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亚特兰蒂斯之四机器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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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嫩香甜的蟠桃,一进入到迪马斯的机器胃中,就化为一股股纯净的能量,向那颗金黄色的圆珠冲去。这可把迪马斯吓了一跳,自己的很多能力可是和那个圆珠分不开的,就连自己打破进化的屏障,也是那个珠子的作用,可是想阻止已经来不急了,那股股庞大而纯净的能量已经全部冲进了圆珠里。
在外面的狂爵,惊讶的看着迪马斯吃完蟠桃后,全身突然变的金光直冒,用神念去感应了一下,发现那金光,竟然全是真元力,这可把狂爵给吓了一跳。难道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物修,这可是个稀罕品种。物修的产生要求,并不比自己九天血尸产生要求苛刻,如果说九天血尸产生完全是运气,那么物修的产生就需要很大的运气和刻苦了。
那些机器人看到队长的身体又冒金光了,忙一个撒气脚丫子就跑过来,指指点点啧啧称奇,他们以前可是见过队长身上冒金光,每次金光冒过后,队长的实力可都是大涨的,这对他们来说可是一件稀罕事。狂爵站起来,冲着那几个机器人小队长走去,想打听打听迪马斯的往事,竟然是个物修,没有特别的奇遇?狂爵可不大相信哩。
却说迪马斯,现在机体舒服的都快呻吟了起来,那股纯净的能量,涌进了圆珠里。飞快的把圆珠所受的损伤给修复好了不说,多余的能量还让那个圆珠涨大了一圈,发出阵阵金光,看起来好不美丽。就连受损伤的那些武器,也被抹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看样自己的武器也被修复了,威力应该也变大了不少才是。
几刻钟以后,迪马斯醒了过来,醒来的迪马斯一个挺身跳了起来,身影一闪出现在狂爵的身边,用手卡住狂爵的脖子,使劲的摇晃:“我决定了,我以后跟你混了,但你每天要给我一个水果吃,对就是刚刚那种的水果,以后你叫我走东,我绝不走西,反正就是我吃定你了。”
狂爵和机器人们呆呆的看着迪马斯,满脸的诧异。迪马斯突然看到狂爵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忙把头向四周转了转,发现自己的小弟,全诧异的看着自己,忙一个退后,退两米的距离,干咳了两声:“这个呢,我待会在给你们解释。”看着自己的手下,还毫无退去的反应,迪马斯终于气的大吼一声:“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去。”顿时那群机器人们,就一轰而散。
等手下全走完了之后,迪马斯就严肃的走到狂爵的身边,有模有样的单膝跪下,左手捂着心口,伸出右手轻轻的握住狂爵的右手,满脸庄重的说道:“我隶属亚特兰蒂斯第一战斗大队队长迪马斯,宣布永远效忠尊贵的范狂爵先生,我将会成为您手中的利剑,把所有阻扰您的敌人,全部粉碎掉。”说完用唇亲吻了一下狂爵的手背。
当然这是什么意思,狂爵还是看的明白,这和中世纪英国骑士宣布效忠主人的时候,完全没什么两样嘛。满脸笑容的狂爵忙把迪马斯给扶了起来:“你和我可是平等的啊,我的祖国可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人平等嘛。”狂爵皮笑肉不笑的拿出一张流光异彩的丝绸纸,递给了迪马斯:“你看,我们现在用的都是合同,那玩意早就过时了,从今以后我就把你给雇佣了可好,当然工资没有问题。只是可惜刚刚那种水果,我也没有多少,就十天给你发一个好了。”说完狂爵又拿出一根七彩羽笔,递给了迪马斯,催促道:“来吧!快签了吧!只要你现在签了它,我就立马拿出十个蟠桃给你,算是入伙奖励吧!”说完狂爵用右手食指,指着那张丝绸纸的拐角处说:“对,就是签在那里,不要看上面的合同文字嘛,那全是废柴,没什么用的,只要你我高兴就好了嘛。”
在诱惑的面前,理智显然变的不堪一击,就连老狐狸也会上钩的,迪马斯想都没想,就大笔一挥,把自己的大名给签上了。一道流光闪光,算是正式生效了。
狂爵很守信用,迪马斯签约后,就立马拿出十个蟠桃递给了迪马斯:“快去消化吧!等消化完,明天还要把东西给我呢。”
迪马斯很麻利的把那十个蟠桃卷走,一个闪身,却是去自己平时“待机”的地方。
狂爵拿着那张流光溢彩的丝绸纸,看了看后面的三个金色大字封神榜,强憋着自己不要笑出来,但还是控制不住,大笑了起来:“迪马斯你还真有种,封神榜你也敢签,这可是便宜了我啊,啊哈哈,受不了了,实在受不了。”狂爵手一翻,把封神榜给收了起来,然后就吹着口哨,去找不知道在那里玩的血冥,这个好消息,可是要和血冥好好分享一下的。
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间,狂爵已经在这里度过了十年。狂爵低头看了看戴在手上的那精工瑞士手表,有点难过的想到,小倩你到底在那里,我真的好想你,好想你。
这十年狂爵过的很充实,每天待在广场上,学习或者做实验,当然那些机器人早就和狂爵打的火热,没事的时候,也会上来帮帮忙。而狂爵也会用特殊的手法,给他们炼制一下武器,或者机体的某个部分,让他们的机体性能发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
在这期间,狂爵也专门去找过迪马斯,询问了一下他体内是不是有个圆圆的珠子。马斯很诧异的对狂爵说道:“是有啊。”于是两个人聊了很长时间。总的来说,就是告诉迪马斯,你其实是在物修,你体内的那个内丹对你来说很重要,非常的重要,要好好修炼。只是可惜在问迪马斯,你体内的那个内丹,是如何形成的,迪马斯却苦笑的告诉狂爵:“当年自己和一个五转散仙打斗,被一道剑光,给打成重伤,当时自己都快要彻底“死机”了,可是我却进入到奇妙的‘待机’状态,那种感觉非常奇妙,怎么来说呢?无法言表啊。等我醒来的时候,体内就多了一个小小的珠子。”这不得不让狂爵感慨,这算什么奇遇,一个机器人竟然进入到某种奇妙的境界之中。最后狂爵又留了几个蟠桃给他,让他继续修炼,然后就一个人去做实验了。
狂爵很具有学习精神,仅仅用了两年,就把迪马斯给他的中央记忆芯片里的知识,给学的一干二净,让所有的机器人都大为惊讶,那可是亚特兰蒂斯千万年来的全部知识结晶啊。这期间狂爵仔细研究了一下,那个能量发生塔,发现那个能量发声塔,其实并不是自己产生能量的,而是把地心中的热能转化成了结晶能,然后在加以利用。所产生的能量,一部分作为机器人的能量,但绝大部分则用于能量罩上。
狂爵很快就着手了自主创造。当然第一件事,就是解决自己封印的问题,终于在五年后,初步得到了满意的成果,也证明了科技和阵法其实是可以结合的。狂爵用了能量发生塔的能量转化定理,制造了一个小型能量转化器,然后把它炼化,放在了自己的体内。
那一天,狂爵背着血冥做了一个疯狂的实验,使用了违禁力量,也就是仙人的力量,在狂爵祈祷中,僵尸末日劫并没有找上门来。只是能量转化器的转化效率并不是很高,大概只能发挥仙人的实力,不过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科技和阵法的结合,让狂爵彻底没有了后顾之忧,只要自己的实力,不一次性提升太多的话,就不会有任何问题,毕竟什么玩意都是有极限的。改进后的科技阵法,有着强大的复制能力和进化能量,你的实力增长多少,科技阵法就会跟着进化多少,继续对狂爵的实力进行封印。
狂爵又用了一年,制造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威力比核弹还要巨大的“炽阳炸弹”同时还抽时间,把所有机器人的机体都给升级了两遍,实力和十年前相比实在是天差地别,一个个犹如真人一样的面孔,那是液态金属的杰作。这是狂爵褒奖他们的,在狂爵做实验的时候,他们可是牺牲了很多,他们不但帮助狂爵做实验,还要做狂爵的实验对象,其中有两个倒霉鬼,差点连光脑都烧了,给他们升级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更何况这些机器人,将来还是自己的小弟呢。
最后一年,狂爵把自己的那辆奥迪给拿了出来,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把很多宝贵的材料都用在了上面。当然最高兴的还是雪儿,看着自己的车体,慢慢的被强化,慢慢的被改造成海路空,样样精通的极品战车,谁能不高兴呢。普通状态下雪儿只是一辆普通的奥迪,可一但变起身来,那绝对是恐怖。最终形态更是人形,而且还是个大美女,只是不怎么温柔而已,毁灭死亡炮,大范围覆火力覆盖,比变形金刚上那些调调,可要厉害太多了。
当然这十年里,最享受的就属血冥了,没事的时候,血冥就会去海里抓一些海鱼来烧烤,吃的津津有味。害的狂爵忙了好一阵子,毕竟那些机器人也眼红啊,都来找狂爵,要狂爵给他们制造一个机器胃。于是血冥就有了伙伴,每次血冥带鱼会来的时候,总会有一大帮的机器人围上去,想要分一杯羹。
整整十年过去了,狂爵感觉要解决的问题,已经的解决的差不多了,是该上去的时候了,毕竟还要找自己最爱的那个女人,想到这里,狂爵的嘴角就泛起了优美的弧度。
迪马斯今天来找狂爵,看到狂爵那优美的一笑,顿时一愣,心想这个人,怎么还会有这么优美的笑容,怕是想到了开心的往事吧:“喂,老板,前一阵子,我又进化了一阶,我想我们是不是该上去了,毕竟我们也想上去看看大地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那里也曾是我们的家乡啊。”
“我正打算去找你,跟你说这件事情,没想到你却先来找我了。我打算这两天就走,你们有什么准备的,快准备一下。”
迪马斯,仰头看了看那高高挂起的能量罩,叹了口气:“哎,多少年了,实在太久了,和我们一起下来的那群人,都已经老死了,就连尸骨也被分化干净,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修真者和我们的恩恩怨怨,也就让他随风而散吧!既然来了这个尘世,那就痛痛快快的活一场,那怕有一天‘死机’了,却也无怨无悔。”迪马斯很干脆躺在地上,皱着眉头说道:“我只是担心这里,恩,我想你应该研究过这里的布局吧!隐患不小啊!如果再不治理,怕是用不了万年,这里就会彻底成为历史,而且还会波及到岸上那群人。”
狂爵皱了皱眉头,拿出两个蟠桃,递给了迪马斯一个,自己留了一个:“恩,这件事确实需要解决一下,这里已经非常接近地心了。地心里面的压力太大,迟早有一天会把这里给冲爆,初步估计百分之九十九会形成史无前例的大海啸,瞬间淹没陆地上的一切。”简单的思索了一下,狂爵突然下定了决心,狠狠的说道:“那么就彻底解决这个隐患,最少也要把灾难给延迟亿年以上。我想外面的那点水压,应该对你没有任何威胁吧!”看到迪马斯认真的点了点头,狂爵继续说道:“要做就做大的,把能量转化塔给引爆掉,让该来的提前到来,随后我、血冥还有你组成一个封印阵法,把这里给彻底给封印了。最后再在外围布下一个绝杀阵,阻止任何人,进入这里。”
迪马斯有点犹豫的说道:“可是你们两个都不能发挥全实力,而且血冥只要释放一点点的气息,怕是你们说的那个家伙,又要找来吧!到时候乐子可就大了。”
狂爵拍了拍迪马斯的肩膀,大笑道“哈哈,这个你就不要担心了,难道你忘了,我新研究出来的那个转换阵法,只要血冥把能量输入进去,就会化为另一种形态,根本不可能被发现啊。”
两天后,所有机器人简单的收拾一下东西,就到了广场集合。眼看就要离开这里,每个机器人都从地上拾起一个小石子,小心的收了起来。如果他们是人的话,估计此时已经流下了眼泪。毕竟这里是他们生存无数年的地方,怎能没有感情的呢?唯一能留下眼泪的迪马斯,却硬生生的止住眼泪。
迪马斯对着这群机器人吼道:“告诉我,我们是什么。”
“我们是亚特兰蒂斯最高防卫队成员,是战斗的利器,是獠牙,是粉碎敌人的刽子手。”
迪马斯的电子眼由于亢奋而散发出刺目紫光,继续吼道“那么休息了这么多年,是时候让那个美妙的世界重新记起我们了。这里没战争,没有那美妙到极点的战争,有的只是废墟,讨厌的废墟。所以我们要离开这里,因为这是我们战斗机器人的本质,也是我们的天职所在,我们的存在就是为力战争,犹如地狱一样的战争。”顿了顿,迪马斯更加用力的吼道:“从今天开始,世界上不再有亚特兰蒂斯,而我们也不在是亚特兰蒂斯的士兵,以后我们就是雇佣兵,老板的私人雇佣兵。”
这些话彻底激发了战斗机器人,那刻在骨子里的战斗**,没有质疑,没反驳,有的只是两个字,那就是:“遵命。”
当然狂爵和血冥也不是什么善类,一个是曾经亲手杀过万人的军人,一个是从地狱走出来的怪物,你能指望他们彻底变成好人吗?绝对不可能,刻在骨子里的还是疯狂,嗜血。狂爵狰狞的笑了笑,大声的吼道:“那么可爱的队友们,就让那该死的上帝重新记起我们吧!有一句话,即使隔了千万年,我还是会记得很清楚,非常清楚,现在我把这句话送给你们。”顿了顿,狂爵突然张开大口,亢奋的狂吼:“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只要不死,那就祸害万年吧!啊哈哈哈哈。”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所有的机器人都跟着狂吼了起来,那犹如狂潮般的声音,彻底把那群战斗机器人的战斗血性,给激发了出来。
就这样,狂爵日后的机器人大队正式成立了,并在最终战场上大展身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战队啊!也许跟狂爵待久了,都会或多或少的受到狂爵的影响,变的嗜血而疯狂。
狂爵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对了我忘记了,他不是人了,不过他以前还是人啊。人的复杂性,在他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有时候狡猾,有时候爱占便宜,有时候呢,特别理智,有时候还非常有同情心,有时候他还会非常残忍的毁灭,自己认为不应该存在的事物。啊人就是这样,人生也就是这样,生活也就是这样,很多时候,生活不是跟着我们在走,而是我们跟着生活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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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嫩香甜的蟠桃,一进入到迪马斯的机器胃中,就化为一股股纯净的能量,向那颗金黄色的圆珠冲去。这可把迪马斯吓了一跳,自己的很多能力可是和那个圆珠分不开的,就连自己打破进化的屏障,也是那个珠子的作用,可是想阻止已经来不急了,那股股庞大而纯净的能量已经全部冲进了圆珠里。
在外面的狂爵,惊讶的看着迪马斯吃完蟠桃后,全身突然变的金光直冒,用神念去感应了一下,发现那金光,竟然全是真元力,这可把狂爵给吓了一跳。难道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物修,这可是个稀罕品种。物修的产生要求,并不比自己九天血尸产生要求苛刻,如果说九天血尸产生完全是运气,那么物修的产生就需要很大的运气和刻苦了。
那些机器人看到队长的身体又冒金光了,忙一个撒气脚丫子就跑过来,指指点点啧啧称奇,他们以前可是见过队长身上冒金光,每次金光冒过后,队长的实力可都是大涨的,这对他们来说可是一件稀罕事。狂爵站起来,冲着那几个机器人小队长走去,想打听打听迪马斯的往事,竟然是个物修,没有特别的奇遇?狂爵可不大相信哩。
却说迪马斯,现在机体舒服的都快呻吟了起来,那股纯净的能量,涌进了圆珠里。飞快的把圆珠所受的损伤给修复好了不说,多余的能量还让那个圆珠涨大了一圈,发出阵阵金光,看起来好不美丽。就连受损伤的那些武器,也被抹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看样自己的武器也被修复了,威力应该也变大了不少才是。
几刻钟以后,迪马斯醒了过来,醒来的迪马斯一个挺身跳了起来,身影一闪出现在狂爵的身边,用手卡住狂爵的脖子,使劲的摇晃:“我决定了,我以后跟你混了,但你每天要给我一个水果吃,对就是刚刚那种的水果,以后你叫我走东,我绝不走西,反正就是我吃定你了。”
狂爵和机器人们呆呆的看着迪马斯,满脸的诧异。迪马斯突然看到狂爵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忙把头向四周转了转,发现自己的小弟,全诧异的看着自己,忙一个退后,退两米的距离,干咳了两声:“这个呢,我待会在给你们解释。”看着自己的手下,还毫无退去的反应,迪马斯终于气的大吼一声:“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去。”顿时那群机器人们,就一轰而散。
等手下全走完了之后,迪马斯就严肃的走到狂爵的身边,有模有样的单膝跪下,左手捂着心口,伸出右手轻轻的握住狂爵的右手,满脸庄重的说道:“我隶属亚特兰蒂斯第一战斗大队队长迪马斯,宣布永远效忠尊贵的范狂爵先生,我将会成为您手中的利剑,把所有阻扰您的敌人,全部粉碎掉。”说完用唇亲吻了一下狂爵的手背。
当然这是什么意思,狂爵还是看的明白,这和中世纪英国骑士宣布效忠主人的时候,完全没什么两样嘛。满脸笑容的狂爵忙把迪马斯给扶了起来:“你和我可是平等的啊,我的祖国可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人平等嘛。”狂爵皮笑肉不笑的拿出一张流光异彩的丝绸纸,递给了迪马斯:“你看,我们现在用的都是合同,那玩意早就过时了,从今以后我就把你给雇佣了可好,当然工资没有问题。只是可惜刚刚那种水果,我也没有多少,就十天给你发一个好了。”说完狂爵又拿出一根七彩羽笔,递给了迪马斯,催促道:“来吧!快签了吧!只要你现在签了它,我就立马拿出十个蟠桃给你,算是入伙奖励吧!”说完狂爵用右手食指,指着那张丝绸纸的拐角处说:“对,就是签在那里,不要看上面的合同文字嘛,那全是废柴,没什么用的,只要你我高兴就好了嘛。”
在诱惑的面前,理智显然变的不堪一击,就连老狐狸也会上钩的,迪马斯想都没想,就大笔一挥,把自己的大名给签上了。一道流光闪光,算是正式生效了。
狂爵很守信用,迪马斯签约后,就立马拿出十个蟠桃递给了迪马斯:“快去消化吧!等消化完,明天还要把东西给我呢。”
迪马斯很麻利的把那十个蟠桃卷走,一个闪身,却是去自己平时“待机”的地方。
狂爵拿着那张流光溢彩的丝绸纸,看了看后面的三个金色大字封神榜,强憋着自己不要笑出来,但还是控制不住,大笑了起来:“迪马斯你还真有种,封神榜你也敢签,这可是便宜了我啊,啊哈哈,受不了了,实在受不了。”狂爵手一翻,把封神榜给收了起来,然后就吹着口哨,去找不知道在那里玩的血冥,这个好消息,可是要和血冥好好分享一下的。
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间,狂爵已经在这里度过了十年。狂爵低头看了看戴在手上的那精工瑞士手表,有点难过的想到,小倩你到底在那里,我真的好想你,好想你。
这十年狂爵过的很充实,每天待在广场上,学习或者做实验,当然那些机器人早就和狂爵打的火热,没事的时候,也会上来帮帮忙。而狂爵也会用特殊的手法,给他们炼制一下武器,或者机体的某个部分,让他们的机体性能发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
在这期间,狂爵也专门去找过迪马斯,询问了一下他体内是不是有个圆圆的珠子。马斯很诧异的对狂爵说道:“是有啊。”于是两个人聊了很长时间。总的来说,就是告诉迪马斯,你其实是在物修,你体内的那个内丹对你来说很重要,非常的重要,要好好修炼。只是可惜在问迪马斯,你体内的那个内丹,是如何形成的,迪马斯却苦笑的告诉狂爵:“当年自己和一个五转散仙打斗,被一道剑光,给打成重伤,当时自己都快要彻底“死机”了,可是我却进入到奇妙的‘待机’状态,那种感觉非常奇妙,怎么来说呢?无法言表啊。等我醒来的时候,体内就多了一个小小的珠子。”这不得不让狂爵感慨,这算什么奇遇,一个机器人竟然进入到某种奇妙的境界之中。最后狂爵又留了几个蟠桃给他,让他继续修炼,然后就一个人去做实验了。
狂爵很具有学习精神,仅仅用了两年,就把迪马斯给他的中央记忆芯片里的知识,给学的一干二净,让所有的机器人都大为惊讶,那可是亚特兰蒂斯千万年来的全部知识结晶啊。这期间狂爵仔细研究了一下,那个能量发生塔,发现那个能量发声塔,其实并不是自己产生能量的,而是把地心中的热能转化成了结晶能,然后在加以利用。所产生的能量,一部分作为机器人的能量,但绝大部分则用于能量罩上。
狂爵很快就着手了自主创造。当然第一件事,就是解决自己封印的问题,终于在五年后,初步得到了满意的成果,也证明了科技和阵法其实是可以结合的。狂爵用了能量发生塔的能量转化定理,制造了一个小型能量转化器,然后把它炼化,放在了自己的体内。
那一天,狂爵背着血冥做了一个疯狂的实验,使用了违禁力量,也就是仙人的力量,在狂爵祈祷中,僵尸末日劫并没有找上门来。只是能量转化器的转化效率并不是很高,大概只能发挥仙人的实力,不过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科技和阵法的结合,让狂爵彻底没有了后顾之忧,只要自己的实力,不一次性提升太多的话,就不会有任何问题,毕竟什么玩意都是有极限的。改进后的科技阵法,有着强大的复制能力和进化能量,你的实力增长多少,科技阵法就会跟着进化多少,继续对狂爵的实力进行封印。
狂爵又用了一年,制造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威力比核弹还要巨大的“炽阳炸弹”同时还抽时间,把所有机器人的机体都给升级了两遍,实力和十年前相比实在是天差地别,一个个犹如真人一样的面孔,那是液态金属的杰作。这是狂爵褒奖他们的,在狂爵做实验的时候,他们可是牺牲了很多,他们不但帮助狂爵做实验,还要做狂爵的实验对象,其中有两个倒霉鬼,差点连光脑都烧了,给他们升级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更何况这些机器人,将来还是自己的小弟呢。
最后一年,狂爵把自己的那辆奥迪给拿了出来,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把很多宝贵的材料都用在了上面。当然最高兴的还是雪儿,看着自己的车体,慢慢的被强化,慢慢的被改造成海路空,样样精通的极品战车,谁能不高兴呢。普通状态下雪儿只是一辆普通的奥迪,可一但变起身来,那绝对是恐怖。最终形态更是人形,而且还是个大美女,只是不怎么温柔而已,毁灭死亡炮,大范围覆火力覆盖,比变形金刚上那些调调,可要厉害太多了。
当然这十年里,最享受的就属血冥了,没事的时候,血冥就会去海里抓一些海鱼来烧烤,吃的津津有味。害的狂爵忙了好一阵子,毕竟那些机器人也眼红啊,都来找狂爵,要狂爵给他们制造一个机器胃。于是血冥就有了伙伴,每次血冥带鱼会来的时候,总会有一大帮的机器人围上去,想要分一杯羹。
整整十年过去了,狂爵感觉要解决的问题,已经的解决的差不多了,是该上去的时候了,毕竟还要找自己最爱的那个女人,想到这里,狂爵的嘴角就泛起了优美的弧度。
迪马斯今天来找狂爵,看到狂爵那优美的一笑,顿时一愣,心想这个人,怎么还会有这么优美的笑容,怕是想到了开心的往事吧:“喂,老板,前一阵子,我又进化了一阶,我想我们是不是该上去了,毕竟我们也想上去看看大地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那里也曾是我们的家乡啊。”
“我正打算去找你,跟你说这件事情,没想到你却先来找我了。我打算这两天就走,你们有什么准备的,快准备一下。”
迪马斯,仰头看了看那高高挂起的能量罩,叹了口气:“哎,多少年了,实在太久了,和我们一起下来的那群人,都已经老死了,就连尸骨也被分化干净,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修真者和我们的恩恩怨怨,也就让他随风而散吧!既然来了这个尘世,那就痛痛快快的活一场,那怕有一天‘死机’了,却也无怨无悔。”迪马斯很干脆躺在地上,皱着眉头说道:“我只是担心这里,恩,我想你应该研究过这里的布局吧!隐患不小啊!如果再不治理,怕是用不了万年,这里就会彻底成为历史,而且还会波及到岸上那群人。”
狂爵皱了皱眉头,拿出两个蟠桃,递给了迪马斯一个,自己留了一个:“恩,这件事确实需要解决一下,这里已经非常接近地心了。地心里面的压力太大,迟早有一天会把这里给冲爆,初步估计百分之九十九会形成史无前例的大海啸,瞬间淹没陆地上的一切。”简单的思索了一下,狂爵突然下定了决心,狠狠的说道:“那么就彻底解决这个隐患,最少也要把灾难给延迟亿年以上。我想外面的那点水压,应该对你没有任何威胁吧!”看到迪马斯认真的点了点头,狂爵继续说道:“要做就做大的,把能量转化塔给引爆掉,让该来的提前到来,随后我、血冥还有你组成一个封印阵法,把这里给彻底给封印了。最后再在外围布下一个绝杀阵,阻止任何人,进入这里。”
迪马斯有点犹豫的说道:“可是你们两个都不能发挥全实力,而且血冥只要释放一点点的气息,怕是你们说的那个家伙,又要找来吧!到时候乐子可就大了。”
狂爵拍了拍迪马斯的肩膀,大笑道“哈哈,这个你就不要担心了,难道你忘了,我新研究出来的那个转换阵法,只要血冥把能量输入进去,就会化为另一种形态,根本不可能被发现啊。”
两天后,所有机器人简单的收拾一下东西,就到了广场集合。眼看就要离开这里,每个机器人都从地上拾起一个小石子,小心的收了起来。如果他们是人的话,估计此时已经流下了眼泪。毕竟这里是他们生存无数年的地方,怎能没有感情的呢?唯一能留下眼泪的迪马斯,却硬生生的止住眼泪。
迪马斯对着这群机器人吼道:“告诉我,我们是什么。”
“我们是亚特兰蒂斯最高防卫队成员,是战斗的利器,是獠牙,是粉碎敌人的刽子手。”
迪马斯的电子眼由于亢奋而散发出刺目紫光,继续吼道“那么休息了这么多年,是时候让那个美妙的世界重新记起我们了。这里没战争,没有那美妙到极点的战争,有的只是废墟,讨厌的废墟。所以我们要离开这里,因为这是我们战斗机器人的本质,也是我们的天职所在,我们的存在就是为力战争,犹如地狱一样的战争。”顿了顿,迪马斯更加用力的吼道:“从今天开始,世界上不再有亚特兰蒂斯,而我们也不在是亚特兰蒂斯的士兵,以后我们就是雇佣兵,老板的私人雇佣兵。”
这些话彻底激发了战斗机器人,那刻在骨子里的战斗**,没有质疑,没反驳,有的只是两个字,那就是:“遵命。”
当然狂爵和血冥也不是什么善类,一个是曾经亲手杀过万人的军人,一个是从地狱走出来的怪物,你能指望他们彻底变成好人吗?绝对不可能,刻在骨子里的还是疯狂,嗜血。狂爵狰狞的笑了笑,大声的吼道:“那么可爱的队友们,就让那该死的上帝重新记起我们吧!有一句话,即使隔了千万年,我还是会记得很清楚,非常清楚,现在我把这句话送给你们。”顿了顿,狂爵突然张开大口,亢奋的狂吼:“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只要不死,那就祸害万年吧!啊哈哈哈哈。”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所有的机器人都跟着狂吼了起来,那犹如狂潮般的声音,彻底把那群战斗机器人的战斗血性,给激发了出来。
就这样,狂爵日后的机器人大队正式成立了,并在最终战场上大展身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战队啊!也许跟狂爵待久了,都会或多或少的受到狂爵的影响,变的嗜血而疯狂。
狂爵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对了我忘记了,他不是人了,不过他以前还是人啊。人的复杂性,在他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有时候狡猾,有时候爱占便宜,有时候呢,特别理智,有时候还非常有同情心,有时候他还会非常残忍的毁灭,自己认为不应该存在的事物。啊人就是这样,人生也就是这样,生活也就是这样,很多时候,生活不是跟着我们在走,而是我们跟着生活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