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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怪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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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儿拿着笔仔细观察,本以为带笔芯的那头能拧开的,却发现是牢固凝在一起的,看来这笔没有储墨水的功能,只能沾着墨水写字。

    该怎么告诉他们这是一只笔呢?宝儿皱着眉头,一筹莫展。

    这副纠结的模样,在众人看来却是绞尽脑汁,有些苦恼。顿觉方才一席话是不是给了他太大的压力,有些过意不去了。

    “王玉,不知道就算了,这蛮人的东西就是稀奇古怪的。”沈自远先出声,面带笑意,想转移大家的注意力,便问向对面的子墨,“子墨,你说说看,这东西像什么?”

    “这东西带尖头,莫非是某种暗器?”子墨手杵着下巴,仔细思考着,“炎晟,你武艺高,见过的兵器也多,你瞧着像什么?”

    亓炎晟是将军无意,整日与武为伴,武器更是少不了,可这东西却是从未见过,不由得摇摇头。

    “这般小的一块铁片怕是没有太大杀伤力吧!”千之摇摇头,表示反对。

    “这尖头倒是有些像毛笔尖,可是这么坚硬也不能写字吧!”高阳看着宝儿手中的东西,喃喃自语。

    这般小的声音,倒是没有人回应。宝儿却一字不落听了进去,灵机一动。

    “姑娘方才说像什么?”沉默的人突然抬头看着花样般的少女,目光灼灼,让人心猛的一跳。

    “我???我说像毛笔,也只是胡乱一讲。”高阳面上微微染上一层淡红,紧张回道。

    “怎么,可是有想法了?”沈自远侧着脑袋,欢喜的看着他。

    “不敢说想法,只是王玉先前看过一本杂书,说:古人以鹅毛作笔写字,写出的字比平日里小上十倍百倍,以此节约纸张,且工整好看。”宝儿一手拿笔,坐正身姿,“鹅毛一头坚硬,倒是像极了这尖头,不知是不是有同样用处。”

    “哦?竟有这么奇异的记载?你可有试过?”众人一脸疑惑,也有惊喜。

    “不曾,本就以为是杂书,将这些东西神话了,并不真正存在,看看便过。”宝儿摇摇头,看向那娇羞的女子,“听得姑娘这般说法,倒是联想起来,不过也只是胡乱猜测罢了。”

    “能有想法便是好的,若不然今日就在这里试一试,成与不成也就是个玩意儿,无伤大雅。”亓老将军听到这样的说法也很是好奇,便替他做了主,免了宝儿的后顾之忧,侧身对一旁时候的管家说道:“去拿些纸墨来。”

    宝儿心中大喜,这样便顺理成章了。

    管家拿墨的这个时间,大家也都放松下来,有说有笑,焦点却是围绕着宝儿,不过她只是淡淡笑笑,并不多话。于是大家伙儿转向梁煜轩,带着宝儿主子的头衔,面对众人的问话,却是不得不回答的。

    从如何加入合盛,到推出各种各样的经商手段,以及智斗大庆元等等,梁煜轩是有问必答,竟一点不遗漏。引得众人一阵惊叹,十岁的孩子究竟是如何有这么多的奇思妙想。看向宝儿的眼神除了敬佩外,还有些复杂。

    宝儿心里无奈呐喊,梁煜轩啊!你就不能收着点儿!

    掌柜带着纸墨回来,成功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

    “谁先来试试!”沈自远热络的起身将纸摊平,“千之,要不你来吧!你的字可是皇上都夸奖的。”

    千之也不推辞,起身拿过钢笔,端详一番。一手拂袖,一手执笔,在墨汁中蘸了蘸,略带范儿的将笔垂于宣纸上方,轻轻落下。苍劲的一撇写下去。没有预期的飘逸,见干涩的、踌躇的一笔卧于纸上。千之不敢相信,又提笔写下几笔。依旧如此,弯弯曲曲,断断续续,竟还不如孩童写得好。

    千之摇摇头,抹了抹额头上渗出的汗,无奈放下笔,“千之不才,让大家见笑了。这东西甚是难写,太过坚硬。”

    “千之哥哥,你可莫要被这么小小一字磨灭了志气,你的真实水平大家有目共睹的。”高阳柔声安慰道,自己也就是这么随口一说,没想到王公子当真了,若真因此让千之丢了脸,倒是自己不是了。

    “看来,咱们又猜错了。”子墨摇摇头,惋惜道。

    “若不然让我试试!”宝儿自告奋勇,拿过笔,“书上说若用鹅毛笔写,字如蚂蚁般大小,怕是只能写小字。”

    宝儿边做解释,一手握笔,见笔头抖得飞快,却不见纸上出字。众人探着脑袋,想一瞧究竟。

    过不多时,宝儿手中动作停下。缓缓移开,这才看清了方才被小手挡住的字。

    果真若蝼蚁般大小,大家赶紧站起身,弯下腰,探着脑袋。

    见娟秀的两行字跃然纸上,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协调、呼应、连贯、疏密,辉映成趣。黑白的分布、字形的大小、字距的远近,使千姿百态的字在合理而巧妙地布局下,让人觉得和谐美观,说不出的美感。

    惊叹之余,听得千之缓缓念出声:“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

    宝儿执笔之初,不知道写什么,兴许是感叹于将军府的夏日美景,便信手拈来了这首《山亭夏日》,还算符合当前景色。

    “好诗!好诗!简单几字勾勒出了庭院、楼台、水池、蔷薇,刻画出了一派宁静和谐的画面,甚是醉人。”千之最是爱诗,便不由自主的赏析起来,转身拱手,鞠了躬,“王玉,我好生敬佩!”

    “千之你过誉了,是将军府景色怡人,哪里是王玉作得好。”宝儿谦虚摆手。

    宝儿会做诗,亓炎晟与梁煜轩是知道的,小花会上的大放异彩,让二人终身难忘。那首《观沧海》不知为何流传到宫中,成为了各位皇子必学的一篇诗文,听说皇上还派人去寻找这做诗之人,想让其担任皇子们的老师。追查下来,得知是一名烟花女子所作,才作罢。知情的人也只有亓炎晟与梁煜轩,还有那庭院深处的梁煜雪。

    今日这首虽不及《观沧海》磅礴大气,却也清新细腻,也让二人心醉,看过去的眼神愈发炙热。

    不住赞赏下,宣纸被传到了亓老将军手中。娟秀的字,优美的诗,让他不住点头,抬头深深看了眼谦虚摆手、淡然微笑的宝儿,此人不简单!

    “王公子好生才华,不知师陈何处?”

    “家师乃隐居山林的闲士,机缘巧合之下,王玉才能得兴向他学习一二。只是王玉爱好经商,做学问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实在不敢班门弄斧,今儿也是看着满园美景,才来了兴致。”宝儿谦虚的回道,表明自己做出这诗只是偶然,学问是有些,不过只是皮毛,登不了大雅之堂,这样一说,倒也符合商人的身份。

    众人了然,面上的崇敬却未减半分。

    “王玉,你这字是如何写出来的?可否教教我?”千之百思不得其解,果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也激起了他学习的兴趣。

    “说来惭愧,大少爷是知道我写字习惯的,握笔手势不对,写出来的字也甚是奇怪,倒是感谢他这么多年来的不嫌弃。”宝儿看向梁煜轩,恭敬点头。

    哪里有嫌弃,她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就如同美玉让人爱不释手,可这块玉带着滚烫的热,你无法触摸,只能远远观望,否则伤了自己也会伤到他,梁煜轩无声叹了口气。

    亓炎晟看着她的笑脸,脑海里皆浮现出了圆圆滚滚的字,不由得一笑,她竟知道自己的怪异,倒是谦虚。

    众人不解的看向梁煜轩,纸上的字不是写得很好吗?却见他无奈笑笑,点点头,也因此更加疑惑了。

    “王玉自小家贫,学字皆是以竹棍为笔,以沙盘作纸,无师指教。日积月累也就形成了自己的一种习惯,登不了大雅之堂。而今握着这笔,就似握着竹棍一般,写起字来,也是万般熟悉、自然、流畅。”

    怪不得她的字体自己从未见过,原来如此,亓炎晟了然。也感慨于她竟能这般吃得了苦,贫苦家的孩子,只知道温饱,她一个姑娘竟有这般情怀,实属难得,让人心疼。

    “其实这笔用处大,一本册子,若是能用它来写,便可节省许多空间,且省纸又省墨。每一页容纳字数增多,字迹清晰,便于阅读。”

    宝儿的话又将众人拉入更多的深思,若这笔能广泛应用,却是有优于毛笔的好处。

    后续的这些事自是不由宝儿来考虑的,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那只怪笔给吸引去了,纷纷使用一番,都能写出字,可就是不如宝儿的好看。

    宝儿落得清闲,安坐一旁,吃起了点心,喝起了茶水。

    钢笔过后,大家又看了看匣子里别的物件,无非就是一些胸针,发卡类的,其中还有一枚指南针。虽然很想看,却还是坚定装作不知,面对他人怂恿,也是无动于衷。任由他们去胡乱猜测,竟然还能猜对几样,几人的聪明才智,让宝儿敬佩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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