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水中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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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2月1日,陈晓枫身体里的运动细胞神奇般苏醒,他疯狂地迷恋上打羽毛球,执着的痴迷令他一扫浑身上下的老气横秋,光速般搭好两块固定的羽毛球场地不说,还飞快建立了一个羽毛球俱乐部,球员中有男有女,有本班的也有别班的,这些球员家境优渥,使用的运动装备都是品牌商品。
羽毛球场选址在男生宿舍楼与B2教学楼之间,坚硬的水泥地铺上厚厚的塑胶垫子,合乎标准的面积大小,墨绿色的球网一天到晚都悬挂在场地上,将近一个月过去,羽毛球活动始终进行得有条不紊,文明规矩,未曾发生过球迷起哄和殴打球员的事件。
陈晓枫对自己的筹划和管理能力十分满意,当然,羽毛球运动也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好处,那就是他的动作比以前敏捷多了,观察力和洞察力也敏锐多了。
他发现905班的卫锦嗣已经连续十多天坐在羽毛球场旁的自行车后座上吃早饭,吃饭的过程话不多。那些自行车是走读生们的,瑞林高中没有专属的学生自行车棚,走读生只好把车子停放在偏僻的B2教学楼走廊上,好在自行车的数量不多,不到二十辆,后勤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管。陈晓枫的羽毛球俱乐部成立后,这些自行车的后座自然而然地成为观众们的临时座位,抢先取得位置的人可以舒舒服服地伸长腿,笃悠悠地看比赛。
俱乐部的成员中最有名气的当属蔡一筠,她是90级的大明星,多才多艺,球也打得潇洒,所以当她上场的时候,观众特别多,卫锦嗣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陈晓枫理所当然地认为卫锦嗣是冲蔡一筠来的,所以并没有特别在意,可是时间一长,他觉察苗头不对,卫锦嗣的真正目标另有其人。
由于老教学楼拆除重建的缘故,原先教室在老教学楼的班级不得不分散到其他地方,比如901-903班,搬到B2教学楼的4楼,904-905班搬到B2的3楼,两个文科班索性搬到主楼,和教导处的领导们同在一个楼层。卫锦嗣每天坐的几乎都是同一个位置,那里正是楼梯口,是通往90级理科班的必经之路。
卫锦嗣吃饭的速度非常慢,和他在绿茵场上的灵动作风截然不同,他面朝羽毛球场地,眼睛却时而不时地往左侧的走廊眺望,那是女生宿舍楼大门的方向,90级理科班的女生要到教室,都得从卫锦嗣所在的地位置经过。
这天清晨,天气特别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滴水成冰的寒意,陈晓枫开展他本学期最后一天的晨练,对手是一个同年级的男生,球技不赖,此时临近期末考试,是以观众极少。然而卫锦嗣准时出现了,他端着一个有盖子的搪瓷碗,慢悠悠地坐到自行车的后座上,他揭开盖子,倒扣在碗底,一股白色的热气冒出来,他举起一把亮晃晃的叉子,兴致不高地绕碗里的汤粉。
陈晓枫用眼角的余光偷偷观察卫锦嗣的一举一动,果然很快发现卫锦嗣根本没在看他们打球,他看球时的眼神是飘忽的,对场地上的精彩瞬间毫无反应,当有人从走廊那头走过来,轻微的脚步声伴随着清脆甜美的笑声时,卫锦嗣整个人变得僵硬,汤从倾斜的碗里泄出来滴落在洁白的球鞋上他浑然不觉。
两条身影从他的身边翩然而过,蓝色的身影轻盈曼妙,黑色如缎的头发用一根浅紫色的发带松松地绑住,她的裤子和身上的蓝色毛衣是同一个色系的,似乎叫藏蓝色吧?陈晓枫也有一刹那间的眼睛发直,易铉同学是个美术爱好者他是知道的,却没想她能将普普通通的颜色搭配得如此生动别致。
她通身只有三种颜色,蓝色,紫色,还有波鞋和衬衣领子相同的白色,整体协调不混乱,更显得她苗条的身姿清丽无双。
卫锦嗣碗里的汤已经滴光了,他完全不知道,他歪着脖子,目送易铉和李清芳走到楼梯的尽头,消失在更高的楼层。
当他转过脸时,陈晓枫看到一个心满意足又甜蜜的微笑,他站起身,跺跺脚,盖好搪瓷碗的盖子,无视陈晓枫的友好点头示意,他眉目含情地穿过场地,慢慢地朝宿舍楼走去。
对手捡球的时候气呼呼地说:“这卫锦嗣怎么回事?脑子进水了?怎么从场上走过去了?没看见你啊?”
陈晓枫心头雪亮一片,笑道:“不打了,结束吧。”
等他收拾好装备又去食堂吃过早饭回到宿舍,看见公维羽正捧着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材料往研发室赶。自从上次在半路上拦截劝说易铉的行动失败后,公维羽已经赌气地说要放弃那个蠢女人了,搬教室后,他更是忙得脚不点地,难得有时间和陈晓枫清谈。
陈晓枫正思忖要不要把卫锦嗣的事情说出来,没想到公维羽率先挑起话题,他傻里傻气地问:“知道凤眼莲是什么吗?”
陈晓枫当然知道,不就是水葫芦吗,校园外的池塘上有的是,喂猪的材料,低贱的很。
:“知道。怎么了?”
:“有人跟我说凤眼莲比荷花好看,我不相信,但是不知道凤眼莲是什么,所以问你一下。”
不知怎么回事,陈晓枫的心跳突地加快了一拍:“谁说的?”
:“卫锦嗣。刚才他在外边和人争辩说凤眼莲是最好看的水中花,我不同意,我觉得荷花才是最美的。不过,他怎么想,跟我有什么关系?刚才懒得反驳他。”
陈晓枫脑子里浮现出易铉今天的形象,紫色的发带,蓝色的衣服,白色的衬衫,如果再多一抹黄色,不正是凤眼莲吗?这个卫锦嗣,难为他有如此发散性的想象,居然将公维羽心中的那支惊世绝艳的青莲和艳丽无骨的凤眼莲相比,如果公维羽知道,还不得活活气死?
真没想到,被大多数女生倾慕的90级最俊美的男生,居然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更不懂得浪漫风雅,明明是内心爱慕的女孩子,却比喻成无足轻重的野花,他轻浮的爱慕,如何能与公维羽的情深如海相提并论?那样清丽无双的水中莲,又岂是他有资格能采撷得的?
公维羽注定是那支水中莲的最佳守护者。
1991年12月1日,陈晓枫身体里的运动细胞神奇般苏醒,他疯狂地迷恋上打羽毛球,执着的痴迷令他一扫浑身上下的老气横秋,光速般搭好两块固定的羽毛球场地不说,还飞快建立了一个羽毛球俱乐部,球员中有男有女,有本班的也有别班的,这些球员家境优渥,使用的运动装备都是品牌商品。
羽毛球场选址在男生宿舍楼与B2教学楼之间,坚硬的水泥地铺上厚厚的塑胶垫子,合乎标准的面积大小,墨绿色的球网一天到晚都悬挂在场地上,将近一个月过去,羽毛球活动始终进行得有条不紊,文明规矩,未曾发生过球迷起哄和殴打球员的事件。
陈晓枫对自己的筹划和管理能力十分满意,当然,羽毛球运动也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好处,那就是他的动作比以前敏捷多了,观察力和洞察力也敏锐多了。
他发现905班的卫锦嗣已经连续十多天坐在羽毛球场旁的自行车后座上吃早饭,吃饭的过程话不多。那些自行车是走读生们的,瑞林高中没有专属的学生自行车棚,走读生只好把车子停放在偏僻的B2教学楼走廊上,好在自行车的数量不多,不到二十辆,后勤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管。陈晓枫的羽毛球俱乐部成立后,这些自行车的后座自然而然地成为观众们的临时座位,抢先取得位置的人可以舒舒服服地伸长腿,笃悠悠地看比赛。
俱乐部的成员中最有名气的当属蔡一筠,她是90级的大明星,多才多艺,球也打得潇洒,所以当她上场的时候,观众特别多,卫锦嗣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陈晓枫理所当然地认为卫锦嗣是冲蔡一筠来的,所以并没有特别在意,可是时间一长,他觉察苗头不对,卫锦嗣的真正目标另有其人。
由于老教学楼拆除重建的缘故,原先教室在老教学楼的班级不得不分散到其他地方,比如901-903班,搬到B2教学楼的4楼,904-905班搬到B2的3楼,两个文科班索性搬到主楼,和教导处的领导们同在一个楼层。卫锦嗣每天坐的几乎都是同一个位置,那里正是楼梯口,是通往90级理科班的必经之路。
卫锦嗣吃饭的速度非常慢,和他在绿茵场上的灵动作风截然不同,他面朝羽毛球场地,眼睛却时而不时地往左侧的走廊眺望,那是女生宿舍楼大门的方向,90级理科班的女生要到教室,都得从卫锦嗣所在的地位置经过。
这天清晨,天气特别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滴水成冰的寒意,陈晓枫开展他本学期最后一天的晨练,对手是一个同年级的男生,球技不赖,此时临近期末考试,是以观众极少。然而卫锦嗣准时出现了,他端着一个有盖子的搪瓷碗,慢悠悠地坐到自行车的后座上,他揭开盖子,倒扣在碗底,一股白色的热气冒出来,他举起一把亮晃晃的叉子,兴致不高地绕碗里的汤粉。
陈晓枫用眼角的余光偷偷观察卫锦嗣的一举一动,果然很快发现卫锦嗣根本没在看他们打球,他看球时的眼神是飘忽的,对场地上的精彩瞬间毫无反应,当有人从走廊那头走过来,轻微的脚步声伴随着清脆甜美的笑声时,卫锦嗣整个人变得僵硬,汤从倾斜的碗里泄出来滴落在洁白的球鞋上他浑然不觉。
两条身影从他的身边翩然而过,蓝色的身影轻盈曼妙,黑色如缎的头发用一根浅紫色的发带松松地绑住,她的裤子和身上的蓝色毛衣是同一个色系的,似乎叫藏蓝色吧?陈晓枫也有一刹那间的眼睛发直,易铉同学是个美术爱好者他是知道的,却没想她能将普普通通的颜色搭配得如此生动别致。
她通身只有三种颜色,蓝色,紫色,还有波鞋和衬衣领子相同的白色,整体协调不混乱,更显得她苗条的身姿清丽无双。
卫锦嗣碗里的汤已经滴光了,他完全不知道,他歪着脖子,目送易铉和李清芳走到楼梯的尽头,消失在更高的楼层。
当他转过脸时,陈晓枫看到一个心满意足又甜蜜的微笑,他站起身,跺跺脚,盖好搪瓷碗的盖子,无视陈晓枫的友好点头示意,他眉目含情地穿过场地,慢慢地朝宿舍楼走去。
对手捡球的时候气呼呼地说:“这卫锦嗣怎么回事?脑子进水了?怎么从场上走过去了?没看见你啊?”
陈晓枫心头雪亮一片,笑道:“不打了,结束吧。”
等他收拾好装备又去食堂吃过早饭回到宿舍,看见公维羽正捧着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材料往研发室赶。自从上次在半路上拦截劝说易铉的行动失败后,公维羽已经赌气地说要放弃那个蠢女人了,搬教室后,他更是忙得脚不点地,难得有时间和陈晓枫清谈。
陈晓枫正思忖要不要把卫锦嗣的事情说出来,没想到公维羽率先挑起话题,他傻里傻气地问:“知道凤眼莲是什么吗?”
陈晓枫当然知道,不就是水葫芦吗,校园外的池塘上有的是,喂猪的材料,低贱的很。
:“知道。怎么了?”
:“有人跟我说凤眼莲比荷花好看,我不相信,但是不知道凤眼莲是什么,所以问你一下。”
不知怎么回事,陈晓枫的心跳突地加快了一拍:“谁说的?”
:“卫锦嗣。刚才他在外边和人争辩说凤眼莲是最好看的水中花,我不同意,我觉得荷花才是最美的。不过,他怎么想,跟我有什么关系?刚才懒得反驳他。”
陈晓枫脑子里浮现出易铉今天的形象,紫色的发带,蓝色的衣服,白色的衬衫,如果再多一抹黄色,不正是凤眼莲吗?这个卫锦嗣,难为他有如此发散性的想象,居然将公维羽心中的那支惊世绝艳的青莲和艳丽无骨的凤眼莲相比,如果公维羽知道,还不得活活气死?
真没想到,被大多数女生倾慕的90级最俊美的男生,居然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更不懂得浪漫风雅,明明是内心爱慕的女孩子,却比喻成无足轻重的野花,他轻浮的爱慕,如何能与公维羽的情深如海相提并论?那样清丽无双的水中莲,又岂是他有资格能采撷得的?
公维羽注定是那支水中莲的最佳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