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顺福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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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杰在不经意间已跨越了一个大陆,嵌石城却是远在大洋彼岸的另一块大陆上。
林杰随意落下来,正在一处集镇外面,他不再飞行,走到镇上,恰逢集市,远远近近的农民纷纷前来赶集,过了晌午还未散,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有许多林杰所为认识之物,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从人们谈话中得知,此镇叫做秋卢镇,是炎阳国偏北的一个小镇。
林杰本就长得过于英俊,在这小镇上却是难得一见,加之衣着高贵华丽,引起人们议论纷纷,都猜测这是谁家的公子哥儿,好不英俊潇洒,却也牵动了不少女子的心,思量着要是嫁给这样的人物一辈子也就值了。
初时林杰还逛得有劲,在这个世界,什么都透着新奇。满街的地摊让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经常留连于地摊上的小玩具,一些不知名的玩意儿摆满了地摊,很想买下来,但苦于口袋中没钱,又不好强抢,只好拿起来把玩一下,摊主人见他穿得华丽,满以为大主顾上门了,谁想这人只是拿起来玩一下就放下了,实在是让人失望。
至黄昏,集市慢慢地散了,街道两旁的屋里也渐次点亮了灯,夜宵摊子也开始摆了出来。诱人的香味飘散在整条街道上,让不少行人驻足,有的人少不得坐下来,买一碗小吃解解馋。林杰虽不饿,但闻到这些香味还是勾起了他的食肠,正后悔这两天没想办法弄些钱来花时,却听后面传来一个老者的声音:“这位小哥,来吃碗馍吧!”
林杰转身看时,见一夜宵摊主正对他说话。这是一个模样慈祥的老者,笑眯眯地看着林杰,不知怎么回事,林杰看着他就觉得亲切,倒是有几分像好实在餐馆的陈老板,想起陈老板,不知此生还有没有机会回地求再见到他,不禁有些失落。老者旁边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在给炉子里加柴火,不时用手背擦着脸上的汗,却不想把手上的炭灰抹到脸上,把一张小脸搞得黑黑的,只看到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林杰不禁芜尔失笑,这孩子倒是挺可爱的。
见老者问,林杰却是有些为难,不好意思道:“这个,说出来还请大叔别见怪,我从外乡来,身上没带钱。所以”
老者呵呵一笑道:“没事,我是看这位小哥挺面善,想请小哥坐坐,不知能不能赏老朽个面子。”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啊,林杰感动起来,请我吃东西还这么委婉,又怕伤人自尊,这样说来好象我给面子才吃他的东西一样。好吧,先吃点,看戒指里有什么好东西给他点。
林杰道:“如此我就不客气了”林杰在摊前桌前坐下,自我介绍道:“我姓林,双木林,单名杰,敢问老人家尊姓大名?”
老者将一碗热腾腾的馍端到林杰桌上,摆手道:“不敢,小姓顺,名福,这是我孙子顺天河。天河,见过这位林公子!”
只见顺天河站起身来,先时蹲着还不注意,此时站直了身,却有1米5高,只是衣服稍嫌短了些,且打着补丁,沾了好些烟灰。顺天河走至林杰面前,恭敬行礼道:“天河见过林公子!”虽然脸上不少炭灰显得有些滑稽,但他这样有礼有节的神态却让人笑不出来。
林杰见这天河年纪虽小,但却如此懂事,透过炭灰也还可见这孩子长得其实还是比较清秀的,打心眼里喜欢上了小天河。喜道:“呵呵,不必叫我林公子,如果你愿意的话,不妨叫我林大哥。”
顺天河又重新施礼道:“见过林大哥!”便赶忙添柴火去了。
林杰一见就更喜欢了,道:“很好,以后我就称呼你天河了。好了,你先去忙,我饿了,吃完再和你玩。”馍的味道很好,有点象拉面的味道,林杰吃完了,刚要起身,就见顺福又将一碗馍端到林杰的桌上,和气地说:“再吃一碗!”
林杰本就是不拘小节的人,见此不忍拂了顺福的意,只道了一声谢便吃。正吃着,林杰心里一动,指着顺天河问顺福:“顺大叔,天河的父母呢?”
顺福神色一黯,怆然道:“唉,天河苦啊,这孩子父母早在他三岁时就双双病逝,从小就没有父母疼,幸好我身体还健朗,把他拉扯大,但如果老朽不在了,这孩子可怎么办。”顺天河蹲在灶前,强忍着泪,脸上竟是有些坚毅之色。
听闻至此,林杰想到自己的身世,自己都不知道生身父母是谁,这小天河三岁就双亲都不在了,岂不是和自己一样孤苦,大有同病相怜之意;顺福一人拉扯大孙子,实在是不容易,不禁对顺福肃然起敬。待一碗馍吃完,便趁祖孙二人不注意从戒指第一层取出一颗蚕豆大小钻石一样的东西出来,托在手上递于顺福道:“多谢顺老哥对林杰的厚爱,这个东西不知能不能换点钱。”
话没说完,顺福眼珠子都瞪大了,忙用手捂住嘴,差点就要叫出声来。此时人来人往,趁还没有注意到林杰手上的东西,顺福一把将林杰的手指抓住,使之握住手中物事。低声道:“林公子,这东西千万别让人看到,否则会给你惹祸的,快收起来。”见顺福说得那样郑重,林杰只得先收起来,问道:“这是什么东西我也不清楚,你能告诉我吗?”
“这样吧,你身上没钱,也不知道晚上在哪住,就住在我家吧,等我收了摊,你随我回家再告诉你。”
至街上行人稀少时,林杰随顺福到了他家。
这是秋卢镇外围一间简陋的草屋,四面环顾,一张床,一个破几,几个坛坛罐罐,别无他物。
顺福点亮一盏微小的油灯,小心地关好门,方低声道:“林公子,从你的装扮来看应该是富家公子,但身上带着这么一颗价值连城的地刚石,是十分危险的,万一被强人盯上了可能会有杀身之祸的。”
哦,原来是地刚石啊,看起来这种石头在这个星球上很罕见啊,既然价值连城,就送一颗给顺福吧,这样他就不用每天卖夜宵了。打定主意,便又掏出地刚石,招呼顺天河道:“天河,来,这是大哥送给你的见面礼!”
顺天河正洗脸,忙抬头道:“林大哥,这么贵重的礼物天河不能收。”顺福也道:“林公子这不是折煞老朽了吗,不能两碗不值钱的馍就换你这么贵重的地刚石,快收起来,打死我也不敢收的。”
林杰正色道:“大叔这是哪里话,我林杰视钱财如粪土,这颗石头乃是身外之物,老哥待我这样好,理应报答,再说这种地刚石我还有很多,你就收下吧。”怕顺福不信,说着又掏出一大堆闪闪发亮的地刚石出来,顿时惊得顺福说不出话来。这么一大堆地刚石,该是一个什么概念,但见林杰身上没什么口袋,怎么突然间就多出这么一堆地刚石,倒让顺福感到不可思议了。
林杰在不经意间已跨越了一个大陆,嵌石城却是远在大洋彼岸的另一块大陆上。
林杰随意落下来,正在一处集镇外面,他不再飞行,走到镇上,恰逢集市,远远近近的农民纷纷前来赶集,过了晌午还未散,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有许多林杰所为认识之物,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从人们谈话中得知,此镇叫做秋卢镇,是炎阳国偏北的一个小镇。
林杰本就长得过于英俊,在这小镇上却是难得一见,加之衣着高贵华丽,引起人们议论纷纷,都猜测这是谁家的公子哥儿,好不英俊潇洒,却也牵动了不少女子的心,思量着要是嫁给这样的人物一辈子也就值了。
初时林杰还逛得有劲,在这个世界,什么都透着新奇。满街的地摊让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经常留连于地摊上的小玩具,一些不知名的玩意儿摆满了地摊,很想买下来,但苦于口袋中没钱,又不好强抢,只好拿起来把玩一下,摊主人见他穿得华丽,满以为大主顾上门了,谁想这人只是拿起来玩一下就放下了,实在是让人失望。
至黄昏,集市慢慢地散了,街道两旁的屋里也渐次点亮了灯,夜宵摊子也开始摆了出来。诱人的香味飘散在整条街道上,让不少行人驻足,有的人少不得坐下来,买一碗小吃解解馋。林杰虽不饿,但闻到这些香味还是勾起了他的食肠,正后悔这两天没想办法弄些钱来花时,却听后面传来一个老者的声音:“这位小哥,来吃碗馍吧!”
林杰转身看时,见一夜宵摊主正对他说话。这是一个模样慈祥的老者,笑眯眯地看着林杰,不知怎么回事,林杰看着他就觉得亲切,倒是有几分像好实在餐馆的陈老板,想起陈老板,不知此生还有没有机会回地求再见到他,不禁有些失落。老者旁边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在给炉子里加柴火,不时用手背擦着脸上的汗,却不想把手上的炭灰抹到脸上,把一张小脸搞得黑黑的,只看到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林杰不禁芜尔失笑,这孩子倒是挺可爱的。
见老者问,林杰却是有些为难,不好意思道:“这个,说出来还请大叔别见怪,我从外乡来,身上没带钱。所以”
老者呵呵一笑道:“没事,我是看这位小哥挺面善,想请小哥坐坐,不知能不能赏老朽个面子。”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啊,林杰感动起来,请我吃东西还这么委婉,又怕伤人自尊,这样说来好象我给面子才吃他的东西一样。好吧,先吃点,看戒指里有什么好东西给他点。
林杰道:“如此我就不客气了”林杰在摊前桌前坐下,自我介绍道:“我姓林,双木林,单名杰,敢问老人家尊姓大名?”
老者将一碗热腾腾的馍端到林杰桌上,摆手道:“不敢,小姓顺,名福,这是我孙子顺天河。天河,见过这位林公子!”
只见顺天河站起身来,先时蹲着还不注意,此时站直了身,却有1米5高,只是衣服稍嫌短了些,且打着补丁,沾了好些烟灰。顺天河走至林杰面前,恭敬行礼道:“天河见过林公子!”虽然脸上不少炭灰显得有些滑稽,但他这样有礼有节的神态却让人笑不出来。
林杰见这天河年纪虽小,但却如此懂事,透过炭灰也还可见这孩子长得其实还是比较清秀的,打心眼里喜欢上了小天河。喜道:“呵呵,不必叫我林公子,如果你愿意的话,不妨叫我林大哥。”
顺天河又重新施礼道:“见过林大哥!”便赶忙添柴火去了。
林杰一见就更喜欢了,道:“很好,以后我就称呼你天河了。好了,你先去忙,我饿了,吃完再和你玩。”馍的味道很好,有点象拉面的味道,林杰吃完了,刚要起身,就见顺福又将一碗馍端到林杰的桌上,和气地说:“再吃一碗!”
林杰本就是不拘小节的人,见此不忍拂了顺福的意,只道了一声谢便吃。正吃着,林杰心里一动,指着顺天河问顺福:“顺大叔,天河的父母呢?”
顺福神色一黯,怆然道:“唉,天河苦啊,这孩子父母早在他三岁时就双双病逝,从小就没有父母疼,幸好我身体还健朗,把他拉扯大,但如果老朽不在了,这孩子可怎么办。”顺天河蹲在灶前,强忍着泪,脸上竟是有些坚毅之色。
听闻至此,林杰想到自己的身世,自己都不知道生身父母是谁,这小天河三岁就双亲都不在了,岂不是和自己一样孤苦,大有同病相怜之意;顺福一人拉扯大孙子,实在是不容易,不禁对顺福肃然起敬。待一碗馍吃完,便趁祖孙二人不注意从戒指第一层取出一颗蚕豆大小钻石一样的东西出来,托在手上递于顺福道:“多谢顺老哥对林杰的厚爱,这个东西不知能不能换点钱。”
话没说完,顺福眼珠子都瞪大了,忙用手捂住嘴,差点就要叫出声来。此时人来人往,趁还没有注意到林杰手上的东西,顺福一把将林杰的手指抓住,使之握住手中物事。低声道:“林公子,这东西千万别让人看到,否则会给你惹祸的,快收起来。”见顺福说得那样郑重,林杰只得先收起来,问道:“这是什么东西我也不清楚,你能告诉我吗?”
“这样吧,你身上没钱,也不知道晚上在哪住,就住在我家吧,等我收了摊,你随我回家再告诉你。”
至街上行人稀少时,林杰随顺福到了他家。
这是秋卢镇外围一间简陋的草屋,四面环顾,一张床,一个破几,几个坛坛罐罐,别无他物。
顺福点亮一盏微小的油灯,小心地关好门,方低声道:“林公子,从你的装扮来看应该是富家公子,但身上带着这么一颗价值连城的地刚石,是十分危险的,万一被强人盯上了可能会有杀身之祸的。”
哦,原来是地刚石啊,看起来这种石头在这个星球上很罕见啊,既然价值连城,就送一颗给顺福吧,这样他就不用每天卖夜宵了。打定主意,便又掏出地刚石,招呼顺天河道:“天河,来,这是大哥送给你的见面礼!”
顺天河正洗脸,忙抬头道:“林大哥,这么贵重的礼物天河不能收。”顺福也道:“林公子这不是折煞老朽了吗,不能两碗不值钱的馍就换你这么贵重的地刚石,快收起来,打死我也不敢收的。”
林杰正色道:“大叔这是哪里话,我林杰视钱财如粪土,这颗石头乃是身外之物,老哥待我这样好,理应报答,再说这种地刚石我还有很多,你就收下吧。”怕顺福不信,说着又掏出一大堆闪闪发亮的地刚石出来,顿时惊得顺福说不出话来。这么一大堆地刚石,该是一个什么概念,但见林杰身上没什么口袋,怎么突然间就多出这么一堆地刚石,倒让顺福感到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