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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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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来临,我不想回家。

    给家里的理由是在暑假的时候挣一笔可观的收入,以供应下一期的学习,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我的另一个秘密的理由,是和男朋友租住一间民房,共同来完成大二暑期的三十天的同居生活。

    大一的时候,我来到这个学校之后就认识了他。他当时穿着一件臧蓝色的西服,好像还神气地打着领带,尽管衣服的质地很粗略,但是我募然间找到了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同一个班级,同一个教师,同一个作息时间,很容易成为相识的人。

    高中的时候,没有在校寄读,我每日里匆匆忙忙地往返于两点一线之间,就是对哪个小男生有点非分之想,也不可能有过激的行为。家长看得紧,老师盯得凶,同学们又都很注意形象。来到大学里,发现谈恋爱是合法化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一对对恋人儿连老师也不忌讳,手挽手,肩并肩,一个时常靠另一个人拖着才能行走,要不两个人“对对碰”粘在了一起。没有人会打断这圣洁的爱情!我们大学生的感情是丰富的,基础是真实的,爱情的目的是单纯的,就是找到了真爱义无反顾地去追求。

    他来自北方羊群像云朵一样一团团的草原。他的粗犷随同草原的气息,仿佛季候风吹到了大学校园。许多女生都围着他转,他始终没有表达过任何轻薄,这是我的一帮小姐妹日夜辛苦侦察所得来的第一手资料。没有女朋友?!当时,我乐晕了,心儿跳动的就像校园里课间广播时的热舞心情。我写了一封情书:心儿流浪!小船儿希望靠在港湾,期待远航!企盼999朵玫瑰是你送给我,让你我成为风雨中的同路人!

    他的回信很简单:愿你成为我记忆中的永恒,愿我们比翼双飞在这个美丽的城市,愿草原的云彩飘进城市的上空,带来湿润和清新!我将用一生送你更多的玫瑰!

    那一晚,我抱着那封情书,准确地说,我的两只手抚摸着那张纸,在微弱的室外灯光透进来的宿舍翻过来,掉过去地浏览了多次,激动的泪水把梦打湿,让梦里水淹了所有的心情。我太在意了,二十个春秋盼来的是首次的爱情,我怕失去这份纯纯的爱。

    我们相约在图书室,这是请红娘子般的同学们客后,给我们划分出来的势力范围。

    在学校里,电脑培训中心,餐厅,美体室,音乐教室都是谈情说爱的地方。外面的世界更精彩,首选咖啡厅,再次电影院,填饱肚子要“洋垃圾”到麦当劳、肯德基,或者吃刨冰,灌肠,新疆烧烤等等。为什么选择图书馆?我有想法。我不想让他认为我太俗,现在的人谈恋爱讲究的是档次,有档次玩的是高品位,没档次的玩的是生活。高品位就是必须有文化内涵,不管是唱歌,还是跳舞,还是写作,或者看足球,都是潮流。他喜欢足球,特别是老骂中国队踢不出个世界强队来,捧回个金杯让他先乐乐!不过2008奥运会他可是攒足了钱要我陪他去看东道主的表现。我心里说,你得天天陪我到美容院,那时的我还不老气横秋?他说你在我心底永远是不凋零的玫瑰花!就是风干了,还是艳艳的,能带点水就复活了的玫瑰花!我笑着说,那是仙人掌!他哈哈大笑起来,我把你和仙人掌整到一块儿了!对不起,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我急忙学赵本山的另一句,脱了马甲我也认识你。我俩笑着,闹着,就把日子给挥霍掉了。

    他喜欢唱一首歌: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他说,他就是每天迎着太阳去很远的地方读书的,考到了这里全是运气,好多同学都没能幸运地走出那片茫茫的绿色。他说家乡的教育太薄弱了,他想毕业后回到他偏远的故土。

    我很欣赏他的真感情,他粗犷并不粗鲁,他开放并不庸俗,他喜欢外面的世界,但仍忘不了那个给了他生命和梦想的家乡,他是一个很念旧的人。他用过的所有物品都是那么的光洁,很多都是从前用得很久的物件,包括一件衣服,一根钢笔,一个影集等等。

    他穿衣服的习惯后来才体现出来,那就是穿着两道巾的背心,奔跑在校园的绿茵场上。我在一旁静静地看会儿书,偶尔抬望眼,就会涌出一句:风吹草低见牛羊。那个时候,我常会热泪盈眶,我把草原上的一只鹰抱在了自己的怀里,他难道能飞回到那个依然落后的蒙古包?其实,他还是心里装着我,老埋怨说我在一旁他虽然发挥得很好,可是老溜号,足球也溜号,老望门框外飞,同学们埋怨他不是很专注,大拇指常朝下举过来。我总会在同学们的狂呼中,跑过去给他一个吻。大家都这样,现代女性表现出来的爱情,就是干净利落,林黛玉似的女人早已经死了几百年了!

    我们终于在一片城中村找到了爱的小屋。搬进去的当晚,我俩一直没有断过那个。他说我的我的那个太紧了,他有点受不了,我问他有过别的女人?他红着脸说有过!我使劲地捏他,让他坦白。他最后摊牌说那就是你呀。我逗你玩的,其实你和我都是第一次,不然的话,一晚上都找不见地方。我说都流血了。他说到底是该怎么做就不流血了?我捏着他的鹰钩鼻,调皮地说你吻我,伤口就会自动愈合。我幸福地依偎在他的宽厚的胸肌上,轻轻地说了句,小心我给你一个惊喜,让你成为准爸爸!他吓坏了,急忙开玩笑地说,还没找到工作,那不把孩子给活活饿死?养活你一个大馋猫已经够我吃一壶的了,再加上一张小嘴?我着急了,大声地撒娇,还是不是个男人?不承担家庭重任?从明天开始,咱们租上一套炊具,罚你天天做饭!看着他难为得脸都绿了,我得意地大笑,又钻进了他的怀里,这一次,他可没有放过我,就像草原上的公羊强壮有力地再次进入了我的身体。

    时间过得飞快。白天我俩出去家教,夜里回来做我们特殊的功课。每次温习的时候,他总会说你真美!我怕把你含在嘴里化了,更怕走在路上把你丢了,你说该怎么办?我说你就这样抱着我,一直抱着我,我就丢不了了。他有力的双臂紧紧地抱着我,尽管夏夜的空气是那么的温暖,我依然感觉到丝丝幸福的颤抖。我俩把三十天扔到了邮箱的时候,就说了声拜拜对我们爱的小屋。

    从那三十天之后,我的体内发生了悄悄的变化。我的那个她不再按时来拜访我,我已经三个月没有去买卫生巾了。妈妈来信问我近来怎么样,我回信说有些不想吃饭。妈妈来学校看我来了,她舍不得独生女儿,我可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哎!

    母亲带我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了妈妈这个消息。妈妈哭了,哭得很伤心。之后,她要求见一见那个惹祸的家伙。母亲很平静地和他谈了许久。母亲说,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这事情是你俩愿意的,我不会过于怪罪你,可是你们还在上学?他坚定地说,我会负责任,我爱她,我是真心的,我们俩都是初恋!

    母亲陪着我走进了手术室,我第一次懂得了做女人的艰辛,第一次领略了从肚子里把肉剔除出去的感觉,我流着泪并不呐喊,这一切是我自己心甘情愿做的,我不会后悔。妈妈流着泪,紧紧地握着我的小手。汗水湿透了我的衣襟的时候,他来了,抱着999朵玫瑰。

    他把所有的钱都买了花,结果每天吃咸菜,他说草原上就是这样,没有蔬菜的时候,有时连咸菜都吃不上。我哭了,我真的值得他这样爱我吗?我只能时常找机会赞助他,他还不领情,老躲着我,怕我给他钱。不过,不谈钱的时候,他还是一直抱着我数星星,通常一齐哼着流行的歌曲,他说他最喜欢的是张学友的吻别,我说我可不要愿意成为剧情中那个主角。

    妈妈时常来信问我和他的情况,那已经接近毕业分配的时候了。妈妈说老家有关系,能把他留在本地。他坚决地摇摇头,他要带我到草原。妈妈说你能吃进羊肉吗?那可是带血的生的肉,拿刀子割的大块肉。听着妈妈的话,我有些疑虑。自从上一次我从手术室出来,就莫名其妙地讨厌起吃肉,不知道那是什么原因。我没有敢告诉妈妈,更没有勇气告诉他。

    毕业分手的那天,我流着泪心中唱着背包那首歌:“那一天,送你送到最后,我们一句话也没有留我知道你好担心我好难过,却不敢说出口当你踏上月台,从此一个人走,我只能深深地祝福你,亲爱的祝你一路顺风!”

    毕业后的日子,他的信从来没有断过,信封中每次都有干了的玫瑰花。他说在他的教桌前,每天都有一朵鲜艳的玫瑰花不知道是谁送的,那些渴望的眼神仿佛总是在对他的忧郁询问什么?他把花儿带回到临时住所,夹在那本厚厚的诗集中等花瓣干透了,就邮寄给我。

    我每次的泪水让干枯的玫瑰花瓣重新湿润,但我能像玫瑰花一样邮递自己的身体吗?我会在他的诗集中化作一朵风干了的玫瑰吗?那朵玫瑰究竟能在草原上艳艳地开着,会不会有花刺?会不会衍生出大片的玫瑰园来?我已经许久,许久没有睡了,在梦里可以做任何决定。梦中,我随他到了北京,奥运会上撒了半天的野,客串了一回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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