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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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鸿宇的动作很快。
次日一早,范鸿宇就请了假,去往赵歌的小店。赵歌正在向耿大夫的爱人李嫂交代一些事情,行李已经装进了一个漂亮的皮箱。那皮箱样式不错,只是已经有些陈旧。
小花站在一边,眼泪汪汪的,一直拉住赵歌的手,舍不得她走。
小花是赵歌老家来的小姑娘,按照辈分,她叫赵歌“姑姑”在宇阳的这一年多里,小花算是长了许多见识,见到许多新鲜玩意,渐渐脱去了农村姑娘的土气,有了点城里女孩的味道。赵歌为人心善,对小花非常关照,小花对她甚是依恋。
如今赵歌要回老家,就劝小花留下来,继续在店里给李嫂帮工,总比回农村老家要强得多了。赵歌向小花承诺,将来去了彦华,如果生意比较顺手,有需要的时候,就叫小花也去彦华。
李嫂有些手足无措。
她是个老派的农村妇女,从未做过生意。这几天跟着赵歌,也只是刚刚熟悉了饭店的一般cāo作流程。原本赵歌还要带她几天,让她完全上手之后才离开,郑峰匡忽然冒了出来,范鸿宇心下警惕,绝不愿让赵歌再多呆一天。
对郑峰匡那种色中饿鬼,绝对不可以心怀任何侥幸。赵歌多留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如同范鸿宇所言,这个险,他冒不起。
李嫂也很舍不得赵歌,嗫嚅着,不住劝赵歌多留几天。只是碍着范鸿宇在,期期艾艾的,不敢大声。
赵歌便有些犹豫,望向范鸿宇。
范鸿宇神情坚决,丝毫不为之所动。
絮絮叨叨的交代了李嫂许多“注意事项”赵歌才提起皮箱出门,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这间小饭店,她开了一年多,有感情呢。更何况,她和范鸿宇的恋情,就在这里起步。
范鸿宇将皮箱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推着单车,和赵歌并肩而行。
见赵歌不时向后张望,范鸿宇便安慰道:“歌儿,别留恋了。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你这一辈子,不可能永远呆在这小饭店里,终有一天,你要走出去的。外边的天地很大,很广阔。”
赵歌默默点头,和范鸿宇挨得更紧了些。
宇阳县城不大,步行去汽车站,也就二十来分钟时间。
宇阳县汽车站,破旧不堪,一大早,就有很多旅客蜷缩在肮脏的候车室内,瑟瑟地等候着班车。候车室的水泥地面,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绝大部分窗子的玻璃,都已破碎,寒风呼啸,坐在候车室内和站在外边毫无区别。
范鸿宇去窗口排队买了前往赵歌家乡的长途车票。
赵歌老家赵家村,离宇阳县城关镇有将近五十公里的路程,算得是宇阳北部最偏远的一个乡镇了。五十公里,在高速公路遍布的后世,不过半小时车程,甚至于比一些大城市上班族家里到公司的距离还近。但在八十年代中期,山区小县,这却是一个非常遥远的距离。路况之糟糕,无与伦比,班车差不多要走两个多小时才能赶到红花乡,从乡zhèng fu到赵家村,还要步行一个多小时。
候车室破旧归破旧,依旧挤满了人。
宇阳地处偏僻,人口基数却很大,全县总人口接近八十万。整个县城,就这么一个小小的汽车站,一个小小的候车室,人山人海就成了必然现象。
班车还要大约半个小时才发车,范鸿宇和赵歌在候车室的角落里找了个位置待着,远离人群。
赵歌穿了一件天蓝色的羽绒服,以范鸿宇的眼光来看,这羽绒服做工粗糙,式样老土,赵歌这样一等一的大美女穿在身上,顿时就变得十分臃肿,将赵歌婀娜多姿的身段包裹得严严实实,颇不养眼。但跟候车室内绝大部分人比较而言,赵歌却洋气得了不得。一片灰蒙蒙的颜色之中,天蓝色的赵歌,显得极为醒目,不时有艳羡目光扫视过来。
隆冬季节,天气寒冷异常,范鸿宇穿得不厚实,禁不住跺了跺脚,双手相互摩擦着取暖。
赵歌连忙从口袋里伸出双手,将范鸿宇的大手握在自己的手心,举到嘴边,红艳艳的小嘴张开来,不住哈气,漂亮的丹凤眼里,爱意盈盈。
范鸿宇低头望着她娇俏的小脸,心跳渐渐加快了几分。
如同赵歌这般漂亮妩媚的女子,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深爱之情,最能撩动男人的心扉。恍惚之间,范鸿宇似乎真的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怦然心动。
“歌儿,真漂亮”
范鸿宇低声说道,居然略略有些脸红了。
赵歌抬起头来,望着他,轻轻咬着艳丽的红唇,要多娇媚就有多娇媚。
“鸿宇,你,你会来看我吗?”
稍顷,赵歌低低问道,满眼希冀。
范鸿宇轻笑道:“当然了,你是我女朋友。”
赵歌嫣然一笑,随即眼里闪过一抹幽怨,低下了头,轻声说道:“不是的,我我配不上你我年纪比你大,名声也不好我不想,不想你和家里吵架”
爱情是甜蜜而美好的,但现实往往很无奈。
不要说八十年代中期,偏僻落后的宇阳县,就算是在后世,在开放无比的大都市,门当户对也依旧是男女结婚必须要慎重考虑的重要因素。赵歌很明白,以她的“条件”想要堂而皇之地走进老范家的家门,成为范—县—长的儿媳妇,何其难也。只怕到时候,范鸿宇会因此和家里长辈闹得很不愉快,她夹在中间,更加难做人。
此时此刻,赵歌满心深爱着范鸿宇,绝不愿看到这一幕发生。
范鸿宇伸出手,轻轻抚摸了她的脸颊一下,说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不用急着这么发愁。车到山前必有路。”
“嗯”赵歌又连连点头,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要紧之事,连忙拉开羽绒服的拉链,伸手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两张存折,交到范鸿宇手里。
“鸿宇,这是我们的资金,四万二,我分开存的,你收起来吧。”
四万二,在当时是一个巨大的天文数字。当然,这其中有一多半是借来的钱,还有其他一些股本,真正属于他们两人的,大约是两万左右。但这也已经很了不起了。
范鸿宇说道:“这个你自己保管就好了。”
赵歌摇摇头,说道:“我回家里去,用不到什么钱。我身上还有五百块,够用了。你不是要夏言去彦华吗?这钱得交给他。还有啊,我不在,你要照顾好自己,吃饭不要省,多花点钱没事。你现在要吃好,多增加营养。”说着,赵歌从口袋里又掏出一个信封,鼓鼓囊囊的:“这是五百块钱,给你零用的。”
不由分说,便拉开范鸿宇夹克的拉链,给他装进了口袋。
赵歌心细,怕范鸿宇嫌麻烦,不肯去银行取钱,到时候两个存折一股脑都交给了夏言,自己却不免要吃苦了。
她心疼呢。
女人第一次全心身地爱上一个男人,不要说钱了,恨不得将自己一点点地剁碎了,喂这个男人吃下去。
范鸿宇便伸出双臂,揽住了她纤巧的腰肢,轻轻一使劲,将柔软的娇躯拥进了自己的怀中。
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环境,这是一个很大胆很出格的动作。
但范鸿宇不在乎。
赵歌不挣扎也不推脱,安静地伏在他结实宽广的胸膛上,双手环住他的腰,泪水涌出来,打湿了范鸿宇的夹克。
“鸿宇,你一定不能忘记我,一定不能”
赵歌流着泪,喃喃地说道,双手将范鸿宇搂得更紧。似乎这是一场梦,只要自己一松手,范鸿宇就会消失不见。
范鸿宇轻轻抚摸着她光滑柔顺的秀发,故作轻松地笑道:“傻丫头,说什么呢?又不是生离死别,就是回家住两个月。放心,我很快就会把麻烦解决掉的,郑峰匡蹦跶不了多久。”
上辈子的范鸿宇,感情之路颇为坎坷,年轻时处过两个对象,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未能走到一块。将近四十岁的时候,才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比他小许多岁的女子,实则也是大龄剩女了,平平淡淡地谈了几个月恋爱,马马虎虎组建了家庭,婚姻生活谈不上什么幸福,很普通的小市民过很普通的日子。
但在赵歌身上,范鸿宇找到了与上辈子截然不同的感觉。
很甜蜜,很幸福,很牵绊。
虽是小别,心中着实惆怅。
赵歌抬起头,认真地说道:“鸿宇,你记住,你自己的安全才是最要紧的,千万不要硬来实在不行,咱们躲得起。”
到现在为止,赵歌也没想出来,范鸿宇有什么好办法“收拾”郑峰匡。年轻人解决这种问题的方式,不就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吗?
赵歌真的很害怕。
“放心吧,没事。我知道该怎么做。说不定,郑峰匡还是我的贵人呢,能帮得上大忙。”
范鸿宇微微一笑,说道,胸有成竹。
赵歌顿时瞪大了眼睛,有点不明所以。
郑峰匡怎么就成他的贵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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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鸿宇的动作很快。
次日一早,范鸿宇就请了假,去往赵歌的小店。赵歌正在向耿大夫的爱人李嫂交代一些事情,行李已经装进了一个漂亮的皮箱。那皮箱样式不错,只是已经有些陈旧。
小花站在一边,眼泪汪汪的,一直拉住赵歌的手,舍不得她走。
小花是赵歌老家来的小姑娘,按照辈分,她叫赵歌“姑姑”在宇阳的这一年多里,小花算是长了许多见识,见到许多新鲜玩意,渐渐脱去了农村姑娘的土气,有了点城里女孩的味道。赵歌为人心善,对小花非常关照,小花对她甚是依恋。
如今赵歌要回老家,就劝小花留下来,继续在店里给李嫂帮工,总比回农村老家要强得多了。赵歌向小花承诺,将来去了彦华,如果生意比较顺手,有需要的时候,就叫小花也去彦华。
李嫂有些手足无措。
她是个老派的农村妇女,从未做过生意。这几天跟着赵歌,也只是刚刚熟悉了饭店的一般cāo作流程。原本赵歌还要带她几天,让她完全上手之后才离开,郑峰匡忽然冒了出来,范鸿宇心下警惕,绝不愿让赵歌再多呆一天。
对郑峰匡那种色中饿鬼,绝对不可以心怀任何侥幸。赵歌多留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如同范鸿宇所言,这个险,他冒不起。
李嫂也很舍不得赵歌,嗫嚅着,不住劝赵歌多留几天。只是碍着范鸿宇在,期期艾艾的,不敢大声。
赵歌便有些犹豫,望向范鸿宇。
范鸿宇神情坚决,丝毫不为之所动。
絮絮叨叨的交代了李嫂许多“注意事项”赵歌才提起皮箱出门,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这间小饭店,她开了一年多,有感情呢。更何况,她和范鸿宇的恋情,就在这里起步。
范鸿宇将皮箱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推着单车,和赵歌并肩而行。
见赵歌不时向后张望,范鸿宇便安慰道:“歌儿,别留恋了。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你这一辈子,不可能永远呆在这小饭店里,终有一天,你要走出去的。外边的天地很大,很广阔。”
赵歌默默点头,和范鸿宇挨得更紧了些。
宇阳县城不大,步行去汽车站,也就二十来分钟时间。
宇阳县汽车站,破旧不堪,一大早,就有很多旅客蜷缩在肮脏的候车室内,瑟瑟地等候着班车。候车室的水泥地面,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绝大部分窗子的玻璃,都已破碎,寒风呼啸,坐在候车室内和站在外边毫无区别。
范鸿宇去窗口排队买了前往赵歌家乡的长途车票。
赵歌老家赵家村,离宇阳县城关镇有将近五十公里的路程,算得是宇阳北部最偏远的一个乡镇了。五十公里,在高速公路遍布的后世,不过半小时车程,甚至于比一些大城市上班族家里到公司的距离还近。但在八十年代中期,山区小县,这却是一个非常遥远的距离。路况之糟糕,无与伦比,班车差不多要走两个多小时才能赶到红花乡,从乡zhèng fu到赵家村,还要步行一个多小时。
候车室破旧归破旧,依旧挤满了人。
宇阳地处偏僻,人口基数却很大,全县总人口接近八十万。整个县城,就这么一个小小的汽车站,一个小小的候车室,人山人海就成了必然现象。
班车还要大约半个小时才发车,范鸿宇和赵歌在候车室的角落里找了个位置待着,远离人群。
赵歌穿了一件天蓝色的羽绒服,以范鸿宇的眼光来看,这羽绒服做工粗糙,式样老土,赵歌这样一等一的大美女穿在身上,顿时就变得十分臃肿,将赵歌婀娜多姿的身段包裹得严严实实,颇不养眼。但跟候车室内绝大部分人比较而言,赵歌却洋气得了不得。一片灰蒙蒙的颜色之中,天蓝色的赵歌,显得极为醒目,不时有艳羡目光扫视过来。
隆冬季节,天气寒冷异常,范鸿宇穿得不厚实,禁不住跺了跺脚,双手相互摩擦着取暖。
赵歌连忙从口袋里伸出双手,将范鸿宇的大手握在自己的手心,举到嘴边,红艳艳的小嘴张开来,不住哈气,漂亮的丹凤眼里,爱意盈盈。
范鸿宇低头望着她娇俏的小脸,心跳渐渐加快了几分。
如同赵歌这般漂亮妩媚的女子,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深爱之情,最能撩动男人的心扉。恍惚之间,范鸿宇似乎真的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怦然心动。
“歌儿,真漂亮”
范鸿宇低声说道,居然略略有些脸红了。
赵歌抬起头来,望着他,轻轻咬着艳丽的红唇,要多娇媚就有多娇媚。
“鸿宇,你,你会来看我吗?”
稍顷,赵歌低低问道,满眼希冀。
范鸿宇轻笑道:“当然了,你是我女朋友。”
赵歌嫣然一笑,随即眼里闪过一抹幽怨,低下了头,轻声说道:“不是的,我我配不上你我年纪比你大,名声也不好我不想,不想你和家里吵架”
爱情是甜蜜而美好的,但现实往往很无奈。
不要说八十年代中期,偏僻落后的宇阳县,就算是在后世,在开放无比的大都市,门当户对也依旧是男女结婚必须要慎重考虑的重要因素。赵歌很明白,以她的“条件”想要堂而皇之地走进老范家的家门,成为范—县—长的儿媳妇,何其难也。只怕到时候,范鸿宇会因此和家里长辈闹得很不愉快,她夹在中间,更加难做人。
此时此刻,赵歌满心深爱着范鸿宇,绝不愿看到这一幕发生。
范鸿宇伸出手,轻轻抚摸了她的脸颊一下,说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不用急着这么发愁。车到山前必有路。”
“嗯”赵歌又连连点头,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要紧之事,连忙拉开羽绒服的拉链,伸手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两张存折,交到范鸿宇手里。
“鸿宇,这是我们的资金,四万二,我分开存的,你收起来吧。”
四万二,在当时是一个巨大的天文数字。当然,这其中有一多半是借来的钱,还有其他一些股本,真正属于他们两人的,大约是两万左右。但这也已经很了不起了。
范鸿宇说道:“这个你自己保管就好了。”
赵歌摇摇头,说道:“我回家里去,用不到什么钱。我身上还有五百块,够用了。你不是要夏言去彦华吗?这钱得交给他。还有啊,我不在,你要照顾好自己,吃饭不要省,多花点钱没事。你现在要吃好,多增加营养。”说着,赵歌从口袋里又掏出一个信封,鼓鼓囊囊的:“这是五百块钱,给你零用的。”
不由分说,便拉开范鸿宇夹克的拉链,给他装进了口袋。
赵歌心细,怕范鸿宇嫌麻烦,不肯去银行取钱,到时候两个存折一股脑都交给了夏言,自己却不免要吃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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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第一次全心身地爱上一个男人,不要说钱了,恨不得将自己一点点地剁碎了,喂这个男人吃下去。
范鸿宇便伸出双臂,揽住了她纤巧的腰肢,轻轻一使劲,将柔软的娇躯拥进了自己的怀中。
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环境,这是一个很大胆很出格的动作。
但范鸿宇不在乎。
赵歌不挣扎也不推脱,安静地伏在他结实宽广的胸膛上,双手环住他的腰,泪水涌出来,打湿了范鸿宇的夹克。
“鸿宇,你一定不能忘记我,一定不能”
赵歌流着泪,喃喃地说道,双手将范鸿宇搂得更紧。似乎这是一场梦,只要自己一松手,范鸿宇就会消失不见。
范鸿宇轻轻抚摸着她光滑柔顺的秀发,故作轻松地笑道:“傻丫头,说什么呢?又不是生离死别,就是回家住两个月。放心,我很快就会把麻烦解决掉的,郑峰匡蹦跶不了多久。”
上辈子的范鸿宇,感情之路颇为坎坷,年轻时处过两个对象,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未能走到一块。将近四十岁的时候,才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比他小许多岁的女子,实则也是大龄剩女了,平平淡淡地谈了几个月恋爱,马马虎虎组建了家庭,婚姻生活谈不上什么幸福,很普通的小市民过很普通的日子。
但在赵歌身上,范鸿宇找到了与上辈子截然不同的感觉。
很甜蜜,很幸福,很牵绊。
虽是小别,心中着实惆怅。
赵歌抬起头,认真地说道:“鸿宇,你记住,你自己的安全才是最要紧的,千万不要硬来实在不行,咱们躲得起。”
到现在为止,赵歌也没想出来,范鸿宇有什么好办法“收拾”郑峰匡。年轻人解决这种问题的方式,不就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吗?
赵歌真的很害怕。
“放心吧,没事。我知道该怎么做。说不定,郑峰匡还是我的贵人呢,能帮得上大忙。”
范鸿宇微微一笑,说道,胸有成竹。
赵歌顿时瞪大了眼睛,有点不明所以。
郑峰匡怎么就成他的贵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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