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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幼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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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玉戈满腹狐疑的穿上外袍,自说自话,“怎么这个时候来?是有事吗?”开阳帮着文玉戈系好衣裙,“有没有事,您出去就知道了。”“开阳,马大人在外面,你怎么会知道?”文玉戈不解的问。开阳的脸腾的红了,小声道,“长庚说的。”

    文玉戈并未细究便出了房间,开阳将她领到孔宅的后门,等在那里的长庚忙打开角门,木轴吱扭的响声回荡在昏暗的晨光中,使文玉戈的心中莫名的升起一片孤寂。在这孤寂中,她看见门口的灯笼下,马仲达穿着乌亮的铠甲,披着藏蓝色的披风,牵着洪渊站在那里,那一身的戎装威武不凡、熠熠生辉。在这身陌生的行头下,这个熟悉的人竟是她如今孤寂生活中,唯一的慰藉,文玉戈微微叹了口气,迈步走了出去。

    马仲达看见她时,竟是松了口气,他直直的看着她好半晌,才说,“我以为你还睡着,出不来呢。”文玉戈轻笑道,“没有,睡不着,看书呢!”马仲达听到她说睡不着,便一脸了然的沉默下来。他正心思颇重的想着自己该如何开口时,文玉戈却寻常又熟络的问,“仲达兄,你这时候急着来找我,是有什么事要交代于我吗?你尽管说,但凡我做得到的,自会尽力!”

    马仲达一肚子的话,就这样被文玉戈生生卡在了喉咙里,上不来又下不去。带着恼怒气馁的情绪,他恶狠狠的瞪了文玉戈一眼后,扭过头去不再说话。文玉戈觉得这人今日古怪得厉害,这样早叫自己出来,不像有事,倒像斗气。

    两厢无语,一阵深秋的寒风吹过,文玉戈冻得一个哆嗦,正琢磨着是不是该告辞回去时,哗啦一下,马仲达解下自己披风,利落的披在了文玉戈的肩头。文玉戈偏头而笑,捏着披风带子道,“谢谢仲达兄,你这人,真是粗中有细!”“谁说我粗了?”马仲达余怒未消的反诘。

    文玉戈干眨了眨眼,心道,这人今日果然是来找茬的,他既要去打仗了,我便不与他一般见识。想着,她低头一看才发现,马仲达本就身形高大,这披风又是骑马出征时穿的,所以披在她身上时,下面长出了几寸堆在地上。地上有个水洼,他这披风又是簇新的,文玉戈有些过意不去的把披风往上提了提,怎奈提了前面顾不上后面,拽了左面又忘了右面,她正手忙脚乱的忙着,马仲达忽的笑出声来,“你说你呀!”“我又如何?”“聪明得紧!”

    听着马仲达露骨的嘲讽,文玉戈轻哼一声,“但凡能抓到我一丝不是,你也能拎出来笑话半日!”马仲达微微点头,应承着,“我那衣服不怕脏,你好生穿着吧,我不笑话了就是。”说着,一个念头划过,他张口就说,“若不是亲眼见过你在车上换衣服,我肯定以为你连自己穿衣服都不会呢!”一听这话,文玉戈就火了,“胡言乱语!马仲达,你怎可如此无礼?男女有别,亲疏有间,这样的话岂是你能说的?你既无事,那就此别过吧!”

    说着,文玉戈转身就走,马仲达忙上前拦住,急切道,“别走!你等等,是我失言,但我绝无半点儿冒犯之意,我只是,只是有些感慨。”“感慨什么?”文玉戈见他神色如此焦急,便留步问道。马仲达轻叹一声,“就觉得你真是长于高门大户,自小便娇贵惯了,是万不能吃苦受罪的,一定要享一辈子的福!”说着,他负着手,眼望远方,“我一入孟大人麾下,他便升我做了骑督,但愿此役克谐,我有命归来时,高官厚禄,不在话下!”

    加官进爵与优渥的生活,这些生于门阀大族之人唾手可得的东西,他马仲达却要用自己的命去换,想到这里,文玉戈皱着眉轻声说,“命最重要!”马仲达听她的话一滞,沉重又欣慰的看着文玉戈,哑声道,“我懂。”“要去多久?”“总也要一年半载吧。”文玉戈点了点头,爽利的笑了,“好,回来时与你蹴鞠,即便你打了胜仗,做了将军,也保不齐会是我的手下败将!”

    马仲达本想顺着方才的离愁别绪去揽她的肩,可听到她如此言语,就与她一起笑了起来,心中豁然舒朗。

    他带着一怀的儿女情长、生离死别来找她,在她这里却得了个豪情满怀、温酒待英雄,虽略有遗憾,却并未失望,他越发的觉出了她的好。

    两人笑过后,马仲达回身从马上解下一个竹篓,“就知你贪玩怕闷,我走这一年多没人陪你疯,便送样东西与你解闷。”“什么东西,竟能解我的闷?”“自然是活物,我一位从北戎归来的同僚带回了两只北戎大犬,昨夜才下了窝小崽,我连夜挑了一只给你送来!”说着,他打开竹篓的盖子。

    文玉戈探头去看,只见竹篓中,粉白的一只小兽缩在碎布之中,毛很稀薄,皮肉可见。这小犬不甚可爱,小老头一般的皱巴干瘦。文玉戈勉为其难的笑了笑,没说话,马仲达明白她的心思,便耐心解释,“刚生出的小崽是不好看,可你别小瞧它,长大后就威风了,北戎人叫它雪山狮子,是很贵重的犬种,多是北戎贵族在养。给你捉的这只是白的,更是难得,千金好马都不换!”

    文玉戈点点头,“雪山狮子?它能长成狮子那么大不成?”“到不了,却也差不太多。”文玉戈听了咋了咋舌,这时她发现小犬在竹篓里一直发着抖,便笑着捧起它搂在自己披风里面,“怎么冻成这样还能睡得这么香?定是只笨狗!”“它会笨?长大后比开蒙的学童都聪明!它现在可不是在睡觉,昨晚才出生,还没睁开眼呢!这种狗不但聪明还极为忠心,出生后看见的第一个人便是它认定的主人,一生都会忠心不二的护主。”

    文玉戈眯眼笑着,将怀里的小犬搂了搂紧。马仲达见她如此喜爱便欣然道,“给起个名字吧!”“嗯,那就叫阿丑吧。”“这是什么名字?俗气得很!你读那么多的书都读到哪里去了?”文玉戈轻轻抬了抬怀里的小犬,“狗的名字不能取得太雅,否则旁人会说,它主人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说着,文玉戈将小狗托到面前笑道,“你就叫阿丑了,好不好?”

    不知不觉间东方泛白,太阳自天际才露了个头,顿时朝霞万丈,金光直扑小犬阿丑的脸,它耳朵略动了动后,艰难的睁开眼,用不大却滴溜圆的黑眼珠扫了扫眼前这对男女,之后,嗷呜的叫了一声,再次闭上了眼睛。

    时辰不早,马仲达与文玉戈告辞后,骑着马挥鞭而去,没走出几步,文玉戈忽然想起了什么,高喊道,“仲达兄,你的披风还在我这儿!”马仲达头也不回的朗声笑道,“那么脏我还怎么穿啊?你留着吧!”

    文玉戈裹着披风,捧着小犬阿丑站在深秋的萧瑟晨风中,落叶在街上如枯蝶般翻飞,她看着马仲达一身铠甲渐行渐远的身影,心中竟生出些说不清的寥落不舍。

    这时,驰骋在空荡街道上的马仲达未敢回首,只在心中坚定道,“你等我,待我归来,便能知我心意!”

    马仲达走后,文玉戈的日子更加的寂然无趣,不过,好在有阿丑,刚入冬,阿丑便如花苞初绽般的长出了绒绒的白毛,文玉戈读书时,它便盘成一团趴在几案上,活像个雪白的大馒头。看累了书,文玉戈便去摸摸它,那份松弛温暖就会在不知不觉间弥漫开来。

    阿丑的忠心耿耿,文玉戈一早就体会到了,它总是寸步不离的跟着她,心里眼里只有她这一个主人。三个月的阿丑已经不算小了,毛长眼小,长相并不和善,脾气却还不错,在开阳摇光跟前时也温驯得很,唯独对着孔竹安时,不是视而不见,便是偶尔凶一凶,颇能挑人来欺负。

    文玉戈也的确将骆晓弗劝她的话听进了心中,可她想的却是,给自己两年时间,不管能否唤回夫君的心,总要做些努力才能甘心吧?因有了这样的打算,她便对孔竹安越发的温柔体贴起来,与她素日里的性子大相迥异,似是换了个人一般。她的用心,孔竹安全看在眼中,也就更加的心中不安、坐卧不宁起来。于是,他开始躲着她,他这一躲,就更叫文玉戈不知如何是好了。

    文玉戈只得把闲暇的时间和多余的心思全寄托在无名书阁中,兢兢业业的阅读记录这些书册典籍,在不同的风土人情与诸国朝代中徜徉,因她能体味出其中的乐趣,便也不觉得枯燥辛苦,有时一忙就忘了时间,抬头看时,已然玉兔东升。

    因此,有时她回孔府时就晚了,孔竹安并不等她,吃完饭后径自在那里读书。她很希望孔竹安可以问问她,这段时日都在忙什么,为什么回来得这样晚,她很想与他分享自己的志向与乐趣,他若问起,她定会开开心心的和他说到大半夜。可他并不问,她想说时,他也没那个兴趣和耐心去听。孔竹安每天做得最多的事还是和宫愈结伴外出,就这样,几个月过去了。

    年前,不知金陵宫家听到了什么,宫愈的兄长忽然来到洛邑,不由分说的要将他带回金陵,宫愈绞尽脑汁的拖延抗拒也无甚效果。

    宫愈与兄长走的那天,孔竹安因为不便相送,只得在城门旁的酒肆悄然看着宫家马车载着宫愈离城而去。这一天,黑云压城,北风呼啸,那阴郁的色彩和刺骨的寒凉憋得孔竹安胸口闷痛,他因此喝了许多酒,从酒肆出来时,已经接近午夜了。

    宽阔的街面上行人稀少,偶有马车呼啸而过,速度不慢。天上稀稀疏疏的飘下了雪花,混着冬夜的浓雾,檐下的灯笼有气无力的亮着,照不亮路,看不到稍远的地方。

    因喝多了酒,孔竹安脚步虚浮的走在路上,忽听到马儿受惊后的嘶鸣声由远及近,伴着车夫惊慌的吆喝声,一辆马车直冲而来,醉酒后的孔竹安反应不及,被马车撞飞出几丈后,直挺挺的躺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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