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良知与道德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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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跑跑现象,现在应该打上句号了,而我本人,也不想再为他的理论继续说什么。我想声明的一点是:从最初,我就没打算要给范跑跑打气撑腰,也不想无意中干出什么像某些人指责我的那种“助纣为虐”的“蠢事”我在最初,仅仅因为看到无数疯狂的国人,想尽办法通过误导公众舆论的唾沫星子,去力图淹死范跑跑的行为感到愤怒,感到不可理喻,感到有失常情。故而我打算通过范跑跑事件,认真思考一下被不少攻击范跑跑的国人胡乱混淆的道德概念以及良知问题。
良约先生大概又要想办法歪曲我说的这番话了。
他在此之前曾经在给我的文章后面留言的文字中,厉声要求我必须在烟雨文学网站给人道歉,至于给谁道歉却并没有给我提供具体的人员。如果他要求我给他个人道歉,很显然他是在做梦,因为他已经无耻地对我进行了非人性的人身攻击和极端武断地乱给我扣罪名的行为,在此基础上还妄想迫使我对他的霸道行为“低头认错”并俯首称臣,岂不是让我笑掉大牙么?如果他打算强迫我给烟雨的所有会员道歉,那么我就奇怪了:难道良约先生的个人意志,就能“代表了”全体烟雨会员了?再说,我凭什么要给烟雨全体会员道歉?理由是什么?良约先生,请问:在你发出这种极端霸道的言论之前,你征求过全体烟雨会员的意见么?你尊重过烟雨其他会员的基本人权么?到现在为止,你一直都把你自己当成了某些集团之“代言人”的角色:先前你是主动地“代表了”中国政府,然后你又主动充当了那些在地震中不幸死去的孩子们之“代言人“,后来演化到主动担当了“中华道德和民族道德”的“首席执行官”角色,再后来你又擅自“代表了”全体烟雨会员。
从以上的事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良约先生,很显然喜欢做个全方位的“人大代表”:似乎这天底下没有什么不能让他担任的“代言人”角色。只不过我想问一句:良约先生,在你自高自大,狂妄到无极之境的同时,你有没有尊重过被你擅自“代言”的人们之基本人权?有没有征求过被你“代言“过的任何一个集团或者个人的书面认可?
良约先生,经过这些天的辩论,我也看出来了:很显然你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就擅自主观“代言了“别人的思想和思维理念。像你这种异常的妄自尊大,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专好擅自替他人”代言”的言论风格,请恕我不予接纳,所以,针对像你这种处于疯狂地强迫症患者之思维模式下的无理要求,我的回答只有一个:恕难从命!
良约先生,我此篇关于良知与道德的探讨之文,虽然难免是基于你的胡搅蛮缠之霸道作风所引发的思考,但是却不是用来驳斥你的,所以先请你不要对号入座。因为你的霸道作风,早就经不起任何有力的驳斥,也经不起任何理性的逻辑论证。如果你还自以为我这篇是针对你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所以请你暂缓一下暴跳如雷的习惯,先静下心来好好听听我讲的课再说吧。
在写此文之前,我早就在以前的杂文中论述过有关道德的个人看法,不论别人再怎么攻击我个人,也改变不了我的个人看法。所以,任何一个打算肆意歪曲我的文字的人,或者任何一个打算肆意强奸我的文意的人,请恕我不会对他们有丝毫地让步,更不会在他们面前俯首称臣地去摇尾乞怜。
我个人始终认为,道德概念,是个非常抽象的名词,而良知概念,却是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物。咱们先不谈论中华道德,咱们就先好好探讨一下道德和人性的良知。
我始终认为,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是用来对自身个人进行修身养性的伦理规范,而非用来强制他人服从自己个人意志的工具。所以在最初,当有不少国人疯狂地用舆论的唾沫星子打算去淹死范跑跑的时候,我就对那些人的疯狂状态,感到非常地不可理喻。这不可理喻的原因,就在于我怀疑那些攻击范跑跑的人,能有多大的道德可言?而在我看来,很有不少人,显然是通过肆无忌惮地践踏了人类的基本良知,而无耻地通过盗用“民族道德”而达到了杀人于无形的目的:范跑跑的教师生涯,就这么简单粗暴的被扼杀了。真难想象,一向自谓“大中华”的吾国之部分国民,心胸竟然可以狭隘到如此令人可怜的地步,竟然可以简单粗暴到不惜肆意践踏人类基本良知的地步。而这所有一切疯狂的行为,竟然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披上“维护民族道德”的外衣。这可真是典型地“大国小民”“国家很大,而思维却极端狭隘和渺小”恐怕就是对那些攻击范跑跑的人们之心灵的真实写照。
范跑跑归根到底还是一个很有良知的人:他认真教学,对学术研究报以极端的热情,并勇于探索教学改革的出路和勇于投入教学实验的精神,都是非常令人赞赏的。像他这种专精于学术的教师,如果放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疑会被作为社会上的正面人物而被舆论所推崇和宣传。但是在吾国之不少国民的思维概念中,像范跑跑这种热情于学术研究,本着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不放的人,在那些习惯于吊儿郎当不思进取只认识钞票不认识人的绝大多数国民之心目中,很显然是个另类。为什么在吾国,不少国民的舆论倾向,往往更热衷于毫无人性地去打击和压制那些喜欢敬业的人呢?这难道不是一个很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么?很显然,那些疯狂攻击范跑跑的人,是看不惯像范跑跑这种敬业人士之行为的,仅仅因为范跑跑这个人和他们完全不是同类,仅仅因为和那些喜欢招摇撞骗的人也不是同类。不是同类,自然容易被攻击,这就像一只火鸟无意中闯入了猪圈,自然很容易引发猪圈里的全体豪猪群起而攻之的现实结果。
我之所以说范跑跑还有良知,因为在事实上,范跑跑并没有对他的学生们说过“哪怕是我的母亲我也
不会救”这类的话。这个事实,早就被范跑跑所在的学校校长在凤凰卫视中的辩论过程中给证明过了。至
于范跑跑在他的个人博客里添加的这段话,很显然是为了炒作他自己的博客而搞出的画蛇添足之举。但是
我们难道仅仅凭借他写的这句话,就可以完全忽略范跑跑在跑出来之后,基于他自己内心的良心谴责,而
又回到教室里去打算救学生的实际行动么?
那些肆意攻击范跑跑践踏了“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国人,难道他们这辈子就没说过一句假话?为什么这些人只盯着别人说过的话不放,而不是看别人的所做所为而妄下结论呢?作为公共舆论,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去关注人们的行为呢?范跑跑并不是个丧了良知的人,恰恰相反,他还是个很有良知的人。而那些无耻地攻击范跑跑的人,很显然通过肆无忌惮地践踏人类的基本良知,并利用了“道德”的大棒去杀人,才是他们的唯一目的。
毫无疑问,道德,是个抽象的概念。迄今为止的人文历史,从来都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针对道德所做出地绝对唯一的合理阐释。另外,道德与社会公德还有很大的差别,和良知则有更大的差别。何谓“中华道德”?何谓“民族道德”?在不少攻击范跑跑的人们之思维概念中,很显然是个极度模糊的概念。他们习惯于把阶级属性化成道德规范,习惯于把通过牺牲另一个社会阶层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利益的做法,去为他们自己谋取最大福利之主观期望,叫做“民族道德”和“中华道德”换句话说,在很多人眼里“中华道德”和“民族道德”并不是用来修身养性,也不是用来自我约束的“道德”而恰恰是用来约束控制并奴役他人的“道德”
范跑跑并没有做出任何伤害社会伤害他人的实际行为,然而却被高擎着“中华道德”和“民族道德”的部分国人给扼杀了:被开除教师资格,让他永远都不能继续从教的现实,就是证明。可见,具有文字狱情结的部分国人,很显然非常怀念那个专制残暴的文字狱时代:针对一个在他自己的博客里撒了一点小谎的范跑跑,针对一个在事实上没有做过任何伤害社会伤害他人之实际行为的范跑跑,文字狱情结很显然起了关键的棒杀效果。如果我们现在假定范跑跑的言论,在无意中冲撞了某些自私到极点的“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话,那么范跑跑的言论在实际上,恰恰是在要求人们,重新重视一下早就被社会忽略到无影无终的社会公德。
何谓“社会公德”?社会公德,就是在不伤害社会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给予每一个人以言论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追求平等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尊重他人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自私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向往和平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选择职业和选择人生模式的自由。社会公德,不应该侵犯任何一个人的个人隐私,包括无数国人曾经肆意侵犯过的艳照门事件,也都属于丧失了社会公德的外在表现。不少国民,正因为丧失了基本的社会公德之理念,所以才会拿出“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大棒子。对于丧失了社会公德心的部分国民来说,口号化的“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也许就是他们唯一能利用的武器了,当然这个唯一的武器,并不是用来约束他们自己的,而恰恰是为了用来奴役他人的。这些人,不但没有丝毫的道德,甚至连作为“人”的最基本良知,都泯灭了。至于社会公德意识,在这些人眼里,很显然不值一提,甚至到了嗤之以鼻的地步。
我们真正该提倡的,恰恰应该是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基本的做人良知,而不应该是虚无缥缈的所谓“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同时,我们更应该提倡的是:民主的舆论环境和健全完善并能雷厉风行的法制。在日本,如果首相违反了法律的话,那么任何一个普通的警察,都有权利逮捕首相。而在我国,像这种严格执法的现象,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在我国,哪怕一个村长犯了法,村派出所的警察也不敢对村长怎么样,而必须由县级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发布逮捕令后,才能由县级刑警去抓捕。村里的民警,能干什么?能把村里的一把手——村长大人如何?这就是我国法制不完善,执法不严格的实际问题。另外,关于社会舆论的自由度问题,在日本,几乎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公然地宣传并发动打倒首相和内阁的示威游行活动。前些年的小泉纯一郎出兵伊拉克事件,在日本各地都引起了国民的强烈不满。不少大学的教授以及市民们,自发地组成示威游行队伍,并在东京,大阪,名古屋,冲绳等地,高举着打倒小泉,还日本太平的标语和口号,并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左右的抗议活动。在示威游行活动中,警察只负责维持基本的游行队伍的游行秩序,却丝毫都不会干涉游行队伍打出的的各种口号,也不会有人暴跳如雷地跳出来打算逮捕那些游行人士,这就是人家的民主和法制。
回头再看看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吧。
执法方面,显然是稀松的,舆论环境,却又强烈地充斥着带有封建专制社会特征的的文字狱情结。由此看来,在民主和法制双方面,我国做出来的,恰恰和日本是整个地对掉。这也难怪人家日本人都那么爱国了。在日本,虽然出国旅游的风气很盛行,但是几乎很少有人愿意出国谋生,甚至不少日本人还把那些出国谋生的人,做为日本国的耻辱而对待。而反观我国国民,几乎绝大多数人都渴望出国,只要有出国的能力,几乎都喜欢到发达国家去生活。这说明了什么?难道不值得我国的国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么?
如果要谈论社会公德意识问题,很显然我国的不少国民,都明显地缺乏社会公德心。这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习以为常地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的习惯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而在日本,如果你站在闹市区的一个固定位置,仔细地观察过往行人,那么你可能一整天都看不到一个随地吐痰或者随地乱丢垃圾的日本人,这就是两国之间国民素质之区别的问题了。而且,在日本,不论地震的级别多大,作为学校的建筑设施来讲,不但不会变成孩子们的坟墓,相反,反倒经常被作为震后的避难场所被各地市政府所强调。假如在日本发生了由于地震而导致学校建筑的倒塌,并引发孩子死亡的事件,那么,依照日本的法律,不但要严惩那些建筑商,还要把相关的人员统统抓起来投入监狱。这些相关的人员,自然都是政府机构或者是教育部门的相关官员。凡是曾经染指了由于地震而倒塌的学校建筑的所有有关人员,不管他是多大的官,都会毫无例外地被法院和裁判所传讯。看看吧,这就是人家的法制,这就是人家的民主。“刑不上大夫”的现象,在日本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在日本社会,早就被普及得非常完善,而在法律面前如果一旦出现不平等的怪事的话,在日本社会反倒会引起轩然大波,甚至会引起国民舆论的一致声讨。
我国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仅是经济和科技方面的差距,而在于整个的社会体制,社会结构以及维护人权,维护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等等方方面面,都存在巨大的差距。在对国计民生负责的方面,我们的政府,很显然距离发达国家的政府,存在着尤其巨大的差距,发达国家的政府,几乎完全变成了为国民服务的机构。在日本,任何一个警察都不敢随随便便地对普通的日本市民采取粗暴的询问方式,更不敢对任何一个普通市民挥舞拳脚。我最初刚来到日本的时候,经常在大街上看到日本警察低头哈腰地询问某个日本市民,哪怕是某个市民违章停车,警察的态度也基本上都是彬彬有礼,甚至是低头哈腰的模样。那时候我就想,在国内的时候,我们经常能看到,我国的警察,在普通老百姓们面前,为什么可以表现得威风凛凛而霸气十足呢?同样用国民的税金来养活的国家各类权力机构,为什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政府机构以及各类公务员,都像极了国民的哈巴狗呢?而我国的各类政权机构以及各类执法的公务员们,却都个个像传说中凶神恶煞的瘟神?
还是一句话,在我国社会,社会公德意识很显然不被国民重视,更不被当权者重视。正因为丧失了社会公德意识,所以我国的警察就可以随随便便的打人,我国的官吏就可以肆意地贪污腐化,我国的国民,也可以随地乱丢垃圾和随地乱吐痰。我知道在国内有无数的罚款机构,是针对随地乱丢垃圾和随地乱吐痰的人所采取的惩罚措施,但是这种惩罚措施,却始终改变不了不少国人随地吐痰和随地乱丢垃圾的恶习。而在日本,你很难找到类似国内的这种罚款组织和机构:人们几乎都是凭着自觉地社会公德意识,来维护日本各种公共环境的清洁。另外,哪怕针对范跑跑这个人,日本国民中的绝大多数,也基本上都是抱着理解并谅解范跑跑的心态。虽然有极个别的日本人也会站在痛斥范跑跑的立场上,并指责范跑跑不该丢下学生不管而只顾自己逃命,但是也马上会被其他的日本人所驳斥。凡是对汶川地震的实际情况稍有了解的日本人,都会理解范跑跑并会谅解他的行为,因为现在的绝大多数日本人,都非常重视人的基本生命权不受侵犯的人道主义原则,而在日本,几乎所有的学校建筑,都是相当坚固抗震的建筑。日本的各类学校,不但在地震中会豪发无损,地震后还经常被作为市民的避难场所来使用。那么日本的教师在地震突发的时刻,能有多少人想到逃命呢?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只会想到如何去安慰孩子们,只会想到如何去疏导孩子们的情绪,并会一步一步的把孩子们引向绝对安全的避难场所。这就导致了一部分对汶川地震的现状不怎么了解,换句话说是对中国的建筑质量完全不了解的一部分日本人,也参与了痛斥范跑跑的现实原因:他们怎么能理解在缺乏安全保障的建筑物里的那种危机感呢?他们自己的学校,建设的非常抗震,就理所当然地以为我国的学校也应该是非常抗震的。所以一部分日本人不理解范跑跑,甚至痛斥范跑跑,是有客观原因的。而那些对汶川地震的实情稍有了解的日本人,基于尊重人最基本的生命权之前提下,都会理解和谅解范跑跑,这就是人道主义在现实中的体现,而非虚伪的“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所能覆盖得了的。至于范跑跑在跑了之后发表在他个人博客中的言论,假如是日本人的话,根本就不会引起什么大惊小怪的。
“言论能代表什么?日本是言论自由的国家,像范先生这种言论算什么?在日本,只有犯法了,才会引起公共舆论的攻击,哪怕是首相犯了法,也一样会被抓起来。范先生没有犯法,他不过说了几句话,你们中国的教育部门就开除了他,这样做很不可思议,不是吗?”这就是看过雅虎新闻的日本人发出的感慨,顺便说明一下:我国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生的任何一点点细微的小事,日本新闻社都会在最快的时间予以报道,而不管是各种网络传媒还是各种传统传媒。
言论无罪,是日本社会的特征,也是人家尊重人权的体现。可在我国,言论是“有罪”的,范跑跑的言论导致他被开除出教师队伍的命运。而且,针对那些疯狂攻击范跑跑的谩骂行为,我们不但感慨我国已经丧失了社会公德的同时,还要面临基本的做人良知都要被某些国人肆无忌惮地践踏之现实结果。生活在这种社会意识下的国人,无疑是悲哀的,而以这种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基本人权也不懂得尊重人性的基本良知之下的社会舆论,也尤其悲哀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我国和发达国家的具体差距,不仅仅表现在经济和科技领域。在一个广义的社会体制以及社会舆论和意识流方面,我国和发达国家的差距,都明显的越来越大。这种差距,导致了国民素质的滑坡,导致了拜金主义的疯狂抬头,导致了社会公德意识的丧失和沦落,导致了不尊重人权也不尊重基本的人性良知之假道德的泛滥成灾。
假道德之所以是假道德,就在于这种“道德”泯灭了人性;就在于这种“道德”所强调的是“要求别人如何如何”的理论内核,而不是用来修身养性,用来进行自我约束的真正道德;就在于这种“道德”的强调者们,往往习惯于肆无忌惮地去践踏他人的基本良知,在无耻地践踏过后,还恬不知耻地自诩为“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卫道士”
针对存在于不少公共舆论中,那种肆无忌惮地胡乱混淆道德,道义,人权,人性以及良知等概念的不良风气,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讲道德,可以,但是一定要让位于人性的基本良知!
范跑跑并非是恶人,他顶多不过在他的博客里撒了一个小谎,他在实际上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脱离一个有良知的人所应具备的基本做人底线。难道就凭他在他个人的博客里撒的一个小谎,就能证明了他“挑战了中华道德”么?难道就能证明他“践踏了民族道德”么?在我看来,这些所有的莫须有罪名,都是那些带着极强地文字狱情结的部分国人,在主观上想要一厢情愿地充当公共舆论的霸主之心态所演化出来的外在表现。这种外在表现,是建立在践踏人性良知之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假道德之基础上的,是建立在肆意践踏他人之基本人权的基础上的。那么,毫无疑问,这所有的莫须有罪名,都将会随着假道德以及假道德家们的精神崩溃而走向全盘覆灭的最终结局。
任何道德,如果不是基于尊重他人的基本人权,如果不是基于尊重人类的基本人性和良知之基础上的话,那么这种“道德”很显然不是道德,而是强权,或者是文字狱时代的专制和黑暗桎梏。我们不需要这种专制,更不需要这种肆意践踏人性和良知的“道德”假如这种“道德”也能算得上是“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话,那么我期待:这种“道德”还是快点进入坟墓的好,而且是越快越好。因为,这根本就不是真正的道德,更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公德!
我强烈呼吁国人,都来埋葬这种假道德!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不是假道德,恰恰相反,需要的是人权,人性,基本的良知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心,以及民主的舆论环境和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而这,才是我国国民们,最应该去期待并呼吁的!
2008年7月19日
山野居士
范跑跑现象,现在应该打上句号了,而我本人,也不想再为他的理论继续说什么。我想声明的一点是:从最初,我就没打算要给范跑跑打气撑腰,也不想无意中干出什么像某些人指责我的那种“助纣为虐”的“蠢事”我在最初,仅仅因为看到无数疯狂的国人,想尽办法通过误导公众舆论的唾沫星子,去力图淹死范跑跑的行为感到愤怒,感到不可理喻,感到有失常情。故而我打算通过范跑跑事件,认真思考一下被不少攻击范跑跑的国人胡乱混淆的道德概念以及良知问题。
良约先生大概又要想办法歪曲我说的这番话了。
他在此之前曾经在给我的文章后面留言的文字中,厉声要求我必须在烟雨文学网站给人道歉,至于给谁道歉却并没有给我提供具体的人员。如果他要求我给他个人道歉,很显然他是在做梦,因为他已经无耻地对我进行了非人性的人身攻击和极端武断地乱给我扣罪名的行为,在此基础上还妄想迫使我对他的霸道行为“低头认错”并俯首称臣,岂不是让我笑掉大牙么?如果他打算强迫我给烟雨的所有会员道歉,那么我就奇怪了:难道良约先生的个人意志,就能“代表了”全体烟雨会员了?再说,我凭什么要给烟雨全体会员道歉?理由是什么?良约先生,请问:在你发出这种极端霸道的言论之前,你征求过全体烟雨会员的意见么?你尊重过烟雨其他会员的基本人权么?到现在为止,你一直都把你自己当成了某些集团之“代言人”的角色:先前你是主动地“代表了”中国政府,然后你又主动充当了那些在地震中不幸死去的孩子们之“代言人“,后来演化到主动担当了“中华道德和民族道德”的“首席执行官”角色,再后来你又擅自“代表了”全体烟雨会员。
从以上的事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良约先生,很显然喜欢做个全方位的“人大代表”:似乎这天底下没有什么不能让他担任的“代言人”角色。只不过我想问一句:良约先生,在你自高自大,狂妄到无极之境的同时,你有没有尊重过被你擅自“代言”的人们之基本人权?有没有征求过被你“代言“过的任何一个集团或者个人的书面认可?
良约先生,经过这些天的辩论,我也看出来了:很显然你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就擅自主观“代言了“别人的思想和思维理念。像你这种异常的妄自尊大,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专好擅自替他人”代言”的言论风格,请恕我不予接纳,所以,针对像你这种处于疯狂地强迫症患者之思维模式下的无理要求,我的回答只有一个:恕难从命!
良约先生,我此篇关于良知与道德的探讨之文,虽然难免是基于你的胡搅蛮缠之霸道作风所引发的思考,但是却不是用来驳斥你的,所以先请你不要对号入座。因为你的霸道作风,早就经不起任何有力的驳斥,也经不起任何理性的逻辑论证。如果你还自以为我这篇是针对你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所以请你暂缓一下暴跳如雷的习惯,先静下心来好好听听我讲的课再说吧。
在写此文之前,我早就在以前的杂文中论述过有关道德的个人看法,不论别人再怎么攻击我个人,也改变不了我的个人看法。所以,任何一个打算肆意歪曲我的文字的人,或者任何一个打算肆意强奸我的文意的人,请恕我不会对他们有丝毫地让步,更不会在他们面前俯首称臣地去摇尾乞怜。
我个人始终认为,道德概念,是个非常抽象的名词,而良知概念,却是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物。咱们先不谈论中华道德,咱们就先好好探讨一下道德和人性的良知。
我始终认为,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是用来对自身个人进行修身养性的伦理规范,而非用来强制他人服从自己个人意志的工具。所以在最初,当有不少国人疯狂地用舆论的唾沫星子打算去淹死范跑跑的时候,我就对那些人的疯狂状态,感到非常地不可理喻。这不可理喻的原因,就在于我怀疑那些攻击范跑跑的人,能有多大的道德可言?而在我看来,很有不少人,显然是通过肆无忌惮地践踏了人类的基本良知,而无耻地通过盗用“民族道德”而达到了杀人于无形的目的:范跑跑的教师生涯,就这么简单粗暴的被扼杀了。真难想象,一向自谓“大中华”的吾国之部分国民,心胸竟然可以狭隘到如此令人可怜的地步,竟然可以简单粗暴到不惜肆意践踏人类基本良知的地步。而这所有一切疯狂的行为,竟然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披上“维护民族道德”的外衣。这可真是典型地“大国小民”“国家很大,而思维却极端狭隘和渺小”恐怕就是对那些攻击范跑跑的人们之心灵的真实写照。
范跑跑归根到底还是一个很有良知的人:他认真教学,对学术研究报以极端的热情,并勇于探索教学改革的出路和勇于投入教学实验的精神,都是非常令人赞赏的。像他这种专精于学术的教师,如果放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疑会被作为社会上的正面人物而被舆论所推崇和宣传。但是在吾国之不少国民的思维概念中,像范跑跑这种热情于学术研究,本着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不放的人,在那些习惯于吊儿郎当不思进取只认识钞票不认识人的绝大多数国民之心目中,很显然是个另类。为什么在吾国,不少国民的舆论倾向,往往更热衷于毫无人性地去打击和压制那些喜欢敬业的人呢?这难道不是一个很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么?很显然,那些疯狂攻击范跑跑的人,是看不惯像范跑跑这种敬业人士之行为的,仅仅因为范跑跑这个人和他们完全不是同类,仅仅因为和那些喜欢招摇撞骗的人也不是同类。不是同类,自然容易被攻击,这就像一只火鸟无意中闯入了猪圈,自然很容易引发猪圈里的全体豪猪群起而攻之的现实结果。
我之所以说范跑跑还有良知,因为在事实上,范跑跑并没有对他的学生们说过“哪怕是我的母亲我也
不会救”这类的话。这个事实,早就被范跑跑所在的学校校长在凤凰卫视中的辩论过程中给证明过了。至
于范跑跑在他的个人博客里添加的这段话,很显然是为了炒作他自己的博客而搞出的画蛇添足之举。但是
我们难道仅仅凭借他写的这句话,就可以完全忽略范跑跑在跑出来之后,基于他自己内心的良心谴责,而
又回到教室里去打算救学生的实际行动么?
那些肆意攻击范跑跑践踏了“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国人,难道他们这辈子就没说过一句假话?为什么这些人只盯着别人说过的话不放,而不是看别人的所做所为而妄下结论呢?作为公共舆论,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去关注人们的行为呢?范跑跑并不是个丧了良知的人,恰恰相反,他还是个很有良知的人。而那些无耻地攻击范跑跑的人,很显然通过肆无忌惮地践踏人类的基本良知,并利用了“道德”的大棒去杀人,才是他们的唯一目的。
毫无疑问,道德,是个抽象的概念。迄今为止的人文历史,从来都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针对道德所做出地绝对唯一的合理阐释。另外,道德与社会公德还有很大的差别,和良知则有更大的差别。何谓“中华道德”?何谓“民族道德”?在不少攻击范跑跑的人们之思维概念中,很显然是个极度模糊的概念。他们习惯于把阶级属性化成道德规范,习惯于把通过牺牲另一个社会阶层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利益的做法,去为他们自己谋取最大福利之主观期望,叫做“民族道德”和“中华道德”换句话说,在很多人眼里“中华道德”和“民族道德”并不是用来修身养性,也不是用来自我约束的“道德”而恰恰是用来约束控制并奴役他人的“道德”
范跑跑并没有做出任何伤害社会伤害他人的实际行为,然而却被高擎着“中华道德”和“民族道德”的部分国人给扼杀了:被开除教师资格,让他永远都不能继续从教的现实,就是证明。可见,具有文字狱情结的部分国人,很显然非常怀念那个专制残暴的文字狱时代:针对一个在他自己的博客里撒了一点小谎的范跑跑,针对一个在事实上没有做过任何伤害社会伤害他人之实际行为的范跑跑,文字狱情结很显然起了关键的棒杀效果。如果我们现在假定范跑跑的言论,在无意中冲撞了某些自私到极点的“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话,那么范跑跑的言论在实际上,恰恰是在要求人们,重新重视一下早就被社会忽略到无影无终的社会公德。
何谓“社会公德”?社会公德,就是在不伤害社会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给予每一个人以言论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追求平等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尊重他人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自私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向往和平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选择职业和选择人生模式的自由。社会公德,不应该侵犯任何一个人的个人隐私,包括无数国人曾经肆意侵犯过的艳照门事件,也都属于丧失了社会公德的外在表现。不少国民,正因为丧失了基本的社会公德之理念,所以才会拿出“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大棒子。对于丧失了社会公德心的部分国民来说,口号化的“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也许就是他们唯一能利用的武器了,当然这个唯一的武器,并不是用来约束他们自己的,而恰恰是为了用来奴役他人的。这些人,不但没有丝毫的道德,甚至连作为“人”的最基本良知,都泯灭了。至于社会公德意识,在这些人眼里,很显然不值一提,甚至到了嗤之以鼻的地步。
我们真正该提倡的,恰恰应该是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基本的做人良知,而不应该是虚无缥缈的所谓“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同时,我们更应该提倡的是:民主的舆论环境和健全完善并能雷厉风行的法制。在日本,如果首相违反了法律的话,那么任何一个普通的警察,都有权利逮捕首相。而在我国,像这种严格执法的现象,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在我国,哪怕一个村长犯了法,村派出所的警察也不敢对村长怎么样,而必须由县级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发布逮捕令后,才能由县级刑警去抓捕。村里的民警,能干什么?能把村里的一把手——村长大人如何?这就是我国法制不完善,执法不严格的实际问题。另外,关于社会舆论的自由度问题,在日本,几乎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公然地宣传并发动打倒首相和内阁的示威游行活动。前些年的小泉纯一郎出兵伊拉克事件,在日本各地都引起了国民的强烈不满。不少大学的教授以及市民们,自发地组成示威游行队伍,并在东京,大阪,名古屋,冲绳等地,高举着打倒小泉,还日本太平的标语和口号,并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左右的抗议活动。在示威游行活动中,警察只负责维持基本的游行队伍的游行秩序,却丝毫都不会干涉游行队伍打出的的各种口号,也不会有人暴跳如雷地跳出来打算逮捕那些游行人士,这就是人家的民主和法制。
回头再看看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吧。
执法方面,显然是稀松的,舆论环境,却又强烈地充斥着带有封建专制社会特征的的文字狱情结。由此看来,在民主和法制双方面,我国做出来的,恰恰和日本是整个地对掉。这也难怪人家日本人都那么爱国了。在日本,虽然出国旅游的风气很盛行,但是几乎很少有人愿意出国谋生,甚至不少日本人还把那些出国谋生的人,做为日本国的耻辱而对待。而反观我国国民,几乎绝大多数人都渴望出国,只要有出国的能力,几乎都喜欢到发达国家去生活。这说明了什么?难道不值得我国的国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么?
如果要谈论社会公德意识问题,很显然我国的不少国民,都明显地缺乏社会公德心。这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习以为常地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的习惯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而在日本,如果你站在闹市区的一个固定位置,仔细地观察过往行人,那么你可能一整天都看不到一个随地吐痰或者随地乱丢垃圾的日本人,这就是两国之间国民素质之区别的问题了。而且,在日本,不论地震的级别多大,作为学校的建筑设施来讲,不但不会变成孩子们的坟墓,相反,反倒经常被作为震后的避难场所被各地市政府所强调。假如在日本发生了由于地震而导致学校建筑的倒塌,并引发孩子死亡的事件,那么,依照日本的法律,不但要严惩那些建筑商,还要把相关的人员统统抓起来投入监狱。这些相关的人员,自然都是政府机构或者是教育部门的相关官员。凡是曾经染指了由于地震而倒塌的学校建筑的所有有关人员,不管他是多大的官,都会毫无例外地被法院和裁判所传讯。看看吧,这就是人家的法制,这就是人家的民主。“刑不上大夫”的现象,在日本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在日本社会,早就被普及得非常完善,而在法律面前如果一旦出现不平等的怪事的话,在日本社会反倒会引起轩然大波,甚至会引起国民舆论的一致声讨。
我国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仅是经济和科技方面的差距,而在于整个的社会体制,社会结构以及维护人权,维护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等等方方面面,都存在巨大的差距。在对国计民生负责的方面,我们的政府,很显然距离发达国家的政府,存在着尤其巨大的差距,发达国家的政府,几乎完全变成了为国民服务的机构。在日本,任何一个警察都不敢随随便便地对普通的日本市民采取粗暴的询问方式,更不敢对任何一个普通市民挥舞拳脚。我最初刚来到日本的时候,经常在大街上看到日本警察低头哈腰地询问某个日本市民,哪怕是某个市民违章停车,警察的态度也基本上都是彬彬有礼,甚至是低头哈腰的模样。那时候我就想,在国内的时候,我们经常能看到,我国的警察,在普通老百姓们面前,为什么可以表现得威风凛凛而霸气十足呢?同样用国民的税金来养活的国家各类权力机构,为什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政府机构以及各类公务员,都像极了国民的哈巴狗呢?而我国的各类政权机构以及各类执法的公务员们,却都个个像传说中凶神恶煞的瘟神?
还是一句话,在我国社会,社会公德意识很显然不被国民重视,更不被当权者重视。正因为丧失了社会公德意识,所以我国的警察就可以随随便便的打人,我国的官吏就可以肆意地贪污腐化,我国的国民,也可以随地乱丢垃圾和随地乱吐痰。我知道在国内有无数的罚款机构,是针对随地乱丢垃圾和随地乱吐痰的人所采取的惩罚措施,但是这种惩罚措施,却始终改变不了不少国人随地吐痰和随地乱丢垃圾的恶习。而在日本,你很难找到类似国内的这种罚款组织和机构:人们几乎都是凭着自觉地社会公德意识,来维护日本各种公共环境的清洁。另外,哪怕针对范跑跑这个人,日本国民中的绝大多数,也基本上都是抱着理解并谅解范跑跑的心态。虽然有极个别的日本人也会站在痛斥范跑跑的立场上,并指责范跑跑不该丢下学生不管而只顾自己逃命,但是也马上会被其他的日本人所驳斥。凡是对汶川地震的实际情况稍有了解的日本人,都会理解范跑跑并会谅解他的行为,因为现在的绝大多数日本人,都非常重视人的基本生命权不受侵犯的人道主义原则,而在日本,几乎所有的学校建筑,都是相当坚固抗震的建筑。日本的各类学校,不但在地震中会豪发无损,地震后还经常被作为市民的避难场所来使用。那么日本的教师在地震突发的时刻,能有多少人想到逃命呢?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只会想到如何去安慰孩子们,只会想到如何去疏导孩子们的情绪,并会一步一步的把孩子们引向绝对安全的避难场所。这就导致了一部分对汶川地震的现状不怎么了解,换句话说是对中国的建筑质量完全不了解的一部分日本人,也参与了痛斥范跑跑的现实原因:他们怎么能理解在缺乏安全保障的建筑物里的那种危机感呢?他们自己的学校,建设的非常抗震,就理所当然地以为我国的学校也应该是非常抗震的。所以一部分日本人不理解范跑跑,甚至痛斥范跑跑,是有客观原因的。而那些对汶川地震的实情稍有了解的日本人,基于尊重人最基本的生命权之前提下,都会理解和谅解范跑跑,这就是人道主义在现实中的体现,而非虚伪的“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所能覆盖得了的。至于范跑跑在跑了之后发表在他个人博客中的言论,假如是日本人的话,根本就不会引起什么大惊小怪的。
“言论能代表什么?日本是言论自由的国家,像范先生这种言论算什么?在日本,只有犯法了,才会引起公共舆论的攻击,哪怕是首相犯了法,也一样会被抓起来。范先生没有犯法,他不过说了几句话,你们中国的教育部门就开除了他,这样做很不可思议,不是吗?”这就是看过雅虎新闻的日本人发出的感慨,顺便说明一下:我国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生的任何一点点细微的小事,日本新闻社都会在最快的时间予以报道,而不管是各种网络传媒还是各种传统传媒。
言论无罪,是日本社会的特征,也是人家尊重人权的体现。可在我国,言论是“有罪”的,范跑跑的言论导致他被开除出教师队伍的命运。而且,针对那些疯狂攻击范跑跑的谩骂行为,我们不但感慨我国已经丧失了社会公德的同时,还要面临基本的做人良知都要被某些国人肆无忌惮地践踏之现实结果。生活在这种社会意识下的国人,无疑是悲哀的,而以这种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基本人权也不懂得尊重人性的基本良知之下的社会舆论,也尤其悲哀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我国和发达国家的具体差距,不仅仅表现在经济和科技领域。在一个广义的社会体制以及社会舆论和意识流方面,我国和发达国家的差距,都明显的越来越大。这种差距,导致了国民素质的滑坡,导致了拜金主义的疯狂抬头,导致了社会公德意识的丧失和沦落,导致了不尊重人权也不尊重基本的人性良知之假道德的泛滥成灾。
假道德之所以是假道德,就在于这种“道德”泯灭了人性;就在于这种“道德”所强调的是“要求别人如何如何”的理论内核,而不是用来修身养性,用来进行自我约束的真正道德;就在于这种“道德”的强调者们,往往习惯于肆无忌惮地去践踏他人的基本良知,在无耻地践踏过后,还恬不知耻地自诩为“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卫道士”
针对存在于不少公共舆论中,那种肆无忌惮地胡乱混淆道德,道义,人权,人性以及良知等概念的不良风气,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讲道德,可以,但是一定要让位于人性的基本良知!
范跑跑并非是恶人,他顶多不过在他的博客里撒了一个小谎,他在实际上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脱离一个有良知的人所应具备的基本做人底线。难道就凭他在他个人的博客里撒的一个小谎,就能证明了他“挑战了中华道德”么?难道就能证明他“践踏了民族道德”么?在我看来,这些所有的莫须有罪名,都是那些带着极强地文字狱情结的部分国人,在主观上想要一厢情愿地充当公共舆论的霸主之心态所演化出来的外在表现。这种外在表现,是建立在践踏人性良知之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假道德之基础上的,是建立在肆意践踏他人之基本人权的基础上的。那么,毫无疑问,这所有的莫须有罪名,都将会随着假道德以及假道德家们的精神崩溃而走向全盘覆灭的最终结局。
任何道德,如果不是基于尊重他人的基本人权,如果不是基于尊重人类的基本人性和良知之基础上的话,那么这种“道德”很显然不是道德,而是强权,或者是文字狱时代的专制和黑暗桎梏。我们不需要这种专制,更不需要这种肆意践踏人性和良知的“道德”假如这种“道德”也能算得上是“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话,那么我期待:这种“道德”还是快点进入坟墓的好,而且是越快越好。因为,这根本就不是真正的道德,更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公德!
我强烈呼吁国人,都来埋葬这种假道德!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不是假道德,恰恰相反,需要的是人权,人性,基本的良知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心,以及民主的舆论环境和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而这,才是我国国民们,最应该去期待并呼吁的!
2008年7月19日
山野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