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第 5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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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都说作的紧, 死的快。林琳看着面前的王才人, 一时间心中便只剩下这句话了。
话说庞贵妃和林琳这对表姐妹,一人穿着一件珍珠衫, 摇曳生姿地准备穿过御花园到太后娘娘的寝宫拜见。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 可当穿着一件小巧的齐腰珍珠衫的王才人过来拜见时, 整个画风都变了。
果然跟西游记中的的猪八戒穿的那件一样。
一模一样的。
......
三个美的各有特色的女人,一人一件珍珠衫。就站在那里, 都让人觉得风景如画。
但三个女人的心情,却都不太美妙。
王才人也算是小家碧玉那一款的美人了, 而庞贵妃长的雍容大气。林琳就偏精致可爱了。
而身上的珍珠衫也是各有千秋。但总的来说, 王才人身上的一看便是过气的老货了。大气贵重不如庞贵妃, 精致淡雅入欠了几分林琳的。
三人分开, 倒无妨。但站在一起, 就有一种水货,正版和精装的区分了。
从昨天便一直兴奋的王才人, 此时的脸色变得青青白白。她是听说庞妃的宫女领了一位小姐进宫了。而且也知道这位小姐是谁。
但打听消息的宫女说那位小姐竟是竟是穿了一件珍珠衫进宫的,王才人心中起了比较,便过来了。
本来不过是小女儿的一点炫耀心思,哪成想, 炫耀不成, 到是丢了人。
便是陛下赐与的又如何, 还不及那民间的一半好呢。
庞妃此时倒是从刚开始王才人过来的不高兴,倒对比后的高兴了。尤其此时还特别兴奋地向王才人介绍林琳,“王才人来的正巧, 这位是本宫和陛下的表妹,太后娘娘的外甥女。礼部尚书金大人家的千金,金小姐。”
然后庞妃又转头对林琳说,“这是王才人。”不过区区五个字便完了。
林琳行了一礼,王才人连忙回礼。她的身份实际上还真没有到可以直挺挺地受了林琳的礼,再不回礼的地步。
两人行了礼,庞妃便带着林琳往太后寝宫而去。
“姐,再好的东西也要保养得当。你看见没,那珠子有的都黄了。”林琳只是想着在庞妃面前极力贬低王才人,也好让这小家碧玉似的女人不会受到庞妃的刁难。
将一个人贬到尘埃,未尝不是一种保护她的方法。只是这种保护,一般人不愿意接受而已。
庞贵妃哼笑了一声,“本宫现在是非常的庆幸,表哥没将那件衣服赐给本宫,不然真不知道怎么穿出来。”
“可不是嘛,毕竟是陛下赏赐之物。不穿不好,穿了,那也太...。呵呵。看来表哥也知道那衣服配王才人才是相得益彰呢。”
庞妃灿然一笑,终于是彻底的将珍珠衫一事丢到了脑后。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妹妹这也太实在了。这衣服,可真够重的。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远路无轻载了。这衣服真的是太贵重了些。怪累人的。
等走到了太后宫里时,姐妹俩已经对自家便宜表哥的后花园有了新的想法。本来就应该百花齐放,何必要一支独秀呢。
枪打出头鸟的事情,古来有之。庞贵妃当初是奔着皇后去的,那就没必要将眼光放得太低,眼光低了,心胸也就低了。
大户人家的当家主母,真正不傻的,有几个会为难妾室呢。不过一个王才人,算得了什么。就算是以后有更多的王才人,只要没有庞贵妃这样的,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身边的侍女宫人都不远不近的跟着。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背着人。但林琳却是不怕的。她在一开始时,便使用了静音咒。
一般人想听她们姐俩的谈话,那真就是跟蜀道一般的难。
难于上青天。
这位表姐,对牡丹一直疼爱有加,那是真的当亲妹妹一般对待的。凡是她有的,都愿意给牡丹。凡是牡丹喜欢的,便是自己在喜欢也会收拾干净了给牡丹留着。就好比这一次进宫,特意将很多牡丹可能会喜欢的东西,都留了下来。就等牡丹挑中了带回去。
这样一位表姐,林琳又如何不希望她过得好呢。虽然表哥是亲表哥,婆婆是亲姨母,但皇家亲情本就淡薄,而那对母子之间又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夹在中间的女人,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林琳自然是希望她好的。
这些且不论,只说金家势单力薄,又不是人丁相旺的。金庞两家守望相助本是应该的。所以庞贵妃好了,她和她们家也就都好了。
她挑了一个专会跟着拯得罪权贵的男人,她又不愿意也不舍得让她的男人改变,那就只能在其他地方,让自己变强,变强到无人敢惹才好。
当今皇帝利用庞家抑制包拯。又用包拯牵制庞家。可不算是什么高明的帝王平衡之术。最重要的是当今天皇帝渣的太利害了。
利用庞贵妃,给庞太师画了个大饼,其时呢,不过是更好的让庞家给他卖命罢了。
在为难包拯的事情上,其时皇帝也是有心的。毕竟包拯在民间的声望太高了。一打压包拯,便会被人说成昏君。
但庞太师跳了出来,却正好将黑锅揽了过去。不然一个当皇帝的,怎么可能是庞太师跳出来,就这个限期破案,那个限期破案的。
这得多不讲理的事情呢。
反正林琳是不相信皇帝真的不懂这些事。不过是帝王手段罢了。
现在王才人和王才人的哥哥蹦出来了。可以想见,这皇帝也发现了庞太师手段了了,这是准备换个人来对付包拯和让有些飘飘然的庞太师父女降降温。
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理智还是情感,林琳都不可能让庞贵妃和庞太师总是背这个黑锅,当这个出头鸟。
还有一点便是,一个坏了名声的爹,对于庞贵妃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
自小在太师府长大,林琳是非常知道庞太师多宠孩子了。就连林琳这个便宜外甥女,都被庞太师宠过。虽然那时宠的是真正的金牡丹,但林琳的记忆和感情却是继承到了这一点。
其实林琳对于皇帝这种看法,还有一点便是处理柴文意和杨家将的事情。明知道两方有仇,还让柴文意去监军。
这不是明晃晃地打压杨家将呢吗?然后弄死杨家的爷们,还让杨家的女人上战场去送死。每打一回仗,胜了,杨家的名声一高。你就不高兴,你就暗地里想到打压。而一但输了,你就又是一轮的治罪。
把人杨家人利用的那么彻底,这心到底亏不亏呀。
人干事?
人家一门寡妇,为了在这男权社会立足,已经不容易了。要维护天波府的门楣,又要让几代寡妇活的有尊严,不被人欺凌。披袍上战场时,那些男人都死绝了不成。等到人家下了战场,又是妇道,又是德行的。计较来计较去,烂了心肝的。
让人打心底瞧不起。
怕杨家寡妇势大,再出个女皇,那你们男人就争气去呀。就会那些个魑魅魍魉。不把心思把腕放在抵抗外敌上,只会在女人身上使,也是纯汉子呢?
......
除此之外,还有送庞昱去陈州救灾的事情。你是咋想的,一个十多岁的纨绔小少年就真的能救灾了?逗闷子呢嘛。
就算你不想让包拯去,也可以派别人呀。陈州的百姓,也是你的子民呀。这样儿戏,真的好?
说的好听,是什么庞贵妃的枕头风,庞太师的力荐。你当皇帝的就没有一点判断是非的能力?
皇帝要真的是这样的,那她林琳一定第一个夺权篡位,再让华夏的历史多一位女皇帝。
而且她还一但登基,便会向世人宣布,永不选秀和纳妃的决定。
坚决拥护展昭的正宫地位,一百年不动摇。
胡思乱想间,林琳已经被庞贵妃牵着进了正殿,跪拜了太后李氏。
李氏经过几个月的养尊处优,已经渐渐恢复了一些年轻时的风采。仔细看了一下,还别提,林琳竟然和李氏也有些相像之处。
不愧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姨母呢。
林琳在进宫前便喝了一滴福灵剂。一滴就有一天的好运气。也因此,这一天的拜见非常的顺利。
李氏看了林琳高兴,还特意在下朝后将皇帝叫了过来。表兄妹斯见一番,自不一一叙述。不过在听到林琳许嫁展昭时,皇帝的眼中闪过一抹不可察的暗光。
林琳坐在对面,自是看得清楚。心中却也知道,自己并没有瞎冤枉这位表哥。果然心中是个有想法的。
“这么说来,是表妹自己选的展护卫?”皇帝笑着问林琳。
林琳憋出一点红晕,有些难为情地向屋内的三人回道,“嗯,是在游历的时候救了身受重伤的他,当时情况危急,男女大防上便有些...然后,然后,爹爹见了,也同意了。”
太后李氏笑说,“展护卫一表人才,难得的好相貌。女儿爱俏,也是有的。不过皇帝呀,不若你在下一道赐婚的圣旨如何。”这样在名声上,说起来也好听。
不然被人提起,难免不会说到私定终身。
皇帝听到太后的话,眉毛便是一跳。有些想拒绝。可一时间却是没有什么好的理由,只得点头道好。
林琳总觉得此事若不尽早定下来,可能会出现变故。林琳是相信自己的直觉的。而她今天又是服了福灵剂的。因此,也顾不上别的,起身向皇帝拜道,“多谢表哥成全。”
林琳这一拜,将了皇帝一军。皇帝本想此次便是现在答应下来。回头也能托下别的办法,至少不能让庞金包三方结盟。但此时,却不得不下旨了。毕竟林琳都已经当场拜谢了。
于是皇帝只能让人取来笔墨,当场写下两份赐婚圣旨,分别让会儿开封府和礼部尚书府宣旨。
此事一但过了明路,很多的暗箱就没有办法操作了。此时的皇帝倒是真心地打算捧一捧新宠王才人了。
王才人和其兄长王伦倒也是一股力量。慢慢扶持,未必不能zhiheng
不过说到王才人,皇帝才发现屋中大小三个女人竟然是每人一件珍珠衫。而且式样和手工都比他赏赐给王才人的那件要华贵得多。
一时间,皇帝就有些不郁。
“昨日朕赏了王才人一件珍珠衫,今日不想就在母后这里看到了三件。”而且件件都比他赐出去的精致华贵。
呸,你个不孝子也好意思说这话,有好东西只想着你那一脸狐媚的小妾,将你好不容易找回来的亲妈都放在胃上等消化了吗?
林琳拿到了赐婚圣旨,心中非常鄙夷面前的黑心皇帝。
作者有话要说:
我对包青天里的皇帝非常的不看好。心眼太多,心肝太黑。
展昭:皇上,该上早朝了。
林琳:不嘛,人家还没睡醒呢。皇帝不是都可以从此君王不早朝的?
展昭:可是臣却是要去开封府当差了。
林琳:......
为什么她就是当了女皇,展昭还是不肯乖乖地留在后宫里绣花呢?她就知道她的情敌从来都不是那些桃花,而是包拯那张黑脸。
第五十九章
都说作的紧, 死的快。林琳看着面前的王才人, 一时间心中便只剩下这句话了。
话说庞贵妃和林琳这对表姐妹,一人穿着一件珍珠衫, 摇曳生姿地准备穿过御花园到太后娘娘的寝宫拜见。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 可当穿着一件小巧的齐腰珍珠衫的王才人过来拜见时, 整个画风都变了。
果然跟西游记中的的猪八戒穿的那件一样。
一模一样的。
......
三个美的各有特色的女人,一人一件珍珠衫。就站在那里, 都让人觉得风景如画。
但三个女人的心情,却都不太美妙。
王才人也算是小家碧玉那一款的美人了, 而庞贵妃长的雍容大气。林琳就偏精致可爱了。
而身上的珍珠衫也是各有千秋。但总的来说, 王才人身上的一看便是过气的老货了。大气贵重不如庞贵妃, 精致淡雅入欠了几分林琳的。
三人分开, 倒无妨。但站在一起, 就有一种水货,正版和精装的区分了。
从昨天便一直兴奋的王才人, 此时的脸色变得青青白白。她是听说庞妃的宫女领了一位小姐进宫了。而且也知道这位小姐是谁。
但打听消息的宫女说那位小姐竟是竟是穿了一件珍珠衫进宫的,王才人心中起了比较,便过来了。
本来不过是小女儿的一点炫耀心思,哪成想, 炫耀不成, 到是丢了人。
便是陛下赐与的又如何, 还不及那民间的一半好呢。
庞妃此时倒是从刚开始王才人过来的不高兴,倒对比后的高兴了。尤其此时还特别兴奋地向王才人介绍林琳,“王才人来的正巧, 这位是本宫和陛下的表妹,太后娘娘的外甥女。礼部尚书金大人家的千金,金小姐。”
然后庞妃又转头对林琳说,“这是王才人。”不过区区五个字便完了。
林琳行了一礼,王才人连忙回礼。她的身份实际上还真没有到可以直挺挺地受了林琳的礼,再不回礼的地步。
两人行了礼,庞妃便带着林琳往太后寝宫而去。
“姐,再好的东西也要保养得当。你看见没,那珠子有的都黄了。”林琳只是想着在庞妃面前极力贬低王才人,也好让这小家碧玉似的女人不会受到庞妃的刁难。
将一个人贬到尘埃,未尝不是一种保护她的方法。只是这种保护,一般人不愿意接受而已。
庞贵妃哼笑了一声,“本宫现在是非常的庆幸,表哥没将那件衣服赐给本宫,不然真不知道怎么穿出来。”
“可不是嘛,毕竟是陛下赏赐之物。不穿不好,穿了,那也太...。呵呵。看来表哥也知道那衣服配王才人才是相得益彰呢。”
庞妃灿然一笑,终于是彻底的将珍珠衫一事丢到了脑后。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妹妹这也太实在了。这衣服,可真够重的。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远路无轻载了。这衣服真的是太贵重了些。怪累人的。
等走到了太后宫里时,姐妹俩已经对自家便宜表哥的后花园有了新的想法。本来就应该百花齐放,何必要一支独秀呢。
枪打出头鸟的事情,古来有之。庞贵妃当初是奔着皇后去的,那就没必要将眼光放得太低,眼光低了,心胸也就低了。
大户人家的当家主母,真正不傻的,有几个会为难妾室呢。不过一个王才人,算得了什么。就算是以后有更多的王才人,只要没有庞贵妃这样的,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身边的侍女宫人都不远不近的跟着。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背着人。但林琳却是不怕的。她在一开始时,便使用了静音咒。
一般人想听她们姐俩的谈话,那真就是跟蜀道一般的难。
难于上青天。
这位表姐,对牡丹一直疼爱有加,那是真的当亲妹妹一般对待的。凡是她有的,都愿意给牡丹。凡是牡丹喜欢的,便是自己在喜欢也会收拾干净了给牡丹留着。就好比这一次进宫,特意将很多牡丹可能会喜欢的东西,都留了下来。就等牡丹挑中了带回去。
这样一位表姐,林琳又如何不希望她过得好呢。虽然表哥是亲表哥,婆婆是亲姨母,但皇家亲情本就淡薄,而那对母子之间又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夹在中间的女人,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林琳自然是希望她好的。
这些且不论,只说金家势单力薄,又不是人丁相旺的。金庞两家守望相助本是应该的。所以庞贵妃好了,她和她们家也就都好了。
她挑了一个专会跟着拯得罪权贵的男人,她又不愿意也不舍得让她的男人改变,那就只能在其他地方,让自己变强,变强到无人敢惹才好。
当今皇帝利用庞家抑制包拯。又用包拯牵制庞家。可不算是什么高明的帝王平衡之术。最重要的是当今天皇帝渣的太利害了。
利用庞贵妃,给庞太师画了个大饼,其时呢,不过是更好的让庞家给他卖命罢了。
在为难包拯的事情上,其时皇帝也是有心的。毕竟包拯在民间的声望太高了。一打压包拯,便会被人说成昏君。
但庞太师跳了出来,却正好将黑锅揽了过去。不然一个当皇帝的,怎么可能是庞太师跳出来,就这个限期破案,那个限期破案的。
这得多不讲理的事情呢。
反正林琳是不相信皇帝真的不懂这些事。不过是帝王手段罢了。
现在王才人和王才人的哥哥蹦出来了。可以想见,这皇帝也发现了庞太师手段了了,这是准备换个人来对付包拯和让有些飘飘然的庞太师父女降降温。
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理智还是情感,林琳都不可能让庞贵妃和庞太师总是背这个黑锅,当这个出头鸟。
还有一点便是,一个坏了名声的爹,对于庞贵妃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
自小在太师府长大,林琳是非常知道庞太师多宠孩子了。就连林琳这个便宜外甥女,都被庞太师宠过。虽然那时宠的是真正的金牡丹,但林琳的记忆和感情却是继承到了这一点。
其实林琳对于皇帝这种看法,还有一点便是处理柴文意和杨家将的事情。明知道两方有仇,还让柴文意去监军。
这不是明晃晃地打压杨家将呢吗?然后弄死杨家的爷们,还让杨家的女人上战场去送死。每打一回仗,胜了,杨家的名声一高。你就不高兴,你就暗地里想到打压。而一但输了,你就又是一轮的治罪。
把人杨家人利用的那么彻底,这心到底亏不亏呀。
人干事?
人家一门寡妇,为了在这男权社会立足,已经不容易了。要维护天波府的门楣,又要让几代寡妇活的有尊严,不被人欺凌。披袍上战场时,那些男人都死绝了不成。等到人家下了战场,又是妇道,又是德行的。计较来计较去,烂了心肝的。
让人打心底瞧不起。
怕杨家寡妇势大,再出个女皇,那你们男人就争气去呀。就会那些个魑魅魍魉。不把心思把腕放在抵抗外敌上,只会在女人身上使,也是纯汉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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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送庞昱去陈州救灾的事情。你是咋想的,一个十多岁的纨绔小少年就真的能救灾了?逗闷子呢嘛。
就算你不想让包拯去,也可以派别人呀。陈州的百姓,也是你的子民呀。这样儿戏,真的好?
说的好听,是什么庞贵妃的枕头风,庞太师的力荐。你当皇帝的就没有一点判断是非的能力?
皇帝要真的是这样的,那她林琳一定第一个夺权篡位,再让华夏的历史多一位女皇帝。
而且她还一但登基,便会向世人宣布,永不选秀和纳妃的决定。
坚决拥护展昭的正宫地位,一百年不动摇。
胡思乱想间,林琳已经被庞贵妃牵着进了正殿,跪拜了太后李氏。
李氏经过几个月的养尊处优,已经渐渐恢复了一些年轻时的风采。仔细看了一下,还别提,林琳竟然和李氏也有些相像之处。
不愧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姨母呢。
林琳在进宫前便喝了一滴福灵剂。一滴就有一天的好运气。也因此,这一天的拜见非常的顺利。
李氏看了林琳高兴,还特意在下朝后将皇帝叫了过来。表兄妹斯见一番,自不一一叙述。不过在听到林琳许嫁展昭时,皇帝的眼中闪过一抹不可察的暗光。
林琳坐在对面,自是看得清楚。心中却也知道,自己并没有瞎冤枉这位表哥。果然心中是个有想法的。
“这么说来,是表妹自己选的展护卫?”皇帝笑着问林琳。
林琳憋出一点红晕,有些难为情地向屋内的三人回道,“嗯,是在游历的时候救了身受重伤的他,当时情况危急,男女大防上便有些...然后,然后,爹爹见了,也同意了。”
太后李氏笑说,“展护卫一表人才,难得的好相貌。女儿爱俏,也是有的。不过皇帝呀,不若你在下一道赐婚的圣旨如何。”这样在名声上,说起来也好听。
不然被人提起,难免不会说到私定终身。
皇帝听到太后的话,眉毛便是一跳。有些想拒绝。可一时间却是没有什么好的理由,只得点头道好。
林琳总觉得此事若不尽早定下来,可能会出现变故。林琳是相信自己的直觉的。而她今天又是服了福灵剂的。因此,也顾不上别的,起身向皇帝拜道,“多谢表哥成全。”
林琳这一拜,将了皇帝一军。皇帝本想此次便是现在答应下来。回头也能托下别的办法,至少不能让庞金包三方结盟。但此时,却不得不下旨了。毕竟林琳都已经当场拜谢了。
于是皇帝只能让人取来笔墨,当场写下两份赐婚圣旨,分别让会儿开封府和礼部尚书府宣旨。
此事一但过了明路,很多的暗箱就没有办法操作了。此时的皇帝倒是真心地打算捧一捧新宠王才人了。
王才人和其兄长王伦倒也是一股力量。慢慢扶持,未必不能zhiheng
不过说到王才人,皇帝才发现屋中大小三个女人竟然是每人一件珍珠衫。而且式样和手工都比他赏赐给王才人的那件要华贵得多。
一时间,皇帝就有些不郁。
“昨日朕赏了王才人一件珍珠衫,今日不想就在母后这里看到了三件。”而且件件都比他赐出去的精致华贵。
呸,你个不孝子也好意思说这话,有好东西只想着你那一脸狐媚的小妾,将你好不容易找回来的亲妈都放在胃上等消化了吗?
林琳拿到了赐婚圣旨,心中非常鄙夷面前的黑心皇帝。
作者有话要说:
我对包青天里的皇帝非常的不看好。心眼太多,心肝太黑。
展昭:皇上,该上早朝了。
林琳:不嘛,人家还没睡醒呢。皇帝不是都可以从此君王不早朝的?
展昭:可是臣却是要去开封府当差了。
林琳:......
为什么她就是当了女皇,展昭还是不肯乖乖地留在后宫里绣花呢?她就知道她的情敌从来都不是那些桃花,而是包拯那张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