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新谷粒 www.xinguli.net,最快更新幸福宅一起最新章节!
她是感觉得出他们不是很喜欢她,但公婆对未来媳妇要求比较高本来就是常有的事,毕竟他们也是为了儿子的幸福着想。
“有事随时打电话给我。”
“瞧你说得好像很严重似的,他们可是你的爸妈耶!”
“我不希望他们为难你。”过去他的恋情只要在父母亲面前公开就等同见光死,从没例外。
她皱皱鼻子笑道:“搞不好是我欺负他们呢!”摆出空手道的手刀架式。
他仰头大笑。“那也不错,我爸退役后就没人陪他练身体了,你陪陪他也好,他是黑带高手。”
“我开玩笑的别当真,我的程度只能勉强和海绵宝宝里的珊迪比而已。”俏皮的吐吐舌头。
她用幽默淡化和父母间的隔阂让他很感动,以往的对象都是急着向他告状及抱怨,然后没多久就要他在父母及女友间做选择或直接提分手,他很开心能遇到书绫这样的好女孩,也感谢她能够智慧的面对较为无理的父母。
“谢谢。”他衷心说道,眼眸中蕴着温柔的光芒。
“谢什么啦!我也是为我的后半辈子着想,若是他们能和我站在同一边,嘿嘿,以后你就甭想欺负我啦!”她故作轻松状,心里其实也很明白,要伯父他们站在她这边可是比中头彩还难。
她的善解人意让吴秉钧久久说不出话来,只能透过紧握着她的手,传给她无比温暖的热度。
他很想多留一会儿,不过再度响起的手机铃声催促着他出门,只好匆匆将咖啡喝完和她吻别。
吴焕达夫妇回家时,书绫已经将清粥小菜摆上桌,笑迎他们进门。
“回来了,我准备了一些清粥小菜,需要先冲澡吗?还是先吃饭?”
“这些是你煮的啊?”张英华睐一眼餐桌。
“嗯,想说伯父伯母可能比较习惯吃粥。”心里其实很忐忑,担心自己猜错。
吴焕达拉下脖子上的毛巾,迳自拉开餐椅坐下。“没流什么汗,先吃吧!”
见丈夫坐下了,张英华也入座,书绫立刻为他们添稀饭,然后坐到张英华身边的位子。
她的主动亲近让张英华有些错愕,因为她对面的位子是空着的,而那里离她比较远,正常的年轻人都会选择离她远一点的位子才对。
书绫笑着向他们介绍:“这个菜心只浸泡盐水然后快炒,所以很清脆,请试试。”
“你自己腌的?”他们异口同声。
“嗯,昨天夜里起来腌的,想说外面卖的腌制品都有加一些防腐剂及化学香料,而且也分辨不出是不是黑心食品,干脆自己做最安心也最健康,仅用盐水腌渍几小时,不但能保持菜心的鲜度与脆度,口味也因为将盐水吸收而适中。”这简单的小妙招是向阿基师学的啦!
吴焕达原本刚硬严肃的脸部表情变得较为和缓。“那这个呢?”
“也是刚刚才煮的面筋,之前秉钧常提到很想念伯母煮的面筋,所以就试着煮煮看,不过肯定是和伯母煮的差远了,因为他还是常说想念伯母煮的。”这是从昨晚秉钧提到伯母常煮的菜中联想到的,希望这善意的赞美能拉近她和伯母的距离。
“秉钧爱吃我煮的菜没错。”听到儿子喜欢她煮的菜,张英华果然露出得意的笑容。
“嗯嗯,不只这个,他还说伯母做的东坡肉简直无人能及,味道香到连邻居都会特地到家里向伯母请教,还有南瓜饭、鱼香茄子也都是伯母擅长的。”她把秉钧告诉她的加以“修饰”
“那是他不挑嘴,煮饭没什么师傅,靠的是经验的累积。”张英华一反刚刚喜悦的态度,淡淡应道。
“是。”
“先吃饭吧,这几道菜都做得不错。”转眼间,吴焕达已经吃完一碗稀饭了。
书绫注意到他的碗已经空了,询问过他后立刻为他再添一碗。
三人专心吃着粥,书绫却突然大叫一声。“对了!”
两老同时将注意力拉至她脸上。
“我还另外蒸了馒头。”差点忘了这件事。
“都煮稀饭了,干么还蒸馒头?”张英华一脸不悦。
书绫从锅子里将还热腾腾的馒头送上桌。“这是正宗的山东馒头,跟巷口的郝伯伯买的,他的馒头又q又扎实,真的真材实料,想说伯父可能会想念馒头的味道,我只蒸了两颗。”
“不就两颗馒头,热了就热了吧!”吴焕达说得不以为意,但闪闪发亮的眼神已泄漏他的欢欣。
既然丈夫同意,张英华也就不再提这个话题,书绫与他们之间原本所存在的隔阂,因为这顿早餐而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
吃完早餐,吴焕达夫妇改坐到客厅看新闻,书绫切了一小盘水果送上后,就到阳台洗衣服去了。
张英华将书绫的一切所为都看在眼里,从早餐的内容可以看出她确实很用心,而刚刚书绫到阳台时,她也故意不出声,想看看书绫会如何处理她放在洗衣篮里的脏衣服。结果书绫悄悄把洗衣篮里的衣服按照深浅分类洗涤,完美的处理程序让她挑不出毛病。
虽然书绫今天的表现和昨天比起来好很多,但她还是认为秉钧应该要搭配条件更好的女人才对,书绫终究和她心目中的理想媳妇有一段差距,至少,在家世及职业这一关就不合格。
趁着丈夫看完新闻回房睡回笼觉的时候,她把书绫找来客厅,打算当面和她谈清楚。
“有些话我还是直接说了吧!我看得出你很努力,确实也让我们对你的印象好转,不过我们就秉钧一个孩子,养大一个孩子并不容易,教育孩子成为人中龙更不简单,好不容易盼到秉钧终于功成名就,我除了希望他能找到一个家世条件很好的小姐外,也希望会是个能帮助他事业蒸蒸日上的贤内助。”
张英华停顿一会儿,看她表情依然平静的认真听着,才又继续说道:“你很好,是好女孩,看得出秉钧很喜欢你,但是,你也知道在工作上你并不能帮上他什么,而且你会和秉钧同居,应该和哥哥嫂嫂的关系不好吧?虽然我们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好歹也是个小康家庭,焕达是职业军人,对秉钧的教育是一板一眼,当然也希望媳妇的家世是清清白白,不会有什么纠纷的。”话越说越明了。
书绫继续保持缄默,不是她不回应,而是她想让伯母一次把话说完,无论伯母对她有什么不满,一鼓作气的全部说出来也好,不管是什么困难她都会想办法度过。
“过去的女人单纯的只想找个好人家嫁了,就算再辛苦,只要一辈子生活无虞也就满足;现在的女人也想找好人家,可以狠狠捞一笔的好人家,你懂这意思吗?就是不需长相厮守,只要财产全有,拿了就走的例子我们见过太多太多了,我当然知道你不是这种人,但是你却不适合秉钧,还是离开吧,别再耽误他。”
她轻睐书绫一眼。“如果你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提出来讨论。”
在她保守传统的观念里,这样的事得付出一笔“赡养费”才能解决。
书绫抬眸坦然的直视张英华。“谢谢伯母的提醒,我和秉钧虽然从事不相干的职业,但其实并不影响生活,反而感情更好,如果我们从事相关的行业,那不是等于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话题都绕着工作打转?这样的生活,不只是我们,换作是伯母您应该也不能接受吧!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女人绝对不会是男人的事业伙伴,而是能给他温暖、把家庭照顾好,让他无后顾之忧的女人,伯父和您就是最棒的例子。伯母您也不是职业军人呀!因为您全心全意的照顾家里,所以伯父才能在职场上尽情发挥,秉钧这么有成就,也全都得归功于您!”
书绫的夸赞很实在,所以张英华没法反驳,还挺受用。
“我没和哥哥嫂嫂住一起,并不表示和他们的关系很差,而是不想打扰他们,何况我已经成年了,早已独立生活。我的父母早逝是事实,但不能因为这样就说家世不清白,也许伯母是因为我和秉钧同居才会这么说,可是一开始我和秉钧并非男女朋友,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却是各过各的,我们是因为相爱才决定正式同居,这是我们共同的决定,若只是我一厢情愿,秉钧也不可能会答应的。”她轻声为自己辩驳。
“秉钧的条件真的很好,他让我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虽然我没有显赫的家世,也只是一个平凡的打字员,但是一定可以像伯母支持伯父那般的支持秉钧。”
书绫直接拿张英华当范例的高招,让她一时想不到因应对策,若开口反驳她,不就等于反驳自己?!
也许,这丫头不像自己想的那样毫无内涵,而是个很有智慧的女孩。
“我知道自己的条件没有达到伯父伯母的标准,不过我会努力,除了外貌上已经无法改变,其他的部分都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除了外貌以外,还有些东西是很难改正的,比如说从小到大养成的不良习惯,而且,我们来这里也不过几天时间,你只要辛苦忍耐个几天就好了,不用这么认真。”张英华故意这样说。
“我的父母去世得比较早,所以我一直很向往全家人住在一起的热闹生活,感觉会很幸福,所以如果我们真的结婚的话,我希望能和伯父伯母住一块儿,而且我相信秉钧一定会支持我这个想法,三代同堂的画面实在是太美了。”书绫充满憧憬的编织着三代同堂的和乐画面。
这番话深切的击中张英华的罩门,她一心想和儿子同住却屡遭拒绝,现在书绫不但重新燃起她的希望,还提到三代同堂这样的梦想!她怎么可能不心动?
“儿子,我们住这么久了,你会不会嫌我们烦?”张英华趁书绫去洗澡的时间试探吴秉钧。
“怎么会?而且我最近比较忙,都是书绫在陪你们,反而对你们有点过意不去。”吴秉钧放下手中的“建筑世界”杂志。
张英华难掩欣喜的看着儿子。“所以你不觉得我们烦?”以前他们是不可能在这里留这么久的,不是他们不习惯,而是秉钧会受不了的请他们回去,好给他私人空间。
吴秉钧知道母亲会这样说,是因为他过去的态度“不佳”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书绫曾提过母亲找她长谈的事,她把所有的内容都跟他说了,也提出她的想法,他很意外她会主动提出想和父母同住的想法。
为了“保险”起见,他并没有立刻答应,担心她和父母间的和平只是短暂的,所以一直抱持着观望的态度,万一真的无法相处,那就维持现状,不需勉强。
但从书绫跟他说了以后,她和父母亲之间的互动确实如倒吃甘蔗般越来越好,父母对她也从一开始的抗拒排斥,逐渐慢慢接受。
现在他们每天和书绫一起吃早餐,看相同的电视节目,书绫工作时,妈妈还会帮忙分担家务,可见他们的关系在这段时间里真的是大跃进呀!而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他所乐见的。
“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书绫在陪你们,我最多只是晚上回来和大家一起吃饭而已,没资格说烦。”吴秉钧看着妈妈,他知道爸爸虽然假装很认真在看电视,其实很注意他们的谈话内容。
“那她有没有跟你抱怨?”张英华压低音量。
对于书绫,她和丈夫是越看越满意,越相处就越想留下来,毕竟现在有耐心和老人相处的年轻人不多了,这女孩儿真的很不错,但不免还是会担心她是勉强装出来的。
“没有!”他否决得很快。“反而是我抱怨比较多。”
她是感觉得出他们不是很喜欢她,但公婆对未来媳妇要求比较高本来就是常有的事,毕竟他们也是为了儿子的幸福着想。
“有事随时打电话给我。”
“瞧你说得好像很严重似的,他们可是你的爸妈耶!”
“我不希望他们为难你。”过去他的恋情只要在父母亲面前公开就等同见光死,从没例外。
她皱皱鼻子笑道:“搞不好是我欺负他们呢!”摆出空手道的手刀架式。
他仰头大笑。“那也不错,我爸退役后就没人陪他练身体了,你陪陪他也好,他是黑带高手。”
“我开玩笑的别当真,我的程度只能勉强和海绵宝宝里的珊迪比而已。”俏皮的吐吐舌头。
她用幽默淡化和父母间的隔阂让他很感动,以往的对象都是急着向他告状及抱怨,然后没多久就要他在父母及女友间做选择或直接提分手,他很开心能遇到书绫这样的好女孩,也感谢她能够智慧的面对较为无理的父母。
“谢谢。”他衷心说道,眼眸中蕴着温柔的光芒。
“谢什么啦!我也是为我的后半辈子着想,若是他们能和我站在同一边,嘿嘿,以后你就甭想欺负我啦!”她故作轻松状,心里其实也很明白,要伯父他们站在她这边可是比中头彩还难。
她的善解人意让吴秉钧久久说不出话来,只能透过紧握着她的手,传给她无比温暖的热度。
他很想多留一会儿,不过再度响起的手机铃声催促着他出门,只好匆匆将咖啡喝完和她吻别。
吴焕达夫妇回家时,书绫已经将清粥小菜摆上桌,笑迎他们进门。
“回来了,我准备了一些清粥小菜,需要先冲澡吗?还是先吃饭?”
“这些是你煮的啊?”张英华睐一眼餐桌。
“嗯,想说伯父伯母可能比较习惯吃粥。”心里其实很忐忑,担心自己猜错。
吴焕达拉下脖子上的毛巾,迳自拉开餐椅坐下。“没流什么汗,先吃吧!”
见丈夫坐下了,张英华也入座,书绫立刻为他们添稀饭,然后坐到张英华身边的位子。
她的主动亲近让张英华有些错愕,因为她对面的位子是空着的,而那里离她比较远,正常的年轻人都会选择离她远一点的位子才对。
书绫笑着向他们介绍:“这个菜心只浸泡盐水然后快炒,所以很清脆,请试试。”
“你自己腌的?”他们异口同声。
“嗯,昨天夜里起来腌的,想说外面卖的腌制品都有加一些防腐剂及化学香料,而且也分辨不出是不是黑心食品,干脆自己做最安心也最健康,仅用盐水腌渍几小时,不但能保持菜心的鲜度与脆度,口味也因为将盐水吸收而适中。”这简单的小妙招是向阿基师学的啦!
吴焕达原本刚硬严肃的脸部表情变得较为和缓。“那这个呢?”
“也是刚刚才煮的面筋,之前秉钧常提到很想念伯母煮的面筋,所以就试着煮煮看,不过肯定是和伯母煮的差远了,因为他还是常说想念伯母煮的。”这是从昨晚秉钧提到伯母常煮的菜中联想到的,希望这善意的赞美能拉近她和伯母的距离。
“秉钧爱吃我煮的菜没错。”听到儿子喜欢她煮的菜,张英华果然露出得意的笑容。
“嗯嗯,不只这个,他还说伯母做的东坡肉简直无人能及,味道香到连邻居都会特地到家里向伯母请教,还有南瓜饭、鱼香茄子也都是伯母擅长的。”她把秉钧告诉她的加以“修饰”
“那是他不挑嘴,煮饭没什么师傅,靠的是经验的累积。”张英华一反刚刚喜悦的态度,淡淡应道。
“是。”
“先吃饭吧,这几道菜都做得不错。”转眼间,吴焕达已经吃完一碗稀饭了。
书绫注意到他的碗已经空了,询问过他后立刻为他再添一碗。
三人专心吃着粥,书绫却突然大叫一声。“对了!”
两老同时将注意力拉至她脸上。
“我还另外蒸了馒头。”差点忘了这件事。
“都煮稀饭了,干么还蒸馒头?”张英华一脸不悦。
书绫从锅子里将还热腾腾的馒头送上桌。“这是正宗的山东馒头,跟巷口的郝伯伯买的,他的馒头又q又扎实,真的真材实料,想说伯父可能会想念馒头的味道,我只蒸了两颗。”
“不就两颗馒头,热了就热了吧!”吴焕达说得不以为意,但闪闪发亮的眼神已泄漏他的欢欣。
既然丈夫同意,张英华也就不再提这个话题,书绫与他们之间原本所存在的隔阂,因为这顿早餐而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
吃完早餐,吴焕达夫妇改坐到客厅看新闻,书绫切了一小盘水果送上后,就到阳台洗衣服去了。
张英华将书绫的一切所为都看在眼里,从早餐的内容可以看出她确实很用心,而刚刚书绫到阳台时,她也故意不出声,想看看书绫会如何处理她放在洗衣篮里的脏衣服。结果书绫悄悄把洗衣篮里的衣服按照深浅分类洗涤,完美的处理程序让她挑不出毛病。
虽然书绫今天的表现和昨天比起来好很多,但她还是认为秉钧应该要搭配条件更好的女人才对,书绫终究和她心目中的理想媳妇有一段差距,至少,在家世及职业这一关就不合格。
趁着丈夫看完新闻回房睡回笼觉的时候,她把书绫找来客厅,打算当面和她谈清楚。
“有些话我还是直接说了吧!我看得出你很努力,确实也让我们对你的印象好转,不过我们就秉钧一个孩子,养大一个孩子并不容易,教育孩子成为人中龙更不简单,好不容易盼到秉钧终于功成名就,我除了希望他能找到一个家世条件很好的小姐外,也希望会是个能帮助他事业蒸蒸日上的贤内助。”
张英华停顿一会儿,看她表情依然平静的认真听着,才又继续说道:“你很好,是好女孩,看得出秉钧很喜欢你,但是,你也知道在工作上你并不能帮上他什么,而且你会和秉钧同居,应该和哥哥嫂嫂的关系不好吧?虽然我们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好歹也是个小康家庭,焕达是职业军人,对秉钧的教育是一板一眼,当然也希望媳妇的家世是清清白白,不会有什么纠纷的。”话越说越明了。
书绫继续保持缄默,不是她不回应,而是她想让伯母一次把话说完,无论伯母对她有什么不满,一鼓作气的全部说出来也好,不管是什么困难她都会想办法度过。
“过去的女人单纯的只想找个好人家嫁了,就算再辛苦,只要一辈子生活无虞也就满足;现在的女人也想找好人家,可以狠狠捞一笔的好人家,你懂这意思吗?就是不需长相厮守,只要财产全有,拿了就走的例子我们见过太多太多了,我当然知道你不是这种人,但是你却不适合秉钧,还是离开吧,别再耽误他。”
她轻睐书绫一眼。“如果你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提出来讨论。”
在她保守传统的观念里,这样的事得付出一笔“赡养费”才能解决。
书绫抬眸坦然的直视张英华。“谢谢伯母的提醒,我和秉钧虽然从事不相干的职业,但其实并不影响生活,反而感情更好,如果我们从事相关的行业,那不是等于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话题都绕着工作打转?这样的生活,不只是我们,换作是伯母您应该也不能接受吧!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女人绝对不会是男人的事业伙伴,而是能给他温暖、把家庭照顾好,让他无后顾之忧的女人,伯父和您就是最棒的例子。伯母您也不是职业军人呀!因为您全心全意的照顾家里,所以伯父才能在职场上尽情发挥,秉钧这么有成就,也全都得归功于您!”
书绫的夸赞很实在,所以张英华没法反驳,还挺受用。
“我没和哥哥嫂嫂住一起,并不表示和他们的关系很差,而是不想打扰他们,何况我已经成年了,早已独立生活。我的父母早逝是事实,但不能因为这样就说家世不清白,也许伯母是因为我和秉钧同居才会这么说,可是一开始我和秉钧并非男女朋友,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却是各过各的,我们是因为相爱才决定正式同居,这是我们共同的决定,若只是我一厢情愿,秉钧也不可能会答应的。”她轻声为自己辩驳。
“秉钧的条件真的很好,他让我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虽然我没有显赫的家世,也只是一个平凡的打字员,但是一定可以像伯母支持伯父那般的支持秉钧。”
书绫直接拿张英华当范例的高招,让她一时想不到因应对策,若开口反驳她,不就等于反驳自己?!
也许,这丫头不像自己想的那样毫无内涵,而是个很有智慧的女孩。
“我知道自己的条件没有达到伯父伯母的标准,不过我会努力,除了外貌上已经无法改变,其他的部分都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除了外貌以外,还有些东西是很难改正的,比如说从小到大养成的不良习惯,而且,我们来这里也不过几天时间,你只要辛苦忍耐个几天就好了,不用这么认真。”张英华故意这样说。
“我的父母去世得比较早,所以我一直很向往全家人住在一起的热闹生活,感觉会很幸福,所以如果我们真的结婚的话,我希望能和伯父伯母住一块儿,而且我相信秉钧一定会支持我这个想法,三代同堂的画面实在是太美了。”书绫充满憧憬的编织着三代同堂的和乐画面。
这番话深切的击中张英华的罩门,她一心想和儿子同住却屡遭拒绝,现在书绫不但重新燃起她的希望,还提到三代同堂这样的梦想!她怎么可能不心动?
“儿子,我们住这么久了,你会不会嫌我们烦?”张英华趁书绫去洗澡的时间试探吴秉钧。
“怎么会?而且我最近比较忙,都是书绫在陪你们,反而对你们有点过意不去。”吴秉钧放下手中的“建筑世界”杂志。
张英华难掩欣喜的看着儿子。“所以你不觉得我们烦?”以前他们是不可能在这里留这么久的,不是他们不习惯,而是秉钧会受不了的请他们回去,好给他私人空间。
吴秉钧知道母亲会这样说,是因为他过去的态度“不佳”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书绫曾提过母亲找她长谈的事,她把所有的内容都跟他说了,也提出她的想法,他很意外她会主动提出想和父母同住的想法。
为了“保险”起见,他并没有立刻答应,担心她和父母间的和平只是短暂的,所以一直抱持着观望的态度,万一真的无法相处,那就维持现状,不需勉强。
但从书绫跟他说了以后,她和父母亲之间的互动确实如倒吃甘蔗般越来越好,父母对她也从一开始的抗拒排斥,逐渐慢慢接受。
现在他们每天和书绫一起吃早餐,看相同的电视节目,书绫工作时,妈妈还会帮忙分担家务,可见他们的关系在这段时间里真的是大跃进呀!而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他所乐见的。
“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书绫在陪你们,我最多只是晚上回来和大家一起吃饭而已,没资格说烦。”吴秉钧看着妈妈,他知道爸爸虽然假装很认真在看电视,其实很注意他们的谈话内容。
“那她有没有跟你抱怨?”张英华压低音量。
对于书绫,她和丈夫是越看越满意,越相处就越想留下来,毕竟现在有耐心和老人相处的年轻人不多了,这女孩儿真的很不错,但不免还是会担心她是勉强装出来的。
“没有!”他否决得很快。“反而是我抱怨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