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七星连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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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陈子昂如约而至,两人客气寒暄一番,陈子昂感谢宾逊的盛情,宾逊则感谢陈子昂赏光,宾逊说自己打小也读了些圣贤书,自小仰慕名士风流,更在洪都和王勃一起喝过酒,也算追过网红追过星,铁粉一个,前两天听了琴声,可惜没抢到诗文,仰慕陈公子风采,故冒昧相邀。陈公子道自己也久仰王勃等四人大名,今日受邀荣幸荣幸,宾主二人落座。其实陈子昂向掌柜打听过,这宾逊住的可是天字号,所以愿意赴约,
酒过三巡,菜上五道,微酣耳热,才渐渐过了交浅言不深的尴尬,酒是沟通的桥梁,让怂人长胆,让矜持蒸发,让欲望一丝不挂,最后提到了郝梅之死和恶意的传言,陈公子忽然情不自抑不顾失态放声大哭,把宾逊闹得手足无措,哭了一阵,陈公子一抹脸,拿起酒杯自干一杯,道:“贤弟,知我心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南朝以来,观今日之大唐,文风萎靡,语求华丽,言之无物,浮华而无内涵,只求辞藻惊人,少诗文载道言物传情之质,得毛之华丽,失体之内在,痛心疾首,夙夜忧愁,然人微言轻,唯处高才能声远,故不惜一切,但使心意传远,和者日众,能扭转大唐文风,则如何口诛笔伐,不足道也,郝姑娘不解我意,谓我表面高古,实为名利不择手段,希冀越深失望越深,不啻性烈如此,一至不可追,令人痛心,若大唐文风自我辈起而雄正,一介陈子昂之名声何所惜哉。”
听了此番话,宾逊感动又恻然,同时心道坏了,这么激动,又得酩酊大醉了,没成想激动归激动,陈公子却是清醒的离开,仿佛永远能控制住自己,让宾逊不由得感叹,真是个牛人,世上有一种人,仿佛生来就为了书写历史,拨动历史车轱辘,不惜放弃一切欲望,只为达到目的,而大多数人只想做棵躲过历史车轮碾压的草,宾逊审视自己,铁定是后者,小聪明,质朴,玩心童心甚重,小富即安,随便,小确幸,小得意,小而简单的快乐,不想有大成就,顺其自然,随便,无可无不可,一亩三分田,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些都是自己的标签,典型的修地球思想嚒,白猿都能当猴王,我生而为人,而且还踩了狗屎运,获得了高超武学修为,这般没出息,是不是应该很抱歉啊?
小男人还是大丈夫,这是个严肃的问题,而对于武林人士,却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翌日,宾逊仍是穿了自己的青色儒衫,策马东归去少林,临行托掌柜留言武双,感谢盛情款待。宾逊不想和武双当面道别,也不想说后会有期,心情矛盾的很,两人相差太远,对于以后,希望有再次相遇的机会,又怕再遇时已是敌手,不如不遇。
洛阳城北,大道在树林中穿梭,宾逊一人一骑在林中缓缓而行,太阳已开始西斜,仍是炎热,白云热成一条狗,趴在天上吐着舌头,林中无风,鸟鸣蝉噪,伴宾逊蹄声得得。
“马儿啊,你说这大热的天,要是来个冰镇西瓜该多好,你一个呀我一个,我一个呀你一个,怎么样,爽不爽,要不要,不要?哈哈哈,你这个傻蛋,真是比我袁铁蛋还傻,真是傻子开门,傻到家了,哈哈。”
忽听得嗒嗒两声,宾逊顿生警觉,眼光一瞥声音来处,有银光闪动,心道不好,有暗器,一个提纵,身形已从马上飞起,银光从脚下飞过,又听得嗒嗒之声,后续还有暗器,一扯束腰,青衫反脱在手,运劲一抡,护住周身,衣衫如皮革一般,兜住了暗器,竟是约五寸长的钢针,空中不及换气,身形急速下坠,马儿长嘶立起,宾逊在马头上脚尖一点,借力再次飞起,上了一棵树顶,隐身枝杈间,不敢妄动,因为这暗器的模样实在令宾逊忌惮。
这暗器应该叫七星连珠,以前只是听闻,这次却是亲身面对,心中着实骇怕,怎么那么倒霉,我骆宾逊童叟无欺人畜无害,一团和气,和蚂蚁都能做朋友,今天怎么有人用这么厉害的暗器来取我小命。
又听得马儿悲鸣数声,仆倒在地,已是中了钢针,眼见活不成了,那马儿跟了宾逊二十来天,性格温顺,宾逊从没让它累着,也没让它热着,午时不赶路,走久了就休息,晚间入店让好草料伺候着,行路无聊时还和它说说话逗逗趣,住店时摸摸它的脖子碰碰鼻子才走,那马儿见了宾逊也会亲热的来蹭蹭,不成想今日就要死了,而且还是因为自己而死,没跟着自己应该还在好好过着马生呢。
对方是阴阳二老还是武林正道?宾逊心中悲愤,怎么连马也不放过,杀马就不算滥杀无辜吗,就只能对人讲武林道义,马就不是生命了吗?
七星连珠传言与诸葛连弩同源,出自黑白门,能连续发射七枚钢针,刚在江湖出现时,连续诛杀了几名武林高手,江湖上一时谈珠色变,曾有一付七星连珠流到黑道人手中,并淬上了见血封喉之毒,江湖经历一阵腥风血雨的混乱之后,那把七星连珠被黑白门追回,研制出七星连珠的黑白门人后来莫名被杀,制作技艺失传,七星连珠只存世了六付,黑白门中两付,春秋门中传闻有两付,还有两付不知所踪,想不到今天同时有两付现身对付自己,说不定还有第三付,想我袁铁蛋何德何能啊,下这么大血本,蒙此厚爱,心中有愧啊。
现在敌暗我明,连珠重新装上钢针就能再次击发,宾逊自忖自己身法再快,也不敢轻举妄动。
宾逊青衫脱在手上,身上只穿着亵衣亵裤,还好还好,幸好还没光屁股,没想到山里要光膀子系兽皮,出了山仍旧会有这么狼狈的时刻,眼下咋办,是逃走还是杀死他们?宾逊除为了果腹,杀死野兽和鱼鸟之外,还没主动伤过人,更别提杀人了,杀人对宾逊来讲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逃走估计问题不大,可要是对方是恶人,又有七星连珠,后患太大,得管一管,心念一动,悄悄用剑将青衫割成两片,深呼吸了几口,突地扔出一片青衫。
晚上,陈子昂如约而至,两人客气寒暄一番,陈子昂感谢宾逊的盛情,宾逊则感谢陈子昂赏光,宾逊说自己打小也读了些圣贤书,自小仰慕名士风流,更在洪都和王勃一起喝过酒,也算追过网红追过星,铁粉一个,前两天听了琴声,可惜没抢到诗文,仰慕陈公子风采,故冒昧相邀。陈公子道自己也久仰王勃等四人大名,今日受邀荣幸荣幸,宾主二人落座。其实陈子昂向掌柜打听过,这宾逊住的可是天字号,所以愿意赴约,
酒过三巡,菜上五道,微酣耳热,才渐渐过了交浅言不深的尴尬,酒是沟通的桥梁,让怂人长胆,让矜持蒸发,让欲望一丝不挂,最后提到了郝梅之死和恶意的传言,陈公子忽然情不自抑不顾失态放声大哭,把宾逊闹得手足无措,哭了一阵,陈公子一抹脸,拿起酒杯自干一杯,道:“贤弟,知我心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南朝以来,观今日之大唐,文风萎靡,语求华丽,言之无物,浮华而无内涵,只求辞藻惊人,少诗文载道言物传情之质,得毛之华丽,失体之内在,痛心疾首,夙夜忧愁,然人微言轻,唯处高才能声远,故不惜一切,但使心意传远,和者日众,能扭转大唐文风,则如何口诛笔伐,不足道也,郝姑娘不解我意,谓我表面高古,实为名利不择手段,希冀越深失望越深,不啻性烈如此,一至不可追,令人痛心,若大唐文风自我辈起而雄正,一介陈子昂之名声何所惜哉。”
听了此番话,宾逊感动又恻然,同时心道坏了,这么激动,又得酩酊大醉了,没成想激动归激动,陈公子却是清醒的离开,仿佛永远能控制住自己,让宾逊不由得感叹,真是个牛人,世上有一种人,仿佛生来就为了书写历史,拨动历史车轱辘,不惜放弃一切欲望,只为达到目的,而大多数人只想做棵躲过历史车轮碾压的草,宾逊审视自己,铁定是后者,小聪明,质朴,玩心童心甚重,小富即安,随便,小确幸,小得意,小而简单的快乐,不想有大成就,顺其自然,随便,无可无不可,一亩三分田,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些都是自己的标签,典型的修地球思想嚒,白猿都能当猴王,我生而为人,而且还踩了狗屎运,获得了高超武学修为,这般没出息,是不是应该很抱歉啊?
小男人还是大丈夫,这是个严肃的问题,而对于武林人士,却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翌日,宾逊仍是穿了自己的青色儒衫,策马东归去少林,临行托掌柜留言武双,感谢盛情款待。宾逊不想和武双当面道别,也不想说后会有期,心情矛盾的很,两人相差太远,对于以后,希望有再次相遇的机会,又怕再遇时已是敌手,不如不遇。
洛阳城北,大道在树林中穿梭,宾逊一人一骑在林中缓缓而行,太阳已开始西斜,仍是炎热,白云热成一条狗,趴在天上吐着舌头,林中无风,鸟鸣蝉噪,伴宾逊蹄声得得。
“马儿啊,你说这大热的天,要是来个冰镇西瓜该多好,你一个呀我一个,我一个呀你一个,怎么样,爽不爽,要不要,不要?哈哈哈,你这个傻蛋,真是比我袁铁蛋还傻,真是傻子开门,傻到家了,哈哈。”
忽听得嗒嗒两声,宾逊顿生警觉,眼光一瞥声音来处,有银光闪动,心道不好,有暗器,一个提纵,身形已从马上飞起,银光从脚下飞过,又听得嗒嗒之声,后续还有暗器,一扯束腰,青衫反脱在手,运劲一抡,护住周身,衣衫如皮革一般,兜住了暗器,竟是约五寸长的钢针,空中不及换气,身形急速下坠,马儿长嘶立起,宾逊在马头上脚尖一点,借力再次飞起,上了一棵树顶,隐身枝杈间,不敢妄动,因为这暗器的模样实在令宾逊忌惮。
这暗器应该叫七星连珠,以前只是听闻,这次却是亲身面对,心中着实骇怕,怎么那么倒霉,我骆宾逊童叟无欺人畜无害,一团和气,和蚂蚁都能做朋友,今天怎么有人用这么厉害的暗器来取我小命。
又听得马儿悲鸣数声,仆倒在地,已是中了钢针,眼见活不成了,那马儿跟了宾逊二十来天,性格温顺,宾逊从没让它累着,也没让它热着,午时不赶路,走久了就休息,晚间入店让好草料伺候着,行路无聊时还和它说说话逗逗趣,住店时摸摸它的脖子碰碰鼻子才走,那马儿见了宾逊也会亲热的来蹭蹭,不成想今日就要死了,而且还是因为自己而死,没跟着自己应该还在好好过着马生呢。
对方是阴阳二老还是武林正道?宾逊心中悲愤,怎么连马也不放过,杀马就不算滥杀无辜吗,就只能对人讲武林道义,马就不是生命了吗?
七星连珠传言与诸葛连弩同源,出自黑白门,能连续发射七枚钢针,刚在江湖出现时,连续诛杀了几名武林高手,江湖上一时谈珠色变,曾有一付七星连珠流到黑道人手中,并淬上了见血封喉之毒,江湖经历一阵腥风血雨的混乱之后,那把七星连珠被黑白门追回,研制出七星连珠的黑白门人后来莫名被杀,制作技艺失传,七星连珠只存世了六付,黑白门中两付,春秋门中传闻有两付,还有两付不知所踪,想不到今天同时有两付现身对付自己,说不定还有第三付,想我袁铁蛋何德何能啊,下这么大血本,蒙此厚爱,心中有愧啊。
现在敌暗我明,连珠重新装上钢针就能再次击发,宾逊自忖自己身法再快,也不敢轻举妄动。
宾逊青衫脱在手上,身上只穿着亵衣亵裤,还好还好,幸好还没光屁股,没想到山里要光膀子系兽皮,出了山仍旧会有这么狼狈的时刻,眼下咋办,是逃走还是杀死他们?宾逊除为了果腹,杀死野兽和鱼鸟之外,还没主动伤过人,更别提杀人了,杀人对宾逊来讲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逃走估计问题不大,可要是对方是恶人,又有七星连珠,后患太大,得管一管,心念一动,悄悄用剑将青衫割成两片,深呼吸了几口,突地扔出一片青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