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神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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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茫茫的雪原上,凛冽的寒风没有丝毫的障碍,带着恐怖的魔音,无情地肆虐着。(小说手打小说)这里地处光明大陆的最北部,虽然正值盛夏,但满目间,依旧是白雪皑皑,一片荒凉,这块被人称作遗弃冰原的地域,的确是名副其实。
不过,若是细看,还是能在白茫茫中找到几处顽强的绿色,而在那些深绿色苔原的边上,则是一个个或大或小的,用冰雪和岩石堆砌起来的村落。这些村落的居民,正是快要被人类遗忘的种族—野蛮人。
相较于大陆上的其它种族,野蛮人先天的优势极其明显,力大无比、天生就有一定的抗魔能力、更是勇猛好战,这些使野蛮人天生就是出色的战士,并在第一次大陆战争中大放光彩,成为战场上的主力。
然而,也正是这些先天优势,限制了野蛮人的进一步发展,当人类、精灵、矮人等种族创造出强大的武技、魔法,制造出强大的武器时,只靠身体吃饭的野蛮人顿时处在了弱势地位,并在第二次大陆战争后,彻底战败,被迫迁徙到这块苦寒之地,艰辛地为生存而奋斗。
大人们的生存压力,显然还没有完全落到小孩子的头上。在一个中等规模的野蛮人村落里,一群小孩子正在热火朝天的玩着摔角游戏。
“加油!蛮牛!”
“摔倒他!”一群少年围着两个正在摔角的同伴,大喊着为他们加油鼓劲。平时这些男孩子就喜欢用摔角这种看似游戏的方式,来确定谁才是众人中的老大。
而这次还有几个少女,在不远处注视着众人。这些孩子都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眼见有异性注意自己,更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希望能给这几个少女,留下自己身体十分强壮的印象。
对这些生活在遗弃冰原的野蛮人来说,强健的体魄和强大的力量,正是他们在这块土地上的生存之本。所以在异性面前,这些少年也本能地想表现出他们强壮的一面。
就在这片喧闹声中,一个野蛮人少年却静静地坐在一块大石头旁边,对身边玩闹的小伙伴视而不见。这个少年有一副标准的野蛮人脸孔,线条硬朗的面孔,加上略显粗犷的五官,让他看上去充满了阳光和开朗的味道。再加上野蛮人天生强健的体魄,要不是表情看上去还略显稚嫩,这个野蛮人少年还真有点地球上动作明星的味道。
不过此时少年两道浓密的眉毛微微皱在一起,似乎正在为什么事情烦恼。与此同时,他一面用手指在面前的雪地上划着什么,一面喃喃自语道:“到了这里应该怎么算呢?这质量和速度变化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
那少年苦苦思索着,浑没注意到其他同伴射来的怪异眼光,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在面前的积雪上,划下了一连串的符号。
要是有地球人在少年身边的话,一定会为感到非常的惊讶。因为少年在雪地上,清楚地写出了加速度的变形公式:a=f/m。虽然这条公式在地球上算不得什么,但在一个野蛮人少年的手下出现,实在是有些惊世骇俗了。不过其他人显然不明白,这个少年画出的奇怪符号有什么意义。是以根本没人朝这少年多看一眼,而是继续他们的摔角游戏。
没过多久,众人口中的蛮牛就战胜了他的对手。在伙伴们崇拜的目光中,他得意洋洋地走到这少年面前,气喘嘘嘘地对他说道:“雷蒙,你怎么又一个人在这里发呆啊?快点和我们一起去玩摔角吧!”
在这条件恶劣的遗弃冰原,强壮的身体是野蛮人们活下去最大的依靠,所以对雷蒙这样静静坐着发呆的行为,无论是村子里的大人小孩,都很不以为然。
好在孩子中力量最大的蛮牛和雷蒙的关系不错,所以他才没有被彻底排除在孩子们的圈子之外。不过就算这样,雷蒙在小伙伴中间的人缘,也不十分好。时间一长,雷蒙在村子里甚至得到了一个“呆头鹅”的绰号。
“不了,你们去玩吧。”果然,正在喃喃自语的雷蒙抬头看了蛮牛一眼,淡淡地对他说道:“我要把这个问题弄明白。”
“走吧,蛮牛!别理这个呆头鹅了。”跟着蛮牛过来的其他孩子,听了雷蒙的话后纷纷说道:“他的呆病一定又犯了,这样下去啊,迟早变成白痴呢!”
“就是,雷蒙呆头鹅!”那帮孩子一面起哄,一面拥着他们的英雄—蛮牛,到别处玩去了。而雷蒙则还是一个人,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公式,琢磨着自己最近学的知识。
时间过得很快,太阳不知不觉中已经开始西沉。雷蒙忽然抬头看了看天色,从地上站了起来,向村外走去。
“雷蒙,你去哪儿呀?”蛮牛在他身后高声问道。
“我去外边散散心,不用担心。”雷蒙回头答了一句,依旧不急不缓的走着。
当雷蒙离村子已经有一段距离时,他回头看了一眼,深吸了一口气,突然箭一般的向前蹿去。
若是有村里的大人在此,一定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此时雷蒙的速度,哪里是一个小孩子该有的?就算是村里速度最快的猎人黑豹,也明显不是雷蒙的对手,甚至,连遗弃冰原上以速度著称的风狼,都未必能有雷蒙现在的速度快。
而且,更为怪异的是,雷蒙以这么快的速度奔跑,按理该在雪地上留下更深的脚印才对,可看他身后,却只有两行浅浅的足迹,虽然还算不上是踏雪无痕,但只要大雪再下一会儿,恐怕真的无迹可寻了。
一口气跑出三十多里,雷蒙在一座雪山前停了下来,略微观察了一下后,向山壁的一侧跑了几步,然后轻轻跃入山前的一条深沟里。
“王爷爷,我来啦!”
尽管深沟里什么都没有,雷蒙却还是大声叫道。
“呵呵,小雷子,作业都完成了吗?”
一个苍老而飘忽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响起,与此同时,深沟中出现了一团柔和的亮光,那光芒迅速地凝实变形,很快,一个须发皆白,穿着一身白大褂的老人站在了雷蒙面前。
“王爷爷,你好!”雷蒙恭敬地向老人鞠了一躬。
眼前的这个王爷爷,雷蒙认识他已经有四年了。早在四年前,也就是雷蒙九岁的时候,他父亲带他去感受打猎的气氛,没想到狩猎队遇到了大群风狼的袭击,小雷蒙在一片混乱中走散,不小心摔进了这个深沟,第一次“见”到了这位王姓老人。
通过四年来的了解,雷蒙渐渐了解到,这位老人名字叫做王守义,他并不是光明大陆上的任何一个种族,而是来自于天上的某一颗星星,不,确切的说,是老人的本体居住在某颗星星上。因为事实上,王守义并没有离开他的家乡,出现在这条深沟中的,仅仅是他的一个投影而已。
据老人说,他的家乡被称为地球,而他自己,则是地球上的一位顶级科学家,他研究的课题是宇宙超远程通讯,在四年前,因为一个巧合,他无意中打通了这条通讯通道,发现了这个未知的世界,而更巧的是,雷蒙正好无意中掉进了深沟里,给了老人一个了解异世界的可能,因为据老人说,他这条通道是固定的,只能接收到来自这条深沟附近的信息,而无法接触到其它地点,更无法完成任何的物质交流。
当雷蒙掉进深沟时,他被突然出现的王守义吓得半死,而王守义却是大喜若狂,他通过超级量子计算机的全功率运算,不到三个小时就分析出了雷蒙的语言结构,建立了一套临时翻译软件,从而开始了和雷蒙的交流,或者换句话说,开始了两个文明世界的首次交流。
这种交流,对双方来说都是受益非浅。对王守义来说,发现一个新的文明星球,尤其是这个星球上竟然有着多种智慧生物,竟然有着传说中的魔法,这一切,都深深的吸引着王守义,只可惜他现在还只能与这条深沟进行定点联系,只能让这个唯一知情的野蛮人小孩定期过来与他交流,在这里,他看不到这个异世界的全貌,也无法见识到雷蒙口中的魔法是怎么一回事。
而对雷蒙来说,王守义通过全息影像显示的高楼大厦、宇宙飞船、脉冲大炮,无不深深的吸引着他。而那些卡通动画,游戏画面,影视大作,更是让他沉迷其中。而有一次雷蒙偶然在一部电影中见,一对男女**着身体抱在一起在床上打架。却让他看得面红耳赤,心潮澎湃。之后雷蒙更是一连好几天都梦到同样的情景,过了好几天才渐渐平静下来。
可惜老人口中不时冒出的瓦格纳分体结构、杨立民弱相互作用向量场、超介子震荡波函数这一系列的名词,雷蒙听得直如天书,为了能够真正学到另一个世界的知识,为了能够帮助王爷爷做出那件他一心想要的工具,雷蒙不得不从一加一开始,慢慢的接受王守义超时代的教育。
一转眼,四年已经过去了。经过四年的学习,雷蒙再也不是那个愚昧无知的野蛮人少年了,虽然因为整个大陆的科技水平落后,缺乏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但雷蒙的努力,还是让他学到了大量的现代化知识。不过,或许是因为野蛮人种族天性率直的关系,雷蒙学习一些现象型的知识总是很快,但那些原理性的学问,雷蒙却总是不易接受,所谓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指的就是雷蒙现在的这种状态。
当然,不管自己是否能够接受,雷蒙每次来上课,都是尽心把王守义所讲的内容记在心中,等回家后再仔细琢磨,几年下来,倒也被他攻克了不少难关。
而这一次,王守义要教给雷蒙的,是物质的导电原理。
导体、绝缘体、电阻、正电荷、负电荷一系列地球孩子耳熟能详的名词,传到雷蒙耳中,却似天书一般,听得他云里雾里。
好不容易等王守义歇了口气,雷蒙立即问道:“王爷爷,刚才你不是说,水是绝缘体吗?怎么现在它又变导体了?”
“纯净的水的确是不导电的。”看着雷蒙疑惑的表情,王守义耐心地解释道:“不过要是水中有了杂质,那它就会变成导体,和那些金属一样,可以让电流通过。而且水中的杂质越多,它的导电性就越好,你明白了么?”
“这么说来”听了王守义的话,雷蒙沉吟着问道:“村前小河里的水很脏,所以能导电,上次山克大叔就是打雷时在水里被电过。但村后山上的泉水很干净,所以泉水不能导电,对不对?”
“唔泉水也是能导电的。”听了野蛮人学生的回答,王守义连忙纠正他的错误。
“可你不是说干净的水不导电么?”见魔法师老师否认了自己的说法,雷蒙有些不服气地问道。
“我说的是纯净的水不导电!”听了雷蒙的话,王守义纠正道。不过他很快想到,和雷蒙解释纯净和干净又要费一番口舌,于是索性对他说道:“这样吧,你只要记得,所有的水都是导电的,看上去越脏的水,越容易导电就行了!”
“我知道了”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子,但雷蒙还是老实回答道。在向王守义学习知识的几年里,有许多问题雷蒙都是靠死记硬背,来记住对方所教的知识。毕竟对这个野蛮人少年来说,想要完全理解那么多科学知识,实在是有些为难他了。
见雷蒙这么回答,王守义满意地点了点头。虽然他也知道,有许多问题雷蒙无法理解。但在王守义看来,只要他记住自己所教的东西就行。至于其中的原理,雷蒙知不知道根本没关系。就象地球上的许多人,虽然会操作电视机。但要他们讲出液晶显示器为什么会出现图象,很多人也不能解释清楚一样。
然而王守义也知道,光让雷蒙对这些他没有兴趣的知识死记硬背,学习的效果是不会好的。看着雷蒙愁眉苦脸的表情,王守义灵机一动,连忙对他说道:“雷蒙,你不是说魔法师能放出闪电打击敌人的么?”
“对啊!”听了王守义的话,雷蒙也是精神一振,快速回答道:“听说最厉害的魔法师,可以从空中降下闪电,把所有的敌人都变成焦炭!”
虽然雷蒙从来没有见过魔法师,但从大人那里得知,第二次大陆战争时,野蛮人大军就是因为敌人的魔法师,才会全军覆没的。所以在雷蒙看来,魔法师才是世界上最强的人。出于野蛮人天生的,对强者的尊崇,雷蒙对魔法师可说是非常着迷,甚至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魔法师。所以听到王守义突然在上课时提到了魔法师,雷蒙也显得很激动。
“你想想看,要是魔法师在发出闪电前,先想办法用水弄湿一大片地方,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呢?”看着雷蒙激动的神情,王守义微笑着问道。
听了王守义的问题,雷蒙歪头想了一会,很就明白过来。只见他眼睛一亮,看着王守义说道:“这样一来,那些被弄湿的家伙就倒霉啦”
“对了,你说得很对!”见目的已经达到,王守义笑着对雷蒙说道:“好了,下面是自由提问的时间了,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尽管提问吧。”
“爷爷,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质量对加速度有影响呢?”雷蒙马上问道。
“这个嘛,其实很简单,只要根据公式就可以知道”王守义通过全息影像,结合着他的说明,一层层的向雷蒙解释着。
在一老一少的问答中,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王守义看了看手表,结束了这次的讲课,而雷蒙向老人告别后,轻松地跃出深沟,再次展示了他那惊人的速度,向自己的村落狂奔而去。
雷蒙现在的腿上功夫,也是得王守义所授,三年前,王守义不知从哪儿搞来一份呼吸心法,让雷蒙试着习练。说来也怪,这份在地球上无人能练出名堂,被认为是骗人气功的心法,在雷蒙身上却效果卓然,没练几个月,雷蒙就明显感到了自己身体素质的全面加强,而到了现在,雷蒙更是功力大进,早就不把遗弃冰原上的那些凶残生物当回事了。
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小屋,雷蒙先是回忆了一遍今天学到的新知识,确定不会遗忘后,随便啃了几口冻肉当作晚饭,就盘膝坐在石头床上,开始练习那神奇的呼吸心法。
让自己的心情完全平静下来后,雷蒙一面调整自己的呼吸,让呼吸变得缓慢而悠长。一面想象着在自己的体内,有一道热流,正沿着一条特定的线路运行着。很快,雷蒙就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完全沉浸在体内热流运转时,给他带来的舒畅感觉中。
此时在雷蒙的体内,那些热流已经在体内运行好几周。虽然因为造诣尚浅,在雷蒙体内还好些地方,是这股热流无法达到的。但雷蒙知道,只要自己继续努力,迟早有那么一天,这股热流可以在体内任何地方自由流动。
即便是现在只练成了一部分,雷蒙就已经强大到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地步,而若是把这份心法全部练成,那时还不知会厉害到什么程度。对此,雷蒙深深的期待着,每天的心法修炼,他从没停止过,数年如一日的坚持了下来。
当热流再转过一圈后,雷蒙慢慢把它汇聚到小腹之中,然后缓缓睁开了双眼。起身活动了一下拳脚后,雷蒙才躺上石床,带着满腔的憧憬,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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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推荐时间,本书中,每章都会推荐一本超级好书,猛兽在此保证,不接受朋友的友情广告要求,所有推荐的作品,都一定是猛兽自己看过,觉得非常不错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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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推:异界兽医
看名字,似乎是个低俗小白文,但事实上这本书无论男女,无论雅俗,都适合看的,而且越来越精彩。
本书介绍了一个魔兽地位极其重要的世界,穿越到那里的兽医主角,成了唯一一位能替魔兽治疗,甚至改造魔兽的超级祭祀,主角自身实力,以及他宠物小弟的实力自然不断飞涨
单是几句话,难以概括出本书的优秀,不过,为了看这书,猛兽当时连班都没上,就窝在家里看vip了,貌似有近两百万字吧,而且到后面质量也没差,明显能有个完美的结局,难怪能成为起点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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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你们去玩吧。”果然,正在喃喃自语的雷蒙抬头看了蛮牛一眼,淡淡地对他说道:“我要把这个问题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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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爷,我来啦!”
尽管深沟里什么都没有,雷蒙却还是大声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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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爷,你好!”雷蒙恭敬地向老人鞠了一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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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等王守义歇了口气,雷蒙立即问道:“王爷爷,刚才你不是说,水是绝缘体吗?怎么现在它又变导体了?”
“纯净的水的确是不导电的。”看着雷蒙疑惑的表情,王守义耐心地解释道:“不过要是水中有了杂质,那它就会变成导体,和那些金属一样,可以让电流通过。而且水中的杂质越多,它的导电性就越好,你明白了么?”
“这么说来”听了王守义的话,雷蒙沉吟着问道:“村前小河里的水很脏,所以能导电,上次山克大叔就是打雷时在水里被电过。但村后山上的泉水很干净,所以泉水不能导电,对不对?”
“唔泉水也是能导电的。”听了野蛮人学生的回答,王守义连忙纠正他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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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雷蒙这么回答,王守义满意地点了点头。虽然他也知道,有许多问题雷蒙无法理解。但在王守义看来,只要他记住自己所教的东西就行。至于其中的原理,雷蒙知不知道根本没关系。就象地球上的许多人,虽然会操作电视机。但要他们讲出液晶显示器为什么会出现图象,很多人也不能解释清楚一样。
然而王守义也知道,光让雷蒙对这些他没有兴趣的知识死记硬背,学习的效果是不会好的。看着雷蒙愁眉苦脸的表情,王守义灵机一动,连忙对他说道:“雷蒙,你不是说魔法师能放出闪电打击敌人的么?”
“对啊!”听了王守义的话,雷蒙也是精神一振,快速回答道:“听说最厉害的魔法师,可以从空中降下闪电,把所有的敌人都变成焦炭!”
虽然雷蒙从来没有见过魔法师,但从大人那里得知,第二次大陆战争时,野蛮人大军就是因为敌人的魔法师,才会全军覆没的。所以在雷蒙看来,魔法师才是世界上最强的人。出于野蛮人天生的,对强者的尊崇,雷蒙对魔法师可说是非常着迷,甚至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魔法师。所以听到王守义突然在上课时提到了魔法师,雷蒙也显得很激动。
“你想想看,要是魔法师在发出闪电前,先想办法用水弄湿一大片地方,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呢?”看着雷蒙激动的神情,王守义微笑着问道。
听了王守义的问题,雷蒙歪头想了一会,很就明白过来。只见他眼睛一亮,看着王守义说道:“这样一来,那些被弄湿的家伙就倒霉啦”
“对了,你说得很对!”见目的已经达到,王守义笑着对雷蒙说道:“好了,下面是自由提问的时间了,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尽管提问吧。”
“爷爷,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质量对加速度有影响呢?”雷蒙马上问道。
“这个嘛,其实很简单,只要根据公式就可以知道”王守义通过全息影像,结合着他的说明,一层层的向雷蒙解释着。
在一老一少的问答中,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王守义看了看手表,结束了这次的讲课,而雷蒙向老人告别后,轻松地跃出深沟,再次展示了他那惊人的速度,向自己的村落狂奔而去。
雷蒙现在的腿上功夫,也是得王守义所授,三年前,王守义不知从哪儿搞来一份呼吸心法,让雷蒙试着习练。说来也怪,这份在地球上无人能练出名堂,被认为是骗人气功的心法,在雷蒙身上却效果卓然,没练几个月,雷蒙就明显感到了自己身体素质的全面加强,而到了现在,雷蒙更是功力大进,早就不把遗弃冰原上的那些凶残生物当回事了。
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小屋,雷蒙先是回忆了一遍今天学到的新知识,确定不会遗忘后,随便啃了几口冻肉当作晚饭,就盘膝坐在石头床上,开始练习那神奇的呼吸心法。
让自己的心情完全平静下来后,雷蒙一面调整自己的呼吸,让呼吸变得缓慢而悠长。一面想象着在自己的体内,有一道热流,正沿着一条特定的线路运行着。很快,雷蒙就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完全沉浸在体内热流运转时,给他带来的舒畅感觉中。
此时在雷蒙的体内,那些热流已经在体内运行好几周。虽然因为造诣尚浅,在雷蒙体内还好些地方,是这股热流无法达到的。但雷蒙知道,只要自己继续努力,迟早有那么一天,这股热流可以在体内任何地方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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