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丢了一段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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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炎热的丛林里,一个穿着迷彩服的男子静静的潜伏在一片高高的蒿草里,茂密的灌木丛一点风都没有,几棵高大的南方特有的树木矗立在身旁,仍无法遮挡那极度的湿热。
梦境又在变幻着,一支狙击步枪的枪口,从树丛里探出,指向一个方向。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地照射下来,浑身痒痒的,说不出的难受。自己是谁?是那个埋伏在丛林里穿迷彩服的男子?浑身燥热难耐,就如真的进行适应性训练一样。可是自己早已适应了那里的炎热气候,这是野战生存的第一要务,一旦不适应,就会造成非战斗减员。将给战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成为战场上的累赘。他极力忍耐着,希望那个目标快点出现。隐藏,是对狙击手最大的考验。不知潜伏了多长时间,目标终于出现,在瞄准镜里,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在几个保镖的护卫下小心地潜行,这个人就是“dt”组织的第三号人物,干掉这个家伙,就是此次任务的终极目标。尽管那人有几个神情机警的专业保镖的掩护,但这如何能逃得过他的狙击?“砰”的一声枪响,那个目标笔直地向后飞去,他从容地收起枪,想快速撤出。可是枪声却暴露了他的位置,等他发现这个严重的问题时,一切都已经晚了。狡猾的对手,从四面八方逼近,几个高手已经锁定了他,这些家伙的反击速度很快,他就开始逃跑。几天几夜?他饿了,就吃生蛇肉,渴了,就喝一些动物的血。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他还有许多愿望没有达成,所以他不能死。就在他拼命跑着的时候,突然一脚踏空,那是一道万丈悬崖—
呼的一下坐起来,王风被噩梦惊醒了,原来他不是趴在炎热的丛林里,而是躺在派出所自己宿舍的床上。
天已经渐渐的亮了,他才睡了不到几个小时。
身高1米78的王风,身材并不是很健壮,但却十分协调,棱角分明的脸上,有一双深沉而迷人的眼睛,这给人的印象是这个年轻人很文静。他已经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两年,却一直没有适应这里的环境,这里的空气,以及这里的喧嚣。他知道自己一定去过很多城市,只是自己已经不记得了。时而闪过的念头里,有些残存的碎片,似乎跟城市有关,跟女人有关。
这座城市也一样,它像所有的大都市一样,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在蓝天下让人有仰望的疲惫。城市、女人,女人、城市,反复出现,又无法抓住那一瞬间。闲暇的时候,王风就会来到这些繁华的街区,坐在为游人和购物者准备的露天椅子上,看那些从自己身前走过的美女们,三三两两的走在一起,姿态优美,长发迎风飞舞,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风景。他想通过这些印象,去搜索埋藏在记忆深处某些雷同的情节。因为长得帅,常有美女来找他搭讪,问他些某某公司怎么走,某某街道在哪里等,他也会满脸微笑地应对几句,甚至还能幽默地调侃几句,这是两年多的时间里,在他身上发生的最大变化之一。也有一些高傲的美女,目不斜视地从他身前昂首而过,只留下一阵好闻的香风。这时王风的脸上就会挂着一种懒散的笑容。这也是他的记忆里时常出现的笑容。他想用这样的微笑,勾起些许的回忆,但微笑之后,却发现一切都没有任何改变。他知道,自己要想找回那段记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是谁?”王风经常这样问自己。他甚至怀疑自己都不叫这个名字,只是现在他需要一个名字,所以才有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叫王风。为这个问题,他曾经问过师父,可是师父并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师父只是说,你就是王风,从你当兵的那天起,你就是王风。可这话的反义却是,你当兵之前,不叫王风。
郊区派出所是全市最小的派出所,只有所长、副所长、内勤、治安、刑侦五个警察。王风与大兆既负责治安又负责刑侦,是老百姓嘴里的管片警察。忙的时候,副所长也分包一片,跟王风他们干一样的活。所里还有两个非编制内的雇员,负责户籍录入、杂工等。所里编制应该是七个警察,但这里实在是太艰苦了,没人愿意来,一直空编。有几个警校毕业生,在这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都陆续调回市区去了。
两年时间,转眼而过。他想想起一些什么,却想不起来,他想忘记一些什么,却又难以忘记,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重新开始吧,只有新的生活才能使自己走出过去的阴影。我就是一个孤儿,一个被师父养大的孤儿。我只是我自己,我不是任何别的什么人。
由于离市区较远,王风住在所里一间空房间里。有的时候刚刚值了一个夜班,又恰逢第二天是双休日,往往因为突然接警,被打破美梦,这是住在所里的弊端。
遇有案件,片警就赶到现场拉警戒线,维持秩序。因为对当地的地形熟、居民熟,还要参加专案组外围的调查走访工作。片警也将一直参加案件的侦查,直到找到犯罪嫌疑人为止。有一次他被抽调到一起特大连环盗窃案的专案组,拿着嫌疑人照片,坐在车里盯着嫌疑人家的楼门,对出来进去的人进行甄别,一天二夜没合眼,困的连走路都想打盹。
结果,嫌疑人根本没回家。
这不,又有居民反应小区丢自行车了,王风就和搭挡大兆商量,先围绕着盗窃案件多发的小区蹲守。他们一替一天,分工明确。可是轮流守候了几天几夜,也没摸着小偷的影儿。两人干脆也不分你我了,干脆都同时上了。几天几夜,还是没有收获。你花大力气去蹲守被盗小区,他偏偏出现在另一个小区里。王风都怀疑这贼是不是故意跟他们作对的,连声东击西的计策都用上了。
昨天夜里,大兆家里有事,王风独自在一个小区里守到凌晨1点,才回所里。睡着后却被这个噩梦惊醒,擦了把冷汗,喝了一杯水,却再也无法继续睡觉,一看表已经4点钟了。他采取揉眼睛、搓面颊的办法迅速消除无法深睡眠造成的疲惫。然后,穿上练功服,出了派出所大门。
王风开始沿街慢跑,当他跑到一个小区时,发现小区门前一家店铺旁边正有一个男人在撬一辆自行车的车锁,动作幅度很大,撬锁的工具十分简陋,应该是一把螺丝刀,根据撬的动作看,显然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凭借以往的经验,一般丢了钥匙,都会很小心地撬动,很怕碰到自行车的其它部位。而这个人不但动作生疏,下手也狠,恨不能立即就把车锁给撬开了。
“哥们,撬开了吗,没撬开的话我可以帮你?”王风边那走边问。
“谢谢,不用帮忙了,我自己能行。”这人也没在意,很随意地回道,又接着干自己的活了。心里却忽然感到一丝不安,便重新抬起头打量王风。见向自己走来的年轻人脸上满是戏谑的表情,撬车人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慌张。
“不会是警察吧?”撬车人有一刹那的惊慌,却恰恰被王风捕捉到了,王风判断:这人刚刚开始行窃,是一个生手。
见王风走到了近前,这人停下了手中的工具,故作镇静地跟王风打招呼:“早啊。”
“你也早啊。”王风回着话。
这是一个十分冷静的人,在这个时候,不但没有想跑,还很镇定地跟人打招呼,这份定力不是一般人能有的,不简单啊。王风在这人的肩膀上拍了一下,说道:“把车子抗上,到我那去撬吧,我那有各种各样撬门压锁的工具,算得上十分的齐全,都是前阶段从一个团伙那里收缴的,比你这破螺丝刀好用多了。”
这人对王风说的团伙的话根本没有在意,接着低头干活,嘴里不闲着:“不用了,我自己撬吧,就是慢点,实在撬不开,我就用三轮车拉家去再撬,唉,昨天喝高了,没法骑车就放这了,回家的时候还把车钥匙弄丢了。呵呵。”
王风看着这人,觉得很有趣。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哦,你还开着车来的啊,三轮车在哪呢?”
这人一抬头,觉得跟自己打招呼的这个年轻人笑容似乎有点诡异,就怔住了。“你这是在考验我的智商,呵呵。”王风放在那人肩膀的手稍稍用了点力气,脸色也由微笑成了威严。然后,下一个情节想必聪明才智如各位读者,闭着眼睛都会想到他该怎么做。
这人突然跪下来,声泪俱下地哭诉:“哥们,你是警察?”
“行了,起来吧,别在这里演戏了,我看不惯你这种演法,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下跪也是有说道的,古人说,上可跪天下可跪地,中间可跪父母,我想问问你突然给我下跪是为了什么呢?只是为了单纯的演一出苦肉计的戏来蒙骗我,诱发我的同情心,好放了你?”王风的眼神瞬间严厉起来,仿佛要穿透这人的心灵,一见王风如此,这人就站起了来,王风继续说道。“万一我不是警察呢,你这一跪是不是很吃亏?”说到这,王风又笑了。
“啊-”这人忽然惊怔住了。
“昨天干什么去了?”王风突然问道。
“跟朋友喝酒去了。”
“喝到几点?”
“11点多。”
“我说昨天晚上在这个小区里蹲到半夜,没见你出现呢,原来是喝酒去了,喝多了吧?”
“是。”这人老实地回答道。
“这不,我早上也睡不着,心里一直惦记着你呢,所以借着锻炼身体的时候,顺便来这里看看,你看,你这不是来了吗?呵呵,挺配合呀。”
“大哥,我错了,我自行车也丢了,就想着也弄一辆得了,您就原谅我这一回吧。下次就是借我八个胆子我也不敢了。”
“你还想有下次?你自己的丢了,就去偷别人的,这是什么逻辑?另外,我纠正一下,我才26岁,还没有你大呢,别叫大哥了。”
“是,大哥。”这人感觉又说错了,赶紧改口。“是是,不叫大哥了,叫警察同志行吧?警察同志,我错了,我真的知错了,我下次--呸呸,您瞧我这破嘴,对对对,没有下次,绝对没有下次了,我发誓,我在也不敢偷了。大哥,不、不,警察同志,你看我上有80老母,下有妻儿残障,您要把我抓进去,他们可怎么办啊?”
“怎么办?凉拌。”王风满脸冷笑地看着这个人,就像看一个聪明的猴子在表演。“对了,我怎么越看你越像好是学过表演艺术的人,还什么上有80老母?这话你也能顺嘴说出来,我都有点佩服你了,说你是新手,谁信啊。”
“我真的是第一次啊,不信我可以发誓-”说着就举起了手,想向天发什么毒誓。
“停。”王风制止了他的所谓发誓的举动“我如果是一位评委,对你刚才的表演打下分的话,应该分这么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见到我不惊慌失措,而且能够应对自如,可打98分,感觉到我是警察后,突然跪倒在地,完全可以打个满分,怎奈你的眼里却没有一滴眼泪流出来,所以评定为演技不及格,高抬贵手也就值不及格的最高分59分。接下来,你指天发誓,是最大的败笔,给你打零分。用时下最流行的一句话叫:你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吧。”
这人听完王风的话,一下愣住了,一言不发地看着王风,是满脸的崇拜。王风拍拍这人的肩膀,笑道:“是不是还想说些景仰我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话?省省吧你。老套!行了,别在装了,戏演完了,收工了。”
在那个炎热的丛林里,一个穿着迷彩服的男子静静的潜伏在一片高高的蒿草里,茂密的灌木丛一点风都没有,几棵高大的南方特有的树木矗立在身旁,仍无法遮挡那极度的湿热。
梦境又在变幻着,一支狙击步枪的枪口,从树丛里探出,指向一个方向。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地照射下来,浑身痒痒的,说不出的难受。自己是谁?是那个埋伏在丛林里穿迷彩服的男子?浑身燥热难耐,就如真的进行适应性训练一样。可是自己早已适应了那里的炎热气候,这是野战生存的第一要务,一旦不适应,就会造成非战斗减员。将给战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成为战场上的累赘。他极力忍耐着,希望那个目标快点出现。隐藏,是对狙击手最大的考验。不知潜伏了多长时间,目标终于出现,在瞄准镜里,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在几个保镖的护卫下小心地潜行,这个人就是“dt”组织的第三号人物,干掉这个家伙,就是此次任务的终极目标。尽管那人有几个神情机警的专业保镖的掩护,但这如何能逃得过他的狙击?“砰”的一声枪响,那个目标笔直地向后飞去,他从容地收起枪,想快速撤出。可是枪声却暴露了他的位置,等他发现这个严重的问题时,一切都已经晚了。狡猾的对手,从四面八方逼近,几个高手已经锁定了他,这些家伙的反击速度很快,他就开始逃跑。几天几夜?他饿了,就吃生蛇肉,渴了,就喝一些动物的血。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他还有许多愿望没有达成,所以他不能死。就在他拼命跑着的时候,突然一脚踏空,那是一道万丈悬崖—
呼的一下坐起来,王风被噩梦惊醒了,原来他不是趴在炎热的丛林里,而是躺在派出所自己宿舍的床上。
天已经渐渐的亮了,他才睡了不到几个小时。
身高1米78的王风,身材并不是很健壮,但却十分协调,棱角分明的脸上,有一双深沉而迷人的眼睛,这给人的印象是这个年轻人很文静。他已经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两年,却一直没有适应这里的环境,这里的空气,以及这里的喧嚣。他知道自己一定去过很多城市,只是自己已经不记得了。时而闪过的念头里,有些残存的碎片,似乎跟城市有关,跟女人有关。
这座城市也一样,它像所有的大都市一样,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在蓝天下让人有仰望的疲惫。城市、女人,女人、城市,反复出现,又无法抓住那一瞬间。闲暇的时候,王风就会来到这些繁华的街区,坐在为游人和购物者准备的露天椅子上,看那些从自己身前走过的美女们,三三两两的走在一起,姿态优美,长发迎风飞舞,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风景。他想通过这些印象,去搜索埋藏在记忆深处某些雷同的情节。因为长得帅,常有美女来找他搭讪,问他些某某公司怎么走,某某街道在哪里等,他也会满脸微笑地应对几句,甚至还能幽默地调侃几句,这是两年多的时间里,在他身上发生的最大变化之一。也有一些高傲的美女,目不斜视地从他身前昂首而过,只留下一阵好闻的香风。这时王风的脸上就会挂着一种懒散的笑容。这也是他的记忆里时常出现的笑容。他想用这样的微笑,勾起些许的回忆,但微笑之后,却发现一切都没有任何改变。他知道,自己要想找回那段记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是谁?”王风经常这样问自己。他甚至怀疑自己都不叫这个名字,只是现在他需要一个名字,所以才有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叫王风。为这个问题,他曾经问过师父,可是师父并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师父只是说,你就是王风,从你当兵的那天起,你就是王风。可这话的反义却是,你当兵之前,不叫王风。
郊区派出所是全市最小的派出所,只有所长、副所长、内勤、治安、刑侦五个警察。王风与大兆既负责治安又负责刑侦,是老百姓嘴里的管片警察。忙的时候,副所长也分包一片,跟王风他们干一样的活。所里还有两个非编制内的雇员,负责户籍录入、杂工等。所里编制应该是七个警察,但这里实在是太艰苦了,没人愿意来,一直空编。有几个警校毕业生,在这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都陆续调回市区去了。
两年时间,转眼而过。他想想起一些什么,却想不起来,他想忘记一些什么,却又难以忘记,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重新开始吧,只有新的生活才能使自己走出过去的阴影。我就是一个孤儿,一个被师父养大的孤儿。我只是我自己,我不是任何别的什么人。
由于离市区较远,王风住在所里一间空房间里。有的时候刚刚值了一个夜班,又恰逢第二天是双休日,往往因为突然接警,被打破美梦,这是住在所里的弊端。
遇有案件,片警就赶到现场拉警戒线,维持秩序。因为对当地的地形熟、居民熟,还要参加专案组外围的调查走访工作。片警也将一直参加案件的侦查,直到找到犯罪嫌疑人为止。有一次他被抽调到一起特大连环盗窃案的专案组,拿着嫌疑人照片,坐在车里盯着嫌疑人家的楼门,对出来进去的人进行甄别,一天二夜没合眼,困的连走路都想打盹。
结果,嫌疑人根本没回家。
这不,又有居民反应小区丢自行车了,王风就和搭挡大兆商量,先围绕着盗窃案件多发的小区蹲守。他们一替一天,分工明确。可是轮流守候了几天几夜,也没摸着小偷的影儿。两人干脆也不分你我了,干脆都同时上了。几天几夜,还是没有收获。你花大力气去蹲守被盗小区,他偏偏出现在另一个小区里。王风都怀疑这贼是不是故意跟他们作对的,连声东击西的计策都用上了。
昨天夜里,大兆家里有事,王风独自在一个小区里守到凌晨1点,才回所里。睡着后却被这个噩梦惊醒,擦了把冷汗,喝了一杯水,却再也无法继续睡觉,一看表已经4点钟了。他采取揉眼睛、搓面颊的办法迅速消除无法深睡眠造成的疲惫。然后,穿上练功服,出了派出所大门。
王风开始沿街慢跑,当他跑到一个小区时,发现小区门前一家店铺旁边正有一个男人在撬一辆自行车的车锁,动作幅度很大,撬锁的工具十分简陋,应该是一把螺丝刀,根据撬的动作看,显然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凭借以往的经验,一般丢了钥匙,都会很小心地撬动,很怕碰到自行车的其它部位。而这个人不但动作生疏,下手也狠,恨不能立即就把车锁给撬开了。
“哥们,撬开了吗,没撬开的话我可以帮你?”王风边那走边问。
“谢谢,不用帮忙了,我自己能行。”这人也没在意,很随意地回道,又接着干自己的活了。心里却忽然感到一丝不安,便重新抬起头打量王风。见向自己走来的年轻人脸上满是戏谑的表情,撬车人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慌张。
“不会是警察吧?”撬车人有一刹那的惊慌,却恰恰被王风捕捉到了,王风判断:这人刚刚开始行窃,是一个生手。
见王风走到了近前,这人停下了手中的工具,故作镇静地跟王风打招呼:“早啊。”
“你也早啊。”王风回着话。
这是一个十分冷静的人,在这个时候,不但没有想跑,还很镇定地跟人打招呼,这份定力不是一般人能有的,不简单啊。王风在这人的肩膀上拍了一下,说道:“把车子抗上,到我那去撬吧,我那有各种各样撬门压锁的工具,算得上十分的齐全,都是前阶段从一个团伙那里收缴的,比你这破螺丝刀好用多了。”
这人对王风说的团伙的话根本没有在意,接着低头干活,嘴里不闲着:“不用了,我自己撬吧,就是慢点,实在撬不开,我就用三轮车拉家去再撬,唉,昨天喝高了,没法骑车就放这了,回家的时候还把车钥匙弄丢了。呵呵。”
王风看着这人,觉得很有趣。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哦,你还开着车来的啊,三轮车在哪呢?”
这人一抬头,觉得跟自己打招呼的这个年轻人笑容似乎有点诡异,就怔住了。“你这是在考验我的智商,呵呵。”王风放在那人肩膀的手稍稍用了点力气,脸色也由微笑成了威严。然后,下一个情节想必聪明才智如各位读者,闭着眼睛都会想到他该怎么做。
这人突然跪下来,声泪俱下地哭诉:“哥们,你是警察?”
“行了,起来吧,别在这里演戏了,我看不惯你这种演法,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下跪也是有说道的,古人说,上可跪天下可跪地,中间可跪父母,我想问问你突然给我下跪是为了什么呢?只是为了单纯的演一出苦肉计的戏来蒙骗我,诱发我的同情心,好放了你?”王风的眼神瞬间严厉起来,仿佛要穿透这人的心灵,一见王风如此,这人就站起了来,王风继续说道。“万一我不是警察呢,你这一跪是不是很吃亏?”说到这,王风又笑了。
“啊-”这人忽然惊怔住了。
“昨天干什么去了?”王风突然问道。
“跟朋友喝酒去了。”
“喝到几点?”
“11点多。”
“我说昨天晚上在这个小区里蹲到半夜,没见你出现呢,原来是喝酒去了,喝多了吧?”
“是。”这人老实地回答道。
“这不,我早上也睡不着,心里一直惦记着你呢,所以借着锻炼身体的时候,顺便来这里看看,你看,你这不是来了吗?呵呵,挺配合呀。”
“大哥,我错了,我自行车也丢了,就想着也弄一辆得了,您就原谅我这一回吧。下次就是借我八个胆子我也不敢了。”
“你还想有下次?你自己的丢了,就去偷别人的,这是什么逻辑?另外,我纠正一下,我才26岁,还没有你大呢,别叫大哥了。”
“是,大哥。”这人感觉又说错了,赶紧改口。“是是,不叫大哥了,叫警察同志行吧?警察同志,我错了,我真的知错了,我下次--呸呸,您瞧我这破嘴,对对对,没有下次,绝对没有下次了,我发誓,我在也不敢偷了。大哥,不、不,警察同志,你看我上有80老母,下有妻儿残障,您要把我抓进去,他们可怎么办啊?”
“怎么办?凉拌。”王风满脸冷笑地看着这个人,就像看一个聪明的猴子在表演。“对了,我怎么越看你越像好是学过表演艺术的人,还什么上有80老母?这话你也能顺嘴说出来,我都有点佩服你了,说你是新手,谁信啊。”
“我真的是第一次啊,不信我可以发誓-”说着就举起了手,想向天发什么毒誓。
“停。”王风制止了他的所谓发誓的举动“我如果是一位评委,对你刚才的表演打下分的话,应该分这么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见到我不惊慌失措,而且能够应对自如,可打98分,感觉到我是警察后,突然跪倒在地,完全可以打个满分,怎奈你的眼里却没有一滴眼泪流出来,所以评定为演技不及格,高抬贵手也就值不及格的最高分59分。接下来,你指天发誓,是最大的败笔,给你打零分。用时下最流行的一句话叫:你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吧。”
这人听完王风的话,一下愣住了,一言不发地看着王风,是满脸的崇拜。王风拍拍这人的肩膀,笑道:“是不是还想说些景仰我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话?省省吧你。老套!行了,别在装了,戏演完了,收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