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白滚滚一手炮制艳*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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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白滚滚一手炮制艳*照门
诶?效果不错嘛。
白晃摇了摇手上……爪子上的湿巾,打算把沾着麻醉剂的作案工具塞回项圈。
可熊掌毕竟没有人手灵活,来来回回折腾了半天也没塞回去,于是白晃一怒之下……
变回了人形。
踢了踢躺倒在地上的花曼,他满脸的惋惜。
这又是何苦呢?明明有着不错的家境,更是嫁了个标准富二代,如果不胡乱折腾,这辈子也就开开心心过去了。
但奈何这女人有着海洋般的胸围,却没有海洋般的胸襟,嗯,简直就是条小阴沟,非要仗势欺人刷一下存在感。
所谓夜路走多终见鬼,大抵说的就是花曼这类人。
白晃毫不同情地乜着她,打了个邪恶的响指,然后如同拎鸡一般,把花曼提溜进二楼卧室,扔垃圾一样扔到了豪华大床上面。
随即他重新下楼,再次上来的时候,身后多了一条摇头摆尾的战斗加鲁鲁……呃,一条牛犊子大小的罗威纳犬,花曼养的宠物。
带着这条罗威纳上来,纯粹是白晃临时起意。
他最先打的算盘,只是想体验一下冠希大师的摄影生活,只不过到了花曼家门口后,才发现还有这么个大家伙。
既然有资源,那就要充分利用才对。
带着“男”主角上楼,然后白晃三下两下扒光了花曼的衣服。
好一头大奶牛,事业线真是不错!冠希熊抱着胳膊,啧啧赞叹了两句后,随即就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摆pose果然是门高深的学问!”白晃举着花曼的奥林巴斯,左看右看了好半天,终于是心悦诚服地叹了口气。
对着一个昏迷的人大拍特拍,农民伯伯都能够胜任,可要想把一个昏迷过去的女人,还能拍出淫*乱放*荡的效果,那显然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挪了好几个角度,白晃还是不甚满意。
到最后,他也不得不感慨一句,冠希熊不是你想当,想当就能当!
一个小小的人体艺术摄影,居然包含了角度选择、光影运用、取景构图、甚至持机姿势等等诸多要素。这些东西,对于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摄影的白晃来说,简直不亚于逼着老母猪上树!
一个字:难。
两个字:辛苦。
三个字:真麻烦。
四个字:关门放狗。
五个字:直接人兽吧。
无奈地放弃了拍摄单人照的想法后,白晃念头一动,那只罗威纳就兴奋地扑了上去,然后在某个无良德鲁伊的指挥下,开始了打桩机一样的活塞运动。
虽然汪星人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并没有真的发生→o→o这种事情……
但从镜头里看过去,捕捉到的,却都是让宅男们血脉贲张的动感画面,火爆的一塌糊涂!
一个姿势咔嚓咔嚓拍了十几张,白晃又把花曼翻个身,换个花样再来。此刻的他,就像初出茅庐的新手记者,兴奋和不亦乐乎这两样表情,差不多贴满了全身。
远镜头拍完了整体后,白晃对于摄影一道,差不多也算是无师自通了。
机灵一动,他又端着相机绕到床边,从这个角度拍摄,正好能把“狗男女”的头部全都收入镜头!只要是熟悉的人,保管能认出女主角就是花曼,但恰好又看不出来,她正处于昏迷当中。
相机的指示灯连连闪烁,把这一副妖精打架的“春宫图”,给一丝不苟地刻录进了储存卡中。
足足拍摄了半个多小时,白晃才收起相机,开始清理现场。
等把通敌叛变的汪星人,送回到别墅后院的狗舍后,他也不再耽搁时间,毫不犹豫地揣着相机离开了这里。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带走了无数的艳*照。
……
花曼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
迷迷糊糊地看了看身边,自己怎么躺在沙发上,连衣服都没脱?
努力回想着到底发生了什么,花曼红润的脸色陡然变白,额头也瞬间覆盖上一层细密的汗珠。
被人入室抢劫了吗?
可是等她心惊胆颤地起身,把屋子仔细检查了一遍后,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存折现金车钥匙,包括她自己在内,全都完好无损!那难道说,昏迷前发生的那一切,只是错觉?
对了,那只小白熊呢?好像就是那只熊把自己迷晕的!
花曼一想到这里,鸡皮疙瘩就布满了全身,只觉得毛骨悚然。女生最喜欢自己吓自己,尤其是碰上那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诡异事件后。
她想也不想冲到后院,把自己豢养的罗威纳叫进了客厅后,这才觉得安心许多。
……
第二天醒来,花曼的精神明显不太好,直到11点半,才磨磨蹭蹭地从床上爬起来,赶去了公司。
可她刚进自己办公室,助理小周就迎了上来,恭恭敬敬地汇报道:“经理,董事长和宋总经理交代过,让你来了以后马上去董事长办公室。”
“董事长?”花曼眉头微蹙,然后点点头:“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盛天地产的董事长不是别人,就是她的准公公宋建华,可这一大早的就要见自己,会是什么事情?
带着这种疑惑,花曼踩着高跟鞋,一路蹬蹬蹬的来到写字楼最顶层。
敲了门进去后,映入眼帘的,是两个有着七八分相似的一老一少。
年轻那人,就是她一夜未归的未婚夫宋亮,一想起昨晚的诡异经历,花曼就忍不住恨恨地白过去一眼。如果没有宋建华在这里,她绝对会让宋亮知道,什么叫做胭脂虎河东狮,什么叫做驭夫有术。
满肚子怨妇火气的女人,并没有注意到宋亮正抱着胳膊,脸色阴沉的如同黑曜石。
“曼曼来了,坐吧。”
坐在老板桌后面的男人随口招呼着,很是和蔼可亲。
而正是这种不动声色的老狐狸做派,让花曼对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是一点儿觉察都没有。
“你和亮亮认识5年,恋爱3年,感情一直不错,是这样吧?”宋建华一只手叩在老板桌桌面,那个厚厚的牛皮文件袋上,一边貌似漫不经心地问着。
花曼没发现不对劲,还以为是准公公要过问自己的婚事,立马娇羞无限地点点头:“认识5年半了。”
宋建华听了花曼的委婉纠正,并没反驳,只是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么长的时间,俗话说啊,就算是条狗也都喂熟了!怎么你还能背着亮亮,搞出那么禽兽不如的事情?”
花曼一愣。
随即猛然抬头,满眼眶不可思议的神色。她显然没有料到,自己公公竟然会如同唾骂妓女一样,对她吐出如此恶毒的语言。
宋建华的这些话,就像是钝刀子一样,狠狠割痛了她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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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效果不错嘛。
白晃摇了摇手上……爪子上的湿巾,打算把沾着麻醉剂的作案工具塞回项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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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回了人形。
踢了踢躺倒在地上的花曼,他满脸的惋惜。
这又是何苦呢?明明有着不错的家境,更是嫁了个标准富二代,如果不胡乱折腾,这辈子也就开开心心过去了。
但奈何这女人有着海洋般的胸围,却没有海洋般的胸襟,嗯,简直就是条小阴沟,非要仗势欺人刷一下存在感。
所谓夜路走多终见鬼,大抵说的就是花曼这类人。
白晃毫不同情地乜着她,打了个邪恶的响指,然后如同拎鸡一般,把花曼提溜进二楼卧室,扔垃圾一样扔到了豪华大床上面。
随即他重新下楼,再次上来的时候,身后多了一条摇头摆尾的战斗加鲁鲁……呃,一条牛犊子大小的罗威纳犬,花曼养的宠物。
带着这条罗威纳上来,纯粹是白晃临时起意。
他最先打的算盘,只是想体验一下冠希大师的摄影生活,只不过到了花曼家门口后,才发现还有这么个大家伙。
既然有资源,那就要充分利用才对。
带着“男”主角上楼,然后白晃三下两下扒光了花曼的衣服。
好一头大奶牛,事业线真是不错!冠希熊抱着胳膊,啧啧赞叹了两句后,随即就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摆pose果然是门高深的学问!”白晃举着花曼的奥林巴斯,左看右看了好半天,终于是心悦诚服地叹了口气。
对着一个昏迷的人大拍特拍,农民伯伯都能够胜任,可要想把一个昏迷过去的女人,还能拍出淫*乱放*荡的效果,那显然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挪了好几个角度,白晃还是不甚满意。
到最后,他也不得不感慨一句,冠希熊不是你想当,想当就能当!
一个小小的人体艺术摄影,居然包含了角度选择、光影运用、取景构图、甚至持机姿势等等诸多要素。这些东西,对于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摄影的白晃来说,简直不亚于逼着老母猪上树!
一个字:难。
两个字:辛苦。
三个字:真麻烦。
四个字:关门放狗。
五个字:直接人兽吧。
无奈地放弃了拍摄单人照的想法后,白晃念头一动,那只罗威纳就兴奋地扑了上去,然后在某个无良德鲁伊的指挥下,开始了打桩机一样的活塞运动。
虽然汪星人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并没有真的发生→o→o这种事情……
但从镜头里看过去,捕捉到的,却都是让宅男们血脉贲张的动感画面,火爆的一塌糊涂!
一个姿势咔嚓咔嚓拍了十几张,白晃又把花曼翻个身,换个花样再来。此刻的他,就像初出茅庐的新手记者,兴奋和不亦乐乎这两样表情,差不多贴满了全身。
远镜头拍完了整体后,白晃对于摄影一道,差不多也算是无师自通了。
机灵一动,他又端着相机绕到床边,从这个角度拍摄,正好能把“狗男女”的头部全都收入镜头!只要是熟悉的人,保管能认出女主角就是花曼,但恰好又看不出来,她正处于昏迷当中。
相机的指示灯连连闪烁,把这一副妖精打架的“春宫图”,给一丝不苟地刻录进了储存卡中。
足足拍摄了半个多小时,白晃才收起相机,开始清理现场。
等把通敌叛变的汪星人,送回到别墅后院的狗舍后,他也不再耽搁时间,毫不犹豫地揣着相机离开了这里。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带走了无数的艳*照。
……
花曼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
迷迷糊糊地看了看身边,自己怎么躺在沙发上,连衣服都没脱?
努力回想着到底发生了什么,花曼红润的脸色陡然变白,额头也瞬间覆盖上一层细密的汗珠。
被人入室抢劫了吗?
可是等她心惊胆颤地起身,把屋子仔细检查了一遍后,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存折现金车钥匙,包括她自己在内,全都完好无损!那难道说,昏迷前发生的那一切,只是错觉?
对了,那只小白熊呢?好像就是那只熊把自己迷晕的!
花曼一想到这里,鸡皮疙瘩就布满了全身,只觉得毛骨悚然。女生最喜欢自己吓自己,尤其是碰上那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诡异事件后。
她想也不想冲到后院,把自己豢养的罗威纳叫进了客厅后,这才觉得安心许多。
……
第二天醒来,花曼的精神明显不太好,直到11点半,才磨磨蹭蹭地从床上爬起来,赶去了公司。
可她刚进自己办公室,助理小周就迎了上来,恭恭敬敬地汇报道:“经理,董事长和宋总经理交代过,让你来了以后马上去董事长办公室。”
“董事长?”花曼眉头微蹙,然后点点头:“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盛天地产的董事长不是别人,就是她的准公公宋建华,可这一大早的就要见自己,会是什么事情?
带着这种疑惑,花曼踩着高跟鞋,一路蹬蹬蹬的来到写字楼最顶层。
敲了门进去后,映入眼帘的,是两个有着七八分相似的一老一少。
年轻那人,就是她一夜未归的未婚夫宋亮,一想起昨晚的诡异经历,花曼就忍不住恨恨地白过去一眼。如果没有宋建华在这里,她绝对会让宋亮知道,什么叫做胭脂虎河东狮,什么叫做驭夫有术。
满肚子怨妇火气的女人,并没有注意到宋亮正抱着胳膊,脸色阴沉的如同黑曜石。
“曼曼来了,坐吧。”
坐在老板桌后面的男人随口招呼着,很是和蔼可亲。
而正是这种不动声色的老狐狸做派,让花曼对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是一点儿觉察都没有。
“你和亮亮认识5年,恋爱3年,感情一直不错,是这样吧?”宋建华一只手叩在老板桌桌面,那个厚厚的牛皮文件袋上,一边貌似漫不经心地问着。
花曼没发现不对劲,还以为是准公公要过问自己的婚事,立马娇羞无限地点点头:“认识5年半了。”
宋建华听了花曼的委婉纠正,并没反驳,只是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么长的时间,俗话说啊,就算是条狗也都喂熟了!怎么你还能背着亮亮,搞出那么禽兽不如的事情?”
花曼一愣。
随即猛然抬头,满眼眶不可思议的神色。她显然没有料到,自己公公竟然会如同唾骂妓女一样,对她吐出如此恶毒的语言。
宋建华的这些话,就像是钝刀子一样,狠狠割痛了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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