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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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饭时,任勤勤终于见到了宜园里大部分的员工。
虽然沈家如今只住着父子两个主人,可生活服务人员却有十来人之多。
女管家一名,姓唐,员工们都叫她惠姨。
司机三名。一名小郭跟着小沈先生,今天给王英母女开车的小赵则负责接送宜园的员工进出门办事。还有一名老白,则是专门服侍沈老先生。
另外还有厨子两名,一个给大屋做饭,一个给员工做饭。
花工一名,专门伺候这座大院子。
还有保洁、帮工、保安各数名。
这么庞大的规模,管家惠姨还感慨地说:“小媛——就是我们大小姐嫁人后,沈老就缩减了家里的人员,现在连过去的一半都不到了。”
任勤勤:你家是大观园吗?
王英本来是编外人员,现在则算是沈老先生的“女性友人”。她和沈家的雇佣关系还没解除,领着一份高薪,住在套房的客卧里,继续服侍沈老先生。
任勤勤看得出来,宜园的员工对她们母女客气中有着不容置疑的疏离。
王英识趣,并未在宜园里摆架子,可员工们却不敢再把她当同事,又没把她算做东家的一分子。两边都觉得尴尬。
管家惠姨是个圆滑和善的长辈,和任勤勤说了不少的话。先是夸她聪明漂亮,又将宜园大致介绍了一下。
“沈老先生都吩咐过了,你要是想去大屋的书房里看书,说一声就行了。不要拘束。”
任勤勤一个劲道谢,却是绝对不敢去的。
住在宜园的第一夜,王英没有去大屋值夜,而是陪着女儿睡宿舍。
关了灯,郊区夜空的星光愈发清晰,如在眼前。窗外夏虫低鸣,一派田园风情。
南国的夏夜,总有一种温米酒般的醇甜。
屋内母女俩谁都没睡。
黑暗中,王英先开了口:“你先休息几天,不用急着去上学。我明天带你去市里买点衣服鞋子。大姑娘了,也该好好打扮一下了。”
“都行。”任勤勤说,“我还戴着孝呢。”
王英无声讪笑:“我都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你小时候喜欢吃酸梅片,五毛钱一包。还有牛奶冰棍,现在都没有卖了。你还很喜欢喝可乐,可我听人说小孩子喝了对身体不好,不给你买。后来我走了后,看到别家小孩喝可乐,我就……”
任勤勤胸口沉甸甸的,忍不住翻了个身。
“妈。”
“哎!”
“我挺好的。”任勤勤说,“就是累了,想睡了。明天聊吧。”
“好,好。”王英不再说话了。
任勤勤闭上了酸胀的眼,忽而想到,白日里王英赶到d市接她的时候,自报了身份。
方才那一声“妈”,是母女俩重逢来,自己第一次喊她。
之后一连好几天,日子过得按部就班,波澜不惊。
王英有心弥补女儿,感情不足物质凑,一口气给任勤勤从里到外置办了两打衣服鞋子,还有些少女适用的首饰和化妆品,剪了头发,又买了一个新手机。
任勤勤看着老妈手持一张信用卡副卡,从商场的一楼刷到四楼,如武林高手闯入了无人之境。导购小姐们前面倒履相迎,身后十八相送,领导巡视都没这么热闹。
卡,必然不是王英女士名下的。但是任勤勤没多问。
有些做人的道理,任勤勤年纪小说不出个一二三,却是知道怎么去做。
她现在已经知道老妈并不是发体,而是怀孕有五个月了。王英自己没把这个话说破,任勤勤也不好开口揭穿。
到了第三天,加急办理的转学终于有了结果。
任勤勤本来成绩优良,沈家又在杏外所属的教育集团里占有不小的股份。股东发话,校长和教务主任看了任勤勤的成绩后,把红章盖在了录取通知书上。
任勤勤捧着录取通知书一蹦三尺高,快活得就像一只出笼的小鸟,恨不能在云霄里连环打滚。
她当即乐滋滋地收拾行李,迫不及待滚去寄宿啦。
杏外和所有高中一样,高二到高三的暑假都有高考冲刺班。现在冲刺班已经开课了,任勤勤很怕自己功课落后太多,正式开学后被杏外的学霸们吊着打。
可偏偏就在去学校的前一晚,任勤勤闯了个祸。
那夜晚饭后,任勤勤去大屋里探访沈老先生,一来感谢他老人家照拂,二来辞行。
沈含章今日状态明显不如上一次。可他是老派的绅士,撑着病躯依旧风度翩翩。
他体内的癌细胞扩散速度极快,已向全身扩散。左边腮帮子下在短短几日内冒起一个包,里面就是肿瘤。
任勤勤今日才知道,沈老先生先前戴着假发。他的头早剃光了,开颅手术留下的巨大的疤痕犹如张牙舞爪的蜈蚣盘踞在他头上。
沈含章才六十不到,甚至算不得老,又是这么大一桩产业的掌舵人。普通人处在他这个位置,是绝对舍不得早死的。
可沈含章却是想得开。他详细咨询完了医生,便做出保守治疗的决定。
“宁可清醒地死,也不要稀里糊涂地活着。”这是沈含章对儿女说的话。
他将在英国念书的儿子招了回来,给他开强化补习班,倾囊相授。希望在自己走后,年轻的儿子能够撑起这个庞大的家族产业。
“不用谢我。”沈含章对任勤勤说,“人们总有爱才之心。你自己聪明上进,别人才乐意帮助你。如果自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旁人踩你一脚还来不及。”
任勤勤乖乖听沈老先生教诲。并不是装样子,而是真的听进了心里。
她过去所处的那种环境,顶多只有学校老师会对她说几句鼓励的话。听沈含章这种级别的大人物训话,那是常人求都求不来的机遇。
“人贵自立。要做人,先要把自己立起来。”沈含章今日话有点多,对着个小姑娘唠叨了许久,估计也是觉得自己时日无多。
“人一旦立起来了,旁人也才不会小瞧了你。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沈家发家前,老太爷也只是个船员。你是女孩子,用不着建功立业那么辛苦,但也别浪费了你的聪明。”
从沈老先生那里出来,任勤勤情绪有点低落。
她近来对死亡感触颇深,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沈含章暮气沉沉,如一支即将熄灭的烛火。任勤勤感觉到一种什么都不能做的乏力,只能眼睁睁看着。
夜幕中的宜园静悄悄的,任勤勤沿着庄园的小路遛弯。
宜园后门就是云梦湖,浅湾里还架了个小码头。萤火虫穿过铁门飞进来,在林中草尖上低沉沉地飞着。
任勤勤想起了徐志摩的《翡冷翠的一夜》。
还没来得及吟诗呢,一团影子自黑暗中蹿了出来,朝任勤勤扑去。
任勤勤吓出一身冷汗。那玩意儿倒是把毛茸茸的身子挤进了任勤勤的怀里,叭嗒叭嗒地舔她的脸。
“啊呀,谁家的狗?”
废话。宜园里养的,当然是沈家的狗。
狗是一头肥滚滚的边牧,黑白毛,个头并不大,显然还不是成犬。
都说边牧是狗中霍金,智商极高。可眼前这毛球看着智商挺堪忧的,对着个才见面的陌生人摇头摆尾掉哈喇子,一个劲往任勤勤身上爬。
要是对着贼也这样,那还了得?
任勤勤乐了,薅了薅狗头。
“乖乖,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之前几天没见着你?怎么,想跟我玩?”
小边牧叼来它的玩具——一根沉甸甸的木棍,满是牙印和口水。
“走,姐姐陪你玩两盘。”
任勤勤心情好了起来,带着小狗跑出了林子,将木棍远远丢了出去。
小边牧虽肥,但身手敏捷,撒丫子追着木棍奔去,小肥屁股一扭,跳起来将木棍稳稳地叼在口中。
任勤勤叫了一声好,捏着手指吹了一声口哨。
小狗听得懂,屁颠颠地跑回来,把木棍叼回给任勤勤。它还拿湿漉漉的鼻子拱了拱女孩儿的手,尾巴摇成风火轮。
任勤勤越玩越开心,变着花样把木棍丢出去。小狗满院子撒欢,竟然每次都能赶在木棍落地前叼住。
一时间,少女的欢笑和狗吠响彻了寂静的宜园,给这座死气沉沉的庄园增添了无限生机。
大屋二楼的窗户亮起来,有人朝楼下望。
“行呀,小东西。看看这个你能不能接住。”
任勤勤决定放一个大招,将胳膊抡圆了,做出一个体育课教的标准的扔实心球的姿势。
气沉丹田,大臂带动小臂发力,木棍携着任勤勤潜心修炼十七年的功力,嗖一声飞了出去。
就这时,一个人从大屋里走了出来,穿过后廊走到了草地上。
那根木棍不偏不倚,朝着那人门面疾射而去,瞬间破了来人的护体罡气,正中额头。
紧接着,小边牧飞扑而至,以那人为跳板,一口叼住木棍。
那男人先是中了暗器,又遭神犬偷袭,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
沈家的客厅里,明灯高悬。
光从高处落下,照得沈铎一张脸光影分明,冷峻肃煞。
任勤勤耷拉着脑袋坐在对面的沙发里,王英陪在一旁。
王英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任勤勤刚扭了一下屁股,就被她用力拽了一把,不让她动弹。
“小沈先生,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教好这孩子,让她闯了祸。哪里有在别人家里这样胡闹的呢?简直太不像话了!我一定好好教育她作客的礼貌。希望您能原谅她这一回。”
王英也是个能屈能伸的人才。
大战任家人时的从容大度,面对同事冷眼的时候不卑不亢,朝沈家二公子赔罪的时候,又能低声下气,伏低做小。
她的话说得这么周全,倒是让沈铎插不进半个字了。
沈铎盯着眼前的小女孩。
他对这个女孩早有所闻,今日却是第一次见到。
父亲沈含章“女友”的女儿,死了亲爹,来投靠亲妈。亲妈肚子里还揣着沈铎没出世的弟弟。
沈含章自然是不会和王英结婚的,但是dna早检验过好几遍了,那胎儿确实是沈含章的亲儿子。
一个年幼的,生母没什么能力的弟弟,沈铎还是能照顾得了的。正因为有这一层关系在,王英和她女儿只要做人识趣,沈家也不介意照顾一下。
再说了,眼前这个小女孩,瘦瘦小小的,猫儿狗儿似的,沈家也不是养不起。
正嘀咕着,任勤勤抬头朝他望了一眼。
神态是局促的,小女孩儿怕他,也害怕自己未知的命运。
但是沈铎心里却是咯噔了一声。
这女孩儿的眼里有星火……
像是子夜里打亮的一簇花火。风要吹熄它,雨要浇灭它,可它依旧不屈地闪烁着,以期待着终有一日,能燃成一团熊熊的光。
一株小野草,竟还有几分大野心呢。
到了晚饭时,任勤勤终于见到了宜园里大部分的员工。
虽然沈家如今只住着父子两个主人,可生活服务人员却有十来人之多。
女管家一名,姓唐,员工们都叫她惠姨。
司机三名。一名小郭跟着小沈先生,今天给王英母女开车的小赵则负责接送宜园的员工进出门办事。还有一名老白,则是专门服侍沈老先生。
另外还有厨子两名,一个给大屋做饭,一个给员工做饭。
花工一名,专门伺候这座大院子。
还有保洁、帮工、保安各数名。
这么庞大的规模,管家惠姨还感慨地说:“小媛——就是我们大小姐嫁人后,沈老就缩减了家里的人员,现在连过去的一半都不到了。”
任勤勤:你家是大观园吗?
王英本来是编外人员,现在则算是沈老先生的“女性友人”。她和沈家的雇佣关系还没解除,领着一份高薪,住在套房的客卧里,继续服侍沈老先生。
任勤勤看得出来,宜园的员工对她们母女客气中有着不容置疑的疏离。
王英识趣,并未在宜园里摆架子,可员工们却不敢再把她当同事,又没把她算做东家的一分子。两边都觉得尴尬。
管家惠姨是个圆滑和善的长辈,和任勤勤说了不少的话。先是夸她聪明漂亮,又将宜园大致介绍了一下。
“沈老先生都吩咐过了,你要是想去大屋的书房里看书,说一声就行了。不要拘束。”
任勤勤一个劲道谢,却是绝对不敢去的。
住在宜园的第一夜,王英没有去大屋值夜,而是陪着女儿睡宿舍。
关了灯,郊区夜空的星光愈发清晰,如在眼前。窗外夏虫低鸣,一派田园风情。
南国的夏夜,总有一种温米酒般的醇甜。
屋内母女俩谁都没睡。
黑暗中,王英先开了口:“你先休息几天,不用急着去上学。我明天带你去市里买点衣服鞋子。大姑娘了,也该好好打扮一下了。”
“都行。”任勤勤说,“我还戴着孝呢。”
王英无声讪笑:“我都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你小时候喜欢吃酸梅片,五毛钱一包。还有牛奶冰棍,现在都没有卖了。你还很喜欢喝可乐,可我听人说小孩子喝了对身体不好,不给你买。后来我走了后,看到别家小孩喝可乐,我就……”
任勤勤胸口沉甸甸的,忍不住翻了个身。
“妈。”
“哎!”
“我挺好的。”任勤勤说,“就是累了,想睡了。明天聊吧。”
“好,好。”王英不再说话了。
任勤勤闭上了酸胀的眼,忽而想到,白日里王英赶到d市接她的时候,自报了身份。
方才那一声“妈”,是母女俩重逢来,自己第一次喊她。
之后一连好几天,日子过得按部就班,波澜不惊。
王英有心弥补女儿,感情不足物质凑,一口气给任勤勤从里到外置办了两打衣服鞋子,还有些少女适用的首饰和化妆品,剪了头发,又买了一个新手机。
任勤勤看着老妈手持一张信用卡副卡,从商场的一楼刷到四楼,如武林高手闯入了无人之境。导购小姐们前面倒履相迎,身后十八相送,领导巡视都没这么热闹。
卡,必然不是王英女士名下的。但是任勤勤没多问。
有些做人的道理,任勤勤年纪小说不出个一二三,却是知道怎么去做。
她现在已经知道老妈并不是发体,而是怀孕有五个月了。王英自己没把这个话说破,任勤勤也不好开口揭穿。
到了第三天,加急办理的转学终于有了结果。
任勤勤本来成绩优良,沈家又在杏外所属的教育集团里占有不小的股份。股东发话,校长和教务主任看了任勤勤的成绩后,把红章盖在了录取通知书上。
任勤勤捧着录取通知书一蹦三尺高,快活得就像一只出笼的小鸟,恨不能在云霄里连环打滚。
她当即乐滋滋地收拾行李,迫不及待滚去寄宿啦。
杏外和所有高中一样,高二到高三的暑假都有高考冲刺班。现在冲刺班已经开课了,任勤勤很怕自己功课落后太多,正式开学后被杏外的学霸们吊着打。
可偏偏就在去学校的前一晚,任勤勤闯了个祸。
那夜晚饭后,任勤勤去大屋里探访沈老先生,一来感谢他老人家照拂,二来辞行。
沈含章今日状态明显不如上一次。可他是老派的绅士,撑着病躯依旧风度翩翩。
他体内的癌细胞扩散速度极快,已向全身扩散。左边腮帮子下在短短几日内冒起一个包,里面就是肿瘤。
任勤勤今日才知道,沈老先生先前戴着假发。他的头早剃光了,开颅手术留下的巨大的疤痕犹如张牙舞爪的蜈蚣盘踞在他头上。
沈含章才六十不到,甚至算不得老,又是这么大一桩产业的掌舵人。普通人处在他这个位置,是绝对舍不得早死的。
可沈含章却是想得开。他详细咨询完了医生,便做出保守治疗的决定。
“宁可清醒地死,也不要稀里糊涂地活着。”这是沈含章对儿女说的话。
他将在英国念书的儿子招了回来,给他开强化补习班,倾囊相授。希望在自己走后,年轻的儿子能够撑起这个庞大的家族产业。
“不用谢我。”沈含章对任勤勤说,“人们总有爱才之心。你自己聪明上进,别人才乐意帮助你。如果自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旁人踩你一脚还来不及。”
任勤勤乖乖听沈老先生教诲。并不是装样子,而是真的听进了心里。
她过去所处的那种环境,顶多只有学校老师会对她说几句鼓励的话。听沈含章这种级别的大人物训话,那是常人求都求不来的机遇。
“人贵自立。要做人,先要把自己立起来。”沈含章今日话有点多,对着个小姑娘唠叨了许久,估计也是觉得自己时日无多。
“人一旦立起来了,旁人也才不会小瞧了你。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沈家发家前,老太爷也只是个船员。你是女孩子,用不着建功立业那么辛苦,但也别浪费了你的聪明。”
从沈老先生那里出来,任勤勤情绪有点低落。
她近来对死亡感触颇深,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沈含章暮气沉沉,如一支即将熄灭的烛火。任勤勤感觉到一种什么都不能做的乏力,只能眼睁睁看着。
夜幕中的宜园静悄悄的,任勤勤沿着庄园的小路遛弯。
宜园后门就是云梦湖,浅湾里还架了个小码头。萤火虫穿过铁门飞进来,在林中草尖上低沉沉地飞着。
任勤勤想起了徐志摩的《翡冷翠的一夜》。
还没来得及吟诗呢,一团影子自黑暗中蹿了出来,朝任勤勤扑去。
任勤勤吓出一身冷汗。那玩意儿倒是把毛茸茸的身子挤进了任勤勤的怀里,叭嗒叭嗒地舔她的脸。
“啊呀,谁家的狗?”
废话。宜园里养的,当然是沈家的狗。
狗是一头肥滚滚的边牧,黑白毛,个头并不大,显然还不是成犬。
都说边牧是狗中霍金,智商极高。可眼前这毛球看着智商挺堪忧的,对着个才见面的陌生人摇头摆尾掉哈喇子,一个劲往任勤勤身上爬。
要是对着贼也这样,那还了得?
任勤勤乐了,薅了薅狗头。
“乖乖,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之前几天没见着你?怎么,想跟我玩?”
小边牧叼来它的玩具——一根沉甸甸的木棍,满是牙印和口水。
“走,姐姐陪你玩两盘。”
任勤勤心情好了起来,带着小狗跑出了林子,将木棍远远丢了出去。
小边牧虽肥,但身手敏捷,撒丫子追着木棍奔去,小肥屁股一扭,跳起来将木棍稳稳地叼在口中。
任勤勤叫了一声好,捏着手指吹了一声口哨。
小狗听得懂,屁颠颠地跑回来,把木棍叼回给任勤勤。它还拿湿漉漉的鼻子拱了拱女孩儿的手,尾巴摇成风火轮。
任勤勤越玩越开心,变着花样把木棍丢出去。小狗满院子撒欢,竟然每次都能赶在木棍落地前叼住。
一时间,少女的欢笑和狗吠响彻了寂静的宜园,给这座死气沉沉的庄园增添了无限生机。
大屋二楼的窗户亮起来,有人朝楼下望。
“行呀,小东西。看看这个你能不能接住。”
任勤勤决定放一个大招,将胳膊抡圆了,做出一个体育课教的标准的扔实心球的姿势。
气沉丹田,大臂带动小臂发力,木棍携着任勤勤潜心修炼十七年的功力,嗖一声飞了出去。
就这时,一个人从大屋里走了出来,穿过后廊走到了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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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小边牧飞扑而至,以那人为跳板,一口叼住木棍。
那男人先是中了暗器,又遭神犬偷袭,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
沈家的客厅里,明灯高悬。
光从高处落下,照得沈铎一张脸光影分明,冷峻肃煞。
任勤勤耷拉着脑袋坐在对面的沙发里,王英陪在一旁。
王英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任勤勤刚扭了一下屁股,就被她用力拽了一把,不让她动弹。
“小沈先生,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教好这孩子,让她闯了祸。哪里有在别人家里这样胡闹的呢?简直太不像话了!我一定好好教育她作客的礼貌。希望您能原谅她这一回。”
王英也是个能屈能伸的人才。
大战任家人时的从容大度,面对同事冷眼的时候不卑不亢,朝沈家二公子赔罪的时候,又能低声下气,伏低做小。
她的话说得这么周全,倒是让沈铎插不进半个字了。
沈铎盯着眼前的小女孩。
他对这个女孩早有所闻,今日却是第一次见到。
父亲沈含章“女友”的女儿,死了亲爹,来投靠亲妈。亲妈肚子里还揣着沈铎没出世的弟弟。
沈含章自然是不会和王英结婚的,但是dna早检验过好几遍了,那胎儿确实是沈含章的亲儿子。
一个年幼的,生母没什么能力的弟弟,沈铎还是能照顾得了的。正因为有这一层关系在,王英和她女儿只要做人识趣,沈家也不介意照顾一下。
再说了,眼前这个小女孩,瘦瘦小小的,猫儿狗儿似的,沈家也不是养不起。
正嘀咕着,任勤勤抬头朝他望了一眼。
神态是局促的,小女孩儿怕他,也害怕自己未知的命运。
但是沈铎心里却是咯噔了一声。
这女孩儿的眼里有星火……
像是子夜里打亮的一簇花火。风要吹熄它,雨要浇灭它,可它依旧不屈地闪烁着,以期待着终有一日,能燃成一团熊熊的光。
一株小野草,竟还有几分大野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