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桩情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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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叶安曾写过一本书,名叫《暖风》,写了整整十三年,三十三万字,还差一章就要结局了,可这最后一章,他写了七年,却是直到他死都没能补上去。
而现在,他终于知道结局是什么了。
两个男孩在城市黑暗的角落里相依为命,一个痴痴傻傻,一个天生早慧,夜空下五光十色的霓虹点缀着这座巨大又富有的城市,可这座城市之下,却涌动着肮脏混乱的暗河。
两个岁数加起来不到十五的孩子,究竟要怎样才能在这绝望窒息的暗河中生存下来,叶安在这一段描写的笔墨并不多,可每当看到这一段,依旧觉得心酸难忍。
后来,早慧的男孩带着小傻子投奔到一个大哥手下当混混。
再后来,男孩把小傻子抛弃了,再也不要他了。
……
多年后,少年看见曾经的小傻子已经长大成人,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有了自己的朋友,家庭,生活得就像他们曾经向往的那样。
而他,依旧在那条暗河中挣扎,手上沾满鲜血,永远无法脱身。
……
但是还是要感谢时光,能把亲爱的你温柔以待。
————
叶安坐到电脑前,脸上带着不明显的笑,双手放在键盘上慢慢敲下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
“你是我在深冬里想念的,温暖的风。”
你是我在深冬里想念的温暖的风,可是我知道,你只有在深冬过后才会出现。
我却再也过不去这个深冬了。
叶安的这本《暖风》在网上也算得上是小有名气,连载了十三年竟还有不少的读者时常在他的文下撒个花,催个更,将这部小说列为有生之年。
叶安将在这一章的后面打上了“全文完”三个字,然后又重头检查了一遍,发现没有什么错处,便点了发表。
这一桩事情也算有了个结果,关于叶安的,便真的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了。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他疯魔了一辈子,也是时候该放下了。
他想好好活着,不想再跟他有牵扯了,现在他已经知道他没有他依旧过得很好,甚至比从前还要好,那一切就够了。
他已经学乖了,人不能太贪心,要学会知足。
只是唐逸……
他到现在都还是有点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叶安还是唐逸,他以为自己是叶安,可脑子里的记忆,身体的各种本能反应却在告诉他,他也是唐逸。
只是唐逸这个人自私偏执得可怕,做什么事只要能达成目的,完全不计后果。如果这是个本当下的流行小说,叶安在里面估计就是一个拼尽一切想闻一闻天鹅肉的深情癞□□,而唐逸就是那个想方设法要独占天鹅的反派。
不过也没差,都是炮灰,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唐逸喜欢叶明川,而叶明川现在正对叶安有好感,唐逸自然是变了法的想要整治整治那个叫叶安的姑娘。
所以使了点小计谋把那姑娘骗去了盛丰,结果呢,偷鸡不成蚀把米,更加惹得叶明川的厌恶。
何必呢?
叶安这句话像是在问唐逸,又像是在问自己。
不过现在,叶安即唐逸,何必分得那么清楚呢?
————
放在床头柜上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唐逸愣了一下,然后从电脑前站起来,走进卧室拿起了手机,手机上显示的是周瑶,唐逸的经纪人,一个三十五岁的大龄未婚女青年。
唐逸滑下了接听,将手机放在耳边:“喂,周姐。”
电话那头的周瑶也没跟唐逸客气,声音干脆利落:“明天我带你去参加《辞镜》的试镜,叶安和叶明川都会去,你给我老实点,别以为你做得那些事都没人知道!”
唐逸也不反驳什么,只答道:“我知道了周姐。”
“行了,以后你见着叶安就躲远点吧。”周瑶停了一下,又接着同他道:“这回《辞镜》试镜要是能选上就罢了,没选上是最好的。当然你也不用抱太大希望,这部《辞镜》是叶明川投资要拍的,他要是不想用你,你演得再好也没用,我不管你对叶明川抱着什么心思,以后你都给我离他远点!”
“我知道了。”唐逸的声音不大,但足够电话那头的周瑶听清楚了。
但鉴于从前唐逸做过的糟心事太多,周瑶还是不放心又强调了一遍:“唐逸我告诉你叶安不是你能惹的,叶明川就更不是你能惹的。你天赋不错,我不希望你为了白白浪费了你这身天赋!”
“周姐,以前是我不懂事,以后不会了。”
“希望你不是嘴上说说,行了,明天早上七点半我去接你,你自己准备一下。”
“好的,谢谢周姐。”
唐逸话音一落,那边的周瑶就已经挂断了电话。
唐逸也不生气,只是笑笑,他知道周瑶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要不然就他闹出这么多事要是搁在其他经纪人手上怕是早就被冷藏了,就算不被冷藏资源也是要少许多的。
可在周瑶这儿,遇见什么适合的角色,第一个找的还是他。
从前唐逸也知道要多谢谢周瑶,可他一遇见关于叶明川的事就失了理智,整个人就像发了疯一样,最后做了什么事连自己都不知道。
不过以后再也不会了。
唐逸的卧室里贴满了叶明川的海报,他本来打算给全部撕下来的,可是一看到那张叶明川站在槐树下的剧照,他还有些舍不得。
唐逸还记得他第一次亲眼见到叶明川的时候,那个男人站在颁奖台上,穿得一身得体的黑色西装,手中拿着话筒,柔和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他笑得温柔。
那个时候,叶明川已经出道有两年了,但之前他扮演的都是一些龙套或者是不重要的配角,直到他后来拍了一部《山水永难忘》,获得了那年的最佳新人奖,以及最佳男配奖,唐逸才算知道了这个人。
一见误终身。
罢了,若是心里真没了这个人,撕与不撕有什么差别呢?
唐逸居住的地方是公司给安排的,处在郊区,虽然交通不是很方便,但是胜在空气不错。一推开窗就能看见不远处有一片被开辟出来的菜园,只是现在还是早春,作物什么的还没有被种下,上面都是新露头的杂草。
再远一点还能看见一条蜿蜒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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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孩在城市黑暗的角落里相依为命,一个痴痴傻傻,一个天生早慧,夜空下五光十色的霓虹点缀着这座巨大又富有的城市,可这座城市之下,却涌动着肮脏混乱的暗河。
两个岁数加起来不到十五的孩子,究竟要怎样才能在这绝望窒息的暗河中生存下来,叶安在这一段描写的笔墨并不多,可每当看到这一段,依旧觉得心酸难忍。
后来,早慧的男孩带着小傻子投奔到一个大哥手下当混混。
再后来,男孩把小傻子抛弃了,再也不要他了。
……
多年后,少年看见曾经的小傻子已经长大成人,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有了自己的朋友,家庭,生活得就像他们曾经向往的那样。
而他,依旧在那条暗河中挣扎,手上沾满鲜血,永远无法脱身。
……
但是还是要感谢时光,能把亲爱的你温柔以待。
————
叶安坐到电脑前,脸上带着不明显的笑,双手放在键盘上慢慢敲下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
“你是我在深冬里想念的,温暖的风。”
你是我在深冬里想念的温暖的风,可是我知道,你只有在深冬过后才会出现。
我却再也过不去这个深冬了。
叶安的这本《暖风》在网上也算得上是小有名气,连载了十三年竟还有不少的读者时常在他的文下撒个花,催个更,将这部小说列为有生之年。
叶安将在这一章的后面打上了“全文完”三个字,然后又重头检查了一遍,发现没有什么错处,便点了发表。
这一桩事情也算有了个结果,关于叶安的,便真的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了。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他疯魔了一辈子,也是时候该放下了。
他想好好活着,不想再跟他有牵扯了,现在他已经知道他没有他依旧过得很好,甚至比从前还要好,那一切就够了。
他已经学乖了,人不能太贪心,要学会知足。
只是唐逸……
他到现在都还是有点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叶安还是唐逸,他以为自己是叶安,可脑子里的记忆,身体的各种本能反应却在告诉他,他也是唐逸。
只是唐逸这个人自私偏执得可怕,做什么事只要能达成目的,完全不计后果。如果这是个本当下的流行小说,叶安在里面估计就是一个拼尽一切想闻一闻天鹅肉的深情癞□□,而唐逸就是那个想方设法要独占天鹅的反派。
不过也没差,都是炮灰,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唐逸喜欢叶明川,而叶明川现在正对叶安有好感,唐逸自然是变了法的想要整治整治那个叫叶安的姑娘。
所以使了点小计谋把那姑娘骗去了盛丰,结果呢,偷鸡不成蚀把米,更加惹得叶明川的厌恶。
何必呢?
叶安这句话像是在问唐逸,又像是在问自己。
不过现在,叶安即唐逸,何必分得那么清楚呢?
————
放在床头柜上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唐逸愣了一下,然后从电脑前站起来,走进卧室拿起了手机,手机上显示的是周瑶,唐逸的经纪人,一个三十五岁的大龄未婚女青年。
唐逸滑下了接听,将手机放在耳边:“喂,周姐。”
电话那头的周瑶也没跟唐逸客气,声音干脆利落:“明天我带你去参加《辞镜》的试镜,叶安和叶明川都会去,你给我老实点,别以为你做得那些事都没人知道!”
唐逸也不反驳什么,只答道:“我知道了周姐。”
“行了,以后你见着叶安就躲远点吧。”周瑶停了一下,又接着同他道:“这回《辞镜》试镜要是能选上就罢了,没选上是最好的。当然你也不用抱太大希望,这部《辞镜》是叶明川投资要拍的,他要是不想用你,你演得再好也没用,我不管你对叶明川抱着什么心思,以后你都给我离他远点!”
“我知道了。”唐逸的声音不大,但足够电话那头的周瑶听清楚了。
但鉴于从前唐逸做过的糟心事太多,周瑶还是不放心又强调了一遍:“唐逸我告诉你叶安不是你能惹的,叶明川就更不是你能惹的。你天赋不错,我不希望你为了白白浪费了你这身天赋!”
“周姐,以前是我不懂事,以后不会了。”
“希望你不是嘴上说说,行了,明天早上七点半我去接你,你自己准备一下。”
“好的,谢谢周姐。”
唐逸话音一落,那边的周瑶就已经挂断了电话。
唐逸也不生气,只是笑笑,他知道周瑶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要不然就他闹出这么多事要是搁在其他经纪人手上怕是早就被冷藏了,就算不被冷藏资源也是要少许多的。
可在周瑶这儿,遇见什么适合的角色,第一个找的还是他。
从前唐逸也知道要多谢谢周瑶,可他一遇见关于叶明川的事就失了理智,整个人就像发了疯一样,最后做了什么事连自己都不知道。
不过以后再也不会了。
唐逸的卧室里贴满了叶明川的海报,他本来打算给全部撕下来的,可是一看到那张叶明川站在槐树下的剧照,他还有些舍不得。
唐逸还记得他第一次亲眼见到叶明川的时候,那个男人站在颁奖台上,穿得一身得体的黑色西装,手中拿着话筒,柔和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他笑得温柔。
那个时候,叶明川已经出道有两年了,但之前他扮演的都是一些龙套或者是不重要的配角,直到他后来拍了一部《山水永难忘》,获得了那年的最佳新人奖,以及最佳男配奖,唐逸才算知道了这个人。
一见误终身。
罢了,若是心里真没了这个人,撕与不撕有什么差别呢?
唐逸居住的地方是公司给安排的,处在郊区,虽然交通不是很方便,但是胜在空气不错。一推开窗就能看见不远处有一片被开辟出来的菜园,只是现在还是早春,作物什么的还没有被种下,上面都是新露头的杂草。
再远一点还能看见一条蜿蜒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