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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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城外五里坡,说是五里坡事实上远不止五里,沙洲郡乃是东晋西关重镇,往年与西秦交恶时,多少老娘在这地方辞别宝贝儿子,送完五里又五里,谁都知道战场上刀剑无眼,这一送兴许就是永别。而今当七绪走在这条小道时,心中却并未有一丝愁苦,反倒兴奋得好像要去春游,暮色降临她也越来越期待抓些野味来尝鲜,阿关倒是有些不以为然,早些年跟随靖少爷东奔西走早就习惯了,别看这位公子爷如今兴高采烈的,再过些日子看到那些东西就该哭了。
事实上在七绪他们走到五里坡前,爹自果燃店出来后,就直接来了五里坡,当然,他不是来给七绪送行的,他的背上也背着个包袱,挎着的竹篮里装着几碗栗子味的双皮奶,真想不明白胖子做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不过宝贝女儿喜欢,就算是天上的月亮,那也得摘下来。只不过等了许久都没有见到丫头的身影,心里正在嘀咕丫头动作真慢,不想却是等来个不速之客。
“柳大人暂时还不能离开大晋,主上有令要大人跟随下官回京,令千金这一路上自然会有我们的人关照着,希望柳大人不要叫下官为难。”
“你我之间什麽时候开始变得这样生分了,一路关照?多谢了。”柳易长叹一口气,所谓的关照无非就是种要挟,只不过在那位陛下面前自己就犹如蝼蚁一般,这样的自己有说不的权利吗?好在有胖子的人看着,那丫头想来路上也不会出什么茬子,终究在大漠的日子才是最开心的啊,如果还能活着相见定要回到那里去,如果还能活着。。。
七绪只知道云中城在极西之地,而西秦则是位处西北,从路线上来看似是绕了大段的路,只不过老爹告诫说若不从西秦绕道,凭借七绪一个人的能力是很难穿越那片死亡沙漠的,而更西边的那片沙漠又与黑水寨周围的不同,那里是真正的无人区,甚至连飞鸟都很少从那里经过。
从沙洲往西秦去的路出乎意料的好走,尽管都是位处边陲的镇子,但毕竟不如大漠般荒芜,在走过一段狭长的山谷后,不多久就来到一座位于两国交接处的小城,朱仙镇。这名字听起来多少有些玄乎,没有传说中的野地露营,更别提什么烤全兔、烤全鸟的,是以一入城七绪显得有些失落。由于是傍晚时分上的路,到了朱仙镇已经夜深了,若要投宿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好在此地也如沙洲一般乃是商贾云集之地,总有些眼光独具的客栈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
这一路出来七绪倒也没想着省钱,想着自己存在汇丰钱庄的钱应当足够此行开销,是以在选择客栈的时候,她也绝不委屈自己,最终选择了看起来像是城里最好的客栈,悦来客栈。古人到底是没有多少创意,前世的电视里但凡出场的客栈,被取名“悦来”的十有八九,想到这里也开始怀念起沙洲城的如家客栈,莫老板也真是个妙人儿,她到底是不是穿来的,还有待考究。
从来七绪只把这次出行当作是一次旅行,大西北N日游,其实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只不过为了满足好奇心,想要去那个地方看一看,所以赖床的习惯依旧没有改变,只是七绪醒过来的时候却觉得有些奇怪,按说虽然给老爹留叔叫他不要跟着来,但老爹从来也不是这么听话的好同志,难道老爹真是铁石心肠?
从东晋去往西秦并不如从沙洲往朱仙镇这样便当,同行于两国间必然需要官府的路引,这是出门前甘靖曾经提醒过的事,这些事阿关跟随在甘靖身边早已熟悉,一大早便自告奋勇的往朱仙镇的衙门去了,如果说起初跟着自己是因为少爷的命令而显得有些扭捏,眼下他却显得比自己还要兴奋几分,年轻人嘛总是喜欢到处走走看看的。
难得来到朱仙镇,也许这辈子也不会有第二次了,总不好把时间都浪费在客栈看花瓶吧,沙洲的榷场是朝廷钦定的边境唯一一个能与周边诸国进行贸易的城镇,从这点上来看我们尊敬的陛下还是位很有远见的君主。只是这朱仙镇借着地理上的优势,也成了两国商贾贸易频繁的地方,这个热闹怎能不去凑呢!
走在大街上偶尔也能见到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有从波斯来的传道士也有大腹便便的商人,而沿街摊点中所摆放的物件比之沙洲城里的更为稀奇,不过最稀奇的却是她竟然又遇上了那个人,只不过在再次相遇时,对方身上穿着的已经不是那件破旧的乞丐装,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绛紫色的雪缎褂子,腰间别着一串金镶玉的类似腰牌状的东西,这东西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正因为对方这样大的改变,以至于七绪在第一时间都没敢上前与之相认。
说到装酷,甘靖自然是行家,只不过眼前这人眼中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的神情,天底下怕是没人比他装得更生动了,哼,这猪以为自己是天皇贵胄啊,与此同时也见到了紧随在其身后那个唯唯诺诺的小厮,看来是没认错。
“阿七!”虽然隔着这麽远,但这个极富穿透力的声音还是传到了七绪耳朵里,也将她从神游中拉了回来,没错,除了那只猪,没有人会如此恶劣的叫她阿七,最可悲的是在他叫着阿七的时候,真有种召唤宠物狗的感觉。原本他乡遇故知是件多美好的事啊,不是七绪不想装不认识扭头就走,只是对方已经扣住了她的肩,这只猪是长臂猿吗,明明隔得这么远,于是她也只得嬉皮笑脸的回转身:“呵呵,真巧啊。”
“本少爷就是跟在你后头来到这的,只不过小乙昨晚闹肚子,我们是今早才到的这里。”朱成勋一面摇着扇子,一面表现得有些不耐烦,早在沙洲的时候就看出来这家伙指不定就是哪家的贵族公子,那些公子哥怎么经得住大太阳的猛晒类,只不过他这话一出口,别说七绪暗自吃惊,就连一旁的燕小乙也是长大了嘴巴,心想主子这也太直接了点吧!
还不待七绪再问些什么,朱成勋便顺手拉着她走近了附近的一间茶楼,看来他真的很怕热,尽管燕小乙也在他身边不停的扇扇子,他还是表现得很焦躁,看在银子的面上小二哥不仅很殷勤,上茶的速度也很快,还笑呵呵在桌上摆了几道小点心,说是店老板的一点小心意,朱成勋却是没说什么,眼中也并无感激之色,甚至望向掌柜的目光带着几丝寒意。
这顿当然是那只猪请客啦,虽然如今的自己勉强算的上是小资产阶级,但遇上更大的冤大头,有便宜还是要占的,更何况对方既然声称是尾随自己而来,有什么企图也是很值得深究的,敲他一顿小的也是理所当然的吧!这厢朱成勋在扮冰山帅哥,七绪则是笑眯眯的问道:“你跟着我,到底有什么目的,还是你知道我现在很有钱,想要谋财害命?”
“本少爷很有钱!”朱成勋几乎是用一种看傻子的眼光扫了七绪一眼,也开始对自己一路追着这家伙来到朱仙镇的决定表示了怀疑,确定眼前这个傻子找得到云中城吗?(未完待续)
沙洲城外五里坡,说是五里坡事实上远不止五里,沙洲郡乃是东晋西关重镇,往年与西秦交恶时,多少老娘在这地方辞别宝贝儿子,送完五里又五里,谁都知道战场上刀剑无眼,这一送兴许就是永别。而今当七绪走在这条小道时,心中却并未有一丝愁苦,反倒兴奋得好像要去春游,暮色降临她也越来越期待抓些野味来尝鲜,阿关倒是有些不以为然,早些年跟随靖少爷东奔西走早就习惯了,别看这位公子爷如今兴高采烈的,再过些日子看到那些东西就该哭了。
事实上在七绪他们走到五里坡前,爹自果燃店出来后,就直接来了五里坡,当然,他不是来给七绪送行的,他的背上也背着个包袱,挎着的竹篮里装着几碗栗子味的双皮奶,真想不明白胖子做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不过宝贝女儿喜欢,就算是天上的月亮,那也得摘下来。只不过等了许久都没有见到丫头的身影,心里正在嘀咕丫头动作真慢,不想却是等来个不速之客。
“柳大人暂时还不能离开大晋,主上有令要大人跟随下官回京,令千金这一路上自然会有我们的人关照着,希望柳大人不要叫下官为难。”
“你我之间什麽时候开始变得这样生分了,一路关照?多谢了。”柳易长叹一口气,所谓的关照无非就是种要挟,只不过在那位陛下面前自己就犹如蝼蚁一般,这样的自己有说不的权利吗?好在有胖子的人看着,那丫头想来路上也不会出什么茬子,终究在大漠的日子才是最开心的啊,如果还能活着相见定要回到那里去,如果还能活着。。。
七绪只知道云中城在极西之地,而西秦则是位处西北,从路线上来看似是绕了大段的路,只不过老爹告诫说若不从西秦绕道,凭借七绪一个人的能力是很难穿越那片死亡沙漠的,而更西边的那片沙漠又与黑水寨周围的不同,那里是真正的无人区,甚至连飞鸟都很少从那里经过。
从沙洲往西秦去的路出乎意料的好走,尽管都是位处边陲的镇子,但毕竟不如大漠般荒芜,在走过一段狭长的山谷后,不多久就来到一座位于两国交接处的小城,朱仙镇。这名字听起来多少有些玄乎,没有传说中的野地露营,更别提什么烤全兔、烤全鸟的,是以一入城七绪显得有些失落。由于是傍晚时分上的路,到了朱仙镇已经夜深了,若要投宿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好在此地也如沙洲一般乃是商贾云集之地,总有些眼光独具的客栈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
这一路出来七绪倒也没想着省钱,想着自己存在汇丰钱庄的钱应当足够此行开销,是以在选择客栈的时候,她也绝不委屈自己,最终选择了看起来像是城里最好的客栈,悦来客栈。古人到底是没有多少创意,前世的电视里但凡出场的客栈,被取名“悦来”的十有八九,想到这里也开始怀念起沙洲城的如家客栈,莫老板也真是个妙人儿,她到底是不是穿来的,还有待考究。
从来七绪只把这次出行当作是一次旅行,大西北N日游,其实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只不过为了满足好奇心,想要去那个地方看一看,所以赖床的习惯依旧没有改变,只是七绪醒过来的时候却觉得有些奇怪,按说虽然给老爹留叔叫他不要跟着来,但老爹从来也不是这么听话的好同志,难道老爹真是铁石心肠?
从东晋去往西秦并不如从沙洲往朱仙镇这样便当,同行于两国间必然需要官府的路引,这是出门前甘靖曾经提醒过的事,这些事阿关跟随在甘靖身边早已熟悉,一大早便自告奋勇的往朱仙镇的衙门去了,如果说起初跟着自己是因为少爷的命令而显得有些扭捏,眼下他却显得比自己还要兴奋几分,年轻人嘛总是喜欢到处走走看看的。
难得来到朱仙镇,也许这辈子也不会有第二次了,总不好把时间都浪费在客栈看花瓶吧,沙洲的榷场是朝廷钦定的边境唯一一个能与周边诸国进行贸易的城镇,从这点上来看我们尊敬的陛下还是位很有远见的君主。只是这朱仙镇借着地理上的优势,也成了两国商贾贸易频繁的地方,这个热闹怎能不去凑呢!
走在大街上偶尔也能见到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有从波斯来的传道士也有大腹便便的商人,而沿街摊点中所摆放的物件比之沙洲城里的更为稀奇,不过最稀奇的却是她竟然又遇上了那个人,只不过在再次相遇时,对方身上穿着的已经不是那件破旧的乞丐装,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绛紫色的雪缎褂子,腰间别着一串金镶玉的类似腰牌状的东西,这东西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正因为对方这样大的改变,以至于七绪在第一时间都没敢上前与之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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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七!”虽然隔着这麽远,但这个极富穿透力的声音还是传到了七绪耳朵里,也将她从神游中拉了回来,没错,除了那只猪,没有人会如此恶劣的叫她阿七,最可悲的是在他叫着阿七的时候,真有种召唤宠物狗的感觉。原本他乡遇故知是件多美好的事啊,不是七绪不想装不认识扭头就走,只是对方已经扣住了她的肩,这只猪是长臂猿吗,明明隔得这么远,于是她也只得嬉皮笑脸的回转身:“呵呵,真巧啊。”
“本少爷就是跟在你后头来到这的,只不过小乙昨晚闹肚子,我们是今早才到的这里。”朱成勋一面摇着扇子,一面表现得有些不耐烦,早在沙洲的时候就看出来这家伙指不定就是哪家的贵族公子,那些公子哥怎么经得住大太阳的猛晒类,只不过他这话一出口,别说七绪暗自吃惊,就连一旁的燕小乙也是长大了嘴巴,心想主子这也太直接了点吧!
还不待七绪再问些什么,朱成勋便顺手拉着她走近了附近的一间茶楼,看来他真的很怕热,尽管燕小乙也在他身边不停的扇扇子,他还是表现得很焦躁,看在银子的面上小二哥不仅很殷勤,上茶的速度也很快,还笑呵呵在桌上摆了几道小点心,说是店老板的一点小心意,朱成勋却是没说什么,眼中也并无感激之色,甚至望向掌柜的目光带着几丝寒意。
这顿当然是那只猪请客啦,虽然如今的自己勉强算的上是小资产阶级,但遇上更大的冤大头,有便宜还是要占的,更何况对方既然声称是尾随自己而来,有什么企图也是很值得深究的,敲他一顿小的也是理所当然的吧!这厢朱成勋在扮冰山帅哥,七绪则是笑眯眯的问道:“你跟着我,到底有什么目的,还是你知道我现在很有钱,想要谋财害命?”
“本少爷很有钱!”朱成勋几乎是用一种看傻子的眼光扫了七绪一眼,也开始对自己一路追着这家伙来到朱仙镇的决定表示了怀疑,确定眼前这个傻子找得到云中城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