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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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是等到最后一刻,才风风火火地坐出租车赶到车站,满心欢喜地看见通往龙泉的客车依然蹲在原地,慢条斯理地拖延着发车的时间,好像一直在恭候我的姗姗来迟,已然是末班车了。想起一首诗的名字,公共汽车总是在你绝望的时候开来,准备给它对个诗的“下联”:末班车总要带走最后一位乘客。一个人总是犯同样的错误,就是性格问题了。谁说的,忘了,反正我上班时也是这样,不到迟到的钟点逼近,断断不会蹬上自行车一路狂奔。一不小心就变成了这样一个松松垮垮的人。好在上学时特乖,喜欢遵守纪律,单位开始实行签到制了,我就再也没有迟到过,可惜客车依然会为了多拉一个客人而晚点发车。这里面好像埋藏了一个隐喻。

    车上已经挤得满满当当,我坐在覆盖着发动机的铁壳上,背朝前,脸朝后,正巧撞上两条大腿捧着一个屁股迎面扑来,把身体扭向左边,看见一个凶巴巴的小伙子,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正是动物凶猛的年龄,赤裸着上身跳上车来,左肩上纹了一匹长着一对绿翅膀的红色小马驹,线条简单,肉感强烈,伸手扶了扶靠在车窗上一面长镜,想必是先前放在那里的,厉声对坐在旁边的一老一少说,都别往后靠,挤碎了你们赔!少年说,那不行,你还是抱着吧,路颠得厉害。老头戴个草帽,样子滑稽,声音也油腔滑调的,说惹不起还躲不起?!说罢站起身来,钻到前面,和司机并肩坐在一起,和我对起了脊梁骨。

    车缓缓开动了。我已经一个月没有回农村老家了。回家,回家,默默地在心底唱起顺子的回家,那首萨克斯名曲的旋律又接踵而至,自然而然地想起一点儿关于艺术的事情。在我看来,所有搞艺术的人,都应该怀抱经典意识,一门心思创造经久不衰的艺术,它们不会被时间的流沙所掩埋,反而会让时间的沙子变成黄金镀在上面。否则,不如不搞,什么破烂,什么垃圾,都往外扔太倒人胃口了。幸亏我的胃口还没有被完全败坏,在读书、看电影上,极端挑剔,迹近偏执。在我看来,中国文学一副窝囊的面孔,古典的,缺乏大智慧,现代的,充满意识形态,当代的,多是些对“跨掉的一代”的作品的拙劣模仿;中国电影刚刚走上工业化的路子,而第六代导演刚刚走上国际化叙事路线

    客车又改道了,没有按既定的路线去绕一个命中注定的大弯儿。临近十字路口的安全岛时,司机开始指挥站在过道里的乘客赶紧蹲下身子,说让“马路橛子”截住谁也走不了。坐在旁边的老头也跟着起哄,说前方发现敌情,同志们卧倒。真是个老可爱。客车刚刚离开安全岛,老头又吆喝了一声,把我逗乐了:“平安无事喽”旅途中邂逅一个有趣的同路人是非常美好的事情,不管路程有多么短促。不知道有没有人专门为了路上的“艳遇”而出远门,抽空想写个这样的小说。

    客车已经驶入郊区。麦事儿已近尾声,满目都是麦茬的“疮痍”对于那些麦茬的情感,得自童年时跟母亲下地种玉米,在麦茬中间刨个小坑,投进两三粒玉米种子,再用土轻轻埋上,在麦茬中穿行,常常把脚踝和脚面扎出血来。关于麦子的诗,只记得伊沙的那首饿死诗人,其它的全是狗屎,甚至连海子也不例外。而那首诗也是唾骂那些不干农活却津津乐道农事的乡土诗人的。那些麦茬,像一具具被砍掉头颅的尸体,让下半身昂然挺立,悲壮不已。而伊沙是这样写的:“北方的麦子自个儿长大了/它们挥舞着一弯弯阳光之镰/割断麦杆/自己的脖子/割断与土地最后的联系”而“城市中最伟大的懒汉/做了诗歌中光荣的农夫”而我是个懒汉,向来鄙视落后的农业劳动,断断不会去昧着良心去复述农业。但母亲却每每用行动狠打我的耳光:那些麦茬,那些属于我家的二亩麦田里的麦茬,都是她一镢头一镢头地刨出来,然后一寸一寸把土地整平的啊回家的路程接近三分之一,客车将经过一个香料厂,大家远远地就掩起了鼻口,屏住了呼吸,这时老头指着香料厂院内的影壁上的四个红漆大字“香飘全球”破口大骂,那久违了的让人恶心的“恶香”再次冲进我的鼻腔,再次唤起我对那些污染企业的憎恨。这个该死的香料厂是小城城东的一家香料公司的子厂,那个该死的香料公司,让我居住的那个小区成天乌烟瘴气,公司附近的一家人的孩子闻到那里的气味就放声大哭,终于一家人都搬走了。而我们只有怨声载道,却一筹莫展。毕竟人家是市里的利税大户!有时我会咬牙切齿地唾骂,中国人逆来顺受的潜力真是无比巨大,我们的生活质量有时简直连猪狗都不如!也常常恶向胆边生,想像董存瑞一样,举起炸药包和这些该死的污染企业同归于尽。好在我还有个农村老家,一个没有被任何污染企业强奸的美好家园,期待我的回归。而一辈子都在小城生活的居民,你们为什么不愤怒,为什么不愤起

    客车又不得不绕道而行了,快到家门口了,却要绕到另一个村子里折回来,因为村头的小桥的修复工程还没有完工。而绕道所经过的小桥也已经破破烂烂了,这时老头又发话了,唉,咱这里就是这样,什么事儿不迫在眉睫就不会动手。老头的话再次让我折服。我却不禁在想,八成我老了也是他那般模样吧,可喜的是还能变愤怒为嬉笑,而不会自己生闷气把自己气死。

    客车在邻村逗留,陆续有人下去。旁边凶巴巴的小伙子站起身来,开始穿衣服,看来是这个村里的。邻村向来是恶名昭著的,民风粗俗,人也野蛮,和我们村的老实敦厚简直势如天壤,想起以前耳闻的他们村里的种种丑事,我也一再煞有介事地忧患一番人口素质问题:相隔不到五六里路,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小伙子刚站起来又坐下了,十分钟后和我一起下车,扛着玻璃长镜往村西走去,我哑然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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