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万里之行 第四十七章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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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名言叫“杀人放火金腰带”,苏浩翻开一身血衣的司马涛,这个大陈国十大家族的少爷身上带的可都是好东西,苏浩的第一目标便是司马少爷依仗的宝衣,在无人关注的情况下,苏浩将司马涛的外衣去掉,然后将一个特别的小褂剥去,这件由不知名的凶兽皮制作而成,小褂将躯干部位包裹,很有弹性,而且那满身的血迹居然一滴都没有粘在上面,苏浩用清水将这件宝衣清洗一下,然后脱去外套,将这件救命的宝贝穿在里面。
这件宝衣的内层有一个口袋,苏浩在里面找到一张复杂的藏宝图,不过苏浩并没有祥看,因为这些东西有些遥远,你为图上说明的地方是大唐帝国的一处险地,那不是苏浩现在可以染指的。
苏浩将其它金票等杂物收拾好之后,不多久其它的人也都收刮到一些重要的战利品。一行人将战利品打包,然后远离这个是非之地,并将踪迹尽量抹除。
在前行的路上,大家都很安静,主要是这一夜奔波,休息不多久再遇到狼群的追杀,大家都是在坚持。
小胖子马威突然将一本有些老旧的秘籍塞到苏浩的手上,轻声的说道:“苏浩大哥,这本秘籍你应该有用。”
未等苏浩拒绝,马威便闪躲开,快步的跑向队伍前的老爹马洪。
大草原横跨几百里,疲惫的人群咬牙坚持,在天黑前再次穿越百里地在一个隐蔽的小山丘后安营休息。这一路上有着老马识途的马洪的带领,大家并没有遭遇什么凶兽,苏浩想来也许是大草原的霸主“狼群”的聚集和经过让其它的凶兽都远远的逃避。
在吃过晚餐后,老成的马洪将所有人召集到一起,大家坐在火堆旁,静等着马洪的发言。
“各位兄弟,苏小哥、方小哥,昨夜至今,如一场大梦,我们很幸运的活了下来,但如今我们并没有真正的安全。”马洪扫过众人继续说道:“两千多人就只有我们这几人活着,这会让很多人有想法,而且我了活命,我们击杀大陈国十大家族之一的司马家的司马涛,因此我们其实也在狼群的袭击中死亡了。”
“可是,马叔,我们不是活的好好的嘛!”不明所以的方豪出言道。
而一旁也有几位马洪的老兄弟一脸疑惑的望着马洪。
“不,小豪,随着三大商行出行的我们都死了,不过,我们现在是没有跟随那群倒霉蛋出行的武者。”苏浩一下就理解到马洪所说,见方豪有疑惑于是说道。
“老大,你这一绕,我就更糊涂了,这到底是什么的什么。”方豪脑子有些转不过弯又问道。方豪平时机灵,不过心中并没有多少其它的花花肠子。
马洪接着说道:“苏小哥说得不错,出了大草原,这件大草原狼群袭击事件必定会名传各地,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一切关系撇清,就说我们是在之前一天离开的,而且马氏商行以后也不存了,只要以后低调行事,我们就是安全的。至于这堆我们捡到的狼皮更好说了,这世界强者众多,而捡到强者没看得上眼的凶兽皮以前也经常发生。”
马洪的话点醒了众人,就算大家不明白这么多弯弯道道,但撇清自己大家还是懂得。
大家明白之后,各自散去睡觉,而马洪悄然将一个包裹交给苏浩,轻声说道:“苏小哥,这是凶兽金色狼王的毛皮,这东西我也不好出手,苏小哥一看就是大家子弟,这东西就送给苏小哥了。”
“马叔,我也不矫情,这是一万两金票,是司马涛那家伙身上收取的,马叔手下还要养一帮子人这狼皮,侄儿收下,这金票也请马叔收下”苏浩和马洪都是聪明人,聪明人一点就通,因而苏浩投桃报李,两方都开心的收下彼此给的东西。
就这样一群人用最快的速度穿越大草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将苏浩一群人的嫌疑洗去,九天的路程,大家只用了六天,在第六天的傍晚,在落日的余辉下,一群人疲惫中带着兴奋进入了大唐国的浪涛城。
浪涛城虽在大唐帝国只是一座边关小城,毕竟这座城市对着的只是大唐帝国眼中的附属国,但这座小城相比野狼堡而言,要巍峨很多,高高的城墙在金色的余辉下特别美丽,连镇守城门的卫兵都要有气势很多。
一行人找了一家客栈草草的入睡,一周的时间,大家全速的前进,但这毕竟是大草原,没了大部队人员的威慑,很多的凶兽都敢于袭击这样的小团队,好在马洪老马识途,带着众人绕掉很多危险地带。
第二日一早,一行人在街边的小吃店吃早饭,耳边不时传来关于“大陈国商队被狼群袭击”的讨论声,大家相视一眼静静的吃着饭,听着一旁的讨论声。
“二狗,听说了吗?草原对面的陈国,两千多人的商队被狼群袭击,全都死无全尸!”
“真的吗?黑哥,这大草原有些年不见狼群肆虐了!”二狗十分惊奇的问道。
“切!二狗,你的消息也太不灵通了,我这可是从城主府厨房的伙计老六的老婆的小舅子那听来的独家消息!”黑哥将一口烈酒下肚,二狗十分懂事的将酒斟上,黑哥得意洋洋的满嘴飞溅的述说做事情的原委。
而苏浩等人和其它的食客一样竖耳恭听,其实在苏浩等人的心中此时这件大事被传递到浪涛城也是理所当然,毕竟这信鸽的速度可比奔波的众人快的多,而且事发地离野狼堡不过一日的距离。但值得庆幸的是,狼群袭击下所有人死无全尸,只剩下残破的马车和一些损坏的货物在大草原上呜咽。
吃完早饭,一群人结伴来到浪涛城最大的凶兽皮毛收购店“来客居”,也是大唐帝国最大的防具、高级皮衣制作店。“来客居”就如陈国的“百鹤楼”,是大唐帝国第三家族慕容家所有,全国连锁,凡是大一点的城市都有一家“来客居”。这儿收购凶兽毛皮,价格公道童叟无欺,而且绝对的安全。另外“来客居”更是最大的防具经营店,凶兽的皮制作的皮甲可是不错的防具,另外就是一些高端精美上档次的奢侈品,就如那金色狼王皮绝对是富商、大贾追逐的宝物。
“来客居”高五层,一二层是一阶凶兽的毛皮收购和防具销售点,第三、四层则是二级三级凶兽的毛皮收购和防具销售点。
苏浩等人的到来并没有惊动许多人,财不露白,马洪十分聪明的让大家用一张一阶凶兽的毛皮包裹其它二阶凶兽的毛皮,至于苏浩那张金色狼王皮,则不在出售之列。虽然二级凶兽的毛皮珍贵,但“来客居”的伙计可是见过世面的人,大帝国的商行完全不是大陈国这种附属国的小商行可比的,在他们这一阶凶兽本是看不上眼的东西,只不过有市场,普通民众和低级武者需要而已。
在来客居三楼,由马洪这位看似老实但经验老道的商人与三楼的掌柜交涉,而对于实力不过炼体境的众人获得二级凶兽的狼皮掌柜有些惊讶,但在马洪的一番“解释”下,这位掌柜的也只能感叹众人的好运气,要知道“狼袭事件”早已经传的沸沸扬扬,而以前也有过这种捡漏的幸运者。
由于狼皮比较常见,而浪涛城外的大草原又是狼皮的产地,因而这些狼皮虽然都是从二阶凶兽身上的来,但这价格不是很高,但经过商讨,最后以每一张一千两白银成交。
交易后,众人收获了近十万两白银,大家再见到这么多银票后还是内心沸腾,不过马洪倒是十分淡定的的将一叠千两银票收起来,这让来客居的掌柜高看了这个小商队老板。只不过商队的其他人倒是有些呆滞的跟着下楼离开。
“马叔,我们要不要改下装扮”下楼后苏浩有些不放心的问道,由于有过被人惦记的事情,苏浩还是有些不安。
“哈哈!苏小哥,这可是大唐帝国的‘来客居’,放心这三个字就是最好的招牌,他们不是将我们这点小钱放在眼里的。”马洪闻言笑道。
“苏浩大哥,你放心,这‘来客居’十分稳当,而且声誉有保障。”一旁的马威也说道。
见马氏父子都这么肯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苏浩点了点头不多说。
马氏商行的大本营还有家人都在陈国,但“狼袭事件”事件后,大家都要避一下风头,等过个十天半个月,再回去也不迟,而去马洪这一票收获不错,这差不错十万两银子可是以前他十年都挣不来的,而且苏浩在司马少爷那收缴的金票,可比这价值还要多。这也是马洪将折叠银票收下之后还那么淡定的原因。
下楼后,队伍散开准备在浪涛城逛一逛,作为两国相邻的城市,浪涛城倒也十分热闹,一场“狼袭”大事故对整个商路虽有冲击但那被大量击杀的苍狼倒是让后面的大小商队更加安全。
撑死胆大的,“狼袭”大事故让一些商货的价格上涨,而不怕死的小商人如雨后春笋般涌向这条商路,让两个城市的交易更加繁荣。
苏浩、方豪,还有小胖子马威倒是三小一起出行,准备在这浪涛城好好的转一下,而马洪带着一群大人手中有了银子搞起了大采购。
龙蛇混杂的浪涛城大家都很小心谨慎,有了一大笔银子的马洪准备这次回去之后就不再跑商路,买点地在大城镇做个土财主,这些老兄弟自然也跟着一起去“过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日子”,奔波半辈子,背井离乡讨生活的艰辛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至于银子怎么分配,马洪自然会处理好,这也不是苏浩该操心的事。
一连五天,三人将偌大的浪涛城逛了一个遍,而经过这些时日,从迷雾村出来也快一个月时间,转眼间十一月了,而苏浩也琢磨着该和大家分别了。
是夜,一群人在酒楼的包间要了一桌准备犒劳自己,酒过三巡,连三个小家伙也喝了几杯。
见大家吃的差不多,苏浩出言道:“马叔,各位叔伯,威子,明天我准备就和方豪离开准备前往繁星城。”
“苏小哥要离开?嗯,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既然这样我也不挽留,那我们今晚不醉不归。”
“喝!”
苏浩战仗着深厚的实力倒也不虚这群成年人,倒是小胖子马威和方豪倒是海量。
杯觥交错中,欢笑的小胖子马威突然沉寂了,这让一直处于冷静的苏浩有些疑惑。
“老爹,我想和苏浩大哥一起去闯荡,拜入师门修习武技。”沉寂的马威思考清楚后突然大声的说道。
马威这句话直接让杯觥交错和大家的吵嚷声归于安静,略有些醉意的马洪转头看着自己的儿子,严肃的问道:“你在说一遍!”
“老爹,我想和苏浩大哥一起去闯荡,拜入师门修习武技。”马威鼓足勇气大声的喊道。
严肃的马洪突然笑道:“儿子,在发现你拥有那种天赋之后,我就知道你的一生将不会平凡。但这个万恶的世界太残酷,我不敢让你一个人独自闯荡,虽然这些年你得到很大的成长,但你没有真正明白这个世界的残酷。但这次的事情让我明白,老爹我没有能力保护你一辈子,老爹我这炼体五重的实力在强者的眼中只是蝼蚁,去吧!儿子,好好的活着,活出自己精彩的世界。”
马洪说完将马威拥在怀里,这些年奔波的马洪本以为凭借自己的能力,哪怕没能成为高阶武者也可以带着这群兄弟好好的活着,但司马涛让他真正明白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儿子大了,该让他独自闯荡了。
这一夜,不醉不归,这一夜是别离的一夜,在年关将至之时,在他乡的土地上父子二人将挥手别离。
第二日清晨,三个少年怀揣着希望别了马氏商队的众人一起踏上了这天涯的第一步。(未完待续)
有一句名言叫“杀人放火金腰带”,苏浩翻开一身血衣的司马涛,这个大陈国十大家族的少爷身上带的可都是好东西,苏浩的第一目标便是司马少爷依仗的宝衣,在无人关注的情况下,苏浩将司马涛的外衣去掉,然后将一个特别的小褂剥去,这件由不知名的凶兽皮制作而成,小褂将躯干部位包裹,很有弹性,而且那满身的血迹居然一滴都没有粘在上面,苏浩用清水将这件宝衣清洗一下,然后脱去外套,将这件救命的宝贝穿在里面。
这件宝衣的内层有一个口袋,苏浩在里面找到一张复杂的藏宝图,不过苏浩并没有祥看,因为这些东西有些遥远,你为图上说明的地方是大唐帝国的一处险地,那不是苏浩现在可以染指的。
苏浩将其它金票等杂物收拾好之后,不多久其它的人也都收刮到一些重要的战利品。一行人将战利品打包,然后远离这个是非之地,并将踪迹尽量抹除。
在前行的路上,大家都很安静,主要是这一夜奔波,休息不多久再遇到狼群的追杀,大家都是在坚持。
小胖子马威突然将一本有些老旧的秘籍塞到苏浩的手上,轻声的说道:“苏浩大哥,这本秘籍你应该有用。”
未等苏浩拒绝,马威便闪躲开,快步的跑向队伍前的老爹马洪。
大草原横跨几百里,疲惫的人群咬牙坚持,在天黑前再次穿越百里地在一个隐蔽的小山丘后安营休息。这一路上有着老马识途的马洪的带领,大家并没有遭遇什么凶兽,苏浩想来也许是大草原的霸主“狼群”的聚集和经过让其它的凶兽都远远的逃避。
在吃过晚餐后,老成的马洪将所有人召集到一起,大家坐在火堆旁,静等着马洪的发言。
“各位兄弟,苏小哥、方小哥,昨夜至今,如一场大梦,我们很幸运的活了下来,但如今我们并没有真正的安全。”马洪扫过众人继续说道:“两千多人就只有我们这几人活着,这会让很多人有想法,而且我了活命,我们击杀大陈国十大家族之一的司马家的司马涛,因此我们其实也在狼群的袭击中死亡了。”
“可是,马叔,我们不是活的好好的嘛!”不明所以的方豪出言道。
而一旁也有几位马洪的老兄弟一脸疑惑的望着马洪。
“不,小豪,随着三大商行出行的我们都死了,不过,我们现在是没有跟随那群倒霉蛋出行的武者。”苏浩一下就理解到马洪所说,见方豪有疑惑于是说道。
“老大,你这一绕,我就更糊涂了,这到底是什么的什么。”方豪脑子有些转不过弯又问道。方豪平时机灵,不过心中并没有多少其它的花花肠子。
马洪接着说道:“苏小哥说得不错,出了大草原,这件大草原狼群袭击事件必定会名传各地,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一切关系撇清,就说我们是在之前一天离开的,而且马氏商行以后也不存了,只要以后低调行事,我们就是安全的。至于这堆我们捡到的狼皮更好说了,这世界强者众多,而捡到强者没看得上眼的凶兽皮以前也经常发生。”
马洪的话点醒了众人,就算大家不明白这么多弯弯道道,但撇清自己大家还是懂得。
大家明白之后,各自散去睡觉,而马洪悄然将一个包裹交给苏浩,轻声说道:“苏小哥,这是凶兽金色狼王的毛皮,这东西我也不好出手,苏小哥一看就是大家子弟,这东西就送给苏小哥了。”
“马叔,我也不矫情,这是一万两金票,是司马涛那家伙身上收取的,马叔手下还要养一帮子人这狼皮,侄儿收下,这金票也请马叔收下”苏浩和马洪都是聪明人,聪明人一点就通,因而苏浩投桃报李,两方都开心的收下彼此给的东西。
就这样一群人用最快的速度穿越大草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将苏浩一群人的嫌疑洗去,九天的路程,大家只用了六天,在第六天的傍晚,在落日的余辉下,一群人疲惫中带着兴奋进入了大唐国的浪涛城。
浪涛城虽在大唐帝国只是一座边关小城,毕竟这座城市对着的只是大唐帝国眼中的附属国,但这座小城相比野狼堡而言,要巍峨很多,高高的城墙在金色的余辉下特别美丽,连镇守城门的卫兵都要有气势很多。
一行人找了一家客栈草草的入睡,一周的时间,大家全速的前进,但这毕竟是大草原,没了大部队人员的威慑,很多的凶兽都敢于袭击这样的小团队,好在马洪老马识途,带着众人绕掉很多危险地带。
第二日一早,一行人在街边的小吃店吃早饭,耳边不时传来关于“大陈国商队被狼群袭击”的讨论声,大家相视一眼静静的吃着饭,听着一旁的讨论声。
“二狗,听说了吗?草原对面的陈国,两千多人的商队被狼群袭击,全都死无全尸!”
“真的吗?黑哥,这大草原有些年不见狼群肆虐了!”二狗十分惊奇的问道。
“切!二狗,你的消息也太不灵通了,我这可是从城主府厨房的伙计老六的老婆的小舅子那听来的独家消息!”黑哥将一口烈酒下肚,二狗十分懂事的将酒斟上,黑哥得意洋洋的满嘴飞溅的述说做事情的原委。
而苏浩等人和其它的食客一样竖耳恭听,其实在苏浩等人的心中此时这件大事被传递到浪涛城也是理所当然,毕竟这信鸽的速度可比奔波的众人快的多,而且事发地离野狼堡不过一日的距离。但值得庆幸的是,狼群袭击下所有人死无全尸,只剩下残破的马车和一些损坏的货物在大草原上呜咽。
吃完早饭,一群人结伴来到浪涛城最大的凶兽皮毛收购店“来客居”,也是大唐帝国最大的防具、高级皮衣制作店。“来客居”就如陈国的“百鹤楼”,是大唐帝国第三家族慕容家所有,全国连锁,凡是大一点的城市都有一家“来客居”。这儿收购凶兽毛皮,价格公道童叟无欺,而且绝对的安全。另外“来客居”更是最大的防具经营店,凶兽的皮制作的皮甲可是不错的防具,另外就是一些高端精美上档次的奢侈品,就如那金色狼王皮绝对是富商、大贾追逐的宝物。
“来客居”高五层,一二层是一阶凶兽的毛皮收购和防具销售点,第三、四层则是二级三级凶兽的毛皮收购和防具销售点。
苏浩等人的到来并没有惊动许多人,财不露白,马洪十分聪明的让大家用一张一阶凶兽的毛皮包裹其它二阶凶兽的毛皮,至于苏浩那张金色狼王皮,则不在出售之列。虽然二级凶兽的毛皮珍贵,但“来客居”的伙计可是见过世面的人,大帝国的商行完全不是大陈国这种附属国的小商行可比的,在他们这一阶凶兽本是看不上眼的东西,只不过有市场,普通民众和低级武者需要而已。
在来客居三楼,由马洪这位看似老实但经验老道的商人与三楼的掌柜交涉,而对于实力不过炼体境的众人获得二级凶兽的狼皮掌柜有些惊讶,但在马洪的一番“解释”下,这位掌柜的也只能感叹众人的好运气,要知道“狼袭事件”早已经传的沸沸扬扬,而以前也有过这种捡漏的幸运者。
由于狼皮比较常见,而浪涛城外的大草原又是狼皮的产地,因而这些狼皮虽然都是从二阶凶兽身上的来,但这价格不是很高,但经过商讨,最后以每一张一千两白银成交。
交易后,众人收获了近十万两白银,大家再见到这么多银票后还是内心沸腾,不过马洪倒是十分淡定的的将一叠千两银票收起来,这让来客居的掌柜高看了这个小商队老板。只不过商队的其他人倒是有些呆滞的跟着下楼离开。
“马叔,我们要不要改下装扮”下楼后苏浩有些不放心的问道,由于有过被人惦记的事情,苏浩还是有些不安。
“哈哈!苏小哥,这可是大唐帝国的‘来客居’,放心这三个字就是最好的招牌,他们不是将我们这点小钱放在眼里的。”马洪闻言笑道。
“苏浩大哥,你放心,这‘来客居’十分稳当,而且声誉有保障。”一旁的马威也说道。
见马氏父子都这么肯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苏浩点了点头不多说。
马氏商行的大本营还有家人都在陈国,但“狼袭事件”事件后,大家都要避一下风头,等过个十天半个月,再回去也不迟,而去马洪这一票收获不错,这差不错十万两银子可是以前他十年都挣不来的,而且苏浩在司马少爷那收缴的金票,可比这价值还要多。这也是马洪将折叠银票收下之后还那么淡定的原因。
下楼后,队伍散开准备在浪涛城逛一逛,作为两国相邻的城市,浪涛城倒也十分热闹,一场“狼袭”大事故对整个商路虽有冲击但那被大量击杀的苍狼倒是让后面的大小商队更加安全。
撑死胆大的,“狼袭”大事故让一些商货的价格上涨,而不怕死的小商人如雨后春笋般涌向这条商路,让两个城市的交易更加繁荣。
苏浩、方豪,还有小胖子马威倒是三小一起出行,准备在这浪涛城好好的转一下,而马洪带着一群大人手中有了银子搞起了大采购。
龙蛇混杂的浪涛城大家都很小心谨慎,有了一大笔银子的马洪准备这次回去之后就不再跑商路,买点地在大城镇做个土财主,这些老兄弟自然也跟着一起去“过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日子”,奔波半辈子,背井离乡讨生活的艰辛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至于银子怎么分配,马洪自然会处理好,这也不是苏浩该操心的事。
一连五天,三人将偌大的浪涛城逛了一个遍,而经过这些时日,从迷雾村出来也快一个月时间,转眼间十一月了,而苏浩也琢磨着该和大家分别了。
是夜,一群人在酒楼的包间要了一桌准备犒劳自己,酒过三巡,连三个小家伙也喝了几杯。
见大家吃的差不多,苏浩出言道:“马叔,各位叔伯,威子,明天我准备就和方豪离开准备前往繁星城。”
“苏小哥要离开?嗯,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既然这样我也不挽留,那我们今晚不醉不归。”
“喝!”
苏浩战仗着深厚的实力倒也不虚这群成年人,倒是小胖子马威和方豪倒是海量。
杯觥交错中,欢笑的小胖子马威突然沉寂了,这让一直处于冷静的苏浩有些疑惑。
“老爹,我想和苏浩大哥一起去闯荡,拜入师门修习武技。”沉寂的马威思考清楚后突然大声的说道。
马威这句话直接让杯觥交错和大家的吵嚷声归于安静,略有些醉意的马洪转头看着自己的儿子,严肃的问道:“你在说一遍!”
“老爹,我想和苏浩大哥一起去闯荡,拜入师门修习武技。”马威鼓足勇气大声的喊道。
严肃的马洪突然笑道:“儿子,在发现你拥有那种天赋之后,我就知道你的一生将不会平凡。但这个万恶的世界太残酷,我不敢让你一个人独自闯荡,虽然这些年你得到很大的成长,但你没有真正明白这个世界的残酷。但这次的事情让我明白,老爹我没有能力保护你一辈子,老爹我这炼体五重的实力在强者的眼中只是蝼蚁,去吧!儿子,好好的活着,活出自己精彩的世界。”
马洪说完将马威拥在怀里,这些年奔波的马洪本以为凭借自己的能力,哪怕没能成为高阶武者也可以带着这群兄弟好好的活着,但司马涛让他真正明白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儿子大了,该让他独自闯荡了。
这一夜,不醉不归,这一夜是别离的一夜,在年关将至之时,在他乡的土地上父子二人将挥手别离。
第二日清晨,三个少年怀揣着希望别了马氏商队的众人一起踏上了这天涯的第一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