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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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二八年五月十一日,一个晴朗的周日上午,丹恩侯爵与故崔瑞勤准男爵之女崔洁丝站在汉诺瓦广场圣乔治教堂的牧师面前。
与大众期望相反的是,丹恩侯爵进入圣殿时,屋顶并没有坍塌;典礼进行时连一道闪电也没有。甚至在典礼结束、丹恩把新娘拉进怀里热吻,吻得她祈祷书掉落时,虽然有几位年长的淑女晕倒,却没有轰雷震撼教堂的墙壁。
因此,那天晚上,方洛朗把三百英镑的本票交给毕樊世。在这之前,方洛朗已开立不同金额的本票分别交给萨罗比勋爵、白杰姆船长、杜奥古和埃佛瑞爵爷。
方洛朗不知道他要去哪里或用什么方法弄到钱来支付那些本票。十年前,他曾经向高利贷求助过。那两年的悲惨生活使他得知他们的规矩,简言之就是借五百还一千。他宁愿饮弹自尽,也不愿重蹈覆辙。
他很清楚要不是离开巴黎前必须还清那么多债务,他就不会为目前的赌债大伤脑筋。而如果他懂得记取巴黎的教训,不再碰和丹恩有关的打赌,那么他现在根本不会欠债。
他只赢过一次,而那次根本不算什么胜利。不出柯伊莎所料,丹恩把崔小姐诱进威林顿夫人的花园亲热,害他输给她两百英镑。和伊莎自信满满的预料正好相反,丹恩并未在被撞见时英雄救美,破例地表现出他的一贯作风,这才让方洛朗把钱赢回来。
令方洛朗的荷包元气大伤的是,那种事只发生了一次。受到崔小姐枪击后,丹恩发誓即使用纯金轿子抬来,他也不会要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但一个星期不到,他就泰然自若地走进安东餐厅宣布与她订婚的消息。他说她是公害,娶她是为民除害,只有他这种恶人才能收服并骑得了她那匹恶马。
坐在朱里巷剧院南边、老皮生蚝屋角落的桌子边,方洛朗闷闷不乐地心想,不知是谁收服了谁。这里不是什么高级餐厅但常有艺术家光顾,使毕樊世对它情有独钟。这里的东西也很便宜,因此目前颇受方洛朗偏爱。
“听说丹恩演了一出好戏给你们看。”毕樊世在女侍替他们斟满酒杯之后说。“吓坏了牧师。在新娘发誓服从时大笑,亲吻她时差点弄断她的下颚。”
方洛朗皱起眉头。“我原本深信丹恩会拖到最后一分钟再大声宣布不愿意,然后大笑着沿原路走出去。”
“你以为他会像对待其他女人一样对待她。”毕樊世说。“你显然忘了其他女人都是卑微低贱的妓女,崔小姐却是出身高贵的淑女。情况完全不同,洛朗。但愿你看出来了。”
方洛朗现在看出来了。他无法相信自己怎会看不出那么显而易见的事。淑女,完全不同的种类。
“如果我看得出来,你现在就会损失三百英镑。”他故作轻松地说。
毕樊世拿起酒杯,端详片刻,小心翼翼地啜一口。“勉强能喝。”他说。
方洛朗拿起自己的酒杯猛灌了一口。
“也许我真正希望的是,早点知道实情。”毕樊世在片刻后说。“事情现在就会完全不同。”
他皱着眉头注视桌面。“如果早知道实情,我至少会露口风给你。但我不知道,因为内人没有告诉我。要知道,我真的以为崔小姐身无分文。直到昨天晚上,一个替佳士得拍卖公司画素描的艺术家朋友才消除了我的误解。”
方洛朗不安地注视他的朋友。“什么意思?大家都知道由于崔博迪的拖累,他的姐姐一贫如洗。”
毕樊世瞥向四周,然后倾身越过桌面,压低声音说:“记不记得丹恩告诉我们的那幅腐朽小画像?崔小姐用十苏向钱拓奕买到的那幅?”
方洛朗点头。
“后来证明是俄国圣像画,而且是现存最精致罕见的斯特罗加诺夫画派作品之一。”
方洛朗茫然地看着他。
“十六世纪末期。”毕樊世解释。“俄国贵族的斯特罗加诺夫家族开设圣像画坊。艺术家绘制家用的小画像。作品非常精致并煞费苦心,材料昂贵,因此近来评价极高。她的那幅饰有金箔,黄金打造的画框上镶有许多贵重的宝石。”
“价值显然不只十苏。”方洛朗努力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丹恩确实说过她很精明。”他两口干杯后重新斟满酒。他从眼角瞥见女侍端着他们的餐点接近。他希望她快一点,他不想听到更多。
“当然啦,价值由观看者决定。”毕樊世说。“我估计至少值一千五百英镑。在拍卖会上,价钱可能是那个的好几倍。但我知道至少有一个俄国人不惜卖掉长子也要得到它。一万,甚至两万。”
英国首富之一的苏塞兰公爵给他女儿关玮小姐的嫁妆就高达两万英镑。
方洛朗不可能娶到那种贵族的女儿和她们的巨额嫁妆。但父亲只是区区准男爵的崔小姐和方洛朗都是属于地位仅次于贵族的中上阶级。
他现在才看出,在丹恩公然羞辱她之后,他曾有追求她的大好机会。当时她很脆弱。方洛朗应该扮演解救公主的白马王子,而不只是把外套递给她。否则今天和她一起站在牧师面前的就会是他。
那样一来,圣像画就会是他的,聪明的毕樊世就可以帮忙他把它变成现金。方洛朗就可以拥着娇妻安逸度日,不再依赖幸运女神或看丹恩侯爵的脸色过日子。
但方洛朗现在却是负债五千英镑。那个数目在某些人看来并不大,但对方洛朗来说却像几百万。
他不担心欠商人钱,但开给朋友的本票令他忧心忡忡。如果不赶紧支付,他会变得一个朋友也没有。无法清偿赌债的绅士不再被视为绅士,那个可能性比高利贷的恐吓、或债务人拘留所更令他痛苦。
现在他自认走投无路。
某些人可以告诉他,毕樊世能够在二十步外察觉到另一个人境况困窘,而以落井下石为乐。但那些聪明人不在附近,而方洛朗的脑筋又不是特别灵光。
因此,等他们吃完晚餐,喝光六瓶勉强能喝的葡萄酒时,方洛朗已经一头栽进毕樊世挖好的陷阱里了。
大约在方洛朗落入陷阱的同时,新任丹恩侯爵夫人的屁股已经快要变成石头。
从下午一点离开喜宴的宾客,她和新婚丈夫就一直坐在豪华的黑色旅行马车里。
就一个彻底蔑视婚姻和厌恶高雅同伴的人而言,他的表现异常和气。他三次要求全身发抖的牧师说话大声一点,以免观众听不清楚。他还认为把亲吻新娘弄成马戏表演,是一件很好玩的事。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没有把她甩上肩膀扛出教堂。
如果那样,洁丝苦笑着心想,他仍然有办法显得贵族派头十足。更确切地说,帝王架势十足。洁丝发现丹恩自视甚高,公认的身份顺序对他毫无意义。
在送给洁丝美得令人心碎的订婚戒指之后不久,他就向露薏婶婶表明他的看法。送洁丝回家后,他与她在客厅共度了一个小时,仔细阅读她的名单、菜单和婚礼的其他恼人杂务,然后他要她离开,单独把露薏婶婶找去谈话。他说明未来的丹恩侯爵夫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待遇。就那么简单。
洁丝不该受到任何烦扰和反驳。她只须对丹恩负责,丹恩只须对国王负责,而且那还得看他的心情好坏。
翌日,丹恩的私人秘书就带着两个仆人前来接管婚礼筹备事宜。在那之后,洁丝只需要偶尔下个命令,以及学习被人当成无比娇贵、聪明、完美的公主。
只有她的丈夫没有那样对待她。
他们已经旅行八个多小时,虽然经常停下来更换马匹,但每次也只花费一、两分钟。他们在四点左右抵达贝格郡,她上完厕所回来时看到丹恩手拿怀表,不耐烦地在马车旁来回踱步。他非常不满她花了比更换马匹长五倍的时间上厕所。
“男性只需要解开裤子并对准某个地方就行,”她耐着性子告诉他。“但我是女性,我的器官和服装都没有那么方便。”
他笑着把她推进马车,说身为女性的她天生是个大麻烦。但在马车抵达安多华,她第二次需要上厕所时,他咕哝着叫她不必急。她回来时看到他耐心地喝着一大杯淡啤酒。他笑着请她喝一口,当她一口气喝完他剩下的四分之一杯时,他笑得更大声了。
“不该给你喝的。”他在他们再度上路时说。“现在你会想上从这里到安斯贝里的每一间厕所。”
接下来是一连串关于厕所和尿壶的笑话。洁丝之前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男人觉得那种轶闻好笑。但她在几分钟前发现,如果说得巧妙,那些故事有时真的相当好笑。
此刻她正从捧腹大笑中力图恢复正常。
丹恩靠在椅背上,半眯的眼睛在眼角有细纹,线条分明的嘴弯成坏坏的微笑。
她想要气他用粗俗幼稚的故事逗得她捧腹大笑,但她气不起来。他那副洋洋得意的模样可爱极了。她一定是疯了,才会觉得恶魔可爱,但她控制不了。她想要爬到他腿上,吻遍他邪恶的脸庞。
他发现她在凝视他。她只希望自己看来不曾呈现一脸的痴迷。
“你是不是不舒服?”他问。
“我的屁股和两条腿都麻了。”她挪了挪身体。马车虽然宽敞,座位仍然只有一处,再加上他体积庞大,所以她再挪也拉不开彼此的距离。幸好夜晚的气温降低许多,他的体温才不至于太过逼人。
“在维希尔暂停时,你应该要求下车活动。”他说。“我们在抵达安斯贝里之前都不会再停车。”
“我根本没有注意到维希尔,”她说。“你当时正在说我印象中最愚蠢的鲜事。”
“如果不够愚蠢,那个笑话会无从理解,”他说。“你笑得很开心呀。”
“我不想伤害你的感情,”她说。“我以为你想要展现才智,来使我佩服你。”
他露出坏坏的微笑。“相信我,夫人,如果我想要打动你,方法绝对和才智无关。”
她心慌意乱,但故作镇定地迎视他的目光。“你一定是指新婚之夜。”她面不改色地说。“那个你以天价买到的繁殖权。其实,那方面想使我佩服一点也不困难,因为你是专家,我则毫无经验。”
他的笑容消失了一点。“但你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你祖母那只怀表里的男女在做什么,丝毫没有令你困惑。还有,你似乎很了解妓女受雇提供的服务。”
“知识和实际经验之间,毕竟有所差别。”她说。“我承认我对缺乏实际经验感到有点担心。但你似乎不是一个保守的人,所以我相信你一定会很大方地指导我。”
洁丝希望他不会因不耐烦而不愿教她。她学得很快,她确信可以在短时间内学会如何取悦他;只要他给她机会。她真正担心的只有这一点。他习惯了受过训练以满足男人的妓女。他可能很容易就会对她的无知感到厌倦和恼怒,因而抛弃她去找比较不麻烦的女人。
她知道他带她去得文郡是打算在受够她时,把她遗弃在那里。
她知道期望和尝试得到更多,都是在自找苦吃。
除了少数的婚礼宾客,世人大多视他为恶魔,嫁给“柏家的祸害”只比被判死刑好一丁点。但他在拥抱她时不是恶魔,因此洁丝忍不住怀抱更大的期望。期望使她决心尝试。
他转开视线,用拇指揉搓膝盖,皱眉瞪视着它,好像皱纹怎敢出现在他的长裤上。
“我想我们最好以后再谈这个话题,”他说。“我没有天啊,我想不会太难吧。你又不是要在大学里争古典文学或数学科的第一名。”
我只想争你心中的第一名,她心想。
“无论什么事,我要做就要做好。”她说。“事实上,我一直想当最好的。要知道,我非常好强。也许是因为我必须对付那么多男生吧。我凡事都得打败弟弟和堂表兄弟,包括运动在内,不然他们就不会尊重我。”
他抬起头,但不是望向她,而是望向车窗外。“安斯贝里,”他说。“早该到了。我饿扁了。”
“柏家的祸害”此刻害怕极了。
害怕他的新婚之夜。
但现在发现自己的错误已经来不及了。
没错,他知道洁丝是处女。他怎么可能忘记,因为那是整件事情里最丢脸的部分之一:欧洲数一数二的浪荡子竟然失去理智地渴望一个微不足道的英国老处女。
他知道她是处女,一如他知道她的眼睛就像达特穆尔高原的雾霭颜色,也像那片广阔大地的空气一样变化莫测。一如他知道她的头发乌黑发亮,她的皮肤柔滑细嫩。在牧师面前,他满心甜蜜地望着他的新娘。她穿著银灰色的礼服,颊上浮着淡淡的红晕。她不仅美貌绝世,而且清白纯洁。他知道没有男人占有过她,而且她只属于他一个人。
他还知道他会跟她上床。他经常作那种梦。此外,在仿佛等了六、七世之后,他下定决心要在豪华旅店里先享受美酒佳肴,然后才在铺着干净被单的舒适大床上规规矩矩地做。
不知怎的,他竟漏了考虑所谓处女除了表示没有被男人碰过以外的其他涵义。不知怎的,他竟在种种激情幻想之余,忘了一项重要因素:在他之前没有一连串的男人替他铺路。他必须亲自破她的身。
伤了她正是他害怕的。(译注:breakher有多重含意:破身、伤害、驯服。)
马车停下。忍住叫车夫永远不要停车的强烈冲动,丹恩搀扶妻子下车。
她挽着他的手臂,跟他一起走向旅店大门。她戴着手套的手从未显得像此刻这般娇小。
虽然她坚持她比一般女性高,但那丝毫也不能令庞大如房子的他安心。他担心他压在她身上的效果,也会像房子压在她身上一样。
他会把她压碎,他会弄断或弄坏她的某个部分。就算初夜经验没有害她送命,也没有使她变成胡言乱语的疯子,她也会在他再度尝试碰她时尖叫着逃跑。
她会逃之夭夭,再也不会亲吻他、拥抱他和
“我的天哪,刚刚出现的若不是运煤驳船,就是丹恩。”
从楼梯上传来的嘶哑声音,使丹恩猛然回到现实。他进入旅店时对老板的招呼听而不闻,然后又心不在焉地跟着店主走向楼梯,准备前往预定的房间。
步下楼梯的是丹恩在伊顿公学的老同学莫维尔。更确切地说,现任的昂士伍公爵莫维尔。前任公爵只有九岁大,不幸在一年前因白喉病饼世。丹恩记得秘书替他写过一封吊唁信给公爵的母亲,还写了一封技巧而圆滑地结合了吊唁与恭贺的信,给公爵的堂兄莫维尔。在两封信上签名时,丹恩懒得指出技巧与圆滑用在莫维尔身上根本是浪费。
自从华戴尔的葬礼之后,丹恩就没有见过这个家伙。他的老同学当时喝醉了,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昂士伍的黑发像油腻的老鼠窝,眼圈浮肿,眼睛布满血丝,下颚的胡子至少两天没有刮。
丹恩的神经已经处于高度敏感状态。发现自己不得不介绍这个恶心的家伙给他优雅纯洁的妻子认识,使得他的神经更加紧绷。
“昂士伍,”他说,草草点个头。“真令人意外。”
“意外根本不足以形容我的感受。”昂士伍咚咚咚地下楼。“我太震惊了。上次见到你时,你说你再也不会为任何人回到英国,如果还有人希望你参加他的葬礼,他最好设法到巴黎去翘辫子。”他布满血丝的眼睛望向洁丝,然后露出丹恩认为猥亵无比的笑容。“哎哟,地狱真的结冰了。丹恩不仅回到英国,还带了一个女人同行。”
丹恩的自制力开始瓦解。“我不会问你隐居在哪个山洞,以至于不知道我回伦敦已将近一个月,而且在今天上午结婚了。”他的声音冷静但内心激动。“这位淑女正好是我的妻子。”
他转向洁丝。“夫人,容我向你介绍”
鲍爵的粗声狂笑打断他的话。“结婚?”他喊道。“我才不信,你干脆说这只极乐鸟是你的妹妹。不,说是你的姨婆岂不更绝。”
由于任何上过学的女生都知道极乐鸟是妓女的别称,所以丹恩毫不怀疑他的妻子很清楚她刚刚遭到了侮辱。
“昂士伍,你这话等于是在说我说谎。”他以不祥的温和语气说。“你诽谤了我的妻子,而且是两次。我限你十秒内道歉。”
昂士伍瞪视他片刻,然后咧子邙笑。“你向来善于挑战和恫吓,老弟,但那一招行不通,我看到骗局时认得出来。你上次在哪里表演,小亲亲?”他问洁丝。“干草市场的国王剧院?瞧,我一点也没有诽谤你。我看得出,你比他惯常找的柯芬园货色高档。”
“第三次了,”丹恩说。“老板!”
躲在阴暗角落的旅店老板蹑手蹑脚地走出来。“爵爷?”
“劳驾带夫人去她的房间。”
洁丝的手指戳进他的臂膀。“丹恩,你的朋友有点醉。”她低声说。“能不能”
“上楼。”他说。
她叹口气,放开他的手臂,照他的话做。
他等她经过楼梯平台后转向公爵。昂士伍还在盯着她看,猥亵的表情说明他的思绪。
“真是极品。”昂士伍说完转头朝丹恩挤眉弄眼。“哪里找到的?”
丹恩揪住他的领巾把他推到墙上。“肮脏愚蠢的家伙,”他说。“我给过你机会,白痴。现在我不得不扭断你的脖子。”
“我吓得全身发抖。”昂士伍说,想到打架使他模糊的眼睛一亮。“如果我赢了,小妞归我吗?”
不久之后,洁丝不顾女仆的抗议,站到俯瞰旅店庭院的阳台上。
“夫人,求求你快进来。”蓓姬哀求道。“那种场面不适合夫人观看。你会生病的,我知道你会,而且是在你的新婚之夜。”
“我看过打架。”洁丝说。“但从没看过因我而打的架。我并不认为他们会受多大的伤,依我估计他们势均力敌。丹恩的块头固然比较大,但他只能用单手打斗。昂士伍不仅体格健壮,而且醉到不太会感到疼痛。”
楼下的鹅卵石庭院迅速挤满了人,有些竟然身穿睡袍、头戴睡帽。消息迅速传开,即使夜已深,男士们还是抗拒不了看人打架的吸引力;更何况参与者是两位贵族。这对拳击迷来说更是难得的飨宴。
双方各引来一批支持者。六位衣着入时的绅士聚集在丹恩身旁。他们一如往常地大声提供相互矛盾的建议,丹恩的贴身男仆安卓则在帮忙主人脱去上衣。
蓓姬尖叫一声缩回阳台门边。“老天保佑,他们没有穿衣服!”
洁丝不在乎“他们”她的眼睛只看一个男人,打赤膊的他令她无法呼吸。
火炬的光照亮黄褐色的皮肤、宽阔的肩膀、强壮的二头肌和结实的胸膛。他转过身,她看到肌肉发达、线条分明的光滑背部。他就像大理石的罗马运动员雕像活了起来。
她腹部一紧,渴望与骄傲混合成熟悉的热流,在体内奔窜。
我的,她心想。那个想法是又苦又乐、又期望又失望的憧憬。依照宗教及世俗的法律,他在名义上都已属于她,但没有任何法律可以使他真正、且完全地成为她的人。
那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战斗。
连喝醉的昂士伍都比她更有胜算,她悲哀地心想。但他似乎不太聪明,而她的战斗需要头脑,而不是肌肉。
洁丝不缺乏脑力,而楼下那令人垂涎的景象,已足以构成充分的动机。
她看到一个男人用临时吊带固定丹恩的左臂。然后斗殴双方彼此面对。
信号发出。
昂士伍马上低头挥拳猛攻对手。丹恩面带微笑地后退,轻松闪躲一连串的攻击,任凭公爵使出全力。
但无论怎么用力,昂士伍都是白费力气。丹恩脚步轻快,反射动作快如闪电。半醉的昂士伍动作依然敏捷,但丹恩还是使他徒劳地追逐。挥空的一拳又一拳使公爵勃然大怒。
他的攻势更猛,出拳更用力,尝试每个角度。一拳擦过丹恩的手臂。人影一闪,啪地一声重击。接着只见昂士伍流着鼻血踉跄后退。
“天啊,快得我根本没看到。”洁丝嘟囔。“公爵肯定也没有。”
昂士伍虽流着血却不气馁,大笑一声往后跳,准备下一次的顽强攻击。
蓓姬此时回到了女主人身旁。“天啊!”她的圆脸厌恶地皱在一起。“难道挨一次打还不够吗?”
“他们感觉不到。”洁丝继续观战。“通常要到打完才会有感觉。打得好,丹恩。”她在丈夫有力的右拳击中公爵的肋骨时高喊。“那正是他需要的。打他的身体,亲爱的。那家伙迟钝得很。”
幸好围观者的喝彩盖过她的叫喊,否则丹恩很可能因娇妻嗜血的建议而分心,并造成不幸的后果。
无论如何,他终于以三记击中身体的重拳使昂士伍跪倒在地。
两个人冲上去把公爵拉起来,丹恩徐徐后退。
“认输吧,昂士伍。”丹恩的一个支持者喊。
“对,趁他还没有真的伤了你。”
居高临下的洁丝无法确定丹恩造成多少伤害。昂士伍流了很多血,但人的鼻子本来就很脆弱,容易流出大量的血。
昂士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尽管过来呀,大鼻子。”他喘着气嘲弄。“我跟你还没打完。”他笨拙地挥舞拳头。
丹恩耸耸肩,大步上前,三两下拨开乱挥的手,一拳击中对手的肚子。
昂士伍像布娃娃一样弯起身子往后倒下。幸好他的朋友反应够快,在他的头撞到鹅卵石的前一刹那接住他。他们扶他坐在地上时,他冲着丹恩傻笑。汗水混合着鲜血流下他的脸。
“道歉。”丹恩说。
昂士伍喘了几口大气。“对不起,丹恩。”
“你一有机会就要向我的夫人道歉。”
昂士伍点点头,喘了一会儿气。然后令洁丝懊恼的,他抬起头望向阳台。“对不起,丹恩夫人!”他沙哑地喊。
丹恩跟着抬头。汗湿的黑色卷发贴着他的额头,汗水在他的脖子和肩膀上闪闪发光。
他看到她时吃惊地睁大眼睛,脸上闪过一抹奇怪的痛苦表情,但随即恢复熟悉的嘲弄表情。“夫人。”他夸张地朝她鞠个躬。
群众欢呼喝彩。
她点头。“爵爷。”她想要跳下阳台,投入他的怀抱。
为了她,他单手打赢友人。他打得高明,赢得漂亮。他太棒了,令她想哭。她挤出颤抖的微笑,然后匆匆转身走进蓓姬替她打开着的阳台的门。
起初不确定该如何解释新婚妻子不安的笑容,丹恩先是判断形势,接着察看自己的外观,最后得出最糟的结论。
他认定她的笑容和镇静是装给观众看的。那是掩饰的笑容,一如他经常挂着的笑容,因此他可以轻易想像出她在掩饰什么。
她的新婚丈夫是禽兽。
他像地痞流氓一样在旅店庭院里与人打架。
他不仅一身汗臭,还脏兮兮地沾满昂士伍的血。
他赤裸着上半身,火炬的亮光使她清楚地看到他原本打算隐藏在黑暗里的肥胖身体。
她这会儿可能正抱着夜壶呕吐如果她没有上闩锁门,外加帮助蓓姬拖来沉重的家具抵住房门。
丹恩决定不回房间清洗。他走向水泵,不理会贴身男仆有关致命寒气的警告。
昂士伍不甘示弱地加入。他们默默地将水泼在身上,朋友们则聚集在他们身旁检讨并争论刚才的那场架。
用冷水清洗完毕后,他们两个注视对方,抖动肩膀掩饰寒颤。
昂士伍先开口。“天哪,”他摇头说。“谁会料想得到?”
“她开枪打我,”丹恩说。“我必须惩罚她。我总不能让每个对我不爽的女人都拿着上膛的手枪追杀我。必须杀鸡儆猴,对不对?”
他看看其他人。“如果一个女人枪伤恶魔而未受惩罚,那么别的女人可能会开始觉得,她们用任何微不足道的借口对任何男人开枪也不会有事。”
他身旁的男士们静默下来,表情凝重地沉思这个令人不能容忍的可能性。
“我娶她是做公益。”他说。“男人有时必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没错。”昂士伍咧子邙笑。“但是在我看来,牺牲并不大。那女人是个极品我的意思是说,尊夫人非常漂亮。”
丹恩假装无动于衷。
“我认为是美若天仙。”柯路硕说。
“气质出众。”另一人说。
“高贵优雅。”
丹恩不由自主地抬头挺胸,但还是努力装出厌恶的样子。“你们尽管绞尽脑汁去创作诗词,歌颂她的完美。”他说。“我可要去喝上一杯。”
一八二八年五月十一日,一个晴朗的周日上午,丹恩侯爵与故崔瑞勤准男爵之女崔洁丝站在汉诺瓦广场圣乔治教堂的牧师面前。
与大众期望相反的是,丹恩侯爵进入圣殿时,屋顶并没有坍塌;典礼进行时连一道闪电也没有。甚至在典礼结束、丹恩把新娘拉进怀里热吻,吻得她祈祷书掉落时,虽然有几位年长的淑女晕倒,却没有轰雷震撼教堂的墙壁。
因此,那天晚上,方洛朗把三百英镑的本票交给毕樊世。在这之前,方洛朗已开立不同金额的本票分别交给萨罗比勋爵、白杰姆船长、杜奥古和埃佛瑞爵爷。
方洛朗不知道他要去哪里或用什么方法弄到钱来支付那些本票。十年前,他曾经向高利贷求助过。那两年的悲惨生活使他得知他们的规矩,简言之就是借五百还一千。他宁愿饮弹自尽,也不愿重蹈覆辙。
他很清楚要不是离开巴黎前必须还清那么多债务,他就不会为目前的赌债大伤脑筋。而如果他懂得记取巴黎的教训,不再碰和丹恩有关的打赌,那么他现在根本不会欠债。
他只赢过一次,而那次根本不算什么胜利。不出柯伊莎所料,丹恩把崔小姐诱进威林顿夫人的花园亲热,害他输给她两百英镑。和伊莎自信满满的预料正好相反,丹恩并未在被撞见时英雄救美,破例地表现出他的一贯作风,这才让方洛朗把钱赢回来。
令方洛朗的荷包元气大伤的是,那种事只发生了一次。受到崔小姐枪击后,丹恩发誓即使用纯金轿子抬来,他也不会要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但一个星期不到,他就泰然自若地走进安东餐厅宣布与她订婚的消息。他说她是公害,娶她是为民除害,只有他这种恶人才能收服并骑得了她那匹恶马。
坐在朱里巷剧院南边、老皮生蚝屋角落的桌子边,方洛朗闷闷不乐地心想,不知是谁收服了谁。这里不是什么高级餐厅但常有艺术家光顾,使毕樊世对它情有独钟。这里的东西也很便宜,因此目前颇受方洛朗偏爱。
“听说丹恩演了一出好戏给你们看。”毕樊世在女侍替他们斟满酒杯之后说。“吓坏了牧师。在新娘发誓服从时大笑,亲吻她时差点弄断她的下颚。”
方洛朗皱起眉头。“我原本深信丹恩会拖到最后一分钟再大声宣布不愿意,然后大笑着沿原路走出去。”
“你以为他会像对待其他女人一样对待她。”毕樊世说。“你显然忘了其他女人都是卑微低贱的妓女,崔小姐却是出身高贵的淑女。情况完全不同,洛朗。但愿你看出来了。”
方洛朗现在看出来了。他无法相信自己怎会看不出那么显而易见的事。淑女,完全不同的种类。
“如果我看得出来,你现在就会损失三百英镑。”他故作轻松地说。
毕樊世拿起酒杯,端详片刻,小心翼翼地啜一口。“勉强能喝。”他说。
方洛朗拿起自己的酒杯猛灌了一口。
“也许我真正希望的是,早点知道实情。”毕樊世在片刻后说。“事情现在就会完全不同。”
他皱着眉头注视桌面。“如果早知道实情,我至少会露口风给你。但我不知道,因为内人没有告诉我。要知道,我真的以为崔小姐身无分文。直到昨天晚上,一个替佳士得拍卖公司画素描的艺术家朋友才消除了我的误解。”
方洛朗不安地注视他的朋友。“什么意思?大家都知道由于崔博迪的拖累,他的姐姐一贫如洗。”
毕樊世瞥向四周,然后倾身越过桌面,压低声音说:“记不记得丹恩告诉我们的那幅腐朽小画像?崔小姐用十苏向钱拓奕买到的那幅?”
方洛朗点头。
“后来证明是俄国圣像画,而且是现存最精致罕见的斯特罗加诺夫画派作品之一。”
方洛朗茫然地看着他。
“十六世纪末期。”毕樊世解释。“俄国贵族的斯特罗加诺夫家族开设圣像画坊。艺术家绘制家用的小画像。作品非常精致并煞费苦心,材料昂贵,因此近来评价极高。她的那幅饰有金箔,黄金打造的画框上镶有许多贵重的宝石。”
“价值显然不只十苏。”方洛朗努力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丹恩确实说过她很精明。”他两口干杯后重新斟满酒。他从眼角瞥见女侍端着他们的餐点接近。他希望她快一点,他不想听到更多。
“当然啦,价值由观看者决定。”毕樊世说。“我估计至少值一千五百英镑。在拍卖会上,价钱可能是那个的好几倍。但我知道至少有一个俄国人不惜卖掉长子也要得到它。一万,甚至两万。”
英国首富之一的苏塞兰公爵给他女儿关玮小姐的嫁妆就高达两万英镑。
方洛朗不可能娶到那种贵族的女儿和她们的巨额嫁妆。但父亲只是区区准男爵的崔小姐和方洛朗都是属于地位仅次于贵族的中上阶级。
他现在才看出,在丹恩公然羞辱她之后,他曾有追求她的大好机会。当时她很脆弱。方洛朗应该扮演解救公主的白马王子,而不只是把外套递给她。否则今天和她一起站在牧师面前的就会是他。
那样一来,圣像画就会是他的,聪明的毕樊世就可以帮忙他把它变成现金。方洛朗就可以拥着娇妻安逸度日,不再依赖幸运女神或看丹恩侯爵的脸色过日子。
但方洛朗现在却是负债五千英镑。那个数目在某些人看来并不大,但对方洛朗来说却像几百万。
他不担心欠商人钱,但开给朋友的本票令他忧心忡忡。如果不赶紧支付,他会变得一个朋友也没有。无法清偿赌债的绅士不再被视为绅士,那个可能性比高利贷的恐吓、或债务人拘留所更令他痛苦。
现在他自认走投无路。
某些人可以告诉他,毕樊世能够在二十步外察觉到另一个人境况困窘,而以落井下石为乐。但那些聪明人不在附近,而方洛朗的脑筋又不是特别灵光。
因此,等他们吃完晚餐,喝光六瓶勉强能喝的葡萄酒时,方洛朗已经一头栽进毕樊世挖好的陷阱里了。
大约在方洛朗落入陷阱的同时,新任丹恩侯爵夫人的屁股已经快要变成石头。
从下午一点离开喜宴的宾客,她和新婚丈夫就一直坐在豪华的黑色旅行马车里。
就一个彻底蔑视婚姻和厌恶高雅同伴的人而言,他的表现异常和气。他三次要求全身发抖的牧师说话大声一点,以免观众听不清楚。他还认为把亲吻新娘弄成马戏表演,是一件很好玩的事。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没有把她甩上肩膀扛出教堂。
如果那样,洁丝苦笑着心想,他仍然有办法显得贵族派头十足。更确切地说,帝王架势十足。洁丝发现丹恩自视甚高,公认的身份顺序对他毫无意义。
在送给洁丝美得令人心碎的订婚戒指之后不久,他就向露薏婶婶表明他的看法。送洁丝回家后,他与她在客厅共度了一个小时,仔细阅读她的名单、菜单和婚礼的其他恼人杂务,然后他要她离开,单独把露薏婶婶找去谈话。他说明未来的丹恩侯爵夫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待遇。就那么简单。
洁丝不该受到任何烦扰和反驳。她只须对丹恩负责,丹恩只须对国王负责,而且那还得看他的心情好坏。
翌日,丹恩的私人秘书就带着两个仆人前来接管婚礼筹备事宜。在那之后,洁丝只需要偶尔下个命令,以及学习被人当成无比娇贵、聪明、完美的公主。
只有她的丈夫没有那样对待她。
他们已经旅行八个多小时,虽然经常停下来更换马匹,但每次也只花费一、两分钟。他们在四点左右抵达贝格郡,她上完厕所回来时看到丹恩手拿怀表,不耐烦地在马车旁来回踱步。他非常不满她花了比更换马匹长五倍的时间上厕所。
“男性只需要解开裤子并对准某个地方就行,”她耐着性子告诉他。“但我是女性,我的器官和服装都没有那么方便。”
他笑着把她推进马车,说身为女性的她天生是个大麻烦。但在马车抵达安多华,她第二次需要上厕所时,他咕哝着叫她不必急。她回来时看到他耐心地喝着一大杯淡啤酒。他笑着请她喝一口,当她一口气喝完他剩下的四分之一杯时,他笑得更大声了。
“不该给你喝的。”他在他们再度上路时说。“现在你会想上从这里到安斯贝里的每一间厕所。”
接下来是一连串关于厕所和尿壶的笑话。洁丝之前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男人觉得那种轶闻好笑。但她在几分钟前发现,如果说得巧妙,那些故事有时真的相当好笑。
此刻她正从捧腹大笑中力图恢复正常。
丹恩靠在椅背上,半眯的眼睛在眼角有细纹,线条分明的嘴弯成坏坏的微笑。
她想要气他用粗俗幼稚的故事逗得她捧腹大笑,但她气不起来。他那副洋洋得意的模样可爱极了。她一定是疯了,才会觉得恶魔可爱,但她控制不了。她想要爬到他腿上,吻遍他邪恶的脸庞。
他发现她在凝视他。她只希望自己看来不曾呈现一脸的痴迷。
“你是不是不舒服?”他问。
“我的屁股和两条腿都麻了。”她挪了挪身体。马车虽然宽敞,座位仍然只有一处,再加上他体积庞大,所以她再挪也拉不开彼此的距离。幸好夜晚的气温降低许多,他的体温才不至于太过逼人。
“在维希尔暂停时,你应该要求下车活动。”他说。“我们在抵达安斯贝里之前都不会再停车。”
“我根本没有注意到维希尔,”她说。“你当时正在说我印象中最愚蠢的鲜事。”
“如果不够愚蠢,那个笑话会无从理解,”他说。“你笑得很开心呀。”
“我不想伤害你的感情,”她说。“我以为你想要展现才智,来使我佩服你。”
他露出坏坏的微笑。“相信我,夫人,如果我想要打动你,方法绝对和才智无关。”
她心慌意乱,但故作镇定地迎视他的目光。“你一定是指新婚之夜。”她面不改色地说。“那个你以天价买到的繁殖权。其实,那方面想使我佩服一点也不困难,因为你是专家,我则毫无经验。”
他的笑容消失了一点。“但你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你祖母那只怀表里的男女在做什么,丝毫没有令你困惑。还有,你似乎很了解妓女受雇提供的服务。”
“知识和实际经验之间,毕竟有所差别。”她说。“我承认我对缺乏实际经验感到有点担心。但你似乎不是一个保守的人,所以我相信你一定会很大方地指导我。”
洁丝希望他不会因不耐烦而不愿教她。她学得很快,她确信可以在短时间内学会如何取悦他;只要他给她机会。她真正担心的只有这一点。他习惯了受过训练以满足男人的妓女。他可能很容易就会对她的无知感到厌倦和恼怒,因而抛弃她去找比较不麻烦的女人。
她知道他带她去得文郡是打算在受够她时,把她遗弃在那里。
她知道期望和尝试得到更多,都是在自找苦吃。
除了少数的婚礼宾客,世人大多视他为恶魔,嫁给“柏家的祸害”只比被判死刑好一丁点。但他在拥抱她时不是恶魔,因此洁丝忍不住怀抱更大的期望。期望使她决心尝试。
他转开视线,用拇指揉搓膝盖,皱眉瞪视着它,好像皱纹怎敢出现在他的长裤上。
“我想我们最好以后再谈这个话题,”他说。“我没有天啊,我想不会太难吧。你又不是要在大学里争古典文学或数学科的第一名。”
我只想争你心中的第一名,她心想。
“无论什么事,我要做就要做好。”她说。“事实上,我一直想当最好的。要知道,我非常好强。也许是因为我必须对付那么多男生吧。我凡事都得打败弟弟和堂表兄弟,包括运动在内,不然他们就不会尊重我。”
他抬起头,但不是望向她,而是望向车窗外。“安斯贝里,”他说。“早该到了。我饿扁了。”
“柏家的祸害”此刻害怕极了。
害怕他的新婚之夜。
但现在发现自己的错误已经来不及了。
没错,他知道洁丝是处女。他怎么可能忘记,因为那是整件事情里最丢脸的部分之一:欧洲数一数二的浪荡子竟然失去理智地渴望一个微不足道的英国老处女。
他知道她是处女,一如他知道她的眼睛就像达特穆尔高原的雾霭颜色,也像那片广阔大地的空气一样变化莫测。一如他知道她的头发乌黑发亮,她的皮肤柔滑细嫩。在牧师面前,他满心甜蜜地望着他的新娘。她穿著银灰色的礼服,颊上浮着淡淡的红晕。她不仅美貌绝世,而且清白纯洁。他知道没有男人占有过她,而且她只属于他一个人。
他还知道他会跟她上床。他经常作那种梦。此外,在仿佛等了六、七世之后,他下定决心要在豪华旅店里先享受美酒佳肴,然后才在铺着干净被单的舒适大床上规规矩矩地做。
不知怎的,他竟漏了考虑所谓处女除了表示没有被男人碰过以外的其他涵义。不知怎的,他竟在种种激情幻想之余,忘了一项重要因素:在他之前没有一连串的男人替他铺路。他必须亲自破她的身。
伤了她正是他害怕的。(译注:breakher有多重含意:破身、伤害、驯服。)
马车停下。忍住叫车夫永远不要停车的强烈冲动,丹恩搀扶妻子下车。
她挽着他的手臂,跟他一起走向旅店大门。她戴着手套的手从未显得像此刻这般娇小。
虽然她坚持她比一般女性高,但那丝毫也不能令庞大如房子的他安心。他担心他压在她身上的效果,也会像房子压在她身上一样。
他会把她压碎,他会弄断或弄坏她的某个部分。就算初夜经验没有害她送命,也没有使她变成胡言乱语的疯子,她也会在他再度尝试碰她时尖叫着逃跑。
她会逃之夭夭,再也不会亲吻他、拥抱他和
“我的天哪,刚刚出现的若不是运煤驳船,就是丹恩。”
从楼梯上传来的嘶哑声音,使丹恩猛然回到现实。他进入旅店时对老板的招呼听而不闻,然后又心不在焉地跟着店主走向楼梯,准备前往预定的房间。
步下楼梯的是丹恩在伊顿公学的老同学莫维尔。更确切地说,现任的昂士伍公爵莫维尔。前任公爵只有九岁大,不幸在一年前因白喉病饼世。丹恩记得秘书替他写过一封吊唁信给公爵的母亲,还写了一封技巧而圆滑地结合了吊唁与恭贺的信,给公爵的堂兄莫维尔。在两封信上签名时,丹恩懒得指出技巧与圆滑用在莫维尔身上根本是浪费。
自从华戴尔的葬礼之后,丹恩就没有见过这个家伙。他的老同学当时喝醉了,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昂士伍的黑发像油腻的老鼠窝,眼圈浮肿,眼睛布满血丝,下颚的胡子至少两天没有刮。
丹恩的神经已经处于高度敏感状态。发现自己不得不介绍这个恶心的家伙给他优雅纯洁的妻子认识,使得他的神经更加紧绷。
“昂士伍,”他说,草草点个头。“真令人意外。”
“意外根本不足以形容我的感受。”昂士伍咚咚咚地下楼。“我太震惊了。上次见到你时,你说你再也不会为任何人回到英国,如果还有人希望你参加他的葬礼,他最好设法到巴黎去翘辫子。”他布满血丝的眼睛望向洁丝,然后露出丹恩认为猥亵无比的笑容。“哎哟,地狱真的结冰了。丹恩不仅回到英国,还带了一个女人同行。”
丹恩的自制力开始瓦解。“我不会问你隐居在哪个山洞,以至于不知道我回伦敦已将近一个月,而且在今天上午结婚了。”他的声音冷静但内心激动。“这位淑女正好是我的妻子。”
他转向洁丝。“夫人,容我向你介绍”
鲍爵的粗声狂笑打断他的话。“结婚?”他喊道。“我才不信,你干脆说这只极乐鸟是你的妹妹。不,说是你的姨婆岂不更绝。”
由于任何上过学的女生都知道极乐鸟是妓女的别称,所以丹恩毫不怀疑他的妻子很清楚她刚刚遭到了侮辱。
“昂士伍,你这话等于是在说我说谎。”他以不祥的温和语气说。“你诽谤了我的妻子,而且是两次。我限你十秒内道歉。”
昂士伍瞪视他片刻,然后咧子邙笑。“你向来善于挑战和恫吓,老弟,但那一招行不通,我看到骗局时认得出来。你上次在哪里表演,小亲亲?”他问洁丝。“干草市场的国王剧院?瞧,我一点也没有诽谤你。我看得出,你比他惯常找的柯芬园货色高档。”
“第三次了,”丹恩说。“老板!”
躲在阴暗角落的旅店老板蹑手蹑脚地走出来。“爵爷?”
“劳驾带夫人去她的房间。”
洁丝的手指戳进他的臂膀。“丹恩,你的朋友有点醉。”她低声说。“能不能”
“上楼。”他说。
她叹口气,放开他的手臂,照他的话做。
他等她经过楼梯平台后转向公爵。昂士伍还在盯着她看,猥亵的表情说明他的思绪。
“真是极品。”昂士伍说完转头朝丹恩挤眉弄眼。“哪里找到的?”
丹恩揪住他的领巾把他推到墙上。“肮脏愚蠢的家伙,”他说。“我给过你机会,白痴。现在我不得不扭断你的脖子。”
“我吓得全身发抖。”昂士伍说,想到打架使他模糊的眼睛一亮。“如果我赢了,小妞归我吗?”
不久之后,洁丝不顾女仆的抗议,站到俯瞰旅店庭院的阳台上。
“夫人,求求你快进来。”蓓姬哀求道。“那种场面不适合夫人观看。你会生病的,我知道你会,而且是在你的新婚之夜。”
“我看过打架。”洁丝说。“但从没看过因我而打的架。我并不认为他们会受多大的伤,依我估计他们势均力敌。丹恩的块头固然比较大,但他只能用单手打斗。昂士伍不仅体格健壮,而且醉到不太会感到疼痛。”
楼下的鹅卵石庭院迅速挤满了人,有些竟然身穿睡袍、头戴睡帽。消息迅速传开,即使夜已深,男士们还是抗拒不了看人打架的吸引力;更何况参与者是两位贵族。这对拳击迷来说更是难得的飨宴。
双方各引来一批支持者。六位衣着入时的绅士聚集在丹恩身旁。他们一如往常地大声提供相互矛盾的建议,丹恩的贴身男仆安卓则在帮忙主人脱去上衣。
蓓姬尖叫一声缩回阳台门边。“老天保佑,他们没有穿衣服!”
洁丝不在乎“他们”她的眼睛只看一个男人,打赤膊的他令她无法呼吸。
火炬的光照亮黄褐色的皮肤、宽阔的肩膀、强壮的二头肌和结实的胸膛。他转过身,她看到肌肉发达、线条分明的光滑背部。他就像大理石的罗马运动员雕像活了起来。
她腹部一紧,渴望与骄傲混合成熟悉的热流,在体内奔窜。
我的,她心想。那个想法是又苦又乐、又期望又失望的憧憬。依照宗教及世俗的法律,他在名义上都已属于她,但没有任何法律可以使他真正、且完全地成为她的人。
那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战斗。
连喝醉的昂士伍都比她更有胜算,她悲哀地心想。但他似乎不太聪明,而她的战斗需要头脑,而不是肌肉。
洁丝不缺乏脑力,而楼下那令人垂涎的景象,已足以构成充分的动机。
她看到一个男人用临时吊带固定丹恩的左臂。然后斗殴双方彼此面对。
信号发出。
昂士伍马上低头挥拳猛攻对手。丹恩面带微笑地后退,轻松闪躲一连串的攻击,任凭公爵使出全力。
但无论怎么用力,昂士伍都是白费力气。丹恩脚步轻快,反射动作快如闪电。半醉的昂士伍动作依然敏捷,但丹恩还是使他徒劳地追逐。挥空的一拳又一拳使公爵勃然大怒。
他的攻势更猛,出拳更用力,尝试每个角度。一拳擦过丹恩的手臂。人影一闪,啪地一声重击。接着只见昂士伍流着鼻血踉跄后退。
“天啊,快得我根本没看到。”洁丝嘟囔。“公爵肯定也没有。”
昂士伍虽流着血却不气馁,大笑一声往后跳,准备下一次的顽强攻击。
蓓姬此时回到了女主人身旁。“天啊!”她的圆脸厌恶地皱在一起。“难道挨一次打还不够吗?”
“他们感觉不到。”洁丝继续观战。“通常要到打完才会有感觉。打得好,丹恩。”她在丈夫有力的右拳击中公爵的肋骨时高喊。“那正是他需要的。打他的身体,亲爱的。那家伙迟钝得很。”
幸好围观者的喝彩盖过她的叫喊,否则丹恩很可能因娇妻嗜血的建议而分心,并造成不幸的后果。
无论如何,他终于以三记击中身体的重拳使昂士伍跪倒在地。
两个人冲上去把公爵拉起来,丹恩徐徐后退。
“认输吧,昂士伍。”丹恩的一个支持者喊。
“对,趁他还没有真的伤了你。”
居高临下的洁丝无法确定丹恩造成多少伤害。昂士伍流了很多血,但人的鼻子本来就很脆弱,容易流出大量的血。
昂士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尽管过来呀,大鼻子。”他喘着气嘲弄。“我跟你还没打完。”他笨拙地挥舞拳头。
丹恩耸耸肩,大步上前,三两下拨开乱挥的手,一拳击中对手的肚子。
昂士伍像布娃娃一样弯起身子往后倒下。幸好他的朋友反应够快,在他的头撞到鹅卵石的前一刹那接住他。他们扶他坐在地上时,他冲着丹恩傻笑。汗水混合着鲜血流下他的脸。
“道歉。”丹恩说。
昂士伍喘了几口大气。“对不起,丹恩。”
“你一有机会就要向我的夫人道歉。”
昂士伍点点头,喘了一会儿气。然后令洁丝懊恼的,他抬起头望向阳台。“对不起,丹恩夫人!”他沙哑地喊。
丹恩跟着抬头。汗湿的黑色卷发贴着他的额头,汗水在他的脖子和肩膀上闪闪发光。
他看到她时吃惊地睁大眼睛,脸上闪过一抹奇怪的痛苦表情,但随即恢复熟悉的嘲弄表情。“夫人。”他夸张地朝她鞠个躬。
群众欢呼喝彩。
她点头。“爵爷。”她想要跳下阳台,投入他的怀抱。
为了她,他单手打赢友人。他打得高明,赢得漂亮。他太棒了,令她想哭。她挤出颤抖的微笑,然后匆匆转身走进蓓姬替她打开着的阳台的门。
起初不确定该如何解释新婚妻子不安的笑容,丹恩先是判断形势,接着察看自己的外观,最后得出最糟的结论。
他认定她的笑容和镇静是装给观众看的。那是掩饰的笑容,一如他经常挂着的笑容,因此他可以轻易想像出她在掩饰什么。
她的新婚丈夫是禽兽。
他像地痞流氓一样在旅店庭院里与人打架。
他不仅一身汗臭,还脏兮兮地沾满昂士伍的血。
他赤裸着上半身,火炬的亮光使她清楚地看到他原本打算隐藏在黑暗里的肥胖身体。
她这会儿可能正抱着夜壶呕吐如果她没有上闩锁门,外加帮助蓓姬拖来沉重的家具抵住房门。
丹恩决定不回房间清洗。他走向水泵,不理会贴身男仆有关致命寒气的警告。
昂士伍不甘示弱地加入。他们默默地将水泼在身上,朋友们则聚集在他们身旁检讨并争论刚才的那场架。
用冷水清洗完毕后,他们两个注视对方,抖动肩膀掩饰寒颤。
昂士伍先开口。“天哪,”他摇头说。“谁会料想得到?”
“她开枪打我,”丹恩说。“我必须惩罚她。我总不能让每个对我不爽的女人都拿着上膛的手枪追杀我。必须杀鸡儆猴,对不对?”
他看看其他人。“如果一个女人枪伤恶魔而未受惩罚,那么别的女人可能会开始觉得,她们用任何微不足道的借口对任何男人开枪也不会有事。”
他身旁的男士们静默下来,表情凝重地沉思这个令人不能容忍的可能性。
“我娶她是做公益。”他说。“男人有时必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没错。”昂士伍咧子邙笑。“但是在我看来,牺牲并不大。那女人是个极品我的意思是说,尊夫人非常漂亮。”
丹恩假装无动于衷。
“我认为是美若天仙。”柯路硕说。
“气质出众。”另一人说。
“高贵优雅。”
丹恩不由自主地抬头挺胸,但还是努力装出厌恶的样子。“你们尽管绞尽脑汁去创作诗词,歌颂她的完美。”他说。“我可要去喝上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