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南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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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韩信仍然低估了匈奴人复仇的决心和意志,就在秦军离开头曼城的第二天,轻装简行的匈奴先锋已经到达了头曼城。
望着已成一片废墟的昔日头曼城,冒顿第一次感觉到如此的愤怒。他是匈奴人的左贤王,是匈奴人的太子,将来的单于,而他的子民们却在匈奴的王城中被屠戮一尽。
秦军临走前,将头曼城中高过车轮的男子全部杀死,因为他们很快就会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匈奴战士。城门被拆毁,一把大火将头曼城这颗昔日的草原明珠变成了一片焦黑的废墟。粮食能带的都被带走了,剩下带不走的,则被付之一炬。
冒顿看着随处可见坐在地上陶陶大哭的老弱妇孺,心中不由怒火万丈。秦人之所以不杀这些人,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仁慈,而是想通过这些老弱妇孺来消耗匈奴人为数不多的存粮。没有了头曼城中的存粮,大雪一旦来临,匈奴人将面临着严重的饥饿。
对冒顿来说,唯一的好消息就是阏氏在破成之日便不知所终,极有可能是被秦军抓走或者杀死了。这些年随着馹尔睇的长大,阏氏更在变本加厉的在头曼面前诋毁他,劝头曼换一个太子。如今阏氏失踪生死不知,这对冒顿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甚至好过看见秦军杀戮后惨象带来的怒气。
冒顿并未停留多久,他询问了城中幸存下来的匈奴百姓,得知了秦军才向西走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便当机立断的率部追去,
冒顿率领的这一部先锋大概五千余人,正是匈奴中的金帐狼骑。
金帐狼骑是单于的亲军,是由从匈奴直系部落中精心挑选出的勇士组成。不同于一般匈奴人粗劣的武器和衣甲,金帐狼骑俱是穿着从秦人那走私来的精致铠甲,佩戴的则是月氏国秘产的金刚宝刀,战斗力极强。之前和秦人的战斗中,头曼都舍不得将这么一支用黄金堆出的精锐拿出去使用,这次却悉数交给了冒顿,可见他对头曼城的重视性。
头曼单于在得到了须卜居次云告警的书信后大惊失色,担心王城有失,便领着大军北撤。为了避免被正面的王离大军趁势掩杀,所以只是缓缓北行,渐渐拉开和秦军的接触。
王离察觉到了匈奴人的异常动向,便猜出了韩信已经在漠北有了动作,心中大喜,急忙下令诸部急攻,在匈奴人北撤之时追上了一些动作缓慢的部族。数日下来,多有斩获,一直追到阴山东麓的尽头,秦军才停止了追赶的脚步。
北风凛冽,天气已经转寒,一旦降下大雪那对缺少冬装的北军绝对足以致命。王离虽然心中牵挂儿子,可也只能无奈回师,只留下荆骏所部右军二万余骑在阴山之北伺机接应北上孤师。
头曼在北撤途中又接到了都犁胡次惨败的消息,心中更加焦急万分,生怕头曼城有失。要知道头曼城不但是匈奴人的王城,同样是匈奴人在草原上储备粮食的大粮仓。城中成群的羊群、成堆的粟米是匈奴人赖以过冬的粮食储备,如若有失,那整个冬天匈奴人都将在饥饿中度过。
左贤王冒顿便趁机向头曼提议,由他先率领一支精骑,双马随行先行一步赶回头曼城支援。冒顿在这次和秦军的作战中表现颇佳,尤其是遭到秦军突袭时及时回援,才让头曼的中军得以全身而退。这使得头曼开始重新审视这个自己一直不喜欢的大儿子,匈奴的贵戚们也是对冒顿满口称赞。
冒顿的提议颇合头曼的心意,便将金帐狼骑交给了他,并且配上了军中的良马。冒顿率着这支精兵一路向王城狂奔,人不离鞍马不停蹄,吃饭睡觉俱是在马上。原本需要十余日的路程,他仅仅不到十日就赶到了头曼城。
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原本以为须卜居次云再不济,也能凭着城墙守住十天,却不料才不到二日,头曼城便被攻破。等匈奴援军风尘仆仆的赶到时,迎接他们的却是残瓦断壁,以及满目疮痍。
这让冒顿心中恐惧不已,虽然头曼城的失陷与他无关,可谁知道头曼会不会狂怒之下迁怒于他,所以他一定要有所作为。
愤怒让匈奴的士兵们忘记了劳累和疲倦,他们都是匈奴各个部落中的勇士,怎么甘心受秦人如此巨大的羞怒,纷纷挥舞着弯刀大吼着要报仇。
冒顿见军心可用,便也不顾人疲马乏,向西疾追而去。
******
秦军数次大战后,虽然取得了骄人的战绩,可自身损耗也是非常严重。幸好攻下头曼城后,王庭中有的是堆积如山兵甲辎重,成群的战马更是数不胜数。这让秦军的机动力大大提升,人人皆是数马轮替行军。
兵器和战马的损耗可以补充,可人员上的损失却无法补充。
这里远离秦土,也没有医治条件,士兵受伤后极容易伤情恶化。急行军的路上,为了保证部队的机动力,受伤的士卒若是无法跟随大军行走,那也只能被抛下。
这也是无奈之举,没有人会怨言,也不会有人有抱怨。
几场大战下来,秦军的人数已经锐减到五千二百余人,很多部曲的编制被彻底的打残了。韩信见此,便将三营的建制取消,临时合编成二部。前部二千余人,较为精锐,由他亲自统领开道,作为先军。
后部则是剩下的三千多人,交由王泾统帅。这里面很多是轻伤员,还有几十辆马车,放着从王庭中掳掠而来的财宝和身份高贵的女子、小孩,以及数百枚匈奴贵族的头颅,行动较为缓慢,作为后军。两军之间相隔数里,遥相呼应。
韩信的意图很明显,便是向西转道月氏南下。
南归大秦的路线无外乎三条。既然匈奴人已经得到了消息,那沿着瀚海返回就绝无可能了。在沙漠中,有着丰富沙漠经验的匈奴人绝对可以轻易的追上并杀死虚弱的秦军。
向东则为头曼的主力大军,就算去除了南归的白羊、楼烦二部,也有足足近三十大军。韩信虽然对自己极有自信,可也不会盲目自信到认为五千人能从三十万大军的眼皮底下从容脱身。
思来想去,秦军也只有向西借道月氏南下这一条路可走了。
月氏在阴山以西百余里的大河源头之处,纵横千里,控弦二十余万,是西域第一大国。但因为和秦国隔着羌胡和流沙诸部,所以跟大秦并无来往,对秦人而言,月氏国完全是一片陌生的土地,秦军进入月氏国境极有可能会引来月氏军围攻。
但却有一点对秦军极为有利,月氏和匈奴世代结仇。虽然这数年来头曼有意结好月氏,让两国的关系稍稍缓解了些,可百余年来的仇恨又岂能这么容易放下。
韩信是琢磨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一句话,想着只要月氏人能明白秦军现在的处境,想必不会为难他们。匈奴人要是倒霉的话,月氏人也会相当乐于看见的。
经过几日的行军,已经渐渐的靠近匈奴和月氏的交界之处。
草原之上的游牧部落,都是逐水而居,边境的概念想来模糊。月氏和匈奴这几年来并未发生什么战事,所以双方的部落也常常越境放牧,逐水草丰美的地方栖息而居。只要不是太过深入境内,两国都不会派军驱逐。
越靠近月氏边境,韩信愈发的谨慎起来,生怕秦军和语言不通的月氏人起了冲突,那就会腹背受敌,面临着灭顶之灾了。他之所以冒着风险带上数车的金银财富,就是想和月氏人接触时,能用这些来买一条路借道南下。
金钱是国际上的通用语言,这点后世来的韩信自然深得精髓。
自头曼城中出来已有五日,如果从北征之日开始算起,秦军已经五十多天没有休整过了。士兵们早已疲惫不堪,只是靠着一个个胜利带来信心还有衣锦还乡的渴望,才仍然保持着旺盛的士气。
这一日黄昏,见身后的士卒脸上皆有倦色,韩信便挥手让大军停下,吩咐下去安营扎寨,又让亲随狗子去给王泾报信,让他率部前来汇合。
秦军的士卒光着膀子,呼喝着将大锤高高抡起,猛的砸向扎帐用的木桩。空气中飘着诱人的羊汤味,三两成群的士兵围着一大锅羊肉汤,垂涎欲滴,脸上满是喜悦之情。
韩信席地而坐,漫不经心的嚼着口中的肉干,若有所思。
从抓到的匈奴牧民口中得知,再往前六百里的地方就有月氏人的一处市集,那里有军队驻扎。这让韩信有些纠结,想派人去先和月氏人交涉下,可有找不到通晓月氏语的人。
抬头看向身边的田市,韩信没好气的问道;“你不是纵横瀚海的马贼嘛,怎么会连月氏话都不会说,那你怎么出来混呀。”
田市嘿嘿一笑,道;“这有何难,碰到月氏人的商队我只要会说两句话就行了,‘打劫’和‘投降不杀’。”
韩信一阵无语,冲他翻了翻白眼。田市又说道;“其实月氏人是个挺奇怪的民族,他们并不是很喜好争斗,他们和草原上所有的部落信仰都不同。他们信仰的不是长生天,而是在匈奴人眼中邪恶的火神,这也是他们两部世代攻杀的主要原因。”
韩信点了点头。不喜争斗,还和匈奴人有宗教分歧,这就有搞头了。
心中正想着如何和月氏人取得联系,忽然远远的看见一秦骑飞奔而来,马上的骑士拼命的抽着马鞭,见到秦军大营便竭力嘶喊,待靠近些才听出了他喊得是‘敌袭’二字。
韩信和田市对视一眼,皆从对方面色看到了惊色。
匈奴人的追兵竟然如此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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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韩信仍然低估了匈奴人复仇的决心和意志,就在秦军离开头曼城的第二天,轻装简行的匈奴先锋已经到达了头曼城。
望着已成一片废墟的昔日头曼城,冒顿第一次感觉到如此的愤怒。他是匈奴人的左贤王,是匈奴人的太子,将来的单于,而他的子民们却在匈奴的王城中被屠戮一尽。
秦军临走前,将头曼城中高过车轮的男子全部杀死,因为他们很快就会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匈奴战士。城门被拆毁,一把大火将头曼城这颗昔日的草原明珠变成了一片焦黑的废墟。粮食能带的都被带走了,剩下带不走的,则被付之一炬。
冒顿看着随处可见坐在地上陶陶大哭的老弱妇孺,心中不由怒火万丈。秦人之所以不杀这些人,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仁慈,而是想通过这些老弱妇孺来消耗匈奴人为数不多的存粮。没有了头曼城中的存粮,大雪一旦来临,匈奴人将面临着严重的饥饿。
对冒顿来说,唯一的好消息就是阏氏在破成之日便不知所终,极有可能是被秦军抓走或者杀死了。这些年随着馹尔睇的长大,阏氏更在变本加厉的在头曼面前诋毁他,劝头曼换一个太子。如今阏氏失踪生死不知,这对冒顿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甚至好过看见秦军杀戮后惨象带来的怒气。
冒顿并未停留多久,他询问了城中幸存下来的匈奴百姓,得知了秦军才向西走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便当机立断的率部追去,
冒顿率领的这一部先锋大概五千余人,正是匈奴中的金帐狼骑。
金帐狼骑是单于的亲军,是由从匈奴直系部落中精心挑选出的勇士组成。不同于一般匈奴人粗劣的武器和衣甲,金帐狼骑俱是穿着从秦人那走私来的精致铠甲,佩戴的则是月氏国秘产的金刚宝刀,战斗力极强。之前和秦人的战斗中,头曼都舍不得将这么一支用黄金堆出的精锐拿出去使用,这次却悉数交给了冒顿,可见他对头曼城的重视性。
头曼单于在得到了须卜居次云告警的书信后大惊失色,担心王城有失,便领着大军北撤。为了避免被正面的王离大军趁势掩杀,所以只是缓缓北行,渐渐拉开和秦军的接触。
王离察觉到了匈奴人的异常动向,便猜出了韩信已经在漠北有了动作,心中大喜,急忙下令诸部急攻,在匈奴人北撤之时追上了一些动作缓慢的部族。数日下来,多有斩获,一直追到阴山东麓的尽头,秦军才停止了追赶的脚步。
北风凛冽,天气已经转寒,一旦降下大雪那对缺少冬装的北军绝对足以致命。王离虽然心中牵挂儿子,可也只能无奈回师,只留下荆骏所部右军二万余骑在阴山之北伺机接应北上孤师。
头曼在北撤途中又接到了都犁胡次惨败的消息,心中更加焦急万分,生怕头曼城有失。要知道头曼城不但是匈奴人的王城,同样是匈奴人在草原上储备粮食的大粮仓。城中成群的羊群、成堆的粟米是匈奴人赖以过冬的粮食储备,如若有失,那整个冬天匈奴人都将在饥饿中度过。
左贤王冒顿便趁机向头曼提议,由他先率领一支精骑,双马随行先行一步赶回头曼城支援。冒顿在这次和秦军的作战中表现颇佳,尤其是遭到秦军突袭时及时回援,才让头曼的中军得以全身而退。这使得头曼开始重新审视这个自己一直不喜欢的大儿子,匈奴的贵戚们也是对冒顿满口称赞。
冒顿的提议颇合头曼的心意,便将金帐狼骑交给了他,并且配上了军中的良马。冒顿率着这支精兵一路向王城狂奔,人不离鞍马不停蹄,吃饭睡觉俱是在马上。原本需要十余日的路程,他仅仅不到十日就赶到了头曼城。
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原本以为须卜居次云再不济,也能凭着城墙守住十天,却不料才不到二日,头曼城便被攻破。等匈奴援军风尘仆仆的赶到时,迎接他们的却是残瓦断壁,以及满目疮痍。
这让冒顿心中恐惧不已,虽然头曼城的失陷与他无关,可谁知道头曼会不会狂怒之下迁怒于他,所以他一定要有所作为。
愤怒让匈奴的士兵们忘记了劳累和疲倦,他们都是匈奴各个部落中的勇士,怎么甘心受秦人如此巨大的羞怒,纷纷挥舞着弯刀大吼着要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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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远离秦土,也没有医治条件,士兵受伤后极容易伤情恶化。急行军的路上,为了保证部队的机动力,受伤的士卒若是无法跟随大军行走,那也只能被抛下。
这也是无奈之举,没有人会怨言,也不会有人有抱怨。
几场大战下来,秦军的人数已经锐减到五千二百余人,很多部曲的编制被彻底的打残了。韩信见此,便将三营的建制取消,临时合编成二部。前部二千余人,较为精锐,由他亲自统领开道,作为先军。
后部则是剩下的三千多人,交由王泾统帅。这里面很多是轻伤员,还有几十辆马车,放着从王庭中掳掠而来的财宝和身份高贵的女子、小孩,以及数百枚匈奴贵族的头颅,行动较为缓慢,作为后军。两军之间相隔数里,遥相呼应。
韩信的意图很明显,便是向西转道月氏南下。
南归大秦的路线无外乎三条。既然匈奴人已经得到了消息,那沿着瀚海返回就绝无可能了。在沙漠中,有着丰富沙漠经验的匈奴人绝对可以轻易的追上并杀死虚弱的秦军。
向东则为头曼的主力大军,就算去除了南归的白羊、楼烦二部,也有足足近三十大军。韩信虽然对自己极有自信,可也不会盲目自信到认为五千人能从三十万大军的眼皮底下从容脱身。
思来想去,秦军也只有向西借道月氏南下这一条路可走了。
月氏在阴山以西百余里的大河源头之处,纵横千里,控弦二十余万,是西域第一大国。但因为和秦国隔着羌胡和流沙诸部,所以跟大秦并无来往,对秦人而言,月氏国完全是一片陌生的土地,秦军进入月氏国境极有可能会引来月氏军围攻。
但却有一点对秦军极为有利,月氏和匈奴世代结仇。虽然这数年来头曼有意结好月氏,让两国的关系稍稍缓解了些,可百余年来的仇恨又岂能这么容易放下。
韩信是琢磨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一句话,想着只要月氏人能明白秦军现在的处境,想必不会为难他们。匈奴人要是倒霉的话,月氏人也会相当乐于看见的。
经过几日的行军,已经渐渐的靠近匈奴和月氏的交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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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黄昏,见身后的士卒脸上皆有倦色,韩信便挥手让大军停下,吩咐下去安营扎寨,又让亲随狗子去给王泾报信,让他率部前来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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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席地而坐,漫不经心的嚼着口中的肉干,若有所思。
从抓到的匈奴牧民口中得知,再往前六百里的地方就有月氏人的一处市集,那里有军队驻扎。这让韩信有些纠结,想派人去先和月氏人交涉下,可有找不到通晓月氏语的人。
抬头看向身边的田市,韩信没好气的问道;“你不是纵横瀚海的马贼嘛,怎么会连月氏话都不会说,那你怎么出来混呀。”
田市嘿嘿一笑,道;“这有何难,碰到月氏人的商队我只要会说两句话就行了,‘打劫’和‘投降不杀’。”
韩信一阵无语,冲他翻了翻白眼。田市又说道;“其实月氏人是个挺奇怪的民族,他们并不是很喜好争斗,他们和草原上所有的部落信仰都不同。他们信仰的不是长生天,而是在匈奴人眼中邪恶的火神,这也是他们两部世代攻杀的主要原因。”
韩信点了点头。不喜争斗,还和匈奴人有宗教分歧,这就有搞头了。
心中正想着如何和月氏人取得联系,忽然远远的看见一秦骑飞奔而来,马上的骑士拼命的抽着马鞭,见到秦军大营便竭力嘶喊,待靠近些才听出了他喊得是‘敌袭’二字。
韩信和田市对视一眼,皆从对方面色看到了惊色。
匈奴人的追兵竟然如此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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