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重回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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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市作家夏年的签售会上,聚集了众多书迷在这里排队等候。
夏年是盛夏的笔名,她是这些年深受大家喜爱的新一代青年作家,她的文风细腻如风,温暖人心,看完之后便会产生强烈的共鸣,这也是她如此受欢迎的一个原因吧。
此时正是秋天最热的时节,签售场馆开了窗以便通风,盛夏看向窗外熟悉的城市,不自觉晃神多看几眼,微风吹过她的发梢,轻轻浮动着额前的碎发,她抚了抚碎发,这座城市的记忆也随之流入她的脑中,那段记忆陪伴了她整个青春时光。
“嘿,夏年大大,我可是从小都喜欢你的书,快给我签个名吧,祝我早日结婚之类的”
外界的声音把盛夏拉回了现实中,她定睛一看,竟然是她的初中同学木梓曦,她俩在初中时候关系极好,只是毕业之后见面少了,便没有了之前的亲密。但看到是木梓曦到来,盛夏还是很开心。
木梓曦悄悄的在她耳边说:“签售结束之后,我请你吃饭。你好久没回来了,我也是很想你呢。”
“嗯,好结束了我给你打电话,你还是之前的号码没有变吧”
“没变没变,快给我签,签完我在外面等你。”
话音刚落,盛夏便在书的扉页上写下:岁月变迁,亦不改我对你祝福。祝你早日结婚,早日进入婚姻的坟墓里。
走出签售场馆,就看见木梓曦倚在场馆门口。
“梓曦,多年未见,你还是老样子啊。”盛夏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
“你也是啊,夏夏,我以为你都不愿意回到这个城市了呢。”
曾经盛夏的确不愿意再回到这个她成长了十几年的城市了,努力的想要忘记十几年里有关他的一切人与物,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便会喜欢他所在的一座城,而当你想要忘却这个人的时候,即使是听到这个城市的名字,你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想起有关他的一切,想起在你的岁月中他所参与的点点滴滴。其实,哪有那么容易就忘记从前的。
“毕竟这里有我的青春。”
“恩,行了行了,不管你想不想回来都已经回来了,今天去我家吧,我给你做饭,你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呢。”木梓曦拉着盛夏就走远了。
“我怎么不记得你会做饭,初中那次,也是你拉着我去你家说要给我做饭,差点没把厨房给烧了,你那技艺,我可不敢恭维。”盛夏想想还是心有余悸。
“哼,哪有,人家现在做饭至少能吃好吗,你要不要这么嫌弃。今天你就别进来帮忙了,你等着吃就好。”木梓曦气冲冲的对盛夏说道。
“好好好,我就看看电视好了。”
盛夏这次回来签售,谁也没有告诉,毕竟在她们搬家之后,她就更没什么牵挂的了,木梓曦能知道她回来,纯粹是从签售会掌握了她的动态,毕竟当时她吵着嚷着要写小说时候,木梓曦可是最支持的,还说将来出名了一定要给她签名签个百八十本的,其实盛夏心中一直是感动的,正如她在书中写的,总是有些人让你突然的感动,可能是时光尘封了你们相拥的记忆吧。
但那个人,曾给了她最多感动的那个人,她不知道如今他是否过得好,是否会像她一样偶尔想起她,“顾偲年”盛夏无意识的吐出了这三个字,这个她记忆深处努力想要尘封的名字,却还是在这一刻跳出了心中的层层封印。
四岁的时候,盛夏还是一个整天宅在家里的小孩子。
五岁那年,她搬家到了N市的一个大院里,那时候,盛夏白白嫩嫩的,像极了一个洋娃娃般,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可爱极了。她的出现也让大院的孩子们开心极了,因为大院里的男生比较多,突然来了这么一个小姑娘,还挺漂亮了,一群小男孩别提多开心了。其中这群孩子的头,就是顾偲年。
顾偲年和其他小朋友不同,他比同龄人要成熟的多,也聪明的多,别人还刚会说话的时候,顾偲年就会被会背几句古诗了。所以从见面的第一天起,顾偲年就把表妹落下的洋娃娃拿出来,送给了盛夏,“喏,给你,以后我就叫你小夏天了,你记住,我叫顾偲年,以后我是你的老大,我会罩着你的。”
那时候小夏天同学还什么都不懂,傻傻的跟在顾偲年的后面,当他的跟班,在院子里嬉闹玩耍,为虎作伥,恩,没错就是为虎作伥,一起欺负旁边院子里的小朋友,成为大院里的山大王和二大王。
那时候的盛夏是快乐的,无忧无虑,小时候的她以为自己可以不长大,可以永远的嬉闹玩耍,可是时光怎么会允许有人逃脱它的规则呢。
转眼间,盛夏小朋友和顾偲年小朋友就步入学海生涯了,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幸运的是他们两个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市一小一年级二班,并且因为在一个大院,所以就成了同桌。于是盛夏小朋友又沦落为了顾偲年小朋友的专属跟班。
四年级的某一天
“喂,小夏天,帮我给我爸说一声,我要去打篮球了,晚点回去。”顾偲年小朋友把书包塞给了盛夏,“别忘了帮我把书包带回去。”
盛夏把这个艰巨而重大的任务完成了之后,突然觉得不放心她的老大,于是又折返了学校,看见了篮球场旁边好几个隔壁班的女生在那边,“哇塞,偲年好帅呀。”
盛夏小朋友突然觉得有点郁闷,她其实也一直觉得顾偲年长得挺好看的,但看见别的女生也这样觉得,并且还在场边给顾偲年加油,而她只是个小跟班,还不在现场,就觉得很不开心。于是她狠狠地瞪了操场那侧一眼,带着愤懑回了家。
之后,盛夏小朋友就开始了和顾偲年小朋友的第一次冷战,长达一天,然,盛夏卒。
一上午,盛夏一句话都没和顾偲年讲,要是在平时,盛夏肯定一上午不停的讲自己又看了哪个童话故事之类的。顾偲年也觉得有点反常,平时那么吵的小夏天同学那里去了,他还怀疑是不是被什么妖魔附身了。
顾偲年摇了摇盛夏的肩膀,“妖魔鬼怪快快退下,不然俺老孙收了你。”
盛夏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音,想想还在生气着呢怎么就笑了,这样不太好,顿时又收回了笑脸,继续不理顾偲年。
顾偲年真诚的看着盛夏,不知所措。
“怎么了啊”
“哼”盛夏也绷不住了,毕竟以前也没生过气,越想越委屈,带着哭意,说道:“你以后打球的时候也要带上我,不许丢下我一个人。”
“好好好,我保证以后去哪儿都带着你一起玩,别哭了好不好。”顾偲年摸了摸盛夏的头,轻轻的拍着。
那时候虽情窦未开,但盛夏就认定了要一辈子跟着顾偲年玩耍,虽然她不懂这是什么概念,但却一直深深地记在心底。
五年级的时候,顾偲年继续连任了班长,而盛夏小朋友从平民荣升为了学习委员,为什么呢,按语文老师的话来说,盛夏同学恩在文学方面挺有天赋的,写的作文都挺有自己的小风格,虽然现在还是小学,但还是前途无限的。
而顾偲年则是忙着参加参加合唱比赛去了,中央电视台的《同一首歌》要来A市演出,最后有一个合唱项目,需要市一小合唱团进行表演,而顾偲年从小就加入了合唱团,成为了合唱团的指挥,曾经因为当了指挥,盛夏还笑称顾偲年是因为跑调才成为指挥的,当时顾偲年可是给了盛夏好几个白眼,意思是,小样,哥这是有技术才成了指挥。
后来,盛夏作为顾偲年的跟班也来到了现场,看着少年穿着白色西装,站在舞台中央指挥的时候,仿佛全世界都是寂静的,她的眼中只有他,几百人的合唱团,他背对着观众指挥着这首歌,每一个动作都深深印在了盛夏的心中,当时她还不明白那种感觉是什么,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这就是喜欢。
曲终,她和其他观众一样欢呼着,雀跃着,却和他们的心情不同。那是无忧无虑的时光,她为他骄傲,为他自豪。那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孩,是她最初喜欢的模样。
N市作家夏年的签售会上,聚集了众多书迷在这里排队等候。
夏年是盛夏的笔名,她是这些年深受大家喜爱的新一代青年作家,她的文风细腻如风,温暖人心,看完之后便会产生强烈的共鸣,这也是她如此受欢迎的一个原因吧。
此时正是秋天最热的时节,签售场馆开了窗以便通风,盛夏看向窗外熟悉的城市,不自觉晃神多看几眼,微风吹过她的发梢,轻轻浮动着额前的碎发,她抚了抚碎发,这座城市的记忆也随之流入她的脑中,那段记忆陪伴了她整个青春时光。
“嘿,夏年大大,我可是从小都喜欢你的书,快给我签个名吧,祝我早日结婚之类的”
外界的声音把盛夏拉回了现实中,她定睛一看,竟然是她的初中同学木梓曦,她俩在初中时候关系极好,只是毕业之后见面少了,便没有了之前的亲密。但看到是木梓曦到来,盛夏还是很开心。
木梓曦悄悄的在她耳边说:“签售结束之后,我请你吃饭。你好久没回来了,我也是很想你呢。”
“嗯,好结束了我给你打电话,你还是之前的号码没有变吧”
“没变没变,快给我签,签完我在外面等你。”
话音刚落,盛夏便在书的扉页上写下:岁月变迁,亦不改我对你祝福。祝你早日结婚,早日进入婚姻的坟墓里。
走出签售场馆,就看见木梓曦倚在场馆门口。
“梓曦,多年未见,你还是老样子啊。”盛夏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
“你也是啊,夏夏,我以为你都不愿意回到这个城市了呢。”
曾经盛夏的确不愿意再回到这个她成长了十几年的城市了,努力的想要忘记十几年里有关他的一切人与物,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便会喜欢他所在的一座城,而当你想要忘却这个人的时候,即使是听到这个城市的名字,你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想起有关他的一切,想起在你的岁月中他所参与的点点滴滴。其实,哪有那么容易就忘记从前的。
“毕竟这里有我的青春。”
“恩,行了行了,不管你想不想回来都已经回来了,今天去我家吧,我给你做饭,你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呢。”木梓曦拉着盛夏就走远了。
“我怎么不记得你会做饭,初中那次,也是你拉着我去你家说要给我做饭,差点没把厨房给烧了,你那技艺,我可不敢恭维。”盛夏想想还是心有余悸。
“哼,哪有,人家现在做饭至少能吃好吗,你要不要这么嫌弃。今天你就别进来帮忙了,你等着吃就好。”木梓曦气冲冲的对盛夏说道。
“好好好,我就看看电视好了。”
盛夏这次回来签售,谁也没有告诉,毕竟在她们搬家之后,她就更没什么牵挂的了,木梓曦能知道她回来,纯粹是从签售会掌握了她的动态,毕竟当时她吵着嚷着要写小说时候,木梓曦可是最支持的,还说将来出名了一定要给她签名签个百八十本的,其实盛夏心中一直是感动的,正如她在书中写的,总是有些人让你突然的感动,可能是时光尘封了你们相拥的记忆吧。
但那个人,曾给了她最多感动的那个人,她不知道如今他是否过得好,是否会像她一样偶尔想起她,“顾偲年”盛夏无意识的吐出了这三个字,这个她记忆深处努力想要尘封的名字,却还是在这一刻跳出了心中的层层封印。
四岁的时候,盛夏还是一个整天宅在家里的小孩子。
五岁那年,她搬家到了N市的一个大院里,那时候,盛夏白白嫩嫩的,像极了一个洋娃娃般,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可爱极了。她的出现也让大院的孩子们开心极了,因为大院里的男生比较多,突然来了这么一个小姑娘,还挺漂亮了,一群小男孩别提多开心了。其中这群孩子的头,就是顾偲年。
顾偲年和其他小朋友不同,他比同龄人要成熟的多,也聪明的多,别人还刚会说话的时候,顾偲年就会被会背几句古诗了。所以从见面的第一天起,顾偲年就把表妹落下的洋娃娃拿出来,送给了盛夏,“喏,给你,以后我就叫你小夏天了,你记住,我叫顾偲年,以后我是你的老大,我会罩着你的。”
那时候小夏天同学还什么都不懂,傻傻的跟在顾偲年的后面,当他的跟班,在院子里嬉闹玩耍,为虎作伥,恩,没错就是为虎作伥,一起欺负旁边院子里的小朋友,成为大院里的山大王和二大王。
那时候的盛夏是快乐的,无忧无虑,小时候的她以为自己可以不长大,可以永远的嬉闹玩耍,可是时光怎么会允许有人逃脱它的规则呢。
转眼间,盛夏小朋友和顾偲年小朋友就步入学海生涯了,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幸运的是他们两个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市一小一年级二班,并且因为在一个大院,所以就成了同桌。于是盛夏小朋友又沦落为了顾偲年小朋友的专属跟班。
四年级的某一天
“喂,小夏天,帮我给我爸说一声,我要去打篮球了,晚点回去。”顾偲年小朋友把书包塞给了盛夏,“别忘了帮我把书包带回去。”
盛夏把这个艰巨而重大的任务完成了之后,突然觉得不放心她的老大,于是又折返了学校,看见了篮球场旁边好几个隔壁班的女生在那边,“哇塞,偲年好帅呀。”
盛夏小朋友突然觉得有点郁闷,她其实也一直觉得顾偲年长得挺好看的,但看见别的女生也这样觉得,并且还在场边给顾偲年加油,而她只是个小跟班,还不在现场,就觉得很不开心。于是她狠狠地瞪了操场那侧一眼,带着愤懑回了家。
之后,盛夏小朋友就开始了和顾偲年小朋友的第一次冷战,长达一天,然,盛夏卒。
一上午,盛夏一句话都没和顾偲年讲,要是在平时,盛夏肯定一上午不停的讲自己又看了哪个童话故事之类的。顾偲年也觉得有点反常,平时那么吵的小夏天同学那里去了,他还怀疑是不是被什么妖魔附身了。
顾偲年摇了摇盛夏的肩膀,“妖魔鬼怪快快退下,不然俺老孙收了你。”
盛夏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音,想想还在生气着呢怎么就笑了,这样不太好,顿时又收回了笑脸,继续不理顾偲年。
顾偲年真诚的看着盛夏,不知所措。
“怎么了啊”
“哼”盛夏也绷不住了,毕竟以前也没生过气,越想越委屈,带着哭意,说道:“你以后打球的时候也要带上我,不许丢下我一个人。”
“好好好,我保证以后去哪儿都带着你一起玩,别哭了好不好。”顾偲年摸了摸盛夏的头,轻轻的拍着。
那时候虽情窦未开,但盛夏就认定了要一辈子跟着顾偲年玩耍,虽然她不懂这是什么概念,但却一直深深地记在心底。
五年级的时候,顾偲年继续连任了班长,而盛夏小朋友从平民荣升为了学习委员,为什么呢,按语文老师的话来说,盛夏同学恩在文学方面挺有天赋的,写的作文都挺有自己的小风格,虽然现在还是小学,但还是前途无限的。
而顾偲年则是忙着参加参加合唱比赛去了,中央电视台的《同一首歌》要来A市演出,最后有一个合唱项目,需要市一小合唱团进行表演,而顾偲年从小就加入了合唱团,成为了合唱团的指挥,曾经因为当了指挥,盛夏还笑称顾偲年是因为跑调才成为指挥的,当时顾偲年可是给了盛夏好几个白眼,意思是,小样,哥这是有技术才成了指挥。
后来,盛夏作为顾偲年的跟班也来到了现场,看着少年穿着白色西装,站在舞台中央指挥的时候,仿佛全世界都是寂静的,她的眼中只有他,几百人的合唱团,他背对着观众指挥着这首歌,每一个动作都深深印在了盛夏的心中,当时她还不明白那种感觉是什么,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这就是喜欢。
曲终,她和其他观众一样欢呼着,雀跃着,却和他们的心情不同。那是无忧无虑的时光,她为他骄傲,为他自豪。那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孩,是她最初喜欢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