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chapter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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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帛看沈嘉完全没在意的表情, 心思略微复杂, 他一边挺想让沈嘉发现他的小心思, 又担心自己的小心思被发现后, 他抗拒自己。
沈帛默默给沈嘉还有末至处理食材,把壳里的嫩肉挖出来分发给两个小吃货。
末至之前就吃过东西,他吃一点就不想吃了, 坐在那里端了杯喝得, 喝完半杯去坐秋千去了,留下沈嘉和沈帛。
从前沈嘉是那种,家人给予的照顾, 他都理所当然的享受, 毕竟从前是家里最小的那个, 但自从大哥经历了严重的车祸后, 他的心跟着变细,也会主动照顾人, 而且他现在已经不是沈嘉最小的那个了,家里有末至,还有姐姐的宝宝芝芝,他也得有个长辈的样子。
沈帛给他弄肉吃, 他也给沈帛夹菜,倒喝得。
“哥, 你别光给我弄,你也吃呀,这个龙虾肉还蛮不错的。”给沈帛夹完菜后, 自己顺手端起了旁边的酒杯。
沈帛伸出手握住他的手腕阻止道:“虽然今天不出门,但也不要贪嘴,刚刚不是喝了一杯吗?”
沈嘉拍拍大哥的手背安抚他说:“只是红酒啦,哥你不用担心,如果不喝点酒,晚上怎么调整时差,到时候看比赛都会没精神,别说去逛名胜古迹了。”理直气壮,总有他的歪理。
沈帛不由分说地拿过沈嘉的酒杯,把里面的小半部分倒入自己的酒杯后交给他说:“你不适合喝酒,不要总是不听话。”他怕沈嘉喝多了又发酒疯跟他闹,从前在他跟前耍酒疯,他没有异样心思,倒也不惧,但现在他有了不同的念头,任由沈嘉喝醉发酒疯,其实是让自己陷入尴尬境地。
这一刻,沈帛终于体会到了爱情的威力,从前他是个非常理智理性的人,对爱情这件事还带着一丝疑惑和轻视的心态,他不理解那些为爱痴狂的人,觉得是他们本身有问题,但现在,他开始怕沈嘉多喝酒。
倒不是怕沈嘉怎样,而是担心自己没办法控制自己,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
被大哥强制红酒减半的沈嘉也没有抱怨,有小半杯可以喝就不错了。
吃过饭,沈嘉在院落里躺着消食,一个小时后又做了个马杀鸡,浑身舒坦,带着末至在游泳池了玩了一个多小时,打着哈欠开始犯困,但为了调时差,他们还不能这么早睡。
按照在国内的时间,这个点是该睡觉了。
沈嘉给末至找了部他喜欢看的动画片,让他保持精神。
沈嘉给末至安排妥了后打着哈欠来到休假也仍然在处理工作的大哥身边。
可能是看大哥这么专心,也想起来自己也是一家公司的老大,立即打开折叠屏的电脑,联系周堔,询问公司里的事情。
结果周堔是个能干的,基本上啥事都不需要沈嘉来操心,他只需要看过后给个签名回复就行,签名这事儿多简单,沈嘉看了看,能行的大笔一挥,不能行的直接点击个否定,完事。
好不容易熬到六点多,沈嘉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他和沈帛坐在同一张长沙发上,他靠在沈帛的腿上又打了个哈欠,挤出两滴眼泪说:“距离吃晚餐还有多久。”
“半个小时后就可以吃了。”
“我现在是真不行了,十几岁的时候熬夜通宵打游戏,第二天还能精神抖擞的吃饭,上课,现在只不过是调个时差就昏昏欲睡,根本不想调鬼时差,只想赶紧陷入被子里,好好睡一觉”说完抬头看一眼不远处聚精会神看动画片的末至,重新躺到沈帛的腿上说,“小孩子的活力果然要比我这种四肢不勤的人好许多。”
沈帛合上笔记本,低头看着腿上的沈嘉说:“在比你年龄大的人面前说你不行了,合适吗?”语气调侃。
沈嘉立即坐起来,手不自觉拉住沈帛的胳膊说:“哥,我不配和你比,你经常锻炼,身材保持的这样好,你去游泳是锻炼身体,我在游泳池里就是带着末至玩玩水,游个两圈都觉得太累了,最后索性不游了,直接躺在浮板上……我就是个废柴。”
沈帛扫一眼沈嘉的胳膊还有肚子,以及腿说:“我们不一样。”
沈嘉闻言囧囧地说:“瞧不起谁呢,到时候我请个私教,四块腹肌也能搞到六块出来,我就是对自己狠不下心。”
“你如果有心运动,倒也不必请什么私教。”
“那我一个人有惰性,肯定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沈帛说:“我可以带带你。”
沈嘉眼睛一亮说:“好像是哦,大哥你每次运动的时候带带我,请私教的钱都生下了”语气顿了顿加了一句,“不过是回国后再张罗这件事,现在旅游还是放松一点比较好。”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说定了说定了,反正我平日也没什么事。”
说说笑笑终于到了六点半,三个人吃了晚餐,沈帛拉着一大一□□着他们又饭后消食一小时才让他们去洗漱睡下。
沈帛常年飞来飞去,调时差对他来说都是小事情,那两个睡了,他还去健身室跑了会步才洗澡睡下。
第二天,沈帛第一个醒过来,第二个醒来的是沈嘉,他醒来时,已经九点多,慢悠悠的吃过饭,酒店安排了向导,带着他们去市里游玩。
向导很年轻,和沈嘉差不多的年龄,叫特罗斯,红棕色的微卷发,一双蓝色的眼睛让他看起来很温柔,笑的时候有一种值得信赖的感觉。
让沈嘉没想到的是,对方一开口就是流利的中文,问了才知道,原来在夏国留过两年学,对夏国的文化非常着迷,因为这一层关系,沈嘉路上一直跟他聊天,询问关于这个城市的风土人情,还品尝了马黛茶,以及最地道的烤牛肉,这个是他们国家的特色之一,除此之外,阿根廷是个很热情,以及能歌善舞,集诗歌与一体的综合文化国家,尤其是他们的首都,这一特点尤为鲜明,人们也格外热情。
布宜诺斯艾利斯有个别名叫布市,到了布市南区的中心广场才发现竟然正在举办露天音乐节,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这里喝酒跳舞,跟着舞台上的人嘶吼。
沈嘉看到这样的活动就特别兴奋,把末至架到自己的肩上站在边缘跟着晃动,兴趣盎然,旁边的特罗斯则把视线投向了站在沈嘉身后的沈帛,沈帛对于这样的活动并不感冒,他更多的目光是放在孩子和沈嘉的身上,同时护着他们不被其他因为太兴奋而手舞足蹈的人波及到。
特罗斯站到沈帛身边,展露出最迷人的笑容对他说:“沈先生要不要一起感受一下。”说话的时候做了个很有范的起舞手势,邀请他,这样的外貌加上这样的气质,让他格外魅力四射。
不过沈帛显得很没情趣,撩起眼皮看了一眼特罗斯,直接拒绝了。
“不用了,你跳吧。”说完把视线继续投向弟弟和孩子。
特罗斯倒也没有觉得没面子,收回手,笑着转身继续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他们介绍舞台上的舞者与歌手。
“因为有比赛的缘故,在比赛到来之前,我们布市都会举办这样的露天音乐节,让气氛更热闹欢乐,已经是我们城市的另外一个特色,每年这个时候,世界各国的人都会涌入布市,观看歌剧,舞蹈,足球比赛,品尝美食——”
沈嘉握着末至的腿,对特罗斯说:“太好玩了。”万人一起狂欢,会让人忍不住沉溺到这种疯狂中,是一个很好的发泄地。
半个小时后,沈帛怕沈嘉一直架着末至肩膀受不了,从他身后把末至抱下来,对他说:“你玩,我抱着他。”
沈嘉点头,晃晃胳膊继续看向舞台上的表演者,跟着又蹦又跳挥着手。
沈帛把末至架到自己的肩膀上,让他能够看得清楚一些,然后看到沈嘉和特罗斯在对跳,两人脸上都是笑容,加上本就帅气,不一会儿身旁就围了一些年轻人跟着跳,他们凑得极近,每个人都笑容夺目,脸上还有五彩的涂鸦,沈帛看到沈嘉畅快的笑容,虽然不喜欢他身边围了一圈人,但也不想扫他的兴。
沈嘉在这个地方玩了一个多小时才休息,他过了那个兴奋劲,累的头靠在沈帛的肩膀上休息。
“有点饿了,我们去吃烤肉吧,就吃上午那会吃到的烤肉”然后站好,看向旁边的特罗斯说,“特罗斯,带我们去吃地道的烤牛肉!”
“好的。”说完看向沈帛,想听听他的想法。
沈帛没有异议地点头说:“听他的,他想去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末至一手拉着大伯,一手拉着爸爸,仰着脸说:“爸爸,你刚刚像个小朋友一样!好看又可爱!”说完咯咯笑了起来,虽然他不能完全形容出来那种感觉,但心里知道,爸爸跳舞和欢笑时,超级好看,他好多时候眼睛都不由自主看向爸爸,根本不想去看舞台上的人在唱什么。
沈嘉捏捏儿子的脸说:“还是我的宝贝嘴最甜。”然后弯腰亲了一口他的额头。
沈帛对末至说:“你爸爸不止这个时候好看,任何时候都很好看。”
沈嘉挑眉看着沈帛说:“大哥你这样会让我觉得想让我像吻末至那样吻你的额头,不然为什么嘴比他甜。”
沈帛摊开手,耸耸肩说:“你怎么知道我不想?”
可能是这个城市的气氛让人变得热情,卸下所有拘谨的心态,沈嘉听到沈帛的话,直接伸手捧住大哥的脸颊,微微踮脚,啵唧一声,吻了他的额头,吻完大笑着说:“ok了吗?”
末至看到爸爸和大伯的互动,在旁边蹦起来拍手,他只是觉得这样很好玩。
沈嘉吻完松开手,看到大哥露出笑容,然后一只手撑着额头,看不清他的眼睛,但看他勾起的嘴角,他知道,他在笑,带着一丝无奈,和一丝他看不懂的情绪。
沈嘉没有在意,勾住沈帛的肩膀说:“走吧,我们去吃东西!”
今天真是太快乐了!
作者有话要说:沈帛:√到一枚吻。
ps:看了下日历,2月28号啦,一不留神在晋江十年了,10年2月28日注册成为作者,一晃眼竟然十年了,从一个傻乎乎什么都不懂的白目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有一些读者喜欢的老透明,时间过得好快,嘿嘿,微博搞了个读者福利抽奖活动,评论区也发点红包庆祝一下吧,随机发,谢谢新老读者的陪伴和喜欢,爱你们何。
沈帛看沈嘉完全没在意的表情, 心思略微复杂, 他一边挺想让沈嘉发现他的小心思, 又担心自己的小心思被发现后, 他抗拒自己。
沈帛默默给沈嘉还有末至处理食材,把壳里的嫩肉挖出来分发给两个小吃货。
末至之前就吃过东西,他吃一点就不想吃了, 坐在那里端了杯喝得, 喝完半杯去坐秋千去了,留下沈嘉和沈帛。
从前沈嘉是那种,家人给予的照顾, 他都理所当然的享受, 毕竟从前是家里最小的那个, 但自从大哥经历了严重的车祸后, 他的心跟着变细,也会主动照顾人, 而且他现在已经不是沈嘉最小的那个了,家里有末至,还有姐姐的宝宝芝芝,他也得有个长辈的样子。
沈帛给他弄肉吃, 他也给沈帛夹菜,倒喝得。
“哥, 你别光给我弄,你也吃呀,这个龙虾肉还蛮不错的。”给沈帛夹完菜后, 自己顺手端起了旁边的酒杯。
沈帛伸出手握住他的手腕阻止道:“虽然今天不出门,但也不要贪嘴,刚刚不是喝了一杯吗?”
沈嘉拍拍大哥的手背安抚他说:“只是红酒啦,哥你不用担心,如果不喝点酒,晚上怎么调整时差,到时候看比赛都会没精神,别说去逛名胜古迹了。”理直气壮,总有他的歪理。
沈帛不由分说地拿过沈嘉的酒杯,把里面的小半部分倒入自己的酒杯后交给他说:“你不适合喝酒,不要总是不听话。”他怕沈嘉喝多了又发酒疯跟他闹,从前在他跟前耍酒疯,他没有异样心思,倒也不惧,但现在他有了不同的念头,任由沈嘉喝醉发酒疯,其实是让自己陷入尴尬境地。
这一刻,沈帛终于体会到了爱情的威力,从前他是个非常理智理性的人,对爱情这件事还带着一丝疑惑和轻视的心态,他不理解那些为爱痴狂的人,觉得是他们本身有问题,但现在,他开始怕沈嘉多喝酒。
倒不是怕沈嘉怎样,而是担心自己没办法控制自己,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
被大哥强制红酒减半的沈嘉也没有抱怨,有小半杯可以喝就不错了。
吃过饭,沈嘉在院落里躺着消食,一个小时后又做了个马杀鸡,浑身舒坦,带着末至在游泳池了玩了一个多小时,打着哈欠开始犯困,但为了调时差,他们还不能这么早睡。
按照在国内的时间,这个点是该睡觉了。
沈嘉给末至找了部他喜欢看的动画片,让他保持精神。
沈嘉给末至安排妥了后打着哈欠来到休假也仍然在处理工作的大哥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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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周堔是个能干的,基本上啥事都不需要沈嘉来操心,他只需要看过后给个签名回复就行,签名这事儿多简单,沈嘉看了看,能行的大笔一挥,不能行的直接点击个否定,完事。
好不容易熬到六点多,沈嘉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他和沈帛坐在同一张长沙发上,他靠在沈帛的腿上又打了个哈欠,挤出两滴眼泪说:“距离吃晚餐还有多久。”
“半个小时后就可以吃了。”
“我现在是真不行了,十几岁的时候熬夜通宵打游戏,第二天还能精神抖擞的吃饭,上课,现在只不过是调个时差就昏昏欲睡,根本不想调鬼时差,只想赶紧陷入被子里,好好睡一觉”说完抬头看一眼不远处聚精会神看动画片的末至,重新躺到沈帛的腿上说,“小孩子的活力果然要比我这种四肢不勤的人好许多。”
沈帛合上笔记本,低头看着腿上的沈嘉说:“在比你年龄大的人面前说你不行了,合适吗?”语气调侃。
沈嘉立即坐起来,手不自觉拉住沈帛的胳膊说:“哥,我不配和你比,你经常锻炼,身材保持的这样好,你去游泳是锻炼身体,我在游泳池里就是带着末至玩玩水,游个两圈都觉得太累了,最后索性不游了,直接躺在浮板上……我就是个废柴。”
沈帛扫一眼沈嘉的胳膊还有肚子,以及腿说:“我们不一样。”
沈嘉闻言囧囧地说:“瞧不起谁呢,到时候我请个私教,四块腹肌也能搞到六块出来,我就是对自己狠不下心。”
“你如果有心运动,倒也不必请什么私教。”
“那我一个人有惰性,肯定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沈帛说:“我可以带带你。”
沈嘉眼睛一亮说:“好像是哦,大哥你每次运动的时候带带我,请私教的钱都生下了”语气顿了顿加了一句,“不过是回国后再张罗这件事,现在旅游还是放松一点比较好。”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说定了说定了,反正我平日也没什么事。”
说说笑笑终于到了六点半,三个人吃了晚餐,沈帛拉着一大一□□着他们又饭后消食一小时才让他们去洗漱睡下。
沈帛常年飞来飞去,调时差对他来说都是小事情,那两个睡了,他还去健身室跑了会步才洗澡睡下。
第二天,沈帛第一个醒过来,第二个醒来的是沈嘉,他醒来时,已经九点多,慢悠悠的吃过饭,酒店安排了向导,带着他们去市里游玩。
向导很年轻,和沈嘉差不多的年龄,叫特罗斯,红棕色的微卷发,一双蓝色的眼睛让他看起来很温柔,笑的时候有一种值得信赖的感觉。
让沈嘉没想到的是,对方一开口就是流利的中文,问了才知道,原来在夏国留过两年学,对夏国的文化非常着迷,因为这一层关系,沈嘉路上一直跟他聊天,询问关于这个城市的风土人情,还品尝了马黛茶,以及最地道的烤牛肉,这个是他们国家的特色之一,除此之外,阿根廷是个很热情,以及能歌善舞,集诗歌与一体的综合文化国家,尤其是他们的首都,这一特点尤为鲜明,人们也格外热情。
布宜诺斯艾利斯有个别名叫布市,到了布市南区的中心广场才发现竟然正在举办露天音乐节,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这里喝酒跳舞,跟着舞台上的人嘶吼。
沈嘉看到这样的活动就特别兴奋,把末至架到自己的肩上站在边缘跟着晃动,兴趣盎然,旁边的特罗斯则把视线投向了站在沈嘉身后的沈帛,沈帛对于这样的活动并不感冒,他更多的目光是放在孩子和沈嘉的身上,同时护着他们不被其他因为太兴奋而手舞足蹈的人波及到。
特罗斯站到沈帛身边,展露出最迷人的笑容对他说:“沈先生要不要一起感受一下。”说话的时候做了个很有范的起舞手势,邀请他,这样的外貌加上这样的气质,让他格外魅力四射。
不过沈帛显得很没情趣,撩起眼皮看了一眼特罗斯,直接拒绝了。
“不用了,你跳吧。”说完把视线继续投向弟弟和孩子。
特罗斯倒也没有觉得没面子,收回手,笑着转身继续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他们介绍舞台上的舞者与歌手。
“因为有比赛的缘故,在比赛到来之前,我们布市都会举办这样的露天音乐节,让气氛更热闹欢乐,已经是我们城市的另外一个特色,每年这个时候,世界各国的人都会涌入布市,观看歌剧,舞蹈,足球比赛,品尝美食——”
沈嘉握着末至的腿,对特罗斯说:“太好玩了。”万人一起狂欢,会让人忍不住沉溺到这种疯狂中,是一个很好的发泄地。
半个小时后,沈帛怕沈嘉一直架着末至肩膀受不了,从他身后把末至抱下来,对他说:“你玩,我抱着他。”
沈嘉点头,晃晃胳膊继续看向舞台上的表演者,跟着又蹦又跳挥着手。
沈帛把末至架到自己的肩膀上,让他能够看得清楚一些,然后看到沈嘉和特罗斯在对跳,两人脸上都是笑容,加上本就帅气,不一会儿身旁就围了一些年轻人跟着跳,他们凑得极近,每个人都笑容夺目,脸上还有五彩的涂鸦,沈帛看到沈嘉畅快的笑容,虽然不喜欢他身边围了一圈人,但也不想扫他的兴。
沈嘉在这个地方玩了一个多小时才休息,他过了那个兴奋劲,累的头靠在沈帛的肩膀上休息。
“有点饿了,我们去吃烤肉吧,就吃上午那会吃到的烤肉”然后站好,看向旁边的特罗斯说,“特罗斯,带我们去吃地道的烤牛肉!”
“好的。”说完看向沈帛,想听听他的想法。
沈帛没有异议地点头说:“听他的,他想去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末至一手拉着大伯,一手拉着爸爸,仰着脸说:“爸爸,你刚刚像个小朋友一样!好看又可爱!”说完咯咯笑了起来,虽然他不能完全形容出来那种感觉,但心里知道,爸爸跳舞和欢笑时,超级好看,他好多时候眼睛都不由自主看向爸爸,根本不想去看舞台上的人在唱什么。
沈嘉捏捏儿子的脸说:“还是我的宝贝嘴最甜。”然后弯腰亲了一口他的额头。
沈帛对末至说:“你爸爸不止这个时候好看,任何时候都很好看。”
沈嘉挑眉看着沈帛说:“大哥你这样会让我觉得想让我像吻末至那样吻你的额头,不然为什么嘴比他甜。”
沈帛摊开手,耸耸肩说:“你怎么知道我不想?”
可能是这个城市的气氛让人变得热情,卸下所有拘谨的心态,沈嘉听到沈帛的话,直接伸手捧住大哥的脸颊,微微踮脚,啵唧一声,吻了他的额头,吻完大笑着说:“ok了吗?”
末至看到爸爸和大伯的互动,在旁边蹦起来拍手,他只是觉得这样很好玩。
沈嘉吻完松开手,看到大哥露出笑容,然后一只手撑着额头,看不清他的眼睛,但看他勾起的嘴角,他知道,他在笑,带着一丝无奈,和一丝他看不懂的情绪。
沈嘉没有在意,勾住沈帛的肩膀说:“走吧,我们去吃东西!”
今天真是太快乐了!
作者有话要说:沈帛:√到一枚吻。
ps:看了下日历,2月28号啦,一不留神在晋江十年了,10年2月28日注册成为作者,一晃眼竟然十年了,从一个傻乎乎什么都不懂的白目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有一些读者喜欢的老透明,时间过得好快,嘿嘿,微博搞了个读者福利抽奖活动,评论区也发点红包庆祝一下吧,随机发,谢谢新老读者的陪伴和喜欢,爱你们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