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知己者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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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国天翊城岳安王府。
清晨的王府后花园中朝阳正穿过薄雾,洒下淡淡金光,晨风拂过带起满园的芬芳。园中站着一个美人,只见她穿着一件紫色的五梅轻纱裙,云鬓堆鸦,犹如轻雾,头上插着几只珠翠,光彩横生,描着一双斜月眉,双眉之中点着一枚半月状的额黄,水剪双眸,琼鼻挺直,樱唇皓齿,肌理莹润,犹如婴孩,身姿窈窕纤细,品若金玉,气若芝兰,高贵气质尽显无遗、光艳照人。
“郡主殿下什么时候也成了催花人了?”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迎风走来一个二十七八岁左右,穿着红藕丝对衿纱裳,浑身充溢着女子的成熟之美,秋波灵动的美人。
“哼,你不去陪我父王,来这里作甚?”紫衣女子放下了手中正被她摘剪地光秃秃的只剩下枝桠的盆景,头也不抬地问道。
“王爷正在听雪轩等你呢,一大早的就吩咐了厨房做了你最爱吃的早餐,你快过去吧,别让你父王久等了。”红衣女子慢悠悠地说完转身离去。
听雪轩正殿中,凌齐穿着一身便服坐在圆桌前,眼睛时不时的望着厅外,这时,紫衣女子像清风一样跑了进来。
“雪儿,快来陪父王一起用早餐吧,今天这些都是你爱吃的。”凌齐看到女儿露出了宠爱的笑容。
“父王等了很久了吗?怎么不让丫头告诉我一声?”凌雪蹙着眉头埋怨道。“呵呵,没关系,肚子饿了吧?父王盛碗莲子银耳羹给你吃,天气燥热,吃这个能滋阴润肺,健脾,安神。”
“谢谢父王,您自己也多吃点。”
“好。”凌齐看着女儿露出了慈爱的微笑。
其实凌齐他的内心很舍不得凌雪嫁到黎国去,而凌雪是个聪明的孩子,她知道皇帝让她嫁给那个臭名远扬的傻瓜信其实意思很清楚,就是让她嫁到黎国去当卧底,只不过皇帝跟父王都没有直接挑明罢了。生在帝王家,也有很多无奈,有很多事情并不是自己可以做主选择的,即使聪明敏慧如她,也不能逃脱命运的安排。
“雪儿,吃完早餐就随桂嬷嬷到尚衣局量身做嫁衣吧,皇上已经定下了下个月的十五为你出阁的日子。雪儿,别怪皇上和父王,父王其实也很舍不得你。”凌齐看着凌雪无奈地叹息道。
“女儿明白,女儿不会怪您的。”凌雪仰着头,不让眼泪掉下来。
黎国皇都靖城。
“张老头,你还好吗?”
听到声音,正在盯着屋顶鸽子扑哧着觅食的张老头无言地抬起头来,今天的黎子信又盘了一个奇怪的发髻,活脱脱的就像一把茶刷子,星目剑眉,凌角分明的俊脸上挂着坏坏的笑,站在院子里。此时已经入夏,知了在树上不知疲倦的鸣叫。
“张老头。”
“嗯。”
“不要老盯着鸽子发呆。”
“为何?”素衣老头看了一眼子信问道。
“陪我下棋。”子信突然跳上走廊,大咧咧地倒挂在窗沿上。
“当上了一国之君的人了,怎么还是这副痞样?”老头看着子信衣裤上的泥土问道。
“刚才跟人在田里摔跤,赢了,老百姓送了我一条黄瓜,请你吃。”说完,从怀里摸出一条黄瓜扔向老头。老头接过黄瓜笑着咂砸嘴,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老头,你知道吗?我要娶媳妇了。”子信挑着眉毛对着张老头说道。张老头没有回答,只听到吃瓜的声音。
“唉,老头子,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呀,你喜欢瓜还是我啊?”子信半恼道。
“都喜欢。哪个饭桶的女儿啊?”老头终于吃完问道。
“饭桶的女儿?呵呵,有意思。饭桶配傻瓜,还真是登对呢。她是宣国的公主,凌雪。”子信慵懒地伸了一下懒腰。
“哦?听说是个聪敏貌美的女子?”
“嗯,说到底不管是何等聪慧的女子最终都会像我征服百姓那般为我征服。”子信自信满满地说道。
“哦?你会征服你的新娘?哈哈哈,是啊,你不征服她就会被她征服。我拭目以待,嗯,什么时候举行大婚?“老头问道。
“半个月后。届时要给我准备份厚礼!”
“你要什么贵重东西没有啊,我这啥也没有,脑袋一个,你要吗?”老头指了指自己的头颅。
子信纵声大笑:“等你这句话很久了,老头子,这么说你是愿意呆在我身边辅助我成就一番事业喽。哈哈哈,你放心,以后保证你天天有黄瓜吃。”
张老头闻言也是放声大笑,子信站起身来对着老头说道:“棋改天再下了,是时候回宫了。”说完如一阵疾风跳出院子,头也不回地走向自己的坐骑。那是一匹罕见的连钱苇毛驹,子信飞身跃上马背,马鞭一扬,绝尘而去。
黎子信,这个在黎国被人认为行事乖张无度,浪荡不羁的男子其实是一个很有政治主见的男人,他亲近百姓,体恤黎民,在夺嫡政乱中不动声色地肃清了朝中存在的危害社稷,侵害百姓的毒瘤,当然也初现了他的政治野心,为了巩固皇权,他不惜杀掉了最可能动摇到他地位的手足。而张老头,是最能读懂他心思也是最理解他的人,每次与他下棋谈心,都能给他带来新的认知,与张老头之间是那种相见恨晚,又亦师亦友的关系。
“母后怎么过来了?”黎子信回来看到母亲正端坐在自己的寝宫等候着他。
太后蓝梦娇眯着凤目摇了摇头道:“你这孩子,又是出宫去了?瞧这满身的泥土,也不怕奴才们看了笑话。”
“朕乃是一国之君,谁敢笑话我?”
“都快大婚的人了,信儿也该学会成长了吧?别总是满不在乎的样子。”太后无奈地叹息了一声。
哎!或许这世界上最能懂他的人除了张老头再没有别人了吧,连自己的母亲也认为他不成熟,呵呵,罢了,这样性格的他或许注定是孤独的。
黎子信摆了摆手,对着母亲道:“儿子先去洗个澡,母后先用膳吧,不用等儿子了。”说完大步走出寝殿,留下惊愕的太后和一桌的膳食。
******
屋外哗哗地下着大雨,闪电雷鸣。我靠在窗边,窗外一片迷雾,夜色已经有些深沉,只看到空中的雨像断了线的珠子般倾泻在地上,不一会儿院中已有一大滩的积水,院中的小池塘里荷花在大雨的拍打下斜斜地倚着,碧绿的荷叶上盛满雨露,细耳倾听,除了哗哗的雨声,还能听到几声蛙鸣。
我看着窗外的景致出神,凌烨不知在什么时候走近我,眼睛顺着我的视线看向窗外,笑道:“赏雨吗?”
我回眸,迎上他温润如秋水般的瞳孔,那双眼睛里满满映着我的影子,专注而深情。这几天我不断地在内心挣扎着,是否该接受他的感情,我能否自私一点,在能回应他的时候给他相对的爱?就算结局没办法开花结果,但我们至少共同经历过,体味过,也可无憾了不是吗?
我点了点头,笑着说:“看雨的时候我想起一首诗,念给你听:‘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凌烨拉着我的手坐在窗边的塌上,两人相对而望,几案上的红色烛台发出爆破声,凌烨顺手拿起架上的剪刀轻轻地剪了一下烛芯,笑着对我说:“刚好应了你的诗,共剪西窗烛。”
我笑着睨了他一眼:“雨声伴着笛音应该不错,能否再让我见识一下?”
凌烨颔首,从身后拿出笛子,一曲悠扬的笛音婉转响起,我凝神静听,在笛声中渐渐抚平慌乱的心绪。
尉枫端着饭菜走了进来,我起身帮忙摆好碗筷,一边小声的问道:“凌烨你们家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怎么到哪里都有你们家的物业?这么大的院子平时都没人住吗?”
凌烨跟尉枫闻言吃惊的看着我,尉枫难得笑出声来,捂着肚子道:“小薇,你刚刚说三爷家是做什么的?哈哈哈,我还没有见过你这样迷糊的人呐,跟了我们这么长时间,还不知道三爷是谁?”
我懵懂的看向凌烨,嘟着嘴说道:“你从来都没有跟我说啊。我哪里知道,还有你平时花钱都很随意,我就想你们家一定是做生意的吧,不然呢?”
凌烨笑着摸摸我的头:“忠叔没告诉你吗?我一直以为你知道我的身份呢。我是宣国的皇子。”
我闻之脸上一片错愕,久久不能相信,天呐,这玩笑也开大了吧?我竟然跟一个王子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转念一想,也是,宣国的国姓是凌,难怪当初兰姑初见凌烨时也是那样错愕的表情。哎,这天底下最笨的人无疑是我杨乐薇了。
我看着他傻傻发愣,尉枫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面无表情的说:“菜都凉了,先吃完饭再说吧。”我抓起筷子,整个脸埋在饭碗中专心的做一件事---扒饭!
饭后,我习惯性的泡了一壶茶,圆桌上已经燃起了熏香,我喝着茶,看着烟熏从镂空熏炉里袅袅升起,想着从认识凌烨以来与他相处的每一个细节,他一直是那样优雅从容,只是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他的身份竟会是一国的皇子,太震惊了。
凌烨也抿了一口茶,剑眉微蹙叹道:“我的身份不是我能选择的,这是我的无奈,皇宫是这世人认为最富丽堂皇的地方,生在皇家从小就可以高床软枕,锦衣玉食,但其实世人都不知道这世上最肮脏的地方就是皇家,在那个漩涡中永远没有平常百姓家的温情,没有兄友弟恭,没有手足之爱,只有不断的争宠,设计,陷害,甚至暗杀。那里是黑暗的迷障,我过得很累,我的母亲为了保护我成长,受了很多苦,最后连命都没有了,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永远地远离那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就这样自在地浪迹天涯,从此海阔天空任我遨游。”
看着凌烨眼中闪过的一丝痛色,我内心不由地抽痛了一下,“可是你的父亲会同意吗?他会放任你在外面不回去吗?”
“我不知道,一直以来我都不能确定自己内心想要什么,就算我离开了皇宫,跟枫一起在外流浪,我都过得不开心,直到遇到你,我的心开始找到了方向,你像太阳一样,照亮了我让我感到温暖,你又像夜晚的星星,指引着我走出内心的沙漠。小薇,不要离开好吗?永远都不要离开。”凌烨紧紧地将我搂在怀里。
倚在他的怀中,闻着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的幽谷清香,喃喃道:“我们是朋友嘛,朋友是要交一辈子的。”
“不,懂我的意思的,你知道我要的不仅仅是朋友,是因为我的身份吗?我可以不要的,你知道我根本就不想要。。。”
“不是的,凌烨,是我的问题,你让我再想想好吗?”我忙打断凌烨说道。
“好,我等你给我答案。”
哎,可以让我先不顾后果的爱一场吗?就算最后伤痕累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起身拿起背包里的手机,打开,电量只剩下一格,这几天都是趁凌烨跟枫不在的时候偷偷地拿出电池在太阳下晒晒,还好是太阳能的,不然这手机在古代还真是一无用处呢。
翻看着手机中存档的照片,有爸爸,哥哥,那个我生活了8年的地方香港,我真的很想念他们,可是我找不到回去的路。还有我该死的喜欢上了这个时代的人,在对未来充满未知的不确定因素下我到底该怎样抉择?蓝色宝石手链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光芒还是那么的耀眼,我一遍又一遍的摩挲着,慢慢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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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国天翊城岳安王府。
清晨的王府后花园中朝阳正穿过薄雾,洒下淡淡金光,晨风拂过带起满园的芬芳。园中站着一个美人,只见她穿着一件紫色的五梅轻纱裙,云鬓堆鸦,犹如轻雾,头上插着几只珠翠,光彩横生,描着一双斜月眉,双眉之中点着一枚半月状的额黄,水剪双眸,琼鼻挺直,樱唇皓齿,肌理莹润,犹如婴孩,身姿窈窕纤细,品若金玉,气若芝兰,高贵气质尽显无遗、光艳照人。
“郡主殿下什么时候也成了催花人了?”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迎风走来一个二十七八岁左右,穿着红藕丝对衿纱裳,浑身充溢着女子的成熟之美,秋波灵动的美人。
“哼,你不去陪我父王,来这里作甚?”紫衣女子放下了手中正被她摘剪地光秃秃的只剩下枝桠的盆景,头也不抬地问道。
“王爷正在听雪轩等你呢,一大早的就吩咐了厨房做了你最爱吃的早餐,你快过去吧,别让你父王久等了。”红衣女子慢悠悠地说完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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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父王,您自己也多吃点。”
“好。”凌齐看着女儿露出了慈爱的微笑。
其实凌齐他的内心很舍不得凌雪嫁到黎国去,而凌雪是个聪明的孩子,她知道皇帝让她嫁给那个臭名远扬的傻瓜信其实意思很清楚,就是让她嫁到黎国去当卧底,只不过皇帝跟父王都没有直接挑明罢了。生在帝王家,也有很多无奈,有很多事情并不是自己可以做主选择的,即使聪明敏慧如她,也不能逃脱命运的安排。
“雪儿,吃完早餐就随桂嬷嬷到尚衣局量身做嫁衣吧,皇上已经定下了下个月的十五为你出阁的日子。雪儿,别怪皇上和父王,父王其实也很舍不得你。”凌齐看着凌雪无奈地叹息道。
“女儿明白,女儿不会怪您的。”凌雪仰着头,不让眼泪掉下来。
黎国皇都靖城。
“张老头,你还好吗?”
听到声音,正在盯着屋顶鸽子扑哧着觅食的张老头无言地抬起头来,今天的黎子信又盘了一个奇怪的发髻,活脱脱的就像一把茶刷子,星目剑眉,凌角分明的俊脸上挂着坏坏的笑,站在院子里。此时已经入夏,知了在树上不知疲倦的鸣叫。
“张老头。”
“嗯。”
“不要老盯着鸽子发呆。”
“为何?”素衣老头看了一眼子信问道。
“陪我下棋。”子信突然跳上走廊,大咧咧地倒挂在窗沿上。
“当上了一国之君的人了,怎么还是这副痞样?”老头看着子信衣裤上的泥土问道。
“刚才跟人在田里摔跤,赢了,老百姓送了我一条黄瓜,请你吃。”说完,从怀里摸出一条黄瓜扔向老头。老头接过黄瓜笑着咂砸嘴,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老头,你知道吗?我要娶媳妇了。”子信挑着眉毛对着张老头说道。张老头没有回答,只听到吃瓜的声音。
“唉,老头子,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呀,你喜欢瓜还是我啊?”子信半恼道。
“都喜欢。哪个饭桶的女儿啊?”老头终于吃完问道。
“饭桶的女儿?呵呵,有意思。饭桶配傻瓜,还真是登对呢。她是宣国的公主,凌雪。”子信慵懒地伸了一下懒腰。
“哦?听说是个聪敏貌美的女子?”
“嗯,说到底不管是何等聪慧的女子最终都会像我征服百姓那般为我征服。”子信自信满满地说道。
“哦?你会征服你的新娘?哈哈哈,是啊,你不征服她就会被她征服。我拭目以待,嗯,什么时候举行大婚?“老头问道。
“半个月后。届时要给我准备份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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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信纵声大笑:“等你这句话很久了,老头子,这么说你是愿意呆在我身边辅助我成就一番事业喽。哈哈哈,你放心,以后保证你天天有黄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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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子信,这个在黎国被人认为行事乖张无度,浪荡不羁的男子其实是一个很有政治主见的男人,他亲近百姓,体恤黎民,在夺嫡政乱中不动声色地肃清了朝中存在的危害社稷,侵害百姓的毒瘤,当然也初现了他的政治野心,为了巩固皇权,他不惜杀掉了最可能动摇到他地位的手足。而张老头,是最能读懂他心思也是最理解他的人,每次与他下棋谈心,都能给他带来新的认知,与张老头之间是那种相见恨晚,又亦师亦友的关系。
“母后怎么过来了?”黎子信回来看到母亲正端坐在自己的寝宫等候着他。
太后蓝梦娇眯着凤目摇了摇头道:“你这孩子,又是出宫去了?瞧这满身的泥土,也不怕奴才们看了笑话。”
“朕乃是一国之君,谁敢笑话我?”
“都快大婚的人了,信儿也该学会成长了吧?别总是满不在乎的样子。”太后无奈地叹息了一声。
哎!或许这世界上最能懂他的人除了张老头再没有别人了吧,连自己的母亲也认为他不成熟,呵呵,罢了,这样性格的他或许注定是孤独的。
黎子信摆了摆手,对着母亲道:“儿子先去洗个澡,母后先用膳吧,不用等儿子了。”说完大步走出寝殿,留下惊愕的太后和一桌的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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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哗哗地下着大雨,闪电雷鸣。我靠在窗边,窗外一片迷雾,夜色已经有些深沉,只看到空中的雨像断了线的珠子般倾泻在地上,不一会儿院中已有一大滩的积水,院中的小池塘里荷花在大雨的拍打下斜斜地倚着,碧绿的荷叶上盛满雨露,细耳倾听,除了哗哗的雨声,还能听到几声蛙鸣。
我看着窗外的景致出神,凌烨不知在什么时候走近我,眼睛顺着我的视线看向窗外,笑道:“赏雨吗?”
我回眸,迎上他温润如秋水般的瞳孔,那双眼睛里满满映着我的影子,专注而深情。这几天我不断地在内心挣扎着,是否该接受他的感情,我能否自私一点,在能回应他的时候给他相对的爱?就算结局没办法开花结果,但我们至少共同经历过,体味过,也可无憾了不是吗?
我点了点头,笑着说:“看雨的时候我想起一首诗,念给你听:‘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凌烨拉着我的手坐在窗边的塌上,两人相对而望,几案上的红色烛台发出爆破声,凌烨顺手拿起架上的剪刀轻轻地剪了一下烛芯,笑着对我说:“刚好应了你的诗,共剪西窗烛。”
我笑着睨了他一眼:“雨声伴着笛音应该不错,能否再让我见识一下?”
凌烨颔首,从身后拿出笛子,一曲悠扬的笛音婉转响起,我凝神静听,在笛声中渐渐抚平慌乱的心绪。
尉枫端着饭菜走了进来,我起身帮忙摆好碗筷,一边小声的问道:“凌烨你们家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怎么到哪里都有你们家的物业?这么大的院子平时都没人住吗?”
凌烨跟尉枫闻言吃惊的看着我,尉枫难得笑出声来,捂着肚子道:“小薇,你刚刚说三爷家是做什么的?哈哈哈,我还没有见过你这样迷糊的人呐,跟了我们这么长时间,还不知道三爷是谁?”
我懵懂的看向凌烨,嘟着嘴说道:“你从来都没有跟我说啊。我哪里知道,还有你平时花钱都很随意,我就想你们家一定是做生意的吧,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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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烨也抿了一口茶,剑眉微蹙叹道:“我的身份不是我能选择的,这是我的无奈,皇宫是这世人认为最富丽堂皇的地方,生在皇家从小就可以高床软枕,锦衣玉食,但其实世人都不知道这世上最肮脏的地方就是皇家,在那个漩涡中永远没有平常百姓家的温情,没有兄友弟恭,没有手足之爱,只有不断的争宠,设计,陷害,甚至暗杀。那里是黑暗的迷障,我过得很累,我的母亲为了保护我成长,受了很多苦,最后连命都没有了,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永远地远离那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就这样自在地浪迹天涯,从此海阔天空任我遨游。”
看着凌烨眼中闪过的一丝痛色,我内心不由地抽痛了一下,“可是你的父亲会同意吗?他会放任你在外面不回去吗?”
“我不知道,一直以来我都不能确定自己内心想要什么,就算我离开了皇宫,跟枫一起在外流浪,我都过得不开心,直到遇到你,我的心开始找到了方向,你像太阳一样,照亮了我让我感到温暖,你又像夜晚的星星,指引着我走出内心的沙漠。小薇,不要离开好吗?永远都不要离开。”凌烨紧紧地将我搂在怀里。
倚在他的怀中,闻着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的幽谷清香,喃喃道:“我们是朋友嘛,朋友是要交一辈子的。”
“不,懂我的意思的,你知道我要的不仅仅是朋友,是因为我的身份吗?我可以不要的,你知道我根本就不想要。。。”
“不是的,凌烨,是我的问题,你让我再想想好吗?”我忙打断凌烨说道。
“好,我等你给我答案。”
哎,可以让我先不顾后果的爱一场吗?就算最后伤痕累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起身拿起背包里的手机,打开,电量只剩下一格,这几天都是趁凌烨跟枫不在的时候偷偷地拿出电池在太阳下晒晒,还好是太阳能的,不然这手机在古代还真是一无用处呢。
翻看着手机中存档的照片,有爸爸,哥哥,那个我生活了8年的地方香港,我真的很想念他们,可是我找不到回去的路。还有我该死的喜欢上了这个时代的人,在对未来充满未知的不确定因素下我到底该怎样抉择?蓝色宝石手链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光芒还是那么的耀眼,我一遍又一遍的摩挲着,慢慢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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