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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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墨玩的浑然忘我,每钓上一条鱼来,他都大呼小叫,好像中了头奖。沈平章虽然担忧太多,无法跟朱子墨一样傻白甜,但探索了一圈之后,发现只要小心一点,附近还真没太危险的大型生物,加上有电击棒、□□在身,还有空间作为最后后盾,他也慢慢放轻松了,只觉得偶尔一点碎金一样的阳光投射在朱子墨的脸上,他明媚的笑容实在令人心动,于是凑了上去,给了他一个轻轻的吻。
静谧美好的氛围只持续了三秒钟,就被朱子墨再次破坏掉了,他兴奋地扯起鱼竿:“有大鱼!”
可不是大鱼吗?这条银色的溪水鱼足有一尺来长,当地人非常青睐这种溪水鱼,刺少而腥味淡,生吃都很鲜美,原来溪水中超级多,近些年过度捕捞,才稍微少一点了,但密度还是挺大的,不然他们也不可能这么容易就钓到。
食材基本都准备好了,竹林那边因为是相反的方向,所以他们决定下一顿再过去,提着一桶溪水鱼,夫妇双双把家还。
说实在的,沈平章也觉悟了,朱子墨这个叶公好龙的家伙,他说自己的梦想是探索丛林,在里面生活……如果真把他下放到丛林中,吃半生不熟的食物,躲避各种猎杀者,食不安寝不适的,用不了一天,他就得哭爹喊娘的后悔,并发誓以后再犯贱就不姓朱。
他明明喜欢的是那种森林公园的氛围,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两个人手拉着手找好东西,搜集起来吃吃吃玩玩玩,跟世外桃源一样——当然是他负责吃吃吃玩玩玩,沈平章负责做做做陪陪陪……
然后沈平章这个后悔啊!这么简单的问题,他怎么就看不透呢?!早就应该找一个好玩的森林公园,他们在那里“探险”也就是了,跑热带雨林折腾啥!平白提心吊胆……
不过尽管开弓没有回头箭,沈平章也越来越淡定了,既然确定了朱子墨没有变异,还是那个好吃懒做的小蠢货,那么他们的活动区域就只会圈在方圆两公里——好吧最多五公里之内,安全问题解决了!
等回去之后,沈平章心情很好的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挖壕沟、留下通风口,然后捡干柴在上面架木棍,点起火堆来之后,下面依次放好花生和红薯,上面架上掏干净内脏的溪水鱼,原生态野味烧烤就开始了!
除了这些本地食材之外,他们还有锅碗瓢盆,用来煮米饭、烧西红柿鸡蛋汤,朱子墨被赋予了站在上风头举着溪水鱼转来转去的任务,他玩的还挺开心的,这个五体不勤的家伙,在家的时候几乎油瓶倒了都懒得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就在这种氛围中,你不让他干他才跟你急。
这种粗糙的烹制方式,比起在家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来说,其实口味绝对差远了。可一来食材太好,二来心情也影响观感,这顿烤鱼配米饭,加西红柿蛋汤和烤红薯靠花生,他们吃着美味极了,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吃饱喝足,两个人草草的收拾一下,对视一眼,就心有灵犀的钻进帐篷里了。
虽然还有帐篷做遮挡,但这也算是广义上的幕天席地了。
自从他们新婚以来,这俩人都有发现,自己貌似欲.望更足了。
说起来,现在他们都是二十多岁,还不到三十,正是年富力强,精力旺盛的时候,如果不是有真心相爱的人,以他们的财富和地位,成为大仲马几乎是可以预见的。现在心有所属,身体也被那个人烙上了专属的印记,对视一眼、轻触一下,就能引燃燎原大火。
未出柜之前,还要偷偷摸摸的,现在他们都成为事实意义上的夫妻了,结合的天经地义!
毫不羞涩,他们在这座慢慢涉足人际的原始丛林之中,尽情的享受性.爱,大声的呻.吟着,这动静惊起了许多胆小的小动物,也让许多好奇心旺盛的物种悄悄潜进,似乎是想看看他们是在搞什么鬼。
等云收雨住,朱子墨先闪进空间里去擦洗了。
为了时时刻刻保持最佳状态,他很奢侈的使用空间泉水为自己擦洗,至于为什么不把沈平章一起弄进来,据他说是“哎呀好害羞”,反正他就是这么恶趣味,一定要自己收拾的光彩照人之后,才准许沈平章进来。
沈平章无奈极了,刚刚还一点都不害羞的把嗓子都喊哑了,现在结束了就开始演……不过朱子墨任性不是一天两天,他也淡定了。
草草的用纸巾擦了擦,他打开帐篷往外看。
手里还拿着电击棒,因为他好像听到了一点点轻微的动静。
刚拉开帐篷的拉链,就眼前一花,远处飞来一个炮弹一般的蓝绿色鸟类,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沈平章一跳,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好像是一只野生的金刚鹦鹉啊!它并没有袭击沈平章,因为角度略有偏移,而沈平章突然出现,显然也吓了它一跳,爪子曲起,在空中来了一个高难度的悬停,沈平章条件反射式的冲它挥了挥手,结果因为忘了手上的电击棒,那电击棒恰好擦过金刚鹦鹉的爪子,这只色彩鲜艳的鸟尖叫了一声,啪的掉到地上,抽筋一样的翻滚起来。
沈平章连忙走过去把它捡起来,这绝对是无妄之灾啊!
刚刚它是冲着什么扑击呢?
沈平章往那个方向一看。
顿时囧了。
在帐篷的根儿上,那里本来扣着一个餐盒——这餐盒是因为他们刚刚太急拉下的,餐盒里面有剩下来的米饭——大米是最好的那种,煮米饭的水更是空间泉水,所以闻起来就香味扑鼻,沈平章和朱子墨吃的胃口大开,若不是最后见色起意,根本剩不下来。
现在那餐盒已经被打开了,本来餐盒的“机关”就挺容易破解的,但容易也是对人类来说,对动物那就是天大的难题了,所以尽管忘了收起来,他们也不认为会有什么动物能过来偷吃。
可现在那十公分高的餐盒里面,正扒着一个和餐盒差不多高的……猴子?
那只猴子是银灰色的,眼睛大大水汪汪,它可能也是被那只花花绿绿的金刚鹦鹉吓坏了,想爬出来,又舍不得好吃的米饭,再说这高度对它来说也挺为难的,见那只金刚鹦鹉完蛋了,它倒是乐的吱吱叫,一边跳来跳去一边继续挖米饭吃,吃的满脸都是米饭粒。
它很怕那只金刚鹦鹉,倒是奇特的不怕体型更大的沈平章。
这竟然是传说中的狨猴!也就是俗话中的拇指猴!
沈平章依稀听人说起过这种神奇的生物,说这种比成年人拇指长不了多少的猴类性格温顺,土著印第安人特别喜欢驯养这种猴子,因为这种猴子很喜欢帮人类捉虱子什么的,可爱又好养,但现在已经成了濒危生物了,几乎找不到野生的,市面上炒起来的价格合成人民币最少也要十万,还有价无市,这种高昂的价格也刺激了市场,让它们更容易被人类捕捉……
没想到他们刚来,就这么容易发现了一只!
好像金刚鹦鹉是不喜欢吃荤的,食谱只有花和果,沈平章寻思着,它之所以要袭击这只拇指猴,要么是拇指猴惹到它了——这种鸟性格挺暴烈的,特别喜欢欺负小动物——要么就是它也闻到了米饭的香气,打算和拇指猴抢东西吃。
沈平章放轻脚步走过去,等他都走到饭盒旁边了,那只蠢萌的猴子依然贪心的塞米饭,偶尔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看沈平章,可并不怎么害怕,也不逃跑,那小模样,尽管沈平章一向对宠物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也被它萌化了。
蹲在那里看了很久,久到金刚鹦鹉都缓过来了,它还飞不起来,但依然执着的迈着电步往这边挪,挪到了之后,歪着头看了看沈平章,见他还不阻止自己,它就继续蹭蹭蹭,蹭到饭盒旁边之后,审时度势,悻悻的放弃了继续攻击拇指猴的意图,鄙视的看了它一眼,大大咧咧的开始啄食起米饭粒来。
沈平章失笑,他还预备着这只鸟敢不老实,就继续电它一下呢,结果竟然真的是为了和拇指猴抢食儿?鸟为食亡啊!为了这点米饭粒,它连自己都不怕了!
朱子墨从空间里出来,发现沈平章出了帐篷,
朱子墨玩的浑然忘我,每钓上一条鱼来,他都大呼小叫,好像中了头奖。沈平章虽然担忧太多,无法跟朱子墨一样傻白甜,但探索了一圈之后,发现只要小心一点,附近还真没太危险的大型生物,加上有电击棒、□□在身,还有空间作为最后后盾,他也慢慢放轻松了,只觉得偶尔一点碎金一样的阳光投射在朱子墨的脸上,他明媚的笑容实在令人心动,于是凑了上去,给了他一个轻轻的吻。
静谧美好的氛围只持续了三秒钟,就被朱子墨再次破坏掉了,他兴奋地扯起鱼竿:“有大鱼!”
可不是大鱼吗?这条银色的溪水鱼足有一尺来长,当地人非常青睐这种溪水鱼,刺少而腥味淡,生吃都很鲜美,原来溪水中超级多,近些年过度捕捞,才稍微少一点了,但密度还是挺大的,不然他们也不可能这么容易就钓到。
食材基本都准备好了,竹林那边因为是相反的方向,所以他们决定下一顿再过去,提着一桶溪水鱼,夫妇双双把家还。
说实在的,沈平章也觉悟了,朱子墨这个叶公好龙的家伙,他说自己的梦想是探索丛林,在里面生活……如果真把他下放到丛林中,吃半生不熟的食物,躲避各种猎杀者,食不安寝不适的,用不了一天,他就得哭爹喊娘的后悔,并发誓以后再犯贱就不姓朱。
他明明喜欢的是那种森林公园的氛围,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两个人手拉着手找好东西,搜集起来吃吃吃玩玩玩,跟世外桃源一样——当然是他负责吃吃吃玩玩玩,沈平章负责做做做陪陪陪……
然后沈平章这个后悔啊!这么简单的问题,他怎么就看不透呢?!早就应该找一个好玩的森林公园,他们在那里“探险”也就是了,跑热带雨林折腾啥!平白提心吊胆……
不过尽管开弓没有回头箭,沈平章也越来越淡定了,既然确定了朱子墨没有变异,还是那个好吃懒做的小蠢货,那么他们的活动区域就只会圈在方圆两公里——好吧最多五公里之内,安全问题解决了!
等回去之后,沈平章心情很好的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挖壕沟、留下通风口,然后捡干柴在上面架木棍,点起火堆来之后,下面依次放好花生和红薯,上面架上掏干净内脏的溪水鱼,原生态野味烧烤就开始了!
除了这些本地食材之外,他们还有锅碗瓢盆,用来煮米饭、烧西红柿鸡蛋汤,朱子墨被赋予了站在上风头举着溪水鱼转来转去的任务,他玩的还挺开心的,这个五体不勤的家伙,在家的时候几乎油瓶倒了都懒得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就在这种氛围中,你不让他干他才跟你急。
这种粗糙的烹制方式,比起在家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来说,其实口味绝对差远了。可一来食材太好,二来心情也影响观感,这顿烤鱼配米饭,加西红柿蛋汤和烤红薯靠花生,他们吃着美味极了,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吃饱喝足,两个人草草的收拾一下,对视一眼,就心有灵犀的钻进帐篷里了。
虽然还有帐篷做遮挡,但这也算是广义上的幕天席地了。
自从他们新婚以来,这俩人都有发现,自己貌似欲.望更足了。
说起来,现在他们都是二十多岁,还不到三十,正是年富力强,精力旺盛的时候,如果不是有真心相爱的人,以他们的财富和地位,成为大仲马几乎是可以预见的。现在心有所属,身体也被那个人烙上了专属的印记,对视一眼、轻触一下,就能引燃燎原大火。
未出柜之前,还要偷偷摸摸的,现在他们都成为事实意义上的夫妻了,结合的天经地义!
毫不羞涩,他们在这座慢慢涉足人际的原始丛林之中,尽情的享受性.爱,大声的呻.吟着,这动静惊起了许多胆小的小动物,也让许多好奇心旺盛的物种悄悄潜进,似乎是想看看他们是在搞什么鬼。
等云收雨住,朱子墨先闪进空间里去擦洗了。
为了时时刻刻保持最佳状态,他很奢侈的使用空间泉水为自己擦洗,至于为什么不把沈平章一起弄进来,据他说是“哎呀好害羞”,反正他就是这么恶趣味,一定要自己收拾的光彩照人之后,才准许沈平章进来。
沈平章无奈极了,刚刚还一点都不害羞的把嗓子都喊哑了,现在结束了就开始演……不过朱子墨任性不是一天两天,他也淡定了。
草草的用纸巾擦了擦,他打开帐篷往外看。
手里还拿着电击棒,因为他好像听到了一点点轻微的动静。
刚拉开帐篷的拉链,就眼前一花,远处飞来一个炮弹一般的蓝绿色鸟类,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沈平章一跳,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好像是一只野生的金刚鹦鹉啊!它并没有袭击沈平章,因为角度略有偏移,而沈平章突然出现,显然也吓了它一跳,爪子曲起,在空中来了一个高难度的悬停,沈平章条件反射式的冲它挥了挥手,结果因为忘了手上的电击棒,那电击棒恰好擦过金刚鹦鹉的爪子,这只色彩鲜艳的鸟尖叫了一声,啪的掉到地上,抽筋一样的翻滚起来。
沈平章连忙走过去把它捡起来,这绝对是无妄之灾啊!
刚刚它是冲着什么扑击呢?
沈平章往那个方向一看。
顿时囧了。
在帐篷的根儿上,那里本来扣着一个餐盒——这餐盒是因为他们刚刚太急拉下的,餐盒里面有剩下来的米饭——大米是最好的那种,煮米饭的水更是空间泉水,所以闻起来就香味扑鼻,沈平章和朱子墨吃的胃口大开,若不是最后见色起意,根本剩不下来。
现在那餐盒已经被打开了,本来餐盒的“机关”就挺容易破解的,但容易也是对人类来说,对动物那就是天大的难题了,所以尽管忘了收起来,他们也不认为会有什么动物能过来偷吃。
可现在那十公分高的餐盒里面,正扒着一个和餐盒差不多高的……猴子?
那只猴子是银灰色的,眼睛大大水汪汪,它可能也是被那只花花绿绿的金刚鹦鹉吓坏了,想爬出来,又舍不得好吃的米饭,再说这高度对它来说也挺为难的,见那只金刚鹦鹉完蛋了,它倒是乐的吱吱叫,一边跳来跳去一边继续挖米饭吃,吃的满脸都是米饭粒。
它很怕那只金刚鹦鹉,倒是奇特的不怕体型更大的沈平章。
这竟然是传说中的狨猴!也就是俗话中的拇指猴!
沈平章依稀听人说起过这种神奇的生物,说这种比成年人拇指长不了多少的猴类性格温顺,土著印第安人特别喜欢驯养这种猴子,因为这种猴子很喜欢帮人类捉虱子什么的,可爱又好养,但现在已经成了濒危生物了,几乎找不到野生的,市面上炒起来的价格合成人民币最少也要十万,还有价无市,这种高昂的价格也刺激了市场,让它们更容易被人类捕捉……
没想到他们刚来,就这么容易发现了一只!
好像金刚鹦鹉是不喜欢吃荤的,食谱只有花和果,沈平章寻思着,它之所以要袭击这只拇指猴,要么是拇指猴惹到它了——这种鸟性格挺暴烈的,特别喜欢欺负小动物——要么就是它也闻到了米饭的香气,打算和拇指猴抢东西吃。
沈平章放轻脚步走过去,等他都走到饭盒旁边了,那只蠢萌的猴子依然贪心的塞米饭,偶尔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看沈平章,可并不怎么害怕,也不逃跑,那小模样,尽管沈平章一向对宠物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也被它萌化了。
蹲在那里看了很久,久到金刚鹦鹉都缓过来了,它还飞不起来,但依然执着的迈着电步往这边挪,挪到了之后,歪着头看了看沈平章,见他还不阻止自己,它就继续蹭蹭蹭,蹭到饭盒旁边之后,审时度势,悻悻的放弃了继续攻击拇指猴的意图,鄙视的看了它一眼,大大咧咧的开始啄食起米饭粒来。
沈平章失笑,他还预备着这只鸟敢不老实,就继续电它一下呢,结果竟然真的是为了和拇指猴抢食儿?鸟为食亡啊!为了这点米饭粒,它连自己都不怕了!
朱子墨从空间里出来,发现沈平章出了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