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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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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求医

    贡老爷子的地址是W县大安镇泽明乡雁鸣山村,除了W县,再往下的地方我和老爸都闻所未闻。说起这W县,倒真是挺有名的,它是全省的重点扶贫对象,可以说因穷而闻名,据说那里山比地多,树比人多,是个典型的山城,距离我们这里大约有两百公里。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来到市汽车总站,买了前往W县县城的车票,这时离开车还有两个多小时,我们三人就坐在侯车室等。

    振华!振华!忽然,我在杂乱的人声中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其实振华是个滥大街的名字,走到那里都会碰上一堆,但因为这声音很是耳熟,所以才肯定是喊我的,我的眼睛连忙向着麻如浮萍的人群扫视,终于从中找到了一张熟脸。

    黄轩!好小子,是你!我笑着迎了上去。

    好久不见,好久不见!我和黄轩两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但当我的手和黄轩的手接触的一刹那,我马上就感到有些异样,黄轩的手很冷,大热天人的手按理不应该这么冷的,不仅冷,而且还有点木,感觉就象握住了一把柴。

    更可怕的是,我胸腔里又开始有东西蠕动,我甚至感觉到它在兴奋,不仅如此,我还隐约感觉到,除了我和黄轩之外,双方的体内都还有一种不明物质,它们在产生共鸣!

    黄轩满脸堆笑的看着我,很高兴的样子,我的脑海里却闪出了梦中所见的那条怪蛇,我不禁打了个哆嗦,手也有点颤抖起来。

    小杜同志,怎么回事啊,手抖成这样,才二十出头你就老年痴呆啦?

    你小子,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喜欢捐血啊!我本能地作出还击。

    捐血?

    找抽呗!

    哈哈......

    黄轩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曾是亲密的球友。相互间毫无顾忌的挖苦讽刺,就是我俩最哥们的沟通方式。但毕业之后,彼此的联系就日渐减少,现在距离上次见面已经有三年多了。

    这短短的两句“特殊问侯”,一下又把我俩拉回到那个青葱烂漫的少年时代,其中有多少是属于我俩的难忘岁月啊。

    老友不期而遇,本来想多聊两句,问问近况什么的。不远处却有人大声提醒黄轩:黄大公子,车马上就要开了!我这时才发现,有一大帮人在等着黄轩呢,青一色的青年男女,青一色的背着一个绿色背囊,粗看有个二十来人。

    好了,走了,以后多联系!黄轩潇洒的挥了挥手,转身就朝着他的大部队走去。

    你们要上那去啊?我对着黄轩的后背问。

    我们要去寻找生活的真谛!黄轩说着回了回头,冲着我微微一笑,我的心却扑通的猛跳了一下,是恐惧?莫名的恐惧?

    在此要提一下:寻找生活的真谛,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是黄轩的口头禅,说白了,就是到处游山玩水,他娘高官爹经商,打小要什么有什么,每年一到寒暑假,他就会到处旅游,长途的短途的,国内的国外的,还美其名曰到不同的地方寻找生活真谛。有时这小子也会拉我同行,但绝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坚决拒绝:我爹在工厂干一辈子还够不上他爹做一笔生意的,那有闲钱陪他去寻找什么生活真谛?

    小华,你的脸色好象不太好啊,刚才那位是你朋友?于叔问。

    是,是的......我混沌的应着,心里头在犹豫,要不要把刚才和黄轩接触时的奇怪感觉告诉于叔?想了一会,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我担心这样会误导于叔,令事情更加复杂。大白天的黄轩能有什么问题?他不还是那个有点玩世不恭的阳光大男孩吗?一定是我神经过敏了,是错觉,一定是。

    想到这里,我又怀着杯弓蛇影的心态扫视来来往往的人流,还别说,真是看谁谁都有点不正常。老天爷,看我这神经都过敏成啥样了。

    到了W县,感觉就象时光倒流了二十年,二十年,这是我记忆的极限,或许还应该更久远一些,除了几幢新建的小楼房还算比较现代之外,其余的建筑一律是七八十年代甚至更远的产物——一看那风格和陈旧程度就知道。县城的主干,是一条年纪估计比我还大的柏油路,坑坑洼洼的就象麻子脸,不过也没关系,平均一分钟都见不到有一辆汽车从这里碾过。再看看那些边边角角的地方,东一群西一拔的全是小贩,卖菜的卖鸡鸭的,更多是卖各种山货的。这地方,说是县城,却处处充斥着小乡村的味道。

    从地图上看,县城离我们的目的地雁鸣山村还有二三十公里的路程,这就可以遥想当年,于叔坐车来到这里,还要背着父亲长途步行到目的地的艰辛。但时至今日,情况就大有好转了,因为车站外头有一排排的摩的在候着,只要有钱,可以保证把你送到全县的任何一个地方。

    师傅,大安镇......

    行,行,知道!那位中年摩的佬没等我讲完,就迫不及待的拍胸脯:有什么地方是我不知道的?

    他生怕到手的生意飞了,连忙摆出一副刀山火海都肯去的姿态,这小地方竞争激烈,混口饭真不容易啊。

    三辆摩托车载着我,老爸和于叔,在崎岖蜿蜒的泥石路上颠簸行进,我们很快就走进了一个山的世界。

    大山都披着厚厚的绿衣,一座接一座,连绵起伏无边无际,很多山高得看不到顶,因为在山腰处就有白雾遮蔽,显得既雄浑又神秘。

    小哥,你是去找贡老爷子的吧?中年摩托佬冷不丁的问了我一句。我马上就紧张了起来:怎么,你认识他老人家?

    认识!当然认识!几年前我大哥得了个怪病,连医院都说没救了,就是他老人家给治好的,大能耐啊!

    这样说来.....老爷子他现在,还在啰?我的心不禁一通猛跳,以至说话都带着皽音。

    这是什么话?在,当然在了,老爷子硬朗着呢,再活一百年都没问题!摩的佬语气激动且带着无比的崇敬。

    听摩的佬这样说,我本来阴沉沉的心情立刻明媚了不少,贡老爷子还健在,那我们的怪病就大有治好的希望了。

    前方出现了一条小村子,全是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青砖小瓦房,有个几十间的样子,毫无规律的四处分布着。来到村口,摩的佬们把车停住,中年摩的佬指着前方一座远山的山脚,说:贡老爷子的家就在那山脚下,我们开着车进去怕打扰了他老人家,你们还是自已走过去吧。

    于是付了车费,步行进村。

    于叔,刚才那摩的佬认识贡老爷子,他说老爷子现在还健在呢。我说。

    真的?于叔顿时面露喜色:那就太好了!

    我们延村中小道而过,一路见到都是老人,妇女和孩童,却不见一个青壮男子,大概都出去谋生了吧,村中人对我们三个不速之客的闯入没表现出丝毫关注,大多只平静的瞧一眼,然后又该干啥干啥。大概是习惯了经常有外人来找贡老爷子救助?

    一座大山的脚下建着两间青砖瓦房,房前辟了一块平整的地儿,上面种了些菊兰之类的花草,还养了几只鸡,正你追我打闹的欢,扬起滚滚泥尘。

    这一家离小村有个半里多远,可以说是孤零零的独处一隅,它应该就是摩的佬所说的贡老爷子的家了。

    应该是这里了,和三十年前几乎一模一样,没变。于叔说。

    如果老爷子利用自已的本事来挣钱的话,现在都可以住大别墅了。我颇有感触的唠了一句。

    请问,贡老爷子在家吗?于叔往里屋子里喊。

    来了!屋子里有人应出来,是把清清嫩嫩的女声,接着一位少女轻快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她十六七岁的样子,脑后束两条小辨,穿着短袖花布衣裳,身材适中,眉目清秀,很漂亮的小姑娘,就是衣着土了点。

    小姑娘先向我们微一欠身,才问:三位叔叔,你们找我爷爷吗?想不到,这位乡下小姑娘竟如此懂得礼节。

    对!对!于叔和老爸都马上点头回礼。只有我心里有些许不痛快:我才比你大几岁啊,怎么也成叔叔了?

    奶奶病了,爷爷送她到镇医院看病了。小姑娘说。

    那他老人家大约什么时候能回来?于叔问。

    可能要到晚上吧,要不请三位叔叔进里面喝口茶?小姑娘热情大方的招呼着。

    屋里的小厅陈设极简陋,一张方桌两条长凳,还有寥寥几件生活用品。最引人注目的是一面墙,上面贴着很多鲜艳的奖状,麻挤挤的几乎占满了整面墙。一看,奖状上都是同一个名字:贡天生。

    是你吧,真厉害啊。我对小姑娘发出由衷的称赞。说来惭愧,我杜振华读了十多年的书,别说奖状了,就连个口头嘉奖都没得过。

    是的。小姑娘略带差涩的笑着点点头。然后给我们端来三杯绿茶:这茶是山上釆的野茶,第一口有点苦,喝过几口之后味儿就会好些了。

    试了试,果然没错,这茶乍喝是有点苦,但很快就能回味到一种独特的甘香,令人口舌生冿,感觉甚妙。

    不错!先苦后甘回味深长。是真正的好茶!喝了几十年茶的老爸首先称赞。

    三位叔叔,晚饭就在这吃吧,我现在去弄点菜回来。天生姑娘说着拿了个篮子就往外走,看来真不象是在说客套话。

    不!不!我们赶紧摆手: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呢。

    不用客气的,爷爷吩咐过我,对来访的客人一定要招待好,你们先坐着,我一会就回来。天生姑娘说完就出去了,她走路轻快得象只小燕子,真是个特招人喜欢的小姑娘。

    天生姑娘出去后,老爸和于叔闲聊,没几句又扯回到了那些老掉牙的年代去。我觉得无聊,便起身出去,想看看周围的风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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