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要么是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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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们是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在学校编一本书,刚才看到孤零零的我在走廊上发呆,就怂恿阿奴把我引来,不管他用何种法子。阿奴见我得知人场券是假的后也不生气,说:“你性格怎么这么好?倒让准备挨骂的我白白紧张了一阵子。”
那晚,我和这伙男生玩疯了,一首接一首地唱歌,吹萨克斯、弹吉他、跳劲舞我坐在校园的草地上,看着这群精力过剩的男孩在月光下尽情地发泄。
很快,他们狂野的激情撩动了我,我踢掉高跟鞋,光着脚跳起了印度舞。跳完,他们一个个惊讶不已,惊讶我这个经管系会本专业的女孩舞跳得那么专业。
我告诉他们,我十二岁以前曾到少年官和舞蹈学校接受专门的舞蹈训练,那时,我特别迷恋追影灯下那点“唯我独尊”阿奴不失时机地邀我共舞,然后轻轻地说:“你实在该拥有一双漂亮的舞鞋啊!”我悄悄地告诉他:“你真该去学表演了。”
夜深了,该散场了,迎春急的到处找我,脸都吓白了,一天,我到学校找阿奴,其他几位师兄都在,却没有看到阿奴,我问阿奴哪里去了,他们一个个阴阳怪气地说:“明知故问啊!”“阿奴都快成你的保镖了!”正说着,阿奴进来了,看到我,他简直有些夸张地叫起来:“哇!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看到你啊”我忙打断他:“行了,行了。
别表演啦!”阿奴立刻与他的兄弟大眼瞪小眼。有一天傍晚,我到学校和阿奴他们玩。宿舍管理员过来喊阿奴接电话,并说是一个女孩打来的。他去接电话了,我就悄悄地走了,可走廊上好像随处都是回音壁似的,阿奴温柔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
我来到操场上,在清风明月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又一圈,明知道自己应该回家了,可还是不想回去。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发现一棵树下站着一个人,细看竟是阿奴。
阿奴朝我走来,我的心怦怦乱跳,好像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被他看得一清二楚似的。我想躲,可躲不开,只听他说:“刚才那是我们班的一个同学。”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哦。”接下来谁也没话说了,过了很久,阿奴才笑了笑说:“你不会以为我又在表演吧?”这是整个学期阿奴对我最深沉的表示了。
而我明白自己刻意回避是因为爱上了他。下学期快结束的一天晚上,我回自己租住的房子才一会儿,阿奴就跟了过来。阿奴说:“如果,多个人服伺你能给多少工钱?”我看也没看他,答:“不需要不需要。”
“哎,我是认真的。你态度放端正点儿好不好?”我这才看了看他,但看不出他认真在哪里。阿奴接着说:“我有一个让你一边赚钱一边还有人服伺你的机会。你干不干?”我忽地来了精神,说:“为什么不干?我那么傻么?跟钱有仇啊?“”对了,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说着,指了指学校的方向压低声音说,”那帮小子吃饱了撑的,说我要是真能追到你,他们每人愿出200元作为我俩的恋爱消费。
他们三个人,一共600元,每天你就让我在你这里待上一会,我白为你干活也行,给你做奴隶都行,我宁愿亏给你,也不愿输给他们呀。
到时你我对半开,要不,四六开也行。你只要好好配合,我的表演你也领教过。君子有言在先,我保证不伤害你。
怎么样?“我向阿奴翻了翻白眼,说:“你也真够黑的,赚了人家的钱,还不愿与我来真的。我哪点损你的面子了?”“好啊!真爽!我就怕你不开窍!看来,我们一拍即合,假戏真做了。”啊,假戏真做?“我立刻跳起来。
“不不,是真戏假做。不不不,是真戏真做。”阿奴颠三倒四地说着就来牵我的手,弄得我心里麻麻的。他马上有了回应,说什么我们又不是“第一次亲密接触”了。
怕什么?我忽地摆正自己的角色:“走啊,给我穿鞋,我们去学校让他们开开眼界。”阿奴真的跪下给我穿鞋。
这是我第一次让一个男人跪在我脚下给我穿鞋,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痒痒的,看着跪在我脚下的男人,感觉自己就是伟人,一种与生俱来的享受权利的欲望和雍容高雅气质,被阿奴在不竟意中开发出来。
我们以亲昵的样子出现在那帮观众面前时,那三位迅速地把眼睛瞪成了鸡蛋那么大。相互递一个眼神后马上起哄了,说:“真是立竿见影!
只是还缺点儿什么。”我明白他们指的是什么,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有意把声音抬高八度,问:“什么?”他们异口同声:“亲吻。”
不管阿奴此时在玩什么,反正我是在玩心跳。我这么顺水推舟和他亲亲热热地站在这儿亮相,当然不纯粹为了演戏。我豁出去了。
示威似的扬起脸、微闭眼睛等着,可一秒一秒过去的感觉告诉我:阿奴在犹豫,是我把他推到了尴尬的境地,后来,他终于想通了。
象征性地对我蜻蜒点水了一下。我顿生委屈,不过,我立刻把这一尴尬的局面扭转了过来,故意亲昵地附在他的耳边说:“奴隶你是做定了的,不许耍赖。”他只朝我傻笑。
此后,我和阿奴的“真戏真做”一直看不到曙光。暑假一到,我便忙着回家去了,假期很快过去了开学两周后的迎新晚会上,我才见到阿奴和他的死党。
我跳完芭蕾天鹅之死后,他们跑到后台来给我献花,像商量好似的,一人一束,让我足足风光了一把。在阿奴的花里,我没有发现玫瑰。一天放学,迎春接到我后一起往家走。
突然,我看到有卖猕猴桃的,就让迎春去给我买,我自己慢慢的向前走,万万没想到,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撞伤了我。左脚粉碎性骨折。医生说:“今后走路可能有点儿跛。”
这话是对司机说的,可我清楚地听到了,这结论简直使我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我看着绑着石膏僵硬的脚,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天鹅,惟一不同的是天鹅死了,而我还活着。天鹅死了也很美,我却只能赖着活。我不愿再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拒绝所有试图来安慰我的人,常常独自流泪
一天,照顾我的迎春小心翼翼地告诉我,经常到家来的男孩已经来过十几次了,今天在窗外默默地看着熟睡的你两个多小时了也不肯离去,手里拿着精品礼盒。我想了很久才说:“帮我去收下礼物吧。”
我心里很想知道他送来的到底是什么,一会儿,迎春捧回一个漂亮的彩盒,我小心地拆开,看了后差点儿没昏死过去。那竟是一双红舞鞋!阿奴怎么能这么残忍,竟给我粉碎性骨折的脚送舞鞋!我气急败坏地要将舞鞋扔向门外,抬头看见阿奴赫然站在门口。
阿奴已从我的眼睛读到了我的愤怒和质问,走过来说:“我不是要刺激你,只是想告诉你,这双舞鞋是我早就给你准备的,即使你的左脚不能站立了,我只希望你能穿上它,在我的怀里跳舞。”
阿奴看我没有任何表情,又说:“上学期,我们打的赌其实是我追你的一个伎俩,他们只是在配合我。看你嘻嘻哈哈的,那么纯真,我岂敢轻易亵读?”
没容阿奴说完,我一头扑进了他的怀里,当我重新细看手中的红舞鞋时,发现缀满粉红玫瑰的缎面正闪着美丽圣洁的光泽。我笑了,说:“老天都愤怒了,罚你找个跛脚女孩。”
此后的日子里,阿奴天天来医院陪我,他一到医院,就抱着我的伤脚,不停的按摩、活动,为我恢复脚的功能。
三个月后,我和阿奴并肩走出医院。我的脚好好的,甚至可以单脚在地上转圈。脚丫子夹住他的脸蛋子照样可以夹出青来。阿奴搬出了学校,住到了我家。
他比迎春更细心地伺候着我,当听说我喜欢他象上次那样跪着给我穿鞋时,他二话没说,立即跪下。从此阿奴无论给我做什么事,都是跪着干的,直到现在也没有站起来过。恋爱中的女孩,是最幸福的,最快乐的,最娇贵的。
无论她的要求多么的荒诞,多么的不近情理,他都会毫无怨言地接受,老老实实的照做。阿奴住进我家后,就在我学习的房间里支了一个行军床,任性的我常常毫无缘由的虐待他取乐。
针扎屁股、钳夹身上的肉、穿着高跟鞋踩阿奴平放在地上的手指、脚趾,让他趴在地上象狗一样地吃饭,吃我脚丫子踩过的东西,吃我吐出来的东西,甚至让他做人椅,骑着他写作业,让他做马,供我骑着玩。
他都默默地心甘情愿的去做,从无反抗的意思,这时的我简直就是“旦已”就是武则天,说一不二,实现了我的帝王、皇室生活梦。
据有关资料记载,自二十个世纪以来,大家都知道男人很贱。马索(masoch)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女人要么是奴隶,要么是暴君,但绝对不是男人的伴侣。”
他是十九世纪奥地利一本小说穿兽皮的维纳斯的作者“被虐症”的英文masochism就是以他的姓为字源。
而sm里冷酷女王的装扮和行头,也正是他小说里的描述。我当然不愿意做男人的奴隶,我要做暴君。没听过十九世纪欧洲盛行的“鞭笞之爱”吗?大思想家卢梭最了解那种被女人鞭打的快感了。
原来,他们是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在学校编一本书,刚才看到孤零零的我在走廊上发呆,就怂恿阿奴把我引来,不管他用何种法子。阿奴见我得知人场券是假的后也不生气,说:“你性格怎么这么好?倒让准备挨骂的我白白紧张了一阵子。”
那晚,我和这伙男生玩疯了,一首接一首地唱歌,吹萨克斯、弹吉他、跳劲舞我坐在校园的草地上,看着这群精力过剩的男孩在月光下尽情地发泄。
很快,他们狂野的激情撩动了我,我踢掉高跟鞋,光着脚跳起了印度舞。跳完,他们一个个惊讶不已,惊讶我这个经管系会本专业的女孩舞跳得那么专业。
我告诉他们,我十二岁以前曾到少年官和舞蹈学校接受专门的舞蹈训练,那时,我特别迷恋追影灯下那点“唯我独尊”阿奴不失时机地邀我共舞,然后轻轻地说:“你实在该拥有一双漂亮的舞鞋啊!”我悄悄地告诉他:“你真该去学表演了。”
夜深了,该散场了,迎春急的到处找我,脸都吓白了,一天,我到学校找阿奴,其他几位师兄都在,却没有看到阿奴,我问阿奴哪里去了,他们一个个阴阳怪气地说:“明知故问啊!”“阿奴都快成你的保镖了!”正说着,阿奴进来了,看到我,他简直有些夸张地叫起来:“哇!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看到你啊”我忙打断他:“行了,行了。
别表演啦!”阿奴立刻与他的兄弟大眼瞪小眼。有一天傍晚,我到学校和阿奴他们玩。宿舍管理员过来喊阿奴接电话,并说是一个女孩打来的。他去接电话了,我就悄悄地走了,可走廊上好像随处都是回音壁似的,阿奴温柔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
我来到操场上,在清风明月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又一圈,明知道自己应该回家了,可还是不想回去。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发现一棵树下站着一个人,细看竟是阿奴。
阿奴朝我走来,我的心怦怦乱跳,好像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被他看得一清二楚似的。我想躲,可躲不开,只听他说:“刚才那是我们班的一个同学。”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哦。”接下来谁也没话说了,过了很久,阿奴才笑了笑说:“你不会以为我又在表演吧?”这是整个学期阿奴对我最深沉的表示了。
而我明白自己刻意回避是因为爱上了他。下学期快结束的一天晚上,我回自己租住的房子才一会儿,阿奴就跟了过来。阿奴说:“如果,多个人服伺你能给多少工钱?”我看也没看他,答:“不需要不需要。”
“哎,我是认真的。你态度放端正点儿好不好?”我这才看了看他,但看不出他认真在哪里。阿奴接着说:“我有一个让你一边赚钱一边还有人服伺你的机会。你干不干?”我忽地来了精神,说:“为什么不干?我那么傻么?跟钱有仇啊?“”对了,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说着,指了指学校的方向压低声音说,”那帮小子吃饱了撑的,说我要是真能追到你,他们每人愿出200元作为我俩的恋爱消费。
他们三个人,一共600元,每天你就让我在你这里待上一会,我白为你干活也行,给你做奴隶都行,我宁愿亏给你,也不愿输给他们呀。
到时你我对半开,要不,四六开也行。你只要好好配合,我的表演你也领教过。君子有言在先,我保证不伤害你。
怎么样?“我向阿奴翻了翻白眼,说:“你也真够黑的,赚了人家的钱,还不愿与我来真的。我哪点损你的面子了?”“好啊!真爽!我就怕你不开窍!看来,我们一拍即合,假戏真做了。”啊,假戏真做?“我立刻跳起来。
“不不,是真戏假做。不不不,是真戏真做。”阿奴颠三倒四地说着就来牵我的手,弄得我心里麻麻的。他马上有了回应,说什么我们又不是“第一次亲密接触”了。
怕什么?我忽地摆正自己的角色:“走啊,给我穿鞋,我们去学校让他们开开眼界。”阿奴真的跪下给我穿鞋。
这是我第一次让一个男人跪在我脚下给我穿鞋,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痒痒的,看着跪在我脚下的男人,感觉自己就是伟人,一种与生俱来的享受权利的欲望和雍容高雅气质,被阿奴在不竟意中开发出来。
我们以亲昵的样子出现在那帮观众面前时,那三位迅速地把眼睛瞪成了鸡蛋那么大。相互递一个眼神后马上起哄了,说:“真是立竿见影!
只是还缺点儿什么。”我明白他们指的是什么,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有意把声音抬高八度,问:“什么?”他们异口同声:“亲吻。”
不管阿奴此时在玩什么,反正我是在玩心跳。我这么顺水推舟和他亲亲热热地站在这儿亮相,当然不纯粹为了演戏。我豁出去了。
示威似的扬起脸、微闭眼睛等着,可一秒一秒过去的感觉告诉我:阿奴在犹豫,是我把他推到了尴尬的境地,后来,他终于想通了。
象征性地对我蜻蜒点水了一下。我顿生委屈,不过,我立刻把这一尴尬的局面扭转了过来,故意亲昵地附在他的耳边说:“奴隶你是做定了的,不许耍赖。”他只朝我傻笑。
此后,我和阿奴的“真戏真做”一直看不到曙光。暑假一到,我便忙着回家去了,假期很快过去了开学两周后的迎新晚会上,我才见到阿奴和他的死党。
我跳完芭蕾天鹅之死后,他们跑到后台来给我献花,像商量好似的,一人一束,让我足足风光了一把。在阿奴的花里,我没有发现玫瑰。一天放学,迎春接到我后一起往家走。
突然,我看到有卖猕猴桃的,就让迎春去给我买,我自己慢慢的向前走,万万没想到,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撞伤了我。左脚粉碎性骨折。医生说:“今后走路可能有点儿跛。”
这话是对司机说的,可我清楚地听到了,这结论简直使我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我看着绑着石膏僵硬的脚,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天鹅,惟一不同的是天鹅死了,而我还活着。天鹅死了也很美,我却只能赖着活。我不愿再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拒绝所有试图来安慰我的人,常常独自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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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很想知道他送来的到底是什么,一会儿,迎春捧回一个漂亮的彩盒,我小心地拆开,看了后差点儿没昏死过去。那竟是一双红舞鞋!阿奴怎么能这么残忍,竟给我粉碎性骨折的脚送舞鞋!我气急败坏地要将舞鞋扔向门外,抬头看见阿奴赫然站在门口。
阿奴已从我的眼睛读到了我的愤怒和质问,走过来说:“我不是要刺激你,只是想告诉你,这双舞鞋是我早就给你准备的,即使你的左脚不能站立了,我只希望你能穿上它,在我的怀里跳舞。”
阿奴看我没有任何表情,又说:“上学期,我们打的赌其实是我追你的一个伎俩,他们只是在配合我。看你嘻嘻哈哈的,那么纯真,我岂敢轻易亵读?”
没容阿奴说完,我一头扑进了他的怀里,当我重新细看手中的红舞鞋时,发现缀满粉红玫瑰的缎面正闪着美丽圣洁的光泽。我笑了,说:“老天都愤怒了,罚你找个跛脚女孩。”
此后的日子里,阿奴天天来医院陪我,他一到医院,就抱着我的伤脚,不停的按摩、活动,为我恢复脚的功能。
三个月后,我和阿奴并肩走出医院。我的脚好好的,甚至可以单脚在地上转圈。脚丫子夹住他的脸蛋子照样可以夹出青来。阿奴搬出了学校,住到了我家。
他比迎春更细心地伺候着我,当听说我喜欢他象上次那样跪着给我穿鞋时,他二话没说,立即跪下。从此阿奴无论给我做什么事,都是跪着干的,直到现在也没有站起来过。恋爱中的女孩,是最幸福的,最快乐的,最娇贵的。
无论她的要求多么的荒诞,多么的不近情理,他都会毫无怨言地接受,老老实实的照做。阿奴住进我家后,就在我学习的房间里支了一个行军床,任性的我常常毫无缘由的虐待他取乐。
针扎屁股、钳夹身上的肉、穿着高跟鞋踩阿奴平放在地上的手指、脚趾,让他趴在地上象狗一样地吃饭,吃我脚丫子踩过的东西,吃我吐出来的东西,甚至让他做人椅,骑着他写作业,让他做马,供我骑着玩。
他都默默地心甘情愿的去做,从无反抗的意思,这时的我简直就是“旦已”就是武则天,说一不二,实现了我的帝王、皇室生活梦。
据有关资料记载,自二十个世纪以来,大家都知道男人很贱。马索(masoch)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女人要么是奴隶,要么是暴君,但绝对不是男人的伴侣。”
他是十九世纪奥地利一本小说穿兽皮的维纳斯的作者“被虐症”的英文masochism就是以他的姓为字源。
而sm里冷酷女王的装扮和行头,也正是他小说里的描述。我当然不愿意做男人的奴隶,我要做暴君。没听过十九世纪欧洲盛行的“鞭笞之爱”吗?大思想家卢梭最了解那种被女人鞭打的快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