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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多了两百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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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子的过程很顺利,由于李永吉不还价,虽然这么晚还来买房子有些怪,但那锦绣坊的掌柜还是很乐意如此轻松就完成大老板的吩咐。

    毕竟他在本地多年,也知道那地方其实不好卖,如今难得有冤大头肯接手,甭管什么原因,再不趁机卖掉,那才是傻呢。

    这也是因为那房子不是他的,他只是个经手人而已,条件也是上面定死的,要真是他自己的,看到这个情况,肯定会坐地起价的。

    不过,他虽然没法坐地起价,却掌握着卖或者不卖,什么时候卖,以及一定价格的回旋余地的权力,看出对方要的急,于是就要求合同上写五百五十两,实际交六百两,等于他自己从中赚了五十两。

    看样子,那五十两,就是上面给他定的缓冲了,而现在则被他自己用来当做好处费了。

    对此,李永吉并不在意,反正他要的只是一个快字,至于他是否从中得到好处,并不关心。

    合同签好,那养心居的房契以及周围土地的地契就一并交到李永吉的手上了,从此,李永吉就成了养心居的主人。

    然而就交易完成之后,孙旺却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那就是养心居的宅子虽然写着是占地二十亩,但实际上那只是宅院建筑的规划用地所占面积,不是地契上的实际土地面积。

    此时所谓买房,必须房契地契一起买的,不然只有房契没有地契,是有很多问题的,一般只有房契的,多是租房之用,如果是买,那必须连地皮一起买的。

    而现在的地契上,写着的根本不是二十亩,而是两百二十亩,足足差了两百亩!

    乍一看,土地多了两百亩,那是大好事儿,可既然是好事儿,为啥对方要故意隐瞒,只在登记上写上宅子占地二十亩,而不提地契的实际数量呢?

    这就牵扯到这片土地的价值问题,以及此时清朝的一个政策问题了。

    先说土地价值问题。

    那两百二十亩地,实际上大多是坡地林地以及一些沙地滩涂,而且基本没有被开发,可以说是一片荒地,虽然景色不错,还靠着河道,但根本不适合种地,从此时的经济角度来说,可以说是贫地荒地,这样的地皮就算是给你两百亩,从收入上来说,兴许还不如一两亩上好的水田。

    再说政策问题。

    此时清朝有一个著名的赋税政策,那就是摊丁入亩。顾名思义,摊丁入亩,是指废除了人头税,把人头税放进田赋里,增加田赋,也只收田赋,这等于客观上减轻了贫苦农民的负担,解除了贫民对土地的依赖,把这部分负担转嫁到地主身上。

    换句话说,土地越多,你交的赋税也越多。

    这个政策看起来对贫民有好处,对地主以及地方政府官员没好处,毕竟地主要多缴税,政府官员也无法从多出的人口中多收取人头税,少了一块儿税收,但任何政策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摊丁入亩也是一样。

    对地方官府来说,他们可以借着摊丁入亩的政策,把许多本来与田地无关的课税,也一起并入田赋,田赋要交多少,也是他们说了算,甚至一些荒地,他们有时候也当成贫地甚至良田来收税,导致很多人不得不抛荒逃荒。

    对与大地主来说,他们在当地有权有势,既可以勾结官府弄虚作假,也可以提高地租,把自己的负担转嫁给佃户农民身上,还可以捐官,以官身的身份名正言顺的免钱粮,再加上他们往往还有别的营生,比如放高利贷,因此摊丁入亩对他们威胁不大。

    所以说,摊丁入亩对大地主跟官僚打击不大,打击最大的,还是那些小地主跟自耕农,是一种典型的吃中间阶级,补下层阶级的政策。

    对那些有少量土地的小地主跟自耕农来说,由于增加了田赋负担,让他们交不起税,因此要么卖地逃荒,要么就依附大户送田送地,自己甘愿为佃农。

    远的不说,就以此时的李永吉一家为例。

    前文说过,李永吉一家有五百亩地,看起来是个不小的地主了,但实际上这大部分田地都是人家甘愿依附过来的,李家只是占了个名,看似拥有不少土地,但也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土地还是人家自己在种,管辖权也是人家的。

    这事儿要说复杂是挺复杂,但要简单说,那就等于大家一起抱团合作,各取所需,来减低风险。

    在自耕农来说,如果都是自己交田赋,由于都是定死的额度,而且官府是只收银子,等于要多剥削一次,这万一收成不好,交不起赋税,那可就要亲命了。

    依附别家大户是个路子,但这涉及到一个信用问题。简单说,这大户得人品好,信誉好,还不能有太强的势力,万一是个恶霸,吃进去不吐出来,由于法理上土地已经成了人家的,地契上写了人家的名,人家不认账,斗又斗不过,那这事儿就没法说理了。

    而李永吉的老爸李正祥,他本身是个粮商,是个商户,后来是靠花钱才捐了个监生,有了个免税的身份,但也主要是为了行商方便。对他来说,最害怕的就是粮价波动,收不上廉价粮,所以有一个稳定的廉价粮供货源就是重中之重。

    田赋要的银子再高,对于李正祥这种粮食商人来说,也不算多少钱,可以负担的起,毕竟清朝的田赋其实是随着年景好坏而有所起伏的,不是一成不变,赶上大灾,朝廷往往还有免税甚至赈灾一说。

    也就是说田赋对李正祥不是问题,但如果有大量土地能给自己种粮食,让自己有稳定的供货渠道,那就好处大于坏处了。

    就这样,两者一拍即合,自耕农把土地送给李正祥,自己则变成给李正祥种地的佃户,有点像后世的土地流转;李正祥呢,他的好处更多,因为没费多少钱就增加了名下的土地,自抬了身价不说,还多了许多稳定的粮食供货源,大家都有好处。

    而且,李正祥看似要交田赋,但这部分交给官府的田赋他还是要跟那些送田给他的佃户收的,顶多是没那么死板而已。

    表面上看产生了土地依附关系,但这些佃户还是需要交官府要的那部分田赋,并且不必再交别的地租,经济上来说,等于佃户还是自耕农,但身份变了,并且有了一定抗风险能力。

    因为万一交不起税,可以让李正祥先垫付,来年收成好了再还,不过这样一来,以后种什么得李正祥说了算,并且种的粮食也必须卖给李正祥,且价格也是李正祥说了算,一般都是市场最低价,让农民过的去而已。

    这样一来,农民的风险小了,而李正祥也有了稳定的供货源,表面看起来都有好处,但好处最多的还是李正祥。

    年景好,粮价虽然低,但那些依附自己的佃户自己就可以交官府的田赋,李正祥这个名义主人只是代为缴纳罢了,不亏,而且换银子的过程他还小赚;

    年景坏,虽然佃户可能交不起官府要的田赋银,但由于粮价高了,自己卖粮的利润也高,那么先替佃户交赋税也不是个事儿,来年反正还能还给自己,无非就是没有利息收入,更何况,要是年景差,卖粮的高价可比那赋税的好处高多了。

    这就是做贸易的商人跟做生产者的农民的区别,对粮食商人来说,无论年景好坏,他们都赚钱,抗风险能力强,可农民抗风险能力就差的多。

    李正祥需要的是大量廉价粮作为供货源,减少收粮的投入,而农民是为了减少风险,所以也算各取所需。

    相反,李正祥虽然在商业上抗风险能力强,但他不是本地大宗族,丁口少,变相的说,就是在这里没有太强的势力,只能获取经济利益,无法获取土地的实际主权。

    在这个时代,你没有一定的实力,根本就守不住自己的土地财产,李正祥就算名下有那么多田产,他也无法真的赶走那些人多势众的佃户,或者强迫他们给自己交租。

    打个比方,这就好比后世农村有些大户村民私自占地,真到了人家来拆迁的时候,明明是农户自己私自占地,可他们就是不走,甚至暴力抗法,如果人家人多势众,很多情况下政府也是没办法,大多数都是息事宁人,默认了,反过来说,政府能强拆的,大都是没啥实力的小户人家。

    所以说,李家的五百亩地,就是看着好看,没多少实权,也根本不靠收租赚钱,一旦有土地纠纷,就算打官司,官府对这种事儿门清,为了稳定地方,十有**不会让李家赢,就算能赢也是输,因为根本守不住地皮。

    话说回来,李永吉现在的情况就是,他本来是买房子,但却多了两百亩地,就算这看起来是荒地,可也是要交田赋的。

    一旦你买了地,有了地契,就在官府登了记,这事儿一般是牙人帮你办理的,你赖不掉。

    登记后,官府可不管你买的地一年能收入多少,他们都是按照事先规定的定额收取田赋的,虽然荒地的收取额度小一点,但也是个负担。

    之前,那买了这个养心居这片土地的人,只是单纯看中那里的景色与交通,当时他不缺钱,是想自己负担下来,然后改成园林景观的,谁知道后来落败了,那就只能想法子卖出去。

    然而,正因为有那两百亩荒地的拖累,实际上才不好卖,如果只是单纯的宅子,就算地方稍微偏僻点,但毕竟跟镇上距离不算远,又靠水路,而且里面不少房子都是新的,所以那价格不算差,但如果加上两百亩荒地的负担,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普通地主家的地皮,都是能种作物有产出,而且有人耕种,能产出效益,而李永吉买的那两百多亩地,就算有个宅子,那实际上也还是没什么人住的荒地,要开发利用起来,需要陆续投入更大的资金才行。但此时的官府,可不管你是否继续投入,都还是要跟你要税款的,而稍微一琢磨就知道,如今已经是农历八月,收秋赋,也就是收田赋的日子马上就要到了。

    简而言之,李永吉买下这两百亩地,用不了多久就要先给官府交纳一笔田赋,且以后他每年都要为这两百多亩地缴税,且看对方故意隐瞒的样子,那田赋肯定不少。

    当然,这不是孙旺故意帮着对方欺骗李永吉,实在是对方登记的时候就有所隐瞒,登记的时候也只说宅子的建筑面积,没说宅子所在地皮的实际面积,孙旺呢,只是个学徒,这方面经验还比较少,而李永吉又太过着急,没让孙旺仔细分辨就买了下来,这才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如果换了是正宗的牙人孙贵处理,或者李永吉肯多花一点时间,让孙旺详细了解一下,断然不会如此轻易的上当受骗。

    当然这事儿不能全怪人家,毕竟人家虽然没有把还有两百亩地的事儿登记,但地契是不会错的,错就错在李永吉自己麻痹大意,买的时候太过着急了。

    “姓齐的!”感觉自己受到了愚弄,孙旺立刻揪住那个中年掌柜,“你敢阴我?”

    “哼,何来阴人一说?”那中年掌柜不紧不慢的道,“我又没故意隐瞒,地契也没说不给你们看,是你们看都没看就急急忙忙的来找我买,怎么就成了我的事儿?”

    “你!”

    “现在买卖已成。”那中年人嘴角带笑,拿着自己的合同到,“看清楚了,白纸黑字的文书上写着呢,上面不但有我家老爷跟李家二公子的签字画押,也还有你家老爷孙贵的签字画押,哼哼,你要是不认啊,成,咱们去衙门打官司去,看到时候是谁的好看!”

    “你你!”孙旺到底是年轻,加上之前喝的酒还没全醒,只觉得气往上涌,这就要二话不说打过去。

    “行了!”看见事情似乎要坏,李永吉干脆摆摆手,“不就是两百亩地么,我还赚了呢,那就这样吧。齐掌柜,这是一千两的银票,你给我四百两,咱们这就银货两讫!”

    “痛快!”听见李永吉这么说,看见孙旺放手,那姓齐的掌柜对李永吉一拱手,说起了场面话,“李公子,就冲您这番气度,我就不得不说个佩服。不过说实话,这事儿您也没吃亏,那宅子其实很多都是新房,当初花了不少钱,您要是肯继续花点心思,宅子绝对是个好住处。至于那地皮,其实也不是真的荒,要是肯下点功夫,以后的产出可也少不了,要不然,我们家老爷当初就不会买下那块儿地儿。”

    “说的可真好。”孙旺在一边冷嘲热讽,“真那么好,你们怎么自己不留着?”

    “呵呵。”齐掌柜根本不理会孙旺,继续看着李永吉道,“李公子,不,您现在可是有地有宅的人了,以后我可就得称呼您一声李老爷了。”

    也是托这个时代的福,并未规定未成年人不得买卖房屋的情况,所以李永吉当时是写了自己的名字,而不用借自己老爸的名义。

    而用这个时代的观点,李永吉有了自己的房子跟土地,已经是可以被人称为老爷了。

    但是,齐掌柜现在这么说,分明是有一股子讽刺,或者说得意的意味在。

    “李老爷,你是做大事的人,肯定目光不会那么短浅,要不也不会这么急来找我买了,对不?”

    “别说没用的,赶紧找钱吧。”李永吉淡淡的道。

    “啊,好,我这就给您找银票,您稍等。”说完,齐掌柜就反身回房找钱去了。

    “李,李老爷,这事儿我,我……”看见对方接过李永吉的银票,回去换银票,孙旺有些不好意思,并且也暗自佩服,佩服人家这么小,做事儿就这么沉稳大气,哪怕吃了这么大亏。

    “算了,没你什么事儿。”李永吉笑了笑,“这事儿不怪你,是我强拉着你来的,也是我没看清楚就买的。不过,其实在我来说,多了这么多地皮,这不是坏事儿。好了,不说那么多了,等下还有要麻烦你的呢。”

    其实李永吉之所以能这么沉得住气,完全是因为看这事儿的角度不同。如果单纯从多占土地多缴税本身,他看似是吃了亏,但如果从李永吉要发展的角度,土地多了其实是好事儿,更方便他做事情,至于多交的田赋银,这个么,其实他最不缺的就是银子。

    虽然如此,但李永吉心中却再次警醒,不断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再小看这时代的人,毕竟这次怎么说,自己也是上了一个当,哪怕这个当其实自己很乐意上。

    也就是通过这两次事儿,让李永吉真实的明白到,古人是一点也笨,也绝对不是温良谦恭的君子,他们随时都在施展着自己的小诡计,随时都在想办法赚你的便宜,一不小心就会上当,也难怪这个时代的洋人都说中国人狡猾了。

    其实如果这事儿李永吉是交给自己那便宜老爸去做,肯定不会吃这些小亏,但问题就在于,他不能等李正祥那个便宜老爸回来再做,那样主动权就不在自己手中了,会增加许多掣肘。

    说白了,作为一个穿越者,李永吉对这一世的父母并没有多少感情,他既不想矫情的玩什么亲人剧情,也不想多费口舌去解释啥,加上穿越后由于能预知一些未来,让他总有一种焦虑感与不安全感,都迫使他想尽快凭自己能力开一片天地,这也是为何他要急急忙忙做这些事儿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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