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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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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像慢慢远离的车灯

    我们都带着悲伤的眼神

    剩一个人

    还能不能

    唱出最温暖的歌声

    谁爱的比较深

    从前的我们哭着笑着

    都总是两个人

    后来的我们就连招呼

    都有一点陌生

    从前的我们哭着笑着

    都会相信永恒

    后来的我们

    为什么不能

    最近一直在听萧亚轩的这首后来的我们。

    我喜欢一首歌通常是喜欢上它的歌词,再喜欢上它的旋律。

    这首歌最初打动我的地方却是它的歌名后来的我们。

    我曾经也这么想过,后来的我们,究竟会是怎样?而后来的事,要到了后来才知道吧?

    我叫苏方霓。在这座城市毕业后,便一直窝居在这座光怪陆离的城市里,日出而息,日落而“作”

    你千万不要误会了我这句话的意思。我是个网络写手,习惯了在深夜写文字,然后把那些文字变成花花绿绿的钞票,以支付我一个月昂贵的房租费,伙食费,及其它的开销。

    除了熬夜外,我并没有其它的不良习惯,我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吧。基本上来说我是个好孩子。

    写文字的时候我喜欢放一段轻松愉快的音乐,再泡上一杯花茶。然后就坐在电脑旁,舞动我的十指敲打着键盘,把那一个个文字敲成花花绿绿的钞票。

    哦!上帝你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原谅我总是把钞票二字挂在嘴边。没办法,再这座物质一而再,再而三上涨的城市里生活,我不得不以赚钞为首,以免把自己饿死在这座城市里。

    电视剧里不常说么,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别做饿死鬼么?

    所以,如果哪天我要死了,我也绝对会让自己吃的饱饱再上路的。

    好像扯跑题了。呵!

    白天,有一半的时间我是在睡觉的。剩下的一半时间,有时会出去逛逛,让长期窝在家里不见阳光,快要发霉的身体见见太阳,顺便抱回一堆生活用品及十多天的食物回来,然后再躲在我的小窝里挥动我的小爪子,赚取被我花费掉的钞票回来。

    不出去的时候,我就窝在家里上网玩游戏。

    别看我什么都不懂似的,告诉你,我可是个游戏高手呢。现在最火热的网游征途,我可是已升到了百级了。厉害吧?

    不写文字的时候,我就会去聊天室,看他们聊天瞎侃,自己躲在角落里不发言,很偶尔兴致很好时便会搭上几句话。

    这时林森便会跑出来,敲我的头说,丫头终于肯出声了啊!真是一字千金呐!

    我就会玩笑对他说,是啊是啊!你赶紧付我钱,我说了有五十个字,你得付我五万块。

    林森便会打过来一串笑脸,然后说,想我付你钱也行啊!你赶紧交稿吧,这个月的稿子你还没给呢!呵呵!

    我就说,写不出来了,怎么办?

    林森就故作惊讶说,这样啊!那可是不行的,我的杂志等着出版呢!要是你交不了稿,我这期的杂志就出不了了,丫头这样我可赔大了哦!不行交不了稿子,你要赔偿。

    我大喊:我这么穷拿什么赔给你啊?

    林森说,这样啊!唉!虽然不知道你美不美,不知道是不是个恐龙,但你又没钱赔给我。这样吧,我勉为其难,你以身相许吧!嘿嘿!

    我会给他一堆拳头,然后说,想得美吧,明天给你稿子,呵呵!

    林森是我常投稿去的一家杂志社的主编,我投去的稿全部都由他负责。

    我见过林森一次,是在一次杂志作者交流会里。本来我是不想去的,但当时听说交流会是在我住的这座城市里进行,我想着能混一顿饭也不错,于是我就去了。

    林森是个干净温和的男人,有点幽默,有点风度。

    他笑的时候很要人命,微眯着眼睛,牙齿露得刚刚好。

    他的牙齿很白,很整齐。

    他的手指很修长,手掌宽厚刚刚好。

    啧啧!这样的男子简直就是我的致命伤。

    还好,对于爱情,我早就有了免疫力。不然,我就完蛋了,真的完蛋了。

    林森太完美太优秀了,他是个你根本没办法去挑剔的男人。如果我对爱情没有免疫力,我想我已经深陷而不能自拔了。

    交流会过后的第二天,我就已经把林森抛诸于脑后了。

    因为我正在“圣地亚”西餐厅里,与一块牛排对峙着。

    我很奢侈的吃下它,然后开始心疼了。我花花绿绿的钞票就在那么一丁点的牛排中,一支昂贵的红酒中没有了,你说我能不心疼么?

    上帝作证,我不是个爱钱的姑娘,真的不是。

    但如果你一顿饭吃了差不多一千块,你能不心疼么?

    啧啧!这种地方还只是有钱人才进的来的地方呢!以后绝对不会再踏进一步。天知道我又得坐在电脑前敲多久的字,才能敲回我的一千块。

    日子很风平浪静的慢慢流失着。

    我以为我的生活会一直这么下去。

    真的,我很安于现状,这种无拘束的生活,是我小时候梦寐以求的生活。一个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人会管你,这样如何,那样又如何。

    张海回来了。

    莫琳琳给我打电话,说,方霓,听说张海回来了。

    哦!听到莫琳琳说张海回来的那一刻,我的心“咯噔”一声的骤然跳了下。

    张海,张海。

    这个名字曾在我二十岁孤单的年华里,形影不离。

    而我现在这样的生活也是他赐予的。

    我是该感激他还是恨他?

    张海是我的初恋情人。

    他是我的学长。

    刚进到这座城市的大学后,我就认识了他。那时的我还是个傻丫头,相信爱情,相信承诺,相信天长地久。林森是个干净温和的男人,有点幽默,有点风度。

    爱情是忽然尽头的旅程

    我们也只好不舍的转身

    而那颗心

    还能不能

    走的向当初般纯真

    谁痛的比较深

    后来的我们哭着笑着

    都总是两个人

    后来的我们就连招呼

    都有一点陌生

    从前的我们哭着笑着

    都会相信永恒

    后来的我们

    为什么不能

    在听说张海回来后的第二天开始,我就真的彻底的把自己躲藏了起来。

    一个人关在家里,大门不出,小门不迈,没日没夜的听着歌。

    我是个不喜欢回忆的人,我讨厌那些一直都活在回忆里活在过去,不肯走出来的人。

    所以,当初张海说,苏方霓,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因为我要去照顾另一个人。

    瞧瞧,多婉转的话语。

    我没哭,没闹,点点头。第二天把属于我的东西全部从他租来的公寓里搬到另一处,就是我现在住的房子。然后开始了我的单身生活。

    我边敲着字边安慰自己说,苏方霓这不是你一直都渴望的自由生活么?现在实现了,你应该高兴。

    我曾以为我真的不在乎了,但听到莫琳琳提到他时,我的心又开始疼了。

    电子邮箱里塞满了邮件,都是林森发来的,最开始是催稿子,后来邮件里,字行间写满了担忧。

    林森说,丫头,你在哪?为什么不回我信件?

    林森说,丫头,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你告诉我,或许我能帮你。

    林森说,丫头,我很担心你,十天了你一封信都没回。也许你出门了,没看到。看到信后,马上回复我,好让我知道你平安。

    我边看着信边流着泪。

    别问我为什么哭了,我就是想哭。或许是那段该死的往昔,或许是林森的信。

    我给林森发去好几篇稿子,然后告诉他,说,林森,我要出去一段时间,去旅行。或许一个月,或许半年。回来再联系你。

    然后我啪的关上电脑,收拾行李出门。

    我一直在写故事,写一场又一场的爱情,或喜剧,或悲伤收场。但却写不出自己的结局。

    在听说张海回来的当晚,我在街上遇见他了。我们像两个陌生的路人一样,擦肩而过。

    他看见我了,可我们连招呼都没有。

    在遇见张海后的当晚,林森对我说,丫头,做我女朋友。我爱上你了。

    这就是林森,直话直说。

    可是林森,在一切情绪还没理清之前,我无法给你任何答复。所以我只好选择去行走,或许在行走过程中我就会找到我想要的结局了。

    其实,我爱林森,早在没见到他之前。

    只是我没有把握再爱一次,亦没有把握把自己的感情交到一个陌生人的手中,虽然我们很熟悉彼此。在网络上,我们无话不谈。他知道我的过往,我知道他的一切。

    后来会怎样?

    嘘!现在别问我,后来的事要到后来才会知道。

    等我旅行回去之后才知道。

    等我回去再给你答案吧,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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