢食,完全不顾淑女形象。事实是我们本来就不是什么淑女,喜欢提高嗓门讲话,喜欢狼吞虎咽,喜欢穿运动服,不喜欢打扮,不喜欢穿裙子。我们总觉得那裙子是不可靠的东西,飘忽不定,风一吹就什么都失去了,表面上什么也没有失去;至于打扮更是恐怖的事情,本来长得挺标致的一个可人儿,打扮后居然成了一妖精。

    延依、石岚、我与我们大一时的无机化学实验老师在食堂偶遇了,便聚坐在一起吃饭,简称“聚餐”边吃边侃就侃到了我们的有机化学老师,延依飘出一句“她长得还不错”“身材也不错”我平淡地补上一句。“就是普通话有点不标准”石岚也不甘示弱,然后就没了下句。我们仨瞥了瞥实验老师,发现他这个绅士脸上泛红了,我们这才意识到我们无意伤害了他,虽然他今天身着深色西装,可着实只能显出他的矮个儿。我们三挤眉弄眼,用眼神交流着怎样去弥补实验老师受伤的脆弱的心灵。没等我们开口,他就来了句“哇哇,你们这是听课还是干嘛啊?”随即我们就咯咯笑起来,应和着“是啊,是啊,上课上得好就行”然后就低头往嘴里狂塞米饭。

    2006年,南京没有秋天,搞得我这个既喜欢秋天又喜欢冬天的人哭笑不得。

    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偶尔抬头看看sky,望那深邃的风景,心里却想着什么时候下雨啊。一年逝去,我依然喜欢骑着单车在校园里游荡,比僵尸多个灵魂而已;顺便背上单肩包,塞上耳机,让音乐充斥着我的耳朵,使我无法思想,只能跟着音乐一起旋转。与一年前不同的是,以前有落叶看,徒增我的伤感和灵感,而现在连叶影子也见不到,因为我们搬校区了。

    3

    一年前,也就是2005年,我带着满心憧憬步入了大学这神圣的殿堂.没有兴奋、没有激情,只是有点沮丧、颓废。我漫步在校园的林荫道上,不经意间发现地上竟然有那么多枯萎的落叶,心中顿时有一丝被滑过的心碎,有点凄凉、有点苦涩。我的感觉像小说写到了最后一页。

    高考后,我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考验,然后就变得沉默、多愁善感。一朵花瓣的凋零,一片树叶的枯萎,心灵深处都会产生共鸣,仿佛看到了又一个生命的消然而逝。生命竟如此的短暂!如此的脆弱!

    但我的沉默寡言只坚持了一个星期,因为宿舍那群人。之后我也想通了:说到底,屁大点的事,不就是个手术吗?再说我都从鬼门关出来了,怕什么?生死由天命;既然生命苍白无力,那我就该及时行乐,干自己喜欢的事,让生命苍劲有力。自此,活泼的蓝齐儿又重现人间,寂寞的蓝齐儿被埋葬在了心底,然后蓝齐儿就逐渐成了一混混,一个随心所欲的混混。

    爱死宿舍那张床,虽小但很舒服,躺在上面立马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买了张很划算的床上书桌,然后为了显示书桌的实用价值,我就一个星期在床上干了除拉撒外的一切事,懒得我都成了一废人。过了一星期,新鲜感没了,我也良心发现了,再让宿舍的她们帮我打饭,我就会引起公愤了!自此,床上生活告一段落。

    爱死学校的植物园,虽小但很温馨,在里面散步、读英语该是很有意境的一件事。石岚每天都去那里读英语,不知道她感觉如何。我只记得我有次在植物园放声学唱摇滚,结果周围的人在我睁开眼后都消失不见了。

    恨死学校的广播了。每天清晨,广播定时播放类似噪音的音乐催促我们起床。然后我们就睡眼朦胧地向操场聚拢,像监狱里的集合似的。很多人嘴里叼着包子小步快跑,还有的人嚼着蛋饼、摇摇晃晃、大步流星操场上很多红眼与熊猫眼相对,做着忸怩的歪曲的早操,这种场景足以让旁人倾“倒”

    爱死学校的水上报告厅了,四周绿水环绕,水里还有小生命跳跃。我喜欢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坐在靠水的位子上,塞上耳机,闭上眼睛,世界里再无其它,把周围的几对情侣当空气。

    情侣总是大学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作为稀少珍贵的单身贵族的我习惯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坚强因为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别有风味,自由逍遥,独自享受滚滚红尘中的青春年华,其乐无穷!

    空闲时,我喜欢沐浴在阳光下,躺在草地上,闭上眼睛,聆听校园中大自然的声音,期待着一行大雁飞过青天,带给我灵感;还喜欢徘徊在星空下,在操场上转悠,期待着流星划破夜空,好让我许愿;还喜欢听着流行歌曲,奋笔疾书,记下平凡而伟大的现在。

    周末,经常和宿舍的她们,一起去看电影,经历一下别人的人生;或一起去逛街,满足一下我们物质上的需要;或一起去餐馆聚餐,品味一下美味佳肴,或去上网,干自己想干的事;或躲在被窝里,美美地睡上一觉;或去操场跑跑步,打打球。

    又是一个温柔的夜晚,园子、徐熙然还有我与班上男生约好了去打篮球。园子和我在某些方面有些相像,我们同在一个寝室,一个拥有12人的大家庭,只是她和我不在一个room,隔着一扇门;徐熙然则无情地住得离我们很远。我们三慢悠悠地边说边笑边向操场蠕动。到达操场时,看到一群微黄灯光下活跃的身影;虽然黑漆漆的,看不清楚人,但我们还是一眼找到了咱班的男生。其实我们三个女生根本不会打篮球,就跟着在里面瞎凑合。此刻篮球正在范雨的操纵下如鱼得水,他一个纵身,篮球投进了,帅!看到范雨,我立马想到开学时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有点滑稽、带有戏剧性。他没有参加第一次的班会,所以我并不知道他是我们班的;有次,我在超市买卫生纸,隐约听到有人在说“你也来买东西啊”我抬起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那张脸分明是对着我微笑的,可我此时犯糊涂了,想不通一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和我打招呼,我还没来得及想,就做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连我自己也没想到的动作:扔下手中的卫生纸撒腿就跑,留下尴尬的他在超市纳闷。想到这,我不禁放声笑起来,搞得园子和徐熙然莫名其妙。我们三个和男生们打了声招呼后,便开始分组打比赛。徐熙然和我在一组;男生们很仗义、很绅士,因为只要篮球在我们女生手里,他们就不抢,让我们投篮。每次投篮,他们就会冲着黑夜,对着篮筐狂喊:“投中鸡腿,投不中奶茶。”这样真好,投中与否都有好吃的。打着打着,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天歌来。

    天歌是一个和我一样喜欢下雨和仰望sky的哥们,性别忽略不计,就等同于一姐妹啦。他为这总感到委屈,再怎么着,也是一堂堂男子汉啊。他是我第一个异性知己,我一直很珍视我们间的友谊。

    前天晚上天歌打电话来告诉我一件趣事:“我今天看一群鸽子在头顶飞过,特别兴奋,想到了吃烤炉鸽,突然一堆鸽屎从天而降,在我身边1分米处稳稳降落!”

    “真的假的?真的话,你就活该啦,它们本该降落得更准确些的。”

    “当然真的啦,骗你就是小狗!”

    “你当小狗的次数还不够多啊?”

    “嘿嘿,不多的,你小丫就会幸灾乐祸,真是没良心”

    “我本性如此,心早没了”

    天歌很喜欢打篮球,打得也很棒;高中时,他总是吵着要教我打篮球,而我每次都以太辛苦为由半途而废。所以至今我只会唯一学会的三步上篮。

    我努力把自己从回忆中拽回来,可有时候似乎光努力是不够的,越想拽回自己,自己反而越拼命地想。有关天歌的一切逐渐在脑海中浮现,从模糊到清晰,天歌曾经说过的话,天歌的微笑,天歌打篮球时的样子原来,打篮球是一种让我想起天歌的方式。

    今晚大家打得很尽兴,玩得很开心。而我默默对自己说:以后想天歌了,就来打篮球。

    一转眼,进入大学一个半月了,而我几乎把大学里该玩的地方都玩过了,该吃的也吃过了,只是该学的什么也没学。我此刻只有一种感觉:我进错大学了。因为所学的东西都是我最讨厌的,最不擅长的。苍天挺会弄人的,我最讨厌南京,于是我到南京来上大学;我最讨厌化学,于是我跑到大学里来学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还有以后的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看到化学那两个字,我就恐惧。我选择得还真是绝,绝得让我想哭;当我抬起头,照照镜子,眼角不湿润,眼眶里没有一丝盘旋的泪珠,原来我欲哭无泪。当初要不是高一高二玩得比较疯、比较彻底,我也不会觉得内心愧疚从而遵从父母的意愿,当什么理工科人才,进大学读理科。我当时该反抗的,至少该表达一下反对;但此时此刻说什么都太迟了。

    今天太阳挺温暖,只是我还是感觉有些寒冷。中午,揽月发来短信:“大学里的生活像是月球上的失重,常常有出轨的不安,我原本便不及你的自持,总是狂喜大悲。大学却非旧日所想,你过得怎样?”

    揽月,那个陪我在阳台上数星星的女孩。高一的时候,傻傻的我俩最喜欢在温柔的夜晚在阳台上看着星星谈理想,谈过去、现在和未来,谈快乐的和悲伤的事;我俩彼此见到对方,心里话就会有种涌出的冲动,仿佛我们上辈子就是好朋友一般。揽月很有理想抱负,写文章很美,在我心中,她是个女诗人;而且她学习很棒,比我好,也比我学得认真。

    揽月发来这样一段文字,不知我该喜还是该悲。喜的是失去联系的她终于联系上了,悲的是她,有抱负的她怎会有这般悲伤的感慨。于是我告诉她我的近况,把自己伪装得很快乐。

    她又发来一条:“学校的樱花欲逝,在这扰人的今朝,心倦了,人懒了,真怕自己会沉沦,逼迫自己在图书馆呆到闭馆,竟像抽血一样痛苦!真怀念往日简单如一的生活。”我的心抽搐了一下,没想到她也会这样,像我一样。但我是不会告诉她我也沉沦的,因为我不想她担心,不想她悲伤自己的同时又替我悲伤,我能做的只是说一些鼓励的话语。

    今晚只有少数的星星在闪烁着。南京的夜空太浑浊,自从来到南京后,很少能看到繁星,最多只能算是孤星。站在阳台上,我在想:揽月现在是否和我一样在阳台上看星星呢?她还记得当初阳台上的畅谈吗?还记得她的雄伟抱负吗?今夜,我预感我要失眠,于是我戴上耳机,收听广播,进入“原来你也在这里”节目。渐渐地,广播里的声音模糊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睁开眼睛天就亮了。

    今天是高数课,被我们亲昵地称之为“荣荣”的高数老师正激情荡漾地吹着他的那句口头禅“把你们的眼睛打打亮”我的心里已笑得快断气了,眼睛又不是灯泡,怎么打亮呢?同时我的眼球不经意地瞄到一个不该看到的场景。我前排也就是第一排有一中国籍男子正在大肆地抠着鼻孔,手指在鼻孔里不停地旋转、挖掘,似乎想从鼻孔里挖出黄金似的。几分钟后,剩下他的鼻尖在空气中透着红色;手指回荡在空气中,表演着“弹指神功”他以后就成了我们专业出名的“三聚头”之一,他就是严文。有着比别人都文静的名字,为人却他不修边幅,头发的颜色和灰尘近似相同,头发卷得像方便面,灰色的方便面。他还是那种一天到晚泡在自习室的“乖学生”学习刻苦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知为什么,学习太认真的男生总让我觉得恐怖。我觉得既会玩又会学的男生才像个男生。看到严文在大庭广众下做如此不雅观的动作,我有些反胃,提了提神,继续听课。

    课后,班会隆重进行,这次是商讨攀登紫金山的事,紫金山将成为我来到南京后的第一个旅游景点。开完班会,便和石岚奔向食堂;走在林荫道上,阿东突然发来搞笑短信,不禁让我再度沉陷在高一的岁月中。阿东那时坐我后排,他是那种个性很随和的男生。

    某天,我发现他的指甲居然留得比女生还长,跟皇太后似的。于是,我就苦口婆心地劝他剪了,我对他说“你就把指甲剪掉吧,指甲里有很多细菌的,况且男生留那么长的指甲干嘛,搞得像东方不败一样。”听完这话,我发现随和的他瞬时脸都绿了。然后就尴尬地一笑而过,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了,我习惯了。”我立马把头转向前方,在心里唉声叹气:这孩子咋就这么倔呢?当一节课过后,我第二次把头转向后方时,我惊喜地发现:阿东正低着头拿着指甲剪在剪指甲。我嬉皮笑脸地拍着他的桌子:“你终于觉悟啦!”他被吓了一跳,仿佛如梦初醒,然后无奈地笑了笑:“不是啦,刚才帮你捡掉地上的本子,结果不小心折断了”说完继续低下头剪。我心里快笑得窒息了,立马一本正经地装着长辈的口气安慰他:“哎,节哀顺变,这是上天的安排,上天是为你好!”他低着头点了点头。我估计着他剪得快心痛死了,毕竟这指甲留了好久才长这么长!

    还有一次,大约是冬季的清晨,英语早读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们也正读得激烈得像放炮般,就差掉鸡皮疙瘩了。突然,英语老师潘sir像幽灵般瞬间出现在教室门口。透过厚厚的如酒瓶底搬的镜片,他扫射了教室的每个角落,不认真读英语的学生就会被他射中。猛地,他的眼球停止了转动,一脸的严肃。我连忙低下头一面装作读书一面用余光瞟着他,感觉他正朝我这个方向走来。我慌神了,接着读。哪知他穿越我,在我的后面也就是阿东的旁边止住了脚步。好奇心促使我停止了读书,而是往后一仰,我听到潘sir冰冷的声音:“***,你觉不觉得你今天穿得很臃肿啊?”然后转身就走了,消失在教室门口。从他出现到消失,不到2分钟,不愧是幽灵,留下一句话就飘走了。我转过头,看到阿东一脸尴尬的笑,然后冒出两个字“郁闷”我仔细打量了番阿东,的确,他今天穿的羽绒服太大了,穿着像气球,用潘sir话说,就是“臃肿”看他那样,我扑嗤笑出声来,嘴里却安慰着他:“老师真奇怪,你穿成这样跟他有什么关系啊?”阿东又保持沉默。看他那样,挺难受的,穿件衣服也要被老师指点,哎,这什么世道啊。

    深陷在过去一会儿,我便回到了现实,因为到食堂了。

    食堂的菜在两个月之内几乎就被我们吃遍了,从一食到四食再到风味小吃,再到八百米小吃一条街哪个食堂有什么菜,每个食堂的主打菜(最好的菜)是什么,我们一清二楚。南京的确是个大杂烩的地方,各地的各式菜应有尽有,虽然没有当地的菜地道。可惜的是,在这么多菜中,唯独没有家乡的海鲜。记得在高考后的聚会上,班主任徐sir曾意味深长地对我们说:“去了外地读书,好是好,只是外地没有自己家乡吃得好,因为没有海鲜。”想念家乡的海鲜了:文蛤、泥螺,还有各种蟹、鱼、虾还好,我并不是特别痴迷于海鲜,不然不知该怎么活;我有些担心那些喜欢吃海鲜的同学,他们还活着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只是苟且地活着,忍受着极其巨大的痛苦——吃不到自己的favourite ;在我看来,这是生不如死的。我想象着:他们回到家肯定是狼吞虎咽地一解口馋之苦。

    石岚和我径直走向一食的二楼。最近迷上此处的一道菜——冬瓜排骨汤。喝着冬瓜排骨汤能让我品味到妈妈的味道,因为我以前就很喜欢冬瓜排骨汤,妈妈经常煮这个汤给我喝,而且味道棒极了,人间极品。虽然食堂煮的味道和妈妈煮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我还是喜欢这道菜,因为汤里有妈妈的味道。我已经连续一个星期一直喝着这汤了;除了早餐,这汤是我午餐和晚餐的必选菜。这不,我又冲着冬瓜排骨汤来一食二楼了。

    今天二楼的人爆多,史无前例,因为今天献血的人都在这里吃免费午餐。不,不是免费,是他们用鲜血换来的。说到献血,我觉得每个善良的人都应该做的。一来把自己的坏血排出去,二来证明自己的善良,顺便净化下灵魂,用天歌的话来说就是“给自己一个上天堂的机会”

    排队时遇到了班上的几个男生。排了好久,仿佛几个世纪那么漫长,我已处于崩溃的边缘。范雨一脸无奈地说:“睡觉是我的人生第一大事,吃饭是我的人生第二大事,我不能让我的第二大事影响我的第一大事,所以我决定回宿舍睡觉了。”本以为他说完此话会潇洒地拂袖而去,可现实与想象是有距离的,他还是无奈地等待着去做他的人生第二大事。在睡觉和吃饭的观点上,我举双手双脚赞同他。吃是世界上除睡觉外的第二大享受,也是我的人生第二大事。

    吃完饭,习惯性地来了一句:“哇,好饱啊,好幸福啊!”这句话是受宿舍另外一位姐妹——小童的影响。她经常会在饭后说这句话,耳濡目染,我也学会了这句,自学能力还挺强。不过,在饭后说完这句话,本来舒畅的心情会锦上添花,真的很幸福。其实幸福离我们很近,只差一个心的距离,只要你及时感受,善于发现。

    吃完饭出来,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公告栏,于是我俩跑去凑凑热闹。原来是有免费韩剧看——爱在哈佛。我们对韩剧都没啥兴趣,于是掉头就走。回到宿舍,我偶然提到此事,老大突然狂笑,然后大吼一声“很好看的”原来老大在歌迷大世界里看过此片的简介,说反响不错。我有点心动,既然这么悠闲就去看吧。

    下午在路上又与徐熙然正面相迎。徐熙然是个很豪爽的哈尔滨女子,我脑海中的东北人的性格在她身上尽情闪烁。我很欣赏并打心底喜欢这样的女孩,爽快,乐观,与她相处很愉快,像清风拂过面颊一样舒服。相处不久后,和她混熟了,就亲切地称她为“小熙”之前已和她挥霍过半个下午看了两场电影:泰坦尼克号、西雅图未眠夜,两部经典的爱情片。看完后我还意兴阑珊地对她说:“小熙,那个jack太懂爱了,明知道那块木板是能解救自己生命的,可他却把那块唯一的漂浮木板给了rose;虽然他在冰冷的水里冷得发抖,可还是振作着给rose温暖,让她不要害怕,劝她好好活下去。”小熙拼命地点着头。她不知道:看到那个场景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了,虽然之前已看过两遍了。

    和小熙侃了一会,我还没来得及说看韩剧的事,她便先提了:“这周有爱在哈佛,据说不错,反正免费,我们一起去看吧。”我答应得超级爽快。在看电影方面,我一向爽快;要是让我去上自习,我肯定会拖拖拉拉、婆婆妈妈。说实话,进大学快两个月了,日子不要太悠闲,我都快忘了在教室上晚自习是啥感觉了。是像揽月说的那样“像抽血一样痛苦”吗?想到这,我有个叫心的地方在隐隐作痛。止痛的最好方法便是不去想,所以我便刻意克制自己去想。

    到周末了,小熙便和我一块去看爱在哈佛,地点在体育馆。因为去时已晚,我们先是小步快趋,然后就是快跑,横冲直撞的。我们到时,第一集已放了一半;仔细一瞧,发现这个地方是一个接近密封的小房间,里面大约只有20个人。屏幕在黑暗中闪烁着,我俩也平静地看着,兴奋地吃着。我感觉像电视里的一个场景:联邦调查局要缉拿国际犯罪团伙,于是召开秘密会议,好像就是在这样的房间里商讨对策的。想到这里,我的血液开始沸腾,越看越有劲,越吃越使劲,边看边笑,还把薯片咬得清脆响亮。6集爱在哈佛很快就结束了,比想象得还要快。时间就这样被我们享受掉了。明天继续播放,只是明天除了要带人过来外,还要带2元过来,作为门票费用。我当时差点晕倒,我早该想到的,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这群人还真是有生意头脑,抓住人“有始有终”的特点。结局是在以后连续的几个晚上,我们心甘情愿地花了几个2元来继续我们的“终点”——把爱在哈佛看完。这篇韩剧前面挺搞笑的,后面就有点悲了,讲述的是两个韩国人在哈佛相遇了,相识了,相爱了它让我对韩剧改观了。之前看过唯一的一部韩剧是夏娃的诱惑,又名爱上女主播,其中也有一段是两个韩国人在剑桥相遇、相识;他们回到韩国后继续相识,最后相爱。老大特别喜欢这部韩剧,她已不下十遍激情描述过她对这部韩剧的喜爱,对男主角张东健的喜爱,当时我在心里嘀咕着:原来老大也有发花痴的时候。我也觉得这部韩剧挺值得一看。最喜欢男女主角在剑桥度过那段美好的时光:撞车、在花园里的长椅上读英语还有偷吃、餐馆、泛舟每个情节在我脑海里都完整清晰地储存着。人真的很奇怪,在异国他乡可以邂逅,可以相互依靠,然后产生感情;可当真的感情来到时,不可避免的伤痛也伴随着一起到来了,结局是在一起或是另一段感情,或死亡。

    挥霍了几个晚上和几个2元把爱在哈佛看完了,可我一点也不心疼挥霍掉的时间和金钱。看电影或者说是看电视的时候,我很愉快,也没有感觉到时光的流逝。然后,我就去电子阅览室上网了,碰到一些老同学,于是开始聊天。到了大学后,很奇怪,我莫名地和一些人亲近了,也莫名地和一些人疏远了。

    因为有了朋友,生命才不会了无生趣,我也不再寂寞。学生时代的岁月就像一只玻璃杯,单纯透明,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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