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交通经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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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方案的出台经过,特别是马建设处长与赵一局长的叮嘱,龚仲却全然不知,自始至终一直蒙在鼓里。以致于后来龚仲在审核这些项目的成本费用、提成比率、收益分配等工作时,又与马志兵等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此是后话,暂时按下不表。
却说办公室主任这个位置,不管是在哪个单位,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位置,也是一个矛盾集中的交汇点。更何况龚仲这个办公室主任,他不仅要协助领导处理一些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行政性事务,更要对整个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财务管理负责。一个单位的财务管理,如果全部按正常规定进行肯定很好操作,但又有哪个单位没有一些特殊费用呢?就是一个家庭两口子的开支,有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嘛。
在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人们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在财务管理方面,龚仲是管钱者,其他干部职工是用钱者。所有财务上遇到的问题,人们都习惯了咨询龚仲。而只要人们咨询了,龚仲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这种现象,龚仲代表制度,代表单位管钱。所有的支出,只要龚仲同意了就代表没有问题了。
而自古以来,管钱者与用钱者,永远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他们永远是对立的统一。不管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什么时候,资金都是有限的,而用钱者的欲望都是无限的。这样一来,无形之中,就将龚仲推向了干部职工的对立面。龚仲,就处于这个矛盾体的风口浪尖。但他没有任何退缩,而是站在单位的角度,根据制度规定,凭自己的良心与业务知识,审核着每一个用钱者的每一笔支出。
从董昕副主任办公室出来后,龚仲并没有计较马志兵对自己的过激言行。为了中心的财务管理,龚仲经常要面对一些不理解他的人。对于别人言语中的不尊重,甚至讥讽都习以为常了。现在物业公司承接对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中,一些关键性的敏感性的问题,既然董昕副主任已有明确的指示,自己按照执行就行了。
但龚仲的命就是苦,一个矛盾解决了,另一个矛盾又来了。现在摆在龚仲面前一件让他头痛的事,就是公务用车交通费用超预算问题。目前,国家对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费和公务用车交通费用(简称“三公经费”),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支出,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龚主任,辛苦你框算一下,看我们控制得怎么样?有没有缺口?”在接到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后,董昕副主任指示道。
根据董昕副主任的指示,龚仲经过初步框算,发现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交通费,到年底将超预算三十万元,也就是说将缺少二个月的经费。他立即将情况报告给董昕副主任后,请求领导怎么处理。董昕副主任听了龚仲的汇报后,又详细地问了一些具体情况,然后指示道:“你立即写一个报告,与财务处沟通,争取追加预算。不管怎么样,车子不能停下来嘛,相信局领导会考虑的。”
凭着对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情况的熟悉,凭着对部门预算管理的专业知识的了解,龚仲很快就找了几条能让局领导理解,也能说明交通专项经费超预算的客观理由,草拟出了《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关于交通专项经费缺口的报告》,董昕副主任修改了几个他认为不合适的表述字样后,由龚仲将这个内部呈批件正式递交到了财务处马建设处长会签。
应该说,国家对交通专项经费的控制是非常严格的,预算管理也是非常严谨的。每年都下达了专项预算,严禁超预算执行。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根本不可能到位。就拿江南正气管理局来说,每年交通专项经费预算,平均每台车只有三万元,而实际支出最少在八万元左右。三万元的预算就是只加油与购保险都不够,何况还有正常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驾驶员工资、劳动保险等。
这并不是上面的预算下达不准确,也不是单位上管理制度不完善。严格来说,在理想化的前提条件下,三万元的交通专项经费预算,应该还是能够满足公务车公务行为运行的需要。但问题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单位上的公务车并不仅仅只是用于公务行为,而绝大多数是用于非公务行为。这是多年来的习惯,也是公开的潜规则。
我们很多公务车辆,所有权是单位,使用权却归个人。那些单位上的领导,有实权的人物,他们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将单位上的公务车据为私有。过年过节,周天周末,还有晚上早晨,甚至工作时间,他们可随意动用单位的公务车辆办自己的私事。于是,老百姓经常看到公务车出现在高档娱乐场所,出在超市菜市场,出现在学校医院,出现在餐馆棋牌室,出现农家乐,出现在钓鱼塘……
而车里坐着的除了我们单位上的工作人员外,还有这些工作人员的老婆、儿子、女儿、父亲、母亲、岳母、岳父、小姨子、大舅子……甚至小三、二奶什么的,都可坐可堂而皇之地坐在单位上的公务车上。试想想,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用车费用,财政下达的预算又怎么能够满足?就是再翻几番,只怕还是不够。更何况还有我们的一些领导私家车发生的费用,也以单位公务车的名目在单位报销。
要想根本性解决交通专项经费问题,也就是公务车辆私用问题,最基本的出路就是实行车改,按级别实行公务用车补贴。但这条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很难走下去,近几年虽说有些的地方进行了试点,一些激进人士也在各种场合叫嚣,但这么多年却一直没有推广开来,最根本的原因不在老百姓,而是在各级政府、每个单位的领导那里。
既然公务用车改革,目前还没有条件全面积范围执行。那就应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真正意义上的公务用车管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公务车辆私用现象,使财政下达的交通专项经费真正用在公务车辆公务行为上。比如,我们的过路过桥费用票据上标明车辆牌照号,那些领导人员私家车这方面的费用还能挤占财政资金?我们的公务车辆上标上醒目的“公务用车”标记,那些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还能看到我们的公务车辆?
记得我们的一位伟人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只要我们的领导干部,放下自己的私心杂念,敢于动真格,不怕伤害自己的个人利益,还什么事情不可解决?想当年公费医改革前,不是有一些领导干部,自己一个人的医疗费用,却是用于全家人看病?甚至全家族看病?当然,医改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但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该还是值得老百姓肯定的。
却说龚仲将申请追回交通专项经费的呈批件递交上去后,可能是因为如董昕副主任所说的“车子不能停下来”的原因,也可能是龚仲找的那几条理由真正打动了局领导,还有可能是财务处是龚仲的“娘家”的原因,财务处马建设处长在呈批件上批道:“拟同意追回三十万元交通专项经费,资金从局统筹事业收入中解决。请局领导审批。”
很快,局领导的批示就下来了,同意了马建设处长的意见,追回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三十万元公务用车交通专项经费。只是主管财务的副局长洪继宗在呈批件中作了这样的指示:“交通专项经费,属于国家严格控制的‵三公经费′管理范畴,请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下达的公务用车交通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以后绝对不允许发生超预算情况。”
龚仲立即拿着经局领导批示后呈批件,到董昕副主任办公室作了详细的报告。董昕副主任从龚仲手里接过呈批件,仔细地看了一下马建设处长与局领导的批示后,有些不放心地问道:“龚主任,现在局财务追回了这三十万元交通专项经费,今年应该够用了吧?”董昕副主任知道,龚仲这人太实在了,他申请追回的预算,肯定是实实在在的数据,据他对龚仲的了解,这里面应该不会有什么埋伏。
“是的,肯定够用了。请领导放心,我在预计11-12月车辆费用时,预留了一定的余地。正常情况下,今年的车辆专项经费肯定不会有问题。”龚仲很肯定地对董主任说道。龚仲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但那只是待人处世方面。在工作上,只要是对单位有利的事,只要是不太过分的要求,只要是没有超过最后的底线,他还是知道怎么变通的。此次申请追回交通专项经费时,他根据自己的了解,在平均进度下,预埋了十五万元的余地,防止年底发生特殊情况。(未完待续)
对于这个方案的出台经过,特别是马建设处长与赵一局长的叮嘱,龚仲却全然不知,自始至终一直蒙在鼓里。以致于后来龚仲在审核这些项目的成本费用、提成比率、收益分配等工作时,又与马志兵等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此是后话,暂时按下不表。
却说办公室主任这个位置,不管是在哪个单位,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位置,也是一个矛盾集中的交汇点。更何况龚仲这个办公室主任,他不仅要协助领导处理一些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行政性事务,更要对整个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财务管理负责。一个单位的财务管理,如果全部按正常规定进行肯定很好操作,但又有哪个单位没有一些特殊费用呢?就是一个家庭两口子的开支,有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嘛。
在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人们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在财务管理方面,龚仲是管钱者,其他干部职工是用钱者。所有财务上遇到的问题,人们都习惯了咨询龚仲。而只要人们咨询了,龚仲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这种现象,龚仲代表制度,代表单位管钱。所有的支出,只要龚仲同意了就代表没有问题了。
而自古以来,管钱者与用钱者,永远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他们永远是对立的统一。不管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什么时候,资金都是有限的,而用钱者的欲望都是无限的。这样一来,无形之中,就将龚仲推向了干部职工的对立面。龚仲,就处于这个矛盾体的风口浪尖。但他没有任何退缩,而是站在单位的角度,根据制度规定,凭自己的良心与业务知识,审核着每一个用钱者的每一笔支出。
从董昕副主任办公室出来后,龚仲并没有计较马志兵对自己的过激言行。为了中心的财务管理,龚仲经常要面对一些不理解他的人。对于别人言语中的不尊重,甚至讥讽都习以为常了。现在物业公司承接对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中,一些关键性的敏感性的问题,既然董昕副主任已有明确的指示,自己按照执行就行了。
但龚仲的命就是苦,一个矛盾解决了,另一个矛盾又来了。现在摆在龚仲面前一件让他头痛的事,就是公务用车交通费用超预算问题。目前,国家对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费和公务用车交通费用(简称“三公经费”),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支出,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龚主任,辛苦你框算一下,看我们控制得怎么样?有没有缺口?”在接到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后,董昕副主任指示道。
根据董昕副主任的指示,龚仲经过初步框算,发现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交通费,到年底将超预算三十万元,也就是说将缺少二个月的经费。他立即将情况报告给董昕副主任后,请求领导怎么处理。董昕副主任听了龚仲的汇报后,又详细地问了一些具体情况,然后指示道:“你立即写一个报告,与财务处沟通,争取追加预算。不管怎么样,车子不能停下来嘛,相信局领导会考虑的。”
凭着对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情况的熟悉,凭着对部门预算管理的专业知识的了解,龚仲很快就找了几条能让局领导理解,也能说明交通专项经费超预算的客观理由,草拟出了《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关于交通专项经费缺口的报告》,董昕副主任修改了几个他认为不合适的表述字样后,由龚仲将这个内部呈批件正式递交到了财务处马建设处长会签。
应该说,国家对交通专项经费的控制是非常严格的,预算管理也是非常严谨的。每年都下达了专项预算,严禁超预算执行。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根本不可能到位。就拿江南正气管理局来说,每年交通专项经费预算,平均每台车只有三万元,而实际支出最少在八万元左右。三万元的预算就是只加油与购保险都不够,何况还有正常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驾驶员工资、劳动保险等。
这并不是上面的预算下达不准确,也不是单位上管理制度不完善。严格来说,在理想化的前提条件下,三万元的交通专项经费预算,应该还是能够满足公务车公务行为运行的需要。但问题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单位上的公务车并不仅仅只是用于公务行为,而绝大多数是用于非公务行为。这是多年来的习惯,也是公开的潜规则。
我们很多公务车辆,所有权是单位,使用权却归个人。那些单位上的领导,有实权的人物,他们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将单位上的公务车据为私有。过年过节,周天周末,还有晚上早晨,甚至工作时间,他们可随意动用单位的公务车辆办自己的私事。于是,老百姓经常看到公务车出现在高档娱乐场所,出在超市菜市场,出现在学校医院,出现在餐馆棋牌室,出现农家乐,出现在钓鱼塘……
而车里坐着的除了我们单位上的工作人员外,还有这些工作人员的老婆、儿子、女儿、父亲、母亲、岳母、岳父、小姨子、大舅子……甚至小三、二奶什么的,都可坐可堂而皇之地坐在单位上的公务车上。试想想,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用车费用,财政下达的预算又怎么能够满足?就是再翻几番,只怕还是不够。更何况还有我们的一些领导私家车发生的费用,也以单位公务车的名目在单位报销。
要想根本性解决交通专项经费问题,也就是公务车辆私用问题,最基本的出路就是实行车改,按级别实行公务用车补贴。但这条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很难走下去,近几年虽说有些的地方进行了试点,一些激进人士也在各种场合叫嚣,但这么多年却一直没有推广开来,最根本的原因不在老百姓,而是在各级政府、每个单位的领导那里。
既然公务用车改革,目前还没有条件全面积范围执行。那就应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真正意义上的公务用车管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公务车辆私用现象,使财政下达的交通专项经费真正用在公务车辆公务行为上。比如,我们的过路过桥费用票据上标明车辆牌照号,那些领导人员私家车这方面的费用还能挤占财政资金?我们的公务车辆上标上醒目的“公务用车”标记,那些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还能看到我们的公务车辆?
记得我们的一位伟人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只要我们的领导干部,放下自己的私心杂念,敢于动真格,不怕伤害自己的个人利益,还什么事情不可解决?想当年公费医改革前,不是有一些领导干部,自己一个人的医疗费用,却是用于全家人看病?甚至全家族看病?当然,医改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但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该还是值得老百姓肯定的。
却说龚仲将申请追回交通专项经费的呈批件递交上去后,可能是因为如董昕副主任所说的“车子不能停下来”的原因,也可能是龚仲找的那几条理由真正打动了局领导,还有可能是财务处是龚仲的“娘家”的原因,财务处马建设处长在呈批件上批道:“拟同意追回三十万元交通专项经费,资金从局统筹事业收入中解决。请局领导审批。”
很快,局领导的批示就下来了,同意了马建设处长的意见,追回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三十万元公务用车交通专项经费。只是主管财务的副局长洪继宗在呈批件中作了这样的指示:“交通专项经费,属于国家严格控制的‵三公经费′管理范畴,请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下达的公务用车交通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以后绝对不允许发生超预算情况。”
龚仲立即拿着经局领导批示后呈批件,到董昕副主任办公室作了详细的报告。董昕副主任从龚仲手里接过呈批件,仔细地看了一下马建设处长与局领导的批示后,有些不放心地问道:“龚主任,现在局财务追回了这三十万元交通专项经费,今年应该够用了吧?”董昕副主任知道,龚仲这人太实在了,他申请追回的预算,肯定是实实在在的数据,据他对龚仲的了解,这里面应该不会有什么埋伏。
“是的,肯定够用了。请领导放心,我在预计11-12月车辆费用时,预留了一定的余地。正常情况下,今年的车辆专项经费肯定不会有问题。”龚仲很肯定地对董主任说道。龚仲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但那只是待人处世方面。在工作上,只要是对单位有利的事,只要是不太过分的要求,只要是没有超过最后的底线,他还是知道怎么变通的。此次申请追回交通专项经费时,他根据自己的了解,在平均进度下,预埋了十五万元的余地,防止年底发生特殊情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