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亲爱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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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阿浩垂头不语。
突然,寂静半响的门外又传来他儿子断断续续叫喊声,那孩子在喊老爸……歇斯底里。
杨阿浩突然把脸埋在桌子上大哭起来。
秦默面上显出一丝难得的轻松,离开前对王宽道:“至于具体情况你们仔细盘问就好,我任务完成了。”
出了审讯室,见斜对面的办公室一片狼藉,不难猜出是杨阿浩的儿子杨翼虎的杰作。
何队一行颇为头疼的收拾着残局,见秦默出来无奈笑笑,“那小子屡次犯事屡教不改,这会儿轮到他爸了,他又来警局大闹,看来之前在看守所的那些日子一点长进都没有。”
走廊尽头,秦默见一个铐着手铐,染着孔雀头的少年正被两位警察带着往外走,他悠悠的说:“这孩子思父心切,年龄不算大,搞乱警局办公室这件事可大可小,何不宽容一次。”
弯腰拾茶杯碎片的何晓婧楞了下,“难道秦先生另有计划?”
秦默笑笑,何晓婧命人把杨翼虎放了,且警告下不为例。
警员很快把糟乱的办公室收拾好,一堆警察围着秦大神,此神神秘莫测听何队私下说没有秦神探破不了的案子。这些年来大家都知道秦默在刑侦队挂着名还是刑侦大案的御用犯罪心理专家,可却不见其人,偶有涉及到疑难案件才会惊动对方,通常是何队私下联系大神,直到侦查夏至少女失踪案时,何队第一次带了几个警察匆匆造访8号院子,那次他们私底下对这位神秘大神议论了好几天。而大神驾临警局更是罕见,一群小年轻的警察围着叽叽咕咕暗暗私语。
何晓婧亲手给秦默倒了茶,瞥一眼屋内呜嚷呜嚷的一群人,“大家都别围着了,该干嘛干嘛去。”
一行人悻悻散去。
“见笑了,那群孩子好奇心有点强。”何晓婧把茶水递过去,“不知道大神喝不喝的惯。”
秦默笑笑,“客气了。”端起浅嘬一口。
“有一点我不明白,秦先生是如何再那么短的时间内察觉杨阿浩并非真正的凶手?”
”黄色玛莎拉蒂,几乎以假乱真的车牌号还有马萧一形容对方的人体特征,这些几乎断定凶手是杨阿浩。“秦默放掉茶杯,“但假的真不了,不可能没有一丝疑点,而这要多亏了何队砸到杨阿浩头上的那个杯子。”
“哦?”
“杨阿浩头部被砸伤,血流到唇角他貌似享受的tian了tian,这个动作已让他露出破绽。即使一个人再变态到吃人肉喝人血也不会对自己的血肉感兴趣。
假若杨阿浩是变态中的特列,偏对自己的血肉有兴趣,那么他平日除了食用那些被他无辜盯上的人的血肉一定会食用自己的。再不危及性命的前提下,他会从自己身体哪一部分来放血呢?”
何晓婧思索片刻,“胳膊或者手腕。”
“对,胳膊手腕是最方便自己取血的地方,可他的手腕虽粗糙但并无较明显的伤痕。我问他身体哪里受过伤,他回答心脏肾脏以及脚踝。心脏肾脏比较危险,他不会舍弃胳膊而选择割伤自己身体的重要部位,脚踝更是没有胳膊手腕来的简易方便,所以他并非变态中的那个特例,也就是说他对自己的血肉没兴趣。显然关于他身上的伤口他说的是实话,三处伤口是被别人捅伤。一个对自己血肉没兴趣的人在警局面对警察极力表现自己极度嗜血的一面只能说明他心虚,他再掩饰什么。”
“原来……是这样。”
“从和杨阿浩的对话中我看出他虽然性格某些方面有些变态,比如对性/虐的热衷,当我提及性/虐时他眼神表情无不自然流露出痴迷而享受的神态,这说明他确实是个热衷于性/虐的变态者。但除却谈及这一点,他的神志清晰思维正常,就是因为太过正常才显得不正常。我问他和几位死者是如何认识的,他回答的第一句话就露出破绽,你们在监控室应该听到看到了。”
何晓婧回想一下,“他说那三个女的去他在岐昙路开的鲜润肉店买过肉,他看着挺骚挺有味儿然后就被他惦记上了。”
“对,就是前半句。去他在岐昙路开的鲜润肉店,正常来讲,一个被警察问话的犯人不会如此详细的说出地址及细节,如果他说去他的肉店买过肉这话就没有毛病了,可他偏偏加上了肉店的详细地址及名称。还有一点,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讲,一个变态的杀人食人凶手在向外人叙述他的‘变态杰作’时是带有炫耀色彩的,他在实施变态过程中享受变态的快感,那么他也会把令他产生快感的词语用加重的语气说出来,因为他再向外人叙述的过程也是一种回味及享受。”秦默把轮椅滚到监控画面前,找出杨阿浩的那段话并放出声来。
“那三个女的去我在岐昙路开的鲜润肉店买过肉,我看着挺骚挺有味儿然后就被我惦记上了,那些女人空虚寂寞,我又有钱,不上我的套很难。前不久我勾搭上聂小碗时好像被他丈夫发现了,后来他丈夫跟踪聂小碗找到了我的工厂,然后我就当着他面把他老婆解剖了,哦我还煮了一锅人肉肝脏粥给他吃,他见了那粥没喝一口就吓死了。
“这段话中,只有岐昙路和鲜润二字他加重了语调,其他词汇诸如勾搭,解剖,人肉肝脏粥,吓死了,这些令他骄傲令他产生快感及回味的词汇都没有用过重的语调修饰,这一切都说明一个问题,杀死被害人的并非他。可他为什么他要加重肉店的地址以及店名呢?显然这是他事先打好的草稿,据我推断真正的凶手并非是从鲜润肉店认识几位女受害者,一定是别的地方,杨阿浩是在替人背黑锅,那么就要做到万事巨细不能让警方查出一点可疑之处,这段话应该是真正的凶手为他专门策划的。若此假设成立,那么当你们去鲜润肉店调查时一定能发现三位女死者生前出现在店里的证据,或是监控或是人证。有凭有证才能水到渠成才更有利于杨阿浩把所有罪过揽下。”
何队听完对方环环相扣的分析推理,惊骇之余是对秦默的欣赏。
“其实杨阿浩是聪明的,他言辞污秽想把你们激怒令你们失去冷静,这样他们的计划才更顺利。”
“所以秦先生将计就计把他激怒了。”
秦默淡笑,“小小的心理游戏而已。”
何晓婧赞同,“这就能解释杨阿浩在喝完人血再吃肉粥后为什么会吐了,因为他不是凶手更没有食人的嗜好,喝完人血已经让他备受煎熬了,再尝几口来历不明的肉粥,不喷才怪。”
“其实当时的杨阿浩已经有些慌乱,如果脑子是清醒了一定不会上当,警察给他找袋人血不难,可是从哪里去给他搜寻特殊的肉煮粥喝呢。即使真的给他找到特殊的肉,他完全可以用不明此肉来历为由拒绝,可他心虚,越是心虚越是漏洞百出。”
何晓婧一乐,“那人血是真的起作用了。”
可她转瞬间严肃起来,“现在杨阿浩不过是个替罪羊,真正的食人凶手在哪里,还会不会继续犯案,这真让人紧张又头疼。”
“食人是从杨阿浩口中说出来的,还未必是真相,也许是他混淆视听的一种手段。倘若凶手真的食人就很严重了,至少国内极少出现食人魔。”秦默沉思片刻接着问,“马展钟亲自写的那张纸条有没有查到什么新线索。”
“没有,除了马展钟的指纹以外没有发现任何疑迹。”
“看来真正的凶手变态狡猾且有相当的反侦察意识,不过再狡猾的凶手都有露出破绽的时候,我们且行且观察。”
天色已晚,何晓婧推着秦默走出刑侦队大门,没想到门口还站着乔泽风以及挂着大相机的隋胖子。
“还没走?”秦默凑过去问。
乔泽风面色有点沉重,“遇见这么大的事不放心。”
秦默淡淡一笑,对着不停鼓捣相机的隋和说:“有件事要拜托你帮忙。”
隋和刚从乔泽风口中得知这位坐轮椅的残障人士乃是个高智商的私家侦探兼犯罪心理专家,无数奇案于他手中大白天下,不过这人低调的不行,不邀功,破了案子后默默身退,可谓大师风范。这会儿他心中的崇拜正如黄河般泛滥,于是激动的说:“大大大大神吩咐,赴汤蹈火死而后已。”
秦默无奈一笑,“请不要把今天拍摄到的照片及录像公布出去,发生如此严重恶劣的案子且在未曾侦破的情况下公布于众容易引起慌乱。”
隋胖子一个劲点头,“放心放心,我一定保存好,一张都不泄露出去。”
何晓婧赞赏的看一眼秦默,“秦先生此举也是为了保护马展钟的两位孩子吧,倘若他们得知父母惨死的真相……”
“那就劳烦何队想些其他借口吧,最好一辈子都不要让那两孩子知道真相。”
马萧一那孩子不错,正值青春期,若此事曝光,刺激是不小的,恐怕不可磨灭的阴影会伴其一生。
“秦先生放心,我一会开会让那帮富有想象力又爱偷窥的骚年们想出个好借口。”何小婧指着不停从窗户口往外望的那一排人影。
乔泽风接了何队的活推着秦默往外走,“秦筝呢?是去找滕雨了么?到底是谁把滕雨劫走了?”
何晓婧也紧张起来,“不会……不会是真正的凶手吧。”当时秦筝说滕雨是被人带走了,她刚要吩咐手下搜人,可秦默却拦下了。
此刻的秦默如屠宰厂时一模一样的态度,“大家暂时不要管滕雨,先全力以赴搜查真凶。”
何晓婧以及乔泽风都有些不理解,话说的如此生硬无情这不是秦先生的作风,他怎么可能放着被无辜绑架的姑娘不管,况且这姑娘还是他身边的人。
警局门口,秦筝查案归来,他把车子停在路边再过来同大家打招呼。
秦默问:“怎样?”
“有线索了,FZ1378的车主信息已查到。”
秦默摊开手,秦筝把手中的一叠照片递过去,“范赫哲,本市人,29岁,有身家有背景,至今未婚,偏爱勾搭已婚妇女,此人精于算计不苟言笑,常年戴着黑色皮手套,据说戴了十多年了从不曾摘下,更重要的是他名下的肉食公司同杨阿浩的屠宰厂有长期合作关系。”
秦默看完照片递给何队,“你们也关注下此人。”
何晓婧仔细翻看手中照片,照片中的人身材挺拔修长,面部轮廓分明,气质冷冽,无论是生活照还是工作照,眼神总透着股阴骘,十几张照片没有一张带笑的,连微笑的表情都寻不见,最令人瞩目的是那双百分百出境的加长版黑色皮手套了。
看来此人很有的查。 </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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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默笑笑,何晓婧命人把杨翼虎放了,且警告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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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笑了,那群孩子好奇心有点强。”何晓婧把茶水递过去,“不知道大神喝不喝的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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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我不明白,秦先生是如何再那么短的时间内察觉杨阿浩并非真正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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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杨阿浩头部被砸伤,血流到唇角他貌似享受的tian了tian,这个动作已让他露出破绽。即使一个人再变态到吃人肉喝人血也不会对自己的血肉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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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婧思索片刻,“胳膊或者手腕。”
“对,胳膊手腕是最方便自己取血的地方,可他的手腕虽粗糙但并无较明显的伤痕。我问他身体哪里受过伤,他回答心脏肾脏以及脚踝。心脏肾脏比较危险,他不会舍弃胳膊而选择割伤自己身体的重要部位,脚踝更是没有胳膊手腕来的简易方便,所以他并非变态中的那个特例,也就是说他对自己的血肉没兴趣。显然关于他身上的伤口他说的是实话,三处伤口是被别人捅伤。一个对自己血肉没兴趣的人在警局面对警察极力表现自己极度嗜血的一面只能说明他心虚,他再掩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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