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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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生长在草原上的热旺,从小就喜欢万马奔腾的感觉,喜欢骑在马上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放肆的奔腾。在和两个大哥放牧的时候,他最喜欢的事情就就是赶着牛羊飞跑。在家乡,已经没有人的骑术可以赶得上他了,年轻的他却有一颗不安动的心。他最喜欢的事情是听原来是王爷骑兵旅的大哥讲外面的世界,讲铁血的军旅,每当听到这的时候他都感到热血的沸腾。
对于王爷他并没有多少好感,相反他更喜欢现在的生活,原来被迫拉去当兵的大哥也回到了家乡。他清楚的记得王爷在世的时候,没有一年可以吃饱肚子,王爷要钱要牛羊,汉人也要牛羊,每年辛苦连吃饭都吃不饱。后来王爷被汉人杀了,听大哥说所有旗盟的老爷们也都被杀干净了,汉人们把这些老爷的牛羊全部都分给牧民。
这些汉人到草原以后,就再也没有发生抢牧民的牛羊事情发生了,他们只是要求牧民可以将除了生活必须的牛羊能够低价卖给他们,他们保证在以后会把这些差价还给牧民。这些对牧民来说都不重要了,没有人去计较这些,草原上的人都知道,没有这些汉人,都不可能过上如今的好日子。
汉人对那些安分牧民十分照顾,遇到大雪灾的时候他们会从很远的地方运来粮食和御寒的棉衣棉被,还尽量安排小孩去免费上学。他们对那些反抗的人从来都不手软,现在蒙古汉人最大的官,已经杀了好几万和他们做对的老爷们。大家都叫他杀人魔王,但是他从没有随便乱杀贫困的牧民,大家也渐渐习惯了他们的行为方式,只要安安心心的过日子就不会有任何事情。
大哥回来后娶了临近部落的一个漂亮的姑娘,一家人都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可是旺热总觉得生命中缺少了什么。当一天看见一队膘悍的骑兵来到部落里征兵的时候,他明白了自己心中有成吉思汗的血,心中渴望的是战斗,渴望的是向大哥说的那样在战场上纵横驰骋。凭借多年养成的精湛的骑术和强壮的体魄,很快就通过了他们的审查。
兴高采烈的回到家里说了要去当兵的时候,家里沉默了,当初大哥出去当兵是被迫无奈,这次没有人逼却自己跑去当兵,家里人很是担心。最后大哥说了,这次汉人招的士兵都是蒙人,不会有问题的,大家都是成吉思汗的子孙,都有好战的血液,是应该出去闯荡一番。只有真正上了战场,才是真正的蒙古男儿!
当规定的时间到的时候,那天征兵的军官带着二十多个临近部落的青年男子骑马过来,带着已经准备好行装的自己又去其他地方接了十多个人才返回到他们的军营。这里的军官都会蒙语,士兵都是蒙人,进了军营也没有感到有陌生感。
旺热身披一件羊毛坎肩,进来军营也是左顾右看,直到带他们劲军营的军官将他们带到马厩将马安顿下来后,才跟他们简单介绍了军营的情况。在一下午的忙碌中,终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军服,作战服,训练服和军礼服,整整发了三套。发完军服后他就迫不急待的在军官们的指导下穿起了崭新的褐色军礼服,戴上军帽,看起来简直威风极了。
领完军服后,除了生活必须的毛巾,饭盒等必须的东西外,又领到了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和其他新到的士兵一样,旺热也兴奋得大半夜没有睡觉,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早晨嘹亮的起床哨把他们从睡梦中惊醒,这次发现意识到,现在已经在军营了,已经是一个军人了。
连续三天都没有投入到训练中去,基本上是教官在讲述军队各种军规和主意事项,尤其是四条必须遵守的军规,违反杀无赦。奸淫者,杀;抗命不遵命者,杀;投敌者,杀;逃兵者,杀。三天中各种军队中的礼仪也开始慢慢的介绍给他们。
最让旺热感到遗憾的事情是至今还没有碰一下枪,最让他满意的是这里的伙食待遇。他吃惊的发现,这里吃的东西比草原上部落里的原来的老爷还要好。在进入军队后就发了许多小东西,吃的糖果和蜂蜜,这以前从来没有尝试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他越发的觉得来到军营是个正确的决定。
可是在三天过后他就感到后悔了,甚至连诅咒的力气也没有了。在三天的教育中,他们已经被灌输了很多军人的条例,让他们印象最深刻的是“抗命不遵者,杀”这条铁血军规,他们更不敢去触及另一条军规“逃跑者,杀”,训练的日子虽然艰苦难以忍受,可是不至于死,如果违反了这些条例,那么只有死路一条了。在别的部队他们还有胆量试一试逃跑,可是在那个杀人魔王的部队里,是没有任何机会的。
发枪的时候特地举行了一个仪式,早在发枪之前教官已经反复的说过,枪是军人的另一半,必须要像爱护自己一样的爱护自己的武器。旺热紧紧的握住自己的枪,仿佛一切都在自己的手中,周围的一切都好像不存在似的。可惜他的高兴没有维持几天,接下来的训练让他变得疲惫不堪。
旺热一直没有弄明白,自己是骑兵,为什么每天要负重背这么重的武器弹药来全副武装的越野行军,每天早晚各有十公里。就连在这些部队中属于健壮的自己也都有些受不了,难以忍受,更何况那些身体条件差的,开始几天每天都有人被抬下去的,这种现象过了一个月才慢慢的消失,那个时候大家都基本上可以跟上队伍了,跑起来也不是那么吃劲了。
最让他热血沸腾的是格斗训练和马上的刀法训练,虽然训练难度很大,可是难不倒从小喜欢摔交格斗的旺热,他很快从这群蒙古汉子中脱颖而出,在马背上用骑刀挥舞的感觉是难以令人致信的欢快淋漓。最让他头疼的是每天晚上的两个小时的文化课,不仅要学校蒙语,更要学习汉语,这些都让以前从来没有读过书的他感到困难,好在所有传授的东西都是从启蒙教育开始,还是比较容易上手的。
日复一日这么枯燥的训练,很多士兵都开始烦躁起来,他们认为自己已经不需要这些训练,而是需要别的训练了。教官们出乎意料的没有说什么,只是三天后,这群新兵和驻扎在附近的一个骑兵部队进行了一次演习,新兵们输得很惨。他们这才明白,就是这些基本的东西,并不是学了就能够使用的,就是能用也不能掌握好水平,更不用说各种平时训练出来的默契配合了。
两个月下来,旺热感觉自己变了很多,一起共同的训练让战友之间结下了深刻的友谊,特别上面为了照顾这些新组建的骑兵部队,特别允许他们在周末可以提供他们喜欢的烈酒。每当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在营区升起篝火,拿出食物,一边摔交一边喝酒。都是蒙古豪爽的汉子,加上教官的苦苦教诲,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战友情,一起抗过枪的铁命交情。
在过一个月,新兵训练即将完成,这些日子以来,教官以他们实际行动告诉了他们什么叫做军队,也告诉了他们现在的格局。让他们明白了他们能有今天这种生活的可贵,现在能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这一切都是用鲜血换来的,想要保住现在的生活,就只能让自己强大起来。
作为新组建的部队,教官告诉他们,等他们完成成军仪式后,教官就直接成为他们的上级指挥官了,而且会从这些表现良好的士兵中抽调部分出来进行士官训练,完成训练后可以担任班长的职务。这一下激起了士兵们训练的热潮,不用敦促就开始自己加练,相同的机会摆在面前,就看谁能争取到了。
三个月新兵训练结束后,遍开始了士官的选拔,不仅要求军事素质过硬,还要求能取得所在班的士兵的信任。蒙古汉子都好说话,只要表现出你的能力,他们就会认可你,旺热凭借他这些时间来的优良表现和在士兵中的人缘,成为了这批士兵中的第一批士官中的一员,所以他除了和士兵一起训练之外,还必须参加士官的培训。
连他自己都认为或许自己是个天生的战士,军营的一切都深深的吸引着他。成为了士官并没有让他满足,他清楚的知道,如果想再往上升一步,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战功,在这支部队中,没有相应的战功是无法晋升倒更高的职位。即使有了战功,也必须要到军官学校进修,所以必须学习好汉语才行。早在三个月的训练中,他不仅学校了自己的母语蒙语,更是掌握了最基本的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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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容易过几天凉爽的日子,居然还搞感冒了。今天刚好了点,先上传一章,明天发两章好了。是在抱歉,没有及时更新!
从小就生长在草原上的热旺,从小就喜欢万马奔腾的感觉,喜欢骑在马上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放肆的奔腾。在和两个大哥放牧的时候,他最喜欢的事情就就是赶着牛羊飞跑。在家乡,已经没有人的骑术可以赶得上他了,年轻的他却有一颗不安动的心。他最喜欢的事情是听原来是王爷骑兵旅的大哥讲外面的世界,讲铁血的军旅,每当听到这的时候他都感到热血的沸腾。
对于王爷他并没有多少好感,相反他更喜欢现在的生活,原来被迫拉去当兵的大哥也回到了家乡。他清楚的记得王爷在世的时候,没有一年可以吃饱肚子,王爷要钱要牛羊,汉人也要牛羊,每年辛苦连吃饭都吃不饱。后来王爷被汉人杀了,听大哥说所有旗盟的老爷们也都被杀干净了,汉人们把这些老爷的牛羊全部都分给牧民。
这些汉人到草原以后,就再也没有发生抢牧民的牛羊事情发生了,他们只是要求牧民可以将除了生活必须的牛羊能够低价卖给他们,他们保证在以后会把这些差价还给牧民。这些对牧民来说都不重要了,没有人去计较这些,草原上的人都知道,没有这些汉人,都不可能过上如今的好日子。
汉人对那些安分牧民十分照顾,遇到大雪灾的时候他们会从很远的地方运来粮食和御寒的棉衣棉被,还尽量安排小孩去免费上学。他们对那些反抗的人从来都不手软,现在蒙古汉人最大的官,已经杀了好几万和他们做对的老爷们。大家都叫他杀人魔王,但是他从没有随便乱杀贫困的牧民,大家也渐渐习惯了他们的行为方式,只要安安心心的过日子就不会有任何事情。
大哥回来后娶了临近部落的一个漂亮的姑娘,一家人都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可是旺热总觉得生命中缺少了什么。当一天看见一队膘悍的骑兵来到部落里征兵的时候,他明白了自己心中有成吉思汗的血,心中渴望的是战斗,渴望的是向大哥说的那样在战场上纵横驰骋。凭借多年养成的精湛的骑术和强壮的体魄,很快就通过了他们的审查。
兴高采烈的回到家里说了要去当兵的时候,家里沉默了,当初大哥出去当兵是被迫无奈,这次没有人逼却自己跑去当兵,家里人很是担心。最后大哥说了,这次汉人招的士兵都是蒙人,不会有问题的,大家都是成吉思汗的子孙,都有好战的血液,是应该出去闯荡一番。只有真正上了战场,才是真正的蒙古男儿!
当规定的时间到的时候,那天征兵的军官带着二十多个临近部落的青年男子骑马过来,带着已经准备好行装的自己又去其他地方接了十多个人才返回到他们的军营。这里的军官都会蒙语,士兵都是蒙人,进了军营也没有感到有陌生感。
旺热身披一件羊毛坎肩,进来军营也是左顾右看,直到带他们劲军营的军官将他们带到马厩将马安顿下来后,才跟他们简单介绍了军营的情况。在一下午的忙碌中,终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军服,作战服,训练服和军礼服,整整发了三套。发完军服后他就迫不急待的在军官们的指导下穿起了崭新的褐色军礼服,戴上军帽,看起来简直威风极了。
领完军服后,除了生活必须的毛巾,饭盒等必须的东西外,又领到了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和其他新到的士兵一样,旺热也兴奋得大半夜没有睡觉,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早晨嘹亮的起床哨把他们从睡梦中惊醒,这次发现意识到,现在已经在军营了,已经是一个军人了。
连续三天都没有投入到训练中去,基本上是教官在讲述军队各种军规和主意事项,尤其是四条必须遵守的军规,违反杀无赦。奸淫者,杀;抗命不遵命者,杀;投敌者,杀;逃兵者,杀。三天中各种军队中的礼仪也开始慢慢的介绍给他们。
最让旺热感到遗憾的事情是至今还没有碰一下枪,最让他满意的是这里的伙食待遇。他吃惊的发现,这里吃的东西比草原上部落里的原来的老爷还要好。在进入军队后就发了许多小东西,吃的糖果和蜂蜜,这以前从来没有尝试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他越发的觉得来到军营是个正确的决定。
可是在三天过后他就感到后悔了,甚至连诅咒的力气也没有了。在三天的教育中,他们已经被灌输了很多军人的条例,让他们印象最深刻的是“抗命不遵者,杀”这条铁血军规,他们更不敢去触及另一条军规“逃跑者,杀”,训练的日子虽然艰苦难以忍受,可是不至于死,如果违反了这些条例,那么只有死路一条了。在别的部队他们还有胆量试一试逃跑,可是在那个杀人魔王的部队里,是没有任何机会的。
发枪的时候特地举行了一个仪式,早在发枪之前教官已经反复的说过,枪是军人的另一半,必须要像爱护自己一样的爱护自己的武器。旺热紧紧的握住自己的枪,仿佛一切都在自己的手中,周围的一切都好像不存在似的。可惜他的高兴没有维持几天,接下来的训练让他变得疲惫不堪。
旺热一直没有弄明白,自己是骑兵,为什么每天要负重背这么重的武器弹药来全副武装的越野行军,每天早晚各有十公里。就连在这些部队中属于健壮的自己也都有些受不了,难以忍受,更何况那些身体条件差的,开始几天每天都有人被抬下去的,这种现象过了一个月才慢慢的消失,那个时候大家都基本上可以跟上队伍了,跑起来也不是那么吃劲了。
最让他热血沸腾的是格斗训练和马上的刀法训练,虽然训练难度很大,可是难不倒从小喜欢摔交格斗的旺热,他很快从这群蒙古汉子中脱颖而出,在马背上用骑刀挥舞的感觉是难以令人致信的欢快淋漓。最让他头疼的是每天晚上的两个小时的文化课,不仅要学校蒙语,更要学习汉语,这些都让以前从来没有读过书的他感到困难,好在所有传授的东西都是从启蒙教育开始,还是比较容易上手的。
日复一日这么枯燥的训练,很多士兵都开始烦躁起来,他们认为自己已经不需要这些训练,而是需要别的训练了。教官们出乎意料的没有说什么,只是三天后,这群新兵和驻扎在附近的一个骑兵部队进行了一次演习,新兵们输得很惨。他们这才明白,就是这些基本的东西,并不是学了就能够使用的,就是能用也不能掌握好水平,更不用说各种平时训练出来的默契配合了。
两个月下来,旺热感觉自己变了很多,一起共同的训练让战友之间结下了深刻的友谊,特别上面为了照顾这些新组建的骑兵部队,特别允许他们在周末可以提供他们喜欢的烈酒。每当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在营区升起篝火,拿出食物,一边摔交一边喝酒。都是蒙古豪爽的汉子,加上教官的苦苦教诲,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战友情,一起抗过枪的铁命交情。
在过一个月,新兵训练即将完成,这些日子以来,教官以他们实际行动告诉了他们什么叫做军队,也告诉了他们现在的格局。让他们明白了他们能有今天这种生活的可贵,现在能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这一切都是用鲜血换来的,想要保住现在的生活,就只能让自己强大起来。
作为新组建的部队,教官告诉他们,等他们完成成军仪式后,教官就直接成为他们的上级指挥官了,而且会从这些表现良好的士兵中抽调部分出来进行士官训练,完成训练后可以担任班长的职务。这一下激起了士兵们训练的热潮,不用敦促就开始自己加练,相同的机会摆在面前,就看谁能争取到了。
三个月新兵训练结束后,遍开始了士官的选拔,不仅要求军事素质过硬,还要求能取得所在班的士兵的信任。蒙古汉子都好说话,只要表现出你的能力,他们就会认可你,旺热凭借他这些时间来的优良表现和在士兵中的人缘,成为了这批士兵中的第一批士官中的一员,所以他除了和士兵一起训练之外,还必须参加士官的培训。
连他自己都认为或许自己是个天生的战士,军营的一切都深深的吸引着他。成为了士官并没有让他满足,他清楚的知道,如果想再往上升一步,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战功,在这支部队中,没有相应的战功是无法晋升倒更高的职位。即使有了战功,也必须要到军官学校进修,所以必须学习好汉语才行。早在三个月的训练中,他不仅学校了自己的母语蒙语,更是掌握了最基本的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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