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棠远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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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她站在孟屿暮身边,我很想笑,真的很想。
我一直认为我把她控制在掌心里,从未失去,结果她反手抽我个耳光,证明我是世界上最蠢的笨蛋。
前一天,她还在床上与我耳鬓厮磨说真心爱我,后一秒,她已经开始为了凌家属于她的财产决然战斗。
心有些微微刺痛,按住了慢慢回忆,和方静走的时候不一样。
方静走的时候我早就有预感,她闪烁不定的眼神,她旁敲侧击的言语,她朝令夕改的态度,几乎每一样都指向我身后凌家的财富和她的奢望。
宁墨墨和方静不同,她隐藏的实在太深了,我几乎相信她是因为感动才重新回到我怀里的,她天生有表演天赋,我沉浸在她的表演里无力自拔。
虽然我明知,电影里最常用的恩怨情仇桥段就是在最甜蜜时刻拔出一把刀插在情人胸口,但仍不自觉靠近。
没有人会同情我,她当然也不会。她才是凌家真真正正的继承人,从一开始就是。最初我以为她只是母亲找来的替身,后来才知道,阴差阳错走到我身边的她居然是当年被狸猫换走的公主。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她。她所经历的一切并不算苦难,我真正的苦难她才尝到一些皮毛,我很想让她多吃些苦,因为我不甘心她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必须把所有的一切拱手相让。
可我舍不得。
孟屿暮说,她是他的妹妹,所以他想保护她。我冷笑,对他的逻辑混乱满不在乎。他似乎忘记他骨子里还有我父亲的一半血液,他更忘记最开始接近宁墨墨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其实,我们俩都一样,都是为了继承更多的财产,只不过我先找到了宁墨墨,他则选择退缩守护。
对于我们俩宁墨墨只是迈入成功必用的工具,只是他陷入的太多,忘记初衷,显然,我比他冷静。
可,我真的冷静吗?
如果是真的冷静,我想,我不会还留着那张在玉米地给她照的照片。
她纯真的笑容第一次对我释然绽放,我从未察觉她原来这么美,从镜头里看过去,几乎移不开视线。如果她可以一直笑下去,我宁愿放弃最初的设想,用尽各种手段留下她,显然我选择了最笨拙的借口,我说,她很像方静。
其实,她不像,她最像她自己。
她会背过身偷偷骂我臭汤圆,我需要强压制自己的笑意才把戏演下去。她会主动避开我不想让她听见的电话,我需要用很久才能忽视她离去时失落的表情。她会竭力适应我乖张的行事步骤,我需要不停的变换才能让她学的再慢一些,再慢一些
是的,我需要她学的更慢些,因为我怕她学会就会离开。
我留住她的身体,留了宝宝给她,都不能阻挡离开那天的到来,我清清楚楚的知道。所以在大屏幕前,肚子里宝宝缓缓的移动时,她眼角流下初为人母感动的泪水,我才觉得她已经完全属于我了,从内到外。
我傻傻的拿出父亲的戒指给她戴上,我希望她能安静的留在我身边,所有的心只围绕我兜转,她是我孩子的母亲,她也是我最需要的那个女人。
教堂里,我说的话都是真心的。那是我这么多年最笨拙的时刻,在她的眼睛里我看见了心动,所以我这种蠢笨是值得的,多希望那一秒能天长地久,永永远远都不要涉及到财产,凌翱,甚至她的身世。
孟屿暮说他的母亲想见她,我不想让她去,为此我甚至动手揍了和我具有相同血缘的他。因为我知道,宁墨墨去了,再不会回来。可我又不能自私的无视她的请求,就像她明确不要再读书,我依然想保留给她学籍,哪怕再不屑一顾。
她终于知道了,终于知道属于她的那个故事,也终于知道我究竟蒙蔽了她什么。我厌恶自己的卑鄙,也蔑视她的轻易动摇。
世界上没有不爱钱的女人,再清高的宁墨墨也是一个寻常女人,虽然心还有点痛,我已经学会冷静漠视,视她如空气。
我们之间有人变了,她,或者我,或者是都变了。参杂进争斗后,我再看不见从前那个求我不想离开的宁墨墨,她适应了凌翱,凌翱同样适应了她,我想她品尝甜头后便再不会想起我,虽然我不屑被她想起。
她给孟屿暮太大的机会,那些机会足够置她于死地无数次,但我故意不提醒她。虽然我明知他不会伤害她,如果今天站在孟屿暮位置的人换成我,我一定不会那么恪守道德。
所以,孟屿暮的母亲会败给我的母亲,他也会败给我,我的身体里毕竟还有来自母亲另一半残忍的血液,他没有。
我一直在等宁墨墨来求我,她没有,她很乐于周旋在荣华富贵里。
就在此时,方静突然出现,告诉我,孟屿暮真正的目的并不是在任何一份财产。
是阿,我还没想到,原来他想我们三人同归于尽。
方静说她还爱我,可我从头到尾想的都是那个笨蛋女人。她还是别人利用的工具,只不过矛头改向了我,准备用她的手结束所有的恩怨纠葛。
我找到孟屿暮主动摊牌。他想要的无非就是属于他母亲的一个名分,而我放弃所有换他最后帮她坐到最后。
凌家财产对我来说,本来就是令人血腥作呕的,要与不要都不必在意,我更担心她无力适应最后的结局。
孟屿暮笑着说我这是在逼他也放弃。因为对手失去了,他再坚持报复宁墨墨,便是忘恩负义。他说的没错,所以我赌他同样也会放弃。
从凌翱回来我第一次知道空闲的滋味。整日无所事事的想念,房间里每一处都有她在角落里静静的坐着。我又一个人去了趟簋街,还是那个烧烤店,还是那些稀奇古怪的菜,没了她原本令人垂涎的味道都变了模样。菜上齐,胃口全无,付完账,一个人再走出来。
路过花店我想起她买过那束黄色的廉价鲜花,低头进门却想不起花的名字,仔细琢磨了几个名字都不对,还是花店店主说,那叫惠兰,名字和花都很素净的廉价货。
范阿姨我送走了,刘阿姨给方静送回去了,我自己一个人把十块钱的花插在古董水晶花瓶里,竟也有了她的影子,我眯眼在璀璨的水晶灯下看着,看着,有些寂寞寥落。
再不想面对空荡荡的房子,我穿好衣服外出。就这样,再见到她,以及硕大的肚子,在我们的家门口,在属于我们家的台阶上。
差一点,差一点我就想抱住她说我爱她,爱的很深,很深。我从来不曾这么深切的感觉过自己对她的爱,突然袭来,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最后还是控制住自己,原本想抱住她的手臂也悄悄别在身后,只能用最虚假的语气傲慢的问:“怎么,抗不住了?是不是想我了?“
我不想输了面子,我更怕她说不是。
宁墨墨,如果有一天我们的位置能够交换,你会不会理解我此刻的拙笨?
其实,我真的很想说,能再见到你,我很开心。
真的。
真的
看见她站在孟屿暮身边,我很想笑,真的很想。
我一直认为我把她控制在掌心里,从未失去,结果她反手抽我个耳光,证明我是世界上最蠢的笨蛋。
前一天,她还在床上与我耳鬓厮磨说真心爱我,后一秒,她已经开始为了凌家属于她的财产决然战斗。
心有些微微刺痛,按住了慢慢回忆,和方静走的时候不一样。
方静走的时候我早就有预感,她闪烁不定的眼神,她旁敲侧击的言语,她朝令夕改的态度,几乎每一样都指向我身后凌家的财富和她的奢望。
宁墨墨和方静不同,她隐藏的实在太深了,我几乎相信她是因为感动才重新回到我怀里的,她天生有表演天赋,我沉浸在她的表演里无力自拔。
虽然我明知,电影里最常用的恩怨情仇桥段就是在最甜蜜时刻拔出一把刀插在情人胸口,但仍不自觉靠近。
没有人会同情我,她当然也不会。她才是凌家真真正正的继承人,从一开始就是。最初我以为她只是母亲找来的替身,后来才知道,阴差阳错走到我身边的她居然是当年被狸猫换走的公主。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她。她所经历的一切并不算苦难,我真正的苦难她才尝到一些皮毛,我很想让她多吃些苦,因为我不甘心她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必须把所有的一切拱手相让。
可我舍不得。
孟屿暮说,她是他的妹妹,所以他想保护她。我冷笑,对他的逻辑混乱满不在乎。他似乎忘记他骨子里还有我父亲的一半血液,他更忘记最开始接近宁墨墨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其实,我们俩都一样,都是为了继承更多的财产,只不过我先找到了宁墨墨,他则选择退缩守护。
对于我们俩宁墨墨只是迈入成功必用的工具,只是他陷入的太多,忘记初衷,显然,我比他冷静。
可,我真的冷静吗?
如果是真的冷静,我想,我不会还留着那张在玉米地给她照的照片。
她纯真的笑容第一次对我释然绽放,我从未察觉她原来这么美,从镜头里看过去,几乎移不开视线。如果她可以一直笑下去,我宁愿放弃最初的设想,用尽各种手段留下她,显然我选择了最笨拙的借口,我说,她很像方静。
其实,她不像,她最像她自己。
她会背过身偷偷骂我臭汤圆,我需要强压制自己的笑意才把戏演下去。她会主动避开我不想让她听见的电话,我需要用很久才能忽视她离去时失落的表情。她会竭力适应我乖张的行事步骤,我需要不停的变换才能让她学的再慢一些,再慢一些
是的,我需要她学的更慢些,因为我怕她学会就会离开。
我留住她的身体,留了宝宝给她,都不能阻挡离开那天的到来,我清清楚楚的知道。所以在大屏幕前,肚子里宝宝缓缓的移动时,她眼角流下初为人母感动的泪水,我才觉得她已经完全属于我了,从内到外。
我傻傻的拿出父亲的戒指给她戴上,我希望她能安静的留在我身边,所有的心只围绕我兜转,她是我孩子的母亲,她也是我最需要的那个女人。
教堂里,我说的话都是真心的。那是我这么多年最笨拙的时刻,在她的眼睛里我看见了心动,所以我这种蠢笨是值得的,多希望那一秒能天长地久,永永远远都不要涉及到财产,凌翱,甚至她的身世。
孟屿暮说他的母亲想见她,我不想让她去,为此我甚至动手揍了和我具有相同血缘的他。因为我知道,宁墨墨去了,再不会回来。可我又不能自私的无视她的请求,就像她明确不要再读书,我依然想保留给她学籍,哪怕再不屑一顾。
她终于知道了,终于知道属于她的那个故事,也终于知道我究竟蒙蔽了她什么。我厌恶自己的卑鄙,也蔑视她的轻易动摇。
世界上没有不爱钱的女人,再清高的宁墨墨也是一个寻常女人,虽然心还有点痛,我已经学会冷静漠视,视她如空气。
我们之间有人变了,她,或者我,或者是都变了。参杂进争斗后,我再看不见从前那个求我不想离开的宁墨墨,她适应了凌翱,凌翱同样适应了她,我想她品尝甜头后便再不会想起我,虽然我不屑被她想起。
她给孟屿暮太大的机会,那些机会足够置她于死地无数次,但我故意不提醒她。虽然我明知他不会伤害她,如果今天站在孟屿暮位置的人换成我,我一定不会那么恪守道德。
所以,孟屿暮的母亲会败给我的母亲,他也会败给我,我的身体里毕竟还有来自母亲另一半残忍的血液,他没有。
我一直在等宁墨墨来求我,她没有,她很乐于周旋在荣华富贵里。
就在此时,方静突然出现,告诉我,孟屿暮真正的目的并不是在任何一份财产。
是阿,我还没想到,原来他想我们三人同归于尽。
方静说她还爱我,可我从头到尾想的都是那个笨蛋女人。她还是别人利用的工具,只不过矛头改向了我,准备用她的手结束所有的恩怨纠葛。
我找到孟屿暮主动摊牌。他想要的无非就是属于他母亲的一个名分,而我放弃所有换他最后帮她坐到最后。
凌家财产对我来说,本来就是令人血腥作呕的,要与不要都不必在意,我更担心她无力适应最后的结局。
孟屿暮笑着说我这是在逼他也放弃。因为对手失去了,他再坚持报复宁墨墨,便是忘恩负义。他说的没错,所以我赌他同样也会放弃。
从凌翱回来我第一次知道空闲的滋味。整日无所事事的想念,房间里每一处都有她在角落里静静的坐着。我又一个人去了趟簋街,还是那个烧烤店,还是那些稀奇古怪的菜,没了她原本令人垂涎的味道都变了模样。菜上齐,胃口全无,付完账,一个人再走出来。
路过花店我想起她买过那束黄色的廉价鲜花,低头进门却想不起花的名字,仔细琢磨了几个名字都不对,还是花店店主说,那叫惠兰,名字和花都很素净的廉价货。
范阿姨我送走了,刘阿姨给方静送回去了,我自己一个人把十块钱的花插在古董水晶花瓶里,竟也有了她的影子,我眯眼在璀璨的水晶灯下看着,看着,有些寂寞寥落。
再不想面对空荡荡的房子,我穿好衣服外出。就这样,再见到她,以及硕大的肚子,在我们的家门口,在属于我们家的台阶上。
差一点,差一点我就想抱住她说我爱她,爱的很深,很深。我从来不曾这么深切的感觉过自己对她的爱,突然袭来,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最后还是控制住自己,原本想抱住她的手臂也悄悄别在身后,只能用最虚假的语气傲慢的问:“怎么,抗不住了?是不是想我了?“
我不想输了面子,我更怕她说不是。
宁墨墨,如果有一天我们的位置能够交换,你会不会理解我此刻的拙笨?
其实,我真的很想说,能再见到你,我很开心。
真的。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