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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偶遇“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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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已过,天都市的天气也变得越来越好。
虽然初春时节的气温依然未曾比冬日暖和多少,但对于天都这座靠近亚热带地区的滨海城市而言,已经不足以让人觉得严寒了。
这段时间以来,天都市的“异常情况”似乎也随着气温缓慢升高而渐渐消失。
在茶余饭后,人们或许仍把当初天水街那场爆炸和前段时间异事局的种种异动当作谈资,但实际上已经不复之前那么惊惶恐慌了。
在某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早晨,沈秀在床上睁开了眼睛。
看着头顶从陌生变得熟悉起来的天花板,他突然心血来潮,做下一个决定。
当睡到日上三竿才醒过来的孙磊和方航走出房间,还想着今天这一整天该怎么打发过去,没曾想沈秀却告诉他们,自己打算离开。
“噗...”
正在漱口的孙磊赶紧吐出满嘴白沫,急道:
“老沈,你咋回事,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今天说走就要走?”
“对啊沈哥,是不是你在这里住的不习惯,如果你不愿意住别墅的话,我家里还有其他几套平层,咱们可以搬过去。”
比起孙磊,方航显然更加焦急。
他之所以交好沈秀和孙磊,一方面的确是因为当初在天水街的时候两人救了他,沈秀之后又再一次救了他一命。
但更重要的一点却是,沈秀有能力凭一己之力干掉那种暴虐凶残的怪物,这样的人即便已经没有异事局调查员的身份,也足以让许多人奉为座上宾。
他方家家里的确有点钱,可在平常时候想要用金钱笼络这种人,不说别人会不会答应,便是连见面的机会人家很可能都不会给。
好不容易撞大运遇上沈秀这么个没架子的“高人”,他哪能不抓紧打好关系。
要知道,自从沈秀住进丽景书香这栋别墅以后,之前还为重建梧桐苑的事忙得不可开交的他已经开始当起了甩手掌柜,每天就围着沈秀转。
若是沈秀现在离开的话,那他这段时间以来的“心血”不就白费了吗?
已经穿戴整齐的沈秀无奈地看着两人,说道:
“不关你们的事,这别墅我也住得很舒服,我要走是因为有些事需要处理。”
说着,他见两人还想出声挽留,赶紧说道:
“得了,你俩就别废话了,这么婆婆妈妈让别人看见了,还以为咱们仨之间有什么,你们又不是没我的联系方式,等我的事处理完了还会再来天都的,到时候再聚。”
见沈秀如此坚决,各有目的的两人即便再不舍得,也只能叹气。
“那老沈你可记住了,等把事情处理完,就来天都找我们。”孙磊满脸怨念地说道。
作为沈秀室友的他哪能不知道,自己如今能住进梦寐以求的别墅小区,全都是沾了沈秀的光。
沈秀这一走,他哪还好意思继续留在这里,即便方航愿意,他也会搬回出租屋。
沈秀笑着点点头。
这时,方航突然说道:
“沈哥,咱们三个认识这么些天,还没好好在一起吃过一顿饭,要不然你推迟一天再走,今天我做东,请你们好好搓一顿。”
沈秀要处理的事并不急于一时,只是推迟一天的话倒也没什么。
沈秀迟疑了一下,便点头答应下来。
这个时间差不多也临近午饭时间,孙磊和方航赶紧拾掇了一下,三人便出了门。
方航做东,吃饭的地点自然也由他决定。
原本他是打算带着沈秀和孙磊去一家连他这种身家的人都舍得不经常去的高档次饭店,但电话打过去订位置的时候却被告知今日已经没有用餐名额了。
方航只得闷闷地带着两人去了一家略逊一筹的酒店。
吱...
来到目的地,方航将车刹停,绷着脸开门下车。
见他这副模样,孙磊翻了个白眼,倒是沈秀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行了,这次没吃着,大不了下次我来天都再吃,反正只要他不倒闭,总有机会的。”
听到这话,方航勉强点点头。
虽说这家酒店的档次略逊于方航原计划去的饭店,但对于从没有进过高档餐厅的沈秀和孙磊二人,这里已经是顶好的了。
再加上孙磊有意寻找一些两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这一餐吃得是宾主尽欢。
临到结账的时候,孙磊看到账单上那足以抵得上他大半年收入的数字时,眼睛差点都瞪出来。
沈秀虽然没有像孙磊那样不堪,却依然暗暗咂舌。
酒足饭饱,方航便打算安排两人到楼上“消遣”一下,可就在等待电梯的时候,有人突然走近,一手就将沈秀肩膀搂住。
“秀儿!”那人惊喜道。
秀儿?
孙磊和方航一阵恶寒,心底骤然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
这家伙莫非跟沈秀之间有什么?
作为当事人的沈秀在听到这个称呼之后,出现了一瞬间的恍惚。
这个称呼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不知道被人叫了多少回了,来到这个世界却是头一遭。
强烈的时空错位感在这两个字响起的刹那将沈秀完全笼罩,他差点以为自己还待在那个夜晚能自由出去逛夜市的世界。
那人见沈秀没有吭声,搂住沈秀的胳膊顿时一用力,不悦道:
“哟,秀儿,行啊你,这么久没联系就不认识哥们了?”
沈秀微微侧头看他。
这人身材高大,足足比沈秀高出一颗脑袋,还长着一张圆脸,即便已经精心修剪过,但依然能让人一眼就看出他满脸都有络腮胡,整个一匪气十足。
毫无疑问,在沈秀穿越过来之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人。
他仔细在脑中搜索这家伙的信息,很快便找到了对应的资料。
“老大?你怎么也在天都?”
被沈秀叫作老大的络腮胡咧嘴一笑,重重拍了一下沈秀后背,朗声道:
“我在这里没什么稀奇的,家里有产业在这边,倒是你小子不是说一辈子都要待在洛桑的吗,怎么又会到天都来?”
沈秀心头一动,苦笑道:
“我女朋友要过来,我只能跟着。”
“女朋友?”络腮胡睁大了眼睛左看右看,“人在哪呢,快叫出来让我瞧瞧。”
沈秀叹了口气,摆摆手:
“别看了,人不在这里,而且我俩也分了,今天跟朋友吃完饭,就要离开这片伤心地了。”
听到这位曾经在大学时期同住一个寝室的老幺居然又成了单身狗,络腮胡笑道:
“行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唉声叹气什么个劲儿,等哪天你到景都来,我给你介绍十个八个好妹妹。”
话音刚落,络腮胡兜里就传出一阵铃声。
他掏出看了看,不禁皱起两条浓眉,似乎这通来电让他有些恼火。
沈秀眨巴眼睛,很识趣地说道:
“行了老大,你有事就去忙,等你空了咱们再联系。”
铃声不停响着,络腮胡不耐烦地挂断,歉意地看着沈秀,说道:
“那可就说好了,你小子电话没变吧,可别到时候成了空号。”
“没变。”沈秀淡淡笑道。
话音未落,络腮胡手机再一次响起,他无奈对着沈秀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快速离去。
年关已过,天都市的天气也变得越来越好。
虽然初春时节的气温依然未曾比冬日暖和多少,但对于天都这座靠近亚热带地区的滨海城市而言,已经不足以让人觉得严寒了。
这段时间以来,天都市的“异常情况”似乎也随着气温缓慢升高而渐渐消失。
在茶余饭后,人们或许仍把当初天水街那场爆炸和前段时间异事局的种种异动当作谈资,但实际上已经不复之前那么惊惶恐慌了。
在某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早晨,沈秀在床上睁开了眼睛。
看着头顶从陌生变得熟悉起来的天花板,他突然心血来潮,做下一个决定。
当睡到日上三竿才醒过来的孙磊和方航走出房间,还想着今天这一整天该怎么打发过去,没曾想沈秀却告诉他们,自己打算离开。
“噗...”
正在漱口的孙磊赶紧吐出满嘴白沫,急道:
“老沈,你咋回事,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今天说走就要走?”
“对啊沈哥,是不是你在这里住的不习惯,如果你不愿意住别墅的话,我家里还有其他几套平层,咱们可以搬过去。”
比起孙磊,方航显然更加焦急。
他之所以交好沈秀和孙磊,一方面的确是因为当初在天水街的时候两人救了他,沈秀之后又再一次救了他一命。
但更重要的一点却是,沈秀有能力凭一己之力干掉那种暴虐凶残的怪物,这样的人即便已经没有异事局调查员的身份,也足以让许多人奉为座上宾。
他方家家里的确有点钱,可在平常时候想要用金钱笼络这种人,不说别人会不会答应,便是连见面的机会人家很可能都不会给。
好不容易撞大运遇上沈秀这么个没架子的“高人”,他哪能不抓紧打好关系。
要知道,自从沈秀住进丽景书香这栋别墅以后,之前还为重建梧桐苑的事忙得不可开交的他已经开始当起了甩手掌柜,每天就围着沈秀转。
若是沈秀现在离开的话,那他这段时间以来的“心血”不就白费了吗?
已经穿戴整齐的沈秀无奈地看着两人,说道:
“不关你们的事,这别墅我也住得很舒服,我要走是因为有些事需要处理。”
说着,他见两人还想出声挽留,赶紧说道:
“得了,你俩就别废话了,这么婆婆妈妈让别人看见了,还以为咱们仨之间有什么,你们又不是没我的联系方式,等我的事处理完了还会再来天都的,到时候再聚。”
见沈秀如此坚决,各有目的的两人即便再不舍得,也只能叹气。
“那老沈你可记住了,等把事情处理完,就来天都找我们。”孙磊满脸怨念地说道。
作为沈秀室友的他哪能不知道,自己如今能住进梦寐以求的别墅小区,全都是沾了沈秀的光。
沈秀这一走,他哪还好意思继续留在这里,即便方航愿意,他也会搬回出租屋。
沈秀笑着点点头。
这时,方航突然说道:
“沈哥,咱们三个认识这么些天,还没好好在一起吃过一顿饭,要不然你推迟一天再走,今天我做东,请你们好好搓一顿。”
沈秀要处理的事并不急于一时,只是推迟一天的话倒也没什么。
沈秀迟疑了一下,便点头答应下来。
这个时间差不多也临近午饭时间,孙磊和方航赶紧拾掇了一下,三人便出了门。
方航做东,吃饭的地点自然也由他决定。
原本他是打算带着沈秀和孙磊去一家连他这种身家的人都舍得不经常去的高档次饭店,但电话打过去订位置的时候却被告知今日已经没有用餐名额了。
方航只得闷闷地带着两人去了一家略逊一筹的酒店。
吱...
来到目的地,方航将车刹停,绷着脸开门下车。
见他这副模样,孙磊翻了个白眼,倒是沈秀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行了,这次没吃着,大不了下次我来天都再吃,反正只要他不倒闭,总有机会的。”
听到这话,方航勉强点点头。
虽说这家酒店的档次略逊于方航原计划去的饭店,但对于从没有进过高档餐厅的沈秀和孙磊二人,这里已经是顶好的了。
再加上孙磊有意寻找一些两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这一餐吃得是宾主尽欢。
临到结账的时候,孙磊看到账单上那足以抵得上他大半年收入的数字时,眼睛差点都瞪出来。
沈秀虽然没有像孙磊那样不堪,却依然暗暗咂舌。
酒足饭饱,方航便打算安排两人到楼上“消遣”一下,可就在等待电梯的时候,有人突然走近,一手就将沈秀肩膀搂住。
“秀儿!”那人惊喜道。
秀儿?
孙磊和方航一阵恶寒,心底骤然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
这家伙莫非跟沈秀之间有什么?
作为当事人的沈秀在听到这个称呼之后,出现了一瞬间的恍惚。
这个称呼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不知道被人叫了多少回了,来到这个世界却是头一遭。
强烈的时空错位感在这两个字响起的刹那将沈秀完全笼罩,他差点以为自己还待在那个夜晚能自由出去逛夜市的世界。
那人见沈秀没有吭声,搂住沈秀的胳膊顿时一用力,不悦道:
“哟,秀儿,行啊你,这么久没联系就不认识哥们了?”
沈秀微微侧头看他。
这人身材高大,足足比沈秀高出一颗脑袋,还长着一张圆脸,即便已经精心修剪过,但依然能让人一眼就看出他满脸都有络腮胡,整个一匪气十足。
毫无疑问,在沈秀穿越过来之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人。
他仔细在脑中搜索这家伙的信息,很快便找到了对应的资料。
“老大?你怎么也在天都?”
被沈秀叫作老大的络腮胡咧嘴一笑,重重拍了一下沈秀后背,朗声道:
“我在这里没什么稀奇的,家里有产业在这边,倒是你小子不是说一辈子都要待在洛桑的吗,怎么又会到天都来?”
沈秀心头一动,苦笑道:
“我女朋友要过来,我只能跟着。”
“女朋友?”络腮胡睁大了眼睛左看右看,“人在哪呢,快叫出来让我瞧瞧。”
沈秀叹了口气,摆摆手:
“别看了,人不在这里,而且我俩也分了,今天跟朋友吃完饭,就要离开这片伤心地了。”
听到这位曾经在大学时期同住一个寝室的老幺居然又成了单身狗,络腮胡笑道:
“行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唉声叹气什么个劲儿,等哪天你到景都来,我给你介绍十个八个好妹妹。”
话音刚落,络腮胡兜里就传出一阵铃声。
他掏出看了看,不禁皱起两条浓眉,似乎这通来电让他有些恼火。
沈秀眨巴眼睛,很识趣地说道:
“行了老大,你有事就去忙,等你空了咱们再联系。”
铃声不停响着,络腮胡不耐烦地挂断,歉意地看着沈秀,说道:
“那可就说好了,你小子电话没变吧,可别到时候成了空号。”
“没变。”沈秀淡淡笑道。
话音未落,络腮胡手机再一次响起,他无奈对着沈秀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快速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