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相处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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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小姐没有听过,人不**枉少年吗?”
秦暮说道,从这个沐小姐敢当众逼着跟自己退婚的事情上,秦暮在心里就把这个沐小姐的以后地位放的很低,以后秦暮只要搬离沐家,就要娶几房妻妾压制她,反正秦家的大夫人没有她的份了。
当然不要这个女人,那是不可能的,既然她从小就跟自己定的娃娃婚,她就是自己的女人,甭提什么解除婚约不解除婚约的,只要她当过自己一天名义上的妻子,大男子主义很重的秦暮,就绝对不允许她以后跟别的男人有瓜葛,自己就算把他娶回家摆着,也会让她跟自己解除婚约,跟别的男人成亲。
秦暮可不是什么伟人,做不到牺牲自己,幸福他人的事情,这也就是昨天晚上,秦暮哪怕见到沐大小姐,以死相逼要退婚,都不同意解除婚约,在秦暮眼里,自己跟这个沐小姐虽然还没有成亲,可是从小已经定婚了,那她就是“生是自己的人,死是自己的鬼”,想跟自己解除婚约,让她另嫁他人,那是门都没有。
男人嘛,什么帽都可以带,就是不能带绿帽。
“不要叫我沐小姐,好吗?我都已经决定做你的妻子了,你以后叫我云兮好不?”
沐云兮低着头说道,俏面却红得快沁出血来。
“云兮…”
秦暮温柔地说道,对于这种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看过很多泡妞小说的秦暮,很有经验的,一听沐小姐的话,就知道这个沐小姐真的已经被自己个人魅力给征服了。
趁着这个机会,秦暮仔细打量起这位沐大小姐,这是秦暮第一次仔细打量自己的未婚妻。
身材不错,肩膀瘦弱,能引起男人的保护欲,腿很修长,夹起来肯定很舒服,秦暮特别喜欢长腿的女孩子,臀大,易生养,胸~部……看不出大小,若能亲手测量一下就好了……
可惜这个沐大小姐的眉毛微挑,凤眼蕴煞,由相及人,可以看得出,她不是一个脾气很好的女子,要不然也做不出昨日那样的事情。
不过回过头想了想,秦暮又释然了,这世上本没有完美的女人,那种长相绝美,脾气性格又温柔怡人的女子,只有现在的文学作品或电视电影才会有,真正的生活里,能有几人呀?
听到秦暮的温柔的声音,沐云兮娇躯一颤,抬眼望去,发现秦暮正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她,眸子黑亮有神,带着淡淡的自信,哪怕穿着破旧的长衫,也掩盖不了他的风采,气定神闲的朝着她微笑,他的笑容像一泓深潭,让自己情不自禁迷醉于其中。
这样的风度,这样的气度,这样让人着迷的眼神,这还是自己以前见过的那个傻子吗?
沐云兮定定的看着秦暮,不知不觉竟失了神。
同处一片屋檐下五年,这是她第一次正眼看着自己的夫婿。
他身材高挑,眉目俊朗,一双眼睛泛着莹莹亮光,目光中带着与他这个年纪并不符的淡然和世故。
他深沉的眼神,能让女人醉死在其中,从相貌上来说,自己的夫君长的挺英俊的。
尤其是他现在有令自己臣服的才华,这一点最让沐云兮痴迷了。
这个时代讲究着才子佳人,每一个待嫁闺中的女孩子,不在意自己的男人长的有多么地英俊潇洒,但必须有才华。
当她从迷醉中回过神时,沐云兮已站在她的面前,二人咫尺相对。
沐云兮心中全被羞涩占据,这是她第一次约男子见面,尽管秦暮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婿,但她仍是羞不可抑,毕竟自己还是未出阁的大姑娘呀。
终于,沐云兮似乎受不了如此沉默而尴尬的气氛,小嘴微张,细声道:“秦……秦公子。”
“你看你,我都叫你云兮了,你怎么还叫我秦公子呀,一听就特别地生份,好像咱们是第一次见面似的。”
秦暮一副不高兴的样子说道,在夜总会做过“男~公关”的秦暮,脸皮可不是一般的厚,相对于脸红耳赤的沐大小姐,秦暮可是泰然自若来的。
“那我该叫你什么呀?”
沐云兮一时想不出来,怎么称呼自己这位未婚夫,称夫君嘛,自己又还没有跟他拜堂成亲;称秦公子,真的有些显得生份。
“要不,你就叫我老公好了。”秦暮说道。
“老公?嗯……是老公公的意思吗?”
沐云兮问道,沐云兮自问自己看过不少书,是个才女,可还是有些不明白这“老公”是什么意思。
“呵呵,我还小弟弟呢,老公,就是夫君的意思。”
秦暮郁闷地说道,没办法,这里是古代,没有“老公”、“亲爱的”这些称谓。
“可我们还没有成亲呀?”
沐云兮红着脸说道,没有拜堂成亲,女人是不能叫自己男人夫君的,要不然会被认为伤风败俗的。
“算了,你就叫我情哥哥好了。”
秦暮说道,反正自己这个“秦”,跟情哥哥的“情”同音,跟叫老公没有什么区别。
“秦哥哥…”
沐云兮红着脸叫道,反正未婚男女兄妹相称,在大秦不犯礼数,沐云兮也欣然接受。
“云兮妹妹…,不知道你唤情哥哥我来有什么事情呀,要是谈情说爱的话,咱们到房间里岂不是更好呀。”
秦暮一脸猥~琐地说道,这个地方虽然挺偏僻的,可也不是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呀,怎么说情到浓时,这身体怎么也会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的。
“秦哥哥,你说笑了,我今天请你来,是有些事情请教你的。”
沐云兮黛眉轻蹙地说道,对于未出阁的女孩子,她的闺房就是男人的禁地,就是亲生父亲,也不能随便进入,更别说还没有拜过堂的夫君了。
“什么事情呀,你说就是了,咱们是夫妻,不用这么客气。”
秦暮说道,对于古代这种文绉绉的说话方式,秦暮还是有些不适应,还是喜欢说白口话,简单明了。
“情哥哥,我想问你那首《长门赋》真的是你做的吗?”沐云兮紧张地问道。
“你说呢?”秦暮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
“肯定是你做的。”沐云兮肯定地说道。
“哦,你怎么知道的呀。”
秦暮没有否定,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说什么司马相如来的,自己既然第一个把它给唱出来,就是自己的了。
“因为这首词唱出了你的心声,也只有这样,你才能做出这样绝世的佳作,这样的佳作要是没有那样的心境,是做不出来的。”
沐云兮说道,在沐云兮心里,觉得这是秦暮为了向自己表达相思之情,做出的这首词曲。
“那个,云兮妹妹,你既然已经知道,我做这首词曲是为了你,你也知道,我对你的情谊,你以后要对我好点哦。”
秦暮眼睛一转说道,既然这位大小姐她自己这么认为了,自己就遂了她的意就好了。
“嗯……”沐云兮低声应道,作为女人对自己夫君好,那是应该的。
“对了,云兮妹妹,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变聪明了呀?”
秦暮问道,要知道最关心自己为什么变聪明的应该是自己这个未婚妻来的,可是到现在她都没有问这个问题,这让秦暮有些抓狂了。
“这个很重要吗?”云兮看了眼秦暮说道。
“难道不重要吗?”
秦暮有些不明白地问道,看来真的是“女人的心,海底的针”,让人琢磨不透呀。
“为什么秦哥哥你变聪明了,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未来夫君不傻了,这我就满意了。”
沐云兮说道,在普通百姓家十五六岁的女子早已成亲当了娘,而她,十八岁的大姑娘,至今仍被养在深闺,出嫁之日遥遥无期,她已隐隐成了沐府,甚至整个栗原郡的笑话,家里不愿,自己也不想嫁给一个傻子,自己的青春也由此被耽误下来。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想男人,想出嫁,要不然沐云兮也不会昨晚演那出,目的就是想早点出嫁。
现在好了,自己的未婚夫变的才华横溢了,沐云兮哪里管他为什么变聪明了,只要他配的上自己,自己就嫁了。
“呵呵,云兮妹妹,你手好些了没有?”秦暮看着沐云兮抱着扎布的小手问道。
“好很多了,大夫说了伤口不深,敷些药,很快就会好的。”沐云兮说道,要是早知道自己这个未婚夫会变聪明,自己何苦伤了自己呀。
“那……那会不会留疤呀!”
秦暮关心地问道,要知道自己漂亮的娘子,手上有些大疤痕,这个就不太好了。
“大夫说了,不会留伤疤的。”
沐云兮说道,女人天生爱美,沐云兮也不想自己手上以后留疤痕,所以用刀割的伤口很小,敷些名贵的中药,就不会留疤痕了。
“不留疤好,不留疤好。”
秦暮开心地说道,没有想到这个大秦朝的医疗水平这么高呀,连伤疤都能去除掉。
“秦哥哥,你能不能再给我弹一曲《长门赋》呀,我想听。”沐云兮期待地看着秦暮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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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暮说道,从这个沐小姐敢当众逼着跟自己退婚的事情上,秦暮在心里就把这个沐小姐的以后地位放的很低,以后秦暮只要搬离沐家,就要娶几房妻妾压制她,反正秦家的大夫人没有她的份了。
当然不要这个女人,那是不可能的,既然她从小就跟自己定的娃娃婚,她就是自己的女人,甭提什么解除婚约不解除婚约的,只要她当过自己一天名义上的妻子,大男子主义很重的秦暮,就绝对不允许她以后跟别的男人有瓜葛,自己就算把他娶回家摆着,也会让她跟自己解除婚约,跟别的男人成亲。
秦暮可不是什么伟人,做不到牺牲自己,幸福他人的事情,这也就是昨天晚上,秦暮哪怕见到沐大小姐,以死相逼要退婚,都不同意解除婚约,在秦暮眼里,自己跟这个沐小姐虽然还没有成亲,可是从小已经定婚了,那她就是“生是自己的人,死是自己的鬼”,想跟自己解除婚约,让她另嫁他人,那是门都没有。
男人嘛,什么帽都可以带,就是不能带绿帽。
“不要叫我沐小姐,好吗?我都已经决定做你的妻子了,你以后叫我云兮好不?”
沐云兮低着头说道,俏面却红得快沁出血来。
“云兮…”
秦暮温柔地说道,对于这种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看过很多泡妞小说的秦暮,很有经验的,一听沐小姐的话,就知道这个沐小姐真的已经被自己个人魅力给征服了。
趁着这个机会,秦暮仔细打量起这位沐大小姐,这是秦暮第一次仔细打量自己的未婚妻。
身材不错,肩膀瘦弱,能引起男人的保护欲,腿很修长,夹起来肯定很舒服,秦暮特别喜欢长腿的女孩子,臀大,易生养,胸~部……看不出大小,若能亲手测量一下就好了……
可惜这个沐大小姐的眉毛微挑,凤眼蕴煞,由相及人,可以看得出,她不是一个脾气很好的女子,要不然也做不出昨日那样的事情。
不过回过头想了想,秦暮又释然了,这世上本没有完美的女人,那种长相绝美,脾气性格又温柔怡人的女子,只有现在的文学作品或电视电影才会有,真正的生活里,能有几人呀?
听到秦暮的温柔的声音,沐云兮娇躯一颤,抬眼望去,发现秦暮正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她,眸子黑亮有神,带着淡淡的自信,哪怕穿着破旧的长衫,也掩盖不了他的风采,气定神闲的朝着她微笑,他的笑容像一泓深潭,让自己情不自禁迷醉于其中。
这样的风度,这样的气度,这样让人着迷的眼神,这还是自己以前见过的那个傻子吗?
沐云兮定定的看着秦暮,不知不觉竟失了神。
同处一片屋檐下五年,这是她第一次正眼看着自己的夫婿。
他身材高挑,眉目俊朗,一双眼睛泛着莹莹亮光,目光中带着与他这个年纪并不符的淡然和世故。
他深沉的眼神,能让女人醉死在其中,从相貌上来说,自己的夫君长的挺英俊的。
尤其是他现在有令自己臣服的才华,这一点最让沐云兮痴迷了。
这个时代讲究着才子佳人,每一个待嫁闺中的女孩子,不在意自己的男人长的有多么地英俊潇洒,但必须有才华。
当她从迷醉中回过神时,沐云兮已站在她的面前,二人咫尺相对。
沐云兮心中全被羞涩占据,这是她第一次约男子见面,尽管秦暮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婿,但她仍是羞不可抑,毕竟自己还是未出阁的大姑娘呀。
终于,沐云兮似乎受不了如此沉默而尴尬的气氛,小嘴微张,细声道:“秦……秦公子。”
“你看你,我都叫你云兮了,你怎么还叫我秦公子呀,一听就特别地生份,好像咱们是第一次见面似的。”
秦暮一副不高兴的样子说道,在夜总会做过“男~公关”的秦暮,脸皮可不是一般的厚,相对于脸红耳赤的沐大小姐,秦暮可是泰然自若来的。
“那我该叫你什么呀?”
沐云兮一时想不出来,怎么称呼自己这位未婚夫,称夫君嘛,自己又还没有跟他拜堂成亲;称秦公子,真的有些显得生份。
“要不,你就叫我老公好了。”秦暮说道。
“老公?嗯……是老公公的意思吗?”
沐云兮问道,沐云兮自问自己看过不少书,是个才女,可还是有些不明白这“老公”是什么意思。
“呵呵,我还小弟弟呢,老公,就是夫君的意思。”
秦暮郁闷地说道,没办法,这里是古代,没有“老公”、“亲爱的”这些称谓。
“可我们还没有成亲呀?”
沐云兮红着脸说道,没有拜堂成亲,女人是不能叫自己男人夫君的,要不然会被认为伤风败俗的。
“算了,你就叫我情哥哥好了。”
秦暮说道,反正自己这个“秦”,跟情哥哥的“情”同音,跟叫老公没有什么区别。
“秦哥哥…”
沐云兮红着脸叫道,反正未婚男女兄妹相称,在大秦不犯礼数,沐云兮也欣然接受。
“云兮妹妹…,不知道你唤情哥哥我来有什么事情呀,要是谈情说爱的话,咱们到房间里岂不是更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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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哥哥,你说笑了,我今天请你来,是有些事情请教你的。”
沐云兮黛眉轻蹙地说道,对于未出阁的女孩子,她的闺房就是男人的禁地,就是亲生父亲,也不能随便进入,更别说还没有拜过堂的夫君了。
“什么事情呀,你说就是了,咱们是夫妻,不用这么客气。”
秦暮说道,对于古代这种文绉绉的说话方式,秦暮还是有些不适应,还是喜欢说白口话,简单明了。
“情哥哥,我想问你那首《长门赋》真的是你做的吗?”沐云兮紧张地问道。
“你说呢?”秦暮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
“肯定是你做的。”沐云兮肯定地说道。
“哦,你怎么知道的呀。”
秦暮没有否定,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说什么司马相如来的,自己既然第一个把它给唱出来,就是自己的了。
“因为这首词唱出了你的心声,也只有这样,你才能做出这样绝世的佳作,这样的佳作要是没有那样的心境,是做不出来的。”
沐云兮说道,在沐云兮心里,觉得这是秦暮为了向自己表达相思之情,做出的这首词曲。
“那个,云兮妹妹,你既然已经知道,我做这首词曲是为了你,你也知道,我对你的情谊,你以后要对我好点哦。”
秦暮眼睛一转说道,既然这位大小姐她自己这么认为了,自己就遂了她的意就好了。
“嗯……”沐云兮低声应道,作为女人对自己夫君好,那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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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暮问道,要知道最关心自己为什么变聪明的应该是自己这个未婚妻来的,可是到现在她都没有问这个问题,这让秦暮有些抓狂了。
“这个很重要吗?”云兮看了眼秦暮说道。
“难道不重要吗?”
秦暮有些不明白地问道,看来真的是“女人的心,海底的针”,让人琢磨不透呀。
“为什么秦哥哥你变聪明了,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未来夫君不傻了,这我就满意了。”
沐云兮说道,在普通百姓家十五六岁的女子早已成亲当了娘,而她,十八岁的大姑娘,至今仍被养在深闺,出嫁之日遥遥无期,她已隐隐成了沐府,甚至整个栗原郡的笑话,家里不愿,自己也不想嫁给一个傻子,自己的青春也由此被耽误下来。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想男人,想出嫁,要不然沐云兮也不会昨晚演那出,目的就是想早点出嫁。
现在好了,自己的未婚夫变的才华横溢了,沐云兮哪里管他为什么变聪明了,只要他配的上自己,自己就嫁了。
“呵呵,云兮妹妹,你手好些了没有?”秦暮看着沐云兮抱着扎布的小手问道。
“好很多了,大夫说了伤口不深,敷些药,很快就会好的。”沐云兮说道,要是早知道自己这个未婚夫会变聪明,自己何苦伤了自己呀。
“那……那会不会留疤呀!”
秦暮关心地问道,要知道自己漂亮的娘子,手上有些大疤痕,这个就不太好了。
“大夫说了,不会留伤疤的。”
沐云兮说道,女人天生爱美,沐云兮也不想自己手上以后留疤痕,所以用刀割的伤口很小,敷些名贵的中药,就不会留疤痕了。
“不留疤好,不留疤好。”
秦暮开心地说道,没有想到这个大秦朝的医疗水平这么高呀,连伤疤都能去除掉。
“秦哥哥,你能不能再给我弹一曲《长门赋》呀,我想听。”沐云兮期待地看着秦暮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