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舍 生 取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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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一双大手凌空轰击落来,凌厉无匹的掌风不仅把地窖的出口端轰击的坍塌下来,余劲更是生生把马景达掀翻了一个跟斗,手上的尸体也脱手飞出去,而他摔落地上之时,又好像被抽动的陀螺一般疯狂的打滚,最终狠狠地撞在床头,哗啦声中,床架子瞬间崩溃,小安也滚落了下来,即便是在如此生命垂危之中,马景达侠义心肠勃发,不管不顾他的心脏是否已经遭遇到了致命的打击,那咸的、热的、夹带着某些酱状之物的血已经逼近喉咙,强忍不发,直到伸出双手把小安抱住,才“哇”的血箭怒喷而出!
小安骇然道:“马先生!你”
马景达也顾不得他的手已经沾满了血,一把捂住了小安的嘴巴,低声喝道:“莫作声!哇!”
他不许小安作声,自己却忍耐不住一连狂吐血,那动静,几乎可以把聋子都足够震穿耳膜了。
一声冷冰冰的笑声,冷冷道:“老余,我没说错吧,这里有个地窖,显而易见的,那梦家小子就是被藏在里面啦。”
一个淡然的声音道:“郑老板,我倒是不明白了,你刚才明明发觉这儿有古怪,却是为何不立即出手捉人,要等到我来才返回来呢?这可不是你郑老板的风格呀。”
郑老板似乎讪讪一笑,道:“还不是彭半剑那小子在一边么,倘若我出手捉人了,怕是落不到好处啊。”
那老余“哦”了一声,道:“原来如此。彭半剑号称凭手中半把断剑打遍大江南北鲜有对手,想来,盛名之下无虚士,此人当得极之棘手的。”
郑老板叹了口气道:“至少,我没有把握击败他手上的半把剑。”
老余微微一笑道:“却是没有想到,一向鲜有服人的郑老板居然也有顾忌之人。不过”
他微微一顿,道:“你的顾虑是正确的,毕竟,江湖之上,敢于轻视彭半剑的人,都变成了死人了。对他避之锋芒,并不丢脸。”
郑老板正色道:“既然如此,事不宜迟,便下去把人带走算了,免得肘腋生变。”
此时,地窖里面居然有了一些光亮,原来,却是地窖上面的屋子生生被强悍的内家真力夷为平地,皎洁的月色从地窖口处洒之下来了,这样一来,地窖里面的马景达和小安一大一小两个人,根本无处隐藏。
地窖的洞口忽然一暗,一道高大的黄衫身影站在洞口处,冷冰冰道:“里面那谁,识趣的,赶紧把人给带上来,要不然,刚才那个,便是榜样。”
马景达不搭话,但是,他的身子颤抖的极是厉害,连小安都感觉到了,那双紧紧抱着他的手臂好像农家阿婆筛糠一般猛烈的抖动,那恐惧之情,可见一斑。其实,这也怪不得他的,因为,他已经看见了,站在地窖洞口之人,正是去而复返的郑回郑老板。
一个人,他的种种传说即便是有多么的可怕,只要没有与他产生实质性的碰撞,那也仅仅止步于传说。
可是,当忽然有了这么一天,必须真实的面对着这个人,那么,他的高度,往往由于他夹带着凌厉无比的气势降临于眼前,必须得跟他相遇较量之时际,便会被无形的扩大了形象,形成了一种难以负荷的巨大的压力。
毕竟,传说太过于遥远,而现实,尤其是面对面的现实,才是切切实实关系到自身生命之安危的重大事情。
马景达虽然自信他的武功绝对可以挤上一流层次,但是,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他决计不可能是郑回的对手的。何况,听他们刚才的对话,和郑回一起的,还有一个老余在黄衫派里面,能够被郑回高看一眼,把老余带来对付彭半剑的高手,绝非寻常之辈。
黄衫派里面,姓余的高手,或许不少,但是,可以跟郑回匹肩的余姓高手,便只有一个:“闪电剑”,余不意!
“闪电剑”,这绰号有点俗气,但是,却实实在在的阐释了余不意的剑的确出手之快,绝对是快若闪电的,往往,在与人交锋之时,一剑见高下,生死立判!
而,至今,他还好好的活着,那么,便是表示了,跟他对敌之人,皆彻底消失于这个世上了。
黄衫派,从他们的总把子云中龙以降,有四名超级高手,郑回和余不意二人,便是这四人中的两个。
光郑回一个,就足够把马景达搞掂,更何况,还有余不意,一个同样超级恐怖的存在?
然而,即便是如此,马景达依然尽自己的最后力量试图保护小安。
小安抬头,看着这个打算使用最后的残留的一丝力量保护他的人的眼睛,或许,小安的眼睛并不好用,做不到武林高手黑暗中可视物体那般厉害,但是,时值皎洁的月光从被轰击扩大数倍的地窖洞口洒之下来,地窖已经有了光亮,虽然光线的亮度也极之有限,只是朦胧一片,但是,小安和马景达的距离可说是近在眼前,且两人的两双眼睛之间之距离,不足两个拳头,所以,小安可以很清晰的看见了,马景达的眼神之中,除了布满着深深的恐惧之外,却是分外之清澈,原来那些贪婪消失殆尽,仿佛那风卷残云,迅速还原了纯净的一片蓝天。
而深深恐惧之中,更多的,是蕴涵着一丝浓浓的愧疚。
这一刻,小安心神震动,终于有了一丝感动。他想对马景达说什么,马景达看了他一眼,依然紧紧捂住他的小嘴巴,摇摇头,不让他说话。
小安口不能言,只好伸出小手,在马景达的手背比划了一阵。
马景达眼神一闪,却极快的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
因为,小安在他手背写字:以我做人质。
以梦家大少做人质,从郑回和余不意两人眼皮底下开溜?
先不说是否能成功,便算他当真成功逃脱了,那么,随之,小安落在黄衫派人手上,用不了数日,全天下都会知晓,是华山派的马景达使用小安作为筹码换取他的性命才会落在黄衫派的手上的。
因为马景达的珍爱生命,而导致梦家大少落在黄衫派之手,那么,整个华山派,不仅要被梦家人撕破脸皮的毁门灭派,且还要遭受天下人之耻笑和唾弃。
这是万万行之不通的。
连诸葛先生都最后看透了玄机,以他的性命为他的崆洞派争取一线生机。他马景达也非愚笨之人,在大是大非之关键,如何不懂得审时度势,择善而居?
小安又在他手背写字:他们不敢杀我的,以后,我会给你澄清事实的。
马景达也是相信的,小安落在黄衫派手上,他们还真不敢妄动毒手,否则,以梦中游当年的狠毒手段,即便是以今时今日黄衫派成员遍布全国各地的庞大规模,在他的怒火焚烧之下,当是灰飞烟灭的。
开玩笑,梦中游,中原武林仅有的一个地仙级别的大神。地仙级别到底属于哪一种境界,对于这个境界的技术评定也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但是,光凭十年前,青藏第一高手班巅活佛,一个足以匹肩天山大侠和西昆仑紫烟神尼、南海石佛,甚至隐隐高出他们半筹的超级大神,在他梦中游的面前,竟然脆弱的如同豆腐渣,挥手之间,连一丝反抗之力都没有就瞬间人间蒸发了,对,当真是化为气体消失了!
虽然,黄衫派的总把子云中龙很有实力,他个人的武学成就也绝对是顶尖的,可是,他还是不会自大到了认为他超越班巅活佛的地步。
可以断定,即便是黄衫派为了“岁月之刀”秘笈,不惜手段的逼供小安,但是,让他们对小安下杀手,那显然不敢为之的。也由于这个道理,故而,在黄衫派参与抢夺小安的过程之中,即使对其他人手段无不用其极,却从来不敢强硬擒拿小安,怕损伤了他,否则,便两天之前,小安还在柳大奶奶手上之时,已经保不住了。
但是,这只是人家小安他梦家的强悍所然,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他就算是知道小安所言有理,黄衫派的人决计不会杀他,但是,问题是,如果他把小安用作他逃生的筹码,不管事后小安怎么个澄清,也抹之不去他作下的不齿恶行。
所以,马景达摇摇头,把声音压得低低的道:“大少,你宅心仁厚,我心领啦,但是,我马景达也不是孬种,今夜,他们要带走你,便得从我马景达的尸体上踩踏过去!”
小安没有再写字了,也不必了,因为,他从马景达的眼睛里面,看见了让他动容的坚定。
忽然,小安有所,明悟了,马景达是坚定了舍生取义的决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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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骇然道:“马先生!你”
马景达也顾不得他的手已经沾满了血,一把捂住了小安的嘴巴,低声喝道:“莫作声!哇!”
他不许小安作声,自己却忍耐不住一连狂吐血,那动静,几乎可以把聋子都足够震穿耳膜了。
一声冷冰冰的笑声,冷冷道:“老余,我没说错吧,这里有个地窖,显而易见的,那梦家小子就是被藏在里面啦。”
一个淡然的声音道:“郑老板,我倒是不明白了,你刚才明明发觉这儿有古怪,却是为何不立即出手捉人,要等到我来才返回来呢?这可不是你郑老板的风格呀。”
郑老板似乎讪讪一笑,道:“还不是彭半剑那小子在一边么,倘若我出手捉人了,怕是落不到好处啊。”
那老余“哦”了一声,道:“原来如此。彭半剑号称凭手中半把断剑打遍大江南北鲜有对手,想来,盛名之下无虚士,此人当得极之棘手的。”
郑老板叹了口气道:“至少,我没有把握击败他手上的半把剑。”
老余微微一笑道:“却是没有想到,一向鲜有服人的郑老板居然也有顾忌之人。不过”
他微微一顿,道:“你的顾虑是正确的,毕竟,江湖之上,敢于轻视彭半剑的人,都变成了死人了。对他避之锋芒,并不丢脸。”
郑老板正色道:“既然如此,事不宜迟,便下去把人带走算了,免得肘腋生变。”
此时,地窖里面居然有了一些光亮,原来,却是地窖上面的屋子生生被强悍的内家真力夷为平地,皎洁的月色从地窖口处洒之下来了,这样一来,地窖里面的马景达和小安一大一小两个人,根本无处隐藏。
地窖的洞口忽然一暗,一道高大的黄衫身影站在洞口处,冷冰冰道:“里面那谁,识趣的,赶紧把人给带上来,要不然,刚才那个,便是榜样。”
马景达不搭话,但是,他的身子颤抖的极是厉害,连小安都感觉到了,那双紧紧抱着他的手臂好像农家阿婆筛糠一般猛烈的抖动,那恐惧之情,可见一斑。其实,这也怪不得他的,因为,他已经看见了,站在地窖洞口之人,正是去而复返的郑回郑老板。
一个人,他的种种传说即便是有多么的可怕,只要没有与他产生实质性的碰撞,那也仅仅止步于传说。
可是,当忽然有了这么一天,必须真实的面对着这个人,那么,他的高度,往往由于他夹带着凌厉无比的气势降临于眼前,必须得跟他相遇较量之时际,便会被无形的扩大了形象,形成了一种难以负荷的巨大的压力。
毕竟,传说太过于遥远,而现实,尤其是面对面的现实,才是切切实实关系到自身生命之安危的重大事情。
马景达虽然自信他的武功绝对可以挤上一流层次,但是,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他决计不可能是郑回的对手的。何况,听他们刚才的对话,和郑回一起的,还有一个老余在黄衫派里面,能够被郑回高看一眼,把老余带来对付彭半剑的高手,绝非寻常之辈。
黄衫派里面,姓余的高手,或许不少,但是,可以跟郑回匹肩的余姓高手,便只有一个:“闪电剑”,余不意!
“闪电剑”,这绰号有点俗气,但是,却实实在在的阐释了余不意的剑的确出手之快,绝对是快若闪电的,往往,在与人交锋之时,一剑见高下,生死立判!
而,至今,他还好好的活着,那么,便是表示了,跟他对敌之人,皆彻底消失于这个世上了。
黄衫派,从他们的总把子云中龙以降,有四名超级高手,郑回和余不意二人,便是这四人中的两个。
光郑回一个,就足够把马景达搞掂,更何况,还有余不意,一个同样超级恐怖的存在?
然而,即便是如此,马景达依然尽自己的最后力量试图保护小安。
小安抬头,看着这个打算使用最后的残留的一丝力量保护他的人的眼睛,或许,小安的眼睛并不好用,做不到武林高手黑暗中可视物体那般厉害,但是,时值皎洁的月光从被轰击扩大数倍的地窖洞口洒之下来,地窖已经有了光亮,虽然光线的亮度也极之有限,只是朦胧一片,但是,小安和马景达的距离可说是近在眼前,且两人的两双眼睛之间之距离,不足两个拳头,所以,小安可以很清晰的看见了,马景达的眼神之中,除了布满着深深的恐惧之外,却是分外之清澈,原来那些贪婪消失殆尽,仿佛那风卷残云,迅速还原了纯净的一片蓝天。
而深深恐惧之中,更多的,是蕴涵着一丝浓浓的愧疚。
这一刻,小安心神震动,终于有了一丝感动。他想对马景达说什么,马景达看了他一眼,依然紧紧捂住他的小嘴巴,摇摇头,不让他说话。
小安口不能言,只好伸出小手,在马景达的手背比划了一阵。
马景达眼神一闪,却极快的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
因为,小安在他手背写字:以我做人质。
以梦家大少做人质,从郑回和余不意两人眼皮底下开溜?
先不说是否能成功,便算他当真成功逃脱了,那么,随之,小安落在黄衫派人手上,用不了数日,全天下都会知晓,是华山派的马景达使用小安作为筹码换取他的性命才会落在黄衫派的手上的。
因为马景达的珍爱生命,而导致梦家大少落在黄衫派之手,那么,整个华山派,不仅要被梦家人撕破脸皮的毁门灭派,且还要遭受天下人之耻笑和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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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诸葛先生都最后看透了玄机,以他的性命为他的崆洞派争取一线生机。他马景达也非愚笨之人,在大是大非之关键,如何不懂得审时度势,择善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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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景达也是相信的,小安落在黄衫派手上,他们还真不敢妄动毒手,否则,以梦中游当年的狠毒手段,即便是以今时今日黄衫派成员遍布全国各地的庞大规模,在他的怒火焚烧之下,当是灰飞烟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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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黄衫派的总把子云中龙很有实力,他个人的武学成就也绝对是顶尖的,可是,他还是不会自大到了认为他超越班巅活佛的地步。
可以断定,即便是黄衫派为了“岁月之刀”秘笈,不惜手段的逼供小安,但是,让他们对小安下杀手,那显然不敢为之的。也由于这个道理,故而,在黄衫派参与抢夺小安的过程之中,即使对其他人手段无不用其极,却从来不敢强硬擒拿小安,怕损伤了他,否则,便两天之前,小安还在柳大奶奶手上之时,已经保不住了。
但是,这只是人家小安他梦家的强悍所然,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他就算是知道小安所言有理,黄衫派的人决计不会杀他,但是,问题是,如果他把小安用作他逃生的筹码,不管事后小安怎么个澄清,也抹之不去他作下的不齿恶行。
所以,马景达摇摇头,把声音压得低低的道:“大少,你宅心仁厚,我心领啦,但是,我马景达也不是孬种,今夜,他们要带走你,便得从我马景达的尸体上踩踏过去!”
小安没有再写字了,也不必了,因为,他从马景达的眼睛里面,看见了让他动容的坚定。
忽然,小安有所,明悟了,马景达是坚定了舍生取义的决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